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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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规程

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规程

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露天矿爆破作业的安全,维护生产秩序,保护环境,规范爆破作业行为,提高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爆破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一条:每个露天矿爆破作业单位应当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条:安全管理机构由矿长或者总工程师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由矿长或者总工程师指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2. 组织开展爆破作业的安全培训和教育;3. 监督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并进行检查和评估;4. 及时报送爆破作业的安全信息和事故隐患;5. 组织协调爆破作业中的安全救援和应急处理。

第三章爆破资格认证及操作技术要求第四条:从事露天矿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爆破工程证书和安全作业许可证。

第五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爆破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爆破作业技术和安全意识。

第六条:对于没有或者不具备相应爆破作业资质的人员,严禁其参与爆破作业,并应及时予以移离现场。

第四章爆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七条:爆破作业前,应当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确定爆破设计方案和方案的实施要求。

第八条:验收合格的爆破器材和爆破材料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储存和保管,确保其安全。

第九条:爆破作业前应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操作人员清楚了解爆破作业的安全要求和预防措施。

第十章爆破作业的安全措施第十一条:爆破作业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限制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第十二条:对于可能存在气体积聚、尘埃爆炸等危险的场所,应当采取适当的通风、防爆措施,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

第十三条:爆破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当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进行集中命令和严格协调。

第十四条:除非有特殊情况,严禁在天气恶劣或者风力超过规定范围时进行爆破作业。

第五章爆破作业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爆破作业期间,应当设置专门的监督和检查组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露天煤矿安全规程(爆破)

露天煤矿安全规程(爆破)

• 销毁地不准设废火药暂存仓库,废火药就随来随 销毁。但是允许设点火器材和起爆器材暂时存放 室。暂时存入室到销毁场的边缘距离不得小于 50m,距离观察掩体不得小于30m。 • 销毁爆炸物品应销毁小组的领导和指挥下进行, 由有经验的人操作,要当场清点销毁爆炸材料的 品种和数量。销毁后由工程技术人员检查,确认 无误,由销毁领导小组负责人和销毁人员共同签 字,方可结束销毁工作。
• 本条主要是对爆破剩余的爆炸材料如何处理的规 定。
• 第562条 在爆破区域内放置和使用爆炸材 料过程中,20m以内严禁烟火,10m以内严 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 本条是对在爆破区域内严禁烟火和非工作人员进 入的规定。
• 爆破区域是指需要爆破的地区按四周边缘炮孔向 内算起的整个地区。在这个区域内,需要放置和 使用爆炸材料时,需要做到两点: • 1、从爆破区域最外侧孔向外算起20m之内的地区 严禁有烟火。这个烟火除人身上携带的火种外, 包括其它的任何火源。如人员吸烟、自然发火、 设备上的烟火,为各种目的的人为的点火等,这 些烟火不在爆破区域之内的,要考虑到自然风力 或其它原因适当加大防范距离。 • 2、从爆破区域的边缘向外10m以内,严禁非工作 人员进入。非工作人员是指除了执行爆破作业人 员、爆破管理人员、安监人员之外的任何人员。
• (4)顶部有篷布。目的是遮挡外来物质和爆炸材 料直接接触。 • (5)设有防静电装置。 • (6)配有灭火器。 • (7)排气管应符合安全规定。一般是把排气管设 在驾驶室下部,管口从侧面支出,不经过车箱下 部,防止排气管的热量灼烤车箱底板。 • 2、运输爆炸材料的汽车在公路上行驶的安全规定: • (1)车辆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即在车辆前方两端 插有“危险”字样的红旗。
• ,车箱底铺设胶皮,备有棚布和灭火器,排气管 附合运送火工品的规定。 • 7、汽车卸火药地点应距铁道线路中心4m,旁架 线3m、高压输电线10m之外。 • 8、汽车向坑下运送爆炸器材的行车路线由爆破小 组提前派人检查,有问题提前处理。汽车沿平盘 行驶时,距坡顶线不得小于3m,距作业吊车或作 业的挖掘机不得小于20m,否则必须停止作业方 可通行。 • 9、装运爆炸物品汽车,禁止在空巷危险区域和 5m以内有明火或坡度大于20°汽车道通过。平道

