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违章处罚通知书
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模版

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模版一、引言施工及安全管理是保障工程安全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施工及安全管理,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制定本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模版。
本规定旨在保障工程施工安全,促进施工单位依法合规经营。
二、违法行为及相应处罚1. 未按规定进行工程施工许可审批违法行为描述:施工单位未事先获得相关部门的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擅自进行施工活动。
处罚措施:(1) 第一次违法: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2) 第二次违法:处以罚款,金额为违法行为所涉工程投资的2%;(3) 第三次违法:责令停工整顿,并处以罚款,金额为违法行为所涉工程投资的5%。
2. 未制定施工组织设计违法行为描述: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导致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
处罚措施:(1) 第一次违法: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2) 第二次违法:处以罚款,金额为违法行为所涉工程投资的1%;(3) 第三次违法:责令停工整顿,并处以罚款,金额为违法行为所涉工程投资的3%。
3. 违反施工管理规定导致施工事故违法行为描述: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导致施工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处罚措施:(1) 第一次违法:罚款,金额为违法行为所涉工程投资的3%;(2) 第二次违法:责令停工整顿,并处以罚款,金额为违法行为所涉工程投资的5%;(3) 第三次违法:吊销施工许可证,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法律责任。
4.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违法行为描述:施工单位未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存在安全隐患。
处罚措施:(1) 第一次违法: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2) 第二次违法:处以罚款,金额为违法行为所涉工程投资的1%;(3) 第三次违法:责令停工整顿,并处以罚款,金额为违法行为所涉工程投资的3%。
5. 施工单位隐瞒事故信息违法行为描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后,故意隐瞒事故信息,不及时上报。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3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施工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建筑施工项目的所有参与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开展工作;2.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和岗前培训;3. 未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规程执行;4. 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个人防护装备;5. 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6. 未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或未按照责任制度履行职责;7. 未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和预控机制;8. 未按照施工项目的特点合理划分安全防护区域;9. 未按照规定设置各类安全标志、标牌;10. 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11. 未按照规定配备和培训安全管理人员;12. 未及时报告、上报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或未对事故进行处置;13.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的违章违规行为包括主观违章和客观违章,主观违章是指主体故意或过失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客观违章是指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或未达到安全要求。
第五条根据违章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可以作出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2. 罚款;3. 暂停施工;4. 查封施工地点;5. 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6. 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违章违规行为及处罚细则第六条主观违章分为轻微违章、一般违章、严重违章三个等级。
轻微违章的处理方式包括: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可以给予口头警告;2. 未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的,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3.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的,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4. 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文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文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筑工地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工地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处罚实施细则。
二、违规行为及相应处罚1. 违规搭设脚手架,造成人员伤亡的,责令拆除,并处罚款50000元以上。
2. 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要求进行施工记录、报验等手续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20000元以上。
3.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罚款10000元以上。
4. 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必要的施工技术交底的,责令限期补齐,并处罚款10000元以上。
5. 工地安全通道被堵塞、道路被占用,妨碍公共通行的,责令清理,并处罚款5000元以上。
6. 未履行建筑垃圾管理义务,乱倒乱堆建筑垃圾的,责令清理,并处罚款5000元以上。
7. 工地噪音扰民,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5000元以上。
8. 施工单位违规挪用施工资金,不按照规定支付工程款项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50000元以上。
9. 未按照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令补齐,并处罚款10000元以上。
10. 违规使用农民工,不按照规定支付工资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20000元以上。
三、处罚程序1. 工地负责人或监理单位发现违规行为后,应及时记录相关情况,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 上级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核实违规情况,并依据相关证据作出处罚决定。
3. 处罚决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处罚单位,并注明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方式以及应缴纳的罚款金额。
4. 被处罚单位收到处罚决定后,如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5. 复议期间,被处罚单位不得停止履行处罚决定。
四、处罚执行1. 被处罚单位应按照处罚决定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2. 被处罚单位应及时缴纳罚款,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缴纳证明。
建筑工地安全罚款通知单

