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系统专家库(2016年公布,粤卫办〔2016〕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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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粤卫办函[2010]359号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粤卫办函[2010]359号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粤卫办函〔2010〕359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高等医药院校,部队驻穗及厅直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十一五”卫生科技发展规划》要求,现将2011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申报的项目以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创新,着重解决医疗卫生工作中的重点科技问题,所有申报项目的研究周期为2年。

(二)申报单位须是我省辖区内的医疗卫生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副高(含副高)以下技术职称,在研课题不得超过两项,同时近3年承担的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能按时结题的在职人员。

按照《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管理办法》规定,面上基金负责人必须是中级或副高技术职称人员,青年基金负责人必须是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未获得本青年基金资助过的硕士学位以上或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人员。

二、申报程序(一)确定单位代码。

单位代码是基金申请书必填项目。

因单位名称变更等原因导致无单位代码的医疗卫生机构,请将本机构名称全称通过主管部门于2010年10月31日前报我厅科教处,由我厅编码。

(二)归口统一申报。

课题由各市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统一申报。

中央部属、省属、民营医疗卫生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申报,部队医疗卫生机构由广州军区联勤部卫生部统一向我厅申报,厅直属单位可直接申报。

(三)形式审查。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卫[2015]39号【发布部门】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发布日期】2015.04.30【实施日期】2015.04.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卫〔2015〕39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公安局、工商局,深圳市通信管理局:为严厉打击代孕、买卖卵子等非法行为,进一步整顿我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市场秩序,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应用和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2015年4月30日广东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近期,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道我省部分地区存在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网络非法营销“代孕”及地下“代孕”等问题,社会影响恶劣。

为进一步整顿我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市场秩序,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应用和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及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在全省范围开展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实施代孕等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行为,严肃查处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和中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对涉嫌犯罪者,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严肃查处非法组织代孕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个人。

(二)全面清理代孕、买卖卵子等网站,严肃查处发布代孕、买卖卵子信息的机构和人员。

(三)坚决取缔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非医疗机构。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厅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厅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厅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6.05.23•【字号】粤卫[2006]121号•【施行日期】2006.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厅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卫[2006]121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和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卫生厅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现予以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卫生厅二00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广东省卫生厅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证产前诊断技术的安全、有效,规范产前诊断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以及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中所称的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包括相应筛查。

产前诊断技术项目包括: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生化免疫、细胞遗传和分子遗传等技术服务。

产前筛查技术项目包括:孕妇外周血生化免疫筛查、胎儿体表及重要脏器的超声筛查和相关的产前咨询。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第四条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的应用应当以医疗为目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伦理原则,由经资格认定的医务人员在经许可或备案的医疗保健机构中进行。

医疗保健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非医疗目的的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

第五条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服务应当遵循知情选择和自愿的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强制性手段要求孕妇进行产前诊断、产前筛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布2012年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名单的通知-粤卫函[2012]994号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布2012年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名单的通知-粤卫函[2012]994号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布2012年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名单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布2012年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名单的通知(粤卫函〔2012〕994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建设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安排,我厅组织了2012年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评定广东省人民医院呼吸内科、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神经内科、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内分泌科、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普通外科、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泌尿外科、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耳鼻喉科、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康复科、广东省中医院急诊科、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检验科、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病理科等10类147个专科(见附件)为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现予以公布。

附件:2012年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一览表广东省卫生厅2012年11月12日附件2012年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一览表呼吸内科(16)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汕头市中心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惠州市中心医院东莞市人民医院江门市中心医院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阳江市人民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中山市陈星海医院梅县人民医院神经内科(20)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粤北人民医院东莞市人民医院江门市中心医院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茂名市人民医院高州市人民医院河源市人民医院揭阳市人民医院汕尾市人民医院内分泌科(13)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粤北人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东莞市人民医院江门市人民医院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普通外科(17)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粤北人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揭阳市人民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东莞康华医院汕头潮南民生医院泌尿外科(17)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珠海市人民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梅州市人民医院江门市中心医院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惠州市中心医院普宁市人民医院罗定市人民医院耳鼻喉科(10)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珠海市人民医院汕头市中心医院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湛江市中心人民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康复科(16)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汕头大学中心医院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梅州市人民医院东莞市虎门医院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茂名市人民医院急诊科(14)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东莞东华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梅州市人民医院惠州市中心医院湛江市中心医院云浮市人民医院汕尾市逸挥基金医院检验科(14)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珠海市人民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粤北人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潮州市中心医院病理科(10)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惠州市中心医院梅州市人民医院东莞市人民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备注:已评定为国家临床重点的专科同时认定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粤卫函[2016]895号【发布部门】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6.07.15【实施日期】2016.07.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6〕895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省直及委直属有关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86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22日-30日为受理省直、委直属单位申报材料的时间,受理地点:省卫生计生委办公楼南座4楼会议室(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9月1日为受理各市、汕头大学医学院、广东医科大学申报材料时间,受理地点:广州市第二工人疗养院(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广州市第二工人疗养院)。

