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及功能检验标准(PND,行车记录仪,电子狗)
电子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修改记录制订部门:品管部制作:审核:批准:1.0范围本标准规定了xxx科技有限公司品牌,以及其他无客户特殊外观要求的品牌的盒式产品、一体化机箱和手持类产品的外观检验标准.在本标准中未出现的缺陷种类参照现有关规定执行或参考与它相似影响程度相当的项目执行.本标准可用于指导结构件供应商生产、装配检验,xxx科技有限公司装配检验等环节对xxx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的外观检验和验收.如果某个产品的客户对外观有特殊要求,则按照客户提供的外观标准来进行检验和验收.本标准对一些可以接受的表面外观缺陷进行限制.2.0术语和定议产品表面等级根据重要程度,可划分为A级面、B级面和C级面,具体定义如下:表面等级定义机箱的A级面、B级面和C级面的区分如图 1 所示:A级面 B级面 C级面表面等级的规定是产品的外观标准,对于产品在客户处使用时看不见的内部表面,如塑胶滑道等,不属于本标准规定范围.表面等级的定义是以在最终客户处使用情况为条件而界定的.如果零件、部件、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被掩盖,则以被掩盖后的表面来定义;如果零件、部件、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有可能被掩盖也有可能不被掩盖,则按照不掩盖的表面来定义. 3.0检验条件光照要求在自然光或光照度在500LX 的近似自然光下检验.对于40W的日光灯、检验距离要求是500mm.检验员的要求检验者的视力或矫正视力不低于,被检查表面和人眼视线呈45°角图2.检验时间、距离和是否旋转的要求A级面B级面C级面检查时间秒1053检查距离mm450450600是否旋转旋转不旋转不旋转判定总则可接收的A级面、B级面和C级面缺陷不能影响装配和功能,否则仍判不合格.同一表面同一区域缺陷不能聚集过多.即在直径100mm的圆内,实际缺陷数量不能超过缺陷允收表规定的缺陷数量 N .同一表面同一区域缺陷不能聚集过大.即实际测量结果不能大于缺陷允收表的要求.对于可累积计算的缺陷如长度L和面积S等,记录累积值L=L1+L2+…Ln,S=S1+S2+…Sn 与缺陷允收表比较.对无法累积计算的缺陷如高度H,宽度W,直径D等,记录最大的测量值与缺陷允收表比较.缺陷允收表解释:缺陷允收表规定了在直径100mm的圆内各类缺陷的允收标准,两个缺陷点间的距离要大于50mm.缺陷允收表中的N代表缺陷数量;L代表缺陷长度;W代表缺陷宽度;H代表缺陷高度;D代表缺陷直径;S代表缺陷面积,面积的单位是mm2.本文中涉及到的长度,宽度、粗细、高度、直径的单位是mm.缺陷允收表中缺陷的记录解释如图 3 所示:缺陷允收表中缺陷的记录解释5 .0 塑胶件外观标准塑胶件缺陷定义塑胶件缺陷缺陷定义类型浅划痕手指甲触摸无凹凸感.备注:当塑胶件有签样时,对于水纹、缩水、融接痕、分模线、模具印、脱模刮花等可以通过模具控制的缺陷,按照签样来检验.对于后续在搬运、操作等过程中造成损伤的缺陷按照该“缺陷允收表”来检验.喷涂喷粉、喷漆件外观标准喷涂件缺陷定义备注:A级面只允许线状拐角或边缘补漆且补漆后的表面外观要满足“喷涂件缺陷允收表”的允收标准.B级面和C级面可补线状和面状油漆且补漆后的表面外观要求要满足“喷涂件缺陷允收表”的C级面标准.钣金件外观标准钣金件缺陷定义钣金件包括未做表面处理如电镀或氧化等的非喷涂金属件和做过表面处理的非喷涂金属件.钣金件缺陷定义毛刺、毛边金属边缘和拐角处由于下料、成型、加工等而留下的不规则凸起,手摸刮手图4.修补:因表面损坏而用涂防锈漆拉丝、打磨、喷砂等方法所做的遮盖.模具印在模具冲压、折弯等成型过程中,在零件表面形成的与模具位置和大小相符合的痕迹.备注:1 对于钣金件的浅划痕和深划痕,缺陷允收表只给出了镀前的浅划痕和深划痕判定标准,对于镀后所造成的浅划痕和深划痕,由于会造成耐腐蚀性降低都是不允许的.2 修补的具体要求:为避免切边、点焊等地方生锈,可涂防锈漆或防锈导电漆;A级表面不允许涂防锈漆进行修补,B级和C级面允许;需要导电的地方必须涂防锈导电漆;切边涂防锈漆或防锈导电漆可以超过折边但宽度不能大于 1mm 且需均匀.为消除表面划痕、凸出、凹陷等缺陷,可以采用拉丝、打磨、喷砂等方法对表面进行整面且水平、垂直处理图5.图5 用拉丝等修补的良品与不良品举例钣金件缺陷允收表缺陷类型 A 级面 B 级面 C 级面备注:1经表面处理和未经表面处理的材料只要涉及到的缺陷都适用于该缺陷允收表,未涉及的缺陷参照相近的条目执行.2外观可见结构供应商所装配后的状态,而非指最终客户使用条件做为限定的切边生锈:a、对于有导电要求的切边例如要与网口连接器配合的切边,无论是模具切边还是激光切边,装配后可见还是不可见都不允许生锈,并需涂防锈导电漆;b、对于无导电需求且装配后可见的模具生产的切边,且材料是宝钢优质电解板或富士康GI料,则切边生锈允许;c、对于无导电需求且装配后可见的激光切割的切边需涂防锈漆;4对于无导电需求且装配后外观不可见的切边含模具切边和激光切边生锈允许.