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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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范文

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范文

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传染病预防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性、先进性、及时性、便捷性和公开性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传染病的监测和监测,定期发布疫情信息和预防指南。

第五条个人和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传染病预防工作。

第二章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的传染病防控机构和人员队伍,加强传染病的监测、预防、控制和处置。

第七条个人和单位应当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做好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

第八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传染病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第九条组织户外活动时,应当加强对人员的体温监测,如发现有发热或症状不适的人员,应当及时就医或居家观察。

第十条个人和单位应当主动报告传染病的发生和疑似病例,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置。

第三章传染病的处置第十一条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传染源的控制和隔离。

第十二条对接触传染病病例的人员,应当采取隔离观察和医学观察的措施。

第十三条对已经确诊的传染病病例,应当及时进行治疗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追踪其接触人员。

第十四条对传染病疫区的人员、物品和车辆,应当进行严格的隔离和消毒措施。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的个人和单位,将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故意隐瞒传染病疫情或者破坏传染病防控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所有。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托育中心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

托育中心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

托育中心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托育中心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是为了保护婴幼儿的健康,防止传染病在托育中心的传播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以下是针对托育中心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的内容:一、组织管理1. 成立传染病预防与控制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保健医生、班主任等为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措施。

2. 设立传染病监控员,负责日常传染病监测、报告和控制工作。

3. 定期组织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培训,提高教职工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

二、预防措施1. 健康教育:通过家长会、微信公众号、公告等形式,向家长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家长的防病意识。

2. 晨检制度: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发现疑似传染病患者,及时隔离观察并督促家长就医。

3. 卫生保健: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定期消毒,加强通风换气。

4. 食品卫生: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分发和就餐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5. 个人卫生:培养婴幼儿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不随地吐痰等。

6. 健康监测: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采取隔离措施。

三、控制措施1. 发现传染病患者,立即隔离治疗,直至病愈出院。

2. 对传染病患者所在班级进行消毒、通风等处理,减少病原体传播。

3. 追踪传染源,查找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和必要的隔离措施。

4. 停止举办集体活动,减少婴幼儿交叉感染的风险。

5. 报告疫情:及时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疫情,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防治工作。

四、应急处置1. 制定传染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职责。

2. 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 组织教职工进行应急培训,提高应对传染病疫情的能力。

4. 加强与家长、医疗机构的联系,共同应对传染病疫情。

五、健康宣传与教育1. 利用家长会、家长群、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定期发布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家长和婴幼儿的防病意识。

2. 开展传染病防治主题教育活动,让婴幼儿了解传染病的基本知识,学会自我防护。

传染病预防的规章制度

传染病预防的规章制度

传染病预防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公民、单位和组织,在传染病爆发和传播的预防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传染病预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防控、依法管理的原则,加强对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处理和防控。

第二章传染病的分类和预防措施第四条传染病根据传播途径和危害程度可分为空气传播、飞沫传播、接触传播、血液传播、垃圾传播等不同类型。

针对不同类型的传染病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第五条对于空气传播的传染病,应加强空气清洁、通风、消毒措施,减少密闭环境下的人群聚集,避免呼吸道传染。

第六条对于飞沫传播的传染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避免接触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设备。

第七条对于接触传播的传染病,要勤洗手、消毒物体表面,减少密切接触患者的机会,避免直接接触感染源。

第八条对于血液传播的传染病,要避免注射、输血等医疗操作的交叉感染,加强医务人员的防护意识和措施。

第九条对于垃圾传播的传染病,要加强对垃圾的分类处理和无害化处理,避免垃圾带来的二次传播风险。

第十条在传染病爆发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封控疫情,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三章传染病的监测和预警第十一条政府部门应建立完善的传染病监测系统,定期发布传染病疫情数据和动态信息,及时预警和应对传染病风险。

第十二条公民、单位和组织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监测和调查工作,如实报告疫情信息,避免瞒报漏报等行为。

第十三条传染病的疫情预警分为一般预警、三级预警和红色预警等不同级别,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第四章传染病的处理和防控第十四条一旦发现疫情,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紧急处理和应对。

第十五条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应由政府部门牵头协调,形成合力,全社会参与,共同应对。

第十六条传染病的疫苗接种是常态化防控的有效手段,应加强疫苗的研制、生产和推广应用。

传染病防范工作制度

传染病防范工作制度

传染病防范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

第三条传染病防范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实行科学管理,提高防控能力,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传染病防范工作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防范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传染病预防第五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第六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报告、治疗、隔离等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防止交叉感染。

第七条的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应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防控措施,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消除病媒生物的危害。