逾期不再受理。

各市各单位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各单位自定。

二、申报途径和范围(一)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医技等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

多点执业医师应通过第一执业地点医疗卫生机构申报。

已设有卫生专业高级评审委员会的中直、部属和省直单位的人员,原则上应在本单位所属评委会申报评审,如需委托我委评审的,须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同意。

(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资格,按原省人事厅《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因工作变动转换了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人员,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才能按现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申报评审同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取得现岗位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后,申报比转换系列前高一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的,现岗位技术工作时间至少满2年。

卫生部审核批准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卫生部审核批准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卫生部审核批准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机构名单(截至2005年12月31日)一、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北京市:(5家)1、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试运行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2、北京妇产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3、北京协和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4、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试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5、北京家恩德运医院:试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天津市:(1家)天津市中心妇产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试运行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山西省:(1家)山西省妇幼保健院:试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辽宁省:(5家)1、沈阳市妇婴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2、沈阳二○四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3、沈阳东方医疗集团菁华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试运行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4、大连市妇产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试运行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5、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上海市:(4家)1、上海中国福利会和平妇幼保健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试运行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4、上海市遗传与不育诊疗中心:试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广州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广州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广州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1.12.29•【字号】穗卫函[2011]1360号•【施行日期】2011.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州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穗卫函〔2011〕1360号)各区(县级市)卫生局、局属有关单位、广州医学院各直属医院、各有关单位: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粤卫办函〔2011〕495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经省卫生厅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认真对照卫生部的相关文件,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问题并及时整改,填写《2009年-2011年广州市有关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自查表》(附件2),于2012年1月4日前连同自查总结报送我局科教处(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经番禺区卫生局审核后报送)。

二、我局已于2011年12月22日组织卫生行政主管人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相关专家对市属相关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请番禺区卫生局负责对辖区内批准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技术的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于2012年1月4日前上报我局科教处。

三、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对医疗机构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监督,鼓励群众主动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查处线索,广东省卫生监督所设立举报电话************,广州市卫生监督所设立举报电话是83820302,接受群众有关举报。

请各区(县级市)卫生局也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有关举报。

附件:1、关于开展全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粤卫办函〔2011〕495号)(略)2、2009年-2011年广州市有关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自查表3、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自查和监督检查参考标准(略)联系人:钟首斌,电话:81084242,传真:81049927电子邮件:*************.cn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附件2:2009年-2011年广州市有关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自查表填报单位(盖章):联系人:电。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2016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报-粤府〔2017〕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2016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报-粤府〔2017〕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2016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报
正文: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2016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报
粤府〔2017〕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经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省科技厅审核,省政府批准授予吴硕贤院士、刘奕志教授2016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授予“东莞横沥镇模具产业协同创新体系的建设与实践”2016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授予“功能薄膜的物性与机理研究”等28项科学技术成果2016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授予“南海深海渔业资源开发关键技术及应用”等66项科学技术成果2016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授予“山地果园管道恒压喷雾和遥控喷雾技术及装置的研究与应用”等142项科学技术成果2016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希望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向获奖者学习,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勇攀科学技术高峰,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部署,加快建设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打造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6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获奖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4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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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伦理与管理
51
陈志恒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副主任医师
实验室
52
于 扬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副主任医师
男科
53
夏 薇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临床、伦理与管理
54
刘奇志

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副主任医师
临床
深圳
55
朱文杰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主任医师
临床、实验室、伦理与管理
56
李雪梅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主任医师
临床、伦理与管理
17
梁晓燕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教授
临床、伦理与管理
18
方 丛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主任医师
临床、实验室
19
黄 睿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副主任医师
临床、伦理与管理
20
曾海涛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副主任医师
临床、伦理与管理
21
全 松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教授、主任医师
临床、伦理与管理
22
临床、实验室
28
周少虎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
临床、男科
29
陆 杉

