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市政工程施工合同
市政施工合同样板

市政施工合同样板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市政工程施工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市政工程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1.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饰、水电、管网铺设、道路施工等工程。
具体施工内容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4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1.5 工程总投资:_____________元。
二、合同工期2.1 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2 竣工日期:预计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2.3 工期延误: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按期竣工,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三、工程质量3.1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
3.2 质量验收:工程竣工后,甲方组织验收,乙方应按约定时间提供相关资料,配合验收。
3.3 质量保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提供质量保修服务。
四、合同价格4.1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
4.2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2)工程进度达到_____________时,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款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4.3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工程量增减、材料价格变动等不可预见因素,双方协商调整合同价款。
五、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5.1 甲方责任及义务:(1)负责办理工程各项审批手续,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少量市政工程合同协议书

少量市政工程合同协议书甲方(业主):___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进行市政工程项目的实施,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协议条款:一、项目概述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2. 项目地点:___________3. 工程内容: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具体工程内容)。
4. 工程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二、合同金额与支付方式1.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
2. 付款方式: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进度款项将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按月支付,尾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三、工期与进度1. 开工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2. 竣工日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 进度安排: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并及时向甲方报告进度情况。
四、质量保证1. 乙方保证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并对存在的缺陷负责修复。
2. 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质量检验,如发现不合格部分,乙方须无偿修复直至合格。
五、变更与调整1. 工程如需变更或调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2. 因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提出变更一方承担,减少的费用相应减少合同总价。
六、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工程,应按未完工程价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2. 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应按逾期金额的____%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七、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八、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附件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国标

合同编号:________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
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鉴于甲方为进行________项目的建设,需要乙方进行施工,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________项目1.2 工程地点:________1.3 工程内容:________1.4 工程规模:________1.5 工程预算:________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围和内容2.1 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
2.2 工程承包范围包括:________2.3 工程承包内容为:________三、合同价格3.1 双方确认,本工程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
3.2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工程预算,甲方在收到预算后____天内予以确认。
四、合同工期4.1 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________4.2 工程计划竣工日期为:________4.3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质量标准5.1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5.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六、付款方式及进度6.1 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付款。
6.2 乙方在工程开工后,每月末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及工程量清单,甲方在收到报告后____天内进行核实并支付相应的工程进度款。
6.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工程资料,甲方在收到资料后____天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工程款。
市政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市政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具体市政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工程地点]3. 工程内容:[具体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排水、照明等]4. 工程规模:[工程规模描述]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金额]元(¥[小写金额]元)。
2. 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三、工期1. 开工日期:[预计开工日期]。
2. 竣工日期:[预计竣工日期]。
3. 工期延误: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工程质量1. 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及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
3. 如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应负责返工直至合格,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双方责任1. 甲方责任: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水源、电源等条件。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派员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协调施工中的有关问题。
2. 乙方责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安全。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六、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元。
2. 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市政工地施工合同协议书

市政工地施工合同协议书甲方(业主):___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市政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___________,涉及道路、桥梁、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工程预计开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合同金额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工程的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整(¥____)。
三、工程质量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标准。
四、工期要求乙方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并协商解决。
五、付款方式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计划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具体付款方式如下:1.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甲方需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作为预付款。
2. 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甲方将分期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3. 竣工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的合同款项。
六、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具体违约责任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七、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上仅为一份基本的市政工地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实际合同内容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双方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在签订合同之前,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必要时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市政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市政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 引言2. 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市政工程的施工内容、工期、质量要求、支付方式及其他相关约定,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市政工程的顺利进行。
3. 合同内容3.1 项目描述甲方将按照乙方的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市政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建设、桥梁建设、排水系统建设等。
3.2 工期与完成时间3.2.1 工期按照双方商定时间安排,工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2.2 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施工延迟,双方应协商新的工期安排,并签署书面协议。
3.3 工程质量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4 付款方式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付款方式可以是阶段性支付或按工程进度支付。
3.5 工程变更和索赔3.5.1 若因乙方要求进行工程变更,甲方应及时报告变更情况,并按照变更后的工程内容进行施工。
3.5.2 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程延迟或造成额外费用,甲方可以提出索赔申请,双方应协商解决。
3.6 合同解除•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并在修正通知后仍未改正;•发生不可抗力等无法实现合同目标的情况。
3.6.2 合同解除时,双方应进行结算,并根据实际情况支付或返还相应款项。
4. 合同执行和争议解决4.1 合同执行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和乙方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达到。
4.2 争议解决4.2.1 对于因合同履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4.2.2 若协商无果,双方均有权向相关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
5. 合同解释及其他事项5.1 合同解释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双方所有,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合同履行。
5.2 其他事项双方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其他未尽事宜,应及时进行补充协商,并签署补充合同。
6. 签署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市政合同(精选8篇)

