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技术规范》word版
(完整版)电气技术中的文字符号制定通则(GBT7159-1987(可编辑修改word版)

a-b/c 或a-b-ca--设备编号b--设备型号c--设备容量(KW)照明灯具(11-A1-05)a--设备编号a--线路编号b--设备型号b--线路型号c--线序c--敷设方式与穿管管径d--用户数d--敷设部位电气线路通讯线路a-b*cxbxL/e*fa-b*cxbxL/-*fa--灯具数量a-b(cxd)e-f a-b(cxd)e-fb--灯具型号或编号a--线路编号a--线路编号c--每盏灯的灯泡数或灯管数b--导线型号b--线路型号d--灯泡(管)容量(W)c--导线根数c--导线对数e--安装高度(m)d--导线截面(mm 平方)d--导线直径(mm)f--安装方式e--敷设方式与穿管管径(mm)e--敷设方式与穿管管径(mm)L--光源种类f--敷设部位f--敷设部位表达照明灯具安装方式的代表达线路敷设方式的代号表达线路敷设部位的代号号PR--塑制线槽的敷设SR--沿钢索敷设MR--金属线槽敷设BE--沿屋架或屋架下弦明敷设PC--聚氯乙烯硬质管敷设CLE--沿柱明敷设CP--线吊式FPC--聚氯乙烯半硬质管敷设WE-沿墙敷设CP--自在器线吊式KPC--聚氯乙烯塑制波纹电线管敷设CC--沿天棚或顶板面敷设CP1--固定线吊式TC--电线管(薄壁钢管)敷设ACE--在能进入的吊顶内敷设CP2--防水线吊式SC--钢管(厚壁钢管)敷设BC--暗设在梁内CP3--吊线器式电路图常用符号:声信号 HAAC 交流电光信号 HSDC 直流电指示灯 HLFU 熔断器红色灯 HRG 发电机绿色灯 HGM 电动机黄色灯 HYHG 绿灯蓝色灯 HBHR 红灯白色灯 HWHW 白灯连接片 XBHP 光字牌插头 XPK 继电器插座 XSKA(NZ) 电流继电器(负序零序) 端子板 XTKD 差动继电器电线电缆母线 WKF 闪光继电器直流母线 WBKH 热继电器插接式(馈电)母线 WIB KM 中间继电器电力分支线 WPKOF 出口中间继电器照明分支线 WLKS 信号继电器应急照明分支线 WE KT 时间继电器电力干线 WPMKV(NZ) 电压继电器(负序零序) 照明干线 WLMKP 极化继电器应急照明干线 WEMKR 干簧继电器滑触线 WTKI 阻抗继电器合闸小母线 WCLKW(NZ) 功率方向继电器(负序零序) 控制小母线 WCKA 瞬时继电器;瞬时有或无继电器;交信号小母线 WS流继电器闪光小母线 WFKV 电压继电器事故音响小母线 WFS L 线路预报音响小母线 WPS QF 断路器电压小母线 WVQS 隔离开关事故照明小母线 WELM 电动机 M异步电动机 MA同步电动机 MS直流电动机 MD绕线转子感应电动机 MW 鼠笼型电动机 MC电动阀 YM电磁阀 YV防火阀 YF排烟阀 YS电磁锁 YL跳闸线圈 YT合闸线圈 YC气动执行器 YPAYA电动执行器 YE发热器件(电加热) FH 照明灯(发光器件) EL 空气调节器 EV电加热器加热元件 EE 感应线圈电抗器 L励磁线圈 LF消弧线圈 LA滤波电容器 LL电阻器变阻器 R电位器 RP热敏电阻 RT光敏电阻 RL压敏电阻 RPS接地电阻 RG放电电阻 RDRC--水煤气钢管(加厚钢管)敷设CLC--暗设在柱中Ch--吊链式CP--穿金属软管敷设WC--暗设在墙内P--吊管式CT--用电缆桥架敷设CC--暗设在屋面或顶板内W--壁装式C--直埋地敷设FC--暗设在地面或地板内S--吸顶式或直附式ACC--暗设在不能进入的吊顶内 WR--墙壁内安装用电设备或电机出线口标写计算用的常用代号HM--座装PN--额定容量(KW)SP--支架上安装a/b Pj--计算容量(KW)CL--柱上安装a--设备编号lN--额定电流(A)T--台上安装b--设备容量lj--计算电流(A)lZ--整定电流(A)ΔU%--电压损失cosф--功率因数R--嵌入式(嵌入不可进入的顶棚)CR--顶棚内安装(嵌入可进入的顶棚)注:灯具安装高度:壁灯为灯具中与地面距离;吊灯为灯具底部与地面距离常用电器文字代号电流表 PA 电压表 PV 有功电度表 PJ 无功电度表 PJR 频率表 PF相位表 PPA最大需量表(负荷监控仪) PM功率因数表 PPF 有功功率表 PW 无功功率表 PR 无功电流表 PART 变压器 TA 电流互感器 TV 电压互感器 W 直流母线 YC 合闸线圈 YT 跳闸线圈 PQS 有功无功视在功率 EUI 电动势电压电流 SE 实验按钮 SR 复归按钮 f 频率 Q ——电路的开关器件 FU ——熔断器 FR ——热继电器 KM ——接触器 KA ——1、瞬时接触继电器 2、瞬时 有 或无继电器 3、交流继电器 SB ——按钮开关 Q ——电路的开关器件 FU ——熔断器 KM ——接触器 KA ——1、瞬时接触继电器 2、瞬时 有 或无继电器 3、交流继电器 KT ——延时 有或无继电器 SB ——按钮开关 SA 转换开关 避雷器 F 熔断器 FU快速熔断器 FTF 跌落式熔断器 FF限压保护器件 FV 电容器 C电力电容器 CE 正转按钮 SBF反转按钮 SBR 停止按钮 SBS 紧急按钮 SBE试验按钮 SBT复位按钮 SR限位开关 SQ 接近开关 SQP 手动控制开关 SH 时间控制开关 SK 液位控制开关 SL 湿度控制开关 SM 压力控制开关 SP 速度控制开关 SS温度控制开关辅助开关 ST 电压表切换开关 SV电流表切换开关 SA整流器 U可控硅整流器 UR控制电路有电源的整流器 VC变频器 UF 变流器 UC 逆变器 UI启动变阻器 RS 频敏变阻器 RF 限流电阻器 RC光电池热电传感器 B 压力变换器 BP 温度变换器 BT 速度变换器 BV时间测量传感器 BT1BK液位测量传感器 BL温度测量传感器 BHBM。
