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简费及安全费使用范围
[转载]维简费安全费使用范围
![[转载]维简费安全费使用范围](https://img.taocdn.com/s3/m/86b7473d5901020207409c96.png)
[转载]维简费安全费使用范围财企[2012]16号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2)第三章安全费用的使用第十七条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二)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三)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2004-5-21第五条安全费用在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由企业自行安排使用,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六条安全费用具体使用范围是:(一)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二)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三)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四)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五)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六)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七)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八)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九)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十)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安全生产费用计取范围包括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费用计取范围包括1、安全费用包括哪些安全费用包括:(一)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运输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七)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1)安全生产费用计取范围包括扩展资料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其中:1.矿山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矿山综合防尘、地质监控、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以及尾矿库(坝)等;2.危险品生产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3.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运输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
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集团公司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和维简费的财税处理与纳税调整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和维简费的财税处理与纳税调整为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财政部和国家安全总局联合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要求在我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应按规定提取并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一、安全生产费和维简费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4301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
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3年第1期)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已计提但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不涉及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
因安全生产费的计提和使用产生的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比照永久性差异进行会计处理。
《中国证监会会计部会计监管工作通讯》(2017年第4期)规定,对于使用安全生产费购置的资产,由于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也不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二、安全生产费和维简费的税务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原则性规定外,涉及到安全生产费和维简费还有两项具体规定,如表-1:三、安全生产费和维简费的税会差异分析企业计提和使用安全生产费和维简费,其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存在明显的税会差异。
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

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以下简称煤矿维简费)管理,完善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投入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煤矿维简费,是指我国境内所有煤炭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从成本中提取,专项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
鉴于原在煤矿维简费中用于安全投入的支出项目已经独立出来,单独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管理办法见本文附件1),因此,本规定所称煤矿维简费不包括安全费用,但包括井巷费用。
第三条企业根据原煤实际产量,每月按下列标准在成本中提取煤矿维简费:(一)河北、山西、山东、安徽、江苏、河南、宁夏、新疆、云南等省(区)煤矿,吨煤8??50元;(二)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煤矿,吨煤8,70元;(三)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吨煤9??50元;(四)其他省(区、市)煤矿,吨煤10??50元。
本规定下发前,企业原执行的经省级(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制定的煤矿维简费提取标准,与本规定相对照,按孰高原则执行,并按规定程序备案。
第四条煤矿维简费由煤炭企业按规定标准提取,自行安排使用。
煤矿维简费提取和使用,应坚持先提后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 煤矿维简费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五条煤矿维简费,主要用于煤矿生产正常接续的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等,以确保矿井持续稳定和安全生产,提高效率。
具体使用范围是:(一)矿井(露天)开拓延深工程;(二)矿井(露天)技术改造;(三)煤矿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四)矿区生产补充勘探;(五)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六)大型煤矿一次拆迁民房50户以上的费用和中小煤矿采动范围的搬迁赔偿;(七)矿井新技术的推广;(八)小型矿井的改造联合工程。
第六条有关煤矿维简费的会计核算问题,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处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强制集中企业提取的维简费。
第八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本规定未及事项仍按以前国家所发有关维简费的规定和办法执行。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和维简费的财税处理与纳税调整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和维简费的财税处理与纳税调整为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财政部和国家安全总局联合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要求在我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应按规定提取并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 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 的原则进行管理。
一、安全生产费和维简费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 号》(财会[2009]8 号)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4301 专项储备" 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 专项储备"。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 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 ,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
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3年第1 期)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已计提但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不涉及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
因安全生产费的计提和使用产生的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比照永久性差异进行会计处理。
《中国证监会会计部会计监管工作通讯》(2017 年第4 期)规定,对于使用安全生产费购置的资产,由于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也不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维简费及安全费使用范围

维简费及安全费使用范围
维简费用途:
1、用于生产正常接续的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等,以确保矿井持续稳定和安全生产,提高效率。
具体使用范围是:
(一)矿井(露天)开拓延深工程;(二)矿井(露天)技术改造;(三)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四)矿区生产补充勘探;(五)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六)矿井新技术的推广;(七)小型矿井的改造联合工程。
安全费使用:
安全费用具体使用范围是:
(一)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二)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三)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四)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五)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六)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七)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八)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九)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十)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 1。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实用版)编制人:______审核人:______审批人:______编制单位:______编制时间:__年__月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个人总结、汇报体会、策划方案、事迹材料、申请书、演讲稿、主持稿、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for everyone, such as work plans, work summaries, personal summaries, report experiences, planning plans, deeds materials, application forms, speeches, hosting drafts, and other material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stay tuned!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本店铺为你整理了多篇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您还可以在本店铺找到更多相关《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范文。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第二条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是指矿根据规定标准从成本中提取,专门用于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资金。
第二章安全费用的提取第三条安全费用瓦斯矿井按每吨煤不低于15元/吨,从成本中提取。
第四条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严格根据《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与《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财建[2001]119号)规定,进行提取使用。
第三章安全费用使用范围(一)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二)矿井六大系统的完善与改造;(三)矿井防灭火的完善与改造;(四)矿井防治水的完善与改造;(五)矿井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完善与改造;(六)矿井供配电系统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的完善与改造;(七)矿井运输(提升)系统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完善与改造;(八)矿井综合防尘系统的完善与改造;(九)煤矿安全救护、安全纠察、救护通讯、煤矿安全设备测费、煤矿安全整顿经费及煤矿瓦斯监控信息网络;(十)采煤方法改革;(十一)安全教育培训的支出;(十二)其它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十三)地面单位用于安全装备、安全设施及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理。
第四章安全费用使用原则第五条专款专用原则安全费用务必用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
安全费用不得挤占与挪做它用。
第六条重点保障原则安全费用资金分轻、重、缓、急,重点保障矿井通风系统、安全监测监控设施、矿井防治水、矿井安全供电及提升运输安全设备的更新、改造与完善。
安全费用资金要使用到消灭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的薄弱环节与主要部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维简费及安全费使用范围
维简费用途:
1、用于生产正常接续的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等,以确保矿井持续稳定和安全生产,提高效率。
具体使用范围是:
(一)矿井(露天)开拓延深工程;
(二)矿井(露天)技术改造;
(三)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
(四)矿区生产补充勘探;
(五)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
(六)矿井新技术的推广;
(七)小型矿井的改造联合工程。
安全费使用:
安全费用具体使用范围是:
(一)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
(二)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
(三)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
(四)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
(五)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六)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七)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八)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九)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
(十)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