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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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旅游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为保障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旅游行业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旅游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旅游活动中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三、事故分类1. 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台风、山体滑坡等。

2. 事故灾难:交通事故、火灾、爆炸、溺水等。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爆发、食物中毒等。

4. 社会安全事件:恐怖袭击、群体性事件等。

四、应急响应机制1. 应急组织机构成立旅游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下设以下工作组:(1)综合协调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2)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事故处置、救援和善后处理。

(3)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和医疗救护工作。

(4)交通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交通秩序维护,确保救援车辆通行畅通。

(5)宣传报道组:负责对外发布事故信息,引导舆论。

2. 应急响应程序(1)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

(2)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赶赴现场。

(3)现场处置组根据事故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实施救援和善后处理。

(4)医疗救护组对伤员进行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5)交通保障组维护事故现场及周边交通秩序,确保救援车辆通行畅通。

(6)宣传报道组对外发布事故信息,引导舆论。

五、应急处置措施1. 自然灾害(1)及时了解灾害信息,做好预警工作。

(2)组织游客撤离危险区域,确保游客生命安全。

(3)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2. 事故灾难(1)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力量。

(2)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3)对伤员进行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4)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及时了解疫情信息,做好预警工作。

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旅游管理部门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旅游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引发的各类旅游突发事件。

三、组织体系1. 成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由旅游管理部门、公安、卫生、交通、消防、通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 设立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3. 根据突发事件类型,设立相应的应急工作组,包括:(1)应急救援组:负责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救援行动。

(2)医疗救治组:负责游客的医疗救治工作。

(3)治安警戒组:负责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现场警戒。

(4)交通保障组:负责交通疏导和保障。

(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供应和后勤保障。

(6)信息宣传组:负责发布信息、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四、应急处置流程1. 突发事件发生时,现场人员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力量和物资投入救援。

3. 救援力量抵达现场后,按照救援方案开展救援行动。

4. 医疗救治组对受伤游客进行救治,确保游客生命安全。

5. 治安警戒组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6. 交通保障组协调交通,确保救援车辆畅通无阻。

7. 后勤保障组提供应急物资和后勤保障。

8. 信息宣传组发布信息,引导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救援人员的专业素质。

2. 物资保障:储备应急物资,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3. 资金保障:设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基金,保障应急工作经费。

4. 技术保障:加强应急通信设施建设,提高应急通信能力。

5. 法规保障:完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法律法规,规范应急工作。

六、应急演练1.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演练内容包括:应急响应、救援行动、医疗救治、信息发布等。

2024年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024年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024年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在2024年旅游过程中,突发公共事件是无法完全避免的,为了有效地应对各种紧急情况并保障游客的安全,我们制定了以下应急预案:
一、紧急通知和调度措施:
1. 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 实施快速调度,迅速组织人员和资源到达事发地点,展开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安全疏散和救援措施:
1. 制定详细的疏散计划和路线,引导游客安全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点。

2. 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搜救工作,确保被困者及时获救。

三、危险物品处理和隔离措施:
1. 立即对危险物品实施隔离和处理措施,避免进一步蔓延危险。

2. 确保相关人员带好防护装备,保障其个人安全。

四、应急医疗和救护措施:
1. 迅速组织医疗队伍提供现场急救和救护服务,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2. 协调医疗资源,确保医疗设备和药品充足,应对突发事件中可能造成的大规模伤亡情况。

五、后续处置和恢复措施:
1. 组织相关部门迅速展开善后工作,清理现场并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和分析。

2. 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帮助受灾游客和受伤人员恢复心理健康。

六、宣传和教育措施:
1.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游客的安全意识,增强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应急工作能力和素质。

通过以上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我们能够有效地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游客的安全和健康。

希望所有旅游者在旅途中都能够享受愉快而安全的旅程。

旅游突发状况应急预案

旅游突发状况应急预案

一、预案目的为了提高旅游行业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旅游行业在经营活动中,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导致的突发状况。

三、预案组织机构1. 旅游突发状况应急指挥部负责旅游突发状况的总体指挥、协调和决策。

2. 旅游突发状况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各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3. 旅游突发状况应急专家组负责对突发状况进行评估、分析,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

四、预案响应级别根据突发状况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个响应级别: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和四级响应。

五、应急措施1. 一级响应(1)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

(2)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援。

(3)对受影响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确保游客安全。

(4)加强医疗救援力量,做好伤员救治工作。

(5)组织开展疏散、转移游客工作。

2. 二级响应(1)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

(2)加强现场监控,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3)组织开展救援、疏散、转移游客工作。

(4)加强信息发布,及时向游客通报情况。

3. 三级响应(1)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

(2)加强现场巡查,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3)组织开展救援、疏散、转移游客工作。