GB50258-2019 电气安装验收规范22页word文档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7年2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6]475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和建设部(90)建标技字第4号文的要求,由电力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七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中第十三篇“配线工程篇”和第十四篇“电气照明装置篇”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电力工业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六年八月十六日1 总则1.0.1为保证电气装置配线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确保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1KV及以下配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配线工程的施工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
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进行。
1.0.4采用的器材及其运输和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5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1.0.5.1技术文件应齐全。
1.0.5.2型号、规格及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配电线路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配电线路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配电线路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版)配电线路安全技术规范一、保证架空线路安全运行的具体要求为保证架空线路安全运行,有以下具体要求:(1)水泥电杆无混凝土脱落、露筋现象。
(2)线路上使用的器材,不应有松股、交叉、拆叠和破损等缺陷。
(3)导线载面和弛度应符合要求,一个档距内一根导线上的接头不得超过一个,且接头位置距导线固定处应在0.5米以上;裸铝绞线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钢绞线、镀锌铁线的表面良好,无锈蚀。
(4)金具应光洁,无裂纹、砂眼、气孔等缺陷,安全强度系数不应小于2.5。
(5)绝缘子瓷件与铁件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绝缘子瓷釉光滑,无裂纹、斑点,无损坏,歪斜,绑线未松脱(6)横担应符合规程要求,上下歪斜和左右扭斜不得超过20毫米。
(7)拉线未严重锈蚀和严重断股;居民区、厂矿内的混凝土电杆的拉线从导线间穿过时,应设拉线绝缘子。
(8)线间、交叉、跨越和对地距离,均应符合规程要求。
(9)防雷、防振设施良好,接地装置完整无损,接地电阻符合要求,避雷器预防试验合格。
(10)运行标志完整醒目。
(11)运行资料齐全,数据正确,且与现场情况相符。
二、危害架空线路的行为及制止常见的危害架空线路的行为有:(1)向线路设施射击、抛掷物体。
(2)在导线两侧300米内放风筝。
(3)擅自攀登杆塔或杆塔上架设各种线路和广播喇叭。
(4)擅自在导线上接用电器。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参考Word)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9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9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水利电力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1年10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三项规范的通知(90)建标字第698号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组织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三项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为国家标准。