露天施工爆破安全规程模版

露天施工爆破安全规程模版

露天施工爆破安全规程模版一、引言爆破施工是一项危险性较高的作业,为了保障工人的安全和施工的顺利进行,制定一份完善的露天施工爆破安全规程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规划、设备选择、施工过程控制和应急管理等方面,详细介绍露天施工爆破的安全规程。

二、规划阶段1. 制定爆破设计方案前,应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周边环境和人员聚集的情况,确保施工区域内没有人员和财产安全隐患。

2. 在施工区域内设置爆破作业区域,确保人员和设备在安全范围之外。

3. 制定施工方案时,应考虑到附近的居民区、交通要道等区域,避免对周边环境和人员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和安全隐患。

三、设备选择1. 爆破作业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爆破器材和设备,并由具有资质的爆破工程专业单位提供。

2. 爆破器材和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在施工过程中正常运行,避免由于设备故障导致的安全事故。

3. 在爆破作业中,应对冲击波、飞石和空气振动等因素产生的辐射和噪声进行有效控制,保护周边环境和人员安全。

四、施工过程控制1. 在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确保相关人员对施工过程和风险进行充分了解,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 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监控和指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 施工区域内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并限制非相关人员进入现场。

4. 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工程情况,采取有效的控制手段,如封闭性防护措施、安全缓冲区域设置等,确保安全距离和安全范围。

五、应急管理1. 在施工过程中,应配备专职的安全监测人员,负责监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2. 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应的救援设备和急救药品,确保一旦发生意外情况能够及时处理。

3. 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4. 当施工现场发生意外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紧急救援,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和申请支援。

六、总结露天施工爆破作业是一项具有高风险的工作,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对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施工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露天矿爆破作业安全管理

露天矿爆破作业安全管理

一、爆破作业安全管理1、露天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2、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不准使用擅自制造的炸药。

3、爆破作业必须按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

4、进行爆破工作的群采矿山,矿点,必须设爆破工作负责人,爆破员和爆破器材保管员,这些人员应了解所使用的爆破器材的性能、爆破技术和有关的安全知识。

5、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和考试,取得当地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员作业证》后才能进行爆破作业。

6、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穿化纤衣服。

7、在大雾天、雷雨时、黄昏、夜晚,禁止进行露天爆破。

8、爆破安全距离:进行爆破时,必须确定爆破危害范围,指定爆破地震安全距离、空气冲击波安全距离、爆破飞石安全距离、爆破有害气体扩散安全距离,从而设置警戒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爆破安全距离按各种爆破效应分别计算,最后取最大值。

二、早爆事故的预防早爆事故是指在爆破工作中,因受某些外界特殊能源作用造成雷管炸药的早爆。

产生早爆事故的主要原因有:1、矿井内杂散电流引爆电雷管;2、压气装药时所产生的静电引爆电雷管;3、雷电危害;4、硫化矿内,硝铵炸药的自爆。

早爆事故危害严重,必须加以足够重视。

三、盲炮的预防和处理在爆破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起爆药包(雷管或导爆索)瞎火拒爆和炸药未爆的现象叫做盲炮。

爆破中发生盲炮如未及时发现或处理不当,潜在危险极大。

往往因误触盲炮、打残眼或摩擦震动等引起盲炮爆破,以致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1、对贮存的爆破器材定期检查,选用合格的炸药和雷管以及其他起爆材料。

