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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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注销登记申请书模板(3篇)

工厂注销登记申请书模板(3篇)

第1篇尊敬的[注销登记机关名称]:我单位[单位全称],注册号为[注册号],成立于[成立日期],原注册地为[原注册地],现因[注销原因]需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为确保注销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向贵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1.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2. 注册号:[注册号]3.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4. 原注册地:[原注册地]5. 现注册地:[现注册地(如有变更)]6.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7.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二、注销原因及理由1. 注销原因:[具体说明注销原因,如:因企业破产、解散、合并、分立、迁移、歇业等]2. 注销理由:[详细说明注销理由,如:(1)因企业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需办理注销登记;(2)因企业解散,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解散,需办理注销登记;(3)因企业合并、分立,需办理注销登记;(4)因企业迁移,需办理注销登记;(5)因企业歇业,需办理注销登记;(6)其他原因:[具体说明其他原因]]三、注销登记所需材料1. 注销登记申请书;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 营业执照副本;4. 企业章程;5. 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如有);6. 企业财产清算报告(如有);7. 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报告(如有);8. 企业注销公告;9.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单位承诺1. 本单位承诺所提交的注销登记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本单位承诺积极配合注销登记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3. 本单位承诺在注销登记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贵机关的相关规定。

五、注销登记申请综上所述,我单位现向贵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请贵机关予以审核批准,并指导办理相关事宜。

现将申请单位基本情况、注销原因及理由、注销登记所需材料等相关内容报送如下:[此处粘贴或附上相关材料]敬请贵机关予以审核,并尽快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管理规定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管理规定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管理,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审查工作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依法对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实地核查、申报材料的汇总、审核和报送等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发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不适用于加工食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

第四条凡从事和参与许可证审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的统一管理,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统一审查要求。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许可证审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承担许可证审查工作的技术审查及事务性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部)受国家质检总局的委托,承担实施细则规定的由审查部负责组织审查的实地核查、申报材料的汇总审核和报送工作。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细则规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审查的实地核查、申报材料的汇总审核和报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省级发证产品许可证审查工作的管理。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责内的许可证审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负责委派观察员参加本行政区域内生产许可证实地核查,负责企业整改情况的监管等工作。

第二章企业实地核查工作第六条企业实地核查是指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组织单位(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以下同),委派有资格的审查员,依据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企业申请取证的基本条件进行评价的活动。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2018年12月版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2018年12月版
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请材料、实地核查材料等进行
汇总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并自省级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或
其委托的下级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20日
内将有关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自省级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下级生产许可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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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25日内完成上报材料的审查并报市
产许可证,申请办理生产许可事项包括:发证、延续、许可范
围变更、名称变更、补领等情形。
第八条发证指企业首次提出申请生产许可、未按规定期
限提出延续申请或证书有效期满后重新提出生产许可申请的
情形,企业在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见附件1);
(二)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检验报告应为具有检验检测机
(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
(二)企业住所或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的,提交有关行政主
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说明。
第十二条补领指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生产许可
证证书因遗失或毁损而申请补领的情形,应提交《全国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
第十三条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延续或许可范围变更,且
同时名称变更或补领的,应按第十条至第十三条的要求提交有
(二)企业撤回生产许可申请的;
(三)企业依法终止的;
(四)企业申请生产的产品列入国家淘汰或者禁止生产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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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录的;
(五)依法应当终止办理生产许可的其他情形的。
第四章证书与标志
第二十八条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的起始日
为作出许可决定之日,截止日为5年后许可决定之日的前1日。
有效期内有变更事项(企业生产地址迁移除外)或补领的,截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2016-09-30公布 2016-10-30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三章审查与决定第四章证书与标志第五章集团公司第六章企业的主体责任和义务第七章附则附件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附件2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证书延续免于实地核查承诺书附件3申请撤回行政许可申请书附件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决定书附件5 企业实地核查计划附件6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6号文)等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要求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事项,应与相应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并使用。

本通则不适用于食品相关产品。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企业申请受理和部分列入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审批工作。

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市、县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生产许可证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部)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技术性工作。

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

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2016-09-30公布 2016-10-30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三章审查与决定第四章证书与标志第五章集团公司第六章企业的主体责任和义务附件2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证书延续免于实地核查承诺书附件3申请撤回行政许可申请书附件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决定书附件5 企业实地核查计划附件6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6号文)等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要求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事项,应与相应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并使用。

