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综合评价规则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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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综合评价现场检查技术要求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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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741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综合评价现场检查技术要求通用版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综合评价现场检查技术要求通用版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送、排风系统1.1 送风系统的驱动电机内置时,应选用防爆型,绝缘等级不低于F 级。

采用非防爆型驱动电机时,电机应外置。

1.2 排风系统不得采用轴流式风机;采用轴流式风机,驱动电机应外置。

1.3 进风口应装有防鸟网。

1.4 送、排风电机外壳及风叶应定期清理,不得有油漆、污垢堆积。

1.5 风道中油漆经过的所有路径应定期清理。

第二章加热系统2.1 加热装置2.1.1 燃烧器应有不小于8s 的扫膛延时时间,并具有点火超时断油、断气保护功能,且点火成功率应少于5 次。

2.1.2 以燃气为热能的喷烤漆房,燃气火焰发生器的下部应有空气均衡装置。

2.1.3 电加热型喷烤漆房的电加热器与金属支架间应有良好的电气绝缘,其常温绝缘电阻不得小于4MΩ。

电加热器与导线的连接应保证良好接触,接线端的设置应便于检查。

2.2 油路、气路连接2.2.1 燃油加热型喷烤漆房应设置专用燃油箱,并与加热装置隔离。

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综合评价现场检查技术要求

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综合评价现场检查技术要求

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综合评价现场检查技术要求(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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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汽车喷烤漆房安全使用综合评价规范

在用汽车喷烤漆房安全使用综合评价规范

ICS 01.140.30CCS R 01 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1038—2022代替 DB11/T 1038—2013在用汽车喷烤漆房安全使用综合评价规范Specification of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for the safe use of automotivespray booth using2022-09-29发布2023-01-01实施目次前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评价内容 (2)5评价与判定 (5)6评价工作要求 (9)附录A(规范性)热交换器壁厚的检测方法 (10)附录B(规范性)温度示值误差的检测方法 (11)附录C(规范性)评价报告样式 (12)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1/T 1038—2013《在用汽车喷烤漆房安全使用综合评价规则》,与DB11/T 1038—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更改了标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3年版的第1章);b)更改了综合评价和评价周期的术语和定义(见3.2、3.3,2013年版的3.2、3.1);c)删除了应建立职业危害防治、设备维修制度、工艺安全管理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4.2.1.1);d)删除了文件化的劳动保护制度中应包含安全生产工作环境与条件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4.2.1.2);e)更改了喷烤漆房日常维护保养计划的内容要求(见4.2.1.3,2013年版的4.2.1.3);f)更改了应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见4.2.1.4,2013年版的4.2.1.4);g)删除了应建立喷烤漆房设备台账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4.2.2.2);h)更改了日常维护记录和维修记录要求(见4.2.2.3,2013年版的4.2.2.4、4.2.2.5);i)更改了操作人员上岗的要求(见4.3.1,2013年版的4.3.1);j)删除了操作人员进入喷烤漆房进行操作应穿戴符合作业要求的服装和安全防护用具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4.3.3);k)删除了操作人员在喷烤漆房进行烘烤作业期间不应离岗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4.3.4);l)删除管理人员应保存喷烤漆房相关资料和历次维护修理记录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4.3.6);m)删除了维护人员应具备简单维修喷烤漆房能力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4.3.7);n)删除了管理人员应保存烤漆房使用状态相关资料和历次维护修理记录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4.3.9);o)更改了导线规格应选择合理的要求(见4.4.1.1,2013年版的4.4.1.1);p)更改了专用油箱与燃烧器之间隔离间距2m以上的要求(见4.4.3.1.2,2013年版的4.4.3.1.2);q)更改了喷烤漆房点火不应连续2次失败的要求(见4.4.3.2.1,2013年版的4.4.3.2.1);r)更改合并了“电加热系统”和“辐射加热系统”的要求(见4.4.3.3,2013年版的4.4.3.3、4.4.3.4);s)增加了油加热方式改为电加热方式的喷烤漆房风门、内循环通道及燃烧器拆除的要求(见4.4.3.8、4.4.3.3.9);t)更改了照明导线的要求(见4.4.4.1,2013年版的4.4.4.1);u)更改了灯箱玻璃的要求(见4.4.3,2013年版的4.4.4.3);v)更改了“辐射加热方式”的表述为“电加热方式”(见4.4.5.1.3,2013年版的4.4.5.1.3);w)更改了超温报警保护功能的要求(见4.4.5.1.4,2013年版的4.4.5.1.4);x)更改了喷烤漆房安全门设置的要求(见4.4.6.2,2013年版的4.4.6.2);y)增加了喷烤漆房作业区外应粘贴醒目的禁止吸烟、禁止明火的安全标志的要求(见4.4.6.4);z)增加了喷烤漆房作业区外应粘贴职业健康防护标志的要求(见4.4.6.5);代替 DB11/T 1038—2013aa)增加了喷烤漆房外放置灭火装置的要求(见4.4.6.6);bb)更改了烤漆房内及周边环境的要求(见4.5.1,2013年版的4.5.1、4.5.2);cc)增加了喷烤漆房周边环境应通风良好的要求(见4.5.2);dd)删除了喷烤漆房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制度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4.6.1);ee)更改了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的要求(见4.6.1,见2013年版的4.6.2);ff)更改了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的要求(见4.6.2,见2013年版的4.6.3);gg)更改了上述评价内容对应的评价规则与判定要求(见5.2、5.3、5.4、5.5、5.6,2013年版的5.2、5.3、5.4、5.5、5.6);hh)更改了评价机构要求(见6.1,2013年版的6.1);ii)删除了评价程序(见2013年版的6.2);jj)增加了出具安全使用综合评价报告的要求(见6.3)。

