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物资采购和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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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设备管理制度(实用7篇)

物资设备管理制度(实用7篇)

物资设备管理制度(实用7篇)物资设备管理制度第1篇为了规范我厂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采购、使用管理,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特种设备工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安全发展,根据国家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厂管辖范围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各生产车间以及为我厂提供服务的单位,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二、特种设备及其附件的计划与采购1、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采购计划必须注明规格型号、主要安全技术指标等参数。

2、所采购的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其生产单位必须具备国家颁发的特种设备资格证书,必须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不得采购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到货验收必须提供以下安全技术资料: (1)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生产许可证明;(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3)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安全技术检验证书和检验报告;(4)特种设备的新产品、新部件、新材料,必须提供型式试验和能效测试报告。

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报我厂装备处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并告知所在地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方可施工。

2、特种设备的现场制作、安装、改造、维修,必须提供特种设备生产制作、维修单位的资质证明和操作人员资质证明,经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1)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2)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3)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和安全保证措施;(4)从事锅炉清洗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清洗,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锅炉清洗过程监督检验。

设备物资部规章制度

设备物资部规章制度

设备物资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设备物资部的管理工作,保障设备物资的安全、有效使用,提高设备物资使用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设备物资部是负责公司设备和物资的采购、管理、维护和报废工作的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做好公司各类设备和物资的采购管理工作,确保设备和物资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性。

第三条设备物资部规章制度适用于设备物资部全体工作人员,包括部门领导、主管、普通员工等。

第四条设备物资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按照公司业务需求开展工作。

第五条设备物资部应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加强沟通合作,共同推动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设备采购管理第六条设备物资部根据公司业务需求,负责设备的采购计划编制和实施。

第七条设备物资部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流程,统一组织设备采购活动,确保采购过程合法、规范、透明。

第八条设备物资部应当定期对设备采购市场进行调研,了解市场行情,及时采购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设备。

第九条设备物资部应当认真审核设备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确保与可靠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第十条设备物资部应当建立设备档案,详细记录设备的采购信息、安装调试情况、维护保养记录等,确保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的可追溯性。

第十一条设备物资部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盘点和检查,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和损坏,并及时维修或更换设备。

第三章物资管理第十二条设备物资部根据公司的业务需求,负责物资的采购计划编制和实施。

第十三条设备物资部应当统一规范物资采购、存储、使用和清理工作,确保物资的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四条设备物资部应当建立物资库房,分类、整理、编目管理物资,确保物资的安全、完整和易查。

第十五条设备物资部应当定期对物资库存进行盘点,核实库存数据的准确性,并及时更新库存信息。

第十六条设备物资部应当设立物资领用制度,规定物资的领用程序和权限,严密管理物资的领用环节。

第十七条设备物资部应当建立物资耗用统计制度,定期统计和分析物资的使用情况,控制耗用数量,降低物资的浪费。

工程公司设备物资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设备物资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设备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公司设备物资管理,提高设备物资利用效率,确保设备物资的安全和保值,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公司内设备物资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施工设备、耗材等。

第三条工程公司设备部门为设备物资的主管部门,负责设备物资的采购、保管、维护、报废等工作。

第四条部门经理为设备物资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设备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出决策。

第五条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严禁私自挪用、损坏设备物资。

第二章设备物资的采购管理第六条设备部门负责对公司需要采购的设备物资进行调查研究,编制采购计划并报经部门经理审批。

第七条设备部门应根据采购计划,选择正规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确保设备物资质量。

第八条设备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设备物资的规格、数量、价格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采购设备物资应尽量遵守公司的采购政策,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和公平。

第十条设备部门应及时跟踪采购进度,确保设备物资的准时到货。

第三章设备物资的保管管理第十一条设备部门应对采购到的设备物资进行验收,对有质量问题的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处理。

第十二条设备部门应建立设备物资档案,包括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信息,并做好档案的管理和维护。

第十三条设备部门应对设备物资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设备物资的数量和价值正确无误。

第十四条设备部门应建立设备物资存储制度,保证设备物资的存放安全、整洁。

第十五条设备部门应对设备物资进行分类管理,做到不同类别的设备物资分开存放。

第十六条设备部门应对设备物资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设备部门应建立设备物资的维修记录,对设备物资的维修情况进行记录并保留备查。

