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门卫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门卫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门卫管理制度一、门卫人员职责1、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工地时刻有人值守。
2、对进出工地的人员进行严格的登记和检查。
要求来访人员出示有效证件,登记姓名、单位、来访事由、联系电话等信息,并与被访人员取得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工地。
3、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检查和登记。
检查车辆是否携带违禁物品,记录车辆的型号、车牌号、出入时间等信息。
4、负责工地门口及周边区域的治安巡逻,防范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5、严禁无关人员在工地内逗留、闲逛。
对发现的可疑人员要及时进行询问和排查,必要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
二、人员进出管理1、工地工作人员凭工作证进出工地。
新入职员工在未办理工作证前,需由所在部门出具证明,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
2、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需佩戴安全帽,并凭施工单位发放的出入证进出工地。
3、外来参观、检查人员需由工地相关负责人陪同,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4、送货、拉货车辆的司机和随车人员,在登记并接受检查后,方可进入工地。
卸货完成后应及时离开,不得在工地内停留。
三、车辆进出管理1、车辆进入工地时,门卫人员应检查车辆是否完好,是否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2、车辆在工地内行驶时,应遵守工地的交通规则,限速行驶,不得鸣笛,不得妨碍施工。
3、车辆离开工地时,门卫人员应检查车辆是否装载有工地的物资。
如有,需出示相关的出货凭证,否则不得放行。
4、严禁非施工车辆在工地内过夜停放。
特殊情况需经工地负责人批准,并在指定区域停放。
四、物品进出管理1、对携带物品出工地的人员和车辆,门卫人员应进行检查。
如有工地的物资、设备等,需出示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出货凭证,否则一律不得带出工地。
2、对于进入工地的物资,门卫人员应与收货人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
3、对贵重物品、大型设备的进出,应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场,共同进行检查和登记。
五、安全管理1、门卫人员应密切关注工地周边的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建筑工地门卫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门卫管理制度一、门卫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一)为了规范建筑工地门卫管理,确保工地安全和人员出入的安全,制定本门卫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的门卫管理工作。
(三)门卫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门卫工作职责、门卫工作规定、门卫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等内容。
二、门卫工作职责(一)门卫的主要职责是保卫建筑工地的安全和维护工地内部的秩序,确保人员和车辆出入的安全。
(二)门卫应严格执行上级领导的指示,认真履行门卫工作职责,维护工地的正常秩序。
(三)门卫应具备一定的工作技能和职业道德,不得有渎职行为和违规操作。
三、门卫工作规定(一)门卫应认真履行门卫工作职责,按时到岗上班,维护好工地的正常秩序。
(二)门卫应熟悉本工地的布局和各个出入口的情况,确保人员和车辆出入的安全。
(三)门卫应保持工作状态,不得擅离岗位,不得与他人交谈,不得影响门卫工作。
(四)门卫应认真巡查工地的各个出入口,确保安全门卫设施的正常使用。
四、门卫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一)门卫设施包括门卫亭、闸机、监控设备等,门卫应认真管理和维护这些设施。
(二)门卫应每日对门卫设施进行检查,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修复。
(三)门卫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五、门卫管理制度的落实(一)门卫管理制度由建筑工地的管理人员负责落实,确保门卫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门卫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整改。
(三)门卫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建筑工地的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并严格执行。
六、门卫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一)建筑工地应通过内部通知、培训会议等方式对门卫管理制度进行宣传,确保门卫能够熟悉和掌握相关规定。
(二)门卫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
(三)门卫应随时关注建筑工地管理人员的通知和指示,确保门卫工作的规范落实。
七、门卫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改进(一)建筑工地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完善和改进门卫管理制度,确保门卫工作更加规范和高效。
建筑工地门卫和保安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门卫和保安管理制度一、门卫管理制度1.工地门卫的设置:每个建筑工地应设有门卫岗位,门卫数量根据工地规模和实际情况确定。
2.门岗职责:门岗负责对进出工地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拒绝防止。
3.门岗值班制度:门岗应实行24小时轮班制度,确保门卫岗位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5.严禁擅自进出:门岗要认真查验人员和车辆的证件,对无证件人员和车辆应严禁进入工地。
