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写说明
自-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申报要求及填报说明

关于“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申报要求及填报说明第一章申报要求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包括《关联关系表》、《关联交易汇总表》、《购销表》、《劳务表》、《无形资产表》、《固定资产表》、《融通资金表》、《对外投资情况表》和《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九条规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及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所称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下列之一关系:(一)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二)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三)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四)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申报要求及填报说明汇编

关于“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申报要求及填报说明第一章申报要求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包括《关联关系表》、《关联交易汇总表》、《购销表》、《劳务表》、《无形资产表》、《固定资产表》、《融通资金表》、《对外投资情况表》和《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九条规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及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所称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下列之一关系:(一)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二)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三)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四)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所得税年度汇缴中的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怎么填写

所得税年度汇缴中的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怎么填写前三个表要填写的,后一个表,有业务就填写,没业务就不填写了。
如果填写的话,填写说明如下: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表单》填报说明本表列示报告表全部表单名称及编号。
企业应根据自身涉税业务,选择“填报”或“不填报”。
选择“填报”的,需要完成相应表单的填报;选择“不填报”的,可以不填报相应表单。
选择“不填报”的表单,可以不上报税务机关。
有关项目填报说明如下:1.《报告企业信息表》(G000000)本表为必填表,主要反映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内部部门信息、高级管理人员信息、股东信息情况等。
企业填报报告表时,首先填报此表,为后续申报提供指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G100000)本表为必填表,是企业报告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主表。
3.《关联关系表》(G101000)本表为必填表,填报本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内与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信息。
4.《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G102000)本表填报本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内企业与其关联方发生的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情况。
5.《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G103000)本表填报本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内企业与其关联方发生的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情况。
6.《有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G104000)本表填报本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内企业与其关联方发生的有形资产使用权交易情况。
7.《无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G105000)本表填报本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内企业与其关联方发生的无形资产使用权交易情况。
8.《金融资产交易表》(G106000)本表填报本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内企业与其关联方发生的金融资产交易情况。
9.《融通资金表》(G107000)本表填报本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内企业与其关联方发生的融通资金情况。
