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申请报制度

设备申请报制度
设备申请报制度

一、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一)审批

院尚未使用过的、集中招1.凡属新增(医标目录中没有的)医疗器械,使用科室需填写申请表交医疗设备科,申请表内容包括:医务部门对临床使用必要性的意见,经设备科长审核送分管院长批准后实施采购。必要时经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批准。

(二)采购

1.属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疗器械,应在招标后在中标单位中选购器械。

2.对于没有集中招标的量大、价值高的医用器械,医院应组织院内招标采购。

3.不属于固定资产管理的医用计量器具的购置凭医用计量器具购置审批单。

4.不得采购无证医疗器械。

5.在向中标单位或医院确定的经营单位选购医疗器械前,应订立购销协议或合同,以明确供货、验收、付款方式、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

(三)索证

医疗器械产品采购前供应商必须提供下列证件:

1.销售人员必须提交带有身份证复印件的单位委托书;

2.提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提供经营产品的代理证书;

4.产品质量承诺;

5.所有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均要加盖单位红章。

二、医用耗材院内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一)医院对部分医用耗材实行院内招标采购。凡列入医院内招标采购范围内的医用耗材,采购部门不得自行采购,如擅自采购并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医院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并予以处理。

(二)医院耗材院内招标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和原则进行。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医院应成立医用耗材招标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分管院长、医院监察部门、医务、护理、临床科室负责人及医疗设备科科长及有关人员组成。

2.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医用耗材院内招标采购的开标、评标及有关事项的安排,医疗设备科负责做好院内招标采购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3.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领导小组应根据临床医疗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遴选医用耗材院内招标采购的具体品种。

4.各科室购置医用耗材需填写申请表,同时提出所需器材的技术参数、质量要求,但不得规定品牌。少数特殊器材,经招标领导小组同意后,使用科室须提出不少于两个以上的品牌供设备科参考,招标领导小组应从品牌、质量、疗效、价格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定。

(四)参加医院院内招标采购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证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和有效证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

4.具有及时供货能力;

5.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

6.如代理产品必须提供该产品的上级供应商的代理证书。

7.招标领导小组要求的其他有关条件。

(五)招标领导小组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照章办事,忠于职守,廉洁自

律。

(六)由医疗设备科确定专人,认真做好招标前期的准备工作,做好招标过程中投标、开标、评标全过程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对招标的医用耗材的中标单位,医疗设备科必须及时订立并履行购销合同。

(八)本采购制度适用于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设备的院内招标采购。

三、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是用于人体疾病诊断、治疗中不可缺少的工具或材料,特别是高风险医疗器械更是用于支持、维持生命的,在使用中对人体存在着潜在危险性,为了确保医疗器械使用中的安全、有效,特订以下制度:

(一)对购入医疗器械产品有关证件的查验:要求实物与证件相符,具体要求查验的证件有:

1.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工商营业执照;

4.商检证、商检标志及商检报告(心脏起搏器等进口产品);

5.3C认证

6.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计量器具)

7.产品合格证;

8.所有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均要加盖单位红章。

(二)对购入产品包装、标识、标签的查验

1.包装应当完好。

若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予以更换,情况严重的应报药监部门备案。

若外包装破损,确认此破损不会影响产品质量,并经设备科长签字后方可验收入库。

2.包装标识应包括:产品注册证号、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执行标准编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号(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无菌产品)等。

3.进口产品的外包装应有中文标识。

4.包装标识的有关证件编号应与实物相符。

(三)验收记录

1.对购进的医疗器械产品应做好验收记录。

2.验收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价格、购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字等内容;有灭菌批号和有效期、应当记录灭菌批号、有效期。有商检报告要求的,要查验商检报告;有编号的植入器械还应记录产品编号,按照记录能追朔到每批器械的进货来源。

3.验收记录保存期:验收记录以及相关证件至少保存三年,有产品有效期的应当保存至产品有效期满后一年,无有效期的,应保存至不少于医疗器械终止使用后一年。

(四)对紧急使用或必须在手术现场选择的产品验收

对紧急使用或必须在手术现场选择型号、规格的植入性医疗器械,可以临时由经确认有资格的厂商直接提供使用,由手术室有关人员和手术医生共同验收产品;

手术后必须及时填写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登记表(即验收及跟踪单)一式两份,一份存病历档案,一份与进货发票一起作为验收入库的凭据。

(五)入库:验收合格的医疗器械可以做财务入库。

四、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一)定义:不合格医疗器械是指按器械验收制度对照产品技术条件验证后确定为不合格的产品。

(二)下列产品确定为不合格医疗器械:

1.质量不合格的产品;

2.受污染的医疗器械(尤其是无菌医疗器械);

3.无有效证件的医疗器械;

4.过期失效或国家明令淘汰的医疗器械;

5.包装不规范、标识不清的医疗器械。

(三)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

1.当验收到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时应报告设备科长,并申请要求组织人员复验,对复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按不合格品处理;

2.对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应在验收记录单上写明“不合格”及有关原因;

3.对不合格或质量可疑的医疗器械,在验收中的,不准入库,在使用中的应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监部门,等候处理。

4.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应有专门的记录本,具体记录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时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编号、数量、处理情况、经手人等信息;

5.不合格医疗器械不得入库。

五、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的要求:要体现真实、完整、动态;

(二)医疗器械的审批表、合同的应妥然保管,保存期限应按验收制度规定的年限执行,由采购员负责。

(三)会计档案按会计制度规定执行,由库房会计负责;

(四)植入性材料跟踪记录、验收记录应按验收制度中规定的年限保存。有库房人员负责。

(五)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办理好档案移交工作。

六、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一)购置前的论证

为了保证购入的医疗器械质量可靠、性能优良,较好地满足临床需要,在购置前需要进行详细的质量调研。对新增医疗器械品种时,医务人员应写出详细的论证报告,医务部门应有明确使用意见。

(二)入库前的检验

入库前的验收是确保购入的医疗器械质量的关键,一定要做到先验收后入库。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利用合同中的质量保证条款及时交涉处理。

(三)使用阶段的质量跟踪与评价

医疗器械的管理管理要对投入使用的医疗器械作质量跟踪,对发生质量问题的产品、品牌、供货单位、时间、现象、原因作详细的记录,

七、医疗器械库房管理制度

见“医疗设备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

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仪器设备的管理,确保医疗仪器设备使用中的安全有效,特制订医疗仪器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医疗设备管理按照分级管理模式,实行临床医技使用科室、管理部门和分管领导的三级管理;医院设立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或管理小组),由医院相关领导主持领导工作。

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置医疗设备科,作为医疗仪器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它由医疗设备管理、计量管理、仪器设备维修、器械库房等部门组成。按制度负责对全院医疗设备、器械材料的计划、供应、管理、维修、计量等工作。

临床医技使用科室是仪器设备的使用部门,按制度做好对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器设备。

二、医疗仪器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

(一)根据能级配置原则、安全有效原则、效率原则及经济原则,制定医院仪器设备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购置计划;以满足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等远期发展和近期的工作需要。

(二)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制度。

(三)制定并执行医疗设备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使用安全有效。

(四)做好医疗设备的应用质量管理:包括安装调试、验收;制订操作规程;日常维护保养;预防性维修和故障维修;计量检定;设备性能检测;医疗器械可疑不良事件的报告等。

(五)做好医疗设备的信息和档案管理。

(六)重视和加强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和评估,确保医疗设备的资源充分利用。

(七)做好器械库房的环境和帐务管理,不得在库房积压医疗设备,定期盘点在用医疗设备,确保账物相符。按规定做好医疗设备的调剂和报废工作。

(八)遵纪守法,严禁在医疗设备购置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并自觉接受监督约束。

三、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一)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医疗器械、计量、商检、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制订本院医疗仪器设备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审核本年度医疗装备计划的执行情况及下年度医疗设备的装备计划。

