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借款制度管理制度

公司借款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借款行为,明确借款管理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借款包括银行贷款、公司债券、商业票据等形式。
第三条公司借款应当坚持谨慎原则,适度借款,合理运用资金,确保借款用途合法合规。
第四条公司借款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审批程序,由专门指定的部门负责借款管理。
第五条公司借款应当遵循尽可能降低财务风险的原则,确保还款能力和资金流动性。
第六条公司借款应当公示借款用途、金额、期限等相关信息,接受监督。
第七条公司借款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包括借款审批、借款使用、借款还款等程序。
第二章借款审批第八条公司借款审批应当由财务部门负责,经董事会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公司借款审批前,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借款申请材料,包括借款用途、金额、期限、担保措施等。
第十条公司借款审批应当根据借款金额、用途、期限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借款合理、可行。
第十一条公司借款审批应当遵循审批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层级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公司借款审批应当及时作出决定,不得拖延。
第十三条公司借款审批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借款方,明确借款条件、期限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借款使用第十四条公司借款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公司借款使用应当由专门负责的部门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借款使用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方式进行,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七条公司借款使用过程中应当及时报告借款情况,真实准确。
第四章借款还款第十八条公司借款还款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时间、金额进行,确保及时还款。
第十九条公司借款还款应当由专门负责的部门管理,建立健全还款计划,控制还款风险。
第二十条公司借款还款应当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进行调整,确保还款能力。
第二十一条公司借款还款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不得擅自变更。
第五章责任制度第二十二条公司借款管理责任由公司董事会统一负责,董事长具体负责。
公司提供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提供借款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内部及对外借款的管理原则、程序和责任,以防范财务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在涉及公司内部借款或对外提供借款时,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三、管理原则1. 合法性原则:所有借款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审慎性原则:借款前需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确保借款的安全性和必要性。
3. 公平性原则:借款条件应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4. 透明性原则:借款信息应对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公开,接受监督。
四、借款程序1. 申请:借款人需填写借款申请表,详细说明借款原因、金额、期限等信息。
2. 审核:财务部门负责对借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评估借款的必要性和还款能力。
3. 批准:根据借款金额的大小,由相应的管理层进行审批。
大额借款需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4. 签订合同:借款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条款、利息、还款方式等。
5. 放款:财务部门在合同签订后,按照约定放款给借款人。
6. 监督: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借款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用途符合申请时的目的。
7. 还款:借款人应按时还款,逾期未还的,按合同约定收取罚息。
五、责任与处罚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借款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财务部门如未能履行监督职责,导致公司损失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银行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银行借款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规范公司银行借款行为,确保借款活动合法、合规,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不得挪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二、借款条件和程序1. 借款条件:公司需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具备还款能力,并提供必要的担保或保证。
2. 借款申请:由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提出借款申请,并详细说明借款金额、用途、期限等信息。
3. 审批流程:借款申请需经过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然后提交至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
4. 合同签订:经审批同意后,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的具体条款。
三、借款使用和管理1. 专款专用:借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严禁挪用。
2. 资金监管:财务部门应定期检查借款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3. 利息支付: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利息,避免违约。
四、还款管理1. 还款计划: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确保按期还款。
2. 资金来源:确保还款资金的来源,不得因还款而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3. 提前还款:鼓励提前还款,减少财务费用。
