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证书制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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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高等职业院校应如何实施双证书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就业准入制度是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资源开发的制度保障,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双证书”制度给职业教育的发展带来一些机遇与挑战,面对挑战何以应对,本文分析了高等职业院校如何实施“双证书”制度的一些措施和途径。
高等职业院校“双证书”制度实施措施及途径“双证书”教育是指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简称“双证书”)。
劳动保障部、教育部、人事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劳社部发[2002]21号中指出,高等职业院校必须把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放在突出的地位,促进学生技能的培养。
要依照国家职业标准及对学生就业有实际帮助的相关职业证书的要求,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把职业资格证书课程纳入教学计划之中,将证书课程考试大纲与专业教学大纲相衔接,改进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技能训练,使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顺利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能力。
许多刚毕业的学生虽然有书本知识和高学历,但却缺乏实际工作技能和经验,而用人单位只招收有工作经验的应聘者,这就意味着大批学生毕业等于失业。
如果学生在校期间,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使自己具备实际岗位的任职能力,那么毕业后就业的机会就多。
一专多能,实施“双证书”制度已成为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五年一轮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体系,在评估过程中要将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双证书”获取率与获取质量、职业素质养成、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顶岗实习落实情况,以及专兼结合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下面就如何实施“双证书”制度谈五方面内容。
一、适时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教育部制订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逐步构建专业认证体系,与劳动、人事及相关行业部门密切合作,使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都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双证书”制度,强化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使有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的毕业生取得“双证书”的人数达到80%以上。
双证书制度

“双证书”制度为了促进我校的教学改革与发展,增强学生的职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实现一专多能,以拓宽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特制定《“双证书”制度》。
一、指导思想中等职业教育推行“双证书”制度,是提高毕业生职业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实现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对接的重要举措。
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是劳动者就业的通行证。
在学生中实行“双证书”制度,是实施劳动准入制度、促进学生就业的客观要求,也是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和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措施。
二、“双证书”制度的涵义“双证书”制度是指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制度。
即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三、实施对象及要求将“双证书”制度纳入我校中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将职业技能培训的内容镶嵌式地纳入课程计划,职业技能考核代替相关专业课程考试,使得有关专业教学和职业技能考核无缝对接。
例如: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在领取毕业证书前必须取得计算机系统操作的资格证书,鼓励学生取得其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学生在领取毕业证书前必须至少取得一种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凡参加考核但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毕业班学生,不能参加学校学校的优秀学生评选,更不能参加中职单报高职的推优,不能享受学校其他的专业优秀奖学金等优惠政策。
四、组织与考核在学校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培训、考核与鉴定工作。
生产实习科负责组织实施。
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培训、辅导、考证以及资料的存档工作。
学校也可以组织学生参加其他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站或行业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辅导和考证工作。
学校从一年级学生开始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并由分管领导负责,鼓励学生获取多种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组织和实施情况作为学校教学质量评估考核任课教师及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证书发放及管理1.证书发放:参加职业资格鉴定的学生,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项成绩都合格者,按照规定由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站或其他鉴定中心等部门颁发国家劳动部统一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双证书制度管理办法

双证书制度管理办法双证书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双证书制度,规范证书发放流程,保证企业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提升公司整体服务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双证书制度合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客户和供应商等互联网相关管理事宜。
第三条公司双证书分为网络证书和电子证书,具体范围和使用方法详见。
第四条网络证书由公司信息安全部门颁发,电子证书由公司电子商务部门颁发。
第五条双证书使用过程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更换或者吊销双证书。
第六条公司员工须严格遵守双证书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将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二章双证书的种类和使用范围第七条网络证书是公司对其互联网用户的身份的认证,主要应用于用户接入认证、数据加密传输以及安全认证等信息相关操作。
第八条电子证书是公司对企业和个人的身份和资格进行认证,主要应用于电子合同签署、电子支付、电子签章和信息交流等领域。
第九条双证书使用范围:所有公司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平台使用。
第十条双证书使用时需注意保密,严防遗失,如有泄漏,一定要及时更新或者吊销。
第三章双证书的签发流程第十一条双证书申请:用户在使用公司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平台时,需先办理双证书,在双证书申请界面填写相应信息,由公司相关部门审批才干获取双证书。
第十二条双证书审批:由公司信息安全部门和电子商务部门进行审批,并按照像关规定进行审核处理。
第十三条双证书签发:经过审批通过后,由信息安全部门和电子商务部门颁发双证书。
第十四条双证书更新:双证书每年需更新一次,以保证证书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当双证书过期后,需重新申请,继续按照申请、审批、签发流程办理。
第四章双证书使用方法第十五条网络证书使用方法:1. 用户进入公司互联网平台后,需输入用户名及密码,进行认证;2. 获得网络证书后,将证书存于自己的登陆设备上,以便后续操作;3. 在使用公司互联网平台进行数据传输时,可使用网络证书进行加密传输,保证信息的安全性;4. 在进行安全认证时,普通需要使用网络证书进行验证。
学院关于推行“双证书”制度的规定

学院关于推行“双证书”制度的规定为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人事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决定在我院实施“双证书”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一、提高认识,更新观念,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双证书”即指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劳动者从事某项职业的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和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是现代人就业的通行证。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对技能人才的资格认证制度。