(4)加强信息发布,及时向游客通报情况。

4. 四级响应(1)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

(2)加强现场巡查,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3)加强信息发布,及时向游客通报情况。

六、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 资金保障:设立应急专项资金,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3.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食品、药品、帐篷等。

4. 通讯保障:确保应急通讯畅通,及时传递信息。

七、应急培训与演练1. 定期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急队伍的业务素质。

2.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3. 鼓励各部门、单位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

县涉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县涉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县内旅游活动中的突发事件,保障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县内旅游活动中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县涉旅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立县涉旅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旅游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指挥和处置工作。

2.2 指挥部组成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3 职责(1)指挥长:负责全县旅游突发事件的总体决策和指挥调度。

(2)成员: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协助指挥长开展工作。

三、应急响应3.1 分级响应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可控性,将突发事件分为四个等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和IV级(一般)。

3.2 响应流程(1)发现突发事件,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3 应急处置措施(1)自然灾害:组织力量开展抢险救援,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2)事故灾难: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扩大。

(3)公共卫生事件:加强疫情监测,确保游客健康安全。

(4)社会安全事件: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四、后期处置4.1 善后处置(1)对受灾游客进行安抚和救助。

(2)协助游客处理保险理赔事宜。

(3)对受损设施进行修复。

4.2 事件调查对突发事件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3 总结评估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保障措施5.1 人员保障建立一支专业、高效的旅游应急队伍,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全县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全县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提高全县旅游行业应对旅游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县旅游业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发生的各类旅游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火灾、食物中毒、溺水、山体滑坡、自然灾害等。

三、事故分级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旅游安全事故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3.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4.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县旅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旅游安全事故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 旅游安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负责事故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理和后期恢复等工作。

3. 应急救援队伍由公安、消防、医疗、交通、旅游等部门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和处置。

五、预防措施1. 加强旅游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2. 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3. 完善旅游安全设施,提高旅游安全水平。

4. 加强与气象、地质等部门的合作,做好自然灾害预警工作。

5. 加强旅游行业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六、应急响应1. 信息报告发现旅游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旅游安全办公室报告,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2. 先期处置旅游安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

3. 现场救援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开展救援工作,确保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

突发文旅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文旅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文旅公共事件应急预案AA县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及时、有效预防和处置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全面提高保障旅游公共安全和处置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游客和旅游产业经营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促进我县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六安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AA县人民政府关于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旅游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1.3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及其范围本预案所称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是指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游客或旅游经营者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景区、旅行社、宾馆饭店等涉旅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旅游交通运输事故,旅游公共设施和设备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危害,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是旅游过程中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

各类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比较重大)、Ⅳ(一般)四级。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我县行政区域发生的各类涉及旅游比较重大、重大、特别重大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

各景区、旅行社、宾馆饭店等涉旅企业以及旅游工作指导委员会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是本预案的组成部分。

旅游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旅游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为确保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旅行社、景区、酒店、餐饮等旅游企业,以及其他涉及旅游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应急组织体系1. 成立旅游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由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3. 根据事故类型,成立专项应急小组,负责具体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应急处置流程1. 事故报告(1)发生旅游突发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数、事故原因、伤亡情况等。

2. 事故处置(1)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2)专项应急小组按照预案要求,迅速采取以下措施:① 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② 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③ 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④ 通知家属,做好安抚工作。

3. 事故善后处理(1)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2)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

(3)对受伤游客进行赔偿,做好善后工作。

五、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组织应急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资金保障:设立应急资金,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3. 设备保障: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提高应急救援效率。

4. 信息保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六、预案培训与演练1. 定期组织应急人员开展预案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检验预案可行性和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

3. 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如遇重大变更,应及时修订并重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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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适应XX县旅游发展需要,提高政府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及时、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事件,增强行业整体防灾抗灾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旅游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旅游安全管理办法》《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县处置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而发生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紧急事件。

本预案指导全县旅游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1.4.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

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治、救援、救助。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旅游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我县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1.4.3属地救护,就地处置。

在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政府领导和专业部门指导下,由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相关应急协调和配合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4及时报告,信息畅通。

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首接负责原则,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报告接警信息,或边协调救援边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1.5事件分类分级1.5.1事件分类旅游突发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等事件,危及或损害到来资或本县外出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本县旅游业正常运行的紧急事件或状态。

旅游突发事件主要分为四类:(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暴雨、台风、地震、森林火灾等重大灾害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游客安全的事件。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旅游交通事故、火灾及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游客安全的事件。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如新冠肺炎等)、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游客健康与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群体性事件(较大规模投诉事件、重大旅游活动危机事件)以及因重大政治、经济事件等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国家、社会和游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的事件。