产品标识外观标准产品标识缺陷定义产品标识包括丝印、胶印、移印、烫印、铅印、打印以及四色印刷等各种印刷工艺方法所形成的图案、文字、标签含条码等.断线线条中断、无墨迹露出基底的现象.如下图,L指每个字符断线的长度,T指字体线条粗细.字符偏移字符在水平或垂直方向上发生偏移.如下图所示,S指偏移量,H 指字符高度.字符歪斜字符在水平或垂直方向上发生歪斜.如下图,S指歪斜量字符间距不当字符间距通过压缩、放大等方式,而改变了标准字体的间距.如下图所示:网痕因油墨流动性差而在墨膜上显露出丝网网纹痕迹的现象.毛边在线条边缘出现锯齿状油墨的现象.重影即两个字符不完全重叠,由于印刷两次但位置移动而产生.标签贴歪:标签、铭牌和条码粘贴不水平或者不垂直.如下图:8.2产品标识缺陷允收表缺陷类型 A 级面 B 级面 C 级面颜色不对符合色板符合色板符合色板备注:1)所有商标文字、图案都必须以A级表面的标准来控制不论其在产品A级表面、B 级表面还是C级表面.2)供应商的产品标识,必须粘贴在产品的C级表面,且不能影响产品的装配.装配后的整机要求段差、缝隙的要求段差和缝隙在A级面允许0.4mm;在B级面允许0.5mm;在C级面允许1.0mm如公模产品可以放宽为A级面允许0.5mm;在B级面允许0.7mm;在C级面允许1.0mm.装配后产品的连接器表面凸出或凹陷按装配后的段差、缝隙要求管制;产品端口连接器针的下陷按 1mm管制,对于端口连接器针的下陷按1.5mm管制.设计本身造成的外观缺陷处理如果外观缺陷是设计本身导致缺陷且设计无法更改或更改后旧版库存需要消耗,则可继续使用如大钣金拉手条扳手下面的面膜凹陷等,具体情况由质量工程师来判定,必要时通过设计,质量,采购,市场的四方确认单确认.螺钉头部凸出的高度要求沉头螺钉在A、B级面的头部凸出不允许超出表面0.3mm,C级面不允许超出表面0.5mm;拉铆沉头铆钉,拉铆后头部在A、B级面不允许超出0.3mm,C级面不允许超出0.5mm,同时拉铆后不允许有毛刺和芯杆凸出刮手.保护膜粘贴要求保护膜粘贴后端面允许贴偏,条件以不影响装配为标准,即面膜不可以悬空可以露白,悬空以用拇指刮悬空处非指甲面膜不剥离为极限,露白宽度小于0.5mm.灯孔半透明孔允许贴偏最多0.3mm.对于设计要求面膜悬空的系列拉手条除外.活动部件要求如要活动部分,应活动畅顺无阻滞.对于按钮部分,应手感良好,按下有明显的”的得”声, 按键按入并起作用时其按键的高度应不低于板面.尺寸测量尺寸规格参照制品工程图面数据, 根据提供的技术要求及数据,用卡尺测量制品是否满足图面资料所规定的公差范围.尺寸检查从样本中抽样10%, 但最少分配到每个模号都不得少于一个.未标注公差按SJ/T 10628中的公差等级:4判定SJ/T 10628中的公差等级表。
机动车外观技术检测要求

1 检验技术要求1.1 车辆唯一性6.1.1 号牌号码/车辆类型、车辆品牌/型号注册登记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车辆类型、车辆品牌/型号,应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信息(对进口机动车,包括《车辆一致性证书》等相关资料,下同)相符。
在用机动车的号牌号码/类型、车辆品牌/型号,应与《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内容一致。
6.1.2 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注册登记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应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信息保持一致,车辆识别代号的内容和构成应符合GB 16735的相关规定;其打刻部位、深度,以及组成字母与数字的字高等应符合GB 7258的相关规定。
对于2013年3月1日起生产的乘用车、总质量小于等于 3500kg的货车(低速汽车除外),从车外应能清晰地识读到靠近风窗立柱的位置设置的永久保持的车辆识别代号标识,且信息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信息保持一致。
在用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应与《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内容保持一致,且不应出现被凿改、挖补、打磨,擅自重新打刻等现象。
6.1.3 发动机号码(或电动机号码)注册登记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发动机号码(或电动机号码)应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信息保持一致,并符合GB7258的相关规定。
