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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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最新)

XX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最新)

XX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填表说明:
1、此表一式壹份,由社保局保存。

2、生育住院报销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收费收据、疾病证明、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均需原件);如申报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除上述规定的材料外,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工作证明(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3、流产或引产报销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如是带环受孕的需提供放环证明或医生签字盖章的疾病证明、如属医学原因需要做流产手术的需提供相应的病历证明及手术前的B 超检查报告、收费收据、疾病证明、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如门诊手术需提供门诊发票,门诊清单及门诊病历资料,以上材料除特别注明外其他的均需原件。

4、放环或取环、结扎或结扎复通报销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医生签字盖章的疾病证明和病历资料(原件、复印件)、门诊手术需提供门诊发票,门诊清单及门诊病历资料,以上材料除特别注明外其他的均需原件。

5、医疗费用发生六个月内办理报销。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请正反双面打印)
参保人姓名
个人电脑号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姓名
(不属未就业配偶的无需填写)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身份证号码(不属未就业配偶的无需填写)
单位社保号
单位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计生服务证
编号
预产期
办理时孕周
申请选定医院
产检选定
医院
分娩选定
医院
人流(引产)
选定医院
人流(引产)就医
□门诊□住院
异地计生
选定医院
异地医院
地址
单位/个人意见
同意申报,本单位/个人同意授权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通过信息共享方式查询本单位/个人与办理生育业务相关的信息,承诺所提供材料与信息均真实完整合法,符合办理业务条件,如伪造材料或以任何方式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本单位/个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同意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将本单位/个人虚假行为上报和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并就本次办理业务的其他承诺内容陈述如下:
2.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属于广州市外户籍的,在“单位/个人意见”栏承诺如下(须夫妻双方签名):
本人承诺在享受广州市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期间,未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且在本市及市外均无就业记录。
备注:本市户籍人员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查询参保情况,无需提供。
办理时间
注:1.此表由参保人填写(选定医疗机构办理的本市就医、经办机构办理的异地就医填写一式二份),经参保单位确认。失业人员由本人签名确认;单位为个体户且无公章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确认。
2.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后,单位经办人(代办人)签名确认签收: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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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单位名称(盖章):填表日期:注:1.此表由参保人填写(选定医疗机构办理的本市就医、经办机构办理的异地就医填写一式二份),经参保单位确认。

2.选择异地就医的,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前须由异地医院填写相关栏目.3.经办机构办理后,经办人(代办人)签名确认签收:______生育就医确认申请温馨提示申办条件与人员范围:参保缴费累计满1年(≥12个月)的参保职工、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失业人员、退休职工;对转业、复员、退伍,机关事业单位转制、调入企业人员,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符合条件才能办理。

申办时间:一、妊娠满12周(即第12周开始)到分娩前;二、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不受12周限制,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办理。

生育就医确认申办所需资料:一、《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医院前台办理一式二份);二、《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写明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原件;三、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广州市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现居住地在广州市的,需去现居住地所属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备案;现居住地不在广州市的,需由单位开具相关证明);四、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五、近期证件照片(小一寸彩照)一张。

此外,以下特殊情形还需提供相应资料:异地产检和(或)分娩:《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二份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籍人员:不需出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但应提供合法就业证明资料(如《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就业证》)和夫妻双方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需提供①结婚证;②未就业配偶持有效的本市失业登记证件;③户籍所在地的县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卫生部门出具的未就业配偶未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证明(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

2020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2020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本人签名: 填报日期:
温馨提示:反欺诈法律提示:以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填 报 须 知
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资料,如无法通过信息共享查询且未带计生证的,需参保职工、失业人员与退休人员在“个人意见”栏承诺如下:本人承诺本孕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签名确认。
备注:本市户籍人员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查询参保情况,无需提供。
此栏由各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分中心填写
核验方式
(对于有多种核验方式的资料,请进行勾选)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资料 □系统核验 □书面承诺 □核验原件
结婚证 □系统核验 □核验原件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未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料 □系统核验 □书面承诺
异地医院地址(本地产检及分娩不需填写)
个 人 意 见
同意申报,本人同意授权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通过信息共享方式查询本个人与办理生育业务相关的信息,承诺所提供材料与信息均真实完整合法,符合办理业务条件,如伪造材料或以任何方式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同意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将本人虚假行为上报和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并就本次办理业务的其办理人
办理时间
注:1.此表由参保人填写,并签名确认。
2.单位经办人(代办人)签名确认:______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请正反双面打印)
参保人姓名
个人电脑号
单位社保号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预产期及办理时孕周
计划生育服务证编号(选填)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姓名
(不属未就业配偶的无需填写)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身份证号码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单位名称(盖章):填表日期:参保人姓名个人电脑号参保人联系电话未就业配偶姓名(不属未就业配偶可不填此行)配偶身份证号码单位社保号单位经办人经办人联系电话计生服务证编号预产期办理时孕周申请选定医院产检选定医院分娩选定医院人流(引产)选定医院人流(引产)就医□门诊□住院异地计生选定医院异地医院地址以下由选定异地医院填写异地医院等级□1级(相当)□2级(相当)□3级(相当)异地医院盖章异地医院联系电话填写时间以下由经办机构填写确认回执编号经办部门盖章办理人2注:1.此表由参保人填写(选定医疗机构办理的本市就医、经办机构办理的异地就医填写一式二份),经参保单位确认。