第八条国家实行免疫规划制度,推广使用疫苗,提高人群免疫力。

第九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传染病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理疫情。

第十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开展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分析、实验室检测等工作,为防控传染病提供科学依据。

三、传染病控制第十一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传染病控制制度,确保传染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二条对传染病患者应实行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控制。

第十三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组织开展传染病救治工作,确保传染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第十四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传染病防治药物和疫苗的研发和应用,提高防治效果。

第十五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传染病防治设施和设备的建设和完善,提高防控能力。

四、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传染病防范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制度的,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七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定期对传染病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3篇)

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3篇)

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机构、单位以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目标是及时发现传染病疫情、迅速控制传染源和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第四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疫情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传染病防控知识宣教、预防接种和合理用药等工作。

第五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第二章传染病疫情监测第六条传染病疫情监测包括疫情报告、数据分析和疫情预警等工作。

第七条各相关单位应当及时发现、报告和上报疫情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第八条有发热、呼吸道疾病等传染病症状的患者应当及时就医,并由医疗机构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九条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收集、汇总和分析疫情数据,做好疫情分析和预测工作。

第十条各级卫生部门应当根据疫情监测结果,及时发出疫情预警通知,指导预防控制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传染源与传播途径的控制第十一条对于已经发现的传染源,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包括隔离、救治、消杀等,并追踪接触者。

第十二条对于传播途径,应当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个人防护、环境卫生、消毒等。

第十三条各级卫生部门应当负责制订有关传染病防控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指南,并组织培训与督导工作。

第十四条各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传染病防控知识宣教第十五条在各级教育机构、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应当定期进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教活动。

第十六条传染病防控知识宣教应当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包括宣传资料、讲座、培训等。

第十七条传染病防控知识宣教应当针对不同人群进行,内容有针对性、科学合理。

第十八条传染病防控知识宣教应当加强与媒体合作,广泛宣传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重要性和知识要点。

传染病控制工作制度

传染病控制工作制度

传染病控制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传染病控制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科学防控、全民参与的原则。

第三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传染病控制工作。

第四条国家建立健全传染病控制体系,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救治和科研能力建设,提高传染病防控水平。

二、传染病防控责任第五条政府负责传染病控制工作,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领导协调机制,完善传染病防控政策措施,保障传染病控制工作所需经费。

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监测、预警和救治等工作,制定和实施传染病防控预案。

第七条交通运输、教育、农业、商务、公安、移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传染病防控相关工作。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报告、治疗和转诊制度,提高传染病救治能力。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遵守传染病控制规定,配合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三、传染病预防措施第十条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全民防控意识和能力。

第十一条实行疫苗接种制度,按照国家免疫规划,推广免费接种疫苗,提高人群免疫水平。

第十二条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消除病媒生物危害,预防疾病传播。

第十三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

第十四条加强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疗机构等易感人群集中场所的传染病防控,建立健全防控制度。

四、传染病监测与预警第十五条建立传染病监测网络,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

第十六条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当及时报告,实行疫情监测和预警。

第十七条对传染病患者实行隔离治疗,切断传播途径。

第十八条发生传染病疫情,政府应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采取控制措施。

五、传染病救治与救助第十九条建立传染病救治体系,提高救治能力。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收治传染病患者,不得拒绝接收。

第二十一条政府应当为传染病患者提供救治和救助,减轻患者负担。

加强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制度

加强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制度

加强传染病防备和掌控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医院传染病的防备和掌控,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适用于医院的全部工作人员、患者和访客。

2. 质量目标1.提高传染病的防备和掌控水平,减少医院内传染病的发生率。

2.强化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意识,降低感染风险。

3.提高患者和访客的健康素养,加强自我防护本领。

3. 传染病管理责任1.医院设立传染病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的管理和监督。

传染病管理部门负责策划、组织和推动传染病防控工作,订立相关政策和方法。

2.各科室负责传染病的日常管理工作,包含:–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控工作。

–定期组织传染病防控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

–落实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

–装备必需的防护设施和器材,并保持其正常使用和维护。

4. 传染病防控措施1.医务人员的防护:–医务人员要遵守手卫生、消毒、隔离等防护操作规程。

–长时间接触传染病患者的医务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症状立刻报告。

–针对高风险传染病,医务人员应配备特地的防护装备。

2.患者和访客的防护:–供应宣教料子,提示患者和访客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遵保卫生要求。