高等职业教育实行双证书制度,即高职院校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对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使学生毕业时能同时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二、加强领导,分工协作,认真落实各系和有关处(室)及院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分工协作,切实做好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计划和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考核。
通过多方努力,把实施“双证书”制度工作具体落到实处。
三、以实施“双证书”制度为契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生评价制度的改革调整专业设置,使专业设置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紧密结合,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相衔接。
教务处要组织各系认真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把职业资格证书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之中。
各系要切实改进实践教学环节,不断加强学生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能力。
改革对学生的评价制度。
根据教育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社会所有的大中专及职业高中的毕业生,都必须具备‘双证',否则视为不合格的毕业生”的规定,“双证书”将成为评价学生培养水平高低的一项标准。
四、充分发挥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的作用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为实施“双证书”制度的落实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各系要充分利用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这一平台,积极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工作。
五、实施对象及要求(一)实施对象学院所有学生。
实施“双证书”制度暂行办法

实施“双证书”制度暂行办法高等职业教育推行“双证书”制度,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关于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促进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教高[2009]3号)的精神,为实现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对接,提高毕业生职业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
为了有效推行“双证书”制度,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从2014年7月起把考证工作统归教务处管理,为此制定本办法。
一、“双证书”制度的涵义“双证书”制度是学生在学校学习期满时,要获得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方允许毕业的制度。
即要求学生在获得毕业证书前必须至少取得一种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二、实施“双证书”制度的基本要求(一)“双证书”明确写入人才培养方案,成为课程计划内容和教学质量管理任务;(二)实行考证工作目标管理,确保毕业生获证率达到100%,与专业对口的第一资格证书获证率达到90%o并以此为标准实行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三)各学院推行课证融合和以证代考;(四)规范考证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五)实行责、权、利统一原则,充分调动各学院积极性。
三、实施“双证书”工作的组织管理教务处和各学院分工负责考证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1.负责各学院考证报名;2.技能鉴定;3.过级率统计;4.证书发放;5.执行奖罚制度。
(二)各学院职责1.制订符合双证书制度的人才培养方案,将专业课程和教学同考证要求结合,推行课证融合和以证代考;2.宣传双证书制度,鼓励学生获取多种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3.动员并组织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报名和考试;4.以学院为主,校、院共同联络证书鉴定和发放机构,并以校为协议方同对方签订合作协议;5.多方面开拓获证途径,并确保证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6.学生考取第二证书(或更多)以自愿为主;7.杜绝考证工作中的非学校组织行为。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双证书”制度实施办法(修订)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双证书”制度实施办法(修订)为了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增强学生的职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实现一专多能,拓宽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 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促进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教高[2009]3号)的精神,学校特制定《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双证书”制度实施办法》(修订)。
一、指导思想高等职业教育推行“双证书”制度,是提高毕业生职业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实现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对接的重要举措。
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是劳动者就业的通行证。
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既是对高职院校毕业生的基本要求,也是我校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和《劳动法》,实施劳动准入制度,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的有效措施。
二、“双证书”制度的涵义“双证书”制度是指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制度。
即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教师教育类专业学生在领取毕业证书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高职类专业学生在领取毕业证书前必须至少取得一种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三、组织与考核1.经国家劳动部门批准,学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
在学校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培训、考核与鉴定工作。
教务处和校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组织实施。
各有关系(部)积极配合,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培训、辅导、考证以及资料的存档工作。
2.各系(部)也可以组织学生参加其他高校职业技能鉴定所、校外培训机构或行业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辅导和考证工作。
在和校外培训机构或行业合作开展培训和考证之前必须报教务处,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3.各系(部)应从一年级学生开始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并由分管领导负责,鼓励学生获取多种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实施双证书制度管理办法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实施双证书制度管理办法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实施“双证书”制度管理办法教…2009?20号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司[2006]16号)文件精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职业素质和就业竞争力~我院要求学生在取得“毕业证”的同时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认证考试证书”~即“双证书”。
为进一步规范“双证书”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职业资格证书~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认证考试证书~是指国家职业标准所颁布的职业种类以外的~由其他社会公认或国际通行的部门或机构组织的职业资格培训考试~合格者所取得的相应证书。
二、各专业,职业岗位群,按照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设定专业,职业岗位群,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以及取得证书后可获得的学分。
证书等级应为中级或中级以上。