(四)对单价在十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进行可行性论证。

(五)审定大型医疗设备的报损工作,并监督报损医疗设备的处理。

(六)审查医疗器材的消耗量及合理性,评估医疗器材的质量情况。

(七)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由医疗设备科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四、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审批及采购制度

(一)年度购置计划:

单价1万元及以上的医疗仪器设备,由医疗设备科在每年年底前将各科室的需求申请表汇总后(单价五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还应提交仪器设备购置论证表),提交经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提出下一年度的设备购置计划草案,再交由医院领导集体讨论后确定作为下一年度的采购计划。单价为五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须报县级政府采购办批准后执行。

(二)急需和特殊性质的医疗设备的采购:

由临床科室填表申请:

1.五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还需填写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论证表,经医务(审核临床必需性)、财务(审核收费标准)、设备(审核医疗器械的准入等合法性)等部门审核,经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批准后:

(1)在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报政府采购办批准后,按批准意见进行采购。

(2)在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医院自行组织采购。

2.五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经由财务(审核收费标准)、设备(审核医疗器械的准入等合法性)等部门审核,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执行采购。

(三)甲、乙类大型仪器设备须经卫生部或省卫生厅批准后再进行招标采购。

(四)医疗仪器设备的采购

1.根据临床需要的缓急程度,合理安排采购计划,临床急需的设备应优先采购。

2.已列入仪器设备购置年度计划的项目,按政府采购办批准的要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或其它方式采购。

3.医院购置和接受赠送的医疗设备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卫生行政部门及计量、海关、商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即要符合准入的合法性。

4.证件的索取

(1)招标采购的设备,在招标时,必须严格审查下列证件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如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3C认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在招标过程中必须具备的证件。

(2)非招标设备的证件,必须在设备购置前,严格查验和索取上述相关证件,核实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3)所有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均要加盖单位红章。

5.严禁使用科室利用各种变相形式采购医疗设备。

6.招标采购的医疗设备应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以明确供货、验收、付款、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招标采购的医疗设备其名称规格型号必须与中标通知书一致,合同格式采用市设备质控的统一格式。

五、医疗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验收的依据是合同,要根据合同中关于数量、质量、包装、履约期限、地点等进行验收;没有书面合同的小设备应按厂家说明书中的技术规格、装箱清单及采购约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进行验收。

(二)查验医疗器械的有关合法证件。

(三)医疗设备的验收程序分到货验收和技术验收(即质量验收)两部分,只有验收合格后,才能做财务入库。

(四)不符合要求或质量有问题的产品应及时退货或换货索赔。

(五)对于紧急或急救购置的设备不能够按常规程序验收时,设备管理部门应突击组织力量配合临床科室进行验收,以满足临床科室的急需。

(六)对违反验收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医疗伤害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医疗仪器设备档案是医院整个档案的组成部分,也是医疗仪器设备动态管理工作中不可能缺少的部分。它对医疗仪器设备的计划、购置论证、安装、验收、使用、维护、计量、质量管理、调剂、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中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特订如下制度:

(一)档案管理的要求:要体现真实、完整、动态。

(二)确定兼职档案员一名,负责医疗仪器设备的建档工作。

(三)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医疗设备,均应建立医疗设备档案;5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应建立完整的档案,5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建立简易档案(具体简易程度要根据仪器设备的特性、使用的场合来决定)。

(四)医疗仪器设备完整档案的内容包括:

1.筹购资料:申请报告、论证表、合同、安装调试、验收记录及有关医疗器械的合法证件等。

2.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产品样本、使用手册、维修手册、线路图及其它有关资料。

3.管理资料: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应用质量检测与评价、计量、使用维修记录、效益评价及调剂、报废情况记载等。

(五)档案的建立:

1.兼职档案员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并详细记录随机所附的有关技术资料。

2.收集建档范围内的有关资料。

3.整理、分类、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六)档案的管理:

1.5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档案交医院总档案室保管,5万元以下的档案由医疗设备科负责保管。

2.上一年度的医疗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应在本年度末完成建档工作,5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档案移交给医院总档案室保管。

3.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

4.医疗设备档案的借用手续,遵守医院总档案室的规定。

5.技术档案要按规定保存时间进行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6.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办理好档案移交工作。

八、医疗仪器设备质量管理制度

(一)购置前的论证

为了保证购入的仪器设备质量可靠、性能优良,较好地满足临床需要,在购机前需要进行方案论证、质量调研。然后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能价格比、可靠性、售后服务、消耗品供应等情况确定优先考虑的仪器供货厂家、规格型号。

(二)入库前的验收

入库前的验收是确保购入仪器质量的关键,一定要做到按验收制度和验收程序验收,待验收合格后入库。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利用合同中的质量保证条款及时交涉处理。

(三)使用阶段的质量跟踪

对新购入并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要作质量跟踪,对故障发生的时间、现象、原因、检修要作详细的记录。对仪器设备的性能作及时调查,从长时间使用中和从大量的故障中分析得出仪器的故障规律,为今后购买新机和订立仪器的保修合同等提供决策依据。

(四)做好预防性维护:医院仪器设备管理部门要有预防性维护的计划包括仪器设备的目录、计划的内容、实施的周期以及报告等。

(五)逐步开展对有关仪器的应用质量检测:有计划、有仪器设备目录、有实施措施和检测报告。

(六)对医用计量器具,按计量管理制度执行,保证使用的医用计量器具准确有效。

九、医疗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维修人员按专科分工和设备科布置的任务开展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和维修工作。

(二)对使用科室提出的仪器设备维修申请:

1.维修人员应及时予以响应和处理,仪器设备修复后应及时通知使用科室恢复使用。

2.对急救仪器设备的维修申请,维修人员应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仪器设备现场,进行维修处理,以保证临床第一线的急需。

(三)对无法解决的或疑难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四)协助使用科室制订好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指导使用科室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并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五)各维修人员按岗位职责要求每周或每月一次定期下科室巡回检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预防性维修(PM),降低仪器设备故障发生的概率。

(七)对保修期内或购置保修合同的仪器设备,要主动掌握其使用情况。出现问题时,及时与保修厂方联系,对维修结果应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并检查保修合同的执行情况。

(九)应做好节假日的维修值班,确保节假日时间内均能处理突发的维修要求。

(十)定期召开业务碰头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研究、分析疑难问题,交流维修心得。

(十一)送外维修的仪器设备应由专人负责登记,修回后应及时注销。

(十二)做好仪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记录、维修记录及个人工作量记录。

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由于其产品的固有风险,偶然性的故障或损坏使致不能按照预期的意愿达到所期望的功能,在标签和说明书中存在的错误或缺陷;医疗器械上市前研究的局限性及临床评价的局限性,使得在医疗器械使用中会发生或可能发生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为了保证医疗器械使用的安全、有效;促使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临床使用的更加合理,特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报告的范围:本医院报告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尽限于死亡和严重伤害,其中,严重伤害是指①危及生命;②导致机体功能的永久性伤害或者机体结构的永久性损伤;③必须采取医疗措施才能避免上述永久性伤害或损伤。

(二)报告原则:

1.基本原则:造成患者、使用者或其它人员死亡、严重伤害的事件已经发生,并且可能与所使用的医疗器械有关,则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2.濒临事件原则:有些事件当时并未造成人员伤害,但临床医务人员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时会造成患者或医务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则也需报告。

3.不清楚即报告原则:在不清楚是否属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三)报告程序和时限:

1.死亡事件:12小时内报告当地药监部门、24小时内报告浙江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

2.严重伤害:10个工作日内报告当地药监部门,20个工作日补充报告。

3.常规定期报告:按盛市药监局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的具体要求。

(四)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的填写:

医院临床科室发生以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后,应负责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按上述规定时限报告医疗设备科再汇总到医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小组,按要求报告到市药监部门。

