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双向保密协议(与国内大学、科研机构、企业)
双向披露保密协议

甲方(披露方):【甲方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接收方):【乙方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鉴于甲方与乙方拟就【合作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开展合作,双方同意在本项目合作过程中共享并使用特定信息。
为保护双方的商业秘密和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保密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密信息1.1 “保密信息”是指在本协议项下,甲方或乙方所拥有或控制,或由一方披露给另一方,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商业、技术或其他信息:1.1.1 明确标明为保密、专有或具有类似含义的;1.1.2 在保密状态下由一方披露的;1.1.3 根据接收方的合理商业判断应视为保密信息的;1.1.4 记载于作为附件或由双方不时确认的保密信息传递记录或其他类似文件的;1.1.5 以其他书面或有形形式确认为保密信息的;1.1.6 从上述信息中衍生出的信息。
1.2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软件(包括源代码和目标代码)、硬件、算法、程序、图样、说明书、技术、模型、数据、文档、图表、专有技术;- 产品信息、客户及供应商信息、价格和财务信息;- 由甲方或乙方为本协议之目的在本协议签署前或之后披露给对方或对方的关联机构或其雇员的信息。
第二条保密义务2.1 双方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或使用。
2.2 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其雇员、关联机构或其代表了解并遵守本协议的保密义务。
第三条保密信息的例外3.1 在以下情况下,双方可披露保密信息:- 法律、法规或政府机构要求披露;- 接收方在披露前获得甲方或乙方的书面同意;- 接收方从未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合法获得且该第三方有权披露该信息。
第四条协议的期限4.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协议期限】年。
第五条终止5.1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双方书面同意终止;- 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另一方书面通知并要求终止;- 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
高校涉密人员保密协议书

高校涉密人员保密协议书甲方(高校):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涉密人员):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在甲方高校担任涉密岗位,负责或参与涉密工作,为确保国家秘密和甲方的商业秘密得到妥善保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密协议书。
一、保密范围1. 国家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机密、军事秘密、科技秘密等。
2. 商业秘密:涉及甲方的经营策略、技术资料、科研成果、客户信息等。
3. 个人隐私:涉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信息。
二、保密义务1.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甲方的保密制度。
2. 乙方不得泄露、传播、复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外泄。
3. 乙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涉密信息的安全。
三、保密期限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保密期限为无限期,直至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保密义务。
2. 即便乙方离职或退休,仍需遵守本协议的保密条款。
四、违约责任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 乙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条款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本协议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
科研人员保密协议4篇

科研人员保密协议4篇篇1科研人员保密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科研领域的安全和秩序,加强保密工作,促进科研成果的保护和利用,科研人员保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活动保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科研工作实际制定。
第二条本协议适用于从事科研工作的科研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单位下的科研人员。
第三条科研人员在参与科研活动时,应当遵守本协议的规定,保守秘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科研人员应当加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维护国家秘密。
第二章保密责任第五条科研人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散播涉密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法违纪活动。
第六条科研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涉密信息,不得将其带出单位,不得用于个人私利。
第七条科研人员应当签订科研项目保密协议,明确保密内容和保密期限,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第八条科研人员应当对涉密文件、资料、设备等进行合理保护,加强信息安全意识,保障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九条科研人员在离职或转岗时,应当交接好工作内容和涉密信息,不得擅自带离单位文件、资料。
第三章保密管理第十条科研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科研保密管理制度,明确科研人员的保密职责,加强对科研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科研单位应当加强技术防护措施,加密涉密信息,保障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第十二条科研单位应当建立科研项目保密档案,明确项目保密责任人,实施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科研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安全,保障项目进展顺利。
第十四条科研单位应当建立科研人员的信用档案,记录科研人员的保密表现,对违反保密规定的科研人员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科研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保密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保密漏洞,确保科研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科研人员违反本协议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或单位商业秘密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高校科研保密协议

甲方:(高校名称)乙方:(科研合作单位名称)鉴于甲方作为高等学府,拥有丰富的科研资源和人才优势,乙方作为科研合作单位,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技术实力,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在科研活动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等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保密范围1. 国家秘密:指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予以保密的信息。
2.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 内部信息:指甲方在科研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上述两项的信息,但根据其性质、内容等因素,甲方认为需要保密的。
二、保密义务1. 甲方义务:(1)对乙方提供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的资料、数据等进行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2)在合作过程中,甲方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乙方人员掌握的信息仅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必要范围。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的资料、数据等用于合作项目以外的其他目的。
2. 乙方义务:(1)对甲方提供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的资料、数据等进行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2)在合作过程中,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其人员掌握的信息仅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必要范围。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的资料、数据等用于合作项目以外的其他目的。
三、保密期限1. 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为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作项目终止后三年。
2. 在保密期限届满后,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所涉及的信息公开或者不再具有保密价值。
四、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导致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泄露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核清华定向保密协议