–设置知识宣传区,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加添患者和访客的健康知识和意识。

3.环境清洁和消毒:–医院要定期进行卫生清洁,特别是传染病流行期间,要加强环境消毒。

–对于传染性强的病房,要定期进行空气消毒和物体表面的消毒。

4.传染病报告与隔离:–医院要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

–医务人员在发现疑似或确诊传染病患者时,应立刻进行隔离,并上报给传染病管理部门。

5. 传染病应急响应1.医院要建立传染病应急预案,包含:–快速响应的流程和措施。

–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应急人员的培训和引导。

2.传染病应急演练:–定期组织传染病应急演练,提高医务人员的应急处理本领。

–在演练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提高应急响应水平。

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五篇)

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五篇)

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传染病是由病毒、细菌、寄生虫等生物病原体,通过呼吸道、消化道、皮肤粘膜等不同途径侵入人体后引起发病。

因传染病具有传染性,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造成流行,做好管理不仅对保证学生身体健康、促进生长发育、完成学习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控制社会上传染病流行的重要环节。

学校领导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预防保健协调____,明确校长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预防保健工作并有疫情报告人,具体防治制度如下:一、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消除老鼠和蚊、蝇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动物对人体的危害。

二、有计划地改造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加强饮用水卫生的管理。

三、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监控与疫情报告制度,制定晨检制度,做好晨检记录。

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班主任根据学生的缺课情况,发现疑似传染病及时报告学校卫生室,学校疫情报告人逐级做好疫情报告(电话报告)并做好登记工作。

疫情报告顺序为:学生、班主任、分管领导、学校领导、打古镇卫生院、镇教办、区教育局体卫办公室、区疾控中心。

四、对发生疫情的班级做到及时消毒、及时隔离,定期用含氯消毒液擦拭、浸泡等。

保持室内环境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做到湿式清扫。

五、学生患传染病愈后,须持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及有关化验单,经学校确认后方可复课。

六、进一步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宣传窗、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等途经,经常性地对家长、学生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预防传染病的相应知识和要求,并要求家长____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学生健康状况有异常时,应及时带学生赴医疗机构就疹,养成勤洗手、不面对他人咳嗽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七、根据季节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学生预防接工作,发现有疫苗漏种的生院,督促其到当地卫进行补种,以控制疫苗相关疾病在学校的流行。

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二)是指针对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而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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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规定
1 目的
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2 适用围
适用于机关办公、生活场所和在建工程项目。

3 职责
3.1公司卫生科负责本规定的修订、完善。

3.2各级行政办公室负责机关办公、生活场所的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

3.3各级安全、行政、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文明施工和传染病预防控制的监督和检查。

3.4项目部确保该规定在本项目得到有效实施。

4 容
4.1 传染病分类
按《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有关规定,常见传染病分为三类37种。

a)甲类:鼠疫、霍乱。

b)乙类: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疟疾、艾滋病和非典型肺炎、禽流感(此两种为乙类传染病甲类管理)等24种。

c)丙类:肺结核、流行性感冒、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等11种。

4.2 预防和控制
4.2.1企业应对员工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

4.2.2企业应提供符合有关部门要求的工作和办公场所。

自行或配合当地有关部门消除鼠、蝇等病媒昆虫和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动物的危害。

4.2.3员工如患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在治愈或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易使该病传染扩散的工作。

4.2.4在自然疫源地和可能是自然疫源地进行项目施工,必须要求建设单位出具当地卫生防疫机构对施工环境的卫生防疫意见。

4.2.5企业新招用员工应进行健康检查或由本人出具符合要求的健康证明。

4.2.6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4.2.7施工现场的预防和控制见公司施工现场卫生防疫管理规定。

4.2.8传染病经确诊后,应管理好传染源,按规定进行隔离与治疗,对其所住的房间、用过的器皿、被服、工作场所及时进行消毒,切断传播途径。

对同宿舍或密切接触人员亦要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确认无传染时,可工作。

4.2.9传染病的消毒法见下表:
各种物品常用消毒法一览表
5 八种常见传染病的特征及预防指引
5.1 病毒性肝炎
5.1.1症状和体征:最近出现食欲减退、恶心、厌油、乏力、巩膜黄染、茶色尿、肝脏肿大、肝区痛等。

5.1.2预防措施:
a)向职工进行各型肝炎传播途径和预防法的宣传,一旦发现有肝炎症状者,应立即
送医院检查。

b)饮食卫生、饮水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的管理:落实食具消毒、实行分餐制,保证流动水,供洗手及洗餐具。

c)对提供餐饮服务的公司进行调查、评选。

要求炊事工作的人员工作前需取得健康合格证。

有卫生可证等。

5.2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5.2.1症状和体征:腹泻、有脓血便、粘液便、水样便、稀便或伴有里急后重症状。

