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学生宿舍资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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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切实维护住宿环境卫生安全,保障学生住宿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学生公寓。

第三条学院对学生公寓进行分配管理,实行学生公寓管理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员参与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学生公寓属于校内学生管理范畴,学院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具体公寓管理事务由学术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学院对学生公寓的管理按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学生公寓的分配管理第六条学生公寓分为男、女生宿舍,同宿舍楼内的学生为一个管理单位;第七条新生入学时,学院进行宿舍分配,若学生有特殊情况,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再行分配。

第八条学生公寓内常年宿舍学生必须将自己的房间交由学院保存;第九条学院对学生公寓内常年宿舍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宿舍调整,节假日期间不得停宿。

第十条被取消学籍或退学的学生,不得继续在学生公寓居住,离校时必须腾空宿舍,交出相关物品。

第三章:学生公寓的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违规电器等危险物品;第十二条学生公寓内不得从事危害本人、危害他人、危害学校、危害社会等行为;第十三条学生公寓内不得大声喧哗,尽量保持安静环境,保障宿友睡眠;第十四条学生公寓内不得滋扰他人,不得网上游戏、收看淫秽、暴力影片等违法行为;第十五条学生公寓内不得改变房间结构、装修,不得随意占用公共区域;第十六条学生须遵守学生公寓的用水用电的相关管理规定,保持公共卫生;第十七条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不得违章私自留宿非公寓居住人员。

第四章:学生公寓的安全要求第十八条学生公寓配备消防设施,不得破坏和私拉乱接;第十九条学生公寓内禁止吸烟和饮酒,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第二十条学生公寓内使用电器设施必须经过学院指定的维修工作人员检修;第二十一条学生公寓内必须正确使用燃气设备,每个房间必须装有燃气报警器;第二十二条学生公寓内不得私拉电线、乱接电缆,严禁私拉乱接电视有线、电话线;第二十三条学生公寓楼内禁止存放垃圾,垃圾只能存放在指定的垃圾桶内,严禁随意丢弃垃圾。

东南大学宿舍条件环境照片 宿舍空调相关配置介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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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东南大学宿舍条件环境照片宿舍空调相关配置介绍东南大学宿舍条件环境照片宿舍空调相关配置介绍高中奋斗了三年的同学们马上就要开始新的学习环境了,高考之后,从高考中“煎熬”出来的准大学生们即将开始新的大学生活。

大学无疑是令人向往的,但是,对于大学这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刚刚走出家人怀抱的新生们知不知道要做些什么?注意些什么呢?那些师兄师姐们曾经经历的,就是新生们马上要面对的。

为了让即将走入大学的同学们有的放矢的度过新生阶段。

本文主要和你介绍下东南大学的宿舍条件和宿舍环境的相关文章,也有东南大学新生入学注意事项。

希望本文可以帮你对大学生活有了解。

东南大学宿舍条件怎么样―东南大学宿舍图片大学宿舍就是我们的第二个家,东南大学宿舍条件怎么样也就成了同学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东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东南大学宿舍条件:东南大学宿舍条件:东南大学现有学生宿舍建筑面积34万多平方米;图书馆现有馆舍面积4万余┫,馆藏文献有247万多册,以土木建筑、电子信息、机械动力、生物医学等学科文献为主,兼及理科、人文社科、管理学科等。

图书馆阅览室和各主要教学大楼的教室晚上全部开放,供全校学生进行晚自修。

学校设有调频电台,播放各种外语教学节目,普通调频收音机即可收听。

学校实行学生寝室规范化管理,每个寝室都配有直拨电话,校园通信网络完善。

学校每年投入上百万元用于就餐环境的改善,食堂既有大众化的快餐伙食,又有各式风味小吃。

占地3000余亩,融现代化、网络化、生态化、园林化为一体的九龙湖校区将于2006年投入使用。

新校区拥有一流的教学设施、先进的学生公寓配置,是国内高校最好的学习、生活园区之一。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

我校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学费:普通专本科专业46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年。

()4100元/生、年。

住宿费:600-1500元/生、年(视学生的住宿条件确定)。

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建设优良、文明、健康、和谐、有序的学习生活场所和育人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风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在校期间,除家住学校附近的学生以外,原则上都应当在学校住宿。

住宿由物业服务中心学生公寓管理部(以下简称公寓部)按照二级学院、专业、班级相对集中统一安排。

任何部门和学生个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占用空床位或者转让、转租床位。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住宿各项相关管理制度,主动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管理。

