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实施办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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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扬尘控制方案(3篇)

工程施工扬尘控制方案(3篇)

第1篇一、方案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施工活动日益频繁,施工现场扬尘问题日益突出,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响应国家环保政策,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确保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1. 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排放,降低大气污染。

2. 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3. 保障施工人员及周围居民的健康。

三、组织机构成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扬尘控制工作的实施。

四、扬尘控制措施1. 施工现场围挡设置(1)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材质为轻质装配式彩钢板。

(2)围挡底部设置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扬尘。

(3)围挡顶部设置喷淋系统,定期进行喷淋降尘。

2. 施工道路硬化(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硬化率不低于100%。

(2)定期对硬化道路进行清扫、洒水,减少扬尘。

3. 材料堆放(1)对土方、石子、水泥等松散材料进行覆盖,防止扬尘。

(2)材料堆放区域及时清理,减少扬尘。

4. 施工机械(1)施工机械进出现场时,进行冲洗,防止带泥上路。

(2)对施工机械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5. 运输车辆管理(1)运输车辆进出现场时,进行冲洗,防止带泥上路。

(2)运输易撒漏物质时,采用合格的密闭车辆,确保运输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

6. 施工现场洒水降尘(1)施工现场设置洒水设备,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2)根据天气情况,适时调整洒水频率。

7. 施工人员培训(1)对施工人员进行扬尘控制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2)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扬尘控制措施执行。

五、监控与考核1. 施工现场扬尘控制领导小组定期对扬尘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扬尘控制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3. 将扬尘控制工作纳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处罚。

六、总结通过实施本方案,将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排放,降低大气污染,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同时,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保障施工人员及周围居民的健康。

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各级责任制模板(四篇)

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各级责任制模板(四篇)

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各级责任制模板建筑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____市公共住房开发建设投资公司:____林鸥监理咨询公司:____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钓鱼嘴“半岛逸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Ⅲ组团,在施工过程中坚持文明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搞好环境保护是我项目部的重要考核目标。

本工程根据施工期间扬尘来源,主要产生在土石方开挖、回填,现场材料堆放,车辆进出场,楼层施工填充墙和内外装饰用砂浆的搅拌和清洁等。

我司拟采取以下技术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确保环境,请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一、____措施。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工长、班组长为组员的文明施工和控制扬尘污染的领导组,全面贯彻执行《____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制定本工程的控制扬尘措施和责任制,做好分阶段作业的扬尘控制,制定违反扬尘控制措施施工的单位及个人处罚制度,实施检查控制扬尘措施的执行情况,做到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处罚兑现,实现控制扬尘的管理目标。

二、控制扬尘的保证措施。

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布置图,对设施、设备、建材位置进行合理布置并随不同的施工阶段进行调整,划分责任区。

1、控制扬尘措施的经费专款专用,专人保管和支配。

2、控制扬尘措施工作的程序。

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控制扬尘负责人→各施工区工长→各分包单位负责人→劳务单位负责人→作业班组长→工人。

使本工地扬尘控制措施层层落实控制到位。

-1料不允许例外)时一律先淋水后下车,减少扬尘污染现象。

10、严禁在高空往下排放污水、倾倒垃圾。

11、清除模板水泥浆的场地必须有遮盖,先洒水湿润后方许进行清理。

12、本工程一律使用商品砼,现场尽最大努力不进行砼搅拌作业,对于数量少于____m3的砼在现场搅拌时必须做好防尘措施。

13、基础桩基、基础柱插筋部位和柱、梁模板内浇铸砼前渣的清理,一律采取留清洗口用加压水冲洗清渣,禁止采用空压机吹风清渣,产生扬尘污染。

14、施工现场禁止洗石灰、煎熬沥青。

《江西省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实施办法(试行)》

《江西省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实施办法(试行)》

《江西省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督函[2017]169号),以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凡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或拆除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的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渣土运输单位。

(一)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对规划批准的红线占地范围内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对参建的各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扬尘治理职责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协调参建的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扬尘治理中的各项工作,并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及时足额支付相应的费用。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做好分包施工范围内的扬尘治理工作;参建单位及现场人员应当承担维护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的责任和义务。

(三)监理单位的主要责任。

监理单位应当将工地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督促和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扬尘治理状况,实行与安全生产同时检查、同时考评。

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存在问题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

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或检查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时应当纳入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内容,做到与安全生产同时监督、同时检查、同时考评。

2024年扬尘控制专项治理方案工地扬尘治理方案

2024年扬尘控制专项治理方案工地扬尘治理方案

2024年扬尘控制专项治理方案工地扬尘治理方案一早起来,我就开始构思这个2024年的扬尘控制专项治理方案。

这次工地扬尘治理方案,得结合最新的政策、技术,还得有点创意,让人眼前一亮。

1.工地概况咱们得了解工地的基本情况,比如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施工面积、工程进度等。

拿这个工地来说,地处城市中心,周边有居民区、学校,所以扬尘治理尤为重要。

2.治理目标(1)降低扬尘排放浓度,确保空气质量达标;(2)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高居民生活质量;(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扬尘治理常态化。

