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溪中心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小学学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二篇)

小学学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推动学校管理的公正、透明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各级小学,包括公立小学和私立小学。
第三条小学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务公开的制度和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校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小学学校应当及时、全面、真实地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公开教育教学经费支出、招生录取、教师岗位设置、教材购置、课程设置、学校活动等与学校管理和运行有关的信息。
第二章信息公开内容第五条小学学校应当依法公开以下信息:(一)学校基本情况:学校的名称、类型、办学资质、办学层次、办学特色等基本情况;(二)教育教学经费支出情况:学校年度教育教学经费支出总额及细目,包括教师工资、学生福利、教学设备、教材等费用项目和花费;(三)招生录取情况:每年新生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式与标准、录取比例及分数线等信息;(四)教师岗位设置:教师编制数量、职称分布、学科专业分布等信息;(五)教材购置情况:教材选用情况、教材资金使用情况;(六)课程设置情况:学校课程设置的种类、内容和安排等信息;(七)学校活动情况:各类学校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信息;(八)学校档案管理情况:学校档案管理的机构设置、档案存储和使用情况。
第三章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第六条小学学校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公开校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一)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示相关信息;(二)利用微信、QQ群等社交媒体向家长和社会公众发布信息;(三)定期在学校公告栏、教学楼等公共场所张贴相关信息;(四)在家委会会议上向家长汇报相关信息;(五)通过学校举办的家长会等活动向家长公开信息;(六)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校务信息通报。
第七条小学学校应当建立信息反馈机制,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建议,并及时回应和解答相关问题。
中心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中心小学校务公开制度为了健全学校的管理机制,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中心小学特制定了校务公开制度。
本制度旨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公正性和规范性,促进学校与社会各界的互动和共赢。
一、公开范围与内容(一)学校的基本情况:学校的办学理念、教育目标、规模与布局、教职工队伍、课程设置等。
(二)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学校教学计划、教师教育培训、教学质量评估、课程等。
(三)学生学业情况:学生成绩评定、学生日常表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奖惩情况等。
(四)学校的财务情况:与学校经费使用、公共资源的分配等相关的财务决策内容。
(五)学校的管理机制与运行情况:学校的管理层级和各部门职责、学校章程、办学规划和实施进度等。
(六)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包括学校与家长沟通的会议纪要、家校合作的信息发布、学生社团活动、学校活动的筹备与回顾等。
二、公开方式与渠道(一)网站公布:学校将在官方网站上建立校务公开专栏,定期发布公开信息,包括学校公告、校务简报、会议纪要等。
(二)通知公告:学校通过学生家长会、教职工大会等方式,传达学校的各项规定、决策、制度和政策等。
(三)家校联络册:学校将公开部分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的家长,包括学校各项活动、家长参与项目等。
(五)学校通讯:学校将定期发布学校通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学生家庭传递学校及时公开的信息。
三、公开的原则与程序(一)公开原则:遵循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保护个人隐私,尊重家长知情权,充分尊重师生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监督机制(一)学校监督:学校成立校务公开工作小组,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监督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情况。
(二)家长监督:学校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对学校公开的信息进行监督和评价。
(三)社会监督:学校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学校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行评价和监督。
五、违规处理(一)对于不按照规定公开信息的学校相关人员,学校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小学学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小学学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以下是一份小学学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的草案,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学校校务的公开透明,依法保障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公众对学校校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小学学校校务公开是指学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的要求,主动向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公众公开学校校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学校的规范运行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务公开的制度和机制,明确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并向全校师生和家长广泛宣传和解释。
第四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门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部门,并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具体的落实工作。
第二章校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第五条学校校务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一)学校基本情况的介绍,包括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二)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进度的公开;(三)学校财务情况的公开,包括资金使用情况、收支情况等;(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的公开,包括教师队伍和师资培训情况、课程设置和教学资源的配备情况、教育教学改革的进展情况等;(五)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表现的公开,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等;(六)学校安全工作和校园环境的情况公开;(七)学校与社会各界交流合作的情况公开。
第六条学校校务公开应当遵循真实、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不得故意隐瞒、篡改、虚假或误导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公众。
第七条学校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进行校务的公开,包括但不限于校园公告、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同时鼓励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公众通过提问、参观、投诉等方式参与校务的监督。