1.5.2事件分级根据旅游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以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影响,旅游突发事件一般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5.2.1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Ⅰ级)(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二)旅游者500人以上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其他在境内外产生特别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特别重大威胁的事件。

1.5.2.2重大旅游突发事件(Ⅱ级)(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二)旅游者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三)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其他在境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事件。

1.5.2.3较大旅游突发事件(Ⅲ级)(一)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二)旅游者50人以上2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三)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其他在境内外产生较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事件。

1.5.2.4一般旅游突发事件(Ⅳ级)(一)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造成10人以下重伤;(二)旅游者5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三)造成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其他在境内外产生一般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事件。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组织指挥体系2.1县旅游应急组织机构经县政府批准同意,成立XX县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县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属县应急委下设专项指挥部,在县应急委领导下,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旅游安全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

组织指挥一般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市政府业务部门给予支持。

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

负责县专项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

根据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

指导乡镇(街道)政府做好一般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承担县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组成:指挥长:负责文化旅游工作的副县长副指挥长: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成员单位构成:县委统战部、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外网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科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成员单位组成。

县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

建立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相关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负责组织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组织做好一般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各1名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2旅游应急组织机构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参考市级应急组织机构相关成员组成设置,结合本级部门实际情况研究成立旅游应急组织机构,与上级应急组织架构相衔接,明确各成员单位应急职责,做好本层级负责主导处置的旅游突发事件。

2.3成员单位职责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和先期处置工作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分别是:(一)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外网办:负责指导涉事主体做好旅游安全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和新闻报道工作,统筹指导涉事主体做好旅游安全事件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二)县委统战部:负责县内涉侨、涉台、涉外(含港澳)旅游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县发展改革局:将全县旅游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四)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旅游安全事发地公安机关做好现场警戒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并根据现场应急处置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和现场管制;参与旅游安全事件调查;督促指导各级公安机关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安全防范处置工作;负责涉旅森林灭火和救援工作。

(五)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防范和处置道路、水路客运领域涉旅安全事件;负责组织协调运力,为旅游安全事故救援和重点物资紧急运输提供运输保障;负责道路、水路客运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开辟绿色通道,保障伤亡旅游者以及应急救援人员、物质、设备顺利运输;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亡旅游者以及应急救援人员、物质、设备;负责防范和处置各车站和高速路涉旅安全事件;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亡旅游者以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

(六)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承担县旅安办日常工作;牵头建立完善县旅游安全事件工作规则和应急预案;综合协调成员单位做好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统筹安排突发旅游事件应急值守;收集、整理、汇总、上报重特大突发旅游事件信息;承担县旅安指安排部署的有关工作任务。

(七)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旅游安全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八)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调动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旅游安全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协助处置所辖区域涉旅安全事件;负责调动专业救援力量参与旅游安全事件救援和涉旅消防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指导受灾受困游客的临时安置、生活救助等工作。

(九)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加强食品安全质量监督,督促指导做好涉旅食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工作;负责指导涉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做好涉旅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旅游安全事发地市场秩序的维护和职能职责内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处理。

(十)县经科信局:负责组织协调旅游安全事件现场处置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十一)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调动专业救援力量参与旅游安全事件救援和涉旅消防应急处置工作。

2.4应急工作组为提高应急救援处置效率,迅速展开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处置环节要求,由现场指挥部决定成立相关应急工作组,常用工作组其组成和职责如下:1.综合协调组。

由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指挥长牵头,县文广旅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涉事单位配合成立,主要职责是记录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件动态,传达上级指示,协调各工作组参与处置工作。

2.舆情综合协调组。

由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外网办牵头,县有关事件主管部门(单位)、涉事单位配合成立,主要职责是统一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客观公布突发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共防范措施,并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3.抢险救灾组。

由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类别指定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事发乡镇(街道)及相关企业配合成立,主要职责是实施应急救援、危险源控制、火灾扑救、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和清理现场等工作,并为突发事件调查收集有关资料。

4.交通运输组。

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有关部门(单位)、、县公安局、事发乡镇(街道)有关运输企业配合成立,主要职责是组织运送救援人员、受灾人员、救援设备、救援物资等。

5.治安疏导组。

由县公安局牵头,事发乡镇(街道)、涉事单位配合成立,组织警力对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实施警戒,维持治安秩序,实施交通管制,疏散和撤离受灾人员。

6.应急专家组。

由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类别指定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县有关部门(单位)选派的应急专家配合成立,主要负责分析、研判突发事件情况,为现场指挥官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

7.后勤保障组。

县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牵头,县有关部门(单位)、涉事单位配合成立,主要职责是根据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需求,及时提供资金、物资、装备、食品和通讯等方面的后勤服务和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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