十一、医疗设备调剂管理制度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作调剂处理:

(一)因工作变更不再使用的设备:技术指标下降,但未达到报废标准尙能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同种仪器设备。

(二)调剂设备中可供家用者,应严格审批和把关。

(三)所有调剂设备,包括无偿调拨和有偿调拨的医疗设备,均要经卫生局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处理。

(四)严禁把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不准生产、淘汰、不许扩散和转让的医疗设备或待报废的设备作为闲置设备调剂。

十二、医疗仪器设备报损(废)管理制度

凡临床不能使用的,符合医疗设备报废条件的,应予以报废。

(一)医疗仪器设备的报废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应按报废处理:

1.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者;

2.超过使用寿命,基础件已严重损坏或性能低劣,虽经修理仍不能达到技术指标者;

3.技术严重落后,耗能过高(超过国家有关标准20%以上)、效率甚低、经济效益差者;

4.机型已淘汰,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又年久失修者;

5.原设计不合理,工艺不过关,质量极差又无法改装利用者;

6.维修费用过高,继续使用在经济上不合算者;

7.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者;

8.计量检测或应用质量检测不合格应强制报废者。

(二)医疗仪器设备的报损条件:

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由于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丧失其使用功能的,按报损处理。

(三)医疗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的处理原则

1.需要报废报损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设备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废、报损固定资产审批单”,经由技术鉴定部门鉴定确认无法修复使用的,再由医疗设备科审核(对十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须经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报主管院长同意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报市卫生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2.凡减免税进口的医疗设备,除以上规定外还应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可供家用设备的报废处理,应加强审核,严格控制。

4.待报废固定资产在未批复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的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入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

5.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可办理财务减账手续。其残值收益应列入医疗设备更新费、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

6、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交主管部门处理。

十三、医疗器械库房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库房负责医疗仪器设备、医用器材的购置、验收、保管、领用、调剂、报损(废)等工作。

(一)库房的人员结构及库房环境

1.医疗器械库房的岗位分:采购、库房会计、库房保管等

2.医疗器械库房的物资存放地点按有关规定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区和不合格区和退货区并分别以黄色划线、绿色划线、红色划线和白划线进行分区。黄色区域内存放待验物品,绿色区域内存放验收合格的物品,红色区域内存放不合格的物品、白色线区存放退货的物品。

(二)采购:按医疗设备和医疗器材的采购制度办事。

(三)验收:医疗设备按医疗设备验收管理制度进行,医用器械按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制度进行;验收合格后,对购入的医疗器械设备分固定资产、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器相关类别进行分类财务入库。

(四)入库原则

1.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的入库操作必须以产品验收合格为前提。

2.医疗器械(除必须跟台手术的植入性材料外)必须坚持先入库后出库的原则。

3.医疗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无论实物是否进入库房存放或直接进入使用科室,均需进行入库处理。

4.必须跟台手术的植入性材料,需凭进货发票以及植入性器械使用验收登记表,办理入库手续。

(五)出库原则

1.医疗器械设备的出库必须遵循先进先出的会计核算原则。

2.固定资产出库后,按财务要求开始计提大修基金。

3.无形资产出库后,按财务要求计提摊销。

(六)账务

1.库房应建立明细分类账,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低值易耗品及卫生材料等四大类,且固定资产还应建立台账。

2.对库存物资要定期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要定期盘点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4.对盘盈盘亏物资按财务有关规定处理。

5.每月向医院提供各类医疗器械设备的财务报表。

(七)仓库管理

1.医疗器械的储存养护制度

(1)医疗器械库房应确保存放物品的安全,应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止小动物的工作。

(2)医疗器械库房的存储环境:包括温度、湿度等方面应满足医疗设备和医疗器械存储的要求。

(3)每天应对环境状态数据作好记录。

(4)定时对空调、除湿机等环境设备作好维护。

(5)医疗器械库房环境应保持清洁、整齐,对库存物品应按医疗器械的分类要求分类存放、保管,有效期的产品应按效期先后存放,堆放整齐。

(6)医疗器械产品的贮存堆放应离地面大于20㎝、距墙壁在于5㎝、距顶面大于50㎝,行列间应保持一定的间距。

(8)保管员应经常巡视仓库环境,严格做好医疗器械物品的效期管理。

(9)已拆除外包装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存放于无菌室或无菌物品专用柜。

2.出库复合制度

(1)器械库保管员负责产品的入库至交付发放前的管理。

(2)所有科室领用医疗器械设备,均应办理出库手续,库房保管员应做到账物相符,产品规格相符,有效期的产品必须在有效期内。

(3)有消毒灭菌要求的医疗用品,必须登记出库批号,做到出库跟踪管理。

(八)调剂:按有关调剂管理制度执行。

(九)报损(废):按仪器设备报损(废)制度执行。

医用计量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确保医用计量器具在医疗诊断和治疗中准确、安全有效,特制定医用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三、计量器具的采购、验收、入库、降级和报损制度

(一)采购:

1.证件的查验

对国产计量器具应查验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及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CMC;对一次性强检的计量器具应查验CCV标志;对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内的进口计量器具,在购置前应查验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书》,采购符合计量管理和技术要求的计量器具。

2.技术要求的把关

购置时,要审查计量器具的型号、规格、精度等级、测量范围、计量性能等,以保证计量性能的准确可靠。

(二)验收:

1.查验产品说明书、计量检定证书、合格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及标志等文件资料;

2.按产品的技术条件,对照说明书逐项进行测量、验收;

3.填写安装、验收报告。

4.若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首次使用前(有出厂计量检定证书的除外),应送有资格的计量检定部门进行检定。只有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才能投入使用。

5.对验收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入库并作退货处理。

(三)入库:

验收和检定合格后的计量器具方可入库,并做好财务入账。

(四)贮存:

计量器具的贮存应严格按照该产品要求的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抗电磁干扰、清洁、防震等)贮存,并注意放置方向。

(五)领用:

领用前对计量器具要进行统一编号,由计量管-理-员建立台账并编制周期检定计划。发放时,要提醒操作者使用的注意事项,必要时,制订操作规程,以便正确操作和使用。(六)降级处理

在用计量器具检定后不符合精度、准确度要求时,应进行修理,若修理后仍达不到原精度或准确度等级的,或在用的某几项指标合格,其余指标不合格者,应予以降级使用,在计量器具历史记录卡中作好记录。

(七)报废:

对于检定后不符合精度或准确度要求的计量器具,经修理仍达不到最低精度或准确度要求的,应予报废。报废手续按医疗设备报损、报废制度执行,待有关部门批准后,在计量台帐及财务账目中注销。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

1.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

2.超过检定周期;

3.无有效合格证书或印鉴;

4.计量器具在有效使用期内失准、失灵;

5.未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

五、计量文件、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计量资料档案由计量管理室兼职计量管-理-员专人负责收集、保管和建立。

(二)计量器具资料档案与医疗设备档案相配合构成完整的计量档案。

(三)计量器具的档案内容:

1.如计量器具是固定资产,则按医疗设备档案内容建立档案外,还应有检定证书等。

2.如计量器具是低值易耗品,则档案内容应包括申购单、合同、说明书、合格证、检定证书等。

(四)计量器具的台帐包括:①计量器具管理目录;②计量器具管理台帐;③工作计量器具分户管理台帐;④计量器具历史记录卡;⑤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表。

(五)按规定的保存时间保管好计量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若销毁档案资料须经批准。

