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医个体诊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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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医诊所各项规章制度

西医诊所各项规章制度

西医诊所各项规章制度一、诊所工作制度1、诊所应保持整洁、安静、舒适的就医环境,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卫生达标。

2、医务人员应按时到岗,着装整齐,佩戴工作牌,热情接待患者,不得推诿、拒诊患者。

3、严格遵守医疗技术操作规程,认真书写病历、处方等医疗文件,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4、对患者进行详细的问诊和体格检查,明确诊断,合理治疗,不得过度医疗。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医疗器械应定期消毒、灭菌,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应及时毁形、消毒、处理。

二、门诊管理制度1、患者就诊应先挂号,再就诊。

初诊患者应填写病历基本信息,复诊患者携带病历就诊。

2、医生应按照挂号顺序依次接诊患者,不得插队、跳号。

3、门诊病历应由医生如实书写,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诊断、治疗意见等内容。

4、医生开具的处方应符合规范,书写清晰,注明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有效期等。

5、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过期、变质药品应及时清理。

三、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建立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医疗技术规范和操作流程,确保医疗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4、定期对病历进行质量检查,重点检查病历书写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5、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满意度。

对患者的投诉和建议应及时处理和反馈。

四、医疗安全管理制度1、医务人员应增强医疗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医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对医疗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并做好记录。

3、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发放制度,防止药品差错事故的发生。

4、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5、制定医疗应急预案,对突发医疗事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五、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1、医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患者,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和知情权。

西医个体诊所制度模板

西医个体诊所制度模板

西医个体诊所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西医个体诊所的运营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西医个体诊所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西医个体诊所制度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基本制度、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医疗收费管理制度、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医务人员培训制度、环境保护制度等。

第三条西医个体诊所应严格执行本制度,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医疗机构基本制度第四条西医个体诊所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医疗机构设置条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五条西医个体诊所应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和岗位职责,配备合格的医务人员和设施设备。

第六条西医个体诊所应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流程,确保医疗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第七条西医个体诊所应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第八条西医个体诊所应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诊疗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医疗风险管理等。

第九条西医个体诊所应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制度,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西医个体诊所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四章: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西医个体诊所应制定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医疗事故应急预案、医疗差错报告制度等。

第十二条西医个体诊所应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医疗风险。

第十三条西医个体诊所应建立健全医疗事故处理机制,及时报告和处理医疗事故。

第五章:药品管理制度第十四条西医个体诊所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

第十五条西医个体诊所应严格执行药品采购规定,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西医个体诊所应加强药品储存和配送管理,保证药品在有效期内和使用安全。

第六章:医疗收费管理制度第十七条西医个体诊所应制定医疗收费管理制度,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收费信息。

第十八条西医个体诊所应严格执行医疗收费规定,规范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

西医诊所工作制度范本

西医诊所工作制度范本

西医诊所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本诊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相关政策,制定本工作制度,以规范诊疗行为,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二条本诊所坚持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尊重科学、尊重生命,维护医疗行业的职业道德,确保医疗安全。

二、人员管理第三条诊所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道德,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四条诊所负责人负责组织管理诊所日常工作,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处理医疗纠纷,保障患者安全。

三、诊疗管理第五条诊所应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医生应当详细记录病历,护士应准确执行医嘱,做好护理工作。

第六条诊所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和处方制度,合理调配和使用药品。

第七条诊所应建立健全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医疗器械,保证其正常运行。

四、患者管理第八条诊所应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平等对待患者,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第九条诊所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第十条诊所应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医生应认真倾听患者陈述,耐心解答患者疑问,护士应细心护理患者。

五、环境卫生第十一条诊所应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处理,防止交叉感染。

第十二条诊所应建立健全废物处理制度,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存放和无害化处理。

六、财务管理第十三条诊所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予以公示。

第十四条诊所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严禁挪用医疗资金。

七、其他第十五条诊所应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保障患者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诊所应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本工作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本诊所保留对本工作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

个体诊所规章制度三篇

个体诊所规章制度三篇

个体诊所规章制度三篇(一)诊所工作制度1.仔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答应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改变,提前申请变更。

4.根据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仔细、规范、精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仔细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

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准时转上级医院。

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主动进行抢救治疗。

7.仔细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仔细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干净,佩戴胸卡。

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根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扬卫生防病学问。

(二)病历书写制度1.对就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应当客观、真实、精确、准时、完好。

病历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楚、表述精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纠错规范。

2.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以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签写。

3.病历由亲自参加诊断、治疗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签名。

无资质人员不得签名。

4.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5.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等检查资料应准时归入门诊病历。

6.对根据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依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7.急诊病人经过紧急检查处理稳定后即刻书写病历,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8.急诊留观患者应记录留观记录,重点记录观看期间病情改变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个体小诊所规章制度

