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最新版)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

危(wei)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危(wei)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wei)险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危(wei)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合于危(wei)险化学品的生产、存储、使用、销售和运输等相关环节。
第三条危(wei)险化学品登记管理的目的是保障危(wei)险化学品的安全、健康和环境,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减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
第二章危(wei)险化学品登记制度第四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需按照像关规定登记其生产、存储、使用、销售和运输的危(wei)险化学品信息。
第五条危(wei)险化学品登记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企事业单位的名称、地址、连系方士;个体工商户的姓名、地址、连系方士;(二)登记单位危(wei)险化学品的品名、分类、用途、数量、存储位置等;(三)危(wei)险化学品的使用人员及其资质情况;(四)危(wei)险化学品的包装、贮存、运输等条件要求;(五)危(wei)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情况;(六)其他相关信息。
第三章危(wei)险化学品登记管理程序第六条危(wei)险化学品登记管理程序包括信息采集、审核、核实、登记和监督等环节。
(一)信息采集:登记单位应采集危(wei)险化学品的相关信息,包括品名、分类、用途、数量、包装、贮存、运输等条件要求。
(二)审核核实:登记单位应进行危(wei)险化学品信息的审核核实,确保信息的真实有效。
(三)登记监督:登记单位应定期对危(wei)险化学品的登记信息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
第四章危(wei)险化学品登记管理责任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指定专人负责危(wei)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确保其所负责范围内的危(wei)险化学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登记单位应加强对危(wei)险化学品的使用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篇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相关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管理。
第三条本单位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本单位应该严守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证生产运营安全。
第二篇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第五条本单位应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制度,对所有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管理。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所有进入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建立台账,包括名称、数量、用途、存放位置等信息。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库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和用途符合规定。
(三)对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位置进行标注,并确保存放位置与相关安全设施相匹配。
(四)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正确使用和处理危险化学品。
(五)对危险化学品的事故和紧急情况进行登记和报告。
第七条本单位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记录。
第三篇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的工作流程第八条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管理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危险化学品的进货登记:由仓库管理员进行登记,明确危险化学品的数量、规格、规格型号等信息,同时建立相应的台账。
(二)危险化学品的出库登记: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登记,核实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目的和用途,确保使用符合规定。
(三)危险化学品的存放管理:由仓库管理员进行存放位置标注,标明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并确保存放位置与相关安全设施相匹配。
(四)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处理:由使用人员进行操作,使用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保证正确使用和处理危险化学品。
(五)危险化学品事故和紧急情况的登记和报告:任何危险化学品事故和紧急情况发生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并报告相关部门,确保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及时处理和处置。
第四篇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的责任第九条本单位应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明确相关责任人和部门,做到责任到人。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监管,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管理。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登记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并按照规定的期限、方式报送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登记内容包括:(一)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单位名称、生产地址、联系电话、应急电话、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主要成分、危害后果、应急措施、储存条件、运输条件等;(二)危险化学品的流向、使用单位、使用地点、使用量、使用方式等;(三)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设施、储存数量、储存方式、储存区域、安全距离等;(四)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工具、运输路线、运输速度、运输人员等;(五)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处置单位、处置方式、处置设施等;(六)其他应当登记的内容。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信息进行定期审核、更新,并按照规定的期限、方式报送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登记档案,并长期保存。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第九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系统,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等服务。
第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设施;(二)有熟悉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概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燃烧性、爆炸性、腐蚀性、毒性等物理性质、化学性质、毒理作用的化学物质。
这些物质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处理等过程中,如果处置不当,可能会对人体、动物、植物、设施和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合理管理危险化学品对于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至关重要。
我国在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采用登记制度进行管理。
保安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都需要向当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危险化学品等相关信息,以便管理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实行追踪监管,提高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能力,确保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和运输安全。
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内容登记单位和登记要求根据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应由负责生产、使用、加工、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企业及其所在的园区或村庄(以下简称“登记单位”)进行。
