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农场建议

合集下载

关于加快家庭农场发展的建议

关于加快家庭农场发展的建议

关于加快家庭农场发展的建议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有的农户向集体承包较多土地,实行规模经营,也被称之为家庭农场。

在中国,家庭农场的出现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业商品化的进程。

它的形成,有助于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有助于生产与市场的对接,提高农业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组织化程度。

2013年“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

一、家庭农场定义家庭农场,一个起源于欧美的舶来名词;在中国,它类似于种养大户的升级版;通常定义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家庭农场的优势特点1、家庭农场的出现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业商品化的进程。

2、家庭农场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克服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弊端,商品化程度高,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农产品。

3、家庭农场比一般的农户更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更易于政府监管。

三、中国式家庭农场以目前的家庭农场为例,其规模大多在20-200亩之间,其生产的农产品有以其名字命名的生产者自有品牌,并且建立了完整地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更有保障。

21世纪初以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

四、推广难题家庭农场是2012年前后才兴起的新型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一直以地方实践为主,中央层面尚未对其做明确定义。

尽管具备较强的技术能力和生产实践经验,但由于缺少资金,对基础设施和生产资料长期性投入能力不足,加上土地流转不规范引发的隐忧,使家庭农场主扩大生产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关于家庭农场建设的思考与建议.docx

关于家庭农场建设的思考与建议.docx

关于家庭农场建设的思考与建议近日,XX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对家庭农场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从调研中了解到,XX县围绕茶叶、祢猴桃等特色主导产业,大力培育以家庭农场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有效推动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示范和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摆脱贫困。

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盼资金有保障。

农业生产周期长,回报见效慢,自然灾害风险大,家庭农场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大。

而作为家庭农场登记主体的农民,很少有可供抵押贷款的资产,金融机构也缺乏对家庭农场经营的融资动力。

多数家庭农场在启动建设时,多是自家积蓄或向亲友借款来投入,前期向金融机构贷款程序复杂,而且需要公职人员担保,很难落实金融贷款。

二盼项目能支持。

从事种植生产的家庭农场一般对农田水利条件要求较高,迫切希望解决田水电路等基本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家庭农场抗灾抵御风险能力。

从事养殖业的家庭农场前期在修建圈舍、购置种苗等方面投入较大,也迫切期待项目扶持。

一些想发展种养业的贫困户也迫切需要农业产业项目支持。

三盼土地稳流转。

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但也存在着合同不规范、合同执行力差、行为不规范、服务不健全等问题,不少农场主对稳定流转还有所担心,担心一旦农场见效,流转出土地、山场的群众就会“眼红”,要求收回土地山场。

不少群众也担心土地流转后费用不能及时兑现,土地资源破坏较为严重。

四盼服务更到位。

家庭农场主要以家庭用工为主,辅以少数雇工。

一遇到种植、收获等农忙时节,劳动力季节性短缺等问题表现突出。

农业技术方面的人才也非常欠缺,特别是乡土技术服务人才短缺。

社会化服务不够,家庭农场用工、技术支撑、机械使用等方面短板明显。

家庭农场缺专业人员、缺信息渠道,更缺对国内外市场的专业研判,主要还是凭经验来从事生产经营,往往产销不对路。

需要专业的服务机构来推进市场营销、专业技术等各方面的服务。

五盼规模精细化。

从家庭农场实际情况看,当前还处于初级阶段, 组织化程度低,服务体系不健全,规模化程度不高。

关于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建议答复

关于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建议答复

尊敬的先生/女士,感谢您对家庭农场发展的关注,并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作为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我将在此向您详细解答,并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对家庭农场的发展起到一定的帮助和推动作用。

一、政策支持家庭农场作为农业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得到政府的支持和关注。

我们建议政府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1. 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明确家庭农场的合法地位,为家庭农场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

2. 在土地使用、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家庭农场更多的优惠政策,降低其生产成本。

3. 加大对家庭农场的财政补贴力度,为其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其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

二、技术支持技术的支持是家庭农场发展的关键。

为了提高家庭农场的产出和效益,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在以下方面给予技术支持:1. 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家庭农场提高种植和养殖技术水平。

2. 加强农业科研力量,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设备,为家庭农场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持。