建筑工地安全奖罚制度安全管理违规罚款条例序号条款处罚金额1 施工现场未按要求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或或没有佩戴工地出入证100元人民币2 高空或临边作业未戴安全带或非特种人员私自进行特种作业 100元人民币3 电焊作业未戴防护手套或面罩100元人民币4 操作切割机未戴防护眼罩100元人民币5 未按相应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100元人民币6 未按“三相五线”制规定配电200元人民币7 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规定200元人民币8 电气设备不符规定200元人民币9 电线未按规定作架空或埋地处理100元人民币10 使用不合格的电缆,电缆破损未维护100元人民币11 电箱中保护系统配置不全或没有进行接地保护或电线接头老化等200元人民币12 机械、设备保护系统不全或已损坏200元人民币13 专用电机未配专用开关箱或进行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作业200元人民币14 使用未通过安装验收的电机设备200元人民币15 电工对临电系统未及时进行维护工作200元人民币16 特种作业未持劳动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100元人民币17 “四口”“五临边”未按规定保护200元人民币18 安全防护设施未按要求设置,或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200元人民币19 脚手架等设施构造不符合要求200元人民币20 私自移动工作平台或使用不符要求的工作平台等保护措施100元人民币21 未经批准私自拆除安全防护 400元人民币22 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有毒物品未隔离存放 200元人民币23 危险物品存放区无安全警戒标志200元人民币24 危险作业未作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 200元人民币25 危险作业区域未有效防护200元人民币26 仓库、生活区及施工区未配灭火器材或配备数量不足200元人民币27 失效的灭火器材未及时更新 200元人民币28 动火作业防火措施未跟上、无人监控或未经审批私自进行明火施工400元人民币序号条款处罚金额处罚金额29 人员在禁烟区吸烟100元人民币30 吊装作业违反安全规定或指挥人员配备不足 200元人民币30 主要通道及施工区照明不足 100元人民币31 在易燃物品区用强热灯照明(如碘钨灯) 100元人民币33 重大安全、文明活动配合不力200元人民币34 未按规定要求和指定时限整改安全隐患200元人民币35 不服从指挥、态度粗鲁、缺乏礼貌500元人民币36 打架、斗殴 1000元人民币39 酒后上工地 200元人民币40 在工地现场随地大小便200元人民币41 施工现场高空抛掷物料等200元人民币42 堵塞安全通道200元人民币43 当日施工垃圾未清除的200元人民币44 施工区住人(未经业主方或管理公司批准) 200元人民币45 宿舍区卫生、防火不符合要求200元人民币46 在宿舍区从事赌钱等不健康活动200元人民币47 在宿舍内男女混居200元人民币48 其它安全违章及不文明行为 200元人民币以上49 总包方未要求每日组织召开Toolbox会议,并无书面会议记录100元人民币以上50 生活区垃圾没有及时清理或没有及时外运100~400元人民币53 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200元人民币57 未按要求进行扬尘管理工作 200元人民币59 由于分包原因造成的劳资纠纷、打架斗殴等事件未及时解决给业主及管理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每次5000元人民币60 机械设备未按时进场,进、退场未及时报审 500元人民币*施工人员只能够最多犯两次错,如犯两次错后,第三次将不再允许在该项目工作。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范本(2篇)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范本第一章总则本条范适用于施工现场的安全违章行为处罚,以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保障工人和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二章处罚原则一、安全第一原则。
在施工现场,安全应置于首位,任何影响安全的违章行为都将受到处罚。
二、公正公平原则。
依法对安全违章行为进行处罚,确保处罚过程公正、公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违章行为及处罚一、违章行为分类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将违章行为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两类。
1.严重违章(一)严重冒险行为。
在施工现场进行高空作业、电焊、火工作业等操作时,未按相关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情节严重者。
其他具体违规行为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确认。
2.一般违章(一)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未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进行专业的安全培训,未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等。
(二)工人违规操作。
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施工,不按操作程序进行,影响工地安全和人员安全。
(三)安全设施设备未通过检验。
存在未进行定期检验、维护的安全设施设备。
(四)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整改的。
根据施工现场情况,还可对其他一般违章行为进行追加。
二、对严重违章行为的处罚(一)口头警告。
对于初犯或违章不严重者,首先可进行口头警告。
(二)罚款。
对于严重违章行为,可根据违章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对当事人处以罚款。
罚款额度由当地工程主管部门制定,并根据当事人的经济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三)责令停工整改。
对于严重违章行为,如存在安全隐患或影响工程质量的,可责令停工整改,并限定整改期限。
(四)吊销施工许可证。
对于情节严重、后果严重的违章行为,可吊销当事人的施工许可证,并在一定期限内不予受理其新的施工许可申请。
三、对一般违章行为的处罚(一)口头警告。
对于初犯或违章不严重者,首先可进行口头警告。
(二)罚款。
对于一般违章行为,根据违章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处以罚款。
罚款额度由当地工程主管部门制定。
(三)责令整改。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文(4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处罚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罚。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应坚持依法治理和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注重预防和惩治相结合,坚决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
第四条责任单位包括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责任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第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罚依据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职业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第六条处罚适用情形根据实际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进行审查和判断。
第七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违章违规行为发生的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对严重事故中的失职行为涉嫌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并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加强业主设计单位选拔,要求设计单位制定合理可行的施工方案,并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
第十条总承包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分包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明确各项工作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制。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严格监督施工过程和质量安全,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违规行为。
第二章处罚依据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罚原则是罚则高,执法严。
