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
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制度的内容

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制度的内容一、总则为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透明度,保障资金安全,促进组织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财务制度。
二、会计核算1. 会计基础(1)民间非营利组织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定》的要求,确定会计基础,进行财务核算。
(2)应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会计核算,及时、真实地记录、汇总和报告会计信息。
2. 会计主体和分录(1)明确会计主体,区分会计核算主体和法律主体。
(2)财务人员应按照会计凭证模板记录交易信息,保证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3)分录应当依据会计凭证的内容进行,确保会计科目准确、完整、一致。
3.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财务人员应确保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恪守和一致性,不得随意更改。
(2)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动进行及时披露,报告理由和影响。
三、经费管理1. 经费来源(1)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捐赠、政府补助、项目资助等。
(2)应建立健全募捐、收入管理等制度,确保经费来源合法、透明。
2. 经费支出(1)凡属支出均应根据预算计划进行,属于预算内的支出应当按照程序和要求执行,不得私自挪用。
(2)对于超出预算的支出,应及时报请主管部门审批,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 经费使用(1)财务人员应根据项目预算的要求,合理安排经费,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2)应建立经费使用档案,确保经费的使用过程可追溯和可核查。
四、资产管理1. 资产采购(1)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产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选用质量可靠的产品。
(2)采购流程应当明确,所有采购需经过招标、比价等程序,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2. 资产管理(1)对于组织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应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进行清查、折旧等工作。
(2)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确保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防止资产流失和浪费。
3. 资产处置(1)当组织的资产有处置需求时,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确保处置方式合理、无争议。
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存在的若干问题分析及对策

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存在的若干问题分析及对策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供给侧目前改革的关键时期,加强对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的建设,一方面能够有效提高我国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步伐,另一方面还能对非营利组织的资源进行合理分配。
科学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进一步规范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活动,为非营利组织的财务运行提供科学的指导和依据。
本文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的现状,结合实例分析其存在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具体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问题;对策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竞争的不断加剧,财务管理工作在各类非营利组织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它对于实现非营利组织的经营目标、提高管理效率、保证资产的安全性与完整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财务管理工作还充分发挥着促进和稳定行业发展的管理职能作用。
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非营利组织如雨后春笋般茁壮成长起来,并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之一。
然而,由于非营利组织在资金来源方面、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导致营利组织在成长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特别是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而言,更是发展困难、举步维艰。
一、加强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的意义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是产生非营利组织的根本原因,非营利组织随着社会结构和制度的变化而产生。
非营利组织同时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是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标;二是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三是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正是由于非营利组织的特性,其财务管理主要的主要目标就是实现对收入与支出的管理。
广大人民群众一方面希望非营利组织能够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除了政府部门、企业之外的第三股力量的重要角色:另一方面,发生在非营利组织中的一些事件也考验着非营利组织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信任度,例如:万元帐篷事件、郭美美事件、管理费用风波、河南宋庆龄基金会修别墅事件,严重影响了非营利组织在社会上的公信度。
之所以发生事件主要是由于在我国非营利组织中财务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对于民营非营利组织更是影响较大。
民非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非组织(以下简称“民非”)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组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组织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收支、资产购置、投资、筹资、成本核算、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安全性、效益性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组织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监督工作;(二)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合理配置资金资源;(三)负责财务核算、会计凭证、账簿的编制和保管;(四)负责编制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提出改进措施;(五)负责组织内部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六)负责对外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报送;(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侵占、浪费;(二)收支两条线,确保资金安全;(三)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七条资金收支管理:(一)制定资金收支计划,经领导批准后执行;(二)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实行收支日报制度;(三)大额资金支付需经领导审批,并留存相关凭证;(四)定期对资金收支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八条资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资产保全,防止资产流失;(二)合理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三)定期盘点,确保资产安全。
第九条资产购置:(一)制定资产购置计划,经领导批准后执行;(二)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资产购置,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三)购置的资产应及时入账,并定期进行盘点。
第五章成本核算与控制第十条成本核算与控制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成本;(二)合理分摊成本,提高成本核算水平;(三)加强成本控制,降低成本支出。
第十一条成本核算:(一)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明确成本核算范围和方法;(二)定期进行成本核算,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三)对成本核算结果进行审核,确保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
