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建筑行业十大重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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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建筑业十大重要政策

2、重点政策解读

一、增值税改革

1.公告出台背景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出台后,纳税人开具发票衔接、不动产一次性抵扣、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所需填报资料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因此出台该公告。

2.2019年4月1日降低增值税税率政策实施后,纳税人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的,如何开具红字发票及蓝字发票?

公告第一条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需要说明的是,如纳税人此前已按原17%、11%适用税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以下简称18号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3.2019年4月1日降低增值税税率政策实施后,纳税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如何处理?

公告第二条明确,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16%、10%适用税率补开。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纳税人还存在2018年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可根据18号公告相关规定,按照原17%、11%适用税率补开。

4.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入不动产,持有期间用途发生改变的,

进项税额应如何处理?

公告第六条明确,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公告第七条明确,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5.此次税率调整,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公告第八条明确,按照39号公告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39号公告规定,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以后年度是否继续适用,需要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已经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并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在2020年、2021年是否继续适用,应分别根据其2019年、2020年销售额确定,如果符合规定,需再次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二、建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

自2019年9月1日起,住建部负责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再委托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资质延续审查工作。

1.手续简化,后期直接施行告知承诺制

以前企业资质的延续都是通过省里初审公示,然后报住建部进行审核公告、领证,现在手续简化。

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业、民航、航空航天等专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仍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建办市函〔2018〕493号)规定办理。(名单见住建部网页:/wjfb/201907/t20190730_241271.html) 2.以上所列行业【含各专业】的资质延续申报方式维持原状

按照告知承诺制申请资质延续的企业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网址:)“办事大厅-在线申报”栏目,按现行的相关资质标准,在线填报申报信息,对本企业符合延续资质标准条件的情况作出承诺,完成资质延续申请。

3.建设工程企业应对承诺内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发现申请企业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住建部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4.承诺制的模式需要企业应对资质申报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预计资质审批模式会相应的简单,但是一旦发现企业申报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处罚将是绝对的严厉,所以企业需要有相应的思想准备。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健全完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

平台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和项目信息数据共享机制,确保共享信息及时、完整、准确。要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告知承诺制审批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5.承诺制的启动,是对原有企业资质申报模式一个跳跃式的发展

目前各省市与住建部部均已建立了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其中的企业数据、项目数据一般都是通过企业数据备案与在项目建设工程中获取到的审批数据作为大数据的一部分,通过计算机系统与企业申报数据进行比对,发现不同渠道上来的数据是否吻合和符合标准要求?应该讲对企业申报数据的准确定标准要求更高了,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更大了。

6.结论

目前这种资质申报采用承诺制模式,对于企业的资质申报讲是一种翻天覆地的变化,需要企业认真学习文件,充分领会,对于企业网上已经上网的数据,需要认真核对,权衡利弊后在进行上报,一旦出现问题,对于企业来讲,可能是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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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建设通,筑龙大数据应用研究院联合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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