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概要说明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新区开发建设若干规定》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新区开发建设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池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4.01•【字号】河政发[2003]20号•【施行日期】2003.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新区开发建设若干规定》的通知(河政发[2003]20号)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河池市新区开发建设的若干规定》已经2003年2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
河池市人民政府二00三年四月一日河池市新区开发建设的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城市开发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河池市城东新区及城西新区的开发建设。
本规定所称城东新区,是指东起肯旺龙江特大桥,西至金城江四桥,南至市铜厂,北至铁路围合而成的区域。
本规定所称城西新区,是指东起河池民族高等职业学院,西至六圩镇肯研村,南至河池市乾霄路,北至河池市城西路围合而成的区域。
第三条新区开发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统筹兼顾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政府鼓励和引导国内外客商、本市各类经济实体在新区投资道路、水、电、通信、体育、文化教育、商业娱乐等经营性项目及无污染的高新技术项目的开发建设。
第二章规划制定与开发方式第五条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新区修建性规划由开发商按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委托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经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六条新区开发建设必须依照城市规划进行,实行地块整体开发,不允许零星插建及地块零星分割建设。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加快旧城区改造若干规定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加快旧城区改造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池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4.01•【字号】•【施行日期】2003.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加快旧城区改造若干规定的通知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河池市加快旧城区改造的若干规定》已经2003年2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03年4月1日施行。
二○○三年四月一日河池市加快旧城区改造的若干规定为加快城市旧城改造步伐,改善城市环境和市民居住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凡在本市建成区范围内进行的房屋新建、扩建、改建或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均属旧城改造管理范围。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成立河池市旧城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旧城改造有关政策、片区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开发项目,协调解决旧城改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旧城改造领导小组下设市旧城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旧改办”),负责全市的旧城改造日常管理工作,研究、拟定旧城改造有关政策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旧城改造中、长期计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建立旧城改造项目库;审核旧城改造项目;检查、督促、指导旧城改造工作。
市旧改办设在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
第三条鼓励实施成片旧城改造项目,对成片旧城改造项目,优先进行调查论证,优先实施项目储备,优先办理出让和报建手续。
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批准零星旧城改造开发项目,原则上不允许零星插建。
本规定所称“成片旧城改造项目”是指经市旧城改造领导小组批准,符合城市规划,在地域上达到街、路、区、巷成片开发要求的旧城改造项目。
第四条由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国土、市政、计划、财政、经贸、环保等部门研究确定年度旧城改造片区范围,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河池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河池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30)》现状基础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河政办发[2010]319号
【发布部门】河池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1.10
【实施日期】2010.1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河池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30)》现状基
础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3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河池中直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的调控引导作用,确保城乡建设快速、科学、协调发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2003版《河池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我市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武汉华中科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此次修编的规划设计单位。
目前设计单位正在着手进行河池市现状基础资料收集及调研等前期工作,为确保规划修编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修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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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总规纲要1-14

生态宜居城市
强调城 市与山 水融合 提升城 市环境 品味
区域中心城市
长寿文化之乡
生态旅游基地
四、城市职能
城市职能
西南出海大通道上重要的现代化工业基地
以有色金属产业、水电能源产业、特色农产品产业为主的工业基地。
生态民族文化旅游城市
以长寿文化、民族文化、红色文化为主的生态旅游基地。
桂西北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河池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交通运输及信息集散中心。
(4)长寿品牌,民族特色的文化名城
(5)资源节约,空间紧凑的低碳城市
(4)优势独具,合作发展的产业城市
二、发展目标
2.人口与城镇化发展目标
规划预测河池市人口与城镇化发展规模为:
年份 现状2010年 近期2015年 中期2020年 远期2030年
市域总人口(万人) 409.55 450.00 480.00 560.00
五、市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一主三副,三轴一带两片区”
一主:河池市中心城市 三副:宜州市(工贸) 巴马县(旅游)
