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录及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事项
现场检查笔录规则

现场检查笔录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现场情况时所做的文字记录,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则。
以下是现场检查笔录的规则:
- 合法性原则:笔录制作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法定程序进行。
- 记实性原则:记录内容需真实,与其他证据如影像资料相互统一、相互印证。
- 客观性原则:对事实描述尽量准确、详尽、客观。
- 准确性原则:字迹工整,用词客观准确中性,尽量不要涂改。
在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时,需要记录相关物品,并对其进行说明。
此外,笔录的对象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遇到聋哑等特殊情况,应有特殊的笔录对象参加。
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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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检查时必须遵循合法性。合法性包 括程序合法和手段合法。
一是程序合法。根据《行政处罚法》和《药品监督行 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执法人员实施检查时,必须有 两名以上执法人员,且必须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后才能 实施检查行为,检查时当事人必须一直在现场。如果执法 人员未出示执法证件,未表明执法身份,就不能证明执法 者遵守法定程序,提取的证据就不具备程序合法性,就不 能作为定案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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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行为,程序不缺失。《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 条第一款和《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二 款明确提出:“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 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执 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当当场填写《现场检查笔录》。检 查笔录起始部分应当注明执法人员身份、证件名称、证件编号 及检查目的。”在我们平时进入现场进行检查时,往往忽视出 示执法证件这一程序,存在执法误区,对出示执法证件认识程 度不够深入,认为与当事人熟悉,不需要出示证件。如在日常 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在进入现场检查时,当事人要求出示证 件,由于执法人员忘记带执法证件或未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 揪住把柄,使检查活动被迫终止。所以检查之前应掌握案情, 提高认识,做好准备。
精品课件7Fra bibliotek二、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
检查活动的实质性内容,是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 其必须记录在《现场检查笔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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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活动的全过程应涵盖七个方面的内容:
(一)检查活动参加主体情况。包括执法人员是否出示了 行政执法证件,被检查单位(人)有关人员是否到场,是否有 证人见证检查活动等。
(二)检查的缘由。指组织检查的原因或理由,如有人举 报被检查人生产、销售假药或日常监督检查。
怎么制作一份完整的现场笔录

怎么制作一份完整的现场笔录怎么制作一份完整的现成笔录现场笔录是我们在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依法对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和违法现场进行检查时所作的书面记录,是对被检查的场所、物品的客观存在的反映,也是对检查过程的真实写照,是案件调查过程中,固定、保全证据的一种非常重要的实体程序。
关于现场笔录的正确制作,要把握好“合法性、纪实性、准确性、客观性”这四点。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1条规定,现场笔录属于行政诉讼中的一种法定证据。
在《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3条中规定:“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材料和证人证言……”。
因此现场笔录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但在实际办案中,一些执法人员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做记录时过于草率马虎,造成现场检查笔录记录不全、质量不高、无法和其它证据互相印证,甚至出现严重失误的情况导致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现场笔录的填写和记录规范:时间——应当用阿拉伯数字按公历的年月日(开始和结束时间应当按照24小时制进行填写,如:“13时30分,不能填写为1时30分”)。
现场勘验、检查结束(执法人员应首先填制结束时间)地点——应当详细填写,行政区划(区县)+乡镇+街道+门牌号+(有单位的需加注单位名称)+房间号+(也可加注相关场所名称的说明)。
如:某某县+某某镇+某某路某号+(某某单位企业)+某室+(某某企业经营场所或仓库)检查人员——即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说明性质的栏目不必分别签名,被检查对象是女性的,应当有女性执法人员在场),在执法人员姓名后建议用括号形式注明执法证号,如:某某(执法证编号),某某某(执法证编号)当事人——是案件所指向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特定主体。
该栏分为三个部分:1、如果当事人为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填写好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2、如果当事人为单位或企业的,填写好单位或企业的名称(全称)、住所(无照的以实际经营地址为准)、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工商执法办案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的制作