第四章设备物资的报废管理第十八条设备部门应对使用寿命已到的设备物资进行报废处理,应报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十九条设备部门应编制设备物资报废计划,明确报废设备物资的具体信息,包括数量、原因等。

第二十条设备部门应将报废设备物资进行分类,有价之物应进行回收或处理,价值较低之物应进行销毁。

总务科物资采购管理制度(3篇)

总务科物资采购管理制度(3篇)

总务科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总务科物资采购工作,提高物资采购效率和管理水平,减少采购成本,维护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总务科的所有物资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备和器材等。

第三条物资采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证采购质量、维护学校利益。

第四条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及执行由学校总务科负责,需要经过学校有关部门或者领导的批准。

第二章采购程序第五条学校总务科设立专门的采购经费,并按照学校的物资及相关需求编制采购计划。

第六条采购计划一般分为年度计划和临时计划两类,年度计划由总务科根据年度预算编制,临时计划由总务科根据需要提出。

第七条采购计划应明确采购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采购理由及资金来源等内容,经总务科负责人审批后,向学校相关部门报批。

第八条学校会同总务科进行采购项目的预评估工作,确定采购方式,拟定招标方案或者协商采购方案。

第九条采购项目如果采用招标方式,应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招标,并在合适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第十条招标过程中应保证招标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招标文件应规范、完整。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采购项目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期限、支付方式、资金来源等项目的内容。

第十二条采购项目经过公平、公正、公开的评标程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三条根据采购合同的签订,总务科向供应商支付货款,供应商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进行物品的交付。

第十四条采购过程中发现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违约、物品不符合规格等情况,应及时向总务科负责人汇报,并进行处理。

第三章监督第十五条监督机构应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公正和透明。

第十六条监督机构应对采购计划、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等进行审查,并及时指出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七条监督机构可以随时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要求总务科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物资设备采购租赁招标实施细则

物资设备采购租赁招标实施细则

物资设备采购租赁招标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规范物资设备采购租赁招标工作,确保采购租赁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组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采用招标方式进行物资设备采购租赁活动。

3.各招标人(以下简称“采购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道德规范,定期公开当地招标信息。

4.本细则所涉及的术语及解释,参见《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标准及规范,适用于本细则。

二、招标准备工作1.采购人应编制招标文件,明确物资设备采购租赁项目的需求,包括物资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租赁期限等基本要求,并制定评审标准。

2.招标文件应详尽、准确地描述采购租赁要求,并明确评审要求,确保招标人能够按照要求进行租赁。

3.采购人应向供应商发送邀请函,公告招标信息,以便有意向的供应商了解采购需求,并参与投标。

三、投标工作1.供应商在招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报送采购人。

采购人接收后,应做好登记工作,确保及时查收、保管投标文件以及前期工作,确保招标过程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采购人应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工作。

开标应公开、透明,确保投标人对于自己的投标内容有充分的了解。

3.采购人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招标文件的评审要求,评分制定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公布。

四、成交工作1.根据评审结果,采购人应按照评审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评审结果公布后,采购人应与中标供应商进行价格、交货期等具体细节的商议,以最终确定租赁合同。

2.在商议后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人应向不中标的投标人告知不中标原因,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履约管理1.采购人应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租金,并按时检收供应商提供的物资设备。

2.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符合要求的物资设备,并在租赁期限内负责维修和保养。

物资设备管理制度范文

物资设备管理制度范文

物资设备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为规范物资设备的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制定本物资设备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物资设备的管理工作。

3.物资设备指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非固定资产及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办公用品、仓储设备等。

4.物资设备的管理工作包括采购、领用、使用、维护、报废等环节。

二、采购管理1.采购需求的确定应由相关部门提出,并填写购置申请表。

2.购置申请表中应包括以下内容:物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预算金额等。

3.部门经理审核购置申请表,如需要购置的物资设备金额超过预算金额,则需要报经公司领导层批准。

4.经批准后,采购部门负责进行市场调研,获取供应商信息,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