第三章校务公开的方式和时间第八条学校应当每年定期公开学校基本情况的介绍和年度工作计划,并于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后公开工作进度和总结。
第九条学校应当每年定期公开学校财务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收支情况等。
第十条学校应当每学期公开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包括教师队伍和师资培训情况、课程设置和教学资源的配备情况、教育教学改革的进展情况等。
小学关于校务公开实施规定

小学关于校务公开实施规定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和“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充分发挥教职工在学校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现提出实施规定如下:一、组织领导校务公开在学校党支部统一领导下,党政共同负责,工会、纪检牵头,各部门共同实施,共同推进。
1、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校长、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会正、副主席组成,党支部书记为组长。
2、监督小组:由工会主席、党支部纪检委员、教师代表组成,工会主席为组长。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1、收费情况,包括收费的数额,用途,使用情况等。
2、财政收支情况,包括国家拨款、社会赞助。
3、中层干部选拔任免情况,包括任免的程序、对象、职级等。
4、“四金”缴存情况,包括职工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缴交是否及时、足额、欠缴和不及时缴交的原因,改进措施等。
5、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包括业务招待费支出项目、金额,开支是否符合制度,手续是否完备等。
6、主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包括个人收入情况;出差、出国(境)包括上级、外单位组织的出省、市的开会、考察、旅游等费用支出等。
7、教代会评议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情况,包括民主评议的参评对象、内容、程序和评议结果等。
8、大件物资采购,包括供货单位、供货渠道、供货价格等。
9、大型项目建设招标,包括招投标单位的选择、招投标的程序和办法以及重大、关键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确定等。
10、教职工下岗分流情况,包括下岗分流的指标、对象、程序、去向、待遇等。
11、评优、评先进和评职称情况,包括评选的对象、标准、程序、名额和评选结果等。
12、工资、奖金分配情况,包括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目标经济责任制考核情况、专项奖分配情况、特殊贡献人员晋级情况等。
13、学校招生情况,包括招收的班级数和学生数(含地块生和非地块生)。
14、学校主要大事,包括承担的市区级课题、市区级会议和获得的市区级集体及个人荣誉称号等。
小学学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范文

小学学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范文一、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教育公平和透明度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学校作为教育的基础组织单位,校务公开是落实教育公平原则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了促进学校校务公开的实施,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目的本实施细则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提高学校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增强家长和社会大众的参与度,推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
三、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小学学校,包括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
四、校务公开内容1.学校基本情况公开学校应当定期公开学校的基本情况,包括学校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教职员工人数、师资力量情况等。
2.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公开学校应当公开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包括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评价标准等。
3.学校财务公开学校应当公开学校的财务情况,包括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报表等。
4.学校招生入学公开学校应当公开学校的招生入学情况,包括招生政策、招生名额、招生考试内容等。
5.学校安全管理公开学校应当公开学校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学校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教育情况等。
六、实施机制1.学校应当成立校务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学校校务公开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学校应当建立校务公开的信息平台,在学校网站上设立专栏,定期发布学校校务公开信息。
3.学校应当制定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计划和安排,明确校务公开的时间表和内容。
4.学校应当建立家长和社会大众参与学校校务公开的机制,鼓励家长和社会大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监督和评估1.学校应当建立校务公开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2.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应当纳入学校的评估体系,作为学校评估和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八、法律责任对于违反学校校务公开的规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包括纪律处分、行政处罚等。
九、附则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需要,学校可以进行修改和完善。
以上是《小学学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的范文,旨在加强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提高学校的透明度和公开度,推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
小学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小学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以下是小学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度的一般内容:
1. 目的:小学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增加学校与家长、社会的互动,加强学校与家校合作,提升学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 范围:校务公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学校日常管理、教学质量、师生活动、重大事项的公开。
3. 公开内容:学校应公开的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办学章程、学校管理制度、学校组织结构、学校教职员工名单、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大纲、学生成绩、班级名册、班主任联系方式等。
4. 公开渠道:学校可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通知栏、家长会等渠道向家长和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5. 公开时间:学校应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特别是对于涉及学生安全、重要决策等事项,应提前公开通知。
6. 公开机制: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务公开机制,明确公开责任人,制定公开规定,定期进行公开工作检查和评估。
7. 公开反馈:家长和社会可通过学校指定的渠道提出意见和建议,学校应及时回应并作出合理解释。
8. 监督机制:学校应设立监督机构,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定期公开监督报告。