10.《关联劳务表》(G108000)本表填报本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内企业与其关联方发生的劳务交易情况。
11.《权益性投资表》(G109000)本表填报本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内企业接受权益性投资及投资收益分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说明

第五章怎样填报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第一节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往来调查时,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本报告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发生下列业务时填报:1、发生关联业务交易:指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融通资金,提供劳务等;2、有境外投资业务:指企业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以购买股票、类似股份的权益性凭证等有价证券方式在境外进行的投资需持有被投资企业股份;3、向境外支付款项:指企业向境外支付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项目、租金、不动产转让、股权转让等项目的款项,不包括产品商品购销支付的款项;第二节怎样填报关联关系表一、本表基本框架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二本表填报与纳税人有业务往来的关联方信息;二、填报注意事项一本表反映与纳税人有业务往来的关联方情况,申报所属年度未发生业务往来的关联方信息可不填报;二填报本表时应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认定标准判断并确定其关联方; 三本表关联方包括附表十二8“对外投资情况表”中符合关联方认定标准的相关企业信息;三、填报具体口径及数据来源一“关联方名称”填报关联方的名称境外关联方名称如为英文,填其英文名称,如为其他外文且其有英文名称,应填英文;二“纳税人识别号”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用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号码;三“国家地区”一栏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国家地区”录入采用下拉菜单式选择有模糊筛选功能,如可以国家代码、汉字拼音声母、汉字等快速定位;四“地址”一栏填报关联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管理机构所在地地址或关联个人住所; 五“关联关系类型”,即构成关联方的认定标准,填报时应按以下关联关系标准录入代码A、B、C等,有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应填报多个代码;录入时使用下拉式菜单菜单内容可多选:A.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股份达到25%或以上;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或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B.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或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C.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D.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E.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F.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G.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H.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它关系,包括虽未达到A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四、表内及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无二表间关系本表中的“关联方名称”、“国家地区”信息包含了附表十二3“购销表”、附表十二4“劳务表”和附表十二7“融通资金表”中的“境外关联方名称”、“境内关联方名称”和对应的“国家地区”信息;附表十二8“对外投资情况表”中的“二、被投资外国企业基本信息”之“企业名称”和“六、被投资外国企业全部股东信息”之“股东名称”若符合本表中的关联关系认定标准的,也来自本表;第三节怎样填报关联交易汇总表一、本表基本框架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二本表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表头部分,主要反映企业在同期资料准备、成本分摊协议方面的情况;第二部分汇总反映纳税人与关联方发生的材料商品购入、商品材料销售、提供或接收劳务、受让或出让无形资产、受让或出让固定资产、提供或接收融资以及不属于以上类型的其他业务的交易情况;二、填报注意事项一本表为表三至表七的汇总情况表,除“其他”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外,所有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均为表三至表七各表的相应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汇总数;二本表待附表十二3“购销表”、附表十二4“劳务表”、附表十二5“无形资产表”、附表十二6“固定资产表”、附表十二7“融通资金表