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7)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7)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7)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七)

1.工作目标

规范对业户物品出入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业户生命财产安全。

2.工作职责

物业部管理员:确认业户身份,审核相关证件,开放行条。

门岗、进出岗、地库岗当值保安员:检查进入物品,核实搬出物品,确定放行与否。

3.工作指引

3.1业户物品进入小区的管理:

3.1.1业户进入小区物品的限制

a.严禁运入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的物品。

b.严禁运入大量的易腐、散发厌恶气味的物品。

c.严禁未装袋的散装施工材料、物料运进。

d.液体物品不能用易碎、易破容器装载,否则不允许运进管理区。

3.1.2一般情况下进入物品的检验

在限制范围外的物品,只作一般性的检验,看看是否有限制条件内物品,如无或是已办施工手续的单位物品,出入口保安员即可放行。

3.2业户物品运出小区的管理:

a.一般情况下,业户物品运出管理区都要办理放行条才能放行。

b.办理放行手续的主要证件:运出物品清单;业户的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是单位的可开具单位证明并盖章);代理人身份证或有关身份的证明文件。

c.业户或委托人办理物品放行时,须经业主同意,并向管理处提供有效证明,否则拒绝开物品放行条。

d.在保安主管或物业部其它人员查验证件后,开放行条,经办人签字,门岗验证、验物品无误后,回收放行条,给予放行。

e.装修施工材料的放行须经装修或施工负责人确认方可放行。

f.在特殊情况下,一时无法找到物业部管理员(或值班人员),同时也无法找到物业部领导的时候,门岗保安人员可立即叫来当班值班班长,班长可按以上原则当即确定是否放行,并记录在《值班日志》。

4.质量记录

《业户物品放行条》

5.参阅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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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辆管理方案

小区车辆管理方案 为保证本小区内机动车辆停放有序、出入安全,保障广大业主人身和消防安全,对小区业主自有车辆和外来在小区出入的车辆进行管理规定如下: 1、所有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持车辆通行证出入。 2、驶入小区内的车辆限速行驶、按车位停放、确保安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小区业主内部车辆管理: 各有车业主按照物业公司规定时间,到倾城小区物业管理处二楼客服服务中心办理手续,领取通行证。交纳车位占用费,划定车位、编号、车牌号。 ⑵、由于小区消防通道不能占用及楼前人员通行的需要,所划车位不可能满足所有业主车辆停放。物业处通知公示时间,先来先办车位划完为止,对有争议的车位双方协商解决。 车辆进出小区时,保安员认“证”对车,通行证与车牌号 不符者,保安人员有权禁止该车辆进入、停放。有车位的车辆进入小区后停放在车位上,不得乱停乱放,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 车主应保管好通行证,如有丢失或损坏,车主要立即报

告保安队长,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车主负责。对无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小区,不是本小区的业主一律不办理通行证。 4、外来车辆出入管理: 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行登记,领取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 外来车辆必须接受保安人员指挥,不得随意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当日18:00—次日8:00时,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小区内停放。 5、小区内禁止2、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 6、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放行,但必须及时离开。 7、停放小区的车辆必须参加保险。停放好车辆后,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8、车位使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9、保安人员通过值班和巡逻,避免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受损。

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厂区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1、员工出入厂区必须凭工作证或上岗证通行,违者门卫有权禁止出入。 2、员工出入厂区需着装整齐,不得赤膊或穿拖鞋进入厂区,出入证必须戴在左胸口处,其它任何位置都是不规范的,保安有权予以纠正,蓄意对抗的,有权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3、国家机关等人员:警务人员、消防人员、急救人员、抢险人员进入公司,门卫简要问询后放行,并根据需要引领路线,同时应报告上级部门听取指示;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访或执行公务时,门卫凭其出示的有效证件登记与被访者联系后即可入厂。 4、外来人员(如临时施工、应聘、送货、客户等)进入厂区事先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登记在册,注明来访单位、来访人员姓名、电话、来访时间、被访人、事由,征得被访者同意后,发给厂区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离开现场时请及时归还临时通行证。任何来访人员都不能扣押身份证,只能凭身份证登记,登记后立即归还。 5、公司员工因公临时出厂或外派作业,如果携带行李、工具、及其他物品,需持有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放行单(空白放行单由电厂综合部提供),由保安登记出入时间和事由才可放行, 厂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本厂车辆及长期通行本厂厂区的外单位或个人车辆需持有本厂综合部发放的车辆