在用机动车的发动机号码(或电动机号码)应与《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内容保持一致,且不应出现被人为修改等现象。
6.1.4 车辆外观形状注册登记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车辆外观形状应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信息相符。
在用机动车的车辆外观形状应与《机动车行驶证》上的车辆照片外观形状相符,且不应出现人为更改车身颜色、改变车厢形状、改变车辆结构等情形。
1.2 车辆特征参数6.2.1 外廓尺寸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车辆的外廓尺寸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信息标明的尺寸参数误差应不超过±1%或±5c m且符合GB1589和GB7258的限值规定。
在用机动车的外廓尺寸与《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误差应不超过±2%或±5cm。
汽车行驶记录仪 新标准

汽车行驶记录仪新标准汽车行驶记录仪(On-board Diagnostics,简称OBD)是安装在汽车上的一种设备,它可以实时监测和记录车辆的行驶状态和故障信息。
为了统一行业标准,提高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功能和可靠性,制定出新的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将介绍一份关于汽车行驶记录仪新标准的内容。
一、概述汽车行驶记录仪是为了促进安全驾驶、减少交通事故、提高交通管理效果而采用的设备,它具有车辆信息监测、记录和通信等功能。
本标准的目的是规范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功能和性能要求,提高其安全性和可靠性,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功能要求1. 车辆信息监测:记录仪能够实时监测车辆的行驶速度、里程、燃油消耗、发动机转速、车辆故障码等信息,并能够准确记录这些信息。
2. 驾驶行为监测:记录仪能够监测驾驶人员的驾驶行为,如急加速、急刹车、超速等,并能够根据这些信息进行评估和提醒。
3. 事故数据记录:记录仪能够在发生事故时,准确记录事故前后的数据,以便事故调查和责任划分。
4. 远程数据传输:记录仪能够通过车载通信设备将记录的数据远程传输到汽车生产厂家或相关部门,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车辆故障。
5. 安全防护功能:记录仪应具有防护功能,能够防止非法操作和破坏,并能够保护记录的数据不被篡改。
三、性能要求1. 精度要求:记录仪的测量精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并且能够保持长期的测量准确性。
2. 数据存储能力:记录仪应具有足够的存储容量,能够记录车辆行驶状态的完整数据。
3. 电源供应:记录仪应能够正常工作,并能够在车辆发生事故时继续记录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4. 报警功能:记录仪应具有报警功能,能够在车辆出现故障或驾驶人员驾驶行为不当时进行及时提醒。
5. 数据传输速度:记录仪能够以较快的速度将记录的数据传输到指定平台,并能够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四、测试方法为了保证汽车行驶记录仪的质量和性能,应采取以下测试方法:1. 静态性能测试:测试记录仪的测量精度和数据存储能力,将其与国家标准进行比对。
汽车行驶记录仪国家标准

汽车行驶记录仪国家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行驶记录仪(以下简称记录仪)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安装、标志、标签和包装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记录、存储、显示、打印输出车辆有关行驶状态信息的汽车行驶记录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423.1-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 2423.2-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T 