5.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谈判等工作,以获得最优惠价格和质量稳定的物资设备。

6.采购部门应建立供应商档案,记录供应商的资质、信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

7.签订采购合同前,应进行法律、财务等层面的审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8.采购部门应与财务部门保持沟通,及时支付供应商货款,并记录相关付款信息。

三、领用管理1.领用物资设备的部门应填写领用申请表,并注明领用的具体用途。

2.领用申请表应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向仓库发出领用通知。

3.仓库负责人按照领用通知进行发放,并记录领用情况,包括领用人、物资设备名称、数量等。

4.领用人应对所领用的物资设备进行核对,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给仓库。

5.领用人应妥善保管物资设备,并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如需要归还、调拨或报废,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四、使用管理1.使用物资设备的部门应定期进行设备的巡检、维护,并记录维护情况。

2.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损坏等情况,应及时向设备维修部门报修,并配合维修工作的进行。

3.设备的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严禁私自拆卸、改动设备的结构和零部件,如有需要应向设备维修部门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

设备租赁公司 8采购管理制度

设备租赁公司 8采购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文件编号:H-GL-18采购管理制度(第A版)受控状态:分发号:编制:办公室审核:批准:20年12月1日发布20年12月15日实施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发布采购管理制度一、目的通过对采购活动进行控制,以确保所采购的物资(包含外包过程)符合规定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对采购活动(包含外包过程)进行控制。

三、职责1.采购部负责采购的控制。

并组织相关部门对供方进行评价。

2.生产部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外购件的采购清单,检验规范等编制。

3.总经理负责合格方名录及采购计划的批准。

四、工作程序(一)、供方的选择1.供方的选择原则采购物资供方的建立应遵循就近、质优、价廉的原则,并满足以下条件:a)企业必须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生产能力和合作愿望;b)具有保证产品质量的技术、设备、管理能力和检测手段;c)具备所需的特殊工种岗位技术证书及相应生产许可证。

2.由采购部对提供主要外购件的供方按4.1.1的要求,进行摸底调查,初选提名,对下列企业可直接进入供方名录:a)已经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b)已连续多年供货、质量和信誉程度等质量记录证实其质量稳定,有供货能力的企业。

(二)、供方评价1.对提名初选的供方由市场经营部组织生产部、检验车间(整理车间}一起进行评审,并编写“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价表”,提交总经理审批确定合格供方名录。

2.评价方法可从以下几种方案选择一种或数种:a)根据供方能力或质量体系情况进行评价;b)抽样检验或小批量使用(一般对外购件);c)以往供货质量的记录和(或)实物使用质量统计分析、评价(用于对原供方的重新评价);d)对比类似产品的试验结果。

e)根据供方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据,如质量认证、生产许可证、法定检验车间(整理车间}门监督抽查结果等。

3.采购供应部指定有特殊要求的,或有顾客直接指定的,进行定点采购。

4.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供方应提交相关认证材料(复印件),可优选录用为合格供方。

设备物资采购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设备物资采购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设备物资采购设备租赁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公司设备物资的采购和设备租赁活动。

通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确保公司设备物资的采购和租赁行为符合公司的战略目标,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成本控制能力。

2. 采购管理2.1 采购需求确认在采购设备物资之前,相关部门应明确具体的采购需求,并编制采购需求确认报告。

该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 设备物资的名称、型号和数量 - 采购的目的和使用场景 - 预算金额和资金来源 - 采购的紧急程度和时间要求2.2 供应商评估与选择在确定采购需求后,采购部门应开展供应商评估,以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合作。

供应商评估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供应商的信誉和声誉 - 产品质量和性能 - 价格和交货周期- 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2.3 采购合同签订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

合同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素: - 双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设备物资的详细描述和规格 - 交货日期和地点 - 价格和支付方式 - 售后服务和保修条款 -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2.4 采购执行与监控采购部门应对采购合同的执行过程进行监控和协调。

这包括确保交付的及时性、设备物资的质量和数量的一致性,同时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解决潜在的问题和变更需求。

3. 设备租赁管理3.1 租赁需求确认在需要租赁设备时,相关部门应明确具体的租赁需求,并编制租赁需求确认报告。

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设备的类型和数量 - 租赁的期限和时间范围 - 预算金额和资金来源- 租赁的目的和使用场景3.2 租赁合同签订租赁部门应与租赁公司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