(六)对发生丢失计量档案的事件,应做好记录、查清原因再追究责任。

(七)需要查阅档案文件资料,履行借用手续,以防丢失和损坏。

六、计量管理实施细则

(一)强制检定

1.对在册的强检计量器具应有送检年度计划明细表。

2.所有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按规定的确认间隔(即检定周期)进行检定。

3.对送检的计量器具应作出受检率(送检数/在用数)、合格率(检定合格数/在用数)的统计表。

4.工作计量器具应连续定期检定,并保存好检定合格证或校对记录。

(二)计量器具的标记管理

1.对所有计量器具试行A、B、C等标志管理,A类代表强检计量器具,B类表示依法管理计量器具,C类表示一次性或指示性计量器具。

2.对强检计量器具试行彩色标志,合格的标记用绿色,准用标记用黄色,不合格禁用标志用红色。

(三)不合格计量器具管理

1.对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应有禁用红色标记,停止使用,隔离存放。并设立专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禁用、停用登记本。登记本内应记录名称、使用部门、检定日期、检定单位、检定人、不合格原因、处理意见、最后结论、备注等内容。

2.不合格计量器具经修理并检定合格后,可再次投入使用,把维修报告及检定证书存档。

七、中药配方计量数据管理

中药配方计量准确性应符合规定要求。

八、法定计量单位管理

(一)各种文件、处方、医疗规范、统计资料等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二)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应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并备案。

九、计量人员管理

(一)确定兼职计量管-理-员,具体负责计量管理工作。

(二)有计划地对计量人员进行培训,检定持证上岗。

一、植入性材料管理制度

(一)购置植入性医疗器械时,必须先查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以及生产厂商(直接或间接)合法销售授权书。

(二)合同中产品的质量保证条款(包括保险方式)必须明确并可操作执行,排除承诺人能力范围之外的承诺,并将质量保证条款以适当形式告知病人。质量保证条款的签章可采取以下3种方式①由生产者签章;②由生产者在中国的办事处或代表处签章;③由生产者委托在中国负责代理销售产品的单位签章。

(三)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使用培训及考核工作由医疗器械厂商配合医院进行。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应由去进修的医院或本医院医务部门发给准许使用此植入性器械的证书。

(四)应建立统一的采购和使用登记制度,记录保存已购入或已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基本信息,包括器械名称、规格、型号/批号,数量、注册证号、生产厂家、供货单位、进货日期、手术日期、手术医师姓名、患者姓名、住院号、地址、联系电话等。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使用登记表采用市设备质控统一的格式。

(五)产品验收时,应有企业确认的可追溯的唯一性标识如条码或统一编号,并对唯一性标识的内容、位置、标识方法以及可追溯的程度做出记录。

(六)对紧急使用或必须在手术现场选择型号、规格的植入性医疗器械,可以临时由经确认有资格的厂商直接提供使用,但在手术后必须及时填写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登记表(即验收单),与进货发票一起作为验收入库的凭据,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登记表与病人病历档案一起完整保存。

(七)有些贵重或技术难度较高的植入医疗器械,需请厂家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如跟台参与手术等,但必须按相关规定具有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从事医生工作的资格,并有双方签字的安装记录。

(八)对植入性医疗器械正常使用中发生的可疑不良事件,应按规定及时上报盛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

二、一次性无菌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一次性无菌卫生材料,是指无菌、无热原、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如无菌注射器、无菌注射针、无菌输液器、无菌输血器和无菌输液袋等。

(一)严格执行医院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对一次性无菌器械进行采购和验收。验收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价格、购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字等内容;按照记录能追朔到每批无菌器械的进货来源。

(二)从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的必要证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销售人员的合法身份,如果是代理产品,还应有效的产品代理证书。

(三)建立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使用过的无菌器械必须按规定销毁,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的因经消毒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

(四)若发现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予以更换。

(五)若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经验证为不合格的无菌器械,在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予以处理。

(六)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发生可疑不良事件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盛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

特殊作业审批制度

危险作业申请、审批、管理制度 1、目的: 根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 3、职责? 、安环部负责审批危险作业,并对其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所有危险作业的监督检查。?? 、有中毒、窒息危险的作业,应先由车间审查、指导、借给氧气呼吸面具,再由安全部审批并实施安全监督、检查。 、危险性较大的派出作业,由派出单位的领导和安全员审批并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4、内容: 、根据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规定,我公司危险作业 范围: 、厂区动火作业: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防火墙以外另计) ; 、移动式电动工具:切割机(无齿锯) 、手砂轮、电钻、塑料焊机、非防爆临时设备、工具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进罐作业;清理地沟;、抽堵盲板作业、对车间容器、管线及厂区的管线进行检维修作业. 高处作业(离地或离基准面2 米以上); 临时用电:临时线和临时用电器的使用; 、设备检维修作业:车间内有机溶剂清洗设备、机件、工具作业;闲置设备或旧设备的检修、启用作业;生产中电器检修、新电器安装作业;新工艺、新方案的小试、中试;、起重作业:设备及物料装卸、安装、移位;物料升降机装载设备、大件工具厂区的动土作业:基建施工,对地下所埋管路及线路的修理改建、水沟的修建、、断路作业、地下管路、线路的改建,路面的建设及修理。 5.危险作业审批程序:动火作业的审批:动火票分为三级: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 (1).特殊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 (2)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审批。 (3)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主管负责人审批、动火票的时限 ( 1 )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8 h 。 (2)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 ( 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办理和使用要求 (1 ) 办证人须按《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 ( 2)办理好《作业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3)《作业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 ( 4)《作业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吊装《作业证》的管理 1、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 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2、吊装质量大于10t 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3、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安全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作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标准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安全管理

用电用火用气管理制度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四、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 七、营业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要求。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

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管道煤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处方员工必须熟练掌握管道煤气的使用方法,了解其火灾危险性。 二、掌握煤气发生泄漏时的预防措施。 三、管道煤气总阀的开关,必须落实责任人,每天关闭时要通知消控中心派保安员到现场监督,并作好开关登记。 四、经常检查接头、开关阀是否完好,发现漏气及时报告安全部和工程部。

管理制度及流程审批要点1.doc

管理制度及流程审批要点1 成都丝路花语管理制度及流程审批要点 1)物资申购流程: 申请人--部门经理--分管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 2) 申购类及行政费用(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宣传、印刷品、报刊、员工工作服、培训、旅游、房租、水电物管、维修、电话、宽带、光纤、审计年检、网站维护、软件升级、招聘) 申请人--行政经理--相关部门经理(财务部、成本部等)--总经理--董事长 备注:在报销以上费用时须附申请单、入库单、正规发票(在税务网上能查询的)及对方电话。转账方式:对公转账。(1000元以上的金额对公转账) 10000元以下,总经理审批,超过10000元的董事长审批。 3)行政费用及差旅费用由行政部统一报销,流程如下: 1、10000及以下:申请人--行政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 2、10000元以上:申请人--行政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董事长 备注:在报销差旅费时:附出差申请表、过路费票必须是当日出差的往返票据,其他代替票据一律不预报销。

4)招待费 1、单次接待5000及以下:报销人—部门经理--行政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 2、单次接待5001以上:报销人—部门经理--行政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董事长 备注:在报销招待费用时须附:POS刷卡单、正规发票(连号)、菜单(1000元以上提供),如手续不齐一律不予报销。 5)借款及备用金 1、10000及以下:借款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 2、10000元以上:借款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董事长 3. 部门经理备用金3000元,有此业务一般员工1000元 6)工程款支付流程 1、签有正式合同及零星合同并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10万以下:请款人—工程部经理—成本合约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 2、签有正式合同及零星合同并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10万以上:请款人—工程部经理—成本合约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董事长 7)合同签订流程

大功率用电设备管理制度

编号:SM-ZD-84955 大功率用电设备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大功率用电设备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规范校内大功率电器设备的申报、安装、使用及管理,确保全校教学、科研和生活安全用电,根据国务院及北京市能源管理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大功率电器设备的申报 第一条大功率电器设备是指单台功率大于1000W的仪器、仪表、空调、灯具、取暖、办公设备、厨用设备、广播音响、通讯器材、电热水器和电力系统设备等电器具。 第二条各单位(含驻校单位)新增大功率电器设备应事先填写《大功率电器设备安装使用申请表》,向后勤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后勤管理办公室会同条件装备处、后勤集团和申请单位等对供用电可行性进行论证,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实施。各单位(含驻校单位)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新装大功率电器设备,已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应对线路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对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或超负荷的立即停止使用,经整改并符合运行条件后方可继续使用。