2423.3-199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恒定湿热试验方法GB/T 2423.5-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GB/T 2423.10-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弦)GB 4094-1999 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和信号装置的标志GB/T 12534-1990 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GB/T 12678-1990 汽车可靠性行驶试验方法GB/T 16736-1997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内容与构成GB/T 17626.2-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3-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A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QC/T 413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汽车行驶记录仪vehicle travelling data recorder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他状态信息进行记录、存储并可通过接口实现数据输出的数字式电子记录装置。
行车记录仪测试与验证的标准要求与操作规程(EXCEL版本)

类型:制作:日期:PCBA 成品PCBA 成品PCBA 成品PCBA 成品QE验证1-11-21-32-12-22-32-42-53-13-23-33-44-14-21PCBA无任何负载开机启动电流电流值的平均值+/-5%至10%(一旦P.P合格后,如无特殊情况,此电流值作为长期量化生产的标准)(1)样品阶段取全部附合设计要求的样品电流值的平均值,并依据产品本身的特性,设定电流值的范围为:平均值+/-5%至10%。
(2)P.P 时首先依据样品阶段的电流取值要求进行测试,并在测试过种中随机记录50-100PCS 合附P.P时要求的电流值的数据,从50-100PCS数据中算出平均值,并根据最小值、最大值、产品具体要求及特性,设定电流值范围。
√√√√√√2供电系统测试标准的理想电压值+5%/-0%对PCBA上各部分供电进行测试,以确保系统及各部分得到稳定可靠的电压,主要电压值为:5V,3.3V,1.8V,1.5V,3.0V,2.8V,以及较高的背光供电电压。
√√√√√√√√3系统各部工作频率检验频率的测试标准为:12MHZ48MH\27MHZ+/-20PPM,32.768KHZ+/-10PPM.在PCBA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测试12MHZ,48MHZ,27MHZ,32.768KHZ晶体振荡器的振荡频率,重点检验32.768KHZ的振荡频率。
√√√√√√√√测试项目、内容序号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公路实练实验室SAMPLE第一阶段对象要求、标准操作说明行车记录仪全阶段测试与验证的标准要求与操作规程参考:第四阶段稳定/优化公路实练P.P.P.P.抽样验证生产工厂全功能抽样检验M.P.实验室验证生产工厂分类工作电流、电压检测行车记录仪全阶段测试与验证的标准要求与操作规程相关。
行车记录仪检验标准

行车记录仪检验标准行车记录仪是一种用于记录车辆行驶过程中的视频和声音的设备,它可以为车主提供证据,保护自己的权益。
然而,为了确保行车记录仪的正常使用和有效性,我们需要对其进行定期的检验。
本文将介绍行车记录仪的检验标准,以帮助车主更好地了解如何对行车记录仪进行检验。
首先,我们需要检查行车记录仪的外观。
外观应该整洁,没有明显的损坏或者磨损。
同时,我们需要确保行车记录仪的安装位置符合要求,不会遮挡驾驶员的视线,也不会影响安全气囊的部署。
另外,行车记录仪的电源线和数据线也需要检查,确保连接牢固,不会出现脱落或者短路的情况。
其次,我们需要检验行车记录仪的录制功能。
首先,我们需要确认行车记录仪的摄像头是否能够正常录制画面,画面清晰,不会出现模糊或者失真的情况。
其次,我们需要检查录制的声音是否清晰,不会出现杂音或者断断续续的情况。
最后,我们需要确保行车记录仪的录制时间和日期是准确的,不会出现时间错误或者漂移的情况。
另外,我们还需要检验行车记录仪的存储功能。
行车记录仪通常会使用存储卡来存储录制的视频和声音,我们需要确保存储卡的容量足够,不会因为存储空间不足而导致录制中断。
同时,我们还需要检查存储卡的读写速度,确保能够满足录制的需求。