”数据录入完成后,有关数据自动导入该表,最后手工填写表中“其他”行次;表中自动导入的数据以及按表内关系计算得出的数据不允许修改;三、填报具体口径及数据来源一“是否按要求准备了同期资料:是□否□”:按有关规定准备同期资料的企业在“是□”方框内打√,否则在“否□”方框内打√;政策依据:根据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企业应根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按纳税年度准备、保存、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1、企业组织结构;2、生产经营情况;3、关联交易情况;4、可比性分析;5、转让定价方法的选用和使用;企业应自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5月31日之前准备完毕该年度同期资料,并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20日内提供;二“免除准备同期资料□”:如符合免除准备同期资料的企业选“是”,并在方框内打√,如1项选择是,则本选项则不能选“是”;政策依据:根据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免于准备同期资料:1、年度发生的关联购销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在2亿元人民币以下且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关联融通资金按利息收付金额计算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上述金额不包括企业在年度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或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2、关联交易属于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范围;3、外资股份低于50%且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三“本年度是否签订成本分摊协议:是□否□”:本年度签订成本分摊协议的企业在“是□”方框内打√,否则在“否□”方框内打√;政策依据: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可与其关联方分摊共同发生的成本,达成成本分摊协议;企业应当自成本分摊协议达成之日起30日内,层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四“材料商品购入”数据来源:本行金额来自附表十二3“购销表”相应栏次,即第1列等于附表十二3第1项,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3第4项,第7列等于附表十二3第7项;五“商品材料销售”数据来源:本行金额来自附表十二3“购销表”相应栏次,即第1列等于附表十二3第8项,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3第11项,第7列等于附表十二3第14项;六“劳务收入”数据来源:本行金额来自附表十二4“劳务表”相应栏次,即第1列等于附表十二4第1项,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4第4项,第7列等于附表十二4第7项;七“劳务支出”数据来源:本行金额来自附表十二4“劳务表”相应栏次,即第1列等于附表十二4第8项,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4第11项,第7列等于附表十二4第14项;八“受让无形资产”数据来源:本行金额来自附表十二5“无形资产表”相应栏次,即第1列等于附表十二5总计第1列,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5总计第2列,第7列等于附表十二5总计第4列;九“出让无形资产”数据来源:本行金额来自附表十二5“无形资产表”相应栏次,即第1列等于附表十二5总计第6列,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5总计第7列,第7列等于附表十二5总计第9列;十“受让固定资产”数据来源:本行金额来自附表十二6“固定资产表”相应栏次,即第1列等于附表十二6总计第1列,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6总计第2列,第7列等于附表十二6总计第4列;十一“出让固定资产”数据来源:本行金额来自附表十二6“固定资产表”相应栏次,即第1列等于附表十二6总计第6列,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6总计第7列,第7列等于附表十二6总计第9列;十二“融资应计利息收入”数据来源:本行金额来自附表十二7“融通资金表”相应栏次,即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7合计1第9列,第7列等于附表十二7合计2第9列;十三“融资应计利息支出”数据来源:本行金额来自附表十二7“融通资金表”相应栏次,即第4列等于附表十二7合计1第8列,第7列等于附表十二7合计2第8列;四、表内及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1.第2列=第4列+第7列;2.第3列=第2列/第1列;3.第5列=第4列/第1列;4.第6列=第4列/第2列;5.第8列=第7列/第1列;6.第9列=第7列/第2列;7.“合计”行第1列=第1列1至11行合计;8.“合计”行第2列=第2列1至11行合计;9.“合计”行第4列=第4列1至11行合计;10.“合计”行第6列=“合计”行第4列/“合计”行第2列;11.“合计”行第7列=第7列1至11行合计;12.“合计”行第9列=“合计”行第7列/“合计”行第2列;二表间关系1.材料商品购入第1列=表十二3购销表第1项;2.材料商品购入第4列=表十二3购销表第4项;3.材料商品购入第7列=表十二3购销表第7项;4.商品材料销售第1列=表十二3购销表第8项;5.商品材料销售第4列=表十二3购销表第11项;6.商品材料销售第7列=表十二3购销表第14项;7.劳务收入第1列=表十二4劳务表第1项;8.劳务收入第4列=表十二4劳务表第4项;9.劳务收入第7列=表十二4劳务表第7项;10.劳务支出第1列=表十二4劳务表第8项;11.