6.可疑人员甄别:门岗对可疑人员要进行严密甄别,必要时使用安全检查设备进行检查。
7.客户接待:门岗应有礼貌接待工地内外的客户,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
9.出入证管理:进场的人员和车辆应佩戴有效的出入证,离开工地时要上交出入证。
10.公司内部人员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进入工地时需佩戴公司工作证,并在门岗进行登记,离开时要交还工作证。
1.保安岗位的设置:根据工地规模和实际需要,合理设置保安岗位,并配备必要的装备和工具。
2.保安人员培训:保安人员应经过专业的培训,了解保安岗位的职责、规章制度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3.巡逻制度:保安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巡逻中要注意发现工地内外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安全防范:保安人员应负责保护工地内外的设施和财物安全,防止盗窃、纵火、破坏等违法行为。
5.突发事件处理:保安人员要能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包括火灾、事故、盗窃等,及时报警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置。
6.熟悉工地布局:保安人员应熟悉工地的布局,了解各个区域的用途和安全要求,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发现不合规的情况。
7.与其他部门的协作:保安人员应与工地管理部门、消防部门、交警部门等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共同维护工地安全和秩序。
8.包保人员管理:对被包保的建筑工程提供专职保安人员的,应确定保安人员的数量和责任,保安人员应按时上岗,并落实相应的管理制度。
9.外来人员管理:保安人员要仔细核实外来人员的身份和目的,对没有合法身份和无合理理由的人员要坚决拒绝。
建筑工程项目门卫管理制度(4篇)

建筑工程项目门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强化建筑工程项目门卫管理,确保项目安全和秩序,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门卫管理。
第三条进出建筑工程项目门卫管理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由建筑工程项目门卫管理机构负责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所有进入建筑工程项目的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和检验。
第六条所有进出建筑工程项目的物品,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和检验。
第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进出口人员管理第八条进出建筑工程项目的人员分为项目内人员、访客和外来人员。
第九条项目内人员包括工地职工、相关施工单位人员和监理、勘察等相关人员。
第十条项目内人员进出门卫处,应出示有效的进出证件,并进行登记。
第十一条访客进出门卫处,需要被访问人授权,并出示有效的进出证件,并进行登记。
第十二条外来人员进出门卫处,需提前向项目负责人申请,并出示有效的进出证件,并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进入项目前进行身份核验,并加盖项目门卫管理机构的印章。
第十四条进入项目的人员须经过安全检查,拒绝携带武器、易燃易爆物品、毒品等危险物品。
第三章进出口物品管理第十五条进出建筑工程项目的物品应按项目的安排、需求和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进出项目的物品必须符合项目的需求和规定,不得超出规定范围。
第十七条进出项目的物品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包括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等。
第十八条进出项目的物品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毒品等危险物品。
第十九条进出项目的物品必须经过管理人员的指导和批准,才能出入项目。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二十条未按照规定进出项目或未经批准进出项目的人员,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限制进出项目、扣留证件等等。
第二十一条携带危险物品进出项目的人员,将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十二条进出项目的物品未经登记或超出规定范围的,将会收缴物品,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建筑工程门卫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门卫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维护施工秩序,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门卫管理制度。
二、门卫职责1. 门卫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的人员,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职业操守。
2. 门卫人员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3. 门卫人员应认真履行门卫职责,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核查和放行。
4. 门卫人员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施工现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5. 门卫人员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现场管理人员,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6. 门卫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和工作交接,确保信息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三、门卫管理措施1. 门卫人员应设有一个明显的值班室,值班室内应配备必要的工作设施和防护装备。