3.治理措施(1)封闭施工将工地四周用围挡封闭,减少扬尘向外扩散。

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材质选用绿色环保材料,既美观又实用。

(2)绿化覆盖在工地周边及内部空地种植绿化植物,增加绿化面积,降低扬尘浓度。

同时,定期对绿化带进行浇水,保持土壤湿润。

(3)喷雾降尘采用先进的喷雾降尘设备,对工地进行定时喷雾,降低扬尘排放。

喷雾设备要选择智能型,可自动调节喷雾时间和强度。

(4)洒水降尘在工地内部道路和施工区域定期洒水,保持地面湿润,减少扬尘产生。

洒水车要选用环保型,减少尾气排放。

(5)车辆冲洗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减少车辆带出扬尘。

(6)环保材料使用在施工过程中,尽量使用环保材料,减少扬尘排放。

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

4.监测与评估(1)安装扬尘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工地扬尘排放情况;(2)定期对周边环境进行采样检测,了解扬尘治理对环境的影响;(3)开展问卷调查,了解居民对扬尘治理的满意度。

5.长效管理机制(1)制定扬尘治理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2)加强执法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3)开展扬尘治理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写着写着,这个扬尘控制专项治理方案越来越完整。

我相信,只要我们认真执行这个方案,2024年的工地扬尘治理一定能取得显著成效。

让我们一起努力,为蓝天白云贡献一份力量!注意事项一:施工期间的围挡设置解决办法:围挡必须稳固且合规,不能出现漏洞或破损,以防扬尘逸出。

扬尘综合治理及文明施工监理细则范本(3篇)

扬尘综合治理及文明施工监理细则范本(3篇)

扬尘综合治理及文明施工监理细则范本一、前言扬尘污染是当前工地施工中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健康造成了影响。

为了改善工地施工环境,提高施工质量,我们需要制定扬尘综合治理及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本文将介绍一个范例细则,以供参考。

二、施工前准备1. 施工方需制定详细的扬尘综合治理方案,并报请相关部门审核。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包括告示牌、围挡等,提示施工单位的责任和要求。

3.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人负责扬尘治理工作,并通过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水平。

三、扬尘治理措施1. 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临时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并配备防尘网,以防止扬尘外溢。

2. 地面裸露部分应采取覆盖措施,如喷洒水、铺设草帘等,以减少扬尘产生。

3. 使用机械设备时,应配备正规的粉尘处理设备,如水雾喷淋装置、尘埃吸附器等。

4. 施工现场周围需安装排风设备,将产生的粉尘排出到合理的地方,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四、文明施工监理1. 文明施工监理应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确保监督的独立公正性。

2. 监理人员应配备专业知识,熟悉扬尘治理相关法规和标准,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3. 监理人员应定期巡视施工现场,检查扬尘治理工作的有效性,并及时对不合规的情况进行整改或处罚。

4. 监理报告应详细记录扬尘治理过程中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五、工地环境保护1. 施工单位应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和整齐,及时清理垃圾和废弃物,确保周围环境不受影响。

2. 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合理的防护措施,保护周围建筑物、植被和道路不受扬尘侵扰。

3. 严禁违规倾倒废弃物和污水,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处理或运输。

4. 配备噪音控制设备,限制施工过程中的噪音污染,确保周围居民的休息和生活不受干扰。

六、监督与处罚1.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工地施工的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照规定进行扬尘治理、扬尘污染超标等。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8.22•【字号】九府厅字〔2018〕122号•【施行日期】2018.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大气污染防治正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浔阳区、濂溪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九江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8年8月22日九江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关于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统一部署,为有效遏制空气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城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建筑工地以及市政道路扬尘污染的突出问题,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源头、运输及落点的管控,形成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有效控制中心城区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二、整治范围及步骤安排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治理范围包括浔阳区、濂溪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等建成区全部区域。

治理工作共分三个阶段:1.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为2018年8月至10月,重点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多部门联合动态巡查,联合办案;各责任单位结合工作任务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2.巩固提升阶段,时间为2018年11月,重点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整改存在的问题,完善各项规范标准。

2024.9.24-房建扬尘治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024.9.24-房建扬尘治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扬尘治理监理细则Xxxxxxxxxxxxx工程编制人:审批人:Xxxxxxxxxx监理有限公司Xxxx年xxx月xxx日一、专业工程特点:1、本项目绿色文明工地标准:一级。

2、本治理工程特点:环境气候影响、本工程从基础到装饰、总体工程如不规范操作、材料的进出、自然环境因素等均会造成扬尘污染,因此施工中的扬尘污染将会直接危害职工和居民的身心健康,造成环境污染。

因此实施施工扬尘控制,保护环境,形成文明施工特别是扬尘治理自律主控的常态化机制,成为我们施工中的主要管理内容。

3、施工现场主要扬尘污染源辨识:土壤风沙尘、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堆场扬尘、建构筑物拆除扬尘。