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中的高压电器篇,电力变压器、互感器篇,母线装置篇同时废止。
该三项规范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0年12月30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十一章和一个附录。
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根据我国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增加了电压等级为500kV的高压电器的施工及验收的有关内容,使本规范的适用范围由330kV扩大到500kV及以下;2.增加了真空断路器、六氟化硫断路器、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等近年来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新采用的高压电器的相关内容;3.将原来与各种断路器配套的不同类型的操动机构,单独抽出列为“操动机构”章,以明确各种类型操动机构施工及验收要求;4.在“电抗器”章补充了干式电抗器和阻波器的主线圈的相关内容;5.其它相关条文的部分修改和补充。
电气设备和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定范本

电气设备和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定范本一、引言电气设备在现代社会中被广泛使用,但其使用和维修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电工的人身安全,制定本规定范本。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操作。
三、操作人员要求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熟悉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修知识,并持有合格的电工证书。
2. 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绝缘手套、安全帽、防静电鞋等。
3.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定,禁止非专业人员进行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修。
四、操作前准备1. 操作前必须确认电气设备的断电状态,并通过专业电器仪器进行验证。
2. 检查电气设备的接地是否良好,确保设备的安全接地。
五、操作过程1.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禁止擅自更改或绕过设备的安全设置。
2. 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保持专注、稳定的状态,避免分心或带有酒精、药物等影响操作的物质。
3. 在操作过程中,禁止短路、过载等操作,以免引发火灾或设备损坏。
六、维修过程1. 维修过程必须在断电的情况下进行,确保人员的安全。
2. 维修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使用绝缘工具,避免直接接触裸露的电线或接触带电部件。
3. 维修过程中,禁止超过设备规定的电流或电压范围进行操作,以免危及人员安全。
七、事故处理1. 发生电气事故时,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
2. 发生电气事故后,必须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设备检查与维护1.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2. 检查和维护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禁止擅自进行维修或操作。
3. 对于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九、应急预案1. 制定电气设备使用和维修的应急预案,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各类紧急情况。