推荐-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综合评价现场检查技术要求

推荐-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综合评价现场检查技术要求

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综合评价现场检查技术要求第一章送、排风系统1.1送风系统的驱动电机内置时,应选用防爆型,绝缘等级不低于F级。

采用非防爆型驱动电机时,电机应外置。

1.2排风系统不得采用轴流式风机;采用轴流式风机,驱动电机应外置。

1.3进风口应装有防鸟网。

1.4送、排风电机外壳及风叶应定期清理,不得有油漆、污垢堆积。

1.5风道中油漆经过的所有路径应定期清理。

第二章加热系统2.1加热装置2.1.1燃烧器应有不小于8s的扫膛延时时间,并具有点火超时断油、断气保护功能,且点火成功率应少于5次。

2.1.2以燃气为热能的喷烤漆房,燃气火焰发生器的下部应有空气均衡装置。

2.1.3电加热型喷烤漆房的电加热器与金属支架间应有良好的电气绝缘,其常温绝缘电阻不得小于4MΩ。

电加热器与导线的连接应保证良好接触,接线端的设置应便于检查。

2.2油路、气路连接2.2.1燃油加热型喷烤漆房应设置专用燃油箱,并与加热装置隔离。

2.1.2燃油加热型喷烤漆房的油路进口应加装燃油单向截止阀。

2.2.3油路、气路的连接件应连接可靠、牢固,不得有漏、渗现象。

2.3热交换器2.3.1热交换器应选用耐热、防锈和具有良好导热性的不锈钢材料,壁厚应不小于2mm。

2.3.2热交换器应有泄压装置,其泄压口面积不小于175cm2。

2.3.2热交换器不应有泄漏、开焊、穿孔、变形。

2.3.3热交换器表面应无油漆附着。

2.4.气体循环方式2.4.1不得采用完全循环加热方式。

2.4.2风门应当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自动风门的动作应有效。

第三章照明系统3.1线路3.1.1作业区照明电路应选用耐高温导线、导线应装在绝缘护套(管)内并固定。

3.1.2照明电路应采用单独的断路器或熔断器作短路保护,不得借用其他电路的保护器件。

3.1.2电动机、照明线路等所有电缆应无老化现象。

第四章控制系统4.1电器装配要求4.4.1导线线径选择合理,其载流容量应保证运转安全。

4.4.2系统应根据负荷的大小装有断路器或熔断器,电机控制应有过载、断相保护装置。

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综合评价规则

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综合评价规则

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综合评价规定随着汽车工业的进展,汽车喷烤漆房在汽车制造和美容保养领域中扮演着越来越紧要的角色。

随着喷烤漆房的广泛应用,就必需考虑其使用安全问题。

安全综合评价是一种系统的、科学的方法,重要用于评估汽车喷烤漆房的使用安全情形,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改善建议,从而保障操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一、场所环境安全汽车喷烤漆房处于喷漆和排气环节的过程中,使用人员紧密接触到有机溶剂和其他简单燃烧的物品,同时可能会受到电器设备的辐射。

因此,喷烤漆房场所的安全环境至关紧要。

首先,要确保场所通风良好,排放通畅,以削减有机气体和氧气浓度的积累,降低火灾的风险。

其次,对喷烤漆房内的电器设备,如喷涂机、照明设备等要进行定期维护,排出潜在的安全隐患。

二、安全设施配置喷烤漆房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这些设施在日常使用中可有效防备事故和削减人员损害。

首先,喷烤漆房应配备烟雾报警器、火灾报警器等预警设备,适时发觉火灾,防止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其次,应配置紧急停车开关、防爆开关等安全设施以降低操作者在突发情形下的受伤风险。