药品报废制度

药品报废制度 为了完善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报废药品的管理,及时对报废药品清理、销毁,防止其流失。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财产管理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报废药品的管理 1、报废药品是指:经确定因过期、质量问题及其他原因不能销售和不能退货的药品;经医药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的药品或公告通知查处不合格的药品。 2、报废药品应专库(区)储存,报废特殊药品必须在原库划定区域内储存,零头要专柜加锁管理,并要有明显标志。 3、报废药品要专人专帐管理,帐卡登记准确,保证帐货相符。 4、报废药品要及时销毁处理,不得长期积存。 二、报废药品的销毁 1、小批量报废药品的销毁: ⑴金额不超过5000元的报废药品。销毁前由保管员填写“报废药品销毁表”,质量管理员清点品种和数量,由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销毁。 ⑵专业仓库要与经营单位联系,经经营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销毁。 ⑶销毁时要由单位主管领导,质量管理负责人,保管负责人共同监督下进行。 ⑷销毁后,主管领导,质量管理负责人,保管负责人共同在销

毁表上签字,凭销毁表销帐、归档。 2、大批量报废药品的销毁: ⑴金额超过(含)5000元以上的报废药品,由主管领导审批 后,填报“报废药品销毁表(一式三份,于每年6月底和11月底以前报上级部门核实,组织安排销毁工作。 ⑵单一规格品种超过(含)10000元以上的报废药品,由主 管领导审批后,报单位财务审批同意后,再按超过(含)5000元以上报废药品程序办理。 ⑶销毁时要由药房负责人,主管领导及经营单位负责人共同 监督下进行。 ⑷销毁后,由以上各部门分别在销毁表上签字,凭销毁表销 帐、归档。 3、报废的特殊药品不论批量大小,一律按大批量报废药品销毁程序进行,并由药房负责人,主管领导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并在销毁表上签字盖章。 4、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或抽查不合格的药品,一律就地封存,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安排组织销毁。不得自行销毁和处理。 5、为了及时清理药库,不造成报废药品堆积、占用场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报废药品的集中销毁工作。 6、报废药品的帐目、单据,销毁表保存五年;报废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帐目、单据,销毁表保存十年。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电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电气系统由公用工程车间管辖的变、配电所及高、低压馈线和各装置用电设备组成。 第二条电气系统的管理,必须从安全出发,供、用电为中心,依靠技术进步,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和规定,扎扎实实地做好电气系统的安全运行、设备、技术、经济、节能等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司电气系统的安全可靠度。 第二章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范围与职责 第一条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电气系统管理方面的主要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电气系统的全面管理工作,对各供、用电部门的电气系统专业工作进行“指挥、监督、协调、服务”。 2、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电气系统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公司电气系统管理细则和规程,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落实和部署上级和公司布置的电气系统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电气系统安全技术管理,组织开展季节性电气安全检查,负责电气系统电气设备的运行和事故管理。 5、负责编制公司电气系统运行方式,确定继电保护、远程通讯配置,做好电气系统运行调度管理。 6、参加公司电气设备更新、技措、新建项目及其主要电气设备,材料的选型、招标定点、设备监造和质量检验,负责技术把关。

7、审定车间(部)编制的电气设备更新、检修项目的技术方案。 8、组织公司电气技术的开发、攻关和实施。 第二条车间(部)电气系统管理方面的主要岗位职责: 1、各车间(部)分管设备的副经理(副主任)主管本部门的电气系统领导工作,并且必须明确具体电气技术负责人。 2、负责本部门电气设备日常管理,做好创完好配电室工作,做好电气设备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考核等综合管理。 3、编制电气设备检修计划和落实装置检修期间停送电的相关工作。 4、做好本部门电气设备更新、改造、报废等工作,参与本部系统技措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设计审查、施工、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等工作。 5、各车间(部)应于次月初向设备管理部门上报电气技术管理月报。 第三条公用工程车间(变配电所)电气系统管理方面的主要岗位职责 1、负责本部变配电系统及高压电气设备日常管理,开展电气系统重点设备特级维护包机、创完好变电所、做好变配电系统及高压电气设备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考核等综合管理。 2、编制变配电系统及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检修计划和停产检修期间停送电计划。 3、落实本部变配电系统及高压电气设备更新、改造、报废等工作,并编制变配电系统及高压电气设备更新、检修项目的技术方案。 4、参与本部变配电系统及高压电气设备技改措施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设计审查、施工、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等工作。

医院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篇一: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1、凡接近或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 2、有效期药品的贮存,应有明显标记《有效药品一览表》,效期不满三个月的药品应及时与临床科医生联系使用或医药公司更换。 3、发药,使用效期药品,要坚持近期先出,的原则。超过效期的药品应及时报损处理。 4、报损药品销毁时必须在相关领导带头下至少5人签字见证销毁全过程。 5、若因玩忽职守,造成药品过期、霉烂、变质,追究保管员责任。 6、凡药品失效、霉变、昆虫咬。除及时向领导汇报外,应查明原因,再填写报损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报损。若因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者,负责人要酌情按比例赔偿。 7、报损院领导批准后,必须交药品会计办理一切手续。 川办医院 篇二:过期、破损药品管理规定 医院 过期、破损药品管理规定 医院各科室:

为落实公司“三基”工作精神,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经医院药事委员会审议,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我院《过期、破损药品管理规定》公布,请医院各科室遵照实施。 一、过期药品 1、药房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过期药品工作。 2、药房所有工作人员均有监督、查看过期药品工作的义务。 3、过期药品应有6个月、5个月、4个月、3个月、2个月、1个月过期预警表单统计,并告知主管院长、药品管理及采买人员、门诊及病房临床医生,尽量使用或退换货。 4、过期药品过期后应在药品过期当月填报药品过期处理单,并详细分析过期原因、过期责任人,不得延期填报药品过期处理单。 5、3个月内即将过期的药品,可报经院长办公会批准,给予使用医生1%的鼓励。 6、经鼓励后使用的药品,原则上不得重新列入一般药品采购目录,特殊情况可由科主任提出使用计划,并注明理由,方可按特殊药品采购。 7、药房可拒绝效期在6个月(含)内的药品出库。 8、没有出现在过期药品预警表单的药品,若过期,则由药房负责负担该批药物全部经济损失。 9、药品采购量明显大于申请量的,以申请量的110%为基数,由采购人负担其多出部分损失;采购量在申请量90%-110%范围内,可免除采购人责任,过期量小于申请量20%的可免除申请人责任,过期量大

申请报告审批制度

申请报告审批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内务管理和加强学校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建立高效务实、团结奉献、开拓创新、勤政廉政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提高学校民主办学的水平,加强教职工的规范化意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杜绝不合理收支现象的出现,推进依法治校和依法办学,使我校的管理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1、重大事项必须请示报告。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包括:超出自己职权的问题;重大活动安排;教职员工的安排使用;学校课程及其他工作的安排、变动;大额财务收、支;召开会议;用车、招待等各类事情;日常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有影响的好人好事;各职能部门、各年级的重要工作;使用学校党支部、学校和学校财务专用印章,以及涉及全局的其它重大事项。 2、凡在工作中遇到超出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重要情况、信息,必须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贻误时机。 3、办事人员在工作中遇有需请示报告的问题,应随时按报告程序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请示应当一事一报,条理清楚,表述准确(有建议和预案),除急办事项和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4、工作中的重要决策、重大活动、重要接待等必须及时报告,凡举办各种活动需邀请镇级或镇级以上各部门领导参加的,必须经批准,以学校或中心校名义邀请。 5、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出差或组织学生外出参观、考察、学习、游览,必须事先向学校报告并请示中心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实施。 6、学校大型固定资产不得随意转让、变卖、改变用途、出租等,确需转让、变卖、改变用途、出租的,必须向中心校请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实施。 7、特殊情况需安排师生停课、放假或调整休息日一天及以上的,必须向中心学校请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 8、领导组成员、各教研组长、年级组长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和职责,每周例会前一天向校长或主管副职汇报上周工作落实情况,重要工作要做到定期汇报、及时汇报,汇报要求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事实求是。 9、开展工作或组织活动需先写出申请,严禁不经批准“先斩后奏”和无原则开支资金,学校购置、修建、修缮或电教硬件建设投资等重大开支需经领导班子会讨论决定上报后等待上级审批。 10、各口、各部门、各年级、各班严禁不经申请批准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收费必须是经镇中心校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费用,要严格实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照上级通知标准收费,所收费用应及时上交,不得截留、挪用和坐支。

