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实施办法(最新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一般规定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及《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程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方位覆盖、全过程闭环”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职责分工,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定义和分类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安全风险程度较高,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非常态的运行工况、人的不安全行为和安全管理缺陷。
第五条根据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事故隐患分为两个层次: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
(一)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能构成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一类障碍及以上设备事故)和整改难度(需要停止机组或重要辅机运行)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各单位因外部因素难以消除的隐患。
(二)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能构成人身轻伤或二类障碍)和整改难度(无需停止重要辅机或机组的运行)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六条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的关系。
超过《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的缺陷消除周期尚未消除的设备关键缺陷和严重缺陷,即为事故隐患。
根据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的评估,分别按重大或一般事故隐患治理。
第七条被判定为事故隐患的设备缺陷,应继续按各单位现有设备缺陷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纳入闭环监督措施中规定的事故隐患管理流程。
第八条事故隐患分为锅炉、汽机、电气、热工、化学及水工、燃料、除灰脱硫及脱硝、风电、水务、供热、交通、消防、其他共十三大类进行统计,每一类均包含设备、系统、作业环境、管理及其它隐患。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九条遵循“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原则,建立公司本部、各单位、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三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最新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最新版一、背景介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的最新版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
因此,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于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排查隐患的重要性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预防事故的关键环节。
只有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才能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降低损失。
隐患排查工作需要全员参与,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治理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措施。
2.开展隐患排查活动,重点针对生产环节、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进行全面检查。
3.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类和整理,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上报、处置安全隐患。
四、实施效果评估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后,可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
通过定期的评估和总结,不断完善和提升安全生产管理的水平,为企业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结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
只有不断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才能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稳步发展。
以上是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最新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为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愿各企业能够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发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实施办法

发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实施办法一、引言发电厂作为能源产业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发电厂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本文提出了相应的实施办法。
二、事故隐患排查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发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的主要目的是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高发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厂区内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 原则(1)全面性原则: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全面、系统,涵盖发电厂各个环节和各种安全生产隐患。
(2)科学性原则:事故隐患排查必须以科学的方法进行,比如现场巡查、设备检测、人员访谈等。
(3)及时性原则: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4)责任性原则:事故隐患排查必须由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其职责进行,形成监督层层到位的责任链。
三、事故隐患排查的内容和方法1. 内容(1)厂区周边环境:包括周边地理环境、气象环境、社会环境等,调查周边环境对发电厂安全生产的影响。
(2)厂区设备设施:包括厂房、仓库、道路、设备等的设施状况、安全隐患等。
(3)危险化学品管理: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4)消防安全管理:包括消防设施的完善性、有效性、消防演练情况等。
(5)电气安全管理:包括电气线路、设备的安全隐患、用电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等。
(6)特种设备管理:包括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情况。
(7)人员安全管理:包括员工培训、安全教育、事故应急演练等情况。
2. 方法(1)现场巡查法:由专业人员对发电厂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巡查,直观发现安全隐患。
(2)设备检测法:利用专业检测设备对发电设备、电气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测,发现潜在安全隐患。
(3)人员访谈法:与发电厂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其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与管理情况。