个体小诊所规章制度

个体小诊所规章制度一、总则1.为了保障个体小诊所的正常运营和医疗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诊所内的所有医务人员和患者。

3.本诊所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医疗行业规范。

二、人员管理1.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资格证,并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2.医务人员应遵守医疗伦理和职业道德,保护患者隐私及个人信息安全。

3.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完成病历文书及其他医疗记录,保持良好的诊疗记录。

4.医务人员应保持职业形象,着装整洁、文明礼貌、端庄得体。

三、医疗服务1.医务人员应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不得随意更改医嘱,不得滥用药物。

2.医务人员应提供齐全、安全的医疗设备、药品及器械,确保患者权益。

3.医务人员应积极推行健康教育,提供患者健康管理指导。

4.医务人员应保持与患者良好的沟通,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四、门诊服务1.门诊服务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下午17:00,遇特殊情况可适时调整。

2.患者需要提前预约挂号,并按时就诊,如无法按时就诊,需提前取消预约。

3.患者应主动配合医务人员的检查和治疗,提供真实、准确的病史资料。

4.患者应排队轮候,不得擅自插队,对于急诊病例会有特殊安排。

五、药品管理1.本诊所只提供合法、合规的药品,严禁假冒伪劣药品进入诊所。

2.药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的地方,按规定时间清点并做好记录。

3.药品过期或变质应立即淘汰,并做好相关记录。

4.药品发放应按照医生的处方进行,严禁未经医生开具处方私自取药。

六、诊所卫生1.诊所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洁、消毒,确保环境整洁。

2.公共区域、工作台和医疗设备应保持清洁卫生,并进行定期消毒。

3.医务人员应按规定戴医用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确保患者与医务人员安全。

七、费用管理1.本诊所按照规定执行医疗服务价格,不得擅自乱收费。

2.患者应及时缴纳医疗费用,并保留缴费凭证。

3.如有退费、发票等业务,需持有效证明并按规定办理。

个体西医诊所医疗规章制度

个体西医诊所医疗规章制度

个体西医诊所医疗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个体西医诊所的医疗活动,所有医疗人员和患者均应遵守。

第三条个体西医诊所负有为患者提供专业医疗服务的责任,医疗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水平,遵守职业道德准则。

第四条个体西医诊所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章医疗服务流程第五条患者来诊首先由接待员进行登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分诊后等待医生诊断。

第六条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做出初步诊断,并建议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第七条医生应当在患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诊疗,做好病历记录,保护患者隐私。

第八条医生应当耐心解答患者的疑问,提供必要的医学知识和健康指导。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九条个体西医诊所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设立质控科,定期对医疗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条医疗人员应当经常参加医学会议和学术讲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第十一条个体西医诊所有不得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保证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患者在接受治疗过程中出现意外或并发症,医生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报告医疗质量部门。

第四章医疗安全管理第十三条个体西医诊所应当定期组织培训医疗人员的安全知识,加强医疗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感染防控制度,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和无菌操作。

第十五条医疗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医疗操作,避免因不当操作导致患者受伤或感染。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完备的急救设施和药品,做好急救演练,提高医疗救治效率。

第五章医疗费用管理第十七条个体西医诊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医疗服务费用,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或乱收费。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费用的组成和计算方式,提供发票和收据。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不得对患者进行变相收费或强迫消费,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提供明细的费用清单和解释,医疗机构应当如实提供并接受监督。

个体诊所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三篇)

个体诊所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三篇)

个体诊所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体诊所的运作,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保护患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健康部门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诊所的所有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本诊所的所有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严守医疗机密,尊重患者的隐私权。

第四条本诊所的所有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持续的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

第五条诊所的日常管理及规章制度执行由诊所负责人负责,负责人有权对不遵守本规章制度的人员进行处罚。

第二章医疗工作规范第六条所有医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卫生健康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医疗操作规范开展医疗工作,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七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疾病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范的要求,不得擅自更改治疗方案或药物使用。

第八条医务人员在与患者沟通和开展诊疗工作时,应当语言文明、态度友好,尊重患者的自主权和知情权。

第九条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医疗器械和药品,遵循药品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得私自使用过期或者损坏的药品和器械。

第十条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必须保证患者的隐私权,严守医疗机密,不得将患者的相关信息泄露给任何外部人员。

第三章诊所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诊所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的医疗卫生管理知识和技能,负责诊所的日常管理和规章制度的执行。

第十二条诊所负责人应当保证诊所的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卫生健康部门的相关规定,保证医疗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第十三条诊所负责人应当制定自查制度,定期对诊所的医疗设备、药品、卫生环境等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十四条诊所负责人应当充分发挥医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建立合理的医疗团队,保障患者的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诊所负责人应当制定患者投诉处理制度,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处理和保护。