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办法

编号:SM-ZD-43416 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总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 2、施工场所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器。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严禁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3、施工现场电动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载荷线必须按其容量无接头,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橡套软电缆》(GB1169)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可用作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线。 4、各种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必须合理运用,严禁在施工现场利用铁丝、铝丝等非专用的熔丝替代。 5、施工现场的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设施,并装设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底部距地面应为1.3-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距地面宜在0.6-1.5m。 6、每台电动机械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

关于各种申请审批的管理制度

关于各种申请审批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明确各项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将相关申请审批的流程规定如下,望全体员工切实执行! 一、请假的管理与审批程序(审批接收人:人事部经理) A、事假,迟到与早退 1、事假的申请需要提前1天以上向所属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分行所有员工的请假均由分行行政负责,在房介通内打申请; 2、事假的审批人顺序分别是:部门负责人-人事部经理,人事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人事经理对非部门负责人有2天以下(含2天)的审批权; 3、部门负责人的事假申请由本人在房介通上注明,审批人顺序是:区域经理(业务部)-人事部经理-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非部门负责人请事假超过3天(含3天)以上,要由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5、未经完成审批而休事假的员工按旷工处理,每旷工1天扣除3天基本工资,旷工3天以上者(含3天)开除处理; 6、事假一天扣当天工资,半天以内扣半天工资,半天以上不足一天按全天事假处理,以次类推。半天的界定以5小时为基准; 7、迟到/早退1-15分钟,扣除日薪的10%每次。迟到/早退16-30分钟,扣除日薪的30%。迟到/早退31 分钟以上,扣除日薪的50%。

8、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者,扣除全勤奖100元; B、病假与调休 1、病假的确定需要由区级以上的的医院的诊断书方可生效; 2、病假休息人要本人在第一时间内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极特殊情况由家属或朋友转达亦可,否则公司视为旷工; 3、病假单要交给部门负责人或分行行政签字确认后,由分行行政把诊断书附在考勤表上一同在月初送交人事部; 4、无诊断书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5、病假扣除按日工资的50%,以此类推; 6、病假仍由分行行政事后在房介通里打申请,批准人分别是:部门负责人-人事经理。超过3天的病假同样需要总经理最后审批; 7、调休要有部门负责人或分行行政提前一天在房介通打申请,批准后方可调休,否则视为无效。审批人为部门负责人-人事经理; 8、当日临时调休,公司将按事假处理。 C、慰唁假(丧假) 1、公司内任何员工如有直系亲属死亡(直系亲属只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享受3天有薪假期,外地视路途远近程度而相应增加有薪假期。超过部分按无薪处理; 2、慰唁假的确认是以该员工回来时所呈交的直系亲属死亡证明书的复印件为准,否则视为事假; 3、慰唁假应一次性休完,不可累计或分拆; 4、慰唁假同样在房介通上报批。审批人是:部门负责人(区经)-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2208006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编号:XSC-SBC-006 (第四版) (受控) 2015-04-30发布 2015-05-01实施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武安工业区生产管理部 文件修改简要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编号:XSC-SBC-006)

(第四版) 1 目的 明确高低压电气设备的管理界限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程,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予试检修和维护,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各单位的电气设备管理。 3 实施内容 3.1 供电系统管理 3.1.1 各单位对现运行中的高压供电系统不得私自变动,如需改动,应提出书面方案,报设备检修处审核批准。 3.1.2运行中的供电系统,如有与规格不符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等情况需要改变一次系统接线或更换设备时,运行单位首先向设备检修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3.1.3 因扩建、改建工程需要改变系统增减用电负荷或设备时,技术中心需向设备检修处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 3.1.4 新安装施工的高低压电气工程,包括外单位承包的施工项目,其验收工作由修建部主持,设备检修处等单位参加。

3.1.5两路电源且母线分段运行的用电单位,正常情况下,母线应分段运行,操作母线开关根据调度的命令进行。 3.1.6动控部、上泉矿所属各处装置的避雷器,投入与退出运行要严格按规定执行(投入四月十五日,退出十一月一日)。 3.1.7 运行中6KV以上线路,如需变更路径,更换导线截面,绝缘部件,改变杆型等,由动控部或上泉矿提出书面申请报设备检修处批准后方可实施。 3.1.8 6KV及以上线路需要“T”接或延伸,用电单位需报设备处审批后方可实施。 3.1.9 因基建施工或其它原因,需要架设临时供电线路供电时,由用电单位向设备检修处办理临时用电申请,经批准后用电单位到自动化校验电度表及电流互感器,低压盘装配完毕后必须经供电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送电。 3.1.10凡新增高压设备、线路,技术中心需向设备处报送有关设计资料和增容情况。 3.1.11高压埋地电缆要有明显的标志。 3.1.12因设备改造或基建施工,埋地管道电缆、基础等完工后要有与实际相符的施工图纸。高压埋地电缆要有明显的标志,并有“隐蔽工程验收单”交动控部资料室存档,否则,不允许验收交工。 3.1.13 动控部负责对武安工业区下属各单位500kw及500kw以上高压电动机进行检修维护,各单位变压器可委托动控部进行有偿修理,动控部每月对全公司变压器及变压器高压负荷开关专业巡检一次。

临床用血申请及审批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及审批制 度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临床用血申请及审批制度 为规范、指导我院临床,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结合我院输血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申请:在受血者输血治疗前,临床医生应主动给受血者或家属讲明输血的目的和存在的风险,征得他们的同意和密切配合,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2、申请用血应由经治医师详细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血库备血,电话、口头备血无效。填写输血申请单时,严格按照以下执行: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3、严格掌握输血原则:为保护血液资源、控制滥用血、避免浪费,要求临床医师在申请输血时,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 4、成份输血: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附件的五个“用血指南”,大力提倡成份输血。 5、急诊输血审批:由经治医师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审核批准后执行输血,输血完毕补办相关手续。 6、大量输血的审批程序: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6、成份输血率:按照“二甲”医院标准,成份输血率要求达90%,为了确保该目标任务完成,在用血审批时严格把关。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定各项用电管理要求,保障用电安全和节能增效。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用电场所。 三、职责 1生产部电工负责整个公司所有场所的用电管理和维护。 2综合部负责用电监督检查。 3各部门具体执行管理规定。 四、程序细则 1实行用电专管制 1.1电工实行持证上岗,负责公司的用电安全以及规范工作。 1.2所有电源铺设、设备接电及电器安装必须由电工亲自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作业。 1.3各类设备的用电操作必须经电工进行技术交底后方可作业。 1.4电工应严格按规范参与各项安全用电检查及设备安装验收。 2安全用电检查 2.1电工须定期对各部门用电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用电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若发现存在隐 患要及时整改,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2.2部门负责人针对近期用电安全存在的问题和季节性应注意事项,进行总结改进,提高每位 员工的安全用电意识。 3安全用电管理 3.1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用电第一责任人。 3.2各种用电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经常检查、定期维修保养。用电设备要专人专管,操作人员要 经过严格考核,持证上岗。 3.3 特种作业人员(如焊工、机械工、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从事特 种作业。 4用电操作 4.1所有从事电器维修和接线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并取得劳动局颁发的“电工证”才准上岗 工作。 4.2用电设备维修时须挂有维修标志,除设备维修者外,其余任何人不得合闸。 4.3设备漏电、过压、跳闸时,未明确原因,不得擅自合闸。特殊情况下需合闸时,手要保持