此外,还应配备灭火器、喷水器等消防设施,确保灭火适时。

三、操作规范订立严格的操作规程,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是保障人员安全的紧要手段。

首先,要注意防范火灾的发生,严格遵守禁火禁烟条例,保证无明火存在。

其次,操作人员应穿着防护服,戴着防护口罩,戴着护目镜,确保操作者身体和身体吸入的化学物质的保护。

除此以外,操作人员需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应对特别事件的本领。

四、设备管理喷烤漆房设备如何进行管理,也对使用的安全产生特别大的影响。

对设备的正常使用适时检测、维护和修理和保养是可以防备事故的紧要环节。

特别是,炉温掌控系统、喷枪、喷烤漆房照明等关键部位需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修理,避开因设备老化或磨损而造成的不安全因素。

五、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适时实行应对措施是很紧要的。

喷烤漆房使用过程中假如发生不安全情况,如火灾、意外撞击等突发事件,操作人员应当立刻切断电源,以最快速度组织人员疏散,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通过有效地灭火措施和喷洒消毒剂来减轻事故损失。

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综合评价规则

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综合评价规则

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综合评价规则1. 引言汽车喷烤漆房是汽车制造和修理行业中常见的设备,用于汽车的喷漆和烤漆过程。

然而,汽车喷烤漆房的使用涉及到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保障操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一套安全综合评价规则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套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综合评价规则,以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及相关的合规要求。

2. 安全评价指标在进行汽车喷烤漆房的安全综合评价时,需要考虑以下指标:2.1. 设备安全性评价•设备的工作原理和结构是否合理,是否易于操作和维护;•设备是否配备安全防护装置,如防爆门、烟雾报警器等;•设备的漆雾排放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是否采用合适的过滤系统。

2.2. 操作人员安全评价•操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关的技术和安全培训,是否持证上岗;•操作人员是否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操作人员是否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毒面具、防尘服等。

2.3. 工作环境安全评价•喷烤房的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能否及时排除漆雾和有害气体;•工作车间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备,如灭火器、消防水管等;•工作场所是否有合适的紧急救援和逃生通道。

2.4. 安全管理评价•是否制定了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是否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监管和巡检机制。