2. 门卫人员应穿着统一的工作服装,佩戴明显的工作标志,以便于识别和管理。
3. 门卫人员应设立一个专门的登记本,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详细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车辆类型和车牌号码等信息。
4. 门卫人员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告知,要求其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5. 门卫人员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符合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6. 门卫人员应设立一个专门的放行标志,对符合要求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和车辆发放放行标志,未发放放行标志的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 门卫人员应定期对值班室和工作区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8. 门卫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信息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四、门卫管理要求1. 门卫人员应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警惕性,不得有任何懈怠和疏忽。
2. 门卫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建工门卫管理制度

建工门卫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建筑工地门卫管理,保障建筑工地的安全和秩序,维护企业形象,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门卫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门卫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的门卫管理工作,对所有进出工地的人员和车辆实行严格管理。
三、门卫工作岗位及职责门卫工作由专门的门卫人员负责,门卫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岗位及职责:1.门卫保安负责人负责制定门卫保安工作计划,组织门卫保安人员进行门卫管理工作,负责维护工地秩序和安全。
2.门卫保安员负责门卫岗位的日常巡逻和执勤,对进出工地的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管理,保障工地的安全和秩序。
3.门卫接待员负责接待外来人员进出工地,协助门卫保安员做好进出工地的登记和监管工作。
四、门卫管理制度1.人员管理(1) 进出工地的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门卫人员负责查验证件并进行登记。
(2) 外来人员需要提前申请或者被邀请才能进入工地,未经许可严禁进入工地。
2.车辆管理(1) 进出工地的车辆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手续,如行驶证、驾驶证、工地通行证等,门卫人员负责查验证件并进行登记。
(2) 严格禁止未经许可的车辆进入工地,禁止超员、超载、酒驾等违规行为。
3.物品管理(1) 进出工地的物品需要经过门卫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物品进入工地。
(2) 对于建筑材料的进出,需要经过门卫的确认和登记,保证建筑材料的来源和去向。
4.进出记录(1) 对所有进出工地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详细的登记和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2) 对违规进出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处理和报告,确保工地的安全和秩序。
五、门卫工作要求1.门卫人员要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做到一视同仁,严格按规定操作,严禁徇私舞弊,严肃工作纪律。
2.门卫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礼貌待人,不得对进出工地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歧视和侮辱。
3.门卫人员要严格按时上岗执勤,不得擅自离岗,确保门卫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筑工程门卫室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门卫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门卫室管理,保障建筑工程安全,维护工程秩序,提高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现场门卫室管理工作,所有进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人员、车辆等,均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建筑工程门卫室应由专业队伍负责管理,门卫室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具备相关知识和能力。
第四条建筑工程门卫室管理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公正、严格,维护工程安全和秩序,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第五条建筑工程门卫室管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做到礼貌待人、守时守纪,解决工程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建筑工程门卫室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和管理培训,增强工作意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章门卫室管理职责第七条建筑工程门卫室管理人员应负责监控施工现场出入口,管理工程施工进出车辆和人员。