第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针对不同的违章违规行为,有不同的处罚依据:(一)对于未经审批或未按照审批手续施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进行处罚。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模版(3篇)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模版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____元,工班长每次____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____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____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____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____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____元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____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____元,搭乘人员____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____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____元。
11、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____元,罚施工单位____元。
12、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____元,罚施工单位____元。
二、施工机械13、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罚款____元,违章指挥者,罚款____元。
14、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____元,罚主管领导____元。
15、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____元,罚施工单位____元。
16、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____元。
17、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____元。
18、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____元,罚搭乘人员____元。
19、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____元。
如不接受处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三、施工用电20、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保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责任电工____元,非电工操作罚款____元。
(完整版)安全违章、整改通知单

一工区:2012年 11 月 8 日检查你队有下列安全问题,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于11月 10 日前处理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安监部消项。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沪嘉高速公路大修工程(二期)一标项目部一工区:2012年 11 月 16 日检查你队有下列安全问题,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于11月 18 日前处理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安监部消项。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沪嘉高速公路大修工程(二期)一标项目部一工区:2012年 11 月 25 日检查你队有下列安全问题,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于11 月 27日前处理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安监部消项。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沪嘉高速公路大修工程(二期)一标项目部一工区:2012年 12 月 2 日检查你队有下列安全问题,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于 12 月 4 日前处理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安监部消项。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沪嘉高速公路大修工程(二期)一标项目部安监字(2012)7号一工区:2012年 12 月 11 日检查你队有下列安全问题,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于 12 月 13 日前处理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安监部消项。
安监字(2012)8号一工区:2012年 12 月15 日检查你队有下列安全问题,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于 12 月17 日前处理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安监部消项。
安监字(2012)9号一工区:2012年 12 月 23 日检查你队有下列安全问题,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于 12 月 25 日前处理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安监部消项。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沪嘉高速公路大修工程(二期)一标项目部二工区:2012年12月2日检查你队有下列安全问题,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于 12 月 4 日前处理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安监部消项。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沪嘉高速公路大修工程(二期)一标项目部二工区:2012年12月11日检查你队有下列安全问题,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于 12 月 13日前处理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安监部消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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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违章处
罚通知书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JIEK MA on December 15th, 2012.
处(罚)通知书
重庆创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处(罚)字(2015)第 1---01号
工程名称重庆潘龙电站道路项目(下库)违章地点: 1#隧道
安环负责人:处罚时间 2016/10/6 处罚单位:重庆创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重庆潘龙电站道路工程劳务项目
被处罚单位:爆破班
处罚金额¥元,大写壹佰元整
处罚原因于2016年10月6日凌晨02:30,在隧道补充爆破施工过程中
你班组施工人员不按安全要求规范,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穿拖鞋)一人;
依据项目部安全违章处罚规定,决定对你班组本次从轻处罚元;如在再次
巡查过程中仍发现你班组施工人员重复违章处罚将重处元。
违章惩罚支撑证据
说明:
1、对本次处罚如有异议,接到本处罚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可向重庆创冠建设劳务有限公司提出复议,到期不
复议,本次处罚直接由财务部扣除。
2、如本次处罚认为有违背相关管理规定也可拨打监督电话:予以投诉。
陕西汇枫建设
有限公司
第八项目
部
2014年 03月22 日
处(罚)通知书
陕西汇枫建设有限公司第八项目部(安全)处(罚)字(2015)第 1---01号
工程名称柞水县营盘多层电梯养生公寓工程地点:柞水县营盘镇街道中段
安全主管签名:处罚时间
被处罚单位:陕西森炎水电安装公司
处罚金额¥元违规拆除大写伍拾元整
处罚原因经检查发现:在2015年03月22日上午08:30,二楼施工过程中你单位施工人员不按安全要求规范,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不系帽扣):安装工一人根据项目部安全违章处罚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单次处罚元;如在再次巡查过程中仍发现你单位施工人员继续违章作业将加倍处罚。
接受处罚单位:陕西森炎水电安装公司接受处罚人:说明:
1、对本次处罚如有异议,接到本处罚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可向
陕西汇枫建设有限公司质安科提出复议,到期不复议也不签
认,项目可直接报公司财务部门报备。
陕西汇枫建设
有限公司
第八项目
部
2014年 03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