通行证。 2、外来临时车辆进入厂区,司机需将车辆行驶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登记后(登记内容包括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车辆型号、随车人数、车牌号、随车物品),由公司门卫工作人员发放厂区车辆临时通行证通行,并暂且寄留下车辆行驶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待出厂时归还。 3、外来临时车辆离开厂区时需无条件配合公司门卫工作人员的检查与管理,车上装有外运物品的,需提供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放行单。(空白放行单由电厂综合部提供) 4、拉废旧物资的车辆,装车时综合部需派相关人员监督检查,出门时需提供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废旧物资放行单、过磅单,经门卫检查无误后才允许离开。 5、公司员工摩托车或电动车可直接放行,其他单位及个人摩托车或电动车需检查后备箱才允许离开,对不服从检查之车辆,当班门卫应对其解释、劝导;对解释、劝导不服从者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处理;对强制冲门者登记其车号,必要时报警,并有权禁止该车辆今后出入公司。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一、小区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小区机动车辆的管理,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车资源,确保车辆遵章行驶、有序停放,创造一个优美、宁静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小区设定专职车辆管理员,对小区业主(使用人)的车辆实施全面管理,建立详细的车辆管理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姓名、房号、车辆型号、车牌号、车辆颜色、联系电话等),对登记备案的业主(使用人)车辆,由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发给出入大门通行证,通行证每年度换发一次。 2、小区机动车辆泊位分为地下车库、地面车库、地下车位和地面车位。对已出售给业主(使用人)的车库或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费;对无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车位,实行有偿租用,地下车库或车位的月租费,根据市场价核定,不另收管理费;地面停车位的收费标准参照《杭州市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即: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货车包月费每辆100元整、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公车包月费每辆150元整,不另收管理费;对在小区临时停车不超过1小时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1小时的,每辆每4小时2元整,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连续24小时)停车服务费,每辆超过6元的,按6元收取。对长期租用车位的业主(使用人),小区管理处应每年与其签订一次租用合同。 (因各地收费政策和标准不同,仅作参考) 3、对已出租的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出已出租的标识,并设有专人管理,阻止和劝解其它车辆占用此车位。地面可出租的车位,优先出租给就近居住的业主,如就近业主不租,可租赁给其他业主。 4、已购置车库的业主,应自觉将车辆停入库内;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应按车管员指定的地点停放;所有车辆均不得在小区道路上随意停放;尤其禁止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对外来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执勤门岗应做好询问登记工作,发放临时出入证,必要时还应及时与业主取得联系,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入。 5、拥有车库的业主(使用人)在车辆入库后,应及时关闭车库门;停放在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的人身、财产安全、出入厂人员、车辆物品等管理有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三、职责 1、所有人员及车辆按本制度执行。 2、门卫值班人员按本制度监督检查和管理。 四、工作内容 1、人员出入管理 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必须写明事由,返回后在门卫处核签返回时间,如不能返回时写明理由,方可离开。 2、就餐时间含在工作时间内的非管理人员除上下班时间出入外,严禁出入大门,确因有事,门卫人员必须和部门领导取得联系,方可出入,门卫严格监督检查,如无证明,不允许出入大门。 3、员工醉酒者一律禁止入厂。 五、车辆出入管理

1、送货车辆凭送货单等凭证进入厂内,需要时过磅称量,然后听从门卫或保管员指挥在指定位置等待卸货,非本公司货物进厂时在门卫处登记以便离开时方便清点,确认。 2、拉运糠醛的车辆一律凭装车单在指定位置放停,所装重量不得大于车辆行驶证规定的运输重量。 3、外来人员或车辆出厂,经检查无携带物资,即可放行,但应进行登记。如有物资携带出厂,应办理物资出门证,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4、上班前与下班后,非加班工作人员不得在厂内逗留。 5、倒班生产工人可按倒班规定时间提前 30 分钟入厂,交 - 班后30 分钟内离厂。 6、非工作时间入厂要经车间主任同意,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7、非工作原因找人不得入厂,由门卫电话通知。(包括本厂人员)。外来办事人员或车辆入厂是要经相关部门或人员同意,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否则不予放行。 8、任何部门人员,车辆出入工厂必须无条件接受门卫的检查与指挥,否则公司将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篇二:公司车辆出入管理规章制度 1.目的

(完整版)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

物资出入库管理规定 为了使公司物资出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数据准确、质量完好、收发迅速、降低费用、有效使用公司资金,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物资采购 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合同及生产要求),填写采购计划,包括采购规格、名称、数量、单位、用途、预计价格、使用时间,以及可供选择的厂商等信息,经公司审批后交由采购人员负责询价并采购。 二、物资入库 物资验收入库时,库房管理员根据入库单检验实物。入库单及几种具体入库情况的要求: 1、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采购人员留存,一联库管员记账备查,一联同发票帐单交财务部。入库单要严格按材料分类分开填写。 2、入库单由采购人员填写,填写内容包括:入库时间,货物规格、名称、数量、单位、单价、金额(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填写不含税单价和金额),入库票由采购员,质检员,库管员三人签字后生效。 3、外购后直接发往现场的材料或配套产品物资,入库单由采购人员填写(同时办理出库手续),入库单由质检员、生产或使用部门负责人、库管员三人签字。 4、入库后,库管人员需对入库货物进行登记造册,详细填写每一入库货物的相关明细。 三、物资出库 材料物资出库时,库管员根据出库单发放实物,对出库单及几种具体出库情况的要求为: 1、出库单一式三联,一联领用部门留存,红联和绿联交库管员,库管员统计核实,红联记账留存备查,绿联按物资类别,统计后每月月底前交会计(入出库单统计截止日期为每月25日)。 2、物资出库时要统一填写出库单。填写内容包括:出库时间、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具体项目,出库单由领用人,领用部门主要