劳务支出第4列=表十二4劳务表第11项;12.劳务支出第7列=表十二4劳务表第14项;13.受让无形资产第1列=表十二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1列;14.受让无形资产第4列=表十二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2列;15.受让无形资产第7列=表十二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4列;16.出让无形资产第1列=表十二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6列;17.出让无形资产第4列=表十二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7列;18.出让无形资产第7列=表十二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9列;19.受让固定资产第1列=表十二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1列;20.受让固定资产第4列=表十二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2列;21.受让固定资产第7列=表十二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4列;22.出让固定资产第1列=表十二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6列;23.出让固定资产第4列=表十二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7列;24.出让固定资产第7列=表十二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9列;25.融资应计利息收入第4列=表十二7融通资金表合计1第9列“应计利息收入”;26.融资应计利息收入第7列=表十二7融通资金表合计2第9列“应计利息收入”;27.融资应计利息支出第4列=表十二7融通资金表合计1第8列“应计利息支出”;28.融资应计利息支出第7列=表十二7融通资金表合计2第8列“应计利息支出”; 29.商品材料销售第1列=表一1收入明细表第4行“销售货物”+第9行“材料销售收入”; 30.劳务收入第1列小于等于表一1收入明细表第5行“提供劳务”、第7行“建造合同”、第10行“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第11行“包装物出租收入”、第12行“其他”之和;表间关系29、30,仅适用于非“金融企业、民团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其他一般企业 ; 第四节怎样填报购销表一、本表基本框架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二本表分四部分:第一部分反映企业材料商品购入和商品材料销售总体情况,第二部分反映企业按出口贸易方式分类的出口销售收入情况,第三部分列示占企业出口销售总额10%以上的境外销售对象及其交易金额和定价方法,第四部分列示占企业进口采购总额10%以上的境外采购对象及其交易金额和定价方法;二、填报注意事项一本表有关项目的金额并不能够直接从财务报表中取数,需要根据企业会计核算科目分析填报,因此要按照报告表项目规定的范围以及口径正确填列;二本表第二、三、四部分是第一部分相关项目的明细反映,应注意与第一部分相应项目的逻辑关系;三、填报具体口径及数据来源一“一、总购销”第1项“购入总额”:填报年度购入的原材料、半成品、材料商品等有形资产的金额,不包括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和低值易耗品;数据来源:本表计算所得,金额=本表“总购销”内第2项“进口购入”+“总购销”内第5项“国内购入”;该项数额填入表十二2第1行第1列;二“一、总购销”第2项“进口购入”:填报年度通过进口方式购进的原材料、半成品、材料商品等有形资产的金额,不包括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和低值易耗品;数据来源:本表计算所得,金额=本表“总购销”内第3项“非关联进口”+“总购销”内第4项“关联进口”;三“一、总购销”第3项“非关联进口”:填报年度通过境外非关联方进口购入的原材料、半成品、材料商品等有形资产的金额,不包括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和低值易耗品;数据来源:来源于企业会计核算“原材料”、“库存商品”科目中反映本年从境外非关联方进口采购的材料、半成品、商品等资产的数据;四“一、总购销”第4项“关联进口”:填报年度通过境外关联方进口购入的原材料、半成品、材料商品等有形资产的金额,不包括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和低值易耗品;数据来源:来源于企业会计核算“原材料”、“库存商品”科目中反映本年从境外关联方进口采购的材料、半成品、商品等资产的数据;该项数额填入表十二2第1行第4列;五“一、总购销”第5项“国内购入”:填报年度在本国境内购入的原材料、半成品、材料商品等有形资产的金额,不包括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和低值易耗品;数据来源:本表计算所得,金额=本表“总购销”内第6项“非关联购入”+“总购销”内第7项“关联购入”;六“一、总购销”第6项“非关联购入”:填报年度通过境内非关联方购入的原材料、半成品、材料商品等有形资产的金额,不包括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和低值易耗品;数据来源:来源于企业会计核算“原材料”、“库存商品”科目中反映本年从境内非关联方采购的材料、半成品、商品等资产的数据;七“一、总购销”第7项“关联购入”:填报年度通过境内关联方购入的原材料、半成品、材料商品等有形资产的金额,不包括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和低值易耗品;数据来源:来源于企业会计核算“原材料”、“库存商品”科目中反映本年从境内关联方采购的材料、半成品、商品等资产的数据;该项数额填入表十二2第1行第7列;八“一、总购销”第8项“销售总额”:填报年度所有销售商品材料的金额;数据来源:本表计算所得,金额=本表“总购销”内第9项“出口销售”+“总购销”内第12项“国内销售”;该项数额填入表十二2第2行第1列;九“一、总购销”第9项“出口销售”:填报年度所有销往境外的商品材料的金额;数据来源:本表计算所得,金额=本表“总购销”内第10项“非关联出口”+“总购销”内第11项“关联出口”;十“一、总购销”第10项“非关联出口”:填报年度所有销往境外非关联方的商品材料的金额;数据来源:来源于企业会计核算“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中反映本年销往境外非关联方的商品、材料的数据;十一“一、总购销”第11项“关联出口”:填报年度所有销往境外关联方的商品材料的金额; 