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中小学划片招生方案公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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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小学招生标准

海口小学招生标准

海口小学招生标准
一、招生对象
1、年龄:6周岁(2012年9月1日前出生)至12周岁(2007
年9月1日后出生)的儿童。

2、学前儿童:6周岁(2012年9月1日前出生)至7周岁(2011年9月1日后出生)的儿童。

3、华侨子女:出生在海外的华侨子女,以及在中国境内出生,但父母一方或双方均为华侨的儿童,年龄6周岁(2012年9
月1日前出生)至12周岁(2007年9月1日后出生)。

4、外籍儿童:外国籍儿童,年龄6周岁(2012年9月1日前
出生)至12周岁(2007年9月1日后出生)。

二、招生方式
1、统一招生:根据教育部门的规定,海口小学采取统一招生
方式,每年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招生,招生结果由教育部门公布。

2、家庭招生:海口小学也接受家庭招生,即学校接受家庭申请,并经过审核后录取学生。

三、招生条件
1、学生及家长应具备正常的智力、健康状况和良好的道德品
质;
2、学生及家长应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
良好的学习成绩;
3、学生及家长应具有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思想和行为;
4、学生及家长应具有良好的家庭素质,能够做到全家人团结
协作、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活动。

海口市中小学学区划分及入学信息201310

海口市中小学学区划分及入学信息201310

海口市中小学学区划分及入学信息概要首先要说明一点:学区并非一成不变,一些重点校的学区每年都会进行新的区域划分。

因此,本材料仅供各位同事参考之用,具体信息均需以官方公布的实时信息为准!或者到教育局官网、相关学校招生办进行咨询。

好消息,根据近年学区划分情况,海口市中小学校招生范围,海口市滨海九小、滨海九小西海岸校区、海南华侨中学初中部等一批优质学校的招生范围有逐年扩大趋势,优质学位将更多面向片区内学生。

海南侨中初中部招生范围:滨海大道南侧至紫园路到美林路延伸路段(规划路)北侧,永万路西侧至长安路东侧之间一片;滨海九小招生范围:从滨海大道北侧直到海边,丽晶路东侧至世贸北路西侧;西海岸九小招生范围:从滨海大道南侧至紫园路到美林路延伸路段(规划路)北侧,永万路西侧至长安路东侧之间。

学校招生范围划分在本文后部进行详细说明。

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年龄规定年满 6 周岁方可入学。

城区中小学校以父母的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的房屋确定,原则上其居住时间要满一年;租房居住的应持有海口市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证明和符合有关法规规定的双方房屋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本人与父母在海口的唯一居住地(一生一户),持续居住时间满一年。

入学范围初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范围的确定,以父母(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居住地为准;租房居住的应有市房管局认可或符合有关法规的房屋租赁合同, 所租住房屋应为本人与父母(法定第一监护人)在海口市的唯一居住地,居住时间原则为一年以上,租住时间不满一年的由所属范围的学校进行登记,学校根据学位,依在本地址租住时间的长短顺序安排.报名办法①有本市户籍的,持与其子女(被监护人)的本市常住居民户口簿及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市房管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所属范围的中,小学报名登记. ②无常住户籍的, 父母持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 或市房管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 居住地所在社区, 派出所出具的租房者与适龄儿童关系的证明, 按居住地到所属范围的学校报名登记. ③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按规定确认身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免收借读费.非海口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持以下材料到所属范围的学校申请登记:第一、父母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区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证明和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房屋租赁合同;第二、儿童出生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租房者与适龄儿童关系的证明;第三、《暂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第四、劳动合同和本人工作单位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第五、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第六、本人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证明);第七、《接种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海口公布20XX年秋季小学初中招生方案

海口公布20XX年秋季小学初中招生方案

海口公布20XX年秋季小学初中招生方案海口公布20XX年秋季小学初中招生方案海口市教育局昨日公布20XX年秋季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新生入学登记时间提前申请登记时间6月10日-20日;就近入学,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本报讯昨日,海口市教育局公布了《海口市20XX年秋季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强调,海口市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规定为满6周岁入学(即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

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以父母(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居住地为准,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

家长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招生工作安排,今年新生入学申请登记时间提前到6月10日-20日,学校调查摸底时间为6月20日-30日,招生办审批时间为8月15日-20日,8月20日-23日发放、领取入学通知书。