3. 建立技术服务机构,为家庭农场提供定期的技术交流和服务,并提供相关技术设备的租赁服务。

三、市场推广家庭农场的产品推广是其发展的关键。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家庭农场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为其提供更多的销售渠道和市场支持:1. 支持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直供活动,与超市、餐饮等企业合作,拓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

2. 建立农产品品牌推广计划,通过品牌宣传和推广活动,提升家庭农场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3. 加强对家庭农场产品的质量检测和认证,确保其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提高用户的信任度。

四、金融支持金融支持是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保障。

政府和相关金融机构应当加大对家庭农场的金融支持力度,为其提供融资和贷款服务:1. 设立农业专项信贷基金,为家庭农场提供低息贷款和小额信贷支持,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资金短缺问题。

2. 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农业保险,降低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的风险,为其提供风险保障。

3. 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机构对家庭农场的信贷支持,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安全回收。

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家庭农场是指由家庭经营的小规模农业生产单位,是农村经济的基础和农村产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意识的觉醒,家庭农场在农村地区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

家庭农场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不少问题,需要采取对策来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1.土地资源不足家庭农场规模小,土地资源有限,很难进行规模化种植或养殖。

尤其是在城市周边地区,土地资源更加紧张,很难为家庭农场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

2.技术水平不高许多家庭农场主缺乏良好的农业技术,对新型的耕作方法、肥料施用、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知识了解不足,导致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和质量都较低。

3.市场渠道不畅由于家庭农场规模小,产品销售渠道受限,很难形成规模化的销售网络,价格竞争力不强,导致农产品销售难。

4.资金困难由于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小,资金来源受限,很难进行现代化的生产方式和设备投入,无法实现农业生产的自动化、智能化。

5.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一些家庭农场主由于技术水平有限,生产中使用农药、化肥等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物质,导致农产品质量和安全隐患存在。

二、对策建议1.土地资源整合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土地流转、承包、流转权互换等方式,为家庭农场提供更多的土地资源,扩大规模,实现规模化种植和养殖,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技术培训和扶持政府可以组织农技人员对家庭农场主进行技术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先进的种植、养殖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增加生产效益。

3.建立农产品销售平台政府可以扶持建设家庭农场农产品销售平台,为家庭农场提供一个统一的销售渠道,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推广家庭农场产品。

4.金融扶持政策政府可以制定针对家庭农场的金融扶持政策,为其提供贷款、担保、补贴等金融支持,鼓励家庭农场进行现代化种植、养殖设备投入,提高生产效率。

5.加强监管和指导政府可以建立健全家庭农场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对家庭农场生产环节的监督和指导,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安全。

关于家庭农场建议

关于家庭农场建议

关于家庭农场建议家庭农场是指家庭成员以农业生产为主要活动,通过自己努力实现农业生产的一种经济形态。

家庭农场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特点和优势,合理利用和发挥这些优势是家庭农场持续发展的关键。

下面,我将提出一些建议,以帮助家庭农场实现更好的发展。

首先,家庭农场需要注重市场需求和产品质量。

市场需求是农产品能够销售的基础,家庭农场需要了解市场需求的变化和趋势,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生产方向,选择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产品进行生产。

同时,家庭农场应注重产品质量,通过科学种植、精心管理、正确使用农药和化肥等手段,确保产品的安全和质量,并通过认证和检验等方式加强产品的可信度和竞争力。

其次,家庭农场需要加强科学技术支撑。

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的应用对于家庭农场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家庭农场应积极学习和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如新品种的引进和培育、高效的农业生产技术、智能化的农业装备等,以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竞争力。

第三,家庭农场应加强农业经营管理。

合理规划和组织农业生产,合理安排农业劳动力和资金的使用,是家庭农场持续发展的关键。

家庭农场要注重农业生产的全过程管理,包括生产计划的制定、农产品市场的开拓、生产成本的控制等,以实现农业经营的规模化、机械化和专业化,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四,家庭农场应加强与农业合作社和农业协会的合作。

农业合作社和农业协会是现代农业中重要的组织形式,对于家庭农场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起着重要促进作用。

家庭农场可以通过与农业合作社和农业协会的合作,获取更多的资源和信息,共同开展农业生产和销售活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最后,家庭农场应注重农民素质的提升和培训。

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体,提高农民的素质是家庭农场持续发展的基础。

家庭农场可以通过不断提高农民的科学知识、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农业人才队伍,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增强家庭农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襄汾县家庭农场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襄汾县家庭农场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襄汾县家庭农场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襄汾县家庭农场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措施进行改善和解决。