2. 应急预案中必须包括逃生通道、灭火设备、报警器等安全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完整word版)DL5168-2016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完整word版)DL5168-2016 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5168-2016施行日期:2016年7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施工质量检验第三章施工质量评定第四章施工质量问题处理第五章附则本规程适用于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的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规范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工作,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架空输电线路,是指以杆塔为支撑,用导线、地线、绝缘子等构件组成的输电线路。
第四条施工质量检验应当遵循“谁建设、谁检验”的原则,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第五条施工质量检验应当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按照施工工艺、施工工序、施工质量要求等方面进行检验。
第六条施工质量评定应当遵循“谁使用、谁评定”的原则,由使用单位组织实施。
第七条施工质量评定应当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按照使用要求、使用环境、使用寿命等方面进行评定。
第八条施工质量问题处理应当遵循及时、准确、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单位等相关方面共同协调解决。
第二章施工质量检验第九条施工质量检验应当分为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质量验收三个阶段。
第十条初步验收应当在架空输电线路主体工程竣工前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杆塔基础、杆塔安装、导线、地线、绝缘子等构件的安装质量。
第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应当在架空输电线路主体工程贯通后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杆塔基础、杆塔安装、导线、地线、绝缘子等构件的隐蔽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质量验收应当在架空输电线路主体工程竣工后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杆塔基础、杆塔安装、导线、地线、绝缘子等构件的安装质量、运行试验、绝缘测试等。
第十三条施工质量检验应当制定相应的检验方案和检验标准,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检验结果应当书面记录。
电气安全操作技术规程范本

电气安全操作技术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因操作不当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使用电气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培训证书,能够熟练掌握电气设备的操作技术和安全规定。
第四条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电气安全培训,持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操作第五条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第六条在操作之前,应检查电气设备的工作状态,如有异常应及时报修或维修。
第七条在操作过程中,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以免引起设备过热、短路等问题。
第八条禁止在操作过程中将电气设备的外壳打开,除非经过专业人员指导并取得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九条禁止使用损坏的电气设备,如发现设备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修。