数据来源:来源于企业会计核算“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中反映本年销往境外关联方的商品、材料的数据;该项数额填入表十二2第2行第4列;十二“一、总购销”第12项“国内销售”:填报年度所有销售至本国境内的商品材料的金额; 数据来源:本表计算所得,金额=本表“总购销”内第13项“非关联销售”+“总购销”内第14项“关联销售”;十三“一、总购销”第13项“非关联销售”:填报年度所有销售给境内非关联方的商品材料的金额;数据来源:来源于企业会计核算“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中反映本年销往境内非关联方的商品、材料的数据;十四“一、总购销”第14项“关联销售”:填报年度所有销售给境内关联方的商品材料的金额;数据来源:来源于企业会计核算“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中反映本年销往境内关联方的商品、材料的数据;该项数额填入表十二2第2行第7列;十五“来料加工”:填报年度向境外关联方、境外非关联方收取的加工费金额;数据来源:来源于企业会计核算“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中反映本年度承接境外关联方、境外非关联方来料加工收取加工费的数据;十六“其他贸易方式”:填报年度向境外关联方、境外非关联方销售商品材料的金额;数据来源:来源于企业会计核算“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中反映本年销往境外关联方、境外非关联方的商品、材料取得的收入数据;十七“二、按出口贸易方式分类的出口销售收入”各项值之和应等于“一、总购销”第9项“出口销售”值;十八“境外关联方名称”:填报占出口销售进口采购总额10%以上的境外关联方名称;数据来源:信息来源于表十二1,自动带出可模糊筛选快速定位,其对应的“国家地区”也同时自动带出;十九“境外非关联方名称”:填报占出口销售进口采购总额10%以上的境外非关联方名称;二十“国家地区”:填报境外关联方或非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1、填报境外关联方时,国家地区将对应关联方名称自动带出;2、填报境外非关联方时,“国家地区”录入采用下拉菜单式选择有模糊筛选功能,如可以国家代码、汉字拼音声母、汉字等快速定位;二十一“交易金额”:填报占出口销售进口采购总额10%以上的境外销售采购对象交易商品材料的金额;1、“三、占出口销售总额10%以上的境外销售对象及其交易:交易金额”应大于或等于“一、总购销:销售总额——出口销售第9项”10%;2、“四、占进口采购总额10%以上的境外采购对象及其交易:交易金额”应大于或等于“一、总购销:购入总额——进口购入第2项”10%;二十二“定价方法”分为以下六种: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2.再销售价格法;3.成本加成法;4.交易净利润法;5.利润分割法;6.其他方法;“定价方法”的录入使用下拉式菜单单项选择,如选择“其他方法”,必须在“备注”栏内录入所使用的具体方法不能为空;境外非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方法不填报;四、表内及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1.第1项=第2项+第5项2.第2项=第3项+第4项3.第5项=第6项+第7项4.第8项=第9项+第12项5.第9项=第10项+第11项6.第12项=第13项+第14项7.“三、占出口销售总额10%以上的境外销售对象及其交易:交易金额”应大于或等于“一、总购销:销售总额——出口销售第9项”10%;8.“四、占进口采购总额10%以上的境外采购对象及其交易:交易金额”应大于或等于“一、总购销:购入总额——进口购入第2项”10%;二表间关系1.第1项=表十二2关联交易汇总表第1行第1列2.第4项=表十二2关联交易汇总表第1行第4列3.第7项=表十二2关联交易汇总表第1行第7列4.第8项=表十二2关联交易汇总表第2行第1列5.第11项=表十二2关联交易汇总表第2行第4列6.第14项=表十二2关联交易汇总表第2行第7列第五节怎样填报劳务表一、本表基本框架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二本表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反映企业提供劳务和接受劳务的总体交易情况,第二部分列示境外劳务收入占企业劳务收入总额10%以上的境外交易对象及其交易金额和定价方法,第三部分列示境外劳务支出占企业劳务支出总额10%以上的境外交易对象及其交易金额和定价方法;二、填报注意事项一本表有关项目的金额并不能够直接从财务报表中取数,需要根据企业会计核算科目分析填报,因此要按照报告表项目规定的范围以及口径正确填列;二本表第二、三部分是第一部分相关项目的明细反映,应注意与第一部分相应项目的逻辑关系;三、填报具体口径及数据来源一“一、总劳务交易”第1项“劳务收入”:填报年度企业提供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市场调查、行销、管理、行政事务、技术服务、维修、设计、咨询、代理、科研、法律、会计事务等服务取得的收入;数据来源:本表计算所得,金额=本表“总劳务交易”内第2项“境外劳务收入”+“总劳务交易”内第5项“境内劳务收入”;该项数额填入表十二2第3行第1列;二“一、总劳务交易”第2项“境外劳务收入”:填报年度企业提供劳务从境外取得的收入; 数据来源:本表计算所得,金额=本表“总劳务交易”内第3项“非关联劳务收入”+“总劳务交易”内第4项“关联劳务收入”;三“一、总劳务交易”第3项“非关联劳务收入”:填报年度企业提供劳务从境外非关联方取得的收入;数据来源:来源于企业会计核算“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中反映本年提供劳务从境外非关联方取得收入的数据;四“一、总劳务交易”第4项“关联劳务收入”:填报年度企业提供劳务从境外非关联方取得的收入;数据来源:来源于企业会计核算“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中反映本年提供劳务从境外关联方取得收入的数据;该项数额填入表十二2第3行第4列;五“一、总劳务交易”第5项“境内劳务收入”:填报年度企业提供劳务从境内取得的收入; 