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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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手册的员奖励与惩处

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手册的员奖励与惩处

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手册的员奖励与惩处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支部党建工作在党的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进一步强化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识,激励党员积极参与到党建工作中,同时也要对不合规行为进行惩处,特编写此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手册的员奖励与惩处章节,旨在规范支部行为,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奖励与惩处原则在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中,奖励与惩处是对党员在工作中表现的一种肯定和反馈。

奖励可以激励党员发扬优秀品质、积极参与支部建设;惩处则是对违规行为和不良习惯的制约和警示。

在奖励与惩处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对党员的奖励与惩处要公正公平,确保评价的公正性与客观性。

2. 激励与警示相结合:奖励旨在激励和激发党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惩处则通过警示和处罚违规行为,强调规范行为的重要性。

3. 纪律与规章相结合:奖惩原则需与党的章程、纪律和相关规章制度相结合,确保奖惩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奖励制度1. 党籍奖励:对于积极参与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党员,可予以适当的党籍奖励,包括但不限于: - 党龄递增奖励:党龄满一定年限的党员可获得相应的党龄奖励,以表彰其长期坚守党的原则和信念。

- 党员先进个人奖:对在党建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个人进行表彰,包括党内重要岗位的表现突出、创新工作等。

- 党员先进集体奖:对在支部建设中突出贡献的集体进行表彰,鼓励团结协作、开展创新工作等。

2. 荣誉称号:对于在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中表现出色的党员,在其党龄证书或党员证上加盖荣誉章或标志,以示嘉奖。

3. 奖励性考察:对具备一定条件的党员,可参与到其他单位或地区进行奖励性考察,提升其能力和视野。

四、惩处制度1. 临时警示:对于一时疏忽、不符合规章制度的违规行为,支部可以给予党员口头警示,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2. 批评教育谈话: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支部可以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敦促其认识错误,并签订书面保证。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上海市党支部建设纲要》和市局《关于建立和完善直属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章》、《上海市党支部建设纲要》为依据,每年“七一”前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通过考核,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院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考核对象全院在职人员党支部。

三、考核内容(一)党支部班子建设;(二)党内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三)党员教育管理;(四)发展党员工作;(五)加分项;(六)否决项。

四、组织实施(一)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考核小组成员由院办公室(党办)和部分支部书记代表组成。

由办公室(党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评采取党支部自查和院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三)每年集中考核的时间为五月底至六月初。

五、考核的程序和办法(一)党支部自查。

自查于每年的五月中旬进行。

(二)院考核小组检查。

1.查阅资料:检查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和学习记录本,查看相关材料。

2.问卷调查。

3.群众座谈。

4.个别访谈。

5.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

6.其他方面反馈的情况。

考核小组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支部工作提出考核意见。

(三)考核意见经院党委会审核后,确定各党支部的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先进党支部的主要依据。

考核中涉及加分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分不计入考核总分,但作为评比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考核等级和奖惩措施党支部的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总分(不含加分)95分及以上为优秀,80~94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一)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支部,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院党委。

基层党建示范点考核细则

基层党建示范点考核细则

2
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按期换届,实行“两推一选”、“公推竞选”的方式选准 配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工作有活力,“双带双强”型村干部达到70%以上。
3
领导 班子成员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全年政治理论学习有计划、有记录,班子成员每年 班子 结合工作实际撰写理论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
2
建设
重视思想政治工作,班子成员关系协调,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班子成员之 9分 间经常开展谈心交心活动。
3
积极开展“三争当三服务”、“机关牵手致富,服务新农村”等活动,实行挂钩 帮扶、结对共建,按时保质完成帮扶任务。
3
群众
反映 注重为民办实事,扎实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关心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热心帮助困 难群体、特殊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工作有实效,每年为群众办实事不少于2件。
4
21分
城乡面貌得到改善,群众文化、生活水平得到稳步提高。
2
机制
建立和完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组织活动等制度,定期召开支部会议,会议记 21分 录整齐规范。
3
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党建和其他工作协调运作、良性互动的管理办法和工 作机制。
3
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每年有一次加强支部建设的主题活动,做到计划明确、 措施落实、效果明显。
2
党组织活动正常规范,党费及时、足额上缴。
6
发展
业绩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探索适合党员需求和本单位特点的工作载 体,推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4
14分
新经济组织党组织要达到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要求,机关、学校党组织要达 到提高教育、服务水平的基本要求。
4
党组织能根据党(工)委要求,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基层党建工作考评细则