另外,我们还需要定期清理存储卡,删除不必要的文件,以确保存储空间的有效利用。
最后,我们需要检验行车记录仪的操作功能。
行车记录仪通常会配备操作按钮或者触摸屏,我们需要确保这些操作功能能够正常使用,不会出现按键失灵或者触摸屏不灵敏的情况。
另外,我们还需要检查行车记录仪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比如录制分辨率、循环录制时间、碰撞自动保护等功能是否设置正确。
总的来说,行车记录仪的检验标准包括外观、录制功能、存储功能和操作功能四个方面。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检验,我们可以确保行车记录仪的正常使用和有效性,为自己的行车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希望车主们能够重视行车记录仪的检验工作,确保其正常使用,为自己的行车安全保驾护航。
车载产品试验标准

1目的:鉴定产品在各种不同环境下,其性能表现是否符合规格(设计规格或客人规格),并以验证产品品质.2范围:本公司自行开发或客人委托开发,制造之车载产品,均适用之.若客户有特殊要求时,依客户要求执行.3权责:品管人员负责对产品实施试验;委托试验申请负责提供试验样品4定义:4.1 产品缺陷级定义A级:(0缺陷级)产品不可出现功能性缺失,无操作失败,无记忆消失,无指标偏差,无软件失败,无外观不良,无输入/输出异常等,标准之外的不明类问题依市面认定者而定。
B级:(轻度不良级)产品不可出现功能性缺失,无操作失败,无记忆消失,无指标偏差,无软件失败,无外观不良,容许有短暂的干扰或视音瞬间中断,试验后正常。
C级:(中度不良级)产品不可出现功能性缺失,无记忆消失,容许出现软件故障但可自动恢复,外观有轻微不良,指标有偏差。
D级:(高度不良级)实验中可出现死机、无法启动和无记忆等现象,但断电后可重启,不容许有烧毁或损坏,外观有中度不良但不影响操作使用。
E级:(重度不良级)实验中出现死机不可恢复,有烧毁或损坏现象。
4.2 客户等级: 客户等级于开案时由PM提出,RD、业务、DQA确认后经总经办核准后定案执行。
LEVEL_1: 直接供车厂的客户体;LEVEL_2: 其它无法提供试验规范的车厂客户体;LEVEL_3: 原装销售市场的客户体;LEVEL_4: 指4S后装市场或加盟维修服务店.4.3 产品标准分类:A部分:为车载DVD部分试验标准;B部分:为车载AMP部分试验标准5 作业程序:5.1 允收标准:外观检查:喷漆,丝印,电镀不可有颜色和亮度改变、掉漆、起泡等现象。
结构检查:塑胶,五金不可有破裂、变形、松脱等现象。
功能检查:不可有误动作,功能丧失,记忆消失等。
性能检查:实验后指标参数比实验前降低0~3dB。
机内检查:元件不可有脱落、松动、破皮、爆裂、烧损等现象5.2 试验条件和方法:5.2.1试验前后的基准温度和湿度基准温度25℃±2℃、基准相对湿度55%±5%R.H.(无特别限制时也可在常温(温度10~35℃),常湿(相对湿度40~85%)条件下进行。
电子产品检验标准

电子产品检验标准电子产品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各种电子设备,如手机、电脑、平板等。
然而,由于电子产品种类繁多、功能复杂,因此其质量和安全性的检验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电子产品的检验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相关行业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电子产品的外观检验标准是非常关键的。
外观检验主要包括产品的整体外观、表面处理、标识和包装等方面。
在外观检验中,应该注意产品是否存在瑕疵、变形、划痕、色差等情况,以及产品的标识是否清晰、完整、准确。
此外,包装是否完好、合适也是外观检验的重要内容之一。
其次,电子产品的功能性检验标准也至关重要。
功能性检验主要包括产品的基本功能、性能指标、安全性能等方面。
在功能性检验中,应该对产品的各项功能进行全面检测,确保产品的各项功能正常、稳定。
同时,还需要对产品的性能指标进行检验,如电池续航能力、屏幕显示效果、声音输出效果等。
此外,安全性能也是功能性检验的重点内容,需要检验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最后,电子产品的环境适应性检验标准也不容忽视。
环境适应性检验主要包括产品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在环境适应性检验中,应该对产品在高温、低温、湿度、振动等环境条件下的表现进行测试,确保产品在各种环境条件下都能正常工作,不会出现性能下降或故障。
综上所述,电子产品的检验标准涉及外观、功能性和环境适应性等多个方面,需要全面、细致地进行检验。