(4)资料分析法:对发电厂历史记录、事故分析等资料进行分析,寻找事故隐患。
(5)模拟演练法:通过模拟演练的方式,查验发电厂各类应急预案的可行性。
发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实施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发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实施办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7040-81 发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实施办法(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条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3.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D四类。
A类:难度大,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解决不了,须由中煤集团公司解决的事故隐患。
B类:难度较大,电厂解决不了须由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解决的事故隐患。
C类:由发电厂解决的事故隐患。
D类:由发电厂各部门解决的事故隐患。
4.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5.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参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执行。
发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实施办法

发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实施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发电厂应设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小组或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隐患排查工作。
确定排查的范围、目标和时限。
2. 制定排查计划: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内容、方法、要求和负责人员。
根据发电厂的具体情况,将排查工作分阶段、分区域进行。
3. 进行现场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小组或专职人员通过现场检查、设备、设施、标志、标牌、线路的检查、设施缺陷排查等方式,对发电厂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4. 发现隐患进行整改: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并记录隐患的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 隐患排查结果的处理:排查小组或专职人员应对排查结果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并制定整改时限。
6. 监督检查和评估:对整改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已整改的隐患进行核查,随时记录和通报整改情况。
7. 上级部门监督:上级安全监督机构应对发电厂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纠正和处罚。
以上是一般发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实施办法的一般步骤,具体实施办法可以根据发电厂的特点和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发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实施办法模版

发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实施办法模版一、前言为了确保发电厂的安全生产,避免事故发生,本文将提供发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实施办法模版。
通过该模版,发电厂可以按照一定的流程和步骤,全面排查和解决安全生产隐患,保障发电厂的安全运行。
二、安全隐患排查流程1. 建立排查组为了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首先需要组建一个专门的排查组。
排查组应由具有相关技术背景和丰富经验的人员组成。
排查组应明确负责人,并制定排查计划和具体的工作任务。
2. 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排查组应制定详细的安全隐患排查计划。
排查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排查范围:明确排查的发电厂区域和设备;(2)排查目标:明确排查的安全隐患类型和重要程度;(3)排查方法:明确采用的排查方法和工具;(4)排查时间:确定排查的具体时间安排;(5)排查人员:明确参与排查的人员及其分工。
3. 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按照排查计划,排查组开始实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具体步骤如下:(1)采集信息:排查组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收集发电厂的相关信息;(2)现场勘察:排查组深入发电厂现场,对设备、工艺和环境等进行仔细观察和检查;(3)设备测量:利用各种测量工具,对设备的状态进行测量和记录;(4)隐患识别:排查组通过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识别出潜在的安全隐患;(5)记录整理:将识别到的安全隐患进行记录整理,包括隐患的具体情况、位置、影响等信息;(6)提出建议:排查组根据识别到的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
4. 安全隐患整改排查组提出的整改建议应及时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人员,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整改工作。
整改工作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整改计划制定:相关部门根据整改建议,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2)整改责任分配:明确整改工作的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并进行责任分配;(3)整改方式选择:根据安全隐患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整改方式;(4)整改过程管理:对整改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管理,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5)整改验收:对整改工作进行验收,确保整改结果符合要求;(6)整改记录:对整改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后续查阅。
发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实施办法

发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实施方法发电厂生产是现代工业生产的紧要构成部分,是保障国家电力供应的基础产业。
然而,发电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特别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也随之加添。
因此,发电厂必需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适时发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实行措施,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与稳定。
一、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发电厂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
在体系中,从管理目标、组织架构、责任分工、管理流程、安全纪律等多个方面订立认真规定和制度,形成完整、有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全厂员工、职工遵守。
在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时,应当坚持防备为主,严格落实责任制,建立人、技术、物相结合的安全保障机制,适时发觉、处理和除去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安全生产标准订立科学、完整的安全生产规程和标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确保安全生产标准的合理性、合法性、应用性和科学性。