负责人,库管员三方签字。 3、出库物品要逐一登记,与出库单保持一致,且形成流水记录明细。 四、物资退库和盘存 1、余料退库:施工或使用部门所剩余料退库应填写《退料单》,在对应的栏目中详细填写品名、规格、数量及退料原因等。 2、质量不良退库:如果是因为质量方面引起的退料,必须经过检验员检验,并注明原因(生产或安装过程损坏、来料本身不良等)后方可退料。 五、仓库盘点管理规定 1、实行缺料盘点法,当某一物料的存量低于一定数量时,仓管员应及时盘点,核对数量与帐目是否相符。 2、实行循环盘点法,每月底由仓管员对库存物料逐一盘点,核对数量与帐目是否相符。 3、实行定期盘点法,每年一次,在年底进行,盘点完毕后在《物料管理明细表》(台帐)上做好相应的记录,并注明“年底盘点”,经过仓库组长审核签字后交仓储部和分管领导。 六、库房管理暂由公司综合管理部专人兼职负责。 七、并由公司管理部负责解释。 八、本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天津中天公司 二○一七年元月十日 附:库存明细表

公司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公司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财物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使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品管理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品。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工作胸卡的使用规定: (一)员工进入公司,应提供工作胸卡以资识别。 (二)工作胸卡不得转借他人。 第四条打卡规定: (一)员工上下班按时在门卫处刷卡。 (二)员工上下班须亲自刷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刷卡 (三)员工上下班如忘记刷卡,应及时到门卫处登记。 (四)上班时间因事外出者,须向部门主管领导提出外出申请,经核准后,“员工出门证”交门卫处,门卫登记出入时间。因公事外 出可不刷卡,因私事外出需刷上下班卡。 第五条外来洽谈业务人员出入公司时,填写“会客登记表”,以便于门卫管理。 第六条参观人员出入生产区规定: (一)参观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由相关部门接待,安排好陪同人员和参观路线。门卫登记参观人员出入时间。 (二)参观时间以日班的上班时间为限,事先通知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

第七条公司车辆出厂时,应持有供销副厂长签核的“汽车出差单”。如装运有关物资出厂时,按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处理。 第八条非本公司车辆出入按以下办理: (一)入厂: 1.交货车辆凭“送货单”填写“会客登记表”。 2.提运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填写“会客登记表”。 (二)出厂: 1.交货车辆卸货后出厂时,经门卫查验后签注出厂时间。如有他厂物品装载于同一车辆内者,须进入公司前在“会客登记表”中注明。 2.装运公司各种货物的车辆按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处理。 第九条任何人员禁止携带照相机、摄影机进入生产区。经办公室批准者不在此限,但须严加管制,不得逾越指定准许摄影的范围。 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 第十条外来物品入厂:外来人员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入厂应由其填具“外来人员物品清单”,一式二联,经门卫核对后签注入厂时间、留存第二联,第一联由其自存,作为物品出厂的凭证。

公司门卫管理及物资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公司门卫管理及物资、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门卫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缩影,是体现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为了强化门卫 管理,确保公司财物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使出入公司人员、物品、车辆管理有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出入公司的人员、物品、车辆。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三条本公司设专职门卫承担门位职责。对生产工厂、仓库或其他办公、经营重地及厂区内,建立门卫值班制度。门卫属公司生产部领导。 第三章门卫管理制度 第四条门卫要严格遵守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第五条门卫要做到24小时轮流值班,夜班每两小时巡视巡逻全公司一次。发现违纪、 偷窃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发生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变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发现员工违纪、违规行为, 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 第六条门卫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不能在门卫室吸烟。无关人 员不得在门卫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执勤人员。违者,视情 节轻重,严肃处理。门卫执勤人员态度应热情,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故意刁难员工 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条严格执行员工出入制度。正常上班后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公司,确需外出,应 报填写“出厂放行条”经领导批准并如实填写员工出入登记。不符合上述手续者, 门卫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生产部,并详细做好记录。 第八条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不得进行私人会客,特殊情况需所属部门领导同意,但只能 在门卫室内进行会客。 第九条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公司,需与被访人电话联系后,经过确认,并准确填写“来 访登记表”后才允许入内。来宾离开时,记录离开时间。严禁闲杂人员或与公司工 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第十条门卫人员对进出公司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所有物品要进行查 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公司。外来人员出门时,对物 品进行核对无误可放行。

材料物资进出库管理办法

材料物资进出库管理办法(试行) 一、目的 为了规范材料物资的进出管理,合理利用资源,特制订本办法。 二、仓库保管员基本职责 1、仓库保管员是材料物资保管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对物资入库验收、出库把关和保管保养的责任。 2、严格执行收、发、存管理制度,出入库物资做到:收有凭,发有据,及时记帐,手续清楚,帐物相符。 3、掌握保管物资的性能和要求,提高保管水平。 4、加强管理,合理规划,库房使用要做到“名称清楚,标记鲜明,数量准确,堆垛整齐,方便收发,方便检查”。 5、禁止非仓库保管员、外来人员私自进库乱拿、乱动,以免物资损坏或短缺。 6、严格查库、盘库并及时上报库内物品品种、数量、等级并做好台帐记录。 7、礼貌服务,并讲究文明卫生,保持环境清洁。 8、如因保管员失职、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则应负相应责任。 三、材料物资入库管理要求 1、仓库保管员认真清点所要入库材料物资的数量,并严格检查物资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与票据标明的准确无误。 2、对材料的质量验收要求:核实运到的物品在质量方面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凡是仓库保管员能检验的(外包装,合格证)由仓库保管员负责检验;凡需要由质检部门或专业部门检验的由各职能部门负责检验,保管员依据各相关的检验记录进行入库存。 3、入库验收时,发现有损坏、质量无合格证或品种规格不符等情况,保管员坚决不予入库,并向市场采购部汇报,办理补送、退货或调换等处理。材料进库根据入库凭证,现场交接接收,必须按所购物品条款内容,物品的质量标准,对物品进行验收,做好入库登记。 4、物资验收入库后,及时做好收货凭证,正确结算或换算,保管员在《物品入库单》上签字。 5、物品入库存,要按照不同的材质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保管储存。