西南出海大通道城镇发展带动轴
南丹县(工业)
三轴: 西南出海大通道城镇发 展带动轴 黔桂城镇工业发展轴
红水河旅游发展带 河池市 宜州市 南丹县 北部工业协同发展区
河百城镇旅游发展轴
一带:
西部旅游协同发展区 黔桂城镇工业发展轴
十、规划区空间布局结构
规划区布局结构为一心两轴两片区
一心:金城江、六圩、东江连片发展,河池市政治、经济、文化、 产业发展中心 两轴:东西向沿黔桂铁路和河六高速城镇发展主轴 南北向沿贵百铁路和河怀铁路城镇发展次轴 两片区:东部片区——商贸、工业 西部片区——物流、农业
十一、规划区道路交通规划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池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17•【字号】河政办发[2010]326号•【施行日期】2010.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0〕326号)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河池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0年十一月十七日河池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风貌改造的部署,加快河池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步伐,加大旧城改造力度,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条件,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民族文化名城”的目标,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两年重点突破、三年较大改观”的工作思路,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以危旧房屋片区、旧城核心区域、重点道路、重要景观节点和部分“城中村”改造为重点,采取“市级推动、区为主体、部门联动、分步实施、多头推进、社会参与”的方式,全力推进旧城改造建设。
二、改造范围旧城改造的地域范围为:东起百旺大桥(三桥),南至南新东路、南新西路、西环路,西至西环路、建设路,北至江北路、解放路、中山路。
改造的重点地段为“一江两路三区”。
“一江”指龙江河及两岸区域,“两路”指新建路、南新路及沿路区域,“三区”指河北区、河南区及南桥周边区域。
改造的具体片区(地块、单位)包括南桥片区、人民厂转盘片区、江北粮食局片区、市农机局片区、铜厂转盘片区、一桥北糖业烟酒公司片区、金城江农贸市场、冶建二工区、老街片区、市供销社、被服厂、金城江区疾控中心、车辆厂东区、市商务局片区、金城江公园东入口片区、中心广场南面片区、金城江剧场、市科技局、市卫生局片区、河池市直属机关一区等。
河池城规划区建设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河池住房和城乡

附件河池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编制规则一般规定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我市市本级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水平质量和品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河池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内规划总平面图(以下简称总平方案)、建筑单体设计方案(以下简称单体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报批图纸,不包括规划许可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零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重点地段私人房建设、建筑面积不大于600平方米的私人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不适用本规则。
三、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并由相应资质的注册建筑师主持设计。
四、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应对所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确保建设工程规划报批图纸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填报指标与图纸的实际指标严格一致,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严格一致。
五、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数据长度单位使用米制;平面坐标系统一使用1980年西安坐标系,不得旋转或平移;高程系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六、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图层要求见附表1-4。
七、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加盖图章要求如下:(一)总平方案蓝图报批图纸:总平方案蓝图及其它图纸:盖设计单位图纸专用出图章、建筑专业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章。
(二)单体方案报批文本:审批记录页或签章页、设计单位签章页、总平、日照分析报告:盖设计单位图纸专用出图章、建筑专业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章。
单体方案报批文本盖骑缝章(设计单位公章)。
八、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参照建筑单体方案报批深度要求执行。
九、总平方案、单体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即作为规划报建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必须具备充分理由并按规定程序报原审批单位批准。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城市规划建设征收和征用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城市规划建设征收和征用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池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09•【字号】河政发[2009]45号•【施行日期】2009.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城市规划建设征收和征用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河政发[2009]45号)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河池市城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河池市城市规划区内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十月九日河池市城市规划区内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维护被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试行办法》、《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地拆迁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64号)和《关于加强独立式城镇居民私人住宅建设管理的通知》(桂建村镇[2007]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池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因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或者因建设占用集体土地需要补偿和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河池市城市规划区是指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河池市城市总体规划划定的河池市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大中型水利、水电以及铁路、公路、水运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国家、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征收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把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征为国有,实现土地所有权转移的行为。