一、协议背景为加强我国核能科技领域的保密工作,保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二、协议内容1. 定义(1)保密信息:指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应当保密的信息。
(2)保密技术:指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应当保密的技术。
(3)保密事项:指保密信息和保密技术。
2. 保密义务(1)中核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清华大学(以下简称“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对双方知悉的保密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2)双方应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保密事项的安全。
3. 保密范围(1)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实验数据、研究报告、设计图纸、专利技术等。
(2)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形成的保密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核心技术、关键技术、专利技术等。
4. 保密期限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保密事项公开或解密之日止。
5. 保密措施(1)双方应建立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加强保密管理。
(2)双方应对保密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对不同密级的保密信息采取不同的保密措施。
(3)双方应加强保密人员培训,提高保密意识。
6. 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保密事项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因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协议终止1.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任何一方终止合作,应提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保密事项的安全。
3. 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履行保密义务,直至保密事项公开或解密。
四、其他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中核公司乙方(盖章):清华大学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科研人员保密协议3篇

科研人员保密协议3篇篇1科研人员保密协议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科研工作在当前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科研人员在从事科研工作的过程中,往往会接触到一些具有商业价值、技术价值或潜在风险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涉及到公司的商业计划、技术研发成果、专利信息等。
为了保护这些重要信息不被泄露,很多公司和科研机构都会与科研人员签署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是由公司或科研机构与雇员或合作方签署的一种文件,用于规定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信息保密义务。
科研人员保密协议是保护科研机构和公司的商业利益、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不受侵犯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科研人员保护自身权益和职业声誉的必备措施。
科研人员保密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几个要点:1. 保密信息的范围:明确规定哪些信息属于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技术资料、专利信息、客户资料、商业机密等。
2. 保密期限:规定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即信息保密的时间范围,一般分为永久保密和有限期保密两种方式。
3. 保密义务:明确规定科研人员的保密义务,包括不得擅自泄露保密信息、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个人或第三方利益等内容。
4. 违约责任:规定科研人员因违反保密协议所造成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违约金、终止合作等处罚措施。
5.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规定在保密协议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地方法院诉讼解决,并明确双方同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据法。
6. 其他条款:根据合作的具体情况,保密协议中还可能包括其他条款,如保密信息的处理方式、信息披露程序、保密信息的备份与销毁等。
签署科研人员保密协议对于科研人员来说既是责任也是义务。
科研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协议,妥善保护并正确处理保密信息,防止泄露商业秘密、技术成果和专利信息,确保公司和科研机构的正当利益。
同时,科研人员要认真阅读保密协议,了解其中的义务和责任,如有疑问可与公司法务人员或专业顾问沟通,确保理解和履行协议中的内容。
保密协议的签署是科技创新和合作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科研工作的保障和信仰。
保密协议(双向)

保密协议(双向)保密协议(双向)1. 背景和目的本保密协议旨在确保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保护敏感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避免泄露、滥用或未经授权的访问,以维护双方的商业利益和声誉。
2. 保密信息的定义保密信息是指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以书面、口头或电子方式交换、披露或提供的所有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技术数据、设计、专利申请、研发成果和价目表等。
3. 保密义务3.1 双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和终止后,承担保护对方保密信息的义务。
双方应妥善保管对方的保密信息,严禁未经授权地披露、使用或访问。
3.2 双方同意仅在与合作相关的内容上才能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并仅限于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目的。
3.3 双方同意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对方的保密信息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泄露的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对保密信息的访问、加密电子文件、控制物理访问和保管副本等。
4. 例外情况4.1 受到法律法规、政府机构、仲裁机构或法院的合法要求,要求披露保密信息的,则受要求方可披露,并应尽快通知对方。
4.2 受到刑事调查或诉讼的要求,要求披露保密信息的,则受要求方可披露,但应尽量限制披露的范围,并在合理范围内通知对方。
4.3 保密信息在双方独立开发或获取之前已经为公众所知悉的,则不受本协议保护。
5. 违约责任5.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2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披露、使用或访问对方保密信息,使得对方遭受损失或损害商业利益,受影响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保留追究进一步法律责任的权利。
6. 保密协议的效力和终止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协议期限内。
协议期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另行约定。
7. 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8. 附则8.1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或取消,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企业和科研单位合作框架协议范本6篇

