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分类目录分类收集方法及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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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引言医疗废物产生量逐年增加,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了威胁。

为了有效管理和处置医疗废物,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的意义、目标、分类方式和处理方法,以及实施该制度的一些建议。

1.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的意义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化学性、毒性或其他危害特性的废弃物。

如果医疗废物没有得到适当的分类、收集和处理,可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严重影响。

建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的意义在于:•有效防控传染病传播:通过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能够将具有传染性的废物与其他废物分开处理,有效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最大限度地减少废物对环境的污染:通过合理分类和收集,可以将医疗废物中的有害物质进行有效隔离,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降低废物处理成本: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可以提高废物处理的效率和降低处理的成本。

2.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的目标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的目标是将不同类型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隔离,确保其得到专门的处理,以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2.1 保护环境医疗废物中可能含有各种有害物质,如化学药品残余、放射性废物等。

通过科学的分类和收集,可以将这些有害物质进行有效隔离,防止其对自然环境造成进一步污染。

2.2 防止传染病传播医疗废物中可能携带各种病原体,如细菌、病毒、真菌等。

通过将具有传染性的废物与其他废物分开收集和处理,可以有效减少传染病的传播风险。

2.3 降低处理成本医疗废物的处理需要专门的设备和技术支持,而不同类型的医疗废物对于处理的要求也不同。

通过分类和隔离,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废物处理的成本和资源的浪费。

3. 医疗废物分类方式医疗废物可以根据其特性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主要分为以下几类:3.1 传染性废物传染性废物是指可能携带病原体的废物,包括医疗用具、实验室动物及其排泄物、血液和体液等。

传染性废物需要进行特殊的收集和处理,以防止病原体传播。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1、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分置于黄色塑料容器内,并认真检查有无破损。

2、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进行收集不能混装。

3、隔离传染病人生活垃圾归在感染性废物中,并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密封。

4、在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外表贴有警示标识和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备注〕。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及时消毒后运送。

二、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1、运送人员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虽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

2、运送人员每天在上午:8:30-9:00,下午4:30-5:00用专用工具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暂存地点。

3、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4、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转移联单工作制度1、护理部〔组〕保存与市环保局签定的处理医疗废物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2、责任人保存与签定的处理用后一次性医疗用品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3、各科室与责任人交接医疗废物时登记日期、种类、数量、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四、医疗废物职业平安防护工作制度1、教育职工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对从事收集、运送、处置等人员进行培训。

3、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4、掌握专业技术、平安防护、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紧急处理知识。

5、对从事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体检,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

6、工作中被锐器刺伤时,按锐器刺伤处置要求进行处理。

五、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工作制度1、医疗集中医疗废物暂存地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处。

2、医疗废物暂存处要有严密和封闭措施,防止渗漏,防止阳光直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由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完整版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完整版
3.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七、培训与宣传
(续)
3.培训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相关知识,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4.宣传工作应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包括电视、报纸、网络、社区宣传栏等,提高公众对医疗废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完整版
一、总则
1.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3.医疗废物管理应遵循分类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和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
2.医疗机构应按照分类标准,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禁止将医疗废物与其他废物混合收集。
3.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防渗漏、防破裂、易于清洁、消毒。
(2)有明显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废物种类、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等。
(3)定期更换,确保废物不外溢。
三、医疗废物的运输与贮存
1.医疗废物运输应采用专用车辆,确保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扩散。
3.市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五、医疗废物应急处置
(续)
4.应急处理结束后,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事件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5.市政府应定期组织医疗废物应急处理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理能力。
六、法律责任
(续)
(1)迅速控制现场,防止事件扩大。
(2)立即报告当地环保、卫生、城管等部门。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1.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生态环境部修订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的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2.感染性废物应当收集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的医疗废物包装袋中,隔离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医疗废物包装袋盛装。

3.损伤性废物应当收集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的利器盒中,利器盒达到3/4 满时,应当封闭严密,按流程运送、贮存。

4.病理性废物应当收集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的医疗废物包装袋中,可进行防腐或者低温保存。

5.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并入感染性废物中,但应当在标签中注明;批量废弃的药物性废物,收集后应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或者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等进行处置。

6.化学性废物收集于容器中,粘贴标签并注明主要成分;收集后应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或者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等进行处置。

7.以下废弃物不属于医疗废物:非传染病区使用或者未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盛装消毒剂的空容器,一次性医用外包装物,废弃的中草药与中草药煎制后的残渣,盛装药物的药杯,尿杯,纸巾、湿巾、尿不湿、卫生巾、护理垫等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用织物以及使用后的大、小便器、居民日常生活中废弃的一次性口罩等。