2.选择异地就医的,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前须由异地医院填写相关栏目。

3.经办机构办理后,经办人(代办人)签名确认签收:______生育就医确认申请温馨提示申办条件与人员范围:参保缴费累计满1年(≥12个月)的参保职工、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失业人员、退休职工;对转业、复员、退伍,机关事业单位转制、调入企业人员,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符合条件才能办理。

申办时间:一、妊娠满12周(即第12周开始)到分娩前;二、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不受12周限制,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办理。

生育就医确认申办所需资料:一、《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医院前台办理一式二份);二、《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写明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原件;三、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广州市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现居住地在广州市的,需去现居住地所属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备案;现居住地不在广州市的,需由单位开具相关证明);2四、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五、近期证件照片(小一寸彩照)一张。

此外,以下特殊情形还需提供相应资料:异地产检和(或)分娩:《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二份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籍人员:不需出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但应提供合法就业证明资料(如《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就业证》)和夫妻双方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最新版)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最新版)
2.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属于外户籍的,在“单位/个人意见”栏承诺如下(须夫妻双方签名):
本人承诺在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期间,未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且在本市及市外均无就业记录。
备注:本市户籍人员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查询参保情况,无需提供。
此栏由医保经办机构填写
2.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后,单位经办人(代办人)签名确认签收:______
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
(请正反双面打印)
参保人姓名
XXX
个人电脑号
XXXXXX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姓名
(不属未就业配偶的无需填写)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身份证号码(不属未就业配偶的单位经办人
XXX
经办人
联系电话
XXXXXXXXXX
计生服务证
编号
XXXXXX
预产期
xx年xx月xx日
办理时孕周
XX周
申请选定医院
产检选定
医院
XXXXXXXXX
分娩选定
医院
XXXXXXXXX
人流(引产)
选定医院
人流(引产)就医
□门诊□住院
异地计生
选定医院
异地医院
地址
单位/个人意见
同意申报,本单位/个人同意授权医保经办机构通过信息共享方式查询本单位/个人与办理生育业务相关的信息,承诺所提供材料与信息均真实完整合法,符合办理业务条件,如伪造材料或以任何方式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本单位/个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同意医保经办机构将本单位/个人虚假行为上报和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并就本次办理业务的其他承诺内容陈述如下:
XXXXXXXXXXXXXXXXXX
本人签名: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2018)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2018)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单位名称(盖章):参保人姓名未就业配偶姓名(不属未就业配偶可不填此行)单位社保号计生服务证编号产检选定医院人流 ( 引产)选定医院异地计生选定医院填表日期:参保人个人电脑号联系电话配偶身份证号码经办人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预产期办理时孕周申请选定医院分娩选定医院人流(引产)□门诊□住院就医异地医院地址以下由经办机构填写确认回执编号经办部门盖办理人章办理时间以下由选定异地医院填写异地医院等级:□1 级(相当)□2 级(相当)□ 3 级(相当)异地医院联系电话:填写时间:异地医院盖章注:1.此表由参保人填写(选定医疗机构办理的本市就医、经办机构办理的异地就医填写一式二份),经参保单位确认。

失业人员由本人签名确认;单位为个体户且无公章的,由法人签名确认。

2.选择异地就医的,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前须由异地医院填写相关栏目。

3.经办机构办理后,经办人(代办人)签名确认签收:______生育就医确认申请指引申办条件与人员范围:参保缴费累计满 1 年(≥ 12 个月)的参保职工、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失业人员、退休职工;对转业、复员、退伍,机关事业单位转制、调入企业人员,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符合条件才能办理。

申办时间:一、妊娠满 12 周(即第 12 周开始)到分娩前;二、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不受12 周限制,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办理。

说明: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后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才予支付。

生育就医确认申办所需资料:一、《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医院前台办理一式二份);二、《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写明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原件;三、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如身份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或社会保障卡;五、近期证件照片(小一寸彩照)一张;六、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社会医疗保险凭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
2.异地产前检查仅限长期驻异地工作(超过180天)的参保职工。
3、请慎重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再予以变更。确实需要变更的, 变更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
单位编号
单位名称
姓名
年龄
证件号码
电话
申请项目(请在以下相应项目打勾)
产前检查
分娩
其他
预产期
办理时怀孕周数
是否异地产前Biblioteka 查产前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异地分娩
分娩医疗机构
享受待遇人员签名: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以下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
就医确认凭证编号
办证时间
经办人
复核人
说明: 1.此表一式2份, 由参保职工填写, 申办人携带此表及所要求的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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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说明:1.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的参保职工,提供以下资料到选定的医疗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
(1)XX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医院诊断妊娠证明;社会保障卡等参保凭证;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

(2)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退休人员须按上述规定申请办理就医确认手续,还需分别提供以下资料: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证明;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2.参保职工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后,孕期内一般不得变更,但因医疗条件限制、住所变化等特殊事由,确需变更产前检查和分娩医疗机构的,应当持原就医确认凭证(经定点医疗机构盖章确认)和变更事由的相关凭证(医疗条件限制需提供医疗机构证明,住所变化需提供住所变化直接证明材料等)向参保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并填写新的就医确认申请表。

3.此表一式2份,参保职工和定点医疗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存一份,规定为A4纸,请填写后打印,或用黑色水笔,中文正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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