只有通过严格的检验,才能确保电子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本文所介绍的电子产品检验标准能够为相关行业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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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及功能检验标准适应用(PND,行车记录仪,电子狗)DOC No: Careland/DQE-A001
执行日期:
1.目的:
使设计、生产、检验时对整机外观有统一的标准,使外观标准文件化,提高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凯立德产品的设计、生产、来料外观检验。
3.内容:
3.1 产品应整洁,表面不应有凹凸痕、划伤、裂缝、变形、毛刺、霉斑等缺陷,表面涂层
不应起泡、龟裂、脱落。
金属件不应有锈蚀及其它机械操损伤。
灌注物不应有外溢,零
部件应坚固无松动,相接件应吻合,无色差,间隙应均匀,按键、旋钮的操作应灵活可靠,手感良好,丝印和指示正确、清晰,输出端子正位、坚固,颜色符合规定要求,标记、丝印清晰,屏显显示正确、清晰、无漏光、多划少划,显示亮度符合要求。
3.2外观缺陷常用术语:
3.2.1 划伤:外部因受物理性冲击或成型时表面被划伤状态。
3.2.2 异物:作业时表面粘上可擦去污物而影响外观品质或来料粘有杂物。
3.2.3 凹凸痕:因树脂的成型收缩使制品表面凹进的状态或变形凸起。
3.2.4 间隙:组装相接部品间出现的间隔。
3.2.5 缩水:模具或树脂脱出时应力大小不均形成流动性不良,使模具内的树脂末完全
充满而凝固成末完全成形状态。
3.2.6 夹水纹:因模具在开模或封模时不良引起,条纹很明显。
3.2.7 色差:与基本色不同或与相对物品的色彩不同,这时相对物品的比较是对统一的
基本色而言。
3.2.8 毛刺:部品的棱角部分发尖或有多余部分造成人身伤害或影响使用效果。
3.2.9 偏心:偏离基准位置状态,不居中。
3.2.10 多印:在表面处理时(印刷时)粘上不必要的涂料或流出的状态。
3.3 外观检查方法:
3.3.1 通过手、眼等感官进行一般外观检查。
3.3.2 借助工具(卡尺、塞规、外观标准卡片)来测量、比较检查。
3.3.3 必要时借助跌落、高低温试验,胶纸、洒精等试验方法检查。
3.3.4 一般距离45CM以外、空间45度角以内观看检查。
3.4 限度样板的规定:
3.4.1 限度样板的签定,仅限于适用产品的外观。
3.4.2 生产过程中外观检查出现有用文字难以描述的问题时,由发现该现象的单位负责人向
品质部主管提出。
3.4.3 品质部主管根据实际情况针对该问题进行签样处理,此样板当作该生产批的限度样板对下批无效。
3.4.4 限度样板作为生产当批的最终检验标准,当此批生产完毕,该样板随生产批出货,不
作保留。
但须由QA对该样板拍照,保留照片,且须注明客户及生产批号,供追塑用。
3.5 不良缺陷的定义:
3.5.1 致命缺点:可能导致危及生命或造成非安全状态的缺陷(产品的极重要质量特性不符
合规定,或质量特性极严重不符合规定),简称为CR。
3.5.2 主要缺点:不构成致命缺陷,但可能导致功能失误或降低原有使用的缺陷(产品的
重要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或不符合环保规定),简称为MA。
3.5.3 次要缺点:对产品的使用性能没有影响或只有轻微影响的缺陷(产品的一般质量特
性不符合规定,或质量特性轻微不符合规定),简称为MI。
3.6 检查项目及判定准则:
12)上盖、后板表面擦花,擦痕2.0-5.0mm2,反光可见。
O 擦、擦痕大于13)上盖、冲压品牌标识明显深浅不一或过深过浅、错位。
O 5.0mm2为B类14)表面粗糙、暗淡、不光亮,喷油、电镀、颜色明显不一
致。
O
15)PND面壳与上盖不在同一水平线上,凸出或内陷0.4mm-0.7mm. O
0.7mm以上为
B类
16)面壳与上盖不在同一水平线上,凸出或内陷0.5mm-0.9mm。
O
0.9mm以上为
B类
17)上盖两侧面不在同一水平线上,凸出或内陷0.5-1.0mm。
O
1.2mm以上为
B类
18)面板仓门处有明显色差、水口、残缺、脏法。
(开仓状
态下可见)。
O
19) 喷油、喷粉表面喷层不均匀、漏喷。
O
20)表面有明显脏污,不可擦除。
O 可擦除为C类
(二) 上盖\ 面壳\ 后板21)电镀表面有明显漏镀、气泡、离层、不均匀。
O
22)铝合金表面研磨线条粗、无线条或出现打沟或波浪状。
O
23)冲孔及棱角有明显塌角。
O
24)铝合金与面壳缝隙0.4mm-0.7mm。
O
0.7mm以上为
MA
25)R棱角圆弧有倒角、端面明显刮手。
O
26)面板VFD、标识贴漏,保护膜漏贴。
O
27)面壳与装饰板仓门处缝隙超过0.6mm-1.0mm以上。
O
1.0mm以上为
MA
28)行车记录仪系列装饰板与面壳间的缝隙0.6mm-1.2mm.