合同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素: - 双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租赁设备的详细描述和规格 - 租赁期限和费用 - 设备保养和维修责任-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3.3 租赁执行与监控租赁部门应对租赁合同的执行过程进行监控和协调。

这包括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与租赁公司沟通解决潜在的问题和变更需求,并按时归还租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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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物资采购和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对采购产品的采购过程、采购信息进行控制,对采购产品及顾客提供的产品的验收和管理进行控制,确保采购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适用于工程局各项目采购产品及顾客提供产品的控制。

2职责
2.1 局工程管理部
是本程序的责任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程序的有效运行, 负责建立并管理局的《合格物资供方台账》。

2.2 分公司(项目部)负责组织对供方资信、产品质量、产品供货能力、售后服务、价格等进行评价,确定合格供方,建立本公司(项目部)的《合格物资供方台账》;负责物资供方的重新评价;负责编制采购信息,签订采购合同并进行采购;负责采购产品及顾客提供产品的验证和管理。

3程序
3.1 采购产品的内容包括:项目所需材料、半成品、工程设备。

3.2 供方评价和选择
3.2.1 物资供方评价和选择
1)对于重要物资、大批量物资、新型材料以及对工程最终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物资,由项目经理部选择多个供方,根据下列原则进行评价并确定合格供方名单,填写《物资供方评价表》,评价合格的供方登录项目部《合格物资供方台账》。

a)企业社会信誉好,证照齐全;
b)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c)交货期可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d)售后服务可靠;
e)价格合理;
f )可满足供货合同中提出的其他要求。

2)对于工程项目中的水泥、钢筋等主材,重要工程设备,以及混凝土拌和
机、门机等贵重机械设备的供方评价还应考虑以下方面:
a)供方能否提供生产许可证、检验记录、生产合格证;
b)供方获得的名优产品称号;
c)对重要、复杂的工程设备售后服务和评价;
d)如供方为销售单位时,还应评价其生产单位。

3)不属于重要物资,可由采购人员参照上述评选供方的原则直接选择供货单位。

3.2.2 物资供方重新评价
1)评价时间现有物资供方在供货之后,项目部应按下列时间重新评价其履约情况及供货
持续保证能力,填写《物资供方重新评价表》, 评价结果报局工程管理部,局工程管理部根据评价情况决定是否入选局《合格物资供方台账》提供各公司(项目部)选用。

a)项目工期超过一年的,应每年评价一次;
b)项目工期少于等于一年的,应在供货完成后评价一次。

2)评价内容供货是否按时、售后服务水平、质量状况、其它方面等,各项目部可根据采
购产品的重要程度不同而有所侧重评价某方面。

3)重新评价后的处置评价结果正常的供方继续选用,如出现问题时按以下方式跟踪:
a)通过有效沟通解决存在问题;
b)加强对其供应产品的验证;
c)限制或停止其供货。

3.3 采购信息
3.3.1 采购信息采购信息主要表现为:物资采购计划、物资采购合同、分包计划、分包合同,具体要求为:
1)采购部门的物资采购计划按表格《物资采购计划表》填写并审批;
2)签订物资采购合同的, 合同条款应包括:
a)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交货时间;
b)质量技术标准及产品验收、验证要求;
c)交货地点和运输、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
d)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e)技术资料要求(说明书、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
f)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等。

物资采购合同格式采用《物资购销合同》。

3)项目分包计划:分包计划应符合项目施工需要和有关法律法规,向监理报告并获
得顾客批准;
4)分包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对工程分包方的要求,满足总包合同条件。

3.3.2 采购信息审批
由项目部的施工员、采购员、质检员、合同人员按项目部的采购制度规定进行审核,报项目经理批准,必要时报监理、顾客批准。

3.4 采购产品的验收
3.4.1 采购物资的验收
1)设备验收
工程设备的验收由项目部主持,汇同顾客、监理及供货单位代表,按有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填写《设备开箱检查验收表》,验收合格后进行标识。