第十条当有多个电气设备同时操作时,应注意合理分配负荷,避免超负荷运行。
第三章电气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第十一条电气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二条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接地和绝缘状况,如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定期清洁电气设备,保持设备的良好环境。
第十四条对于长时间不用的电气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锁上开关等。
第十五条严禁在维护和保养过程中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和工具。
第四章电气事故的应急处置第十六条在发生电气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迅速报警。
第十七条禁止非专业人员擅自进行电气事故的抢修和处置,应等待专业人员到场进行。
第十八条在电气事故处置过程中,应佩戴防护用品,保护自己的安全。
第十九条电气事故的抢修和处置应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操作安全。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本规程的行为,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规程由电气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所有单位和个人应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落实。
(完整word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ode of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in building目录1 总则 (4)2 术语 (4)3 基本规定 (5)3.1 一般规定 (5)3。
2 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 (5)3。
3 工序交接确认 (7)4 架空线路及杆上电气设备安装 (9)4。
1 主控项目 (9)5 变压器、箱式变电所安装 (10)5.1 主控项目 (10)5。
2 一般项目 (10)6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 (11)6。
1 主控项目 (11)表6。
1.2 保护导体的截面积 (11)6.2 一般项目 (12)表6。
2.1 基础型钢安装允许偏差 (12)7 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与电动执行机构检查接线 (13)7。
1 主控项目 (13)7。
2 一般项目 (13)8 柴油发动机组安装 (13)8。
1 主控项目 (13)9 不间断电源安装 (13)9。
1 主控项目 (13)9。
2 一般项目 (14)10 低压电气动力设备试验和试运行 (14)10.1 主控项目 (14)10。
2 一般项目 (14)11 裸母线、封闭母线、插接式母线安装 (14)11.1 主控项目 (14)11.2 一般项目 (15)12 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 (15)12。
1 主控项目 (15)12。
2 一般项目 (15)13 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电缆敷设 (16)13.1 主控项目 (16)13。
2 一般项目 (16)15 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 (18)15。
1 主控项目 (18)16 槽板配线 (18)16。
1 主控项目 (18)16.2 一般项目 (19)17 钢索配线 (19)17。
1 主控项目 (19)17.2 一般项目 (19)18 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线路绝缘测试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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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强电系统2.1 强电系统概述本工程的供电系统均由成都供电局经电业站以低压供电。
A. 高压供电系统由供电局以一路 10 千伏50赫三相三线形式供正常用电。
高压电缆由地下外围墙外埋地引入至电业站内,并接入高压配电屏,分别馈电予干式变压器,变压器初级及次级接线为 Dyn11 类别。