本文将从土地资源利用、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支持及市场开拓等方面,提出相关的问题分析和对策建议。

土地资源利用方面存在着问题。

襄汾县家庭农场的土地资源利用率较低,一些家庭农场长期使用传统种植方式,土地肥力逐渐下降,导致产量减少,甚至出现荒废现象。

对策建议:引导家庭农场采取现代化种植技术,加强土地保护和肥力恢复,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产业结构不合理是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问题之一。

目前襄汾县家庭农场仍以传统的小麦、玉米等作物种植为主,没有形成多元化的产业结构,产业链较为薄弱。

对策建议:鼓励家庭农场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如中药材、蔬菜、水果等,提高产业附加值,拓宽经济效益渠道。

技术支持不足是家庭农场发展中的制约因素之一。

由于一些家庭农场主缺乏专业化的农业种植技术,导致生产效率低下,产品质量无法保障。

对策建议:加强对家庭农场主的农业技术培训和指导,引入科技成果,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家庭农场的综合竞争力。

市场开拓不畅是家庭农场发展的障碍之一。

由于家庭农场规模较小,与大型农业企业相比,市场影响力较弱,产品销售渠道受限。

对策建议:鼓励家庭农场参与市场化经营,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加强与合作社、超市、餐饮企业等的合作,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襄汾县家庭农场在发展中面临着一些问题,但只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建议,就能够有效改善和解决这些问题,推动家庭农场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增长。

希望相关部门和农民能够共同努力,为家庭农场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襄汾县家庭农场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襄汾县家庭农场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当前,襄汾县家庭农场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需要及时采取相关对策进行改善和提升。

本文将针对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及对策,希望能够为襄汾县家庭农场的发展和壮大提供一些思路和帮助。

一、问题分析1.土地利用问题由于襄汾县地处山西省东部,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气候适宜,适合发展农业。

部分家庭农场存在土地资源利用不足的问题,土地利用率低,导致农产品产量不高。

2.技术水平不高一些家庭农场主缺乏先进的种植和养殖技术,缺乏农业知识和科学管理方法,导致农产品产量不稳定,品质参差不齐。

3.市场开发不足一些家庭农场产品的销售渠道单一,市场开发不足,导致产品销售受限。

4.资金困难一些家庭农场缺乏资金支持,无法进行规模化种养,无法购买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无法实现产业链延伸,导致无法提高经济效益。

二、对策建议1.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政府部门可以开展土地整治工程,优化农田布局,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益。

可以引导和扶持家庭农场合理规模化种植和养殖,提高土地利用率。

2.提高技术水平政府可以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技术培训力度,为家庭农场主提供种植养殖技术指导,提高农业生产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

3.拓展销售渠道政府可以建立健全农产品销售网络,鼓励家庭农场积极参与合作社、农产品交易市场等销售渠道,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与包装等环节的培训和扶持,提高产品附加值,帮助家庭农场拓展销售渠道。

4.加强资金支持政府可以通过设立农业专项基金、贷款优惠政策等方式,加大对家庭农场的资金扶持力度,帮助家庭农场解决发展中的资金困难,推动家庭农场的规模化发展。

三、落实对策1.政府部门可以组织相关农业专家、技术人员,开展土地资源管理研究和技术推广培训,为家庭农场主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2.政府可以积极举办各类农业技术培训班,邀请国内外专家讲授种植养殖技术,提高家庭农场主的农业生产水平。

襄汾县家庭农场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襄汾县家庭农场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家庭农场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模式,有助于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农业现代化。

在襄汾县,家庭农场发展仍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人力资源、资金支持和市场开拓等方面,探讨襄汾县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襄汾县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人力资源问题。

由于传统农业生产劳动力缺乏,农民普遍缺乏现代农业知识和技能,家庭农场面临着劳动力短缺的困境。

对策建议是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提高其农业知识和技能的水平。

政府可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农业合作社开展技术培训,帮助农民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家庭农场的生产效益。

襄汾县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资金支持问题。

由于家庭农场规模较小,很多农户缺乏资金投入,限制了家庭农场的发展。

对策建议是加强金融支持,鼓励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加大对家庭农场的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

政府可以通过设立农业发展基金,扶持家庭农场的发展,为其提供补贴和优惠政策,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