2)材料验收
a)到货验收
采购员对采购材料品种、数量、型号、规格和外观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填写《材料
验收记录表》中相关栏目,符合要求的,按规定进行标识,并及时把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交资料员归档;不符合要求的按《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要及时通知供方进行有效沟通,解决出现的问题,问题未解决前要对材料进行标识、隔离封存。

b)到货后的质量检验
按规程规范要求检验后才可以使用的材料以及顾客有要求的材料,如用于工程的钢筋、水泥、砂、碎石等,应进行质量检验。

检验由质检员根据规范或顾客的要求进行抽样,必要时请监理进行见证,样品送至
有资质的质检部门进行验证,检验结果填入《材料验收记录表》,检验合格后由材料员
填写产品状态标识,不符合要求的,按《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处理前要进行标识、隔离封存,禁止挪作它用;同时质检
员要就每一种需要检验的原材料建立进货检验台账,填写《原材料进货检验台账》,每月底对每种需要检验的原材料的检验情况进行统计,填写《______ 年
度原材料进货检验情况统计表》,发现检验合格率有异常时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按规定处置。

3)在供方现场实施验收
当项目部或顾客需要到供方现场实施验证时,比如进行首件检验,应在采购信息中
事先做出规定,实施时由项目部有关负责人汇同顾客或监理代表到供方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发货。

4)紧急放行
a)物资的紧急放行是指因施工急需,未经到货检验和试验就发放物资。

b)紧急放行只限于工程的可拆换部分,如机电设备、管道安装等,对难以追回或更换的材料如钢筋、水泥、砂、石等及土建结构施工不允许紧急放行。

c)紧急放行可由使用单位(人员)提出,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审批表》,
经审批后实行,同时应做好标识和书面记录,一旦发现问题可进行更换。

342分包服务验收
项目部应针对各种分包服务的性质,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分包合同要求进行服务质量验收。

3.5采购产品的管理
3.5.1采购物资的管理
1)入库
验收合格的物资材料由采购员凭《材料验收记录表》及其它有关单据向仓管员移交,仓管员填写一式三联的《物资入库单》,经采购员、物资主管签字确认后,一联留底,一联采购员存档,一联交财务作为记账、结算凭证;入库的物资材料同时要登录仓库的《物资明细账》,做到账、物相符。

2)保管
入库的物资材料,要按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存放于仓库、露天料场或其它专用场所,按要求做好标识,并按材料特性、有关规定及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堆放物品应注意整齐、美观,不得相互混杂、挤压,。

库存的物资材料要定期进行盘点检查,对盘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领导处理。

仓库通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仓库内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仓库产生的废
弃物注意分类收集,防止产生环境污染。

仓库内要做好防火防盗防窃工作。

仓库电线严禁乱拉乱接,严防因漏电产生火灾;在仓库内进行风、电焊作业时,须按规程做好防范措施;离开仓库应随时关门, 钥匙随身携带;仓库内应配备足够灭火器材,并每月检查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3)出库施工班组领用物资材料前要填写《物资申领表》报批,然后凭单到仓库领用,仓管员填写一式三联的《物资出库单》,经领料员、物资主管签字确认后,一联留底,一联领料员存档,一联交财务作为记账、结算凭证;仓管员要同时将发料情况记录入
《物资明细账》,确保账、物相符。

仓管员应加强物料消耗的监督,严格控制计划外非生产用料;应严格执行物资出库审查,如手续不完备的应拒绝发料;物资出仓应遵循先入先出、易变先出的发放原则。

3.5.2 分包工程的管理验收合格的分包工程作为工程产品按《产品防护程序》的要
求进行防护管理。

3.6 设备租赁
设备租赁包括租进外部设备和自有设备(包括公司采购和项目部自购设备)对外出租。

设备租赁分为临时租赁(v 10个工作日)、短期租赁(>10个工作日到 1 个月)和长期租赁(1 个月及以上)。

临时租赁设备须报告项目部经理批准,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设备须经项目部领导班子开会集体决定,并有会议纪要备查,长期租赁设备还须签订租赁合同并报局设备主管部门备案。

设备租赁合同应严密,明确租用时间、使用地点、租金及双方的责任等。

对外长期出租设备须经公司设备主管部门批准,要求承租方先交纳一个月租金和相应的设备保证金(原则上保证金不低于设备原值的5%)后方可出租。

项目部原则上不允许长期租赁小汽车,确有需要租用时,由项目部依照《小汽车长期租赁申请表》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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