清洁干燥,手上不得拿任何不绝缘工具。 4.4在拆装、检修和接线工作时,应断开电源;需带电工作时,必须配齐安全工具,穿戴绝缘鞋,手套,保持人体各部分干燥、清洁,严禁赤膊从事电气操作。 4.5发现电气故障、漏电、走火或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将电源切断。 4.6因电气故障造成火灾时,在未断电源时,切不可用酸碱泡沫灭火,而应使用沙子、四氧化碳或二氧化碳扑灭。 4.7严禁电气设备在超过其额定电压等级上使用,低压试电笔不准用来测试高电压。 4.8保险丝(熔丝)必须选配得当,不能随意用铝线、铜线、铁线代替。 4.9严禁用木棒或竹竿等操作高压隔离式、开关式、跌落式熔丝具。 4.10设备带负荷时,严禁直接用隔离开关来强制停机。 4.11 电线的截面积必须与负荷容量配合,禁止使用裸线和破损电线。 4.12高空、高压情况下工作时,必须要有两人进行,一人工作,一人监视。 4.13非操作人员不得乱动用配电设备和进入配电房。 5配变电室运行管理 5.1配变电室的全部电气设备应由专业电工负责管理,送、停电由其负责完成,无关人员严禁操作。 5.2每班进行定时巡查,建立设施设备档案及设施设备保养记录表,并做好巡视内容的记录:电压、电流、变压器运行温度,电器运行声音是否正常,房内有无异味。 5.3高低压供电总开关“分”、“合”要有显著安全标志,停送电应严格执行倒闸操作程序,停送电必须由两人进行,即“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4保持室内照明、通风、良好,每班打扫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吸烟。 5.5严格保持各开关状态与实际一致,不能随意更改设备与接线的方式及各开关的整定值。5.6严格执行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遵守电业系统有关配变电的各项规程。 5.7在恶劣天气气候下,要加强设备的特巡,发生事故应保持冷静,按照操作规程及时排除故障,并做好记录。 5.8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6各部门用电须知 6.1各部门工作、生活期间必须履行节约用电义务。包括办公区、生产区、公共区和宿舍区。 6.2各类灯具、电动工具、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热水器、取暖器、电风扇、电视机、空调及车间电力设施、设备、用电工具等均列为日常用电管理对象。 6.3综合部每月指派电工对办公、生活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管理对象进行检查,电工平时发现用电隐患应立即解决并将处理结果上报人力行政部。 6.4节约用电。不准在办公室里使用大电量电器。公司所有生产场所和办公场所要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晴天不准开灯办公,杜绝“长明灯”现象。不需要使用电灯或电风扇时,应立即关闭。

药品盘点管理制度

药品盘点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药品盘点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及其帐物相符,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医院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药剂科负责规划全年盘点的具体计划及时间,负责对每次盘点的具体的组织、盘点方案、执行、数据.、各类盘点报表的审核与保存。 2、各调剂室、药品库房在药剂科的部署下邀请审计科、财务科监督每半年盘点一次,各调剂室应每季度盘点一次。 3、各调剂室、药品库房应加强在库药品的日常管理,,确保所有药品帐物相符,并做好盘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每次盘点应有财务、审计、督查科派人监督盘点工作。 5、为确保盘点数据的准确性,同时为尽量减少盘点对日常工作的影响,盘点应尽可能安排在下午正常工作以后或患者较少的时候进行,并尽可能在三小时内完成对药品的实际数量的清点。 参加盘点人员依据盘点表,对多有药品逐一进行认真清点,如实填写所盘药品实物数量,现场盘点后由参加盘点人员认真整理并予以签名,药品盘存表一式四份,监督人员签名及负责人签字确认。 6、每次盘点结束后,药品库房、各调剂室负责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根据帐面数字和实存数编制盘点表,注明药品名称、规格、应存数、实存数、购进价单价、零售单价、零售总额、盘盈/ 亏金额进行汇总,由盘点人员对盘存表进行审核、整理,包括正数、负数药品、冲账药品、过期破损药品等,准确无误后签字确认,然后交盘点监督人员签名后,在规定时间内(下月5 日前)一式四份上报药剂科。 7、盘点数据的处理: 每次盘点结束后,药剂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药品库房、各调剂室上报的盘存表进行认真的审核,准确无误、无异常后,报主管领导、院长签名批准后后,到药剂科进行帐务处理. 8、盘点要求: (1)、要求每次盘点帐物相符率应》95%; (2)、药品亏盈管理:药品库房、各药房盘点报损率应不得高于药品总销售 金额的0.5%。,报损药品包括过期药品、变质、破损药品等质量不合格的药品。 0.5%。的数额,查不出正当原因的应由该部门自己承担。 (3)、如在盘点过程中发现,盘点药品数量、金额出现数目不相符时:I、

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一、电教管理人员要树立为全体师生服务的思想意识,管好电教设备,充分发挥电教设备的教学功能。 二、阶梯教室、多媒体教室、微机房、语音室、广播室、班级等有关电化设备要保养优良,定期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教师要按电化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电化设备,不得擅自使用未经批准的设备和资料。 四、电教管理人员要确保设备的安全,不可随意改动、拆卸零部件,要爱护设备,避免污损、破损等现象发生。 五、电教人员应注意保护系统设置和信息资源的安全,不得擅自更改、删除系统设置和公用软件、数据等。 六、上课期间,教师应引导学生要注意爱护设备,不得随意摆弄、乱动设备,不得喧哗打闹。 七、每次使用前后,电教人员要仔细检查所有设备的完好状态,上课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作好安全工作。 八、教师在使用计算机中发现问题、故障应予以登记,并及时告知电教管理人员,以便尽快排除和修理。 九、所有软、硬件,需严格登记入册,妥善保管,定期保养,避免非正常短缺、损坏、因人为事故造成的损失,要照价赔偿。 十、所有电教设备均为学校公物,未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教室的装备,是学校现代化教学设施之一,要有专职人员负责,严格管理、充分使用、备加爱护。

二、教室内的所有设备,要按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定位,贴上标签,并逐一登记入帐,做到帐、物相符。 三、每台设备要建立保养、维修等情况的技术档案,定期做好性能检测工作,以确保设备的完好状态。 四、教室内要有可靠的防火、防盗措施,并要责任到人。 五、管理人员每天早晨要检查电路电压,并开室换气,做好保洁工作,下班时要切断电源。 六、进入教室时要换鞋或加鞋套,不得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不吸香烟。 七、学生上课要排队进入教室按编号就座。上课时要保持教室内安静,禁止喧哗、走动,下课时要有秩序地离开。 八、爱护室内仪器设备,不准随便改变设备的位置,要按教师要求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九、霉雨季节及多雨天气每天至少开机2小时,寒暑假期间切忌长期关闭,常规管理不能中断。 十、电脑借出或非本室管理人员启用设备,必须取得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或使用。 语音实验室管理制度 语音实验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场所之一,所装备仪器设备精度高,价格昂贵,操作复杂,环境要求高。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外语语音教学秩序,提高语音实验室的利用率,特制订语音实验室的管理制度如下: 一、语音实验室是学校外语语音教学的专用教室,一般不得用于其它学科教学、召开会议、聚会、娱乐等活动。 二、需要使用语音实验室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先提出申请,经领导同意后,由主管人员统一安排使用。