订立安全生产标准,明确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要求。
特别是不安全化学品、高温、高压、高空、超重、超载等环节,要特别加强管理和监督,保证安全生产标准的有效执行。
三、定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定期对发电厂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适时予以整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应依照周期性计划,对全厂各个环节进行逐一检查。
对于发觉的安全隐患,要适时订立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人、部门,跟踪实施情况并适时复查整改效果。
同时,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培训,确保执法规范和公正,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四、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培训订立发电厂员工、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作为自我培训和工作考核的必备内容。
安全生产培训应涵盖全员。
特别是对新入职人员,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培训,并通过实际操作进行培训,提高安全自我保护的本领。
对于重点岗位的员工、职工,应当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管理质量。
五、加强应急管理在安全体系中,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机制。
发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实施办法

发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实施办法前言随着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和能源结构的调整,发电厂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
然而,发电厂在生产过程中也会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如发生火灾、爆炸、电气事故等,给工人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风险。
因此,对于发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实施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发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的一些实施方法和注意事项,以促进发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和提高。
发电厂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实施方法1. 问题清单法该方法是比较常用的方法,它将发电厂各个生产环节和岗位中可能出现的隐患列入到清单中,对每个问题进行逐一排查,及时记录并对其进行整改,以达到达到不断改进的目的。
对于问题清单法,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需要明确清单的范围、深度和分类;•清单中所列出的问题需要严格执行整改措施;•清单的更新周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现场检查法现场检查法是指对发电厂的各个环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
现场检查法可以采用以下几项方式:•逐步推进,由基础环节开始进行检查;•尤其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高风险环节的检查和整改;•检查时需要重点关注安全防范设施和管理制度的是否实施。
需要注意的是,现场检查法需要有现场检查人员具有相关的安全防范知识,并需要对其进行相关安全防范方面的培训。
3. 专家咨询法该方法是指邀请安全生产领域的专家,对发电厂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估,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
在采用专家咨询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需要选取具有丰富安全生产经验的专家,并提前与专家沟通好相关问题,确保专家了解到实际情况;•需要切实落实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整改;•基于专家咨询法的建议和意见,需要及时更新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注意事项在进行发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需要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工作流程和规范化程度,以保证成果的可操作性;•需要不断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宣传教育,对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进行加强;•对于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需要及时整改,并建立档案,进行追踪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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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发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实施办法(最新版)发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实施办法(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3.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D四类。
A类:难度大,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解决不了,须由中煤集团公司解决的事故隐患。
B类:难度较大,电厂解决不了须由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解决的事故隐患。
C类:由发电厂解决的事故隐患。
D类:由发电厂各部门解决的事故隐患。
4.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5.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参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执行。
第二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
发电厂厂长是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各分管领导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组织评审;职能科室对分管业务内隐患排查、整改负管理责任;安监站(科)对隐患排查、整改负有监督、监察、上报建档闭环的责任;技术科对隐患排查整改负有整改落实、分析的责任;电力调度中心对隐患排查负有现场落实、闭环的责任;分场的负责人对本分场的隐患排查、整改负全面责任;分场的主任工程师,对本分场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负责制定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分场的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隐患的排查、整改负直接责任;职工个人对本岗位作业场所存在的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负直接责任。
第三条电厂实行三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各班组每班要进行隐患排查,并且要有记录。
各班组每班把排查的隐患和缺陷进行分类。
由分场专业主任根据本专业生产系统实际情况确定隐患排查内容,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向当班值长或调度员和专业主任汇报,排查的缺陷按发电厂消缺流程进行处理。
2.每旬由运行、检修各专业主任组织联合隐患排查,每旬报表由各运行、检修把排查的隐患共同在隐患排查旬报表上签字,编写:(运行部门、检修部门的主任工程师)审核:(运行部门、检修部门的派驻安全员)批准:(运行部门、检修部门的主任)。
每月的旬报表运行分场、检修分场负责把隐患地点、隐患名称写清楚报技术科、安监科备案,技术科负责把各分场隐患旬报表进行评级,D级隐患技术科立即落实分场进行整改,C级隐患月末开分析会。