五、风险控制1. 风险评估:在借款前,应对借款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
2. 风险预警: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导致违约的风险因素。
3.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的资金链断裂等紧急情况。
六、监督和考核1. 内部监督: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借款活动进行内部审计。
2. 外部监督:接受银行和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
3. 绩效考核:将借款管理和使用效果纳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绩效考核。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借款借物管理制度

公司借款借物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规范公司内部借款借物行为,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以公正客观为原则,旨在明确借款借物的程序、责任与监督机制,确保每一笔借款借物都有明确的用途、期限和还款计划。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临时员工以及管理层。
所有需要借用公司资金或其他物资的行为都必须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三、管理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维护借款借物管理制度,审核借款借物的申请,并负责记录和监督还款情况。
2. 各部门负责人需对本部门的借款借物行为进行初步审核,并负责督促借款人员按时归还款项或物品。
3. 总经理或授权管理人员负责对大额借款借物申请进行最终审批。
四、借款借物程序1. 提交申请:需要借款借物的员工应填写《借款借物申请表》,详细说明借款借物的原因、金额、期限等信息,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后提交至财务部门。
2. 审批流程:财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对于超出一定金额的借款借物申请,需上报至总经理或授权管理人员审批。
3. 签订协议:审核通过后,借款人应与财务部门签订《借款借物协议》,明确借款借物的金额、用途、期限、还款方式等条款。
4. 发放与记录:财务部门根据协议发放借款或借出物品,并在财务系统中记录借款借物的具体信息,确保账目清晰。
五、还款与归还1. 借款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或物品。
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应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2. 财务部门应在借款到期前提醒借款人还款,并跟踪还款情况,确保及时收回借款或物品。
3. 逾期未还的借款,财务部门应根据协议约定采取相应措施,如扣除工资、采取法律手段等。
六、监督与考核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借款借物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管理层报告。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员工借款借物行为的管理,确保规范操作。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员工借款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员工借款应遵循诚实守信、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借款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借款,应向财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借款原因、用途、金额及还款期限。
第五条财务部门收到借款申请后,应进行以下审核:1. 借款原因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公司规定;2. 借款金额是否在规定范围内;3. 借款期限是否符合公司规定;4. 借款人信用记录。
第六条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将借款申请提交给相关负责人审批。
第七条相关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批借款申请,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予以驳回。
第八条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应及时办理借款手续。
第三章借款金额与期限第九条员工借款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50%,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十条借款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第四章借款发放与归还第十一条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将借款金额打入借款人银行账户。
第十二条借款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借款本息。
第十三条借款人应按照以下方式归还借款:1. 按月等额偿还本金,按月支付利息;2. 按月偿还本金,按月支付利息;3. 其他经财务部门认可的还款方式。
第五章借款管理与监督第十四条财务部门负责对借款进行管理,包括借款申请、审批、发放、归还等环节。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借款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第十六条公司审计部门对借款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借款行为的合规性。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财务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1. 向借款人发出催款通知;2. 在公司内部公告借款人姓名、借款金额、逾期时间等信息;3. 提交公司管理层,对逾期借款人进行追讨。
第十八条借款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归还借款的,应提前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延期还款。
公司之间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之间借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之间的借款事务管理,维护公司之间的财务稳定,促进公司之间的合作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之间发生借款行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相互信任的借贷关系。
第三条公司之间借款事务应当依法合规,杜绝利用借款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公司之间借款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之间发生借款行为的管理,是公司之间协作共赢的重要制度之一。