襄汾县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市场开拓问题。

由于家庭农场规模较小,产量有限,很多农民难以进入大型销售市场,导致农产品流通渠道狭窄。

对策建议是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鼓励农民参与农业合作社和农业专业合作社,通过集中销售和品牌推广,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政府可以引导和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农村电商等新型农产品销售模式,拓宽农产品的市场渠道。

襄汾县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人力资源、资金支持和市场开拓等方面。

为此,可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提高其农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家庭农场提供贷款支持;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拓宽农产品的市场渠道。

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可以促进襄汾县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培育家庭农场的关键问题及政策建议

培育家庭农场的关键问题及政策建议(一)家庭农场的内涵1.属于“新型经营主体”的一种历年政策中均将家庭农场定义为“新型经营主体”。

所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在农村出现的新的农业生产模式,在家庭联产承包制基础上,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进行适度规模的农业生产模式。

这种模式的集约化程度较高,其产品也比较有市场竞争力。

2.具有生产专业化的特点家庭农场专注于若干农业或和农业紧密相关的产业经营,其经营者往往是专业于此,而非像小农户那样,还会有半工半耕的非农兼业行为。

3.具有商品化而非生计导向的特点家庭农场在产品生产的导向上,有较高的市场化程度和商品化水平;较少考虑生计层次的均衡,主要是以谋利为目的进行生产。

换言之,家庭农场的生产最终品并非是用于自家消费,而是期望进入市场获取利润。

4.具有规模化的特点家庭农场的规模化是有两个层次的含义的。

一方面,家庭农场必须要有一定的规模化,获得规模效应成本降低的福利,实现规模经济;另一方面,因为家庭农场的经营主体还是家庭成员而不是雇工,受制于管理能力,规模的扩大也有限制,所以家庭农场的规模化特征表现为适度规模化。

5.具有高收入的特点家庭农场依靠农业形成有足够吸引力的收入。

其实现的产品商业化和一定程度上的一二三产业融合使得家庭农场的收入较传统“小农户”生产模式有较大提高,能给农民带来较高利润。

高收入这一特点也是国家提出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原因。

相比小农户往往需要半工半耕、需要非农务工行为补贴家计,家庭农场经营者可以专注于对农场本身的经营即可获得体面的收入。

6.家庭农场毕竟是脱胎于小农户,从而又具有小农户的一些特点这尤其体现在农业农村文件界定的“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升级版”以及“主要依靠家庭成员而不是依靠雇工”。

尤其是后一界定,使家庭农场还保留着一些“小农户”的特点,从而区别于主要靠雇工经营的大资本农场。

(二)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关键问题国内外家庭农场推动了农业大发展,但要在我国全面推进应注重几个关键环节的问题。

如何提高家庭农场的经济效益

如何提高家庭农场的经济效益家庭农场是一个充满潜力和挑战的经营模式。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如何提高家庭农场的经济效益成为了许多农民的关注焦点。

以下是一些建议,可以帮助家庭农场在经济上取得更好的成就。

1.结合市场需求做出决策:家庭农场经营者应该了解市场需求,并根据需求调整农产品的种植或养殖规模,确保所生产的农产品在市场上有良好的销售前景。

可以通过与食品加工企业合作或直接与消费者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喜好。

只有生产适应市场需求的农产品,才能更好地实现经济效益。

2.采用科学的耕种或养殖技术:家庭农场经营者应该关注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例如,应用新型农药和肥料,利用现代化农机设备,提高农产品的生产能力和质量。

同时,也要通过培训和学习,提高自己的农业技能和知识,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农业生产环境。

3.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家庭农场经营者可以寻找农产品的附加值,例如加工、包装和品牌推广等。

通过加工农产品生产农副产品,有助于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和利润。

同时,创造一个独特的品牌形象,能够在市场上建立良好的声誉和知名度,从而提高农产品的销售价值。

5.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家庭农场应该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确保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包括制定种植或养殖计划、进行生产管理、做好销售和财务管理等。

合理安排农产品的生产周期和供应链,确保农产品的良好品质和及时交付,从而提高经济效益。

6.加强合作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可以通过与其他农户合作或加入农民合作社,实现资源共享、降低成本和提高市场竞争力。