记者解莹新生划片以父母居住地为准海口市教育局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依法保证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接受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义务教育阶段不招择校生,学校招生不得与赞助费挂勾。

各小学、中学分别负责招收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入学。

有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必须保证片区范围的学生入学。

海口市城区中小学(包括府城镇)的初中、小学一年级范围内学生的确定:①以父母的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的房屋确定,其居住时间要达1年以上(20XX 年5月31日前入住);②租房居住的应持有市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证明(落款时间20XX年5月31日前)和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房屋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生一户),居住时间原则上为1年(学校有要求家长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的权利); ③租住时间不满1年,可由所属范围的学校先行登记,学校根据学位,依租住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居住时间相同的依报名登记的时间顺序安排。

学位不足的,由学校造册报送所属招生部门协调解决。

海南海口市小学初中学区划分划片情况一览表

海南海口市小学初中学区划分划片情况一览表

海南海口市小学初中学区划分划片情况一览表1.市直属学校招生范围划分小学招生范围海口市滨海滨海大道北侧(至海边),港进路和港集路以东,世贸北路以西。

第九小学海口市滨海永万路以西至长安路以东,海盛路(永万路路口至长天路路口)以北,美林路延伸路段(规划路)以北。

第九小学(西海岸校区)海府二十五小海府路单号(从1号至省府大院东边围墙止),海府路双号(从8号至50号蓝天路路口,42号、44号、46号除外),和平南路单号(25-37号)、和平南路双号(38号、40号、42号、54号),红坎坡1-64号。

海甸二十五小海顺路以西,海甸六西路以南、人民大道以西、怡心一横路以北,安民路(全段)以西,甸昆路(海甸岛段)以西。

白驹学校东至凤翔路口与东线高速公路交叉口,沿东线高速公路与椰海大道交叉口以西;西至美舍河与凤翔路路口交叉处,沿凤翔路以南至丁村路口,直至兰鹰石化有限公司以东;南至兰鹰石化有限公司与货运干道交叉口,沿椰海大道以北直至与东线高速公路交叉口处;北至凤翔路与东线高速公路交叉口处,沿凤翔路以南,至凡华宾馆交叉路口处,顺沿大道至省疗养院旁(不含省疗院)与美舍河交叉口,顺沿美舍河以南与凤翔路交叉口。

(小学部)港湾小学滨海大道以北到海边(东至滨海眼科医院,西至玉兰路);国贸路以北(东至龙昆北路,北至滨海大道,西至玉沙路止)。

五源河学校滨海大道(从长安路路口至长滨路路口段);长滨路以西,长滨东五街、西五街(直线延伸至粤海大道)以北(至海边),粤海大道以东。

(小学部)初中招生范围海南侨中永万路以西至长安路以东,海盛路(永万路路口至长天路路口)以北,美林路延伸路段(规划路)以北。

初中部市一中龙华路双号从8号起至滨河路叉口以北、省人民医院至盐灶路八灶路口以南、八灶路以东、滨河路以东一片;大同路2号至大同二横路口以西、大同二横以北、龙华路单号新时代广场至玉河天桥以南一片(含沿街门牌);龙华路单号从得胜沙路口至龙华路29号(以门牌号为准)。

海口美兰区小学学区划分详情(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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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招⽣范围英才⼩学市四中;琼苑路以南、海府路单号(琼苑路⼝⾄海府⼀横路⼝⼀带),海府⼀横路北侧⼀⽚(从海府路⼝⾄美舍河三号桥),⽩龙南路(从中法⼤厦⾄武警⼤厦,美舍河南边⼀⽚,含和邦路住户)、美祥路3号。

龙峰⼩学五指⼭路以东(含沿街铺⾯),三⾓池⾄五指⼭路⼝以南⼀⽚(包括东湖⾥,龙⾆坡),蓝天路(从海府路⼊⼝⾄五指⼭路⼝段以北⼀带),海府路46、48号,龙⾆后路。