登记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危险化学品的名称、规格、用途等基本信息•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容器、库房等储存条件•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卸载、装卸等注意事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保管、运输、处置等应急措施•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可能危害及预防措施、应急处理等方案登记流程危险化学品登记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登记单位填写危险化学品相关信息;2.登记单位向当地管理部门提交相关信息;3.管理部门对登记信息进行审核及备案;4.管理部门对登记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及考核;5.管理部门对登记信息进行管理,包括监管、审查、更新等。
在流程管理过程中,登记单位应仔细填写资料,真实准确记录危险化学品的基本情况,保证信息公开和对外公示。
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涉及多个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于2011年12月1日颁布实施,明确了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管理,并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识、包装、运输、存储、销售等有关事宜。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于2012年7月1日颁布实施,明确了登记单位的范围、登记流程、登记要求及管理等相关规定。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3篇)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范化学事故和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根据国家对危险化学品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登记备案及管理工作。
3 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规定》(浙安监管危化〔____〕____号)《危险化学品名录》(____版)《剧毒化学品目录》(____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____10.23-____)4 定义产品:是指生产单位生产且用于出售的危险化学品。
中间产品:是指生产单位为生产某种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具有一定储存量且不向外出售的危险化学品。
生产原料:是指生产单位外购的作为原料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5 职责5.1安环质监部职责5.1.1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普查、注册登记、建立档案;5.1.2如实填报危险化学品登记材料;5.1.3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的的编制、修订工作。
5.1.4负责委托国家认定的资质单位对本单位生产的危险性不明的化学品或新化学品进行危险性鉴定、分类和评估。
5.2其他部门职责5.2.1生产部配合安环质监部做好本单位险化学品的普查、注册登记、建立档案的工作。
5.2.2销售部按照规定向用户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在产品包装上拴挂或粘贴化学品安全标签。
5.2.3供应部购危险化学品时应及时向供方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向安环质监部备案。
6 内容和要求6.1危险化学品的普查____公司应对所有危险化学品,包括产品、原料和中间产品进行普查,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⑴名称,包括别名,英文名等。
⑵存放、生产、使用地点。
⑶数量。
⑷危险性分类、危规号、包装类别、登记号。
⑸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安全标签。
____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产品、所有中间产品进行分类,并将分类结果汇入危险化学品档案。
6.2危险化学品的登记6.2.1登记程序6.2.1.1安环质监部通过“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网站的“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简称“登记系统”)提出登记申请。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登记与跟踪管理制度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登记与跟踪管理制度引言实验室中使用化学品是常见的工作场景,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可能带来一定的风险和安全隐患。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化学品登记与跟踪管理制度对于实验室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登记与跟踪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具体实施步骤。
重要性危险化学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不加以科学管理和控制,可能对人员和实验室设施造成严重的伤害和损失。
建立危险化学品登记与跟踪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人员安全化学品登记制度可以帮助实验室管理人员掌握实验室内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以及储存位置等信息,有助于减少人员接触化学品的机会,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从而保障实验室人员的安全。
2. 防止化学品混用或错用通过登记和跟踪管理,可以控制实验室内的化学品使用情况,避免化学品的混用或错用,确保实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优化化学品库存管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和跟踪管理制度可以帮助实验室对化学品库存进行有效管理,及时了解化学品的库存情况,避免库存过多或过少的情况出现。
这有助于减少库存积压和过期化学品的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实施步骤下面是建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登记与跟踪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步骤:1. 制定管理制度文件制定一份详细的管理制度文件,规定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和跟踪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步骤。
包括化学品的登记流程、使用流程、储存要求、安全操作规范等内容。
这份文件应该经过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审查和批准,并向全体实验室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2. 登记化学品信息建立一个统一的危险化学品登记系统,对实验室内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和管理。
登记内容包括化学品的名称、CAS号、型号规格、储存位置、剩余量等信息。
每个化学品都应该有一个唯一的标识码,方便进行跟踪管理和溯源。
3. 管理化学品库存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对化学品库存进行定期盘点,并及时更新登记系统中的库存信息。
库存信息的准确性对于实验室的化学品管理至关重要,可以避免出现过多或过少的情况。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

不安全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随着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的不断增长,不安全化学品的登记管理成为一个越来越严重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建立一个完善的不安全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将探讨不安全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的设立,包括什么是不安全化学品,不安全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的必要性,不安全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的内容,以及对于不安全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强化。
一、什么是不安全化学品不安全化学品是指可以直接或间接造成爆炸、燃烧、爆燃、毒害、放射性污染、腐蚀等危害的化学物质。
不安全化学品具有肯定的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和放射性等特性。
这些特性使得不安全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其后果不堪设想。
二、不安全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的必要性订立不安全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是为了掌控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对于政府来说,订立不安全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管理和监督不安全化学品的流动和使用,削减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
对于企业来说,订立不安全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能够帮忙企业精准了解和管控本身所使用的不安全化学品,充分意识到其存在的风险和危害,提高安全意识,降低生产事故的发生概率。