市政合同(精选8篇)市政合同篇1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承包内容:路面的恢复及道路的改造四、承包方式:沥青、水稳道路包工包料,砌井、砌墙部分、花砖、路崖、水泥及井管道材料由甲方提供。
五、结算方式:1、承包单位经市场政工程经济管理站审定的取费类别和甲方制定的价格为依据(1.沥青路面每平方米95元。
结构层:6公分粗料;4公分细料。
2.水稳层每平方米30元。
结构层:水稳层20公分。
3.水稳层沥青路面每平方米125元。
结构层:水稳层20公分,沥青层10公分,以上均为发票价。
4.面包砖铺设8元/m2人工费,路崖8元每延米人工费。
5.其它甲方指定的零星项目按照甲方指定的道路下水工程合同为依据进行结算。
)2、工程预算造价:约为壹佰捌拾万元整,改造总面积约为20xx0平方米。
结算以实际工程量和项目,作为结算依据。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工程总预算造价的30%付给乙方备料款、工程进度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足工程结算造价的95%,余5%作为保修金,五年后经甲方再次复验工程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
4、本工程竣工后,15日内双方搞完结算。
支付到总工程结算造价95%。
六、约定事项1、开工前,甲方负责完成“三通一平”前期工程(即水通、电通、路通、施工现场等)并组织有关对施工图纸,设计技术资料进行审定,办理施工临时设施范围内,土地租用等有关事项、申请施工执照、确定工程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乙方要严格按照审定后的施工图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
对水准点、座标控制点要妥善保存、以备后用。
2、本工程主要部分乙方必须自行完成,不得转包。
部分专业项目实际分包时,其一切质量、技术、经济责任,由乙方向甲方负责。
施工前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工程)由甲方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
共同审定,重要工程要经市城建委(计建处)审批。
3、本工程如发生设计变更时,需另行预(结)算,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到甲方项目部办理增减变更签证。
道路市政工程施工合同书

道路市政工程施工合同书(正文开始)甲方:(详细填写甲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地址、电话等信息)乙方:(详细填写乙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地址、电话等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道路市政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一、工程名称和位置1.1 工程名称:(详细填写道路市政工程的名称)1.2 工程位置:(详细填写道路市政工程的位置,包括省、市、区、街道等)二、工程范围和内容2.1 工程范围:本合同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路面改造、路灯安装、交通信号灯安装等相关市政工程项目。
2.2 工程内容:(详细描述工程内容,包括具体工作项目、工作量要求、技术标准等)三、工期安排3.1 工期约定:本工程的工期约定为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为止。
具体工期约定如下:(填写具体的起止日期)3.2 工期延迟:若因不可抗力等合理原因导致工期延迟,延期部分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四、质量和验收标准4.1 质量要求:本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并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4.2 验收标准: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竣工验收资料,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的验收工作。
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若不符合约定要求,乙方应及时整改。
五、工程费用和支付方式5.1 工程费用:本工程的总投资为(填写具体金额),详细费用构成如下:(列明各个项目的费用构成,如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管理费等)5.2 付款方式:工程费用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支付:(填写具体付款方式,如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六、违约责任6.1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合同总金额的(填写具体百分比)。
6.2 合同解除:若一方严重违约,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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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泛海国际居住区项目8#地块小市政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北京市市政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二日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北京市市政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北京泛海国际居住区项目8#地块小市政工程工程地点:朝阳区东四环外东风乡,观湖国际花园项目的东北部;工程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8#地块小市政工程中的雨水、污水、上水、中水、热力方沟(含方沟内预埋件及各管线安装)、室外消防工程(不含水泵结合器)、地块内市政道路工程(沥青道路部分含路缘石)(详见施工图纸及合同相关条款)。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2007年 10 月 12 日竣工日期: 2008年2月 12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20 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陆佰伍拾肆万伍仟叁佰陆拾玖元整金额(小写)¥:6545369元(人民币)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投标书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报价概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07年 10 月 12 日合同订立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 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3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4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5 工期:指导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6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8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9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0 书面形式:指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1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2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3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4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小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 本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本合同专用条款(4) 投标书及其附件(5) 本合同通用条款(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 图纸(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
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规范3.1 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放、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国家标准、规范和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的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的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分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的,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1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工程师按合同约定实行监理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实行某些监理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
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
任何一方对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
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
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
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
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
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
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