七⼩和平南路(22号⾄尾号)、建⼭⾥、上坡村(上、下村);君尧村、美舍路、⽂明东路(从和平路⼝⾄东风桥西⽌)。

⼋⼩联桂坊、博爱南路东侧(⽂明路⼝⾄海府路⼝)博爱南横路、南门新村、⼤英⾥、南联路、⽂联路附近⼀带住户,红坎坡65—尾号(含⼯商⾏银苑新村宿舍)。

⼗三⼩博爱南路东侧(新民路⼝⾄⽂明路⼝)、龙⽂坊、龙兴坊、⽂明中路(⾄和平路路⼝⽌)、⽂明⼀、⼆横路。

⼗四⼩振龙坊、⼤东路、⼤兴东路、博爱北路东侧、⽔巷⼝、新民东路、塘边路、⽜⾓村。

⼗五⼩三亚上、下街、锦⼭⾥、⽊器⼚桥以西、和平北路、新风⾥。

⼗六⼩和平⼤道(从和平桥起⾄海甸四路路⼝南边)以东⼀带,⽔岸阳光B⼩区,海达路以东以南⼀带住户。

⼗⼋⼩按新划分范围安排⾄海⼝市第⼗六⼩学和海⼝市第三⼗⼀⼩学。

⼆⼗⼀⼩振东街居委会辖区、长沙坡、长堤路(以临江楼⾄酱料⼚)等住户。

⼆⼗⼋⼩蓝天路(原机场西路段和原机场1号⾄五指⼭路⼝),海秀东路(南侧从五指⼭路⼝起⾄南⼤桥⽌),龙昆南路东边⾄新建国兴⼤道路⼝,五指⼭路以西(包括五指⼭路临街门牌住户),⾃来⽔⼚。

⼆⼗九⼩⽩龙北路⼀带(⾄⽂明东路⼝)、板桥路(含板桥路蓝⽔湾、⽅圆⼩区)、⽩沙居委会辖区、海⼝⽊器⼚桥以东⼀带住户。

三⼗⼀⼩海甸四西路以南⼀带住户(含拦海村)、⽔岸新城A、B⼩区、海达路以西以南⼀带住户。

海南海口市小升初指标到校工作方案范文

海南海口市小升初指标到校工作方案范文

海南海口市小升初指标到校工作方案为了保障学生的教育权利和有效的教育资源配置,海南海口市对小学六年级学生进行小升初指标分配,为其安排初中的入学名额。

小升初指标到校工作是保证学生公平竞争和有效分配的关键。

本文将介绍海口市小升初指标到校工作方案,包括指标分配标准、程序、监管和接受结果等方面。

一、指标分配标准海口市小升初指标到校工作采取“中心城区优先,向外辐射”的原则,根据学校所在的区域确定指标分配范围。

指标主要按下列情况进行分配:1.低保家庭:低保家庭的学生在指标分配中优先考虑。

2.特殊困难家庭:重病、残疾、全国优抚、五保等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在指标分配中优先考虑。

3.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家庭的学生在指标分配中享有优先权。

4.划定优惠区:根据片区划定指标优惠区,居住在该区域内的学生在指标分配中享有优先权。

二、程序1.申请阶段广大学生在小升初申请阶段通过正规渠道提交申请,入列指标审批申请,填写相关资料,包括学生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父母双方工作情况等。

2.审核阶段相关单位通过提交的数据对学生进行审核,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社会等情况,并以此为重要内容进行评定,以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给定的评估标准审核申请人资格,补全材料等一系列工作。

3.发布结果阶段在审核结束后,指标的分配结果将公开发布,发布结果和公示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以便申请人及时了解和掌握细节,提交申诉和纠正处理。

三、监管海口市小升初指标到校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管制度,确保工作得到公正、公平的处理。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指标到校工作由省一级政府授权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实施,并根据群众意见不断完善和调整指标分配标准。

2.对审核过程中的人员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审核得到严格、公正的处理。

3.对公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指标分配过程中的如此处理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四、接受结果指标分配后,家长和学生将收到指标分配通知书。

学生和家长在接到放学时,凭分配通知书到分配的初中学校交接档案,确认入学。

海口市小升初招生方案

海口市小升初招生方案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承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开展,现将方案发布如下:(一)坚持户籍优先,免试就近划片入学。