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安全,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得到有效管理,依据员工守则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电协合风电场,所有进出风场人员、车辆、物品,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 四、内容 (一)职责: 1、值班人员及车辆进出大门管理、检查访客及车辆能按照公司规定执行的监督告知访客车辆停放地点及停放要求 2、被访人员确保外来人员在访问时有效的得到接待、告知、管理。确保和要求外来车辆按照公司要求停放和行驶 (二)具体规定: 1、人员出入管理 所有进出公司人员应着装整齐完整;外部人员需按照风电场要求办好手续后,方可出入。

2、车辆出入管理 所有公司及外来人员严禁在门口两侧停放车辆,应按照指定区域或地点进行停放。所有进入风电场外来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填写好单位、车辆牌号、姓名、入厂时间及来厂目的。值班人员及时检查好人员、车辆是否带有其他公司货物或个人物品,如有物品,需详细记录在登记本上,作为出厂核对证明用,同时交待好进厂注意事项及停放地点。所有车辆必须按值班人员指定的或规定的区域进行停放,未经允许,所有人员和车辆不准随意走动和停放,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所有车辆进入风电场,必须按照场区行车路线行驶,车辆要走机动车道,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3、物品管理 (1)、出入厂区物品本着宽进严出的原则,凡不属于违禁物品都可带入厂区,只需在离开厂区时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2)、风场员工携物外出,必须持有风场负责人员签字的出门条。(3)、外单位施工人员携物外出,必须持有风场负责联系人员签字、班组负责人签字的出门条。 (4)、车辆携物外出,必须开门检查、核对。 (5)、大量物品外出时应提前通知风场负责人,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6)、施工人员带入物品(工具、施工材料等)都应在进入厂区前向门卫出具所带入物品的明细单,由值班人员核对无误后,收取单据备案,准许进入。除需要施工的区域可以进入外,其他区域不得进入。

公司出入管理规章制度

1.管理目的 为加强车辆、人员出入公司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保护公司的技术和商业秘密,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范围 本制度管理范围包括公司人员及车辆出入、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公司大门的登记、公司人员引导接待、进入车间及实验室参观、出公司大门等事项,凡不属于公司及山东大学胶体中心编制的人员均属于外来人员。 3.管理职责 门卫是公司大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有权利对进出公司的人员、车辆进行询问和检查,并有责任和义务制止不符合规定的人员、车辆出入。除上下班期间为方便员工出入外,大门应处于关闭状态,平时至少要保证一人在门卫值守,以便及时对出入大门的车辆、人员进行登记、检查和放行。 4.管理细则 4.1上级领导检查工作的出入管理 (1)上级领导到公司检查、指导工作时,事前有通知的,门卫应根据安排提前将大门敞开,等候领导光临;事前没有通知的,门卫问明情况后,应首先打开大门放行,并立即向公司领导电话通知,以便领导及时进行接待。 (2)上级领导检查工作由在公司的领导接待,并陪同参观和介绍企业情况,直至领导离开公司。(3)办公室负责协助公司领导做好接待工作,并提前准备好会议室、接待室及所需的招待物品,同时要留好影像资料,为公司宣传提供素材。 4.2公司及中心人员、车辆的出入管理 (1)原则上,公司及中心人员车辆工作期间进入公司和正常下班时间离开公司时,凭《员工证》和《车辆出入证》出入,不需要另外登记,门卫应及时开门放行。 (2)工作期间,公司人员外出需要到办公室开《出门证》,并经直接上级签字审批,门卫查验《出门证》后放行;公司车辆外出需持《派车单》,经门卫检查后放行。门卫同时对工作期间人员出入情况进行登记。

物资出入管理制度

物资出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物资帐物管理,物资出入库管理,物资出入厂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本公司各材料库、成品库。 2.2.适用于本公司各种物资的出厂。 2.3.适用于对违反物资出入管理各种行为或仓库现场管理的处理或处罚。 3.职责 3.1.物流部经理对仓库设备条件、合理布局的策划、人员规划等全面管理负责,对物资出入库合法性的审批、物资出门合法性手续的核查、审批。 3.2.仓库保管员(以下简称仓管员)对所管辖物资的入库、出库的依据有效性负责;对物资的保管、盘点负责;对ERP系统业务操作负责,同时对库存信息准确性和更新及时性负责;对月度、季度、年度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3.3 财务部对物资的价格负责审核,对供应商发票负责审核,对物资的分类负责界定,对定额领料管理办法负责制订。 3.4 各领料部门负责人对领料的手续的批准负责。 3.5相关部门或经办人对需要出门的物资办理合法性手续。 3.6 ERP推进工作小组负责对ERP物资编码、权限的管理、软件运行管理、流程变更的管理。 3.7 门卫对出厂物资的手续进行验查。 4.物资的入库 4.1成品库仓管员每日根据车间产品上的品保部的合格检验章来进行入库,如果没有合格标识,不得入库;在入库时,需要确定ERP系统的产品编号对应的产品与线盘上的标识是否一致,电子称表头上的重量显示是否与系统里显示的重量一致,同样定重的产品重量是否差距较大等情况,当有异议时需终止入库,待查明原因方可继续。如果还没有检验要紧急发货时,物流部把要紧急发货的信息传递到物品保部经理处由其联络质检科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4.2材料仓管员根据收到的物资、供货方或送货人提供的送货单(或发票)、采购