B. 低压配电系统(塔楼供电)其他承包商将负责由电业站引出高压电缆接至各塔楼于地下一层的变配电房内的变压器。
在变压器后引出低压母排接至相关的低压配电屏。
然后在屏后引出分支上升电缆对对每层的分层箱及电表箱配电。
而电表箱后的所有强电设备包括进户电线连接驳、管线、住户箱、照明灯头连灯泡、阳台防水灯具、开关、插座连电线等均由本承包商提供。
C. 低压配电系统(住宅公用、停车场、商业裙楼、幼儿园、电影院及地库等非住宅之地方供电)电业站将引出高压电缆接至各塔楼于地下一层的变配电房内的变压器。
在变压器后引出低压母排接至相关的低压配电屏等由其它承包商负责。
本承包商负责在屏后引出多组低压电缆对各自区域内的设备及预留予将来用户/商户的配电装置供电。
各机电主要设备的动力配电由低压配电屏以电缆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配电至各台机电主要设备之综合控制屏或配电箱。
各单独的负荷点(包括消防卷帘、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箱等),照明及电插座等之配电应以电线穿管方式(暗敷或明敷)由各自有关的照明动力配电箱供电。
该等照明动力配电箱的配电电源应由低压配电屏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供电。
D. 防雷接地系统本工程之防雷接地系统将采用共享接地方式,建筑物之桩基承台和底板作为共享接地体,而塔楼屋顶上装设避雷带,防雷引下线将利用混凝土柱子内之主钢筋通长焊接,并将屋顶上之避雷带及建筑物之底板接地体连接。
所有建筑物外墙之金属门窗须接上主钢构成之防雷接地系统上。
若项目为高层建筑,为防护侧向雷击,在离地 30 米及以上的楼板,每层围绕建筑物外侧之圈梁的主钢筋焊接连通作均压环,并与防雷引下线焊接连通。
一切外露在建筑物之金属件均需与防雷保护系统(如避雷带、防雷引下线等)连接。
本工程之高低压变配电系统以及弱电系统等均需与共享接地体连接。
整个共享接地系统之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 欧姆。
2.2 工程范围本项目的电气工程分为以下部份,分界简列如下:A. 第一部份本部份由供电部门指定的配套专业承包商负责完成,其有关工作如下:a. 电业站的一切 10 kV 高压配电系统、变压器、低压配电屏装置的供应及安装。
b. 由低压配电屏供电至塔楼每层分层箱及电表箱的供应及安装。
c. 但本强电指定分包单位应负责一切所需的协调及配合工作。
B. 第二部份本部份由强电指定分包负责完成,其有关工作如下:a. 地库一层所有变配电房内低压配电屏后的一切电气装置的安装、供应及连接。
包括塔楼住宅(由塔楼每层电表箱后的一切强电设备包括电缆接驳)、住宅公用、停车场、商业裙楼、幼儿园和电影院。
b. 所有发电机及相关配件,但不限于油缸装置、消声装置、排烟净化装置等的供应、安装、调试及向当地部门申请及协调验收的一切所需费用,包括劳务费和清关费等。
C. 第三部份除上述第二部份以外,余下所有的电气工程亦应由本承包单位负责完成,包括如下各项:a. 一切有关与上述部份工程之协调及配合工作。
工作分界点定于有关设施之接线端/接线桩头上,并包括所有接驳工作及所需配件。
b. 供应、安装及连接由塔楼分层住户电表箱之后的整个分支配电系统,包括所有电缆、电线、电线管、电线槽、住户单元内配电箱,户内照明灯头及灯泡连管线、阳台防水灯具连管线、开关、插座连管线等及一切所需的附件和配件等。
c. 供应、安装及连接所有公共地区及机房照明灯具和电插座等装置,包括电线槽、电线管及配件、电线灯具、插座、开关、配电箱等。
d. 供应、安装及连接由低压配电屏之后的整个主干及分支配电系统,包括所有电缆、电线、电线管、电线槽、电缆托盘、塑壳自动开关(MCCB)、熔断器开关、刀开关、配电箱及一切所需的附件和配件等。
并包括接驳各母线槽、电缆及电线至低压配电屏之接线端子上。
e. 供应、安装及连接供电梯系统使用的电线槽、电线管以及有关的附件和配件等。
f. 供应、安装及连接所有照明灯具和电插座等装置,包括电线槽、电线管及配件、电线、灯具、插座、开关、配电箱等。
g. 供应、安装及连接由低压配电屏至电梯机房之电力供应,包括所有塑壳自动开关(MCCB)、熔断器开关、电缆、电线、配电箱、电缆托盘、电线管、电线槽、负荷开关及一切所需之附件和配件等。
h. 供应、安装及连接由低压配电屏之后至各机电主要设备控制箱(GMCC)(如电梯、给排水水泵、空调和通风机组、消防水泵及设施等)之电力供应,包括所有塑壳自动开关 (MCCB)、熔断器开关、电缆、电线、配电箱、电缆托盘、桥架、电线管、电线槽及一切所需之附件和配件等。
承包商须预留足够长度的电缆供其它承包商接驳。
i. 供应、安装及连接整个防雷及接地系统装置。
j. 供应、安装及连接整个接地系统至接地端子,包括全部按规范要求的等电位接地系统。
k. 与建筑总承包及各分包单位协调提供一切资料供总包绘制综合机电图。
l. 与建筑总承包及各分包协调塔楼的强电安装工程(包括将来由住户自行供应及安装的设备)提供一切土建预留及供电的要求。
m. 本工程所有明装的电线管如机房内,吊顶内等地方须采用镀锌钢管,供消防设备的电线管更要涂上防火物料。
而暗装的电线管则采用PVC电线管。