2、在施工中要清理炮眼中的积水。

3、装药和填塞时,必须仔细进行,防止损坏起爆药包和折断雷管的起爆线路。

露天矿爆破作业规程

露天矿爆破作业规程

露天矿爆破作业规程高源煤矿爆破作业规程1、爆破参数:根据实际情况煤层分一层开采。

岩层厚度一般为10m,其爆破参数如下表:2、装药结构及注意事项:一般情况下为连续装药,遇以下情况采用分段装药:(1)较小的孔网参数。

(2)软层岩带及软硬岩层理较明显且硬层不在上部。

(3)填充长度超过计算长度。

(4)缝孔及移位孔不利于装药。

(5)煤层要求降低粒度。

裂缝、移位孔采用缩小药柱直径,炮绳吊药装药,一般干孔时使用铵油炸药。

遇其他特殊情况时也可以用铵梯炸药、乳化炸药。

3、装药时:特殊地段起爆时,采用高精度导爆管,地表微差实行横向25ms 、纵向42 ms(或65ms),孔内管实行400 ms 延期。

(1)煤孔中涌出水量较大时,采用抗水性较好的乳化炸药或水胶炸药。

(2)岩层中涌水量较大时,使用乳化和铵油配比装药,适当加大抗水性较好的乳化炸药,以保证爆破质量。

起爆顺序及炮孔布置起爆网络连接示意图:45况,所领取的火工品有剩余时,必须把所剩余部分全部退回矿火工库。

图6-5-2 爆破网络连结及起爆顺序示意图6、爆破工程质量要求:(1)爆破后爆堆要保证一定的规模,爆堆伸出不得大于10m。

(2)采过后的平盘上不得出现高0.3m,长2m以上的根底。

(3)爆破后,立即对伞檐和悬浮大块进行处理。

(4)采完后掌子坡面或坡顶不得出现凸出2m、长5m的伞檐。

(5)有足够的爆破储量,保证留有3天以上的产量。

(6)爆破前必须把平盘的杂物、浮货清理干净。

7、大块岩石处理方法:超限大块选用二次爆破或破碎锤破碎处理,处理必须及时,不准出现因大块处理不及时而影响采装、运输、爆破施工的情况。

8、装药作业:(1)装药前必须清理爆区内障碍物。

(2)装药区域外缘插红旗或其它警告标志,以标示警戒区。

(3)非爆破作业人员和无关设备不准进入警戒区。

(4)火工品的领用必须由专人负责,由队长或穿爆队技术员核准数量签字后,方可去矿供应站开票领取。

运载火工品应使用专用车辆,严禁人货混装,雷管、炸药不得混装。

露天爆破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露天爆破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露天爆破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露天爆破是一项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为确保人身安全和保护环境的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相关的安全管理措施。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露天爆破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以供参考。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露天爆破作业的安全、有效进行,适用于所有进行露天爆破作业的场所和人员。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安全永远是首要考虑因素,任何违背安全原则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2. 预防为主:通过科学的预防措施,尽可能消除或降低露天爆破作业的风险。

3. 全面管理:从计划、组织、实施到监督,各个环节都要进行全面的管理,并确保各项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4. 物质保护:切实保护作业场所周边的物质财产,防止由于爆破作业引起的意外损失。

5. 环境保护:加强对周边环境的保护,降低爆破作业对环境的影响。

三、责任与义务1. 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定和执行露天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作业安全,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负责。

2. 监理人员:负责监管和检查爆破作业现场,确保作业符合规定,并及时报告问题和隐患。

3.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超范围或越权作业。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前期准备a. 编制详细的爆破方案,并报批相关主管部门。

b. 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场所的安全性。

c. 注重储存和使用爆破药品、药具等相关材料的管理,防止误用或泄漏。

2. 作业过程a. 严格按照爆破方案的要求进行设置和布线,确保爆破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b. 从人员上对现场进行严格管控,确保只有受过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才能进入作业区。

c. 在爆破作业前,必须清除现场的人员和设备,确保没有任何人员和物体受到伤害和损坏。

d. 发生爆炸后,要对现场进行及时清理和恢复,保持作业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3. 隐患排查与整改a. 在作业过程中,及时发现和记录存在的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和整改。

b. 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和检测,确保没有新的安全隐患产生。

露天矿爆破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矿爆破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矿爆破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矿爆破员的炸裂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形,有不安全因素,要经处理后才才能上班作业。

(2)炮眼打好后,必须将炮眼内用的泥浆、水、碎石等处
理干净,以免装药时脱节。

(3)由监炮员抓紧时间炸药和爆破材料,并将其运至作业
地点。

检查炮眼质量,加工起爆药包和钻有装药,发出第一次警戒信号,任何人不得进入警戒二区。

(信号可用哨子、敲钟、摇铃、红旗、红灯等)。

(4)弹头时要用木棒将炸药轻塞,使劲不得用力过猛和使
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过期和触发的爆破材料)。