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生态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生态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池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31•【字号】•【施行日期】2006.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生态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河池生态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河池生态市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河池的战略决策,确保全面、扎实、有序地推进河池生态建设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生态市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在加快富民兴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培育和弘扬生态文化,全面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生态市建设遵循的原则(一)尊重规律,协调发展的原则。
始终坚持加快发展与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相一致,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快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科教支撑,不断创新的原则。
充分发挥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和教育的先导性、全局性和基础性作用,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大力发展各类教育,强化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培养,切实增强生态市建设的科教支撑能力,通过可持续发展战略与科教兴市战略的紧密结合,不断提高生态市建设的水平和科技含量。
(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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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城市总体规划()》概要说明
规划期限
本次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年。
其中近期至年,中期至年,远期至年。
规划层次
本次规划分为市域、规划区和中心城区三个空间层次。
()市域范围
河池市行政范围,总面积万平方公里,核心内容为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规划区范围
本次规划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东至洛东镇、西至侧岭乡、南至石别镇、北至金城江城区界,包括金城江区的金城江街道、东江镇、拔贡镇、六甲镇、白土乡、五圩镇、河池镇和侧岭乡,宜州区的庆远镇、德胜镇、刘三姐镇、石别镇、龙头乡、同德乡、洛西镇、洛东镇、怀远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大才乡,总面积约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范围
中心城区包括“一城两区”,即宜州城区和金城江城区,总规划建设面积约平方公里,核心内容为编制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其中宜州城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约平方公里,金城江城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约平方公里。
城市发展总体目标
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一城三区”建设(即生态长寿地·三姐文化城、精准脱贫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区、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经济总量实现新跨越,生态引领、循环驱动的特色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河·路”经济带基本形成;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稳步推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生态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建成国家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居民收入和人民幸福指数迈上新台阶,与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城市性质、职能和规模
()城市性质
渝桂新南向通道的重要节点城市,国家重要的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基地,桂西北区域中心城市,民族风情浓厚的世界长寿市。
()形象定位
生态长寿地,三姐文化城。
()城市职能
桂西北重要的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
渝桂新南向通道上重要的区域性交通枢纽;
以长寿文化及刘三姐文化为代表的全国知名健康养生旅游目的地;
以有色金属为主导的生态环保型产业示范基地;
桑茧丝绸和大健康产业集聚发展的特色产业基地;
山水特色突出的生态宜居城市。
()城市规模
近期(年):中心城区人口约万人,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为平方公里
远期(年):中心城区人口约万人,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为平方公里。
其中,宜州城区人口约万人、城市建设用地平方公里,金城江城区人口约万人、城市建设用地平方公里。
市域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预测年、年市域人口规模分别为万人、万人,年、年市域城镇化水平分别为、。
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规划构建“一核两副多节点,两带两轴两片区”的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一核:金宜城市走廊城镇化核心区,完善市域综合服务中心的职能,重点发展
现代服务业和特色制造业。
两副:巴马县城和南丹县城,巴马县城依托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和“长寿养生”世界性品牌,打造河池市的旅游服务中心。
南丹县城发挥其民族风情和特色产业优势,建设河池市域的副中心城镇。
多节点:其他县城,积极推进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完善县城服务功能,形成面向全县的综合型服务中心。
两带:沿黔桂走廊城镇带和沿红水河流域城镇带。
沿黔桂走廊城镇带依托六宜高速公路、黔桂铁路等形成的发展轴,重点发展有色金属、化工、建材、桑蚕、酒水、制糖和文化旅游等产业;沿红水河流域城镇带围绕红水河沿岸区域形成的城镇带,重点加快发展电力、长寿养生健康旅游、现代中医药、绿色长寿养生食品等产业。
两轴:沿贵南高速铁路城镇发展轴和沿桂百铁路城镇发展轴。
沿贵南高速铁路城镇发展轴,依托贵南高铁、涪陵至南宁铁路、兰海高速公路等形成的市域发展主轴,串联河池中心城区、环江县城、都安县城和大化县城,延伸至南宁和贵阳,是河池对外联系的最重要通道。
沿桂百铁路城镇发展轴,依托桂林到百色铁路、汕昆高速公路形成的市域发展次轴,串联河池中心城区、东兰县城、巴马县城、罗城县城,延伸至桂林和百色,重点推进沿线旅游产业发展,推进与桂林、百色旅游合作的重要轴线。
两片区:北部综合发展片区和西部旅游发展片区。
北部综合发展片区:主要包括宜州区、金城江区、环江县、罗城县和南丹县,重点发展有色金属、化工、食品加工和茧丝绸等产业。
西部旅游发展片区:主要包括巴马县、东兰县、凤山县、天峨县、都安县和大化县,积极发展生态旅游、红色旅游、长寿旅游、民族文化旅游以及旅游配套服务产品,打造长寿养生国际旅游目的地。
中心城区总体形态布局
中心城区整体形成“一带一廊四中心、一城两区五组团十五片区”的空间结构。
一带:指龙江滨水景观及城市发展带,沿龙江布局有金城江城区、大任、怀远及宜州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