数据来源:本表计算所得,金额=本表“总劳务交易”内第6项“非关联劳务收入”+“总劳务交易”内第7项“关联劳务收入”;六“一、总劳务交易”第6项“非关联劳务收入”:填报年度企业提供劳务从境内非关联方取得的收入;数据来源:来源于企业会计核算“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中反映本年提供劳务从境内非关联方取得收入的数据;七“一、总劳务交易”第7项“关联劳务收入”:填报年度企业提供劳务从境内关联方取得的收入;数据来源:来源于企业会计核算“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中反映本年提供劳务从境内关联方取得收入的数据;该项数额填入表十二2第3行第7列;八“一、总劳务交易”第8项“劳务支出”:填报年度企业接受劳务所发生的费用支出金额; 接受劳务支出:是指企业接受市场调查、行销、管理、行政事务、技术服务、维修、设计、咨询、代理、科研、法律、会计事务等服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数据来源:本表计算所得,金额=本表“总劳务交易”内第9项“境外劳务支出”+“总劳务交易”内第12项“境内劳务支出”;该项数额填入表十二2第4行第1列;九“一、总劳务交易”第9项“境外劳务支出”:填报年度企业接受劳务向境外支付的费用金额;数据来源:本表计算所得,金额=本表“总劳务交易”内第10项“非关联劳务支出”+“总劳务交易”内第11项“关联劳务支出”;十“一、总劳务交易”第10项“非关联劳务支出”:填报年度企业接受劳务向境外非关联方支付的费用金额;数据来源:来源于企业会计核算“制造费用”、“销售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中反映本年接受劳务向境外非关联方支付费用的数据;按规定计入资产价值的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用和服务费用等劳务费用不包含在该项目中;十一“一、总劳务交易”第11项“关联劳务支出”:填报年度企业接受劳务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的费用金额;数据来源:来源于企业会计核算“制造费用”、“销售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中反映本年接受劳务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的数据;按规定计入资产价值的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用和服务费用等劳务费用不包含在该项目中;该项数额填入表十二2第4行第4列;十二“一、总劳务交易”第12项“境内劳务支出”:填报年度企业接受劳务向境内支付的费用金额;数据来源:本表计算所得,金额=本表“总劳务交易”内第13项“非关联劳务支出”+“总劳务交易”内第14项“关联劳务支出”;十三“一、总劳务交易”第13项“非关联劳务支出”:填报年度企业接受劳务向境内非关联方支付的费用金额;数据来源:来源于企业会计核算“制造费用”、“销售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中反映本年接受劳务向境内非关联方支付费用的数据;按规定计入资产价值的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用和服务费用等劳务费用不包含在该项目中;。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客户端使用说明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客户端使用说明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是一份用于记录企业与其客户端之间互动情况的文件。
本使用说明将帮助您理解如何使用这份报告表,包括如何填写、保存和分析数据。
一、填写报告表1. 报告表包含以下几个关键部分:客户端信息、合作项目、交流记录和绩效评估。
- 客户端信息包括客户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 合作项目部分用于记录与该客户合作的具体项目,包括项目名称、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等。
- 交流记录部分用于记录与客户的沟通和谈判过程,包括会议记录、电话交流等。
- 绩效评估部分用于评估合作项目的成果和效果,包括收入、利润、客户反馈等。
2. 在填写报告表之前,建议先阅读该客户的相关资料,了解其历史合作情况和特点,以便更好地记录和分析数据。
3. 每次与该客户进行沟通或交流后,及时更新报告表,不要等到年底再填写。
这样可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在填写交流记录时,尽量详细记录每次沟通的内容和结果。
这样在后续的绩效评估中能更好地分析项目的进展和效果。
二、保存报告表1. 报告表可以保存在电子表格软件中,如Excel。
每个客户对应一个单独的工作表,以便更好地管理和查阅。
2. 为了避免数据丢失,建议定期备份报告表,并保存在可靠的存储设备中,如云存储或外部硬盘。
3. 如果需要与其他人共享报告表,可以将其保存在共享文件夹中,并设置权限,控制其他人的访问权限。
三、分析报告表1. 通过报告表中的合作项目部分,可以清楚地查看与该客户的合作项目数量和时间跨度。
根据项目的时间和收益情况,可以分析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和业务增长情况。
2. 通过报告表中的交流记录部分,可以了解与客户的沟通频率和方式。
根据沟通情况,可以分析合作关系的密切程度和业务拓展的机会。
3. 通过报告表中的绩效评估部分,可以评估合作项目的成果和效果。
根据收入、利润和客户反馈等指标,可以分析合作项目的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四、注意事项1. 填写报告表时,请尽量真实、客观地记录数据和信息。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写指引课件