对于广阔民众来说,订立不安全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能够保障他们的个人安全,削减事故的发生,提高生活质量。
三、不安全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的内容(一)登记申报对于由生产企业引进使用的不安全化学品,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提交登记申报,环保部门对登记申报的不安全化学品进行审核,并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不安全化学品登记证的批复。
(二)不安全化学品登记证不安全化学品登记证是环保部门核发的凭证,是企业合法使用不安全化学品的必要身份证明。
不安全化学品登记证信息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不安全化学品品名、数量、规格、存储地点等信息。
企业使用不安全化学品时应当严格依照不安全化学品登记证上的信息使用。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最新版】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以下统称登记企业)生产或者进口《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危险化学品登记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审核、统一发证、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登记机构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承办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立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或者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办公室),承办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第六条登记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二)负责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内容审核、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三)负责管理与维护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以及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的动态统计分析工作;(四)负责管理与维护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并提供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五)组织化学品危险性评估,对未分类的化学品统一进行危险性分类;(六)对登记办公室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全国登记办公室危险化学品登记人员的培训工作;(七)定期将危险化学品的登记情况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告。
第七条登记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二)对登记企业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内容一致性进行审查;(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四)提供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信息支持;(五)协助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登记培训,指导登记企业实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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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最新版)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范化学事故和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根据国家对危险化学品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登记备案及管理工作。
3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规定》(浙安监管危化〔2009〕60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
《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10.23-2010)4定义
产品:是指生产单位生产且用于出售的危险化学品。
中间产品:是指生产单位为生产某种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具有一定储存量且不向外出售的危险化学品。
生产原料:是指生产单位外购的作为原料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5职责
5.1安环质监部职责
5.1.1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普查、注册登记、建立档案;
5.1.2如实填报危险化学品登记材料;
5.1.3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的的编制、修订工作。
5.1.4负责委托国家认定的资质单位对本单位生产的危险性不明的化学品或新化学品进行危险性鉴定、分类和评估。
5.2其他部门职责
5.2.1生产部配合安环质监部做好本单位险化学品的普查、注册登记、建立档案的工作。
5.2.2销售部按照规定向用户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在产
品包装上拴挂或粘贴化学品安全标签。
5.2.3供应部购危险化学品时应及时向供方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向安环质监部备案。
6内容和要求
6.1危险化学品的普查
6.1.1公司应对所有危险化学品,包括产品、原料和中间产品进行普查,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⑴名称,包括别名,英文名等。
⑵存放、生产、使用地点。
⑶数量。
⑷危险性分类、危规号、包装类别、登记号。
⑸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安全标签。
6.1.2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产品、所有中间产品进行分类,并将分类结果汇入危险化学品档案。
6.2危险化学品的登记
6.2.1登记程序
6.2.1.1安环质监部通过“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网站的“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简称“登记系统”)提出登记申请。
6.2.1.2省登记办公室对公司的登记申请开通后,继续使用“登记系统”进行内容登记。
登记完毕后保存和打印登记信息(先不提交),打印的纸质登记材料报区安全监管局。
纸质材料的应符合如下内容:
⑴《危险化学品登记表》一式3份;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⑶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各2份;
⑷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号码。
委托应急服务机构代理应急咨询服务的,需提供应急服务委托协议书1份;
⑸办理登记的危险化学品产品标准(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提供所采用的标准编号;采用企业标准或国际标准、国外其他标准的生产单位,应当提供标准全文)。
6.2.1.3等区安全监管局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符合性及登
记信息完整性审查合格后,再向省登记办公室提交电子登记材料。
6.2.1.4省登记办公室对公司提交的电子登记材料审核合格后,公司应按照要求向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寄送纸质登记材料。
报送的纸质登记材料必须与网络申报材料的保持一致。
6.2.2登记证书的领取、归档
公司安环质监部应及时登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关注相关公告,及时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台账》,并向总经办归档。
6.3其他事项
6.3.1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为3年。
公司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到省登记办公室进行复核。
复核的主要内容为: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基本情况的变更情况,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更新情况。
6.3.2公司在生产规模或产品品种及其理化特性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在3个月内对发生重大变化的内容办理重新登记手续。
6.3.3在新化学品投产前1年内,应委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认可的专业技术机构对其危险性进行鉴别和评估,持鉴别和评估报告办理登记手续。
6.3.4终止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在终止后的3个月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7记录
7.1产品登记表
7.2生产原料登记表
7.3中间产品登记表
7.4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表
7.5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7.6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7.7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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