5.2.2预防措施:
a)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知识水平和自我防病能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消灭苍蝇和蟑螂。

b)搞好饮水和食品卫生。

c)厕所、垃圾要做到无蝇、蛆。

d)格落实各项消毒措施,患者用的厕所每日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5.3 伤寒和副伤寒
5.3.1症状和体征:不能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持续性高热(热型为稽留热或驰热)、畏寒、精神萎靡,无欲、头痛、食欲不振、腹胀、皮肤可出现玫瑰疹、脾大,相对缓脉。

5.3.2预防措施:
a)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把住病从口入关。

b)搞好饮水卫生、饮食卫生、环境卫生、治疗与管理带菌者为主的综合性措施。

5.4 疟疾
5.4.1症状和体征:病人大多突起发冷、发抖、面色苍白、口唇与指甲发紫、脉搏快而有力;发冷停止后,继以高热、面色潮红、头痛、全身酸痛、口渴、皮肤干热;接着就是全身大汗,体温骤然下降至正常,除感疲劳外,顿感轻松,如此症状可反复期性发作。

5.4.2预防措施:
a)管理传染源及时发现疟疾病人,并进行登记,管理和追踪观察。

b)切断传播途径:使用蚊帐,大面积灭蚊,消除积水、根除蚊子孳生场所。

c)保护易感者:流行季节,服药预防。

5.5 流行性感冒
5.5.1症状和体征:急起高热,表现为畏寒、发热、头痛、乏力、全身酸痛等。

体温可达
39~40度,一般持续2~3天后渐退。

全身症状逐渐好转,但鼻塞、流涕、咽痛、干咳等上呼吸道症状较显著,少数患者可有鼻衄、食欲不振、恶心、便秘或腹泻等轻度胃肠道症状。

体检病人呈急病容,面颊潮红,眼结膜轻度充血和眼球压痛,咽充血,口腔粘膜可有疱疹。

症状消失后,仍感软弱无力,精神较差,体力恢复缓慢。

5.5.2预防措施:
a)早期发现,早期确诊和早期治疗,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以减少传播,降低发病率,控制流行。

在流行期间应减少集体活动。

b)药物预防,金刚脘胺与金刚乙胺预防甲型流感有一定效果,流行早期发放预防性药物。

5.6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5.6.1症状和体征:一般的病人常有异物感,怕光、流泪、并有少量浆液性分泌物,约有半数病人球结膜下呈点状或片状出血,重者可遍及整个球结膜,故称“红眼”。

有些病人除眼部症状外,常伴有发热、流涕、咽痛、耳前及颌下淋巴结肿大等,有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的症状。

5.6.2预防措施:
a)早期发现,迅速诊断,及时隔离治疗,减少传播,降低发病率,控制流行。

在流行期间应减少集体活动。

b)药物预防,可发放氯霉素、病毒唑眼药水进行预防性治疗。

5.7 肺结核
5.7.1症状和体征:长期低热,全身毒性症状表现为午后低热,伴倦怠、乏力、夜间盗汗、食欲减退、易激怒、心悸、面颊潮红,体重减轻等。

一般有干咳或只有少量粘液。

伴继发感染时,痰呈粘液性或脓性。

约1/3病人有不同程度的咯血。

5.7.2预防措施:
a)及时发现,及时治疗。

b)讲究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切断结核传播途径。

c)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房间空气新鲜,注意劳逸结合,增强体质,提高抵抗力。

5.8 非典型肺炎
5.8.1症状和体征:以发热为首发症状,体温38℃~40℃(发烧越高,病情发展将越重,偶有畏寒),同时伴有头痛、关节酸痛和全身酸痛、乏力,可有胸痛或腹泻;有逐渐明显
的呼吸道症状,干咳、少痰;个别病人可发展成为呼吸窘迫综合征,导致呼吸衰竭;多数病人症状较轻;肺部体征变化不是很明显,听诊时可有一些干罗音或湿罗音,但不明显,发病10到14天为病情进展期,14天后逐渐恢复,体温正常。

5.8.2预防措施:
a)工作、生活场所通风。

b)注意个人卫生,用肥皂和流动的水洗手。

c)疾病流行期,少去公共场所或人口密集场所。

d)建立每日健康检查制度,一旦发现职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

e)凡经医院诊断为疑似非典型肺炎的,暂停上班,并隔离治疗。

f)与非典型肺炎病人密切接触者,留家观察一,如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可恢复上班。

g)一旦发现疑似非典型肺炎病人,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报告。

h)发生非典型肺炎的单位,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指导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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