8.根据《目录》中医疗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对一些无风险或风险较低的医疗废物,在满足相应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密封药瓶或者安瓿瓶、导丝,盛装容器应满足防渗漏、防刺破要求,并有医疗废物标识或者外加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标签注明损伤性废物,可不使用利器盒收集;患者自行用于按压止血而未收集于医疗废物容器中的棉签、棉球、输液帖,全过程不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以及相关技术可处理的病理性废物,按照相关处理标准规范,采用高温蒸汽、微波、化学消毒、高温干热或者其他方式消毒处理后,在满足相关入厂(场)要求的前提下,运输至生活垃圾焚烧厂或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处置,在运输、贮存、处置过程不按照医疗废物管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分类目录分类收集方法及工作要求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分类目录分类收集方法及工作要求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分类目录分类收集方法及工作要求本合同或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署,即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和承办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制定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明确分类目录、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第一条协议目的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工作,提高废物处理效率,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甲方与乙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二条定义1.医疗废物:指医疗机构产生的废弃物,包括传染性废物、医疗器械、药品包装废物、化学药品废物等。

2.分类收集:指根据废物的属性和特性,将医疗废物分为不同类别进行收集、分类和存储的过程。

3.分类目录:指根据医疗废物的种类、性质和特点,制定的分类目录,用于指导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理。

第三条分类目录1.甲方将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制定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并及时通知乙方。

2.分类目录应包括各类医疗废物的名称、特性、处理方式等重要信息。

第四条分类收集方法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分类目录,制订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并报甲方审核。

2.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应包括收集容器的选择和标识、收集过程的操作要求等内容,确保废物分类工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工作要求1.乙方应配备专门的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理工作,并确保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2.乙方应定期培训相关人员,提高其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处理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清运、转运和处理医疗废物,确保废物的及时、安全处理。

第六条保密条款甲方和乙方在协议执行期间及协议终止后,均应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不得擅自泄露给第三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八条协议生效与终止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年。

2.如有需要,双方可以协商续签本协议。

3.一方提前向对方通知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医疗废物的分类和收集

医疗废物的分类和收集
特点
医疗废物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 潜伏性污染等特征,其所含有的微生 物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废物的几十、 几百甚至上千倍。
医疗废物产生源
医疗卫生机构
包括医院、诊所、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在诊疗 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预防保健机构
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等在预防保健活 动中产生的废物。
科研教学机构
医疗废物的分类和收集
演讲人: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期:
目录
• 医疗废物概述 • 医疗废物分类方法 • 医疗废物收集原则与要求 • 各类医疗废物收集方法介绍 • 医疗废物收集过程中安全防护措施 • 监管与法规政策解读
PART 01
医疗废物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 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 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 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PART 02
医疗废物分类方法
感染性废物
废弃的血液、血清。 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如棉球、纱布、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 等。
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 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 存液。
损伤性废物
医用针头、缝合针。
载玻片、玻璃试管、 玻璃安瓿等。
加强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 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及时响应和处理
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等突 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迅速响应并妥善处理,防止事态 扩大。
PART 06
监管与法规政策解读
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回顾
01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明确了医疗废物的定义、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及监管等方面的要求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制度1.医疗废物由产生科室负责分类收集,定点放置。

2.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开收集。

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内。

医疗废物的分类:根据卫计委、环保部《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将医疗废物分为 5 类:一类:感染性废物(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被、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棉质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二类:病理性废物(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三类:损伤性废物(1)医用针头(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

四类:药物性废物(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等。

可疑致癌药物;如:顺铂、阿霉素等。

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五类:化学性废物(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3.医疗废物包装物统一使用印有“医疗废物”标志的黄色塑料袋或专用容器,黄色医疗废物袋专用于收集医疗垃圾,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利器用专用利器盒收集。

生活垃圾用黑色垃圾袋收集。

4.感染性疾病科所有垃圾及其他科室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多重耐药菌病人的生活垃圾均属于感染性废物,必须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收集。

5.病理性废物应先以甲醛浸泡或冷冻保存,然后装入黄色医疗废物袋。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与要求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与要求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与要求1、根据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分别设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由专人管理,以安全贮存和集中转运各类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

2、医疗废物必须分类收集。

3、各科负责对本科室产生的医疗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不得混合收集,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内。

4、黄色垃圾袋收集医疗垃圾,黑色垃圾袋收集生活垃圾,红色垃圾袋收集放射性及其他具有生物毒性的特殊垃圾,不得混放。

利器以专用防刺、防渗漏一次性塑料利器收集桶外套黄色垃圾袋收集。

5、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针尖必须毁形,针尖投入锐器收集桶内、其它部分投入黄色垃圾袋内。