报废药品管理及销毁办法(制度)

报废药品管理及销毁办 法(制度)

报废药品管理及销毁办法 为了完善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报废药品的管理,及时对报废药品清理、销毁,防止其流失。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财产管理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报废药品的管理 1、报废药品是指:经本单位质量、仓储部门确定因质量问题及其他原因不能销售和不能退货的药品;经医药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的药品。 2、报废药品应专库(区)储存,报废特殊药品必须在原库划定区域内储存,零头要专柜加锁管理,并要有明显标志。 3、报废药品要专人专帐管理,帐卡登记准确,保证帐货相符。 4、报废药品要及时销毁处理,不得长期积存。 二、报废药品的销毁 1、小批量报废药品的销毁: ⑴金额不超过5000元的报废药品。销毁前由保管员填写“报废药品销毁表”,质量管理员清点品种和数量,由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销毁。 ⑵专业仓库要与经营单位联系,经经营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销毁。 ⑶销毁时要由单位主管领导,质量管理负责人,保管负责人共同监督下进行。 ⑷销毁后,主管领导,质量管理负责人,保管负责人共同在销毁表上签字,凭销毁表销帐、归档。 2、大批量报废药品的销毁:

⑴金额超过(含)5000元以上的报废药品,各单位由主管领导审批后,填报“报废药品销毁表(一式三份,于每年6月底和11月底以前报公司储运部、业务办公室和质量管理部,经三部门核实,组织安排销毁工作。 ⑵单一规格品种超过(含)10000元以上的报废药品,各单位由主管领导审批后,报公司财务部审批同意后,再按超过(含)5000元以上报废药品程序办理。 ⑶销毁时要由公司储运部、质量管理部、业务办公室及经营单位负责人共同监督下进行。 ⑷销毁后,由以上各部门分别在销毁表上签字,凭销毁表销帐、归档。 3、报废的特殊药品不论批量大小,一律按大批量报废药品销毁程序进行,并由公司储运部、质量管理部、业务办公室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并在销毁表上签字盖章。 4、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或抽查不合格的药品,一律就地封存,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安排组织销毁。不得自行销毁和处理。 5、报废药品的帐目、单据,销毁表保存五年;报废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帐目、单据,销毁表保存十年。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用电设备管理,保障用电安全,降低用电成本,提高整体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划分 设备管理科全面负责用电设备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公司各单位设备用电、节约用电的工作。 各车间科室为用电设备责任单位,负责落实公司用电管理的各项措施和制度落实,对本区域的用电、节电指标落实负责。 三管理细则 1、各生产车间、科室应将所有用电设备分工明确到人,确保各项用电、节电措施和制度,逐级落实。 2、用电设备操作人员应当树立安全、节约用电的理念,执行设备点检、保养维护制度,确保安全装置、电器设施齐全、完好;杜绝设备空载和电机空载,离开岗位时,及时关闭液压泵、水泵、照明、电风扇等相关辅助设备。 3、各岗位人员应保持电气柜(箱)的内外无杂物堆放,保持柜(箱)体干净整洁;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说明(规程)进行操作,不私拉乱接电线、电缆、用电设备。 4、各岗位人员应定期清理用电设备上的灰尘,特别是电缆、电机上的积尘,防止因散热不良引起的跳闸、短路、烧损故障。 5、各车间科室人员在离开办公室时,应及时关闭房间内空调、电脑、电扇等用电设备。 6、厂房厂区照明执行定时开启制度。在光线满足生产要求时,不得开启厂房厂区照明。 开启时间:夏季19:00时,冬季17:30分。 关闭时间:夏季5:30分,冬季7:00时。 特殊情况需开启照明时,由车间领导向设备管理科汇报后,方可开启。 7、外委施工单位作业需用电时,应向设备管理科提出用电申请,由设备管理科负责安排电工进行接线,或由设备管理科指定接线地点,电工监护作业。外委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架设电线电缆。 8、大型施工用电时,外委施工单位应自备带电子计量表的配电箱,我方提供电源,施工

员工薪资调整申请及审批制度

员工薪资调整申请及审批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准确地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价,对工资调整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员工薪资的转正调整、定期调整、特别调整、转岗调整,员工起薪标准按《薪酬结构定位表》执行。 1、转正调整,指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公司用人标准,予以转正,或试用期未满但表 现突出,需提前转为正式员工; 2、定期调整,薪资调整一般每年进行一次(4月),根据员工年度考核结果进行综 合评定,做出相应的调整; 3、特别调整,指转正员工有特殊表现或特殊贡献,业绩显著,或因个人过失给公司 业务、声誉造成损失的,对其薪资可做特别调整,不受时间限制; 4、转岗调整,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对其岗位、职务做出调整,薪资可根据转岗后所 从事的工作难度、量度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章薪资调整规定 第三条员工进入公司,由部门主管及人事行政部对其进行考核,通过试用期考核的,试用期结束后按劳动合同约定的转正标准执行。 第四条公司每年4月将根据员工的年度考核结果进行职级与薪资的调整,调整方案确认后,5月开始按调整后的薪资标准执行。 第五条原则上,进入公司工作不满半年的,不得参加年度调薪。 第六条一般情况下,不鼓励员工申请特别调薪,确因工作表现良好,绩效突出的,可由员工申请调薪,报部门、人事行政部及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有以下情况,公司与员工协商可降低薪资标准: 1、考核结果严重未达到标准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行为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需进行转岗的。 第八条由于员工工作表现及能力,公司对其进行岗位变更的,视转岗后的工作难易程度及工作量,可按新岗位的薪资标准对其原有薪资进行调整,对于岗位等级、工作任

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用水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和桶装饮用水。 2、为确保学校饮水安全,采购符合学生饮用水标准,有QS标识的天然桶装水。 3、学校管水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管水人员要不定期地对师生生活用水和桶装饮用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做好监测记录。若发现自来水被污染,桶装水过期、污染等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关闭水源,及时通知用水部门对存水进行封存、销毁,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学校管水人员要及时维修,排除故障,保证食堂等部门正常用水。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为食堂寻找安全可靠的水源,保证食堂的用水安全。 5、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员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随时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用水安全事故,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用电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安全用电管理由学校专职电工负责,定期检查学校线路,经常与供电部门联系,确保电路畅通。 二、学校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须由正式电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禁止非电管人员摆弄电插座和日光灯等用电设施,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触电事故。禁止私拉乱接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 三、学校电工要不定时的检查容易出问题的开关、接头等,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四、学校电工要自觉遵守用电安全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每条线路的运行情况要随时检查,做到心中有数,不符合要求的线路和设备,要彻底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五、各班级、处室负责人、经营项目承包人,要对本班级、处室、经营项目的用电设施加强管理,做到人走灯关。凡是使用电器设备的部门要在离校时切断电源(如计算机、饮水机、复印机、印刷机、空调器、抽油烟机等)。 六、在校内食宿的师生不得在教师集体宿舍、学生公寓使用电热壶、“热得快”、电炊具,避免出现总控开关跳闸、电线线路短路引起火等事故。 七、配电室的管理要按照国家电力部门的规范进行,室内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内,非电管人员禁止入内。 八、学校电工要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对校内线路和电器设备勤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 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制度 1、使用液化石油气必须做到“五会” :即会点火。要掌握"火等气"的原则,使用时先点火,后开气;会装卸减压阀。安装前首先检查连接杆头部的胶皮密封圈有无老化、脱落,安装时手轮对准钢瓶阀口放正,逆时针旋转上紧;会调风门。火焰调到兰色为最佳;会试漏。对灶具开关、胶管、减压阀、钢瓶角阀等易漏气部位,要经常检查,试漏时应用皂液,不准用明火试漏;会处理紧急事故。 2、使用液化石油气必须做到“五不准”:即不准将钢瓶放在露天烈日下曝晒、雨淋及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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