企业和科研单位合作框架协议范本6篇第1篇示例:企业和科研单位合作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为了规范双方的合作关系、明确权责分工、保障合作的顺利开展,通常需要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下面是一份关于企业和科研单位合作框架协议的范本,供参考:企业和科研单位合作框架协议甲方:(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企业地址)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为了促进双方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共同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根据双方自愿,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推动甲方和乙方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共同开展科研项目、技术开发、技术转移等活动,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1. 双方将在以下领域开展合作:(具体领域,如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材料等)2. 双方将就具体的科研项目、技术开发、技术转移等活动进行合作,并约定项目周期、目标和进度。
3. 双方将就合作项目的资金、人力、资源投入等进行详细规划和分工。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1. 甲方和乙方将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合作项目,保证合作进展顺利。
2. 甲方和乙方将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履行各自的合作义务,确保合作目标的达成。
3. 甲方和乙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商业机密等进行保护,共同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第四条保密条款1. 甲方和乙方将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商业机密、技术资料等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 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法律法规规定,否则不得擅自披露合作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进展。
第五条知识产权1. 合作过程中产生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双方有权按照约定进行合作成果的共享、转让和使用。
2. 双方应保护各自的知识产权,并在合作过程中慎重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
第六条合作成果转化1. 甲方和乙方将在合作项目完成后,共同开展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工作,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
2. 双方将合作成果及时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推动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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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双向保密协议(与国内大学、科研机构、企业)
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与B研究所(或大学、企业)保密协议
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以下简称“甲方”),单位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295号,邮政编码:200050。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联系人: 电话:邮箱:
乙方(或大学、企业)(以下简称“乙方”),单位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邮政编码:XXXXXX。
乙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联系人: 电话:邮箱:
鉴于甲方与乙方希望就XX项目合作研发相关的商业机会进行谈判,所在项目谈判和后续合作过程中需要向对方披露己方的保密信息,或者需要提供含有保密信息的材料、物质或样品,为了保护协议双方的合法利益,经友好协商,双方就项目谈判和合作过程中有关保密信息的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定义与解释
协议是指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与条件,以及双方对本协议所做的任何修改或补充。
协议双方是指本协议中的甲方和乙方。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协议一方指的是协议双方的任何一方。
商业机会是指能为协议双方提供一系列商业投资或产生商业利润行为的统称。
除协议双方另有规定,本协议的商业机会包括但不限于销售、许诺销售、出
租产品、提供服务、设备等能够使得协议任何一方基于本协议的保密信息或者发明、技术或项目等信息而获得的进行交易或经营活动的机会。
知识产权是指一切版权作品或者其他作品(包括任何即将创作完成的作品)、专利发明、商标、商业秘密、外观设计、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科学发现等1967年《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和1994年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所规定的任何形式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其他信息。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会议或讨论中由披露方向接受方披露的任何与商业机会有关的书面和口头信息。
任何口头披露的保密信息应当书面记录,作为保密信息交付与接受方。
但是,下列信息不属于本协议所定义的保密信息:
(1)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除因该保密信息接受方未经授权的披露或接受方过错之外,在协议签订之后进入公有领域的;
(3)合法拥有并有权披露该信息的第三方以非保密的方式向本协议保密信息的接受方披露了该信息,在此之后该信息不再构成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信息;
(4)接受方有证据证明在相关信息被披露以前已经通过正当途径获得,而非直接或间接从披露方处获得的;
(5)接受方独立于被披露的信息而独立开发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其他信息;
(6)提供信息的一方明确表示该信息不属于保密义务范围之内的。
2.保密信息的标注
为了便于协助接受方识别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并履行保密义务,本协议披露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或提供含有保密信息的物质、材料或样品时,应该在该保密信息或该物质、材料、样品上标注“保密”字样。
3. 保密和不使用义务
3.1 保密信息接受方在接收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后,应该立即采取必要的保密
措施,确保与本协议无关的或非必要人员不能接触到该保密信息。