民非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非组织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民非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第三条民非组织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财务活动。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财务状况,不得隐瞒、漏报。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进行财务处理,确保财务信息时效性。
(五)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舞弊行为。
第二章财务核算第四条民非组织应设置会计机构,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建立健全会计账簿。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六条会计核算内容应包括:(一)收入核算: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政府补助、业务收入等。
(二)支出核算:包括管理费用、业务活动成本、筹资费用、捐赠支出等。
(三)资产核算: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四)负债核算:包括应付款项、预收款项、应交税费等。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审核凭证: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确保其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
(二)记账:根据审核通过的凭证,及时进行记账。
(三)对账:定期进行账务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四)编制财务报表:根据账簿记录,编制财务报表。
第三章财务监督第八条民非组织应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督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第九条内部财务监督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资金使用:对资金使用进行审批、审核,确保资金安全。
(二)报销审批:对报销事项进行审批、审核,确保报销的真实性、合理性。
(三)资产盘点: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确保资产安全。
(四)预算执行: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财务报告第十条民非组织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一条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民非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非组织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民非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非营利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民非组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民非组织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筹集、使用、核算、报告、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民非组织财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民非组织的财务状况和资金流动情况;(四)公开性原则:财务信息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五)节约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民非组织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的具体实施。
财务管理部门由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等组成。
第五条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协调财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制度;(二)审核、批准财务预算和决算;(三)监督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四)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五)组织开展财务培训和业务交流。
第六条会计负责民非组织的会计核算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二)编制财务报表;(三)进行财务分析,提出财务建议;(四)参与预算编制和执行;(五)配合审计工作。
第七条出纳负责民非组织的现金收付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二)妥善保管现金、支票、汇票等财务凭证;(三)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四)协助会计进行财务核算;(五)参与资金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使用第八条民非组织的资金筹集应当遵循自愿、公开、合法的原则,不得以非法手段筹集资金。
第九条民非组织的资金使用应当符合组织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得挪用、侵占或者私分。
第十条民非组织的资金使用应当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应当科学、合理,预算执行应当严格控制。
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流程

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流程
介绍
本文档旨在概述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流程。
民间非营利组织是为了服务社会公众或特定利益群体而设立的组织,财务管理对于其运营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财务流程
1. 预算编制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每年制定预算,用于规划和管理财务资源。
预算编制应根据组织的目标和项目需求,包括收入来源和支出项目的详细计划。
2. 财务记录和报表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建立健全的财务记录和报表系统,以跟踪和记录财务活动。
此系统应包括准确记录收入、支出和资产的流动情况,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财务报表。
3. 资金管理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合理管理资金。
这包括确保资金安全存放、制定资金使用政策以及建立项目预算和报销流程,以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合规性。
4. 内部控制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建立内部控制机制,以防止财务失误和欺诈行为。
这包括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合理的审批和授权程序,以及进行定期的内部审计。
5. 外部审计
为确保财务透明度和合规性,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定期进行外部审计。
外部审计机构将审查组织的财务记录和报表,并提供独立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结论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建立并执行有效的财务流程,以确保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合规性和高效性。
以上提到的流程可作为指导,但实际应根据组织的特定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优化。
民间非营利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第三条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职责,规范财务流程,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财务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二)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三)负责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四)负责财务核算、报告和监督,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五)负责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六)负责财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安全。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民间非营利组织应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七条收入预算应包括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等。
第八条支出预算应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活动经费、管理费用等。