基层党建工作考评细则

基层党建工作考评细则一、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好(15分)1、领导班子团结,作风民主,决策科学。

民主测评满意率在90%以上(8分);(以市委组织部测评为准)2、党员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民主测评满意率在90%以上(7分);二、硬件、软件和活动阵地好(15分)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3分);2、有固定的党员活动室,设党委的,一般还应有基层党校、党员电教室、阅览室等。

各办公室进行了装修,并保持室内外干净、整洁(4分);3、各项制度牌门类齐全,符合实际,设计美观大方、布置协调,且有关制度全部上墙(2分);4、有固定的宣传栏或宣传长廊,宣传标语醒目,党建工作氛围浓厚(3分);5、相关文件、资料、图片、记录保存完好,一应俱全,查找方便,摆放整齐,且进行了归类存档管理(2分);6、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以及党建工作相关资料输入了电脑,进行微机管理(1分);三、工作创新、经验总结宣传好(20分)1、在工作机制、活动方式、制度建设等方面有独创,特色鲜明;或虽不是独创,但借鉴外地经验有新的提高(5分)。

2、所创新的活动载体,具有规律性、可操作性和时代性,在同一行业中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5分)。

3、总结的典型经验得到上级组织的充分肯定(10):○1在全省相关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经验交流(3分);○2典型经验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内参、抚州党建、基层党建简报播发(4分);在江西日报、江西卫视、抚州日报、市委组织部等有关简报播发(2分);○3在全市相关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经验交流(1分);○4在全市相关现场会上作为参观点(1分)。

四、组织活动开展好(30分)见表格。

五、工作成效好(20分)见表格。

机关单位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企业)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员队伍建设(党员发展)。

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1. 如何完善企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制度1、注重考核内容的导向性。

实行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制度,目的是通过调度基层党组织活动的开展情况,激发基层党组织干事创业和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而在实际考核工作中,往往出现重软件资料、轻工作实绩,重年终考核、轻动态考核,重考核、轻使用等问题,从而削减了基层党建考评对各项工作的促进作用,弱化了党建工作考评的目标激励、责任激励、效果激励的导向作用。

2、增强考核形式的创新性。

当前,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多是采用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组织考评、群众座谈等考核方法,不免存在的随意性影响的问题。

凭印象打分往往具有主体臆断的色彩,影响了测评的公正性。

群众座谈实效不明显,许多座谈对象由于利益及利害关系所致,不愿、不敢、不能吐露真实情况,导致了考评计分的模糊化。

3、扩大考核结果的适用性。

党建工作考核评价运用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件,往往导致为考核而考核的现象,形成考核与考核结果运用“两张皮”,同时,在实行奖惩时,对实际奖惩措施缺乏统一的尺度,难免出现搞平衡兼顾的现象,使考核结果的运用缺乏针对性。

意见建议1、突出考核重点,侧重实地调研和实事测评。

一是权重分配突出重点工作,今年我县党建半年考核侧重于村“两委”公开承诺践诺活动的开展落实,就是抓住了考核重点内容,突出了考核关键指标。

二是指标考察立足工作实绩,考核指标引导考核方式由“听汇报、看档案”向“访群众、查实绩”转变,综合采取查看现场、随访群众等形式量化确定工作实绩,督促基层把更多精力放在“群众满意”上。

2、创新考核方式,加强动态管理和群众参与。

一是建立动态考评机制,将考评工作分为日常检查、季度督查、半年考评和年终总评四个步骤来进行,实行“集中评”与“日常评”相结合,增强考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是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广泛吸收乡镇机关干部、村党组织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管理或服务对象代表等参加年度考评会议,变“一家评”为“众家评”,力求做到评价主体针对性和考评结果公正性有机结合。

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制度文章标题: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各党支部: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即将召开的十七大和《中共XX县委关于建立基层党建工作检查督导制度的通知》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使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有新的提高,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新的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有新的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新的进展,经研究决定,建立XX镇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制度(试行),请遵照执行。