工商执法办案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的制作匸商机关执法办案调查取证中现场检查笔录以及询问调查笔录不仅紧密关联案件的调查成败,而II也同其它证据一样作为整个案件证据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如何办好案件,提升案件质量,使案件经得起复议与诉讼。
下面的证据的意义及种类以及掌握现查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的制作要点与技巧很值得交流。
一、证据的意义及种类(一)、证据的意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案件中,证据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证据是正确认识案件真实情况和使案件得丁•处理的基础和依据。
工商行政管机关査处违法违章案件,从立案、调查、定性及处罚,都离不开证据。
没有证据,就不能正确揭露、证明违法当事人的违法违章行为,证实当事人应得到的处罚。
没有证据,整个办案过程就不能依次正常的进行,并最终达到查处的任务和目的,因此,证据问题通常被称为是办案活动中最重要、最实际、最关键的部分,是办案活动的中心问题。
(二)、证据的种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以下几种:(一)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
比如合同、书信、文件、票据等。
(二)物证: 是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物品。
比如,质量不合格的食品等。
(三)证人证言:是指证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对案件事实的陈述。
证人所作的陈述,既可以是亲口听到、看到的,也可以是从其他人、其他地方间接得知的。
(四)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是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來的有关案件事实的材料。
比如, 用录音设备录制的当事人的谈话,用摄像机拍摄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和资料等。
(五)当事人陈述:是指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明这些事实情况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是指通过法定机构技术鉴定作出的结论。
比如,产品质量鉴定等。
(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是指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现场或者不能,就地进行分析、检查后作出的记录,是客观事物的书面反映。
现场检查笔录注意事项

现场检查笔录注意事项
1. 准备充分:确认需要检查的现场地址和相关资料;携带必要的工具和设备;确保自己了解相关法规和要求。
2. 安全第一:在进入现场之前,确认现场的安全性并采取必要措施。
注意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并引导现场工作人员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 详细记录:在笔录中详细记录现场的情况,包括现场环境、设备状态、参与人员等。
需要准确记录涉及的时间、地点、人物等关键信息。
4. 观察细致:仔细观察现场,特别注意与问题相关的细节和痕迹。
尽可能多地获取证据和信息,以支持进一步的调查。
5. 询问明确:询问现场工作人员或相关人员与问题相关的情况。
问题需要明确、直接,并确保对方明白问题的核心。
6. 公正公平:作为笔录人员,应保持公正、中立的态度,不参与或偏袒任何一方。
记录的内容应真实可信,不歪曲或删除任何信息。
7. 保密措施:对于涉及敏感信息或个人隐私的内容,需要采取保密措施,确保不泄露相关信息。
注意处理和存储纸质或电子笔录的安全性。
8. 及时沟通:在现场和之后,与相关各方沟通和协调工作。
确保笔录准确反映现场情况,并及时回应各方的需求。
9. 笔录整理:在现场检查结束后,整理笔录,将其规范化、分类和编号。
确保记录的准确和易于查阅。
10. 笔录提交:将笔录上报到相关部门或组织,并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和保管笔录副本。
浅谈现场检查笔录制作

浅谈现场检查笔录制作摘要:现场检查是整个调查取证中最为重要的环节,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初步的违法事实与证据往往决定了整个案件的定性。
这就要求稽查人员尽量将所到、所看及所发现的事件客观、真实、全面的记录在现场检查笔录中,不仅是为了固定现场检查所发现的涉嫌违法事实,更为重要的是为了记录自己的所有检查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没有任何程序违法或者实体违法之处,避免行政复议和诉讼。
所以说现场笔录做的好也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
关键词:检查;实施;制作;问题一、现场检查的实施(1)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
在进行现场检查之前,必须做到有的放矢,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调取被检查单位的相关资料,并制定一份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初步方向和目的,以及现场检查的分工和应急情况处理,再附上相关法律条款。
(2)需要告知的事项。
到现场后,首先要表明身份和表明事由。
对于比较熟悉的人,尤其要注意程序规范。
告知举报检查或出示检查文件。
不明确告知,很容易让相对人以我们程序违法为由提起复议、诉讼。
(3)现场检查的实施。
进行现场检查时,对于比较复杂的案件,建议使用一个内部文书:现场检查记录单(具体格式可参照现场检查笔录简化),具体记录每一组检查人员对其负责检查的场所进行检查所发现的事实,并签署检查人员的名字,对自己检查部分的事实负责,作为一个内部文书,可以附也可以不附在案卷当中。
而现场检查笔录的记录人员如果根据检查记录单的记录来做笔录,可以最大程度的还原案件事实。
其次,做现场检查的人员无论检查那个场所都要注意按照空间顺序来做检查,如生产车间的检查按照工艺流程顺序检查,对成品仓库的检查按照顺时针或者逆时针顺序检查,并且及时将所发现涉嫌违法产品或者事实的方位和具体表现形式予以详细记录。
二、现场笔录制作(1)首部的制作。
首部包括的内容是被检查单位(人)的基本情况及检查时间、场所等内容。
首先,对于被检查单位(人)的填写,我们尤其要注意个体工商户、挂靠企业、分支机构等特殊实体,必须按照法理学中责任自负的原则,填写真正为涉嫌违法行为负责的企业或者个人,并附上证明实际责任人的证据材料。
怎样做好现场卫生监督检查以及笔录