发出第二次科穴
信号,非爆破人员全部退出工作地点。

(5)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起爆前要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车辆全部进入安全地点后,发出第三次点火信号起爆准起爆。

(6)爆破完毕,确认药已响完,发出第四次解除信号,爆
破警务人员方可进入,体检是否有盲炮和残药等。

(7)要仔细听清响炮个数,若有哑炮,要及时地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勒维冈县进入作业。

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规程

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规程

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规程露天矿爆破是矿山开采过程中常见的一种爆破方式,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保护周围环境的安全,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爆破安全管理规程。

一、爆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爆破作业前,必须成立独立的爆破作业组织,并确定专职的爆破组长。

2. 在爆破作业开始前,必须进行详细的爆破设计,并制定相应的爆破计划。

3. 爆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持有相应的证书,并具备相关的经验。

4. 爆破作业区域必须进行周边环境的检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 检查爆破作业材料的质量和数量,并保证其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二、爆破作业中的安全措施1. 在爆破作业开始前,必须清空所有工作人员和相关设备,禁止人员进入爆破区域。

2. 在爆破作业进行过程中,必须设置专人负责监控爆破区域的安全状况,及时报警。

3. 在临近爆破区域的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用具,并保持安全距离。

4. 在爆破作业过程中,必须确保通风良好,及时处理烟尘和有毒气体。

5. 爆破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没有未爆炸的炸药残留和其他危险物。

三、紧急情况处理1. 如果发生紧急情况,必须立即向爆破组长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在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并采取适当的灭火措施。

3. 在发生煤尘爆炸的情况下,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降低煤尘浓度,并保护周边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四、事故处理1. 如果发生爆炸事故,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全力处理事故。

2.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 在事故处理结束后,必须进行事故的调查与分析,并总结教训,加强安全管理措施。

五、安全培训与教育1. 对于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的培训与考核,得到相应的证书。

2. 对于新进人员,必须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经过实地实践培训,并进行考核。

3. 针对爆破作业中的新技术和新装备,必须进行及时的培训,确保人员熟练掌握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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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规程«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0日*作者:易安网*来源:易安网«浏览:031273次- 查看所有评论*【打印文章】位置:易安网>> 安全管理>> 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为了加强露天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和周围环境等公共的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第一章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总则1、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

2、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3、爆破开工前,凭相关手续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爆破施工手续,得到公安机关的许可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4、露天爆破要有爆破设计说明书,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应有应急救援预案。

5、进行爆破作业,必须设有爆破负责人、爆破组长、爆破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负责人。

6、凡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爆破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爆破作业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7、取得《爆破作业证》的新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三个月后, 方可独立从事爆破作业,爆破员从事新的爆破工作,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

8、爆破员要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严格遵守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9、爆破前要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环境的不利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10、露天爆破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11、不准酒后施爆,不准为不具备使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爆破作业。

12、爆破施工中必须执行炮三检”的制度,即(装药前检查、装药后检查、爆破后检查)13、夜间或天气等条件恶劣无法保证安全爆破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14、进行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统一醒目且不产生静电的棉质工作服,工作服上要有夜光条,佩戴安全帽和胸卡。

二、钻孔、装药和堵塞1、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说明书确定的孔网参数进行钻孔,以保证安全爆破。