O
1.2mm以上为
MA 29) 个别机型USB,HDMI系列装饰板与面壳间的缝隙
0.4mm-1.0mm.
O
1.0mm以上为
MA
30)面壳与装饰板不平相差0.2mm-0.6mm以上。
O
0.6mm 以上为
MA 31)通电状态下,距显示屏30cm位置观察,明显可见划痕。
O
32)通电状态下,显示屏内有明显的雾状效果。
O
33)显示屏破损、开裂。
O
34)镜片装反。
O
35)显示屏装配明显倾斜基准位置0.2-0.6mm。
O
0.6mm以上为
MA 36)个别机型,USB,HDMI系列装配缝隙距离大于
0.6-1.0mm.
O
1.0mm以上为
MA
37)行车记录仪系列装配缝隙距离大于0.2-0.6mm。
O
1.2mm以上为
MA 38)镜片上有明显脏污且不可擦除。
O 可擦除为MI 39)按键有卡死现象(10次出现1次)。
O
40)按键明显破裂、变形。
O
41)按键明显手感不良、异响,但不影响功能。
O
42)镜片正面屏显位置明显划伤,黑点、白点0.1-0.3mm2
以上,
O
非屏显位置0.2-0.5mm2。
43)镜片正面屏显位置明显划伤、黑点0.3mm2以上,非屏O
显位置0.5mm2以上。
44)按键装配位置偏离理想设计位置:O 宽边距离大于窄边距离的2倍以上。
45)按键正常操作时,3个以上按键同时明显连动。
O 46)镜片表面有明显流纹、混色、擦花、暗斑。
O 47)按键旋钮明显太松或太紧。
O 48)旋钮松脱或旋不到位。
O
49)旋钮部分破裂。
O 裂至尽头为
MA
50)旋钮明显异响。
O
51)上盖与面壳配合时的缝隙两棱角0.7mm以上,
中间部位1.0mm以上。
O
52)后板端子色圈错误。
O
53)上盖与面壳配合时的缝隙两侧机顶盒系列
0.8mm-1.3mm (指缝隙最大处)。
O 1.3以上为MA
54)上盖与面壳配合时的缝隙两侧0.6mm-1.1mm(指缝隙最大处)O
1.1mm以上为
MA
55)后板端子陷入或凸出深度超过后板基准平面的0.8-1.5mm。
O
1.5mm以上为
MA
56)端子偏移基准中心位置,部分金属圈看不见。
O
57)端子、接口内有异物,影响接插及接触性能。
O 不影响接插及接触性能为MI
58)顶盖明显起泡,颗粒不均匀,凹凸不平。
O
(三) 底部1)底板明显起泡、发白、脱漆、生锈、残缺。
O
2)塑料扣未扣到位。
O
3)底部金属壳严重划伤,长度1cm-3cm.
O
3cm以上为
MA
4)防震垫、垫脚错或漏(一个)。
O
5)底部与后盖之间的间隙系列大于0.8-1.2mm。
O
1.2mm以上为
MA
6)垫脚颜色不一致。
O
(四) 丝印/ 喷码1)丝印首尾笔划残缺、中间笔划断笔,断缺长度大于0.1mm。
O
2)部分丝印细淡、粗黑、重影、笔划颤抖、拖尾(30cm处
观
察较模糊,不易立即辩认。
O
3)丝印漏印、错误、严重模糊、残缺、少字、少笔划、丝
印
O
部位严重偏移。
4)同一表面文字或符号丝印粗细不均匀。
O
5)丝印反。
O
6)丝印色彩异常,且影响识辨。
O
不影响识辨为
MI
7)丝印倾斜、偏移基准位置0.5mm-1.0mm。
O
1.0mm为为
MA
8)喷码错误。
O
9)漏喷码。
O
10)喷码残缺,影响识辨。
O 不影响识辨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