第四章工作纪律规范第十六条诊所的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私自离开医疗工作岗位。

西医诊所各项规章制度范文四篇

西医诊所各项规章制度范文四篇

西医诊所各项规章制度范文四篇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

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

以下是作者整理的西医诊所各项规章制度内容四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1篇: 西医诊所各项规章制度1、发热门诊应设置显著标志,防止他人误入。

出入口应设手卫生设施。

每天应打开门窗对流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

2、病人由预检分诊护士提供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后,引领至诊室。

发热门诊实行一室一患者接诊制,严禁候诊人员多人同时进入诊室。

3、发热门诊医生接诊时,应按防护级别要求戴帽子、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穿工作鞋、工作服、隔离衣等,在接触每个病人前、后或接触同一病人的不同部位前、后必须彻底洗手,或手消毒。

当出现疫情时,根据需要穿隔离衣、戴手套、护目镜、鞋套等。

4、空气每天用紫外线照射消毒一小时或用动态空气消毒机消毒,做好记录。

每周用75%酒精棉球擦拭灯管1~2次,每月清洗动态空气消毒机滤网或按说明书要求执行。

5、拖布、抹布应分区域、分室使用,标记明确,用后先清洗后置于500mg 的含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消毒,清水冲净,悬挂晾干。

6、体温计用后先清洗再以500mg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以上,流动水冲净擦干备用。

听诊器、血压计、袖带等用后以500mg的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擦拭消毒,清水擦拭干燥备用。

7、保持诊疗台、室内环境及物体表面、地面清洁干燥。

对患者及家属经常接触的门把手、床栏杆、楼梯把手、餐桌等物体表面,采用含有效氯500mg消毒剂擦轼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

8、保持诊查床清洁、干燥,若被患者分泌物、体液污染时,及时清除并采用2#mg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

生活垃圾及医疗垃圾均按照传染病医疗废物处理要求,使用带有警示标志的双层医疗废物包装物进行包装;锐利器物弃置于利器盒内,达到3满时,由专人负责收集,扎紧袋口或密封盒盖,专车密闭运送,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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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服从指挥、调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活动。

2、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勉励,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无闹纠纷现象。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师工作职责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传染病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1、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和转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详细,不得有缺项、漏项。

2、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防疫主管部门,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3、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须以最快的速度报告。

4、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

预防、保健济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废物。

二、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维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的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发的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四、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程序》处理,并做好各项登记。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储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不降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头存放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两天。

六、对不按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物处置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药房工作制度一、调配处方前必须查对患者的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用方法、禁忌症等,审查后方能调配。

二、配方时要精神集中,细心谨慎,不得估计取药,处方调配后,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

三、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四、含有剧毒药品、限制药品的处方应按毒、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来执行。

五、对有错误的处方,如: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时,药房人员应主动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发药。

有责任拒绝不规范和不按规定开出的处方发药。

六、药房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制度。

应经常向医生介绍新药信息,并定期做出购药计划,季度盘点一次。

平时做到无过期、失效药品。

消毒隔离管理制度1、医务人员工作时,应着装整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等。

2、医务人员每次诊疗操作前后均应用手消毒液消毒双手。

4、诊室应定时通风,诊桌、诊椅、诊床等应每日工作结束后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有污染随时消毒。

5、每周更换床单、枕套等,有污染随时更换,每日紫外线照射消毒,并做登记。

6、诊室物品专室专用,血压计,听诊器,叩诊锤表面用75%酒精擦拭消毒后放回原处。

7、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医疗废物应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封扎集中处理,并与医疗废物暂存处做好交接记录。

门诊工作制度一、门诊医生应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二、工作中要做到体贴关心病员,热情主动、态度和蔼,用文明语言、热心解答病员的询问。

三、诊断、检查疾病要认真细致并做好门诊病人登记,做好疫情报告。

询问患者既往病史和药物过敏情况。

四、门诊处方、观察病例要严格按照处方和观察病例的书写要求与格式书写。

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和遗嘱。

五、对危重、难以确诊的患者及时请上级医疗机构医生会诊或提出转诊意见。

六、对高烧病员、极危重、老幼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七、门诊应该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门诊环境。

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知识。

八、医生要采取高效、经济的治疗方法,合理用药,尽量减轻病员负担。

合理使用抗生素药物。

个体诊所工作规范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臵,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

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

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臵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

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按时保质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处方管理制度一.处方是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房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二.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八)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九)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十)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三.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

四.(一)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二)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三)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五.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六. 开具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七. 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八.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九.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四)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十.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十一.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下上的调配、核对、发药处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十二. 处方由药房妥善保存。

处方每日装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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