3. 安全评价流程为了确保对汽车喷烤漆房的安全进行全面评价,可以采用以下步骤进行评价:3.1. 数据收集收集相关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安全信息,如设备的技术参数、原材料安全数据表、操作人员的培训记录等。

3.2. 现场检查对喷烤漆房及相关设备进行现场检查,以验证设备的安全性和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3.3. 文件审查审查相关的文件和记录,如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操作人员的证书等,以验证是否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和管理规定。

3.4.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估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状况,识别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

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综合评价规则

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综合评价规则

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综合评价规则随着汽车产量的不断增加和喷烤漆工艺的优化,越来越多的汽车喷烤漆房出现在了我们的周边。

这些设备在汽车制造和维修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它们也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为了减少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在使用汽车喷烤漆房时,我们需要根据一定的综合评价规则进行安全评估,从而确保我们的安全。

汽车喷烤漆房的安全综合评价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安全在使用汽车喷烤漆房时,首要考虑的是环境安全。

环境安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防火安全,确保汽车喷烤漆房内不会发生火灾或者爆炸;二是防爆安全,确保操作人员和设备不会受到气体或蒸汽的爆炸危害。

为了确保环境安全,在使用汽车喷烤漆房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选择专业的汽车喷烤漆房设备厂家,并检查其是否拥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和环保认证;•确认汽车喷烤漆房是否符合当地消防要求,如是否具备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确认汽车喷烤漆房是否合法运行,如房屋是否符合相关建筑标准、设备是否通过安全检修等。

2.工作人员安全除了环境安全外,工作人员的安全也是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

工作人员安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安全操作,确保操作人员在使用汽车喷烤漆房时能够遵守安全规范和操作流程,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二是个人防护措施,确保操作人员较少受到有害气体和颗粒物污染。

为了确保工作人员安全,在使用汽车喷烤漆房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培训专业的汽车喷漆操作人员,使其掌握汽车喷烤漆操作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技能;•配置个人防护设备如呼吸面罩、防护手套、防爆鞋、安全带等;•要求操作人员佩戴防护设备,并定期检查并更换耗损品如面罩或呼吸过滤器等。

3.设备安全最后,设备安全也是安全评价中的重要因素之一。

设备安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并且不会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二是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在操作过程中能够保持正常运行状态。

为了确保设备安全,在使用汽车喷烤漆房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要求设备生产厂家已经通过国家认可机构的检验认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更换易损零部件,防止因设备损坏引起的事故;•在发现设备故障时,及时停机并进行处置,避免引发初期小故障最终扩大引起严重的事故。

汽车烤漆房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汽车烤漆房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汽车烤漆房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烤漆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每次作业完毕必须对烤漆房进行清理,任何用来掩盖未被喷物体的遮盖都得清理。

3、地网及房内每周需清理一次。

4、电源电压不得低于或高于规定电压的10%。

5、燃烧器如一次点火不着,请稍候3分钟再按控制盒上的红色按钮,如连续4次点火不着请清除热交换机中的积油,并检查出故障后再启动燃烧器。

6、烤漆房内只许可没有爆炸危险和明火的环境下使用,严禁在烤房内吸烟。

7、不得使用低沸点的溶剂清洁烤房内墙壁。

8、为了防止油漆对人体产生过敏、避免和皮肤、眼睛接触产生的不适必须佩戴眼睛、防护服及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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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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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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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规则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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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北京市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综合评价(以下简称“综合评价”)工作,提升我市的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水平,保障在用汽车喷烤漆房的运行安全,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我市汽车维修行业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的“综合评价”,是指由国家认监机构批准的交通产品评价机构对本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状况进行的安全与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的意见将作为本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有关管理制度或措施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综合评价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独立原则,即评价机构的综合评价工作必须保持客观性和独立性,不受外界因素干扰;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为保证评价工作的
公平和公正,评价机构必须做到评价程序公开、评价规则和标准公开、评价意见公开;
(三)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原则,即管理类项目一般采用定性评价,技术类项目尽可能采用定量评价。