三、由于专业性质或行业特色~一些专业还没有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行业特许职业资格证书时~可参考相近或相关工种或考虑参加行业类或社会公认度较高“职业资格认证考试证书”做为“双证书”取证的要求。
但必须经专业指导委员会认定~才可纳入专业《才培养方案》~作为毕业的“双证书”依据~并给予相应学分。
四、各专业,职业岗位群,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时~应将《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纳入教学计划和教学环节中。
即将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大纲的要求与专业教学紧密结合。
并依据“职业技能鉴定大纲”要求~开展专业建设~建立和完善教学条件~配备专业技能指导教师~设计训练项目~组织实训环节和考前辅导。
五、实行“双证制”管理中~各教学单位工作职能如下:(一)教务处——在组织申报专业、专业建设、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贯彻执行“双证制”原则~将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证书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在组织制定教学大纲、选编教材、课程指导书时~将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内容纳入教学内容,在下达教学任务时~将考证的技能训练和考前强化训练纳入教学安排,将毕业证书发放与获取双证取得学分挂钩。
实行“双证书”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
实行“双证书”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人事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创业能力、就业竞争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各专业全面实行“双证书”制度。
现就实施“双证书”制度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1、我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由教务处实训科负责,培训考试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全面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日常工作。
2、各院(系)根据开设专业特点,每专业至少申报一个与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工种或行业证书,经学院核定后,将证书考核、职业技能鉴定内容落实到《教学计划》中,按必修实训课组织教学。
各院(系)应根据职业技能鉴定和行业证书考试大纲的相关要求,组织好教学及职业技能鉴定的报名工作。
3、自选培训认证课程,由各院(系)组织学生报名,统一安排在周末进行培训。
4、每学期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向省劳动厅和社会保障厅及行业证书考试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全校发布该学期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计划。
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由教务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筹安排。
5、职业技能鉴定和行业证书考试与相关课程的考试内容相衔接。
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推行“双证书”制度的规定
推行“双证书”制度的规定2002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人事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中,要求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
2004年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力争80%以上有职业资格证书领域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都能取得双证书,2006年这一比例要达到90%以上”。
按照教育部要求,对我校推行“双证书”制度特作出以下规定:一、实行“双证书”制度已经成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普遍做法。
使学生毕业时能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是高职院校教育宗旨和培养目标的具体化和现实化。
我校决定把“双证书”获取率作为衡量教育质量与效益的标志之一。
二、要求各专业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获得一种以上有效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三、实行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责任制并列入各学院业绩考核制度,要求学生毕业时总体获证率达到9096以上。
四、为保证“双证书”制度实施,教务处以及相关部门须协同工作,推动“课证融合”和“以证代考”教学改革计划的落实。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将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纳入课程构成板块和学分制度。
要明确有效职业资格证书与相关专业课程门类的关系以及获取证书的条件、方法,加强学生职业资格证考试辅导工作。
五、有效职业资格证书包括性质和获取途径有效性两个方面:凡按照我校人才培养目标获取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是有效的;凡参加校内外职业技能考核鉴定部门考试、参加各种职业技能竞赛等途径获得的有合法颁证资格的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是有效的。
有效职业资格证书都是取得毕业资格的条件。
六、列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并通过“课证融合”教学与培训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计算学分。
七、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是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负责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的部门。
各学院要积极配合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登记备案、考前培训、证书颁发等工作。
双证书管理制度
双证书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双证书管理工作,提高双证书管理水平,保障双证书安全使用,确保双证书合法合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双证书管理的基本要求1、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坚决维护双证书的合法合规权益;2、加强双证书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双证书的安全使用;3、严守职责范围,确保双证书的正确使用。
二、双证书的保管和使用1、双证书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双证书,不得私自挂失、遗失或转让;2、双证书持有人应当注意避免擅自与他人交换使用双证书;3、双证书持有人应在正式场合出示双证书,并允许受证人查验;4、公司加强双证书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双证书的安全使用。
三、双证书的使用范围1、双证书主要用于员工身份的证明、报销凭证、以及公司内部管理;2、双证书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活动,也不得用于违法违规行为。
四、双证书管理的责任1、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制订并落实双证书的管理制度;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下属使用双证书的管理和监督;3、双证书持有人要加强自身的双证书使用及保管;4、公司保安部门要加强对双证书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双证书的安全使用。
五、双证书管理的制度建议1、建立定期检查双证书使用情况的制度,确保双证书的合法合规;2、建立双证书挂失流程,规范双证书的挂失和补办;3、建立双证书使用申请制度,规范双证书的使用申请流程;4、建立双证书使用审批制度,规范双证书的使用审批流程;5、建立双证书使用记录制度,规范双证书的使用记录。
六、双证书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公司保安部门要定期对双证书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2、公司领导要对双证书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3、公司相关部门要对双证书的应用和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
七、双证书管理的奖惩制度1、对认真履行双证书管理职责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2、对违反双证书管理制度的人员给予批评和警告,严重者要进行处理;3、对挂失、遗失、转让双证书的人员要进行处理。
结语双证书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公司管理的规范和人员管理的合理性是至关重要的,希望全体员工能严格遵守双证书管理制度,做到文明用证、安全用证、规范用证,确保公司双证书的安全使用,维护公司的合法合规和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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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证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增强学生的职业素质和实