9. 法律依据:校务公开工作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10. 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
小学的校务公开规定

小学的校务公开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民主管理,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校务公开,是指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财务收支、基建项目、师资队伍建设、福利待遇等方面,按照一定程序和范围,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向教职工、学生和家长公开相关信息,接受民主监督。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第三条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学校历史、办学规模、师资力量、设施设备等。
第四条教育教学管理: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学生成绩等。
第五条财务管理:包括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收费项目及标准、经费使用情况等。
第六条基建项目:包括基建计划、招投标、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
第七条师资队伍建设:包括教师招聘、培训、考核、职称评定、奖励与处罚等。
第八条福利待遇:包括教职工工资待遇、福利政策、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等。
第九条学生管理:包括学生招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毕业等。
第十条学生安全与健康:包括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等。
第十一条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校务公开的程序和方式第十二条校务公开应当遵循真实、全面、及时、便于监督的原则。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工会主席、监察室主任等为成员。
第十四条学校校务公开的具体内容、程序和方式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报学校领导班子审批后实施。
第十五条学校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会、学校网站、公告栏等形式,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公开校务信息。
第十六条校务公开应当保证教职工、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学校情况,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四、校务公开的监督和保障第十七条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八条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确保校务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
小学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小学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公告发布:学校设立公告栏或者专门的校务公开网页,在此发布学校相关公告、活动通知、重要决策等。
2. 信息公开:学校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向社会公开学校的基本情况、办学目标、教师队伍状况、教育资源配置、学校财务状况等相关信息。
3. 会议公开:学校的教职员工会议、行政会议等应根据需要向相关人员公开或邀请代表出席。
4. 规章制度公开: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文件应向师生公开,并在适当的场合进行阐述和宣传。
5. 管理决策公开:学校在重大的管理和决策方面,应向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公布,征求意见,并及时反馈结果。
6. 活动报告公开:学校应定期公开活动的组织过程、活动评价和效果反馈,展示学校的教育成果。
7. 课程公开:学校应向家长和社会公开教学计划、教材选择、教学纲要等信息。
8. 财务公开:学校应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包括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用途和财务报表等。
9. 报名招生公开:学校应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10. 投诉反馈公开:学校应设立投诉受理渠道,并公开接受投诉,及时处理并给予反馈。
以上是一些小学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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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中心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实行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群策群力办好教育。
根据教育局关于校务公开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校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原则
(1)坚持真抓实干,反对弄虚作假;
(2)学校的重大决策交由教代会讨论通过;
(3)敏感热点问题要加强民主监督;
(4)与教职工利益息息相关的事项要提高透明度;
(5)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环节要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制度约束。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学校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校务公开民主监督小组。
校务公开领导组工作职责:制定和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和方案,研究公开是相关内容,研究解决校务公开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抓好整改工作。
校务公开民主监督小组工作职责:督查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规范性进行审查,收集群众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三、公开的内容
1、公开学校的重大决策和各项制度文件。
重大决策包括学校计
划、发展规划、总结、校长工作报告等,制度包括教育教学的各项常规管理制度,特别是《职称评审方案》、《年度考核方案》和各类评先评优方案、文件等。
2、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包括年度财务计划、财务报告、捐资助学收支情况、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品采购等财务收支情况。
3、公开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的保障情况,包括提薪、晋级、专业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的条件和结果等。
4、公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包括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情况,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教职工出差费用支出情况等。
5、向社会公开学校有关情况,包括有关政策和规定,各年级收费情况,学校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情况等。
四、公开形式
(一)教代会
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
(二)其他形式
1、有关会议。
校长会议、中层干部会议、教职工大会、家长会、家长委员会等
2、书面公文。
学校通过各种文件、公告、公示、通报、通知等
3、校务公示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
4、其他形式。
设立校长信箱,公布信访举报电话等。
五、保障校务公开的措施
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校务公开实施由校长统一领导,干群共同负责,工会具体操作,教职工全员参与的运行机制。
2、校务公开的各项内容、时间和形式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按制度规定制订。
3、根据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意见,按时公开各项校务工作。
4、按规定向中心校上报有关校务公开的相关资料。
龙湖区新溪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