4、建设工程绿色文明工地标准要求二. 治理的基本依据(1)国家建设部有关建设及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2)市建主管部门有关建设和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3)本工程工程建设监理合同;(4)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5)由业主提供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地勘报告及其他文件;(6)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7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三、扬尘治理监理工作的主要流程四、扬尘治理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4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4.1扬尘治理控制要点: 4.1.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4.1.2现场的场内硬化及排水网络设置4.1.3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堆放、地面覆盖、绿化<-*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措施扬尘防治 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4.1.4基础施工阶段(土方)扬尘控制4.1.5现场保洁及洒水4.1.6预拌混凝土、砂浆的使用4.1.7主体施工阶段即结构楼层施工扬尘控制4.1.8灰土和无明拌合扬尘控制4.1.9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使用扬尘控制4.1.10场内垃圾清运、处理4.1.11生活垃圾处理4.1.12工地脚手架施工扬尘控制4.1.13木工加工间、保温材料搅拌间管理4.1.14装饰施工阶段扬尘控制4.2扬尘治理设施控制要点:4.2.1现场冲洗设备设置及完好4.2.2喷淋系统设备设置及完好4.2.3固定或移动水炮设备设置及完好4.2.4水源(水池)供水管网系统设置及完好4.3监测数据控制要点4.3.1视频监控系统设置4.3.2数据监测设备(如有)4.3.3监测数据结果的采集及分析4.4目标值4.4.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4.4.2无市民重大投诉4.4.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4.4.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5 .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5.1监理工作的方法监理机构通过各阶段对现场的巡视、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口头整改通知,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对于拒不整改的,及时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报告。

工程项目扬尘治理监理实施细则(模板)

工程项目扬尘治理监理实施细则(模板)

扬尘治理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年月目录前言 (1)1.工程概况 (1)2. 编写依据 (2)3.监理工作目标 (2)4.扬尘治理工作监理流程 (2)5.扬尘整治监理工作方法 (3)6.扬尘整治监理工作措施 (4)7.扬尘治理监理资料归档 (5)前言根据南昌市(洪办字【2015】32号)及洪建发【2016】86号《关于开展南昌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及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巡检制度,为使施工全过程不形成扬尘污染源,重视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现场和周边的环境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特制订本监理实施细则。

一、专业工程的特点:监理规划的工程概况的部分内容二、编写依据2.1南昌市(洪办字【2015】32号)及洪建发【2016】86号《关于开展南昌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2.2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2.3 施工扬尘专项方案及安全协议文件。

三、监理工作目标整个施工全过程扬尘整治满足JGJ59-2011的要求,无重大扬尘污染源,使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四、扬尘治理工作监理流程施工阶段扬尘整治监理工作五、扬尘整治监理工作方法1.施工区域的围栏封闭根据规划红线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围墙,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

在施工大门口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

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2.施工场地的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平面布置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场、生活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3.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安排保洁人员2名(佩戴标识)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 ~2 次的清扫,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洒水。

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

4.建筑材料扬尘污染的控制(1)砂石设置专用池槽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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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根据《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督函[2017]169号),以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凡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或拆除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的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渣土运输单位。

(一)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对规划批准的红线占地范围内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对参建的各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扬尘治理职责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协调参建的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扬尘治理中的各项工作,并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及时足额支付相应的费用。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做好分包施工范围内的扬尘治理工作;参建单位及现场人员应当承担维护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的责任和义务。

(三)监理单位的主要责任。

监理单位应当将工地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督促和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扬尘治理状况,实行与安全生产同时检查、同时考评。

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存在问题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

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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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或检查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时应当纳入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内容,做到与安全生产同时监督、同时检查、同时考评。

第五条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内容:
(一)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应当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二)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当采取防止扬尘措施,主要道路应当定期清扫、洒水。

(三)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应当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四)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应当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施工现场出口处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对驶出车辆进行清洗。

(五)建筑物内垃圾应当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六)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七)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

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时,其搅拌场所应当采用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密闭存放或采用覆盖等措施。

(八)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创、切割等作业时,应当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

灰土和无机料应当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当洒水降尘。

(九)城镇、旅游景点、重点文物保护区及人口密集区的施工现场应当使用清洁能源,严禁燃煤和燃柴草。

(十)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封闭管理,并采用硬质围挡,减少施工作业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

(十一)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严禁工地污水未经沉淀处理后直接排入城市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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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

(十二)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垃圾应当分类存放,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

(十三)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应当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十四)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临时绿化、透水铺装或者遮盖。

(十五)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施工现场应当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减少或停止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第六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制定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要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和作业记录台账,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应当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纳入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内容,做到与安全生产同时自查自纠;在项目部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时也应纳入工地扬尘治理的内容。

第七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扬尘治理监督公示牌,标明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主要控制措施、监督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重大节日、重要敏感时期或空气质量指数达重度污染时,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采取局部停工或全面停工措施,净化空气质量。

第九条建设工程中房屋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检查评价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分及以上至80分为合格,80分及以上为优良;检查考评时依据《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检查评价表》(见附件)进行评分,其他建设工程参照执行。

第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检查评价为不合格的,应当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并进行约谈;对不按规定期限落实整改的、情节严重的建筑工地,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或依法依规给予行政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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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江西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检查评价表
备注:本检查评价表是以房屋建筑工程为对象制定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应根据本《办法》第五条的内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评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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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及评价应得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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