第二章住宿及退宿管理第三条学生入住公寓时应当办理住宿手续,住宿由各二级学院协助公寓部统一安排。

新生持报到程序单缴费后,按程序单上提供的学生公寓房间号,到该公寓值班室办理入住手续,登记建档;在校生新学年入住时,应当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缴费后,按照预定住宿方案在两周内到本公寓值班室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四条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严禁学生私自调整宿舍;因特殊情况(宿舍同学间出现矛盾、有空床位的宿舍进行合并、转专业学生的迁出迁入等)需要调整宿舍,需经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认可并签字盖章,报学生处审核备案后,再到公寓楼值班室更换房间钥匙,变更学生住宿信息;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的调整。

第五条学生因毕业、休学、转学、退学、入伍、开除学籍等原因离校,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校退宿手续。

办理退宿时应当出具相关证明,由公寓部按照退宿管理办法具体办理。

手续办完后,应当立即腾空床位、交还宿舍公用物品,搬离宿舍。

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办理退宿手续,需要根据财务收费标准继续缴纳住宿费用。

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公寓部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

第六条学生因患某种疾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虽可以坚持学习,但不适宜在学生公寓集体住宿的,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学院学生因特殊原因外宿审批表》,因病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和家长出具的保证书,经辅导员审核、二级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学生工作处同意后,可以在校外住宿,并到公寓部办理相关退宿手续。

2024年大学新生宿舍管理的相关规章制

2024年大学新生宿舍管理的相关规章制

2024年大学新生宿舍管理的相关规章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新生宿舍管理,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和学习生活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新生宿舍是新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新生宿舍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大学新生宿舍的管理责任由学校宿舍管理部门承担,各级宿舍管理员为具体执行人。

第四条大学新生宿舍应提供安全、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学校宿舍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宿舍卫生及设施设备情况,及时处理问题。

第五条大学新生宿舍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宿舍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章房间分配与交接第六条大学新生宿舍房间根据学生人数、性别等因素进行分配,学生宿舍管理员根据学校规定进行房间分配,分配结果公示不少于三天。

第七条新生宿舍交接工作应在开学前一周进行,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宿舍物品清点,并与宿舍管理员进行交接确认。

第八条宿舍交接时,学生应保持房间整洁,学校将对违反交接规定的同学进行相应处罚。

第三章宿舍行为规范第九条大学新生宿舍应保持相对安静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休息和学习。

第十条宿舍内禁止酗酒、赌博、吸烟等违法违规行为,如有发生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宿舍内禁止私拉电线、私自增设电器及危险物品,不得乱丢乱放,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确保宿舍安全。

第十二条宿舍内禁止聚众聚气,做出扰乱宿舍秩序的行为,不得进行非法集会和组织活动。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十三条宿舍内应保持卫生,每位学生有义务保持自己房间的清洁,并共同维护公共区域的整洁。

第十四条宿舍内禁止乱扔垃圾,应按学校规定分类投放,并定期送至指定的处理地点。

第十五条宿舍内禁止养宠物,如有特殊需求,需提前向学校宿舍管理部门申请。

第十六条宿舍内禁止随意涂写、刻画,如有损坏宿舍设施设备,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学校宿舍管理部门将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3.责令整改;4.宿舍换寝;5.通报批评;6.暂停新生活动;7.其他学校规定的处分措施。

大学生宿舍管理细则

大学生宿舍管理细则

大学生宿舍管理细则学生宿舍是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

为了保障宿舍的正常秩序,营造一个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宿舍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华东师范大学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

宿舍管理机构设置华东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负责根据年度招生计划和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各类学生的宿舍入住。

学校成立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校领导、学工部、研工部、保卫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宿舍的监督与检查。

日常管理由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包括水电、安全、秩序、卫生、维修等。

学生社区服务委员会(社服会)作为学生自我管理、服务的机构,负责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等工作。

闵行校区本科生公寓生活园区设立楼管会,负责生活园区内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

宿舍住宿制度学生应按时缴纳住宿费,并妥善保管缴费收据。

上海生源的在职研究生和教职工在职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学制年限内未能完成学业的学生,如需延长住宿,需重新申请并经审批。

学生宿舍资源由后勤管理处统一调配,新生宿舍床位由院系分配到人。

宿舍一经排定,除特殊情况外不再调整。

学生应遵守住宿管理要求,不得私自调换、占用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毕业生退宿毕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搬离宿舍并办理退宿手续,逾期遗留物品将视为无主处理。

退宿时,室内设施如有损坏或丢失,需赔偿。

未按规定赔偿的,不予以办理退宿和毕业离校手续。

其他情况退宿因休学、参军、交流等原因需中途退宿的学生,应凭相关部门通知办理退宿手续。

个人原因退宿的,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家长同意、院系批准。

宿舍安全与秩序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个人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最后离开寝室者要关好门窗。