一、考核内容党建工作责任考核,以镇党委下达的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状为主要内容,结合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根据不同时期确定的工作重点,进行考核评比。

二、考核办法考核采用季度考核(第一季度、半年检查、第三季度)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完成年初党建工作责任状及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度情况进行检查评比;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内容,制定每季度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考核方案另行下发),各党支部要及时向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上报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考核采取评分办法,全年为1000分,其中:第一季度200分、半年检查200分、第三季度200分,年度检查400分;每次检查评比中,纪检监察工作25%,组织工作50%,宣传工作25%。

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要根据各党支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并以累计总分作为奖惩依据。

三、考核奖惩办法1、考核评比:责任状及工作完成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比。

奖励分季度、年度四次兑现,每次评选镇级先进8名(其中:农村党支部6名、镇直单位1名、非公党组织1名)。

2、奖励标准:⑴季度奖(3次):①村级党支部:考核得分在前六名,且考核得分达到90以上的,给予村党支部奖励500元;②镇直单位、非公党组织参照执行。

⑴年度奖:①村级党支部:考核得分在前六名,且考核得分达到90以上的,给予村党支部奖励1000元;②镇直单位、非公党组织参照执行。

西北工业大学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西北工业大学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保证国防科工委党建创优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组织关系隶属我校党委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第三条对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下简称基层党委)的考核主要包括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作用发挥和特色项目等四项内容,考核指标体系的具体内容、标准及考核材料见《西北工业大学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内容、标准和考核材料》(附表)。

对党支部的考核办法由各基层党委参照附表的指标内容和标准制订并组织考核。

第四条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总分达到900分以上且全部二级指标得分不低于该指标分值的60%。

良好:总分达到750分以上且全部二级指标得分不低于该指标分值的60%。

合格:总分达到600分以上。

不合格:总分低于600分。

第五条学校党委负责考核基层党委的党建工作,各基层党委负责考核本单位所属党支部的党建工作。

学校每两年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一次,党建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

—3 —第六条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考核的具体程序为:(一)对所属党支部进行考核。

各基层党委对本单位所属党支部进行评价考核,并给出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二)各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自评。

按照《西北工业大学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内容、标准和考核材料》,准备指标考核材料,各基层党委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给出自我评价得分。

(三)各基层党委党建工作互评。

党建领导小组成员和基层党委书记组成若干党建考核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观摩交流、现场评估等形式对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进行评价。

(四)学校评价。

基层党建工作“百分+”量化考核细则1111

基层党建工作“百分+”量化考核细则1111

XX区基层党建工作“百分+”量化考核细则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全县党建工作全面提质升级,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各镇党委。

二、考核方式全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包括日常工作考核和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考核两部分,实行“百分+”量化考核办法,其中日常工作占比50%,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占比50%。

二、考核评价标准总分100分,分别设置扣分标准和加分标准,扣分标准和加分标准不设上限。

(一)日常工作情况50分。

1.日常工作扣分标准(1)日常资料报送:资料迟报的,每次扣0.1分;资料存在明显错误的,每处扣0.1分;资料未报的,每次扣0.5分。

因为未报资料被通报的,每次扣1分。

(2)基层党建巡查:每周区委组织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基层党建工作巡查,根据各乡镇党建工作巡查结果进行扣分,扣0.05-0.5分不等。

(3)干部坐班值班通报:每天区委组织部将通报各乡镇干部坐班值班情况,分数低于90分(不包含90分)的扣0.1分,分数低于80分的扣0.5分。

(4)党支部工作手册通报:区委组织部每周对各乡镇党支部书记手册进行抽查,抽查中存在问题的,每处扣0.1分。

(5)党费收缴管理:党费上交实行年底结算,未及时足额上交并到县委组织部基层办换取收据,按照年初核定标准,每少10%,扣0.5分;发现下拨的党建工作经费未专款专用的,扣0.5分。

(6)会纪会风:党建工作会议迟到的,每人次扣0.05分;不遵守会场纪律的,每人次扣0.05分;会议未经请假同意缺席的,每人次扣0.1分。

(7)党员发展:党员纳新、转正资料缺失的,每人扣0.2分;程序不到位或错误的,每人扣0.5分;未按规定时间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的,扣0.5分。