第九条财务预算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预测收入,确保预算的可行性;(二)合理安排支出,确保预算的合理性;(三)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确保预算的严肃性。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一条资金筹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二条资金使用应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用途执行,不得挪用、截留和挤占。
第十三条资金支付应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确保资金支付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五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十四条民间非营利组织应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
第十五条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二)完整性原则;(三)准确性原则;(四)及时性原则。
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创建与此标题相符的正文并拓展)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得到了成立和发展的机会。
这些组织为社会福利、慈善事业、教育、环保等领域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服务。
然而,由于其非营利性质和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面临着一些独特的挑战。
为了确保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健康、透明和可持续,建立一个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这个制度应该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 财务政策和程序:制定明确的财务政策和程序,包括预算编制、会计准则、审计要求等,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2. 财务报告和审计:建立完善的财务报告体系,及时准确地向相关利益相关者提供财务信息。
同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3. 资金管理:制定合理的资金筹集和使用政策,建立风险管理机制,确保组织的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4. 项目财务管理:对于涉及多个项目的组织,建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监督。
5. 捐赠和资助管理:建立捐赠和资助管理制度,确保捐赠和资助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并保障捐赠者和资助机构的利益。
6. 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控制、风险管理、合规性审查等,以防止财务失误、滥用和腐败行为。
7. 员工培训和意识提升:加强组织成员和相关人员的财务管理培训,提高他们的财务意识和专业水平,确保财务管理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总之,建立一个健全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对于组织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
这不仅能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还能增强组织的公信力,吸引更多的捐赠和资助。
同时,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还能为组织的决策提供可靠的财务数据和信息支持,提高组织的整体运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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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核算
(二)应收款项的核算
1、应收票据的核算 应收票据的基本内容:商业汇票 2、应收帐款的核算 应收帐款: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要业务活动,应当向会员、 购买单位或接受服务单位等收取但尚未实际收到的款项。 会计上所指的应收帐款,有其特定的范围。 应收帐款科目的设置: 设置“应收帐款”科目:借方登记增加,贷方登记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民间非营 利组织尚未收回的应收帐款。其明细帐应按债务人名称设置。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支管理
收入的分类
3.按照收入是否受到限制分类:可分为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两种。 如果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时间限制或者(和)用途限制,则 所确认的相关收入为限定性收入;否则为非限定性收入。如捐赠收入和 政府补助收入,应当视相关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是否设置了限制, 分为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进行核算;而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 商品销售收入和投资收益等一般为非限定性收入,但并非绝对如此。
核算程 序
核算 方法
核算
核算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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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核算
(一)货币资金的核算
1、现金的核算:现金的日常管理、现金收支的核算、现金清查的核算 2、银行存款的核算:银行存款核算科目的设置、银行存款的帐务处理、银行存款的 清查、银行转帐的结算方式 3、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主要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 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信用卡存款、存出投资款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支管理与核算和行政部门 和事业单位的不同之处
2.会计核算基础的比较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以历史成本作为唯一的计量基础;而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在坚持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的 同时,对于一些特殊的交易事项,如接受政府补助、接受捐 赠等,引入了公允价值等其他计量基础。这主要是由于民间 非营利组织接受政府补助、接受捐赠等而形成的资产均是无 偿取得的,有可能无法取得实际成本或实际成本难以真实、 完整地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产情况。
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指的是如何应用营运资金、固 定资产及年度节余去投资,使资产增值。
财务分析
纵向分析和横向分析是财务分析的两种基 本方法。纵向分析又称动态分析或趋势分 析,是根据连续几期的财务报告,比较前 后期各项目的增减方向和幅度,从而揭示 财务和经营上的变化和趋势。横向分析又 称静态分析,是将同一期财务报表上的相 关数据进行比较,以说明财务报表上所列 项目之间的相互关系。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支管理
收入的分类
收入可以按不同的标准分类:(包括四种分类)
1.按照来源不同分类:可分为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 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商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等7种。
2.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业务的主次分类:可分为主要业务收入(捐赠收入、 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商品销售收入) 和其他收入(固定资产处置净收收益、无形资产处置净收益)两种。
资产核算
(五)投资的核算
按投资的流动性和投资目的分类:短期投资、长期投资 1、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条件:能够变现和准备变现 2、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按投资性质分类:长期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
资产核算
(六)固定资产的核算
1、固定资产: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拥有或者控制的,具有如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2、固定资产的分类: 按经济用途分类:业务用固定资产、非业务用固定资产。 按使用情况分类:使用中的固定资产、未使用的固定资产、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按固定资产所有权分:自有固定资产、租入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的计价 计价标准:按历史成本计价、按折余价值计价(按净值计价)。 4、固定资产的核算:投入的固定资产、外购固定资产、自建固定资产、租入的固定 资产、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5、固定资产折旧影响因素:固定资产原价、固定资产的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年 限。
资产核算
(四)存货的核算