4. 相关人员培训记录 是()否() 不完整内(
5. 医疗废物登记记录 是()否() 不完整内容(
);
);
6. 按规定分类收集、包装医疗废物、容器外表面有警示标 识 是()否() 不完整内( ); 7. 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运输 是()否() 不完整内容 ( );
• 8. 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暂存且时间不超过2天 是() 否() 不完整内容( ); • 9. 建有集中处置单位地区交集中处置单位处理 是()否 () 不完整内容( ); • 10. 无集中处置单位按要求进行处置 是()否() 不完 整内容( ); 以上情况属实
• 2、现场进行主观认定。先入为主,使用 “违法”、“非法”、“擅自”等词语, 或者像制作处罚文书一样,直接在现场检 查笔录中叙述违法情形。
• (二) 记录的主体性内容不全面 • 有的执法人员不能全面记录检查的内容、方法、 结果和相关人员的行为等情况。所记的主体性内 容不全面。表现在:
• 1、只记录实施现场检查的结果而未记录执法检 查活动的过程。如未记录执法检查过程中的拍照、 录像,收集、提取其他证据,邀请其他人员到场 等情况。其实,对这些情况应一并记录,以相互 印证,形成证据链。
被检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卫生监督检查员签名: 年 月 日
• E 、医疗废物监管的现场检查笔录样式 :
1. 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是()否() 不完整内容 ( );
2. 设置监控部门或人员 是()否() 不完整内容( );
3. 建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等制度 是()否() 不完整内容( );
• 7、见有药品:X盒先锋霉素过期(有效期20XX年X月,批准 号:XXXX 8、由张XX开具的处方单X张(处方日期20XX年X月X日到 20XX年X月X日),购药单X张。 • 以上情况属实
关于做好现场笔录及询问笔录的几点建议和技巧