G108000:关联劳务表
• 原劳务表(表四)
• 本表填报本报告年度所属 期间内企业与其关联方发 生的劳务交易情况
• 仅针对关联交易
• 披露更详细的交易信息( 如详细列明与企业发生劳 务交易的前五位关联方名 称)
“市场调查服务”、“营销策划服务”、 “代理服务”、“设计服务”、“咨询服 务”、“行政管理”、“技术服务”、“ 合约研发服务”、“维修服务”、“法律 服务”、“财务管理服务”、“审计服务 ”、“招聘服务”、“培训服务”、“集 中采购服务”、“建筑工程劳务”、“安 装工程劳务”、“交通运输服务”、“物 流辅助服务”、“体育文化服务”、“旅 游服务”、“娱乐服务”、“网络通信服 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 其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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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13020: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合并报 表信息)
• 适用于本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内有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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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14010: 营业收入、税收和经营活动国别分布表
20
G114020: 跨国集团成员实体名单
• 如果“主营业务活动”勾选“其他”,请在《国别报告-附加说明表》中说明跨国集团成员实体的具体 业务活动。
涉及境外
G112000: 境外关联方 信息表
G111000: 对外支付款 项情况表
国别报告
G114010/011 所得、税收和 业务活动国别 分布表
(中/英)
G114020/021 跨国企业集团 成员实体名单
(中/英)
G114030/031 附加说明表( 中/英)
其他
G109000 权益性投资
G110000 成本分摊协 议表
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 对纳税人股东的更多信息披露
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及填表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14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8—12-05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做好上述报表的印制、发放、学习、培训及软件修改等工作。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所属年度:年纳税人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申报日期: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受理专用章):受理税务人员:联系电话:受理日期:关联关系表(表一)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3关联交易汇总表(表二)1.本年度是否按要求准备同期资料:是□否□;2.本年度免除准备同期资料□;3.本年度是否签订成本分摊协议:是□否□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4购销表(表三)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劳务表(表四)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无形资产表(表五)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7固定资产表(表六)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8融通资金表(表七)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9对外投资情况表(表八)对外投资情况表(表八)续上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表九)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说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报告表。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报告期:20XX年度一、基本情况本报告旨在对本公司在20XX年度的关联业务往来情况进行全面的汇报。
关联业务往来是指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以及其他相关方之间的经济交易、资金往来和资源共享等活动。
本公司在20XX年度涉及的关联业务往来主要包括下列方面:1. 子公司业务往来:本公司在20XX年度持有的子公司包括公司A和公司B。
与上述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主要包括销售、采购、资金往来等。
2. 合营企业业务往来:本公司在20XX年度参与的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A和合营企业B。
与上述合营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主要包括共同投资项目、产品销售、技术支持等。
3. 联营企业业务往来:本公司在20XX年度涉及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A和联营企业B。
与上述联营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主要包括资源共享、产品销售、技术合作等。