广东省中医院大学城医院主任医师
临床
30
徐 珉

广东省中医院大学城医院主任医师
临床
委直属单位
31
文任乾

广东省计划生育专科医院主任医师
男科、伦理与管理、男科
32
唐运革

广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主任医师
男科、伦理与管理
33
临床、伦理与管理
5
王 琼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教授、主任医师
临床
6
丁晨晖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助理研究员
实验室
7
钟依平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主任医师
临床
8
苗本郁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主任医师
临床、伦理与管理
9
杨冬梓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教授、主任医师
临床、伦理与管理
10
张清学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二级主医师

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临床、伦理与管理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男科、伦理与管理
39
张曦倩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临床
40
董云巧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副主任技师
实验室
41
林 芸

广东省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临床、伦理与管理
42
张仁礼

广东省人民医院副研究员
实验室
43
王海英

广东省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临床
44
欧湘红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临床
45
临床、实验室
湛江
90
韦 冰

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主任医师
临床
91
陈 碧

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副主任技师
实验室
92
张孝禹

湛江久和医院主任医师
实验室、男科、伦理与管理
清远
93
陈彩蓉

清远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临床
揭阳
94
李冬梅

揭阳爱维艾夫医院副主任医师
临床
顺德
95
林 冰

顺德区妇幼保健院主任医师
临床
96
罗一平
实验室
70
李志凌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教授、主任医师
临床
佛山
71
马文敏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主任医师
临床、实验室
72
李 焕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实验室
73
黄永汉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临床、男科、伦理与管理
江门
74
廖勇彬

江门市中心医院主任医师
男科、伦理与管理
75
梁宝珠

江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医师
附件:
广东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家库名单
地市
序号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及职称
专 业
驻穗高等医药院校附属医院
1
周灿权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教授
临床、伦理与管理
2
徐艳文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
实验室、伦理与管理
3
刘雅峰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教授
临床、男科
4
李 洁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教授、主任医师
临床、实验室、伦理与管理
57
付志红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主任医师
临床
58
唐雪莲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主任医师
临床
59
覃春容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主任医师
临床
60
钱卫平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主任医师
临床、实验室、伦理与管理
61
周 亮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副研究员
实验室、伦理与管理
62
曾 勇

深圳中山泌尿外科医院教授
男科、实验室、伦理与管理
陈雷宁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临床
广州
46
刘见桥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教授
临床、伦理与管理
47
孙筱放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二级教授、主任技师
实验室、伦理与管理
48
杜红姿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副主任医师
实验室
49
杨 洁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教授、主任医师
临床
50
孙 玲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副主任医师
陈士岭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生殖中心教授、主任医师
临床
23
褚庆军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生殖中心副主任医师
男科
24
许重远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药物临床试验科教授、主任药师
伦理与管理
25
罗 琛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生殖中心实验师
实验室
26
陈东红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生殖中心副主任医师
临床
27
李 红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生殖中心副主任医师
临床
惠州
76
陈志云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临床
中山
77
吴日然

中山市博爱医院主任医师
临床、伦理与管理
78
徐建亚

中山市博爱医院主任医师
实验室
79
何茜冬

中山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临床
东莞
80
陈丽梅

东莞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临床
81
罗道升

东莞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临床、男科
82
韩临晓

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宋 革

广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主任医师
临床、实验室
34
张欣宗

广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副主任医师
男科、伦理与管理
35
钟小英

广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主任医师
临床
36
邓顺美

广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副主任技师
实验室、男科
37
刘风华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主任医师
临床、伦理与管理
38
汪李虎

临床、伦理与管理
11
王文军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主任医师
实验室
12
李 予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副主任医师
临床
13
陈晓莉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副主任医师
临床
14
沈昌理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副主任医师
男科
15
袁 萍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助理研究员
实验室
16
欧建平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副教授、副主任医师
临床
83
罗 嘉

东莞康华医院主任医师
临床、实验室
84
冯兰青

东莞东华医院副主任医师
临床
85
黄 莉

东莞广济医院主任技师
实验室、伦理与管理
梅州
86
杨 满

梅州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临床
87
黄玉梅

梅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医师
临床
韶关
88
范舒舒

粤北人民医院生殖中心主任医师
临床
89
陈 艳

韶关市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63
蔡 靖

深圳中山泌尿外科医院主任技师
男科
64
莫美兰

深圳中山泌尿外科医院副主任医师
临床
65
胡晓东

深圳中山泌尿外科医院副主任医师
临床
66
彭南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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