1、存货的特点:存货属于流动资产,存货是一项具有实物形态的有形资产。 2、存货的范围: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储存,以备出售或捐赠的存货;为了最终出售或捐赠而 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存货;为了提供服务或加工供出售的商品而储存的、以备消耗的存货。 3、存货的盘存方法:实地盘存制(也称定期盘存制)、永续盘存制(也称帐面盘存制)。 4、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 法等 5、期未存货价值的确定:根据实际成本原则,民间非营利组织期末存货的价值应以历史成 本为基础。 6、存货的帐务处理:外购存货的帐务处理按实际发生的采购成本入帐;接受捐赠的存货, 按所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捐赠收入”科目;存货清查结果的帐务处理:盘盈的存 货,应当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盘亏以及过时、变质、毁损等报废的存货,在减去过失人或 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后,应当记入当期管理费用。
财务管理必要性
必要性:对于非营利组织来说,其首要的目标应是组织的稳定和长 期的发展。非营利组织必须具有危机意识,通过健全的财务管理、财务 预算和财务规划,确保组织发展的财政基础,并积极、稳妥地拓展业务, 谋求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
财务管理的主要职责
(1)参与设计组织规模和成长率。 (2)筹款。 (3)努力降低成本,控制风险。 (4)日常财务管理,例如现金、存货等。 (5)有效地推动固定资产增值。 (6)财务计划和预算。
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组织 和管理其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发生的、 无法归属到上述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 用或者筹资费用中的费用,包括固定资 产处置净损失、无形资产处置净损失等。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支管理与核算和行政部门 和事业单位的不同之处
1.计量基础上的比较
交换交易收入的确认条件
2.提供劳务的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予以确认应按以下规定确认:(1)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时确认收入;(2)如果劳务的 开始与完成分别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可以按完工程度或完成的工作量法确认收 入。完工程度和工作量法也称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提供劳务的完工程度确认 收入和费用的方法。
支出分类
业务活动成本
业务活动成本,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了实现 其业务活动目标、开展其项目活动或者提供服务 所发生的费用。如民办学校的学生教育成本、科 研成本、公共服务成本;社会团体的项目服务费、 会员服务费、产品(如出版物)销售成本等;基 金会的资助项目服务费、产品销售成本等。
筹资费用
筹资费用,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筹 集业务活动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 民间非营利组织为了获得捐赠资产而发生 的费用以及应当计入当期费用的借款费用、 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等。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以历史成本作为唯一的计量基础;而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在坚持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的 同时,对于一些特殊的交易事项,如接受政府补助、接受捐 赠等,引入了公允价值等其他计量基础。这主要是由于民间 非营利组织接受政府补助、接受捐赠等而形成的资产均是无 偿取得的,有可能无法取得实际成本或实际成本难以真实、 完整地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产情况。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支管理与核算和行政部门 和事业单位的不同之处
4.负债的比较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负债是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 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它包括借入 款项、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各种应缴款项。而《民间非营 利组织会计制度》将负债定义为“是过去的业务活动形成的 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非营利组 织”,体现了负债的本质,即负债是一种经济义务,履行这 种义务会导致民间非营利组织可用经济资源的减少,从而使 该组织的经济利益相应地减少。
4.按照收入是否为交换交易形成的分类:可分为交换交易形成的收入 (商品销售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和投资收益)和非交换交易形成的收入 (捐赠收入和政府补贴收入)等两种。
收入的确认条件
民间非营利组织在确认收入时,应当区分交换交 易所形成的收入和非交换交易所形成的收入。
交换交易收入的确认条件
1.对于因交换交易所形成的商品销售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同 时满足时予以确认:(1)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购货方;(2)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 没有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 入民间非营利组织;(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支管理与核算和行政部门 和事业单位的不同之处
5.净资产的比较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净资产是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包 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结余等。而《民间非营 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净资产是收入减去费用后的余额。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核算
相关性、及时性、明晰性
客观性、可比性、一贯性
资产核算
(二)应收款项的核算
3、其它应收款的核算 其它应收款: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除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付帐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包括:应收利息、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收股利、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存出保证金、备用金等。 4、坏账损失的核算 坏账:是指没有办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很小的各种应收款项。 包括:坏账确认的条件: 1.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偿债后,确实不能收回 2.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3年,经核查确实无法收回 3.因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债务单位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还债务,确实无法收回 4.因债务单位撤销,资不抵债或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确实不能收回 坏账损失的会计处理:1.直接转销法,2.备抵法
交换交易收入的确认条件
3.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发生的收入,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实 现:(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民间非营利组织;(2)收入 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非交换交易收入的确认条件
非交换交易收入的确认条件对于因非交换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应当在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交易相关的含有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资源能够流入民 间非营利组织并为其所控制,或者相关的债务能够得到解除。因民间非营利组织取 得的非交换交易收入不必向交易对方支付任何资产或劳务,因此,是否有把握使交 易相关的经济利益流入并为其控制,或者相关的债务能否得到解除,是确认收入的 重要标志。2.交易能够引起净资产的增加。收入本身的特点就决定了非交换交易最 终会引起净资产的增加。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一般情况下,对于无条件 的捐赠或政府补助,应当在捐赠或政府补助收到时确认收入;对于附有条件的捐赠 或政府补助,应当在取得捐赠资产或政府补助资产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但当民间非 营利组织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捐赠资产(或者政府补助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 现时义务时,应当根据需要偿还的金额同时确认一项负债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