第八条建筑工程门卫室管理人员应记录进出车辆和人员的信息,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九条建筑工程门卫室管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出入车辆和人员进行安全检查,防止违规施工行为。
第十条建筑工程门卫室管理人员应监督施工现场内的工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保护措施。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门卫室管理人员应协助工程主管部门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护,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门卫室管理人员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第三章出入管理第十三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需出示有效证件,经门卫室管理人员核实后方可进入。
第十四条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需经过门卫室管理人员检查,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要求,方可进入。
第十五条临时进入施工现场的外来人员需在门卫室登记并领取临时通行证,离开时需交还通行证。
第十六条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需佩戴统一的工作服和安全帽,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第十七条离开施工现场的人员需在门卫室登记销号并交还临时通行证,确保工作人员的及时出入。
建筑工程项目门卫管理制度范文(4篇)

建筑工程项目门卫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项目门卫管理,维护工程项目的安全和秩序,保障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门卫管理工作。
第三条门卫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四条门卫管理工作是指对工程项目的出入口进行有效控制、监督和管理的工作。
第五条门卫管理工作应由专职人员负责执行,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
第六条门卫管理工作的目标是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与秩序,防止非法人员进入项目区域,有效控制人员流量,防止重大事故和盗窃发生。
第七条项目门卫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素质,忠诚于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工程项目的形象和利益。
第二章门卫管理职责第八条门卫管理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一)负责控制和监督工程项目的出入口,核实进出人员的身份和证件;(二)协助安保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巡视;(三)检查工程项目内部和周边区域的安全设施和设备是否完好,及时报告并处理安全隐患;(四)控制工程项目内部的人员流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五)接待来访人员,协助领导进行工程项目参观和相关活动的组织工作。
第九条门卫管理人员应保证岗位的连续性,严禁私自请假、缺岗、旷工等行为。
第十条门卫管理人员应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不得向外泄露工程项目的信息和数据。
第三章门卫管理工作程序第十一条项目门卫岗位的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轮班制度。
第十二条门卫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岗,并准备好必要的工具和设备。
第十三条门卫管理人员应保持警觉,认真履行职责,对进出工程项目的人员进行核验,确保其身份真实和合法。
第十四条门卫管理人员应与工程项目的安保人员密切合作,加强监督与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第十五条门卫管理人员应熟悉工程项目的布局和相关规定,掌握应急处理措施和求助电话,能迅速应对突发情况。
第十六条门卫管理人员应做好工作记录,包括人员进出、安全巡视情况、安全隐患排查等内容,并按时上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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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门卫管理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河北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部
一、制定目的
为全力做好项目工地现场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工地现场秩序治
安良好,工地项目财物不受损失、无火灾事故案件、施工工期顺利
有序进行及工地施工现场人、财、物的安全,制订此门卫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标
1.安全工作目标:杜绝重大治安案例、防范重大治安事故案例,保障人身、项目财产安全和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2.治安保卫目标:杜绝发生偷盗和各类治安、消防案件事故发生。
三、人员编制
根据公司管辖建设工程范围及要求按照岗位进行合理、有效、
节约开支的原则进行人员编制,初步拟制:安全负责人1名,建设
工程地块间主要出入口均设置保安,每班2人8小时制度,全天24
小时实行3班倒,安全工程师1人,保安28人,其中保安队长1名,副队长1名,门卫保安22名,巡逻保安4名,卫生管理人员2人,
资料员1人。
后续根据工程需要适当的增减人员配置。
根据周边保
安工资行情制定岗位工资月薪,岗位分布有:大门岗、巡逻岗、卫
生岗。
四、安全负责人职责:
1.坚决贯彻执行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指示,切实做好工地安全
保卫工作,对公司管辖项目安全负责。
2.坚持工作原则,不徇私舞弊,秉公办事、吃苦耐劳、以身作则,带领队伍做好工地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工地项目财产不受损失。