农民合作社可以通过集中采购农业生产资料、联合销售农产品等方式,降低成本和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7.追求可持续发展:家庭农场应该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选择优化的农业技术,合理利用土地和水资源,遵循科学的农业生产规范,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同时,积极参与农业生态保护和农村可持续发展项目,为农场创造长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家庭农场建议
认定家庭农场,必须准确把握我国家庭农场的基本特征。

既要借鉴国外家庭农场的一般特性,又要切合我国国情和农情。

我国的家庭农场,多数是依靠流转农户承包地发展起来的,其大部分土地资源,必须依靠租赁方式获得,属于租地农场性质,不同于完全土地产权的家庭农场。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存在着几个脱节: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农业生产关系变革互相脱节。

很多发展农业的政策措施,由于没有得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变革的支持,很难落实下去;农业和工业、流通业脱节。

农民没有从农产品加工流通的增值中受益;由于农业与二、三产业之间的通道不畅通,农业效益仍然低下;农业生产要素主要是人力和机械力,资本和技术远离农业,各种生产要素脱节;各种涉农政策存在脱节。

各部门都在制定支持农业和农村政策,但很多时候多个政策作用互相割裂、分离甚至抵消。

发展家庭农场,应该尽量避免这几个脱节的桎梏。

但是,对上述脱节问题,绝非一省一市一县所能破解的,从最终出路看,家庭农场要有法律地位,需要国家层面来解决。

当前,需要尽快明确家庭农场身份由谁来认定,认定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尽快明确家庭农场的认定条件
认定家庭农场,必须准确把握我国家庭农场的基本特征。

既要借鉴国外家庭农场的一般特性,又要切合我国国情和农情。

我国的家庭农场,多数是依靠流转农户承包地发展起来的,其大部分土地资源,必须依靠租赁方式获得,属于租地农场性质,不同于完全土地产权的家庭农场。

开展家庭农场认定工作,当前亟待明确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家庭农场经营者的资格问题
农业部对家庭农场提出的七个认定条件,第一条就是“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排除了非农户籍人员经营家庭农场的资格。

我们认为,认定家庭农场,不宜设置户籍资格限制。

首先,这与现实情况反差太大。

从调查情况看,现阶段家庭农场经营者的身份是多元的。

农场主既有本地农民、返乡创业人员,又有乡村农技人员、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还有下乡务农城镇居民、复退专业军人和退休(含提前退休)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

他们中,多已在市、县先行开展的家庭农场认定中获得经营牌照。

如果取消非农户籍人员的经营资格,客观上是强迫其退出家庭农场经营,很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影响农村稳定。

其次,随着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化,以农村户籍限定农场主的身份,不仅存在明显的身份歧视,同时也限制了有志于农业生产的城镇居民、涉农大中专毕业生投身农业,这既与当前农业劳动力结构性短缺的现实不符,也不利于我国农业的长远发展。

对此,我们认为,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资格应有一定弹性,要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前提下,以职业而不是户籍为标准来确认家庭农场主的资格。

——家庭农场劳动力的问题
农业部对家庭农场的认定条件中,提出家庭农场必须“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即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

对此,地方有不同的看法和解读。

焦点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家庭成员”涵义的理解,究竟是指核心家庭成员,还是具有血缘或姻缘关系的大家庭成员?从调查情况看,各地家庭农场成员,仅仅是核心家庭成员的极少,多数家庭农场的主要劳动力,都与家庭农场主有着血缘、姻亲关系或法律上的继、养关系。

这种情况,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对家庭结构的影响是一致的。

因此,“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中的“家庭成员”,不能是户籍意义上的家庭成员,应扩大到具有血缘或姻缘关系的大家庭成员。

二是对雇工的认识。

家庭农场不排斥雇工,事实上绝大多数家庭农场都在雇工,包括常年雇工和季节性雇工。

而且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和劳动力转移就业,让家庭农场没有常年雇工根本不可能。

问题是雇工的数量,是不是可以超过家庭务农劳动力数量。

从家庭农场的规模看,经营50亩地和经营100亩地、1000亩地,对用工数量的需求不同;同等规模的农场,机械化程度不同,对用工需求也不同,平原、丘陵和山区同等规模的家庭农场,用工需求也有区别。