3.每月由检修、运行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联合隐患排查,并形成纪要。
并把隐患排查的结果报各技术科及安监科备案。
4.试验室检修班组每旬进行一次隐患排查,每月必须对所有变电站(所)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每月每人至少参加一次。
5.送变电工区线路班每月必须进行两次线路隐患排查,并做好记录。
6.每月末,老厂、供电部及热电分厂由各生产领导牵头,各技术科组织调度、技术、环保、安监、器材供应等部门进行生产系统的隐患排查及整改分析会。
在会上确定整改时间、整改负责人、隐患类别、落实资金、备品备件等,形成会议纪要。
经分管生产副厂长签字后,报安监站。
7.党委、工会、后勤、营销、保卫、器材供应要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进行排查。
形成会议纪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安监站。
8.各职能部门每月必须定专业、定系统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9.部门所有报表必须书面和电子版(A6)同时上报。
10.每月2日,发电厂由厂长组织全厂进行C级以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召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析会,承包集团、职能管理部门等参加,会议落实隐患整改有关事项,并形成纪要。
11.安监科根据纪要,形成月度隐患排查报告,经厂长确认后报公司安监局、徐州安监局及南京电监办。
12.安监科、电力调度中心根据全厂隐患排查会议纪要,督促各分场进行隐患整改闭环。
第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在任何时间发现事故隐患,应按逐级上报原则汇报,紧急情况时,可直接向安全站(科)、厂部、和有关部门汇报。
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治理和监控。
1.班组排查出的隐患必须当班消除或处置,并做好记录。
当班确实解决不了的隐患,应及时向当班值长(或调度员)和专业主任汇报,并由分场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2.各部门排查出的隐患,能自行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由各分场主任工程师组织制定防范措施,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技术科、安监科。
3.一般隐患中的D类,由分场主任工程师、各专业主任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经分场负责人审批后,落实责任人进行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由分场主任安全员组织隐患最终验收,分场主任安全员负责统计D级隐患整改率,验收合格后报分场负责人审核签字、销号。
4.一般隐患中的C类隐患按照发电厂每月的隐患分析会由技术科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批后,责成责任部门立即整改和限期整改。
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安监科组织C类隐患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销号。
5.一般隐患中的A类、B类隐患按照中煤公司和上海能源股份公司的批文,按期严格落实整改。
6.A类、B类隐患整改后,由安监站(科)组织有关人员对整改情况组织验收,合格后,报请公司组织验收。
第六条各部门每旬报表每月11日、21日、月底报安监科、技术科;每月报表于每月1日报安监科;各部门每季、每年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次季度首月5日前和下一年度1月10日前报安监科。
统计分析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第七条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坚持“谁主管、谁治理,谁验收、谁负责”工作制度。
事故隐患整改完毕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各分管领导审核签字销号,并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报本单位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实现闭环管理。
第八条对各类事故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每次排查事故隐患时,都要做好记录。
第十条各部门应全面规范隐患排查内容,编制隐患排查表,持表进行排查。
隐患排查内容应包括综合排查和专业排查两个方面,综合排查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体制机制、组织体系、责任落实、“三违”治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责任追究、“三同时”、应急救援等方面;专业排查应结合国家关于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要求,全面排查本单位生产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现场管理、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
第十一条安监部对A类、B类事故隐患实行跟踪落实,闭环管理。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由上级单位安全监察局实行跟踪落实,闭环管理。
第十二条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及时汇报厂部,技术科负责组织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实施事故隐患限期整改。
根据中煤安〔2010〕58号文件规定原则上D级事故隐患整改不超过3天,C级事故隐患整改不超过7天,B级事故隐患整改不超过10天,特殊情况下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须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实施事故隐患整改超时升级制度。
凡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事故隐患整改任务的,事故隐患整改责任主体自动上升一级。
即D 级事故隐患没有按时整改,自动上升到C级,由厂部负责整改;C级事故隐患没有按时整改,自动上升到B级,由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责整改;B级事故隐患没有按时整改,自动上升到A级,由中煤集团公司负责整改。
对于升级的事故隐患厂部实行挂牌督办制度。
第十五条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厂部给予警告,并对关规定对部门及主要责任人进行考核。
(违反第1、2、3、4条每次处罚部门1000元,处罚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200元;违反第5、6条每次处罚部门2000元,处罚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500元)1.未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或排查后未及时登记、上报的;2.未在规定期限内按时整改的;3.隐患排查迟报、瞒报、漏报的;4.未完成的事故隐患部门未写出说明原因和防范措施的;5.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事故隐患整改任务的,事故隐患整改责任主体自动上升一级的;6.各部门主任或专业主任未进行联合排查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中煤安〔2010〕58号文对有关责任人给予1000-5000元的罚款。
1.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相关制度的;2.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3.未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4.未按时或者不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5.未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的;6.隐患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验收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第十七条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厂部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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