3.负责制定工程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并落实检查,维护工地内外
治安秩序,经常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负责制定门卫保安制度并并落实大门管理工作;负责地块间
道路卫生清理及绿化带养护工作。
4.做好与周边友邻单位及当地公安、城管及政府职能部门的安
全协调工作。
5.督促检查保安人员遵守保安内部管理制度、工作纪律,安排、布置日常工作的开展,按照制度要求做好人员招聘、录用、培训及
服装设备配发等工作。
6.以身作则,做到作风正、纪律严、关心队员的日常生活以及
队伍的思想工作,为队员排忧解难,共同完成公司制定和交办的安
全防范任务。
7.做好队员的日常值班次序和轮休、考勤、请销假、对保安值
班的工作质量、效率、纪律的检查工作。
8.努力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保安职责:
1.坚决服从安全负责人各项指令,严格遵守工地安全保卫制度,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做到谁当班谁负责的原则,秉
公办事,不徇私舞弊,不歧视民工及他人,文明执勤,保持高度警
惕性,敢于挺身而出制止工地各类违法、违规乱纪行为。
2.熟悉本岗位的任务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工地安全保卫的岗
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当班期间治安安全。
3.在岗位区域内加强巡视,时刻保持警惕,果断处理好突发事
件和消防安全隐患,发现可疑人和事要认真盘查,仔细询问。
4.按照要求统一着装,按时上下班,并做好当班值班记录和物品、代办事项的交接工作,爱护公司设备设施。
5.上岗时做好“四防”(防火、防盗、放破坏、防自然灾害)
等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查明情况,在工作个人能力范围内排
除险情,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6.熟悉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夜晚值班保持精神高度集中,严
密注意区域内外的人员及车辆动态,对区域内发生的事情要认真仔
细处理,不得推诿和消极应付,发现违法犯罪人员要坚决设法抓获,并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
7.爱护门卫设施设备及配发的物品,节约用水用电,对工地项
目内的一切设施、财务不得随意移动或擅自使用,熟悉各种灭火器
材及消防水带的使用方法及各种火灾的灭火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
正确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
六、道路卫生及绿化养护职责
1.负责于底街、秀玉街、水域北路及正式道路路面卫生清理工作,确保路面干净整洁、无浮土和垃圾,符合防尘污染管理制度的
落实要求。
2.负责道路两侧绿化带浇水养护及修剪草皮工作。
3.负责定期清理临时围墙墙面,保持墙面清洁干净。
七、保安工作守则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尊重领导,团结同事。
2.遵纪守法,做好工地项目区域治安安全防范和消防预防工作。
3.注重个人文明礼仪形象,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时刻保持值班
岗位5米之内干净整洁,值班时不得歧视民工,时刻维护公司的声
誉和利益。
4.爱护工地内的物品和装备,不得故意损坏,发现人为损坏及
时制止,不得有事不关己的思想。
5.熟悉职责和权限范围,切实参照岗位职责开展工作,不得越权办事,或无故与队员及民工发生矛盾。
6.不准欺瞒虚报,假公济私,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接受礼物或贿赂,获取不正当收入,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7.切实做好工地项目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一切工作,预防火灾事故案例,做好“四防”工作。
8.岗位工作及时有效的处理,不得故意拖延和故意移交他人推诿,在能力范围外的要及时上报。
八、保安交接班管理
1.当值保安人员负责交接工作的讲评、检查工作,认真负责工作交接。
2.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制定地点,认真接班并了解清楚上一班值岗情况。
3.接班人员不得有醉酒情形,一经发现交班人有权利有义务拒绝交班并上报上级领导查明原因,换人接班,并对醉酒接班人做出相应处罚。
4.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未到达之前,不准自行下岗。
5.交接班时,交班人员需将本班的治安情况、值班器械、需特别交代的事项等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做好值班交接记录,交接双方签字备案。
6.交接时遇到有突发事件,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并做好记录及时汇报,接班人员积极做好协助工作。
九、保安处理突发事件原则
1.当班人员应迅速报告上级领导,上级领导根据事态尽快向公
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汇报。
2.当班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方法保护和封锁现场,
禁止无关人员(记者)进入,以免破坏现场,影响证据的收集。
3.抓紧时间向发现人或周围群众了解案件和事故的发生、发生
经过,收集群众的反映和议论,了解更多的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
4.向到达现场的公安人员认真汇报案件发生的情况,协助破案。
十、保安设备配置
根据工地值班岗位和人数进行配备,值班必要设施配备
十、项目施工人员管理
1.各地块施工单位提供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花名册及免冠一寸
彩色照片,到安全管理部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并明确施工队或管
理人员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对施工单位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出
入证收取押金和工本费。
2.对所有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人员拒绝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