(四)依法实施、依标准评价的原则,即依据《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遵循国家和本市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评价。

(五)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即综合评价工作由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制定相关规范、规则,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本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分步实施。

第二章综合评价内容
第四条综合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在用汽车喷烤漆房的安全状况,包括送、排风系统,加热系统,照明系统,控制系统,安全保护要求。

2.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管理状况,包括使用维护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及制度运行落实情况。

第三章综合评价程序与判定依据
第五条综合评价按照“发布评价规则并公布具备资质的评价机构??企业提交评价申请??评价机构对提交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双方签定评价合同??评价专家组现场检查评价??评价专家组评价意见的审定与确认??评价机构出具评价报告”的程序进行。

各级运管机构将参考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意见,对经过评价的汽车喷烤漆房使用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1.发布评价规则并公布评价机构:本规则将由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正式发布,并连同具备资质的评价机构一起对社会公布。

2.评价申请:已获得开业许可的汽车维修企业,自愿向具备资质的评价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综合评价申请书》(一式三份,格式见附件1)。

3.材料符合性审查:评价机构对汽车维修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符合性审查。

4.签定评价合同:评价机构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汽车维修企业签定《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综合评价合同书》(一式两份,格式见附件2)。

5、现场检查评价:由评价机构组织评价组,对申请企业的在用汽车喷烤漆房进行现场检查评价。

(1)评价组在审阅相关申请材料基础上,采取实地考察、检测、交流等形式了解掌握相关的企业、设备、人员和管理信息,按照《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综合评价现场检查技术要求》(见附件3)和《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综合评价现场检查管理要求》(见附件4),采用《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技术状况检查表》(见附表
1)和《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管理状况检查表》(见附表2)规定的检查项目、检查要求和检查方法,对企业的在用汽车喷烤漆房进行使用安全综合评价,并形成书面综合评价意见(格式见附件5)。

(2)现场检查评价过程中,评价组可以根据需要,要求企业对相关情况做进一步阐述与说明。

(3)现场检查评价工作由评价机构指定的组长负责。

评价组组长应在现场综合评价工作结束后,汇总各专家意见,形成统一的综合评价意见,并及时报送评价机构。

综合评价意见,应包含烤漆房能否继续使用、继续使用的条件、整改要求或建议等内容。

6.评价意见的审定与确认:评价机构收到现场检查评价组的综合评价意见后,将对现场检查评价的程序、人员、材料等进行形式审查。

符合无误的,对现场检查评价组提交的评价意见予以确认,并抄送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

7.出具评价报告:由评价机构向申请企业出具包含现场检查评价组评价意见及运输主管部门要求汽车维修企业进行喷烤漆房整改的有效性结论的《在用汽车烤漆房使用安全综合评价报告》(格式见附件6),并抄送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

第六条在用汽车喷烤漆房综合评价,根据《关于开展
汽车喷烤漆房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京运管发(2009)6号],参考《汽车喷烤漆房》(JT/T 324)有关条款及相应的技术要求作为判定依据。

第四章综合评价工作的管理
第七条综合评价工作由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统一部署、各区县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具有资质的评价机构独立组织实施。

第八条评价机构应及时受理相关企业的评价申请,并组织实施现场检查评价,不得无故拖延。

第九条现场检查评价组一般为2~4人,由评价机构以及评价机构聘任的同行专家组成。

第十条评价组应做到客观公正、认真负责,不得接受企业任何形式的酬劳或馈赠。

现场评价过程中,评价组接受企业的监督。

评价工作结束后,企业填写《企业对评价组现场评价工作满意度反馈信息表》(见附件7),并将反馈信息表密封交评价组组长带回或邮寄至评价机构。

第十一条汽车维修企业应积极配合综合评价工作,并为现场检查评价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第十二条综合评价所需全部费用,由申请综合评价的企业承担。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规则由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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