2、装药前要验孔,保证爆破单耗,以防装药过多发生爆破事故。

3、装炮前检查周围环境是否有明火及其它不安全隐患,禁止吸烟,并清退无关人员及机具离开作业现场。

4、不准在夜间进行装药爆破作业,因情况紧急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证措施。

爆破装药现场不应用明火照明,爆破装药用电灯照明时,在离爆破器材20 米以外可装220V 照明器材,在作业现场或硐室内使用电压不高于36V 的照明器材。

5、制做炮头时,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

6、人工装药应用木质或竹制的炮棍。

用装药器装药时,装药器必须符合要求。

7、起爆药包装入孔内时,必须一手拉着导爆管或导爆管索、电雷管脚线,轻轻地将药包送入孔内。

8、任何车辆(包括炸药车)或设备不得碾压爆破器材。

当危险品运输车辆或设备需要进入爆破作业区,必须有人指挥监护。

9、充填时,必须将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拉直靠在炮孔边上,防止损坏。

10、充填物应用黄泥球或深孔岩粉末,禁止用石块,以防造成爆破飞石。

11、填塞时要根据炮孔深度确定堵塞长度,并且加强堵塞。

12、深孔爆破必须按设计量进行装药,严禁超装。

13、装药连线时,严禁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导电体相接触。

14、爆破遇到雷雨天时,电起爆系统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15、露天深孔爆破要用导爆管起爆网络,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电起爆网络时,装药前要测量电雷管的电阻值,以防产生哑炮。

使用输出电流<30mA 的专用检测仪表进行测量。

同一起爆网路中,必须使用同厂、同批、同型号电雷管,电雷管电阻差不大于0.3 Q,通过每个电雷管的电流强度不小于 2.5A。

16、电爆网路的实测值与设计计算值误差应小于5%。

17、起爆网络严格按照设计进行联接。

敷设起爆网络应由有经验的爆破员或爆破技术人员实施并实行双人作业。

18、起爆网络联结完毕,要进行最后一次检查,核对火工品使用数量,严禁无丢失、遗漏。

三、警戒与信号:1、进入爆破作业区,应按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用专用红旗标记圈定爆区,设警戒线,并设专职的警戒人员。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爆区。

2、在各路口要设警戒牌,注明“正在爆破作业,严禁进入现场”字样。

3、警戒人员要佩带明显标志,并认真负责,严格把守,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

出现意外情况时,要立即向爆破指挥人员汇报。

4、爆破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距离,露天爆破的安全警戒距离为:(1)人员与爆破点的最小安全距离:①深孔爆破:正面方向不得低于300m,周围不得低于200米;②二次破碎(含根底炮):四周各为400m 后侧为200m 沿山坡向下爆破时,以上数据的增加量按设计计算确定。

(2)装药车装药时,其周围20m 范围内严禁钻机同时进行穿孔作业。

(3)设备撤离的最小安全距离:爆破正面方向不低于200m,后方、侧方各不低于100m 。

5、装药结束后,如不能及时联线起爆,应派专人警戒爆区现场。

6、爆破要派装有警笛的车辆,负责爆破时的清场巡查和提供爆破信号,爆破信号以警笛声为准,信号规定为:( 1)预备信号:当装药和起爆网络联结完毕,并清退了安全警戒范围内的人员和车辆后,发预备信号。

预备信号发出后,任何人员和设备禁止进入爆区,准备起爆。

(2)起爆信号:在预备信号发出约5 分钟后,再次让各警戒点报警戒情况,确认安全后,具备起爆条件,发起爆信号后起爆。

( 3)解除信号:爆破后,爆破负责人带领爆破员亲自对爆破作业区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发现盲炮及时清理,盲炮的处理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操作,临时不能处理的,需做好明显的盲炮标记,并上报有关负责人,确认作业现场安全的情况下发出第三次警报信号,解除警戒,施工人员及机具方可进入现场。

7、每次爆破时,每个方向及重要位置均应在危险区边界设置警戒人员及明显标志。

8、爆破作业要制定统一的爆破时间,并在指定的地点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和车辆等全部避入安全区内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隐蔽场所必须安全可靠。