仓库物品管理制度

仓库物品管理制 呈致:董事会 送出:财务部 事宜:关于仓库物品管理制度 日期:2010年10月06日 抄送: 一、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仓库物品保管方面的具体要求,旨在规范企业存货管理工作,提高存货周转水平并防范仓库保管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二、仓库设置 企业设置库存商品仓库,由专人进行管理,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商品的收 入、发出和保管工作,不得兼办采购工作。 三、日常工作及仓储保管原则 ㈠、日常工作 1、做好物资保管工作;监督和检验货品数量、质量,对于劣质物品提出拒收和退货; 2、对库存物资建立帐本,出入库手续完备,每月盘点,做到帐物相符,账账相符; 3、妥善保管各类物品,物品分类清楚,摆放整齐,防止积压霉烂丢失,保持库内清洁卫生; 4、作好库房防火、防爆、防盗、通风等防范措施,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 5、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摸清消耗库存情况,做到合理库存;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修旧利废,物尽其用;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㈡、仓储物品保管原则

1、尽可能地向高处码放,提高保管效率。有效利用库内容积应尽量向高处码放,为防止破损,保证安全,应当尽可能使用棚架等保管设备; 2、根据出库频率选定位置。出货和进货频率高的物品应放在靠近出入口,易于作业的地方;流动性差的物品放在距离出入口稍远的地方;季节性物品则依其季节特性来选定放置的场所; 3、同一品种在同一地方保管。为提高作业效率和保管效率同一物品或类似物品应放在同一地方保管,仓管对库内物品放置位置的熟悉程度直接影响着出入库的时间,将类似的物品放在邻近的地方也是提高效率的重要方法; 4、根据物品重量安排保管的位置。安排放置场所时,当然要把重的东西放在下边,把轻的东西放在货架的上边。需要多人工搬运的大型物品可向营运部申请帮手; 5、依据形状安排保管方法。依据物品形状来保管也是很重要的,如标推化的商品应放在托盘或货架上来保管。 6、依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保管的重要一条是对于易变质、易破损、易腐败的物品;对于机能易退化、老化的物品,应尽可能按先入先出的原则,加快周转。由于商品的多样化、个性化、使用寿命普退缩短这一原则是十分重要的。 四、采购货物验收程序 仓库管理人员对外购的物品应做好验收工作(物品数量与原始票据数量及品种、物品规格、物品完好程度),按照合同和发票上载明的规格、数量、质量等要求与实物进行核对,开具《进库单》。《进库单》应载明收入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商、数量、保质期(特别是食品)等内容,经仓库管理人员、缴货入库人签字方为有效。《进库单》一式三联,分别交仓库、采购部、财务部各一联。 外购物品如货到但发票未到,也应按上述要求办理入库手续,若超过结账日或该物品已发出发票仍未收到时,由财务部根据合同或协议估价入账,待正式发票收

小区内车辆管理制度

小区内车辆管理制度 为确保出入小区的车辆行驶安全和停放有序,同时避免车辆的乱停乱放,造成堵塞,影响消防通道,给全体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埋下隐患,根据国家相关交通管理办法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车辆管理 1、所有小区进入车辆,一律遵守相关交通法规基本小区车辆管理办理; 2、进入小区的所有车辆(包括摩托车、自行车)一律按车辆指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小区的车库、大门口、消防通道、单元门口、人行便道、绿化地带等地方停放; 3、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物业服务公司有权进行警告、经济处罚; 4、小区内车辆禁止鸣喇叭,禁止开远光灯,小区限制速度5公里/小时;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6、严禁在小区内学车、试驾、超速行驶; 7、出租车、教练车原则上不准驶入本小区,个别接送老弱病残人员和业主随车运货品的出租车,登记后可以驶入,但下客后或卸货后必须马上离开,不得长时间停留.

小区车辆管理规则和要求 物业服务对小区所有车辆逐一进行登记,核发统一制式的停车卡;卡、车要编号,车主要把停车卡放在挡风玻璃内侧显目位置。 车辆出入管理 1、本小区的车辆出入一律出示停车卡,车主在更换车辆原卡有效,但必须从新登记并核对正确; 2、业主装修拉运材料、搬家、运送货物的车辆,经登记核实后,由物业人员指定车辆停放地点,装卸后立即离开; 3、公、检、法、消防、急救、城管、供电、通讯等特种车辆进入小区,执行公务或办理业务时,出入相关证件,方可驶入; 4、参加婚庆的车队进入小区必须先向物业告知,由物业服务统一安排进入小区和停放地点,除特殊情况外,葬礼车辆不得进入小区; 5、小区内出车位以外的地方一律不准停放车辆,临时停车不得超过20分钟; 6、车辆停放期间,车主必须关窗锁门,车内不得存放现金等贵重物品; 7、货车、农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2吨以上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8、外来服务人员的摩托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在物业管理人