发现财物被窃,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

宿舍卫生检查制度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卫生,室内卫生轮流值日,保持整洁。

物业部门会同社服会定期检查寝室卫生,结果将作为操行评定的依据。

高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居住环境和安全,提升学生的生活品质和学习效果,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高校的学生宿舍,包括男生宿舍和女生宿舍。

第三条:学生宿舍是学生的住宿场所,学生有权利享受宿舍提供的基本服务和设备设施,同时也有责任遵守宿舍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由学校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管理措施由本部门制定和实施。

第五条:学生宿舍的分配和调整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需求进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章宿舍区域及设施设备第六条:学生宿舍区域应当安全、整洁、卫生,学校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如床、桌椅、柜子、插座等,并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

第七条:学生宿舍应当配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如公共浴室、洗衣房、厨房等,学校应当确保这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卫生。

第八条:学生宿舍区域应当设有安全设施,如应急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学校应当定期组织演习,确保学生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和应对能力。

第九条:学生宿舍应当设置防盗、防火和防止他人入侵等措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宿舍管理第十条:学生宿舍由专职或兼职宿舍管理员进行管理,宿舍管理员应当具备必要的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宿舍管理员有权利对学生的宿舍进行查验和检查,确保宿舍的卫生、安全和秩序。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应当保持整洁、卫生,学生应当按时打扫卫生,保持宿舍内外环境的整洁。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应当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临时调整。

第十四条:学生宿舍禁止饲养宠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禁止携带、储存和使用违法物品,禁止从事违法活动,如吸烟、赌博等。

第四章责任和权利第十六条:学生宿舍的电费、水费等公共费用由学生共同承担,具体缴费标准由学校制定。

第十七条:学生宿舍的卫生维护由学生共同负责,宿舍管理员有权利对宿舍进行卫生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东南大学学生宿舍资源管理办法

东南大学学生宿舍资源管理办法

东南大学文件东南大学学生宿舍资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宿舍是学校的房产资源,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教育的园地。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资源管理,合理调配学生宿舍资源,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创建良好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宿舍管理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校区学生宿舍实行规范的物业管理,为住宿学生提供管理和服务。

第二章学校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第三条后勤管理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的资源管理工作,制定学生宿舍的建设规划,建立和管理学生宿舍资源管理的信息系统,合理配置学生宿舍资源,负责物业公司的选聘和合同的签定,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和组织考核,根据合同和考核情况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第四条学生处、研究生院等负责学校录取的全日制学生的入住审核工作; 教务处负责本科生在已入住分配宿舍后因学籍异动、转系转专业以及毕业设计等需要进行宿舍调整的审核工作;各院系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入住学生的日常教育工作,财务处负责学生住宿费的收支管理; 保卫处负责学生宿舍安全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住宿管理第五条凡学校录取的全日制学生,由学生处、研究生院等部门确定入住学生宿舍的名单,后勤管理处负责安排入住。

第六条经学校同意来校进修、学习或培训的学生,如有住宿需求,可向后勤管理处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在住宿资源许可的条件下办理入住手续。

第七条未经学校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办理入住手续和擅自入住。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八条根据学校教学和管理的要求,住宿安排遵循同一学院,同一年级学生相对集中住宿,男女分宿的原则安排,住宿学生应按照指定的床位住宿,未经宿管科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入住学生宿舍或更换寝室、床位。

提前攻博、硕博连读的学生的住宿先按照硕士生的标准予以安排,待同一级的硕士生毕业后再按照博士生的住宿标准进行调整。

第九条全日制学生在学期中途需要入住、调整、退宿舍的学生,可在数字化校园系统中登记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可进行变更。

宿舍楼管理规定

宿舍楼管理规定

宿舍楼管理规定宿舍楼管理规定一、总则1. 为规范宿舍楼管理,维护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提高居住质量,制定本宿舍楼管理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宿舍楼的居住人员。

3. 宿舍楼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是本规定的执行机构,由宿舍居住人员中选举产生。

二、宿舍分配与使用1.新生宿舍分配由学校负责,学生须按指定的宿舍入住,不可私自更换宿舍。

2. 各宿舍楼的宿舍分配和调整由管理委员会负责,且须经学校领导的批准。

3. 宿舍楼内的每个宿舍以确定的寝室成员入住,不得私自携带或收留他人。

三、宿舍卫生与保洁1. 每个宿舍的住户应共同维护宿舍的卫生,保持宿舍整洁。

2. 保洁人员负责公共区域的卫生和保洁工作,每天进行清扫和消毒。

3.宿舍楼内随手投放垃圾的行为是违规行为,住户应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四、电器设备及用电1. 宿舍楼内安装的家电设备须符合学校安全规定,使用时应保持电器清洁,不可私自擅自更改电器线路。