n. 供应和实施油漆及其他施工杂项。
o. 进行每一设备及系统的试验、调校、试运转并交付业主方或其代表验收等。
p. 提供安装技术指导。
q. 提供竣工图、技术资料、操作说明和维修手册等予业主及政府档案办作存档。
r. 提供工程完成后(由建筑师发出的总包竣工证书日起计)保用24个月的服务。
2.3 低压电气设施及安装标准2.3.1 低压主配电及分支配电系统a. 本承包单位必须供应、安装及接驳主配电和分支配电系统,包括配电箱、电线电缆、电线槽、电线管、电线架等,如图纸及本〝技术要求〞所示。
b. 所有电缆、电线须符合中国的标准和规格。
c. 所有电线、电缆和密封式母线必须采用高导电率的铜导体。
d. 当电线、电缆穿过金属盖板时须配以橡胶垫圈。
e. 所有电缆或电线应安放于电缆托盘或桥架之上,或电线槽、电线管内。
f. 从一个设备至另一设备的连接导线必须是一根连续导线,中间不能有接头,除非得到业主方/建筑师批准。
2.3.2 微型断路器 (MCB)a. 除接线端子和操作柄外,微型断路器须密封在塑料外壳中。
b. 微型断路器的操动机构须为热磁力型,有一稳定的反时限电流特性。
调校温度40度摄氏。
用于照明线路保护,一般采用 2 型跳闸特性,用于动力线路保护,则采用 3 型跳闸特性。
c. 微型断路器最少为M6(6KA)级及符合 GB 14048.1-93;GB 14048.2-93要求。
d. 微型断路器(MCB)上须有分、合(ON/OFF)的标志。
e. 三极微型断路器(MCB)须为三相联动。
f. 微型断路器须用螺栓方式接连电线/母线,若采用插入式之连接方法必须获得设计单位之批准。
g. 所有用作保护插座布线的微型断路器须配有下节所述的漏电断路器。
2.3.3 漏电断路器 (RCCB)a. RCCB 必须是双极或四极。
除非另有说明,额定漏电电流须是30 mA ,而额定短路断路电流为 5KA 或以上。
额定连续电流须如图和规范所示。
剩余电流操作断路器应符合 GB 16917-97标准并依照进行型式试验。
b. RCCB 的自动跳闸程序须为被动式,即不需涉及漏电电流的扩大,及须与运作时电压无关。
若 RCCB 需要作超载保护时,跳闸的特性要加MCB 所述。
RCCB 之设计须使其在跳闸后及漏电故障消除前,不可被关上。
c. 一种组合试验装置须装在每个 RCCB 的前面,使自动跳闸装置能试验。
该试验装置的运作必须产生「失平衡」的状态,引致接地故障。
2.3.4 塑壳自动开关(MCCB)及微型断路器(MCB)配电箱a. 配电箱必须有完整的金属外壳,安装在墙上或嵌入墙。
分箱内有镀锡的铜母线。
塑壳自动开关 (MCCB)、微型断路器 (MCB)、接触器、负荷开关等,上述组件均藏入箱中。
b. MCCB 配电箱之设计,制造及试验等规范要求应符合GB 7251-97。
c. MCCB 配电箱之箱壳应由厚度不小于 1.5 毫米之优质钢板制成。
d. MCCB 配电箱应有钢板焊制的门并应加防尘垫。
e. MCCB 配电箱应装有垂直布置的三极及中性线铜母线。
中性线母线上应有为每回三相出线回路用的中性线端子。
在箱体的后面应有一条同等容量的接地母线。
f. 引出线的模壳式断路器应水平装设在垂直母线的两旁。
g. MCB 配电箱之设计与制造应符合GB 7251-97并依照进行型式试验。
h. MCB 配电箱之箱壳应由厚度不小于 1.0 毫米之优质钢板制。
i. 仅装设单相小型断路器之 I 型 MCB 配电箱应装有一台模壳式双极进线开关其额定电流不低于供电侧保护装置的额定电流。
I 型 MCB 配电箱应装设单极及中性线母线,其额定电流不得小于 100 安。
j. 装三极 MCB 的 II 型 MCB 配电箱应装三极及中性线母线,其额定电流不小于 200 安。
中性线母线应有为每回单相小型断路器出线用的中性线端子。
在箱体后面应有一条同等容量的接地母线。
k. 配电箱应为防尘型,其饰面颜色需经批准。
l. 每台配电箱的顶部与底部应有适合电线管用的敲落孔。
m. 负荷开关须为快速分合闸式,触头有固定挡板隔开。
n. MCCB/MCB 配电箱须有光滑的外表面,并须涂上防锈漆,再刷上两层灰漆。
o. MCCB/MCB 配电箱必须有达 20% 的备用回路或经审批。
p. MCCB/MCB 配电箱必须有塑料名牌,每一回路均应标明。
明牌规格须由工程师批准。
q. MCCB/MCB 配电箱必须由有权威的试验机构作定型试验,试验的证明书必须在投标时交工程师审核。
2.3.5 母线箱 Busbar Chamber (BBC)、熔断器开关、开关熔断器及负荷开关a. 母线箱应符合GB 7251-97,并依照其标准进行试验。
b. 母线箱应有四条同等容量的硬拉铜制电镀钖的母线,固定于环氧树脂或其它经批准之材料制的绝缘体上。
c. 母线箱应为全密封,箱壳由热镀锌或经防锈处理并涂漆的钢材制成。
面漆颜色需经批准。
面板和侧板应可拆卸,非由铁金属螺栓固定。
d. 母线要涂上颜色,以区别相序。
e. 开关与母线箱用镀锌铁法兰或用带螺纹管子连接。
f. 熔断器开关及开关熔断器见 2.3.2 (F)g. 负荷开关的要求与 2.3.2 (F) 相同,除不设熔断器。
2.3.6 自动切换接触器自动切换接触器应为电磁操作型,双断点,四极并应符合GB 14048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