3.2 保密信息接受方在接收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后,除了为评估商业机会之目的而使用外,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而使用或以任何形式公开该等保密信息,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该等保密信息。
3.3 对于所有保密信息,尤其是披露方提供的物质、材料或样品,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分析;获得披露方书面同意而进行的分析,接受方亦需要按照本协议的目的或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目的进行,或者双方通过另行签订材料转移协议予以规定,并且对保密信息单独使用。
3.4本协议接受方不得借项目谈判或科技合作之机,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对方的保密信息,或者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保密信息。
4. 接受方对于保密信息的权利
在本协议项下之保密信息的提供并不赋予保密信息接受方以下权利或许可:(1)使用披露方的任何发明、商业秘密、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
(2)实施任何与披露方保密信息有关的发明或专利。
另外,除非获得披露方明确的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申请关于披露方的保密信息或与之有关的专利。
本协议并不使双方负有签订进一步的协议的义务。
5. 保密信息的权属
5.1 披露方对其保密信息享有排他性所有权。
5.2任何基于本协议所涉及的保密信息而获得的发明、发现、外观设计或改进等智力成果,无论其是否具有可专利性,均由披露方享有相关权利。
6. 保密信息的披露
只有在获得披露方书面同意,以及由本方员工以外的第三方个人或实体签署附件A中所示文件的情况下,保密信息接受方才可以将披露方的保密信息披露给
该等第三方个人或实体。
接受方同意,其应负责确保,基于本协议获知的保密信息的所有个人将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且不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未经认可的任何个人或以任何未经认可的方式进行披露。
接受方同时需要同意,其应负责确保基于本协议获知保密信息的个人根据本协议规定如期返还或销毁该等保密信息。
7. 对谈判的保密
协议双方同意,不得将关于商业机会的谈判正在进行的事实,以及与可能在计划或在着手进行的任何交易有关的条款、条件或其他情况等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8. 保密信息的返还
披露方有权随时要求接受方返还保密信息。
在披露方提交书面请求之日起30日内,保密信息接受方应将披露方提供的包含保密信息的有形资料,以及接受方在披露方披露的保密信息的基础上产生的各项资料和附件返还给披露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机读或人工读取的文档、手册、电脑程序、笔记、原型、模型、样品、设备、复印件等。
对于难以返还的保密信息,接受方应向披露方提交书面保证,保证立即销毁所有保密信息的载体。
但是,接受方有权为了存档目的在法律文件中保存一份商业秘密的记录。
9. 本协议对双方合作的效力
本协议并不使任何一方负有必须使双方建立起商业合作或科技合作的义务,但是本协议双方应该基于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商业合作或科技合作的谈判,同时并不限制本协议可以经双方约定成为双方后续合作协议的条款或附件。
10. 权利救济
如果接受方出现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披露方有权立即依据法律采取救济措施。
协议双方均承认保密信息对于披露方而言是独特并且有价值的,因此,对保密信息的泄露会为披露方造成损失。
11.接受方的通知与协助义务
接受方发现任何未经授权而使用或披露保密信息的情况之后,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披露方,并协助披露方以合理方式保护保密信息。
12.保密期限
接受方根据本协议第3.1条至3.3条的规定,对其所接受的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的期限是自接收保密信息之日起()年,但双方另有书面协议的除外。
13. 变更、转让和继承
本协议内容的任何变更必须由双方书面签字同意。
未获得对方的书面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得委托他人代其承担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一方如果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由合并、分立后的主体承继。
14. 协议终止及终止后的义务
14.1 如果本协议接受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披露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违约方在收到书面通知30日内仍未履行相关义务,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一方终止本协议,通知到达违约一方之日起,本协议自行终止。
本协议终止后,违约方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或侵权责任,并仍承担保密义务。
14.2因违约而导致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接受方应在协议终止后( )天内,将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返还给披露方。
返还的内容按照本协议第8条保密信息的返还执行。
14.3本协议期限届满或者提前终止后,承担保密责任的期限并不随之终止。
由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权利或救济,也不因协议届满或协议提前终止而受到影响。
15. 通知和送达
15.1任何需要送达协议双方的通知均可通过个人送交、预付快递、预付邮件或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但双方约定使用书面形式的除外。
甲方关于本协议的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
乙方关于本协议的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
15.2 对其他有形财产或资料、信息的送达,适用上述有关通知的送达。
16. 本协议条款之间的关系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陈述及保证,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及其履行,均不得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个条款或几个条款由于某种原因而被认定为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那么该条款或该几个条款的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仍然将作为一个整体有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7.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另行约定选择下列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该委员会现行规则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双方约定本合同纠纷由______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向该法院提起诉讼。
18. 协议文本及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如果本协议的生效需要以备案为要件,本协议的正本数量应根据备案的需要相应增加。
备案文本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职位:
签订时间:
乙方(或大学、企业)授权代表:(签字)
职位: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