2. 为确保用电安全,学生不得使用私人电器设备,如需使用特殊电器设备,需向学校或宿舍楼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3. 学生应做到合理用电,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五、宿舍安全1. 学生应保管好随身财物,不可私自放置或交给他人看管,特别是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

2. 每个宿舍应配备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安全。

3. 宿舍楼内严禁从事危险活动,如攀爬窗户、阳台、火灾报警器等,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等违规行为。

六、作息时间1. 宿舍楼内维持安静的环境,尤其是晚上10点之后,避免产生噪音影响他人休息与学习。

2. 入学初和考试期间,宿舍楼管理员可以制定临时作息时间,学生应严格遵守。

七、谈恋爱与夜不归宿1. 学生在校内宿舍不得谈恋爱,不得发生不正当行为,严禁私自携带异性进入宿舍楼。

2. 夜不归宿的学生应事先在宿舍楼管理员处登记请假,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宿舍,如特殊情况须事先请假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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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学生宿舍资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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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学生宿舍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宿舍是学校的房产资源~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教育的园地。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资源管理~合理调配学生宿舍资源~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创建良好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宿舍管理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校区学生宿舍实行规范的物业管理~为住宿学生提供管理和服务。

第二章学校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
第三条后勤管理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的资源管理工作~制定学生宿舍的建设规划~建立和管理学生宿舍资源管理的信息系统~合理配置学生宿舍资源~负责物业公司的选聘和合同的签定~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和组织考核~根据合同和考核情况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第四条学生处、研究生院等负责学校录取的全日制学生的入住审核工作; 教务处负责本科生在已入住分配宿舍后因学籍异动、转系转专业以及毕业设计等需要进行宿舍调整的审核工作,各院系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入住学生的日常教育工作~财务处负责学生住宿费的收支管理; 保卫处负责学生宿舍安全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五条凡学校录取的全日制学生~由学生处、研究生院等
部门确定入住学生宿舍的名单~后勤管理处负责安排入住。

第六条经学校同意来校进修、学习或培训的学生~如有住宿需求~可向后勤管理处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在住宿资源许可的条件下办理入住手续。

第七条未经学校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办理入住手续和擅自入住。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八条根据学校教学和管理的要求~住宿安排遵循同一学院~同一年级学生相对集中住宿~男女分宿的原则安排~住宿学生应按照指定的床位住宿~未经宿管科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入住学生宿舍或更换寝室、床位。

提前攻博、硕博连读的学生的住宿先按照硕士生的标准予以安排~待同一级的硕士生毕业后再按照博士生的住宿标准进行调整。

第九条全日制学生在学期中途需要入住、调整、退宿舍的学生~可在数字化校园系统中登记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可进行变更。

第十条学生办理退宿手续后~须在退宿手续办理完成后次日内将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宿舍。

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搬出的~由物业公司、保卫处和相关院系共同将其物品另行保管。

第十一条根据学校宿舍建设规划、宿舍基建或维修工作需要~对学生宿舍进行调整时~相关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调整工作。

第四章延期住宿管理
第十二条对于已超出学校规定学制的学生~自超出次月起~学校不再提供住宿~如果特殊情况需延长住宿期限的~由研究生院审批并核定延长期限~在资源许可的情况下~由后勤管理处另行安排住宿。

第十三条延长期间住宿费按规定的住宿时间计收~每月15日,含15日,前退宿舍的按半月收费~15日以后退宿舍的按全月收费。

第十四条延期住宿费及水电费在离校时到各围合管理员
处交纳~从一卡通中扣除。

第五章缴费管理
第十五条凡经学校批准同意入住的学生~应按期交纳住宿费、水电费等~具体事项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学生住宿费、水电费必须全额上缴学校财务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收取学生住宿费、水电费等费用。

第六章物业公司的职责
第十七条根据学校确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及服务质量标准~制定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提供良好的物业服务。

第十八条不得擅自安排住宿和收取住宿费等费用。

第十九条保证学生宿舍各类资产的安全、完好~未经学校批准不得转借、转让。

第二十条不得擅自占用学生宿舍的公用设施和改变其使用功能。

第二十一条接受学校的监督检查~做好日常安全及管理工作~检查并如实记录宿舍卫生情况、违章违纪等情况~每月定期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第二十二条法律法规规定的由物业公司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七章罚则
第二十三条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暂行办法~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所有责任。

第二十四条物业公司在学生宿舍的物业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和合同条款~若违反本办法和合同条款~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直至终止服务合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东南大学学生宿舍内所有在住学生。

第二十六条外国留学生宿舍的管理由海外学院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东南大学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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