一次性输液器使用后立即毁形,取下调节器保存计数,利器部分经分离投入利器收集桶内、其它部分投入黄色垃圾袋内。

6、采血的一次性注射器、真空采血器及其它受体液、血液、分泌物污染的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不要套帽(以防引起锐器伤),不用毁形,直接投利器收集桶内收集。

7、其他能够引起刺伤、割伤人体皮肤的医用锐器废弃物,如针头、缝合针、手术刀片、解剖刀、备皮刀、手术锯、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针灸针等,直接投入利器收集桶内收集。

未受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青霉素瓶类废弃物、一次性塑料输液瓶及输液软袋等,不属医疗废物,可按生活废物处理。

8、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物品属感染性废物,使用后投入黄色垃圾袋内收集,如:(1)棉球、纱布、引流棉条、石膏托、各种敷料等;(2)废弃的被服、腹带、垫布等;(3)其他一次性医疗用品及医疗器械,如一次性口镜、换药碗、灌肠器、镊子、导管、扩阴器、指套、压舌板、阴道窥镜、肛镜、吸痰管、洗手刷、擦手巾等;(4)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如一次性口罩、帽子、手套、鞋套、垫布(纸)、手术衣、床单、防护隔离衣、防护眼罩等;(5)未受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一次性卫生用品如供应室清洁区、无菌区及参观人员等使用的一次性口罩、帽子、鞋套不属于感染性废弃物,按生活垃圾处理。

9、检验科废弃的血液、血清、应投入内衬防渗漏双层黄色垃圾袋的塑料桶内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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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示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四、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的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的机构处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的机构处置。

七、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性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八、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必
须按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九、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 时,必须进行坚实严密的封口。

十一、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示意图上墙)
十二、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坚实、严密。

十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十四、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有警示标识、中文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生产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十五、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十六、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应将针头分离,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一次性输液器、输血袋(器)、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十七、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依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5类: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化学性和药物性废物。

一、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包括: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注:卫生部明确医疗废物分类的有关问题中,提出第6条如不具备其特征但属于其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如加药注射器属于医疗废物,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
二、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
等。

包括: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器官等。

(如手术室、人流室、产房)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注: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的处理,(可造成传染病传播的)胎盘(应消毒后)按照病理性废物处置。

三、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包括: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距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注:如口腔诊疗中使用的部分一次性口腔器械,如探针、口镜等。

四、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

包括: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米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米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米氧氨、硫替派等;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注:少量药物性废物可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如病房中含少量药物或残留疫苗的输液、注射器。

五、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采取防盗和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医疗废物交接单,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类别、袋或盒件数、重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交接单保存时间3年以上。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及工作要求
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
(一)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1、可无害化再生利用的回收类的医疗废物,如: 一次性输液器( 瓶)、非抽血类及非疫苗接种类的注射器等,使用后即时毁形,置防渗漏的黄色塑料袋内封扎,并挂放警示标签,送交医院指定地点暂时贮存,并过称登记。

2、对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固体物品及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需焚烧类的医疗废物,直接置于黄色塑料袋内封扎后并挂放警示标签,送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
过称并登记
3、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纳入感染性废物中置黄色塑料袋内封扎并注明“感染性废物”送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过称登记。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性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并作特别说明。

5、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内及时封扎并挂放警示标签,注明“感染性废物”及特别说明等,送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过称登记。

必要时立即送焚烧。

(二)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置于防渗漏的容器内或双层黄色包装袋密封送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的专职人员将其浸泡于福尔马林液中固定或冷藏。

2、定期包装打包封扎过称登记,送指定地点焚烧处理。

(三)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锐器医疗废物使用后置于防渗漏耐刺的硬质容器内,转运处置前向容器内注入足量的、高水平的消毒剂,即密封容器后置黄色塑料袋内封扎后送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过称登记。

2、暂时贮存地点按感染性废物的焚烧处理方法转运,并按规定办理转运手续。

(四)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并标签注明,按感染性废物的焚烧方法处理。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处置,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刻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2、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少量破损的体温计可置入损伤性医疗废物中处置。

二、医疗废物收集要求:
1、以上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2、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医院应有统一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规定。

4、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5、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录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性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6、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7、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8、医院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分类收集各科室送交的医疗废物,并负责过称登记。

建立医疗废物收集统计表,按日按月统计汇总送医院感染管理科备案。

9、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应日产日清,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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