这样,就不宜对家庭农场的雇工数量统一做出规定。

从家庭农场的类别看,种植、养殖结构的家庭农场雇工需求也不一样。

在安徽皖北?熏大田作物适用机械化作业?熏用工较少,而蔬菜、果树等经济作物种植,则不适用大面积机械作业?熏需要大量人工。

因此,简单地用经常性雇工是否超过家庭成员农业劳动力作为家庭农场的评判标准,是不切合实际的,是否雇工或者雇工多少的门槛应当取消。

——家庭农场经营规模问题
农业部提出,家庭农场“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稳定,即从事粮食作物的,租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的土地经营面积达到50亩(一年两熟制地区)或100亩(一年一熟制地区)以上;从事经济作物、养殖业或种养结合的,应达到当地县级以上农业部门确定的规模标准”。

我省一些市县扶持家庭农场的标准,从事粮食生产的一般都在100亩以上,有的提出300亩以上。

这在客观上把认定家庭农场的条件与扶持条件挂起钩来,给基层以“规模越大越好”的政策误导,容易助长基层强推土地流转,不利于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地少人多的基本国情、省情、农情,决定了我国家庭农场必须实行适度规模经营。

全国18亿亩耕地,2.3亿农村家庭。

如果家庭农场平均经营耕地100亩,约需1800万农户就耕种了全部耕地,其他2亿多农户需要另找出路。

因此,为了发挥家庭经营的优势,一定要强调适度规模经营是家庭农场的生命力,既要避免规模小而无效,又要防治规模大而不精。

考虑到地域土地资源禀赋的差异,以及种粮、种菜和养殖类家庭农场对规模效益最大化的要求,建议国家在指导家庭农场认定时,取消土地经营规模的最低规定,只提出适度规模的原则要求,具体规模由各省或市县因地制宜自行确定。

同时,针对出现的家庭农场盲目追求规模的倾向,可指导各地提出家庭农场规模的上限;对规模过大的农场,不予认定为示范性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的工商登记问题
目前国家对此没做统一规定,各地做法也不尽相同。

我省多数市县在工商部门登记,登记名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

少数市县则由
农业部门直接认定。

综合各方意见,我们认为,工商登记是农户家庭经营从自然人到市场经营主体转变的必要条件。

为了有别于传统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应进行工商登记,这样,其市场主体更明确,经营行为更受法律保护;同时,也有利于家庭农场的品牌创建、贷款获取等等。

家庭农场的登记名称,应以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为宜。

由于这两类都不具有法人资格,以家庭财产承担连带责任,其家庭性也更强,同时也可约束、规范家庭农场的自身经营行为,促进规模经营。

为了加强示范引导,各级农业部门可以制定示范性家庭农场标准,建立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录制度。

当然,最好的做法是由工商、农业部门共同认定,既解决了家庭农场的市场主体认定问题,也有利于部门合力监管,做好服务工作。

不断加大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
——土地政策
为给家庭农场发展创造良好的土地政策环境,建议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抓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有关法规,在依法保障承包农户承包土地各项权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

积极培育土地托管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

应对农民土地承包权实行物化保护,并辅以社会保障、非农就业、流转收益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以彻底消除农民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出去的担心和顾虑,让不愿种地的农民长期稳定地转出土地经营权。

这方面可依托农村改革试验区深入试验,为发展家庭农场提供实践经验。

——财政税收政策
把家庭农场纳入现行农业政策支持体系,除允许享受承包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的现行财政税收政策外,要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的要求,抓紧落实新增农业补贴向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的政策。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农机购置补贴、种苗繁育、加工储运、市场营销等。

——保险(放心保)政策
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进一步提高大田作物保额,在保持现行保费分担比例的前提下,将国家现行农业政策性保险的保费和保额提高一倍,同时允许地方提高标准,增加保额。

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保险。

开展家庭农场互助合作保险和家庭农场综合性保险试点。

加强保险与涉农信贷协作配合,开展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

还应探索政府支持的农业巨灾保险基金,健全完善相关权益机制,逐步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健全人才支持政策
在职业农民培训和“阳光工程”转型过程中,将家庭农场经营者作为培训重点。

制定家庭农场经营者中长期培训计划,逐步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家庭农场经营者。

实施“青年家庭农场主”创业计划,在高校开设相应专业,举办相关培训,包括与国外和中国台湾等地共同培训家庭农场主。

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吸引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农机大户、市场经纪人等兴办家庭农场。

对在家庭农场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给予补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