四、起爆、起爆方式及爆后检查1、起爆器钥匙要由爆破员保管,不得随意转交他人,以防造成误爆事故,爆破由爆破员亲自起爆。

2、起爆方式:(1) 电力起爆:①爆破前,必须检查起爆器开关是否在断电位置,起爆器必须由专人管理。

②爆破专用线路不得与任何带电体接触。

活动母线只许在装药完毕后,方可从工作面逐段往起爆开关处放线。

③母线与脚线连接前,必须先将母线与脚线导通,并短路一下,以消除外部干扰电。

④用电桥测量电雷管电阻时,每次通电(按通电按钮)时间不得长于3秒。

⑤雷雨天气时,禁止使用电力起爆方法进行露天爆破。

⑥当杂散电流测量值大于30mA 时,应暂缓起爆。

⑦每个电雷管的准爆电流:直流不小于2A,交流不小于2 . 5A。

(2) 导爆管起爆:①导爆管不得有死结,不得用力拉扯。

②与雷管连接位置离尾部封9 处要大于20cm 。

③雷管聚能穴方向(除Excl地表雷管外)应与导爆管传爆方向相反,并且导爆管应均匀地敷设在雷管周围,用胶布等捆扎牢固。

(3) 导爆索起爆:①导爆索只准用快刀切割。

②支线应顺主线方向联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cm,主线传爆方向的夹角不得大于90°。

③雷管的集中穴应朝导爆索的传爆方向。

④硐室大爆破时,与铵油炸药接触的导爆索须采取防渗油措施。

3、每次爆破后,要全面检查、清理现场,不得将爆破器材遗留在作业场地。

4、爆后检查时重点要查看飞石距离、爆破质量和有无盲炮,当有盲炮时要按盲炮处理方法进行排除。

5、对现场进行检查完毕后,要填写爆破记录和爆破总结。

6、每年度或一个较大的爆破工程结束后,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提交爆破总结。

7、爆破记录和爆破总结,应整理归档。

五、盲炮处理:(一)、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1、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若抵抗变小,必须加强警戒或覆盖2 倍以上碎渣;2 、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孔不得小于0.3m ,对于浅眼药壶法,平行眼距盲炮药壶边缘不得小于0.5m ,为确定平行眼的方向,允许从盲孔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cm 的填塞物;3、用木、竹制或其它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4、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5、采用硝铵类炸药时,如孔壁完好且药柱高度较小,填塞度也较小,可将填塞物掏出,再向孔内注水,使其失效取出雷管(如二次爆破、处理根底等);(二)、处理深孔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1、爆破网路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者,可重新联线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再联线起爆;2、在距盲炮口不小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爆破参数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或爆破工作领导人确定;3、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且孔壁完好者,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之失效,然后作进一步处理;(三)、处理峒室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1、如能找出起爆网络的电线、导爆索或导爆管,经检查正常仍能起爆者,可重新测量最小抵抗线,重划警戒范围,联线起爆;2、沿小井或平峒清除填塞物,重新铺设网路,联线起爆或取出炸药和起爆体。

第二章火工品的管理1、火工品的申请、购买、储存和运输要严格执行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2、火工库的选址要按相关规范,经管理部门确认,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

不准私改、私建。

3、火工库要按规范有防雷设施,并经气象部门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

4、火工库经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方可启用。

5、火工库的管理由矿方负责,监督施工方的使用,并承担相关责任。

负责从火工库到爆破现场的押运和监督。

6、火工库要24 小时有规定数量的保安值班,库房内要有可靠的报警系统,并至少有两条狗。

7、库房内的雷管要存放在保险柜内8、搬运爆破器材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定:(1)先核对爆破器材的数量,电雷管的脚线必须短路。

(2)炸药和雷管要用箱式车分开运输,不得同车运输,运输到现场的雷管必须用非金属、密封的箱子存储,不准露天存放。

(3) 运输车辆不得驶离至目的地线路,运输途中不得随意停留或休息,车速不得超过40km/h 。

(4) 搬运时必须将雷管和炸药分开,必须轻拿轻放擦、撞击、抛掷,严禁接触火源和电源。

9、运输到现场的炸药与雷管不能一起存放,必须保证炸药、雷管相隔20米,并由专人保管。

10、火工品实际出入库数量要与信息数据相符,并及时上报。

11、严格遵守火工品领退制度,领退及使用要有记录,保证火工材料不丢失或挪作它用12、火工品必须由具有爆破员作业证的专业人员领用、清退并签字,他人不得擅自领用、清退代签。

13、爆炸物品在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准敲击、掷滚、摔落和挤压14、在有沼气和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合格证的煤矿安全炸药和雷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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