关于做好现场笔录及询问笔录的几点建议和技巧一、做好现场检查笔录的几点建议现场检查是收集证据的重要措施。
现场检查中,只有把该取得的证据尽量第一时间取到手,才能为下一步办案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因此现场检查至关重要,执法人员在实施时切忌盲目,要注意抓住以下三个要领:1、抓好事前策划。
实施检查之前,办案单位应尽量收集了解被检查当事人详细情况,作好案情分析,根据具体案件的难易程度,预测、设定工作方案,明确现场指挥员。
出发前,要让参加检查的人员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案情,明确本次检查所要达到的目的、想要得到的证据,以及每一位参检人员进入现场后的具体分工。
2、抓好临场配合。
执法人员按预定方案进入现场后,要做到既分工又协作,在现场指挥员的组织下,集中精力,抓紧时间,首先控制住现场的人、财、物,然后分头定位、检查取证。
现场情况千变万化,指挥人员要充分掌握现场情况,灵活调动人员,控制工作进度,尽量速战速决,达到预期目标。
3、抓好证据收集。
由于现场检查中所取得的证据可靠程度较高,因此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要重点抓好证据收集工作。
检查时,要通过询问、查看、清理,细心收集和控制现场证据,并不断地利用已发现的证据发掘新的证据。
与此同时,必须制作好现场检查笔录,以固定现场事实。
此外,还应当做好对涉案财物的登记保存或查封扣押工作,以避免危害后果的延续。
现场检查笔录抓技巧。
现场检查时,必须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以便全面反映现场检查状况。
在制作笔录时应注意以下三个原则:一要记录客观,不加评论。
笔录是以文字记录的形式反映的现场所见,因此应追求客观真实,不随便作出评论或判断性的结论。
例如这次评查的一件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和经营超过保质期案中在现场笔录中发现物品数量用“约多少”进行表述,这种表述不够客观严谨,对这种数量表述应通过现场称重或其他途径获得。
再比如,对生产经营户检查时,一定要记录当事人处于正常营业或者正在生产情况。
另外,在办理未经许可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案件中,我们执法人员往往直接在现场笔录中进行定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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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法行为当事人发案的来龙去脉或当事人与被检查场所的关系;
2、场所的概况。
情况复杂的场所应交代方位,必要时绘图说明
3、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工具、设施的名称、规格、数量、状况、摆放位置、使用情况及相关的书证、物证;
4、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旁证人员的情况,包括当事人及其无利害关系人对此事了解情况;
5、执法人员检查的活动及结果;
6、当事人在执法活动中的异常表现及其行为;
7、现场询问当事人、旁证人员,现场照片、录像、绘图,当事人主动提交的证据的情况;
8、交代取证、强制措施的情况。
情况复杂、规模较大的,可以按照分工,由检查人员按照各自的检查任务,分别制作笔录,但最后应制作汇总笔录,总领整个笔录情况。
9、《现场检查笔录》应在现场检查时当场制作,不能今天检查,第二天才完成笔录。
10、笔录写好后要交给当事人阅读或向其宣读,并由当事人签章(逐页)。
当事人拒绝签名或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并且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字。
有其他人在场时,可由其他人签名。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客观实录,不加评论。
追求客观真实,是制作笔录的真谛,应该用纪实、叙述的写作手法来记录检查的情况,切忌在笔录中作评论、推断。
现场笔录应该是执法人员在现场所看、所听的实录,而不应是询问笔录。
12、贴近案情,详略得当。
可以采取“由大到小”、“由粗到细”的方法,首先简要描述大环境、方位地点,再收缩到具体需要重点检查的位置;从具体数量、现场痕迹等等作好记录。
对与具体案情关联不大的内容,可以简写,而对于与案情关联紧密的人员情况、工具、检查过程,甚至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地面、物品、痕迹、损毁物的状况都应详记,并尽可能地加以固定、提取。
13、抓住重点,讲究技艺。
现场检查中,往往可以意外地发现一些对定案十分关键的证据,要注意策略,可以采取以虚掩实、迂回反抄的方法将这些证据予以固定、提取。
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现场检查笔录是我们烟草执法机关对涉嫌违法当事人或涉嫌违法的卷烟依法进行检查时,对检查情况制作的书面记录,它是一种法定的证据形式,是一种十分规范的法律文书。
但是有些执法人员在制作现场检查时候,不仅现场检查笔录有空项,而且往往容易出现以下问题,从而造成现场检查笔录证据效力降低或者无效。
(1)现场检查笔录有空项;
(2)不记载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的执法程序。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法人员在对涉嫌违法当事人的物品或者现场进行检查时候,必须向当事人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身份的行政执法证件,才能依法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记录误作为行政处罚记录。
现场检查记录是证据的一种法定形式,只有和其他证据材料相互配合使用,才能判断当事人是否构成违法。
否则形成程序违法导致证据无效。
(3)不记载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
所以现场检查笔录应当对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被采取措施物品的种类、数量以及法律文书是否当场送达当事人进行详细记载,以反应现场检查的全过程。
(4)现场检查笔录没有当事人“以上情况属实”签字确认。
现场检查笔录常见问题
记录的词语主观性较强有些执法人员未能把握住现场检查笔录的即时性、现场性和真实性的要求,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包含的主观性因素太多。
表现在:1、对物品数量不能作出精确描述。
使用“大约”、“大概”、“估计有”等模糊词语,或“多”、“余”、“左右”等不定词语,这是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的一大禁忌。
2、现场进行主观认定。
先入为主,使用“违法”、“非法”、“擅自”等词语,或者像制作处罚文书一样,直接在现场检查笔录中叙述违法情形。
记录的主体性内容不全面有的执法人员不能全面记录检查的内容、方法、结果和相关人员的行为等情况。
所记的主体性内容不全面。
表现在:1、只记录实施现场检查的结果而未记录执法检查活动的过程。
如未记录执法检查过程中的拍照、录像,收集、提取其他证据,邀请其他人员到场等情况。
其实,对这些情况应一并记录,以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
2、只记录执法人员的执法检查行为而未记录当事人的活动状况。
如未记录检查过程中现场工人是否正在作业,当事人是否按要求配合检查等。
对这些情况,也应一并记录,从而体现现场检查笔录作为一种动态笔录的性质。
3、只记录实施执法检查的内容而未记录采取相关措施的情况。
如未记录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依据现场情况而作出的先行登记保存、扣留等程序措施。
按有关要求,采取相关程序措施也是现场检查笔录应记载的内容。
4、只记录发现物品而未记录其数据来源和获取途径(举报等等)。
5、未注明其不签名的原因。
实践中,许多执法人员往往忽视对当事人未签名原因的记载,这样的笔录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当事人拒绝签名或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的规定,必须予以纠正。
填写的辅佐性项目不完整有的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笔录中辅佐性项目填写不完整,甚至漏填。
表现在:1、执法检查时间填写不精确。
有的只填写现场检查的日期,而不填写精确的起止时间;2、检查地点填写不清楚。
只写到街道,而未写清门牌号,或通过选择参照物的方式确定具体地点。
3、当事人身份填写太简单。
不少现场检查笔录只填写当事人的姓名,不填写其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其他基本情况。
4、执法证号码填写不齐。
有的只填写记录人员的执法证号码,而漏填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