践能力,实现一专多能,拓宽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 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促进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教高[2009]3号)的精神以及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等职业教育推行“双证书”制度,是提高毕业生职业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实现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对接的重要举措。
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是劳动者就业的通行证。
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既是对高职院校毕业生的基本要求,也是我院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和《劳动法》,实施劳动准入制度,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的有效措施。
二、“双证书”制度的涵义
1.“双证书”制度是指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即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学生在领取毕业证书前必须至少取得一种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业资
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同时,学院要求所有学生必须参加英语应用能力A级或B级考试、普通话、计算机等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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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考核成绩合格并修满规定的学分,同时取得本专业对应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院级以上外语等级证书方可毕业。
三、师资队伍建设
鼓励教师通过参加技建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1.能考试、技能培训、寒暑假入厂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2.突出实践教学,强化技能训练,培训学生综合素质。
3.加强校企合作,提升学生就业。
聘请企业、行业内专家承担教学、考评员工作。
四、基本要求
1.在校各专业学生必须考取本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凡是没有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不能毕业。
3、鼓励学生考取多种职业资格证书,以提高学生的就业选择能力,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
4、各系专业教研室根据本专业岗位需求,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业(工种)。
五、考核标准与考核内容
1、考核标准: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技术等级考核包括技术应知(理论考试)和应会(实际操作)考核两项。
应知考核内容包括技术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安全知识,考核方式以笔试为主。
应会考核则考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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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知应会均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合格。
六、职业资格证书的选择
对已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职业(专业),学生原则上应考取本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对尚未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职业(专业),学生可考取相近或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学生也可根据自己的就业取向,结合未来职业发展变化的需要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七、组织与考核
1.经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我院设立了金昌市第八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在学校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培训、考核与鉴定工作,教务处和院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组织实施。
各有关系(中心)积极配合,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培训、辅导、考证以及资料的存档工作。
2.各系(中心)应从一年级学生开始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并由分管领导负责,鼓励学生获取多种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3.我院鉴定所主要面向本校学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
需要面向企业在
职职工、社会富裕劳动力、复转军人、农民工精准扶贫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应先报经相应的省或市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意。
4.职业院校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业(工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目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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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报考及培训费用.报考和鉴定费用由学生承担,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市物价1 局有关规定执行。
.鉴定所组织的考前培训或辅导,学生必须参加,培训费用和2
教材资料费。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市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
九、证书发放及管理.证书发放。
参加职业资格鉴定的学生,成绩合格者,由相关1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应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统一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
及时通知各系,以班级为单位发放证书。
.证书管理。
技能考核鉴定结束后,由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将2考核合格的学生名单及证书复印件以班级为单位报到教务处和各系由各系组织的或学生单独参加的社会考试或竞赛获得的职登记备案。
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系自留复印件,并以系为单位,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到教务处登记备案。
十、实施要求各专业实行“双证书”制度,必须制定满足“双证书”教学要1.课程设置和即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中心确定教学计划、求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
将专业、课程体系、教材、实训课等项目的改革同相关职业岗2.位的技能要求结合起来,
将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科目、教材、实训内容纳入课程体系和教学体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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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要定期召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对各专业教学计划及课程体系进行研讨、修订,确保人才培养方案与国家现行职业资格技能标准的一致性。
4.加大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培养投入,建设一支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和专业理论,并具有较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队伍。
十、惩办法
1.未按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者,缓发毕业证书。
一年内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可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领取毕业证书,否则作结业处理。
2.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者,不得参加最后一学年各项奖学金的评选,不推荐就业,不享受学校其他的优惠政策。
3.各系(部)基本要求是,学生参考率达100%,合格率达85%以上。
通过率未达到70%以上的系(部),学院将责令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鉴定质量。
十二、附则
1.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从2013届毕业生开始,按本办法要求执行。
2.本办法由技能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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