4. 其他关联方业务往来:本公司在20XX年度与其他相关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主要包括合作伙伴、供应商、客户等。
这些业务往来涵盖了销售、采购、技术合作等各个方面。
二、业务往来情况1. 子公司业务往来情况:(1)销售:本公司与子公司A和子公司B之间的销售业务往来稳定,销售额分别为XXX万元和XXX万元。
销售的产品主要包括XXX和XXX。
(2)采购:本公司从子公司A和子公司B采购的商品及服务金额分别为XXX万元和XXX万元。
采购的产品主要包括XXX和XXX。
(3)资金往来:本公司向子公司A和子公司B提供的资金分别为XXX万元和XXX万元。
同时,本公司也从上述子公司获得了资金支持,金额分别为XXX万元和XXX万元。
2. 合营企业业务往来情况:(1)共同投资项目:本公司与合营企业A和合营企业B在20XX年度参与了共同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分别为XXX万元和XXX万元。
(2)产品销售:本公司通过合营企业A和合营企业B销售了一定数量的产品,销售额分别为XXX万元和XXX万元。
(3)技术支持:本公司向合营企业A和合营企业B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技术支持,用于共同开发新产品以及提升生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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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按如下填写:
关联关系表(表一),增加一行,关联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法定代表人均填0,“国家(地区)”选择“中国”,关联关系类型选“A”。
表三至表七、表二依次打开保存。
上述完成后,确定申报。
《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包括封面和九张报告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省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附送本报告表。
填写顺序:封面→表一→表三至表七→表二→表八至表九→确认申报。
注意事项:
(1)表一:“纳税人识别号”,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用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号码。
“国家(地区)”,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地址”,填报关联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管理机构所在地地址或关联个人住所。
“关联关系类型”,按关联关系标准填报代码A、B、C等,有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应填报多个代码。
(2)表二:本表为表三至表七的汇总情况表,除其他交易
类型的交易金额外,所有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均为表三至表七各表的相应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汇总数。
本表还要明确注明该纳税年度是否按要求准备同期资料、是否免除准备同期资料及该年度是否签订成本分摊协议等内容,直接在相应的方框内打√。
(3)表三:“购入总额”,不包括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和低值易耗品。
“定价方法”,选择下拉菜单中的6种方法,若选择“6”,应在备注栏中说明所使用的具体方法。
(4)表四:“定价方法”,选择下拉菜单中的6种方法,若选择“6”,应在备注栏中说明所使用的具体方法。
(5)表七: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企业接受的权益性投资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其中: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关联债权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 ;各月平均权益投资=(权益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
“定期融资”应按每笔融资分别填报,融入、融出不得填在同一行。
“利率”:填报融资的年利率。
“应计利息支出”或“应计利息收入”:填报按权责发生制计算的应计利息支出或应计利息收入,应计利息支出包括资本化的应计利息支出。
如果金额单位为外币的,按照纳税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
(6)表八:本表适用于持有外国(地区)企业股份的中国
居民企业填报。
“被投资外国企业基本信息”:填报企业所投资的外国企业的基本信息,如企业投资多个外国企业的,应分别填报。
其中,“对人民币汇率”填报年度12月31日的记帐本位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
“被投资外国企业总股份信息”和“企业持有被投资外国企业股份信息”:填报外国企业全部股份数量和企业持有的股份数量,按照有表决权的普通股、无表决权的普通股、优先股以及其他类似股份的权益性资本等分类、分时间段填报。
(7)表九:“本年度向境外支付款项金额”:填报本年度向境外实际支付款项的金额,包括未支付但已列入本年度成本费用的金额。
“已扣缴企业所得税金额”:填报该项支付金额所对应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扣缴金额,不属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扣缴范围的,填报“不适用”。
“其它”:填报不能归入上述分类的劳务费支出,对于主要的项目应在下面的栏目中列明具体名称。
(8)对符合同期资料准备条件的,应于6月20日之前将准备完毕的同期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电子版和纸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