第二章借款的申请与批准第五条公司之间进行借款,申请方应提交书面借款申请,说明借款用途、金额、期限、担保措施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借款方经审核确定借款申请符合公司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后,应当报公司领导进行批准。
第七条公司之间借款需经双方公司签署借款合同并按照约定的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借款的管理和监督第八条公司之间的借款应建立借款台账,详细记录借款方、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及时间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借款方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款项,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条借款方应加强借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借款资金的安全和高效利用。
第十一条借款方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按时足额还款,未经借款方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还款计划。
第十二条借款方应当按要求提供还款保障措施,确保借款的安全和正常回收。
第四章借款的监督与风险控制第十三条公司之间的借款风险管理应当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定期对借款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
第十四条在发生不良借款的情况下,借款方应及时进行风险应对和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公司之间借款出现纠纷的,应当及时协商解决,或者依法向有关机构申请仲裁或诉讼。
第五章借款的结清与归档第十六条借款期满后,借款方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及时足额将借款本金和利息归还给借款方。
第十七条借款方应当做好还款的相关凭证和记录,归档保存至公司档案,做到收支有据,明细清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公司之间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适应性更强、更加详细的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公司领导审议通过后执行。
公司借款流程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借款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公司各部门。
三、借款类型1. 因私借款: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借款,如生活困难、医疗费用等。
2. 因公借款:员工因工作需要,如出差、采购等。
3. 备用金借款:公司为应对突发事件,预先准备的应急资金。
四、借款流程1. 借款申请(1)员工因私借款:员工填写《借款申请单》,详细说明借款原因、金额、还款期限等,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员工因公借款:员工填写《借款申请单》,详细说明借款原因、金额、还款期限、用途等,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备用金借款: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需求填写《借款申请单》,详细说明借款原因、金额、还款期限等。
2. 借款审批(1)员工因私借款: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人事行政部确认,经财务负责人核准后,借款人可办理借款业务。
(2)员工因公借款: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财务部核准,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借款人可办理借款业务。
(3)备用金借款: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财务部核准,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借款人可办理借款业务。
3. 借款发放借款人持批准后的《借款申请单》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财务部根据批准的金额发放借款。
4. 借款归还(1)员工因私借款:原则上在工资发放时予以扣除,对于无法一次扣除的,应按借款时约定的还款规定分批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2)员工因公借款:借款人应在借款期限到期后,携带相关支付凭证到财务部归还借款。
(3)备用金借款:借款人应在借款期限到期后,携带相关支付凭证到财务部归还借款。
五、职责与权限1.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借款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 财务部负责借款申请的审批、发放和回收工作,并对借款进行核算和监督。
3. 总经理负责对重大借款申请进行审批。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借款规章制度模板全套

公司借款规章制度模板全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借款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公司财务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的借款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借款、员工借款等。
第三条员工借款应当符合公司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制度规定的要求,确保资金合理利用。
第四条公司借款应当根据资金需求和用途合理确定借款额度和期限。
第五条公司借款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保证借款资金来源合法。
第六条公司借款应当定期还款,不得擅自拖欠。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借款管理制度,规范借款行为。
第八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借款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第二章借款资格第九条公司员工应当为在职员工,具有借款资格。
第十条公司员工应当在规定的借款条件下,提供真实的借款用途和资金需求。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应当根据公司规定的借款流程,提交借款申请并通过审批。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因私借公、挪用借款资金、蓄意逃避还款等违反规定行为的,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第三章借款流程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借款应当遵循以下流程:(一)员工向公司提出借款申请,并说明借款用途和资金需求;(二)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借款申请,并出具借款审批意见;(三)公司领导审核通过后,签署借款合同,并确定借款额度和期限;(四)员工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方式和期限,领取借款资金;(五)员工应当按时还款,如有逾期情况应当及时与公司财务部门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借款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员工的借款申请、审批、发放、还款等流程。