(二)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 6 周岁(即xx 年8 月31 日以前出生)。

(三)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承受义务教育。

(一)城区学校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少年就读(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 (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假设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一户一辈子,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下同)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入学新生与父母在本市的惟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所租的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假设该住房(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租房居住未满 2 年的,根据所在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者(2)项执行。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1)随迁子女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提供网格登记、水电费记录等为参考),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假设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随迁子女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惟一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满二年,且该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假设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入学登记所需材料(1)本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者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者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 xx 年8 月 31 日前);④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开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2023年海口市小升初招生方案

2023年海口市小升初招生方案

2023年海口市小升初招生方案
2023年海口市小升初招生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海口市的相关要求,2023年海口市小升初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范围
1. 海口市户籍适龄学生;
2. 定居在海口市满一年以上并持有有效居住证的非户籍适龄学生。

二、招生对象
1. 适龄学生必须具备海口市常住户口或居住证;
2. 入学年龄参照国家规定: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小学二
年级适龄儿童年满7周岁,其余相应递增。

三、招生名额
具体招生名额按照海口市教育局的规定执行,各区县根据学校实际情
况进行分配。

四、招生流程
1. 填写报名表:家长持本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就近的学校报名点
填写招生报名表;
2. 提交相关材料:报名时需提交学生户口本(包含父母双方名下)及
复印件、学生出生证明、一寸照片等相关材料;
3. 报名资格审核:学校对报名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
学生将获得报名资格;
4. 录取及公示: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报名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录取,并公示录取名单;
5. 确认录取:家长根据公示名单及时到学校进行确认,如未按时确认将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6. 入学手续:确认入学后,家长需携带各种相关证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五、注意事项
1. 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学资格;
2. 注意报名时限,逾期不再受理;
3. 公示期间有异议需及时提出,公示结束后不再受理异议。

六、报名咨询
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当地教育局或所报名学校的招生咨询电话。

以上为2023年海口市小升初招生方案,具体以海口市教育局的相关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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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海口市中小学划片招生方案公布
海口市中小学划片招生方案公布
更新:2018-12-15 14:28:05
海口市公布秋季中小学划片招生方案时间安排
(1)新生入学登记申请学位。

5月16日-24日
(2)家长提交入学登记纸质材料。

5月23日-31日。

(3)实地核查。

5月30日-6月24日。

(4)学校实地核查时间。

6月25日-30日。

(5)解决遗留问题。

8月25日—28日。

(6)新生报名注册。

8月30日—31日。

(7)农村镇中小学报名办法跟往年相同,不需要在网上登记,8月28日-31日直接到学校报名注册。

入学条件
1、本市户籍
(1)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住所(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二年,所租的住宅(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小学1—4年级或初中7—8年级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若该住宅(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小学1—4年级或初中7—8年级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根据所在辖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
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视购房和租房情况,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外来务工人员
(1)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住所(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且连续居住时间满二年,该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小学1—4年级或初中7—8年级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符合入学条件,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的,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就学。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04〕22号)规定,即:第一、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第二、是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第三、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进城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第四、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市区政府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且按《海南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申报暂住登记、办理暂住证。

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可在我市借读,并视购房和租房(半年以上)情况,参照以上(1)、(2)项执行。

不符合1、2条规定条件的,选择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学
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1
本市户籍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3年8月31日前);
④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2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3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在本市的暂住证;
⑤父、母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证明;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3
农民工子女
①父、母双方及入学新生的农业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随父、母进城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证明;
④父母在本市的暂住证;
⑤父母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区房管部门开
具的房屋租赁证;
⑥父、母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
⑦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网上申请流程
①访问系统
打开浏览器,访问访问海口市教育局门户网站。

点击“小学、初中新生入学申请登记”访问系统。

点击“初次申请登记入口”按钮开始登记;
②选择入口
根据新生户籍性质,选择升学类型及入口(本市户籍进入“本市户籍入口”);
③查阅须知,确认具有申请登记条件后,勾选“我已阅读上文,并确认符合入学申请登记的条件。

”,点击“确认并继续”按钮进入下一步;
④按照内容要求依次填写资料,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按钮继续;
⑤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已经具有的申请材料,点击“下一步”按钮继续;
⑥仔细核对所填写的资料,确认无误后,勾选“我确认上述的个人资料真实准确!我明白如提供的资料不真实准确,将导致登记失败”,点击“确认并提交”完成登记。

⑦完成登记过程。

备注:在登记过程中,若信息填写有错,可随时点击“返回
上一步”按钮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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