(8)基本待遇保障:未按时按标准发放村(社区)干部基本待遇的,每次扣0.5分。

(9)党建信访:辖区内及单位所属人员在区级及以上网站发布党建相关负面舆情,发现及处置不及时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扣0.1-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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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即将召开

十七大和《中共XX县委关于建立基层党建工作检查督导制度的通知》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
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使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有新的提高,基层领导班子和
干部队伍建设有新的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有新的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有
新的进展,经研究决定
,建立XX镇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制度(试行),请遵照执行。

一、考核内容
党建工作责任考核,以镇党委下达的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状为主要内容,结
合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根据不同时期确定的工作重点,进行考核评比。

二、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季度考核(第一季度、半年检查、第三季度)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完成年初党建工作责任状及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度情况进行检查评比;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
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内容,制定每季度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考核方案另
行下发),各党支部要及时向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上报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考核采取评分办法,全年为1000分,其中:第一季度200分、半年检查200分、第三季度200分,年度检查400分;每次检查评比中,纪检监察工作25%,组
织工作50%,宣传工作25
%。

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要根据各党支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并以累
计总分作为奖惩依据。

三、考核奖惩办法
1、考核评比:
责任状及工作完成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比。

奖励分季度、年度四次兑现,每次评选镇级先
进8名(其中:农村党支部6名
、镇直单位1名、非公党组织1名)。

2、奖励标准:
⑴季度奖(3次):①村级党支部:考核得分在前六名,且考核得分达到90以
上的,给予村党支部奖励500元;②镇直单位、非公党组织参照执行。

⑵年度奖:①村级党支部:考核得分在前六名,且考核得分达到90以上的,给予村党支部奖励1000元;②镇直单位、非公党组织参照执行。

⑶单季度考核得分有1次以上达到前8名的党支部,党组织及其主要领导方可
参评本年度镇级先进单位及各类先进个人;单季度考核得分有2次以上达到前
5名的党支部,党组织及其
主要领导方可参评本年度县级以上先进单位及各类先进个人。

⑷在党建工作中,创建市级以上特色典型的,给予党支部奖励500~1000元。

⑸在发展党员等专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以党组织或其主要领导一次
性奖励500元。

3、处罚办法:
⑴考核总分在75以下的党支部,应书面向镇党委说明原因,党组织主要领导不
得参评本年度各类先进个人或向上级推荐为本年度先进个人。

⑵因党支部原因,导致全镇年度党建工作检查考核总分在全县倒数三名内的,
对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予以降免职处理,相关村两委成员扣除年终考核奖金。

⑶党支部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党建工作“不作为”,镇党委将视情节轻
重对“不作为”的党组织主要领导分别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岗位或
降免职等处理:
①党组织班子瘫痪三个月以上的;②领导班子严重不团结,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③党组织三个月以上不开展组织生活的;④任用干部或发展党员工作存在
严重问题的;⑤党费收
缴管理存在严重问题的;⑥党组织主要领导在干部考核或年度党员、群众评议
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以下档次的。

⑷班子成员不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工作不力,以致发生重大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不认真执行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和上
级的各项规定,或利
用职权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并给予相关人
员党政纪处理。

对班子成员中有受党政纪处分的单位和党组织,其主要领导不
得参评当年度各类先进
表彰。

⑸党支部书记无特殊原因,在任期(含续任)内不得忽视发展党员工作或把不
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入党:①任期一年内没有发展党员或发展质量较差的,
给以通报;党支部书记
个人不得参评本年度各级先进个人或向上级推荐为本年度先进个人;②任期二
年内没有发展党员或发展质量较差的,必须向镇党委说明原因,并限期整改;
③任期三年内没有发展
党员的,进行岗位调整。

⑹弄虚作假获取荣誉或奖励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追回奖励、收回
荣誉称号。

四、几点要求
1、 [NextPage] 各党支部要认真按照镇党委的要求,把完成党建工作责任制作
为主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2、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提出每季度工作的量化标准,按
时组织检查评比,及时汇总并进行通报。

3、党建工作责任履行不受党组织主要领导变动的影响,领导人变动时,必须做好交接工作,新领导应承接责任,党建
工作责任的履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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