工厂进出厂管理规定

工厂进出厂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闲杂人员入厂,维护本厂正常的内部治安秩序,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本厂的生产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本厂职工必须准时上下班。门卫人员必须对迟到或早退人员在进出厂门时进行登记,任何人员在上班中途时间进出厂门,均应按《行政后勤人员考勤制度》主动配合门卫进行查验或登记;对拒绝登记者,不得放行进出厂门。任何人均不得刁难门卫,对不听劝阻者,处以10-50元的罚款。若故意肇事,与门卫人员发生冲突辱骂、殴打门卫执勤人员者,依据情节轻重处以20-100得罚款,属本厂职工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本厂职工必须佩戴出入证进出厂上岗工作。门卫人员有权对进出厂的任何人员进行询问,查验证件。若发现不佩戴出入证者可给予每次10元的罚款。任何人员在进厂时必须主动出示证件,不得刁难滋事,若不听劝阻、故意肇事,按第一条规定处罚; 三、长期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单位的人员(含现场服务人员)必须办理并佩戴出入证(10元/个)进出厂,由保卫组对该类人员建档管理;外来人员,应自觉到保卫组办理临时出入证(交押金10元);总公司人员来厂公干,允许其佩戴公司出入证,若不能出示总公司出入证者,必须在入厂时办理临时出入证。 四、因公来厂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或其他有效证件(工作证或身证)在入厂时填写会客单,且在门卫人员征得接洽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厂接洽工作,进厂接洽工作人员出厂时交回会客单经门卫核对注销后方可出厂。公司人员来厂公干,凭其公司出入证即可放行进厂,不能出示公司出入证者,仍按前规定执行。

五、本厂拒绝小孩进厂。无论本厂职工子女或外来小孩,均不允许放行进厂。若发现有小孩在厂区游逛,对当班值勤门卫和小孩监护人分别罚款30元/次。若不能追究到小孩监护人的,对当班值勤门卫加倍处罚。 六、无论因公因私的进出厂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携带与本公司类似物资进厂,若随身携带有与本公司类似物资确需进厂,必须主动出示给门卫人员,并让接洽部门到门岗处与门卫共同核实后,填写“物资出(入)门条”,方可进厂,出厂时,所带物品必须到接洽部门完善出门手续后方可出厂,若发现带物出厂,而手续不全者,将对携带者给予50-100元罚款;若查实属携带本厂物资出厂,交保卫组按盗窃行为处理。 七、凡机动车辆进出厂门,必须停车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门卫人员有权对任何进出车辆进行检查(包括检查驾驶室,或后备箱),驾驶员应自觉接受检查,不得刁难。凡随车自带物品,原则上不准带进厂,确需进厂,必须主动出示给门卫人员,并让接洽部门到门岗处与门卫共同核实后,填写“物资出(入)门条”,方可进厂,出厂时,所运物品必须到接洽部门完善出门手续后到门卫交验物品,方可放行出厂,若发现出门手续不全者,将对出门条项目签批负责人和车主分别给予50-100元罚款。若驾驶员不听从执勤门卫人员的指挥,违令驾车强闯厂门,给予200元罚款;门卫发现出厂产品与出门条上标识品种、状态或数量不符的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卫组,保卫组有权对业务员或驾驶员给予200-1000元的罚款,并按本厂相关规定处理;同时按罚款金额的20%给予保卫组奖励,按罚款金额的10%给予值班门卫个人奖励。 八、值班门卫有权对任何人带出厂门的任何可疑物品进行检查,若发现夹带本厂生产物资出厂,交保卫组按盗窃行为处以5-10倍的罚款;同时按罚款金额的20%给予保卫组奖励,按罚款金额的10%给予值班门卫个人奖励。 九、门卫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规定,严守工作岗位,做到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得故意刁难。若徇私枉法从中作弊,发现一次,给予20-200元罚款,同时对举报者按罚款金额的50%进行奖励。

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资料

*******公司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根据公司管理方案,针对现时公司物资管理未够规范和完善,为提高仓库物流运作效率,并进一步加强公司物品入库、领用和退货的管理,加强对常用物资遵循有效库存管理原则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采购物品的入库管理 1、采购物品定义:包括各类原辅材料、燃料、五金维修件、电器、工具、文具、低值易耗品、水件、钢材,以及外发加工料、加工件等。 2、一般正常生产损耗的物品由申请部门(车间)先做申请单,经部门车间第一主管审核后,提交至分公司总经理审批,非正常生产损耗的价值在50000元以下采购物品(按单项目)另外增加财务负责人审批,价值在50000元及以上采购物品(按单项目)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非正常生产损耗的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逐级审批(非正常生产损耗:指由于车间人员操作不当、设备保养不到位、设备或配件质量差、不可抗力等非正常因素造成的损失)。 3、其他各需求部门根据实际正常用量在系统中生成采购申请单,经分公司总经理或集团总部各线副总经理审批,且需经总部采购主管审核。书面申请单与电脑采购订单的物品及数量必须一致,否则对部门车间第一主管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4、对于没有做好采购订单的,仓库禁止收货,否则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处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物品而没能及时做采购订单的,必须由申请部门或车间主管电话或书面通知仓库主管,并由仓库主管转达五金仓库库收货人员走绿色通道收货,同时申请部门或车间必须指定专人在24小时内补交订单号给五金仓库人员。不按规定时间补交订单号,扣罚部门车间第一主管500元/次。