本通则不适用于食品相关产品。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企业申请受理和部分列入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审批工作。

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市、县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生产许可证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部)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技术性工作。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09-30公布 -10-30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三章审查与决定第四章证书与标志第五章集团公司第六章企业的主体责任和义务第七章附则附件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附件2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证书延续免于实地核查承诺书附件3申请撤回行政许可申请书附件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决定书附件5 企业实地核查计划附件6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第一章总则32020年6月23日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发〔〕6号文) 等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要求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事项, 应与相应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并使用。

本通则不适用于食品相关产品。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以下简称质检总局) 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企业申请受理和部分列入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 以下简称目录) 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审批工作。

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市、县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42020年6月23日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生产许可证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电线电缆示范文本)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申请书
产品类别:电线电缆
产品名称:电线电缆
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联系电话:1XXXXXXXXXX 085X-XXXXXXXX 联系人:XXXXXX
申请日期:年月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制
企业声明
1、本企业对申证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已充分理解;
2、本申请书所填信息及附件均真实可靠,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有关法律责任;
3、本企业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已做好充分准备,随时可接受生产条件审查和产品抽样检验。

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总9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产品类别: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公章)联系电话:联系人:申请类别:发证□迁址□增项□其他□申请日期:年月日6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填写说明1 适用范围《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适用于企业发证、换证、迁址、增项等的生产许可证申请。

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取证的,集团公司与所属单位分别填写《申请书》。

增项包括增加产品单元、增加规格型号、产品升级、增加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等。

2 封面2.1 产品类别:填写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名称。

2.2 产品名称:填写实施细则的产品名称。

2.3企业名称: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并加盖公章。

2.4联系电话:填写有效的企业联系电话。

2.5联系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证工作的人员姓名。

2.6 申请类别:根据企业申请的情况分别在发证、迁址、增项、其他后面的“□”中打“√”,集团公司增加所属单位在“增项”前的“□”打“√”。

2.7申请日期:填写企业的实际申请时间,用大写数字填写,如:“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

3 申请企业基本情况3.1 企业名称、住所、经济类型等: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住所、经济类型等。

3.2 生产地址:填写申请企业的实际生产场地的详细地址,要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路(街道、社区、乡、镇)、号(村)等。

3.3 年总产值、年销售额、年缴税金额、年利润:填写企业上一年度实际完成情况,新投产、实际生产期未满一年的企业,该四项指标可不填写。

4 申报产品基本情况4.1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对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4.2 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按照产品《实施细则》的规定填写。

4.3一次申报产品数量多的申请企业可附页,附页注明“申报产品基本情况附页”。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范本

附件二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变更申请书
产品类别:填写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名称(如眼镜)
产品名称:填写实施细则的产品名称(如验配眼镜)
企业名称: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企业公章)
联系电话:填写有效的企业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
联系人:李××(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证工作的人员姓名)
变更事项: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
申请日期:如:二零零七年七月六日
填写企业的实际申请时间,用大写数字填写,如:“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五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制。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发证)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发证)申请书产品类别: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类别:发证□延续□许可范围变更□名称变更□补领□其他□集团公司□申请日期:年月日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制企业承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企业承诺如下:1.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无隐瞒情况。

2.已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和申请的产品实施细则规定完成各项准备,随时接受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和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

3.严格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和产品实施细则等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生产许可条件。

4.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本企业不再从事获证产品的生产活动后,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省级或省级委托的下一级许可证主管部门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5.企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要求。

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单位公章)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填写说明(填写完成后,可以删除填写说明;勿自行删减表格,在所对应的表格填写内容即可)1 适用范围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发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省级发证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的发证、延续、许可范围变更、名称变更、补领、其他、集团公司等类别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2 申请类别2.1发证包括:企业首次申请提出生产许可、不符合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续要求且需要重新申请发证或证书有效期满后重新提出申请生产许可的情形。

2.2延续指企业在证书有效期界满前6个月提出生产许可证延续的申请。

2.3许可范围变更包括:2.3.1迁址指证书有效期内,企业生产场所搬迁后,提出生产许可证重新审查的申请。

2.3.2增项指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增加许可产品范围及增加生产线、生产厂点的生产许可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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