第十六条公司还款方式可以采取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详细规定在合同中。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员工的借款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因违反借款规定,擅自挪用借款资金、私借公款等行为的,公司有权采取以下纠正措施:(一)书面警告;(二)暂停借款权限;(三)扣除违规所得;(四)其他合法纠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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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减少不合理的资金占用,规范借款及报销程序,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借款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借款是指因工作业务需要及其他特殊原因需暂借的各种临时性款项,包括:
1、员工个人因公借款:
(1)出差借款
(2)备用金借款
(3)零星采购借款
(4)工程款垫付借款
(5)其他零星借款
2、分、子公司往来借款
第三章借款规定
第五条因公出差借款
1、应填写《借款单》,注明部门、出差事由、出差人数、出差地点、出差天数、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预借金额等。
2、按照公司财务审批借款程序办理。
3、报销差旅费时,出差人应持《借款单》第一联留底联与财务计划部门核对销账。
第六条青工食堂备用金借款
1、青工食堂备用金借款按照公司审批借款程序办理。
2、应填写《借款清算回单》。
第七条零星采购借款
1、采购部门自行采购的需要上报财务计划部资金平衡主管进行审核;通过
物资管理部进行采购的,则需先上报物资管理部,再由物资管理部汇总采购计划。
2、应填写《借款单》注明采购事项,费用构成、工程编号等。
3、按照公司财务审批借款程序办理。
4、报销费用时,借款人应持《借款单》第一联留底联与财务计划部门核对销账。
第八条分、子公司往来借款
1、分、子公司往来借款是指公司与子公司、分公司间因流动资金不足,而发生的临时往来借款。
由用款单位财务人员以书面形式(含传真件)通知对方单位财务计划部,经财务负责人和公司领导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
2、用款单位接受资金时必须开具收款收据,并及时返给对方单位,作为记账凭证。
第四章借款程序
第九条借款单据管理
一般性借款为尚未收到发票的借款,应填写《借款单》办理;已经收到发票的现金借款应填写《经费报销单》等办理,详情参见《公司现金出纳管理制度》;已经收到发票的非现金借款应填写《空白支票借用单》办理,青工食堂借款应填写《借款清算回单》办理。
第十条借款程序管理
1、借款人按借款限额填写《借款单》或《空白支票借用单》并签名、盖章→借款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专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签字→公司分管经理及公司领导批示并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批并签字。
2、职工借款必须按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并严格按限额借款,否则,财务计划部门不得付款。
第五章借款管理
第十一条借款管理
1、公司借款单一律使用三联式借款单,一联为留底联,由借款人留底;二联为财务联,作为财务挂账依据;三联为卡片联,作为财务计划部门确认催款依据及报销还款附件。
2、借款实行“前账不清、后款不借”原则,原借款未办理销账手续的,原则
上不得再向财务计划部门办理新的借款事项。
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业务不得超过5笔,否则财务不予支付。
3、为了减少现金的零星支付,现金借款最低限额为500元,低于500元的由个人垫付。
能用支票结算的,应尽量使用支票。
借用支票应取得收款单位全称及精确金额,以免丢失支票时造成损失;电汇支付的需提供收款人名称、银行账号与开户行信息。
4、按照谁借款,谁使用,谁归还的原则,不允许代替他人借款,或以他人名义借款。
各部门如有借款人员变动,应出具相关说明到财务办理相关转账手续。
5、借款应在已上报获批的资金平衡计划内,并且应专款专用,严禁公款私用。
第六章还款规定及管理
第十二条还款期限规定
1、凡借款用于出差备用的,应于出差归来十五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2、凡借款用于业务或采购的,应于相关业务完成时起10 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购买材料物资的,需提供有关部门的材料入库单及采购发票,办理报销手续。
3、凡借款用于分、子公司经费的,在月末报销分、子公司经费时予以还款。
4、部门(单位)负责人负责督促本部门(单位)借款人员及时还款,对有前款不清者不得批准再次借款。
第十三条还款管理
1、员工借款的报销应取得真实合法的报销票据,部门负责人审核其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财务计划部审核票据的合法性并复核业务的合理性,经公司领导核准后,方可进行报销处理,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票据不予报销。
2、对于因相关责任人工作疏忽,造成借款人的借款无法收回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该损失。
3、针对月末超期未报的个人借款,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借款单》转应收个人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扣发以后的工资,待领用人报账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4、员工报销款项应首先用于偿还借款。
如报销同时遇有新工作任务需借支
现金时,需再次履行借款审批手续,财务计划部出纳人员不得保留借款人原借条,应以报销单直接支付现金。
5、如果公司领导出差,报销单据不能签字的情况下,由报销人所在部门领导及分管副总审核签字,电话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后,由财务负责人审签后核报。
6、费用报销的其他注意事项,参考《公司现金出纳管理制度》与《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七章对账管理
第十四条对账形式
财务计划部每季度初根据个人欠款余额明细下达《个人借款清理通知单》给当事人,各借款人必须亲至财务计划部对账,否则视为默认财务账面余额。
第十五条对账管理
1、借款应及时报账,无故逾期或不报销者,对借款人所在部门按每日所借金额的千分之一处以罚款。
部门对借款人有二次处罚权。
对于丢失支票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处以必要的经济处罚,造成损失者,由持票人负责赔偿。
2、凡异地施工借款业务,未成立法律实体的,除每季度指定专人与财务对账外,应及时提供相关票据办理销账,原则上每季度一次。
第十六条职工出差回本地后超过一个月未到财务计划部门办理结算手续的,除执行罚款外,取消其享受出差补助费的资格。
第十七条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权归财务计划部所有。
第十九条本制度经公司领导批准发文之日起实施,公司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