5、物品到达地磅或五金仓库后,由仓库人员在系统中进行确认做“暂收”动作。禁止车间部门人员不经仓库报仓自行签收货物,否则,供应商货款由签单人员负责。 6、所有物品必须经质量部检验合格后才能办理入库手续。一般常规五金、电器、文具、低耗品要求在2个小时内完成检验并在系统做确认动作,系统确认时间最迟不超24小时,对于急件必须优先检验并在系统确认(主要原辅材料的检验要求和检验时间由质量部提供清单)。对于未经检验的物品,仓库不准发放,各车间部门也不准投入生产使用。 7、实物规格与采购订单的规格必须一致,实物数量不能大于采购订单数量才能办理入库手续。 8、所有物品不管检验是否合格,仓管员和驻五金仓库质检员都必须按实际情况录入系统内,为评估供应商综合能力提供相应的数据。如发现有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次。 9、所有物料入仓后必须按仓位、区域将物料摆放整齐,做好标识,并及时录入系统内,以保证系统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备注:对部分送总部的办公用品和电脑配件,供应商送货单必须由领用部门主管或主管指定负责人签名,同时签领料单,并交总部采购部负责人,再转五金仓库报仓验收。 第三章物品领用的管理要求 五金仓库实行封闭式管理,领用物品前先将领料单交给仓管员,由仓管员按单据进行取出发放,原则上不允许车间人员进入仓库内部自行领取。如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进入的,必须由仓管员安排并陪同才能进入。 1、所领用物品都必须由部门主任或以上级别人员(或主管授权的其他管理人员)签名,仓库才能发放。如一些部门车间主管授权班长级别以上人员领用较低值或常用物品的,必须由主管提交授权书,并附授权人员签名字迹。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制度(7)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制度(7)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制度(七) 停车管理制度 1、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性物品的车辆,以及2吨位以上的货车,严禁进入小区。 2、非小区住户的车辆进入小区时,门卫应严格检查其证件,问清进入原因,符合条件的方可放行,并作好登记。出小区时,应对其进行检查,并按规定收取停车费。 3、管理人员对在小区内超速行驶、鸣号、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辆要及时纠正。 4、提高责任意识,加强责任心。对出入本小区的可疑车辆要进行盘查,防止车辆的丢失、损坏。对损坏小区路面和公共设施的车辆要令其赔偿损失,并视情节处以罚款。对冲闯大门的要记下车牌号码,记清去向,及时报告上级。 5、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停放规定和收费标准,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车主乱拉关系,收受贿赂,放松管理,违者从严处理。 小区车辆停放、出入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出入、停放本小区车辆的管理,维护小区正常生活秩序,确保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对出入、停放本小区的车辆作如下规定: 1、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小区。2吨以上的卡车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除外。 2、本小区有车辆的住户,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通行IC卡,凭IC卡通行大门,及在小区停放,按规定收取IC卡工本费、停车费。 3、本小区住户车辆进入小区后,有车库的住户必须将车停放在车库内,无车库住户必须将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严禁乱停乱放。 4、非本小区住户的车辆,进入大门时应主动向门卫出示证件,讲明进入原因,符合进入条件的领取临时通行IC卡,并做好登记,方可进入小区,严禁冲闯大门。出小区时收回IC卡,并按停车时间收取停车费。遗失、损坏IC卡,照价赔偿(每卡30元)。 5、进入本小区的货车,卸完货物后应及时离开小区,因故不能离开的,应将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 6、进出、停放车辆必须服从小区管理人员的管理。驶入小区的车辆应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不得鸣号。如车辆损坏路面或公用设施,应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处以罚款。 7、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车主拉关系,收受贿赂,放松管理,违者从严处理。 8、违反以上规定者,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处罚外,并按小区有关规定办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车辆停放收费标准 根据鄞价(2001)93号文件,对停放车辆的收费标准作如下规定: 1、本小区有车库的住户的车辆,每辆收取IC卡工本费、管理费80元/年,每年办理一次,不收取停车费。 2、本小区无车库的住户的车辆,包年:1200元/年,包月:120元/月,包半月:70元/半月,包星期:40元/星期,并收取IC卡押金30元。 3、临时出入本小区的车辆,自进入小区起,1小时内不收费;1小时以上至4小时内,每辆(次)2元;四小时以上,每四小时加收2元。每天(连续时间24小时)收费超过每辆10元的,按10元收取。

工厂出入管理制度

出入厂管理规则 □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维护工厂安全及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遵循特订定本规则。 第二条范围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厂门时,应遵守本规则规定,由守卫负责管理。 □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本企业人员 (一)本厂区人员: 1.上下班应穿着制服,佩挂胸章于左胸处,始得打卡出入厂。 2.助理工程(管理)师以上人员及因公需经常出入厂人员经厂处长核准者,得随时出入厂(胸章标明符号)。 3.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出入厂时,应凭“从业人员出入门证”,(表 3.6.1)一式三联经主管科长核签,第一联存其服务部门,第二、三联出厂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后第三联暂存守卫室,第二联由公出人员携出分(本)厂者,公出人员可凭第二联持经分(本)厂守卫签注入厂时间后入厂,第二联暂存分(本)厂守卫室。公毕出厂由分(本)厂守卫检出原存出入门证第二联签注出厂时间后交公出人员持回;公毕返厂公出人员将第二联交由守卫检出原存第三联分别注明入厂时间,第三联翌日上午10时前由守卫转送服务部门主管核查,第二联暂存守卫室翌日上午10时前转送考勤部门核对考勤纪录,如遇有异常情形应即联络其所服务部门的主管处理。 4.非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入出厂时,应于守卫室填具“从业人员出入门证”一式三联经守卫查对签注入厂时间后,第一联存守卫室,第二、三联由该员携带入厂;事毕经主管科长核签,凭该证经守卫于第一联签注出厂时间,第一联守卫室存查,第二联翌日上午10时前转送考勤部门,如遇有异常情形应即联络其所服务部门主管处理,第三联于翌日上午10时前由守卫室送服务部门主管核查。 5.从业人员上班时间请假出厂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厂。 (二)非本厂区人员: 如因公需入厂区者,应凭出差申请单第二联或从业人员出入门证第二联经守卫查对(但由本厂区洽办人员陪同入厂者得免出示凭证)后于“本企业人员进厂登记簿”(表 3.6.2)登记“日期”、“服务部门”、“接洽对象”、“临时入厂证号码”、“进厂时间”后发给“临时入厂证”佩挂入厂;公毕经守卫收回“临时入厂证”并登记出厂时间后出厂。 第四条〓企业人员 (一)包商及其雇用人员: 包商及其雇用人员应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厂区申请书”(表3.6.3)一份,经工程主办部门科长、守卫主管科长核准换发“包商入厂凭证”(表 3.6.4),“包商出入厂区申请书”由守卫室存查。 1.入厂:凭身份证明文件及“包商入厂凭证”交守卫核对无误后换发“包商入厂证(表3.6.5)佩挂入厂。因赶工或原有工作人员未能到工,临时增补人员不及事先办理申请手续时得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厂内申请书”由守卫核对身份证明文件后发给“包商入厂证”佩挂入厂,但限当日内补办一切所需手续。 2.出厂:当日工作完毕出厂时,应交还“包商入厂证”,换回身份证明文件及包商入厂凭证。午间出厂用膳及工作中出入厂区时亦同。 3.洽公人员

人员、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厂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外单位施工人员。 一、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 1、有施工人员要进入厂区施工时,负责联系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到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工作卡片。 2、外部人员、车辆要求进入厂区时,门卫要上前询问,之前联系好的,门卫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将其带入厂区。没有联系过的,须厂区负责人同意方可进入。 3、门卫对进入厂区的非工作人员进行登记,认真填写《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 (二)物品管理 1、出入厂区物品本着宽进严出的原则,凡不属于违禁物品都可带入厂区,只需在离开厂区时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2、公司员工携物外出,必须持有本部门负责人员签字的出门条。 3、外单位施工人员携物外出,必须持有部门负责联系人员签字、厂区负责人签字的出门条。 4、车辆携物外出,必须开门检查、核对。 5、大量物品外出时应提前通知办公室,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6、施工人员带入物品(工具、施工材料等)都应在进入厂区前向门卫出具所带入物品的明细单,由门卫核对无误后,收取单据备案,准许进入。除需要施工的区域可以进入外,其他区域不得进入。 7、施工人员携物离开厂区,必须按照公司制度运送。并出具与物品名称、数量相符的出门条。

8、门卫有权对所有的出厂区物品进行核实检查,所有携物外出人员都要给予配合。 9、当班门卫若不按制度检查核实物品,不履行岗位职责或携物外出人员拒绝检查,不予配合,一经查实,公司将根据情况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 10、外单位通过领导借用物品离开厂区时,由出借部门负责人签字及厂区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离开厂区。 11、当班门卫必须每周将出门条上交办公室留存。 二、记录 《出门条》

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进入小区内的车辆不得鸣喇叭,要接受保安人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和地点停放,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又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小区停车场泊车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小区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对小区业主有固定车库、使用小区内停车位的车辆和外来在小区停留的车辆进行停放管理。 2. 职责 项目经理部负责办理停车位使用手续; 保安主管负责车辆停放管理。 3. 规定 有固定车库的车辆停放管理 3.1.1 公司统一发放红色通行证; 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其车库内; 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使用停车位车辆的停放管理 采取使用固定车位方式,对停放车位上的车辆实行统一管理(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视)。每个车位月使用费80元; 各车主到所在项目经理部办理车位使用手续,领取统一的绿色通行证,方可使用停车位;

车辆进出小区和停车位时,保安人员认“证”对车,通行证与车牌号不符者,保安人员有权禁止该车辆停放; 车主(司机)保管好通行证,如通行证丢失或损坏,车主(司机)要立即报告保安主管,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车主(司机)自负。 外来车辆的停放管理 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行登记,方可进入; 外来车辆停放时必须接受保安人员引导,不得随意停放; 8:00--16:00时,外来车辆在小区内停放二小时以上每次收取停车费3元;当日16:00--次日8:00时,外来车辆在小区内不允许停放。 有通行证的车辆一律把通行证放在车内明显处。 小区内禁止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以放行,但10分钟内必须离开。 进入小区内的车辆不得鸣喇叭,要接受保安人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和地点停放,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又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进出小区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其他车辆,否则除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做出禁止使用停车位的处理。 停放小区内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车位使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定,保安人员通过值班和巡逻,避免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受损坏,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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