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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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管理制度范文为加强建设项目的规划批后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违法建设行为,根据《____城乡规划法》、《____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部、监察____在规划行业开展效能监察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批后管理范围批后管理是指对建设业主取得规划行政许可手续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实施建设过程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的行为,是确保建设项目按规划行政许可要求实施的有效手段。

第二条批后管理模式批后管理分为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两种。

1、批后日常管理由规划建设局负责。

局长为批后日常管理第一责任人。

建立批后日常管理分片包干管理责任制,签订岗位管理责任目标书;2、定期检查由市局法规监督科负责____,邀请____或政协委员参加,每年不少于两次。

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批后日常管理内容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合法性及其执行情况:1、用地复核。

建设业主不得随意变动规划行政许可的用地范围;2、用地检查。

检查是否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行为。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广告设置)的合法性及其执行情况,包括:建筑物定位、平面布局、建筑间距及退让、出入口位置、建筑层数、层高及高度、建筑总面积、建筑使用性质、外墙材料及色彩、立面造型及建筑风格、停车泊位、道路、盲道、大门、停车场、围墙、临时设施、给排水、道路中心线、电力、电讯、燃气、竖向标高或桥梁____高度、公厕、配电间、垃圾站及其他公共建筑、绿地率、集中绿地面积、应拆除建筑等。

三、工程管线的合法性及其执行情况1、道路。

主要包括道路规划方案的地面定线;道路设计与施工的红线控制要求,道____高、走向的核定,以及因管线工程需要时道路开挖的审批情况。

2、管线。

主要包括对各种管线工程类别、截面、线型、坐标、标高、水平距离、架设高度、埋置深度、立体交叉关系等。

3、堤防。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城市安全。

4、应当按规划建成或保留地区的规划执行和控制情况。

批后管理手册

批后管理手册

编号:济宁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服务手册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章)济宁市城乡规划局说明1、本手册一式叁份,规划主管部门、规划执法部门及建设单位各执一份。

2、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一并领取本手册(3份),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项目验线通过后分别由规划主管部门、规划执法部门及建设单位留存。

3、本手册为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批后管理的要件,《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报告》为本手册附件。

4、本手册共分3部分,依次为项目放线及验线、项目建设期间管理(±0.00复验、项目外立面材质及色彩确认)、项目竣工验收。

5、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本手册,确保填写内容真实、完整。

6、本手册于2015年月日起使用,原《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跟踪表》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许可证申请表》同时停用。

承诺践诺书济宁市城乡规划局:我单位(个人)拟在修建,现正式申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我单位(个人)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关于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资料,依法建设等义务和责任,为保证切实履行诚信义务,依法申请规划许可及实施建设,承诺如下:1.相关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准确,严格按照你局核发的规划条件进行设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实际情况,并通过合同管理等切实有效的方式要求勘测、设计单位提供真实合法的材料,不弄虚作假,不通过明示暗示要求勘测、设计单位更改或违反规划条件进行勘测设计。

2.未经规划许可,不进行建设活动。

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严格按照已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报送审查,严格按照你局核发的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及审定施工图纸进行建设施工,绝不擅自变更规划进行建设。

3.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按要求设置建设工程规划批后公示牌,自觉接受监督,并积极配合规划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实行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实行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实行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7.05.25•【字号】豫建规园[2007]29号•【施行日期】2007.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实行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的通知(豫建规园〔2007〕29号)各省辖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自2003年我厅印发《河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试行)》以来,各级城市规划管理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全省基本建立了城市规划批前、批后公示和建设项目审批公示制度,对全省城市规划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进一步健全城市规划民主决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维护公众对城市规划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依法行政,规范城市规划的行政行为,在总结各地城市规划公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河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试行)》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印发你们,请抓紧制定具体措施,认真贯彻实施,并督促指导所辖县(市)的实施。

我厅将把《河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城市规划效能监察的重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河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附件:河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为健全城市规划民主决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维护公众对城市规划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规范城市规划的行政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特决定在全省实行城市规划公示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一、城市规划公示的原则全省城市规划公示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公众参与、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务求实效为原则,以实现城市规划工作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为目标,全面推动城市规划工作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由封闭管理向公众参与转变,由自由裁量为主向依法行政转变,推进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提高规划的权威性,保证规划的严肃性,保障城市规划综合调控作用的发挥。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肇府规〔2017〕4号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肇府规〔2017〕4号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肇府规〔201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肇庆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月17日市政府第十三届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肇庆市人民政府2017年2月25日肇庆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乡规划公开公示行为,保障社会公众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66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规划公开公示”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过程中,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渠道公开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信息的行为,包括城乡规划制定(包括修改)和城乡规划实施(审批许可)的公示、公告及公布。

第三条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乡规划制定、修改和实施过程中的公开公示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实施的公开公示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镇人民政府按管辖职权依法负责管理。

第五条城乡规划公开公示行为应当遵循依法、公开、明确、便民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对规划公开公示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的有效反馈意见作为城乡规划制定、规划管理的参考依据。

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办事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办事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办事流程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办事流程一、规划放线(5-7个工作日)1.申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建设单位应提交放线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经审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坐标定位图等技术资料、报建批准的施工图原件(已盖规划审核章)等相关材料向规划分局申请放线。

注:申报时应同时提交以上申请材料的电子文件(图件为DWG 格式),提交复印件材料需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审核。

规划分局审核,同意后发放《建设项目定位放线通知单》。

3.钉桩、放线。

建设单位委托经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认可,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对建设工程进行钉桩、放线。

二、规划验线1.规划初验。

(3-5个工作日)建设单位在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进行施工放线后,应提交验线申请和测绘单位出具的放线测量报告向规划分局申请验线。

建筑工程初验主要内容:用地四至界线、建筑位置、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界线的距离、建筑间距、每栋建筑的外墙轴线尺寸、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设置情况等。

市政管线工程初验主要内容:管线的平面坐标、管径或者断面尺寸等。

市政道路工程初验主要内容:道路中线坐标和边线、桥梁平面等。

规划分局到建设项目工程现场进行初验,合格后发放《建设项目工程开工验线合格通知单》。

建设单位拿到《建设项目工程开工验线合格通知单》后,可按初验合格的灰线进行开挖施工。

2.工程规划复验(5-7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施工到基础±时,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申请基础±复验。

复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初验的所有内容、地下空间的退让距离、地下空间面积、地下空间出入口位置等。

市政管线工程在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提出复验申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及公示办法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及公示办法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及公示办法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办法(一)变更条件依法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许可内容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不得影响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其变更的内容也必须符合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城乡规划,不得违背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包括:土地主要用途、容积率、绿地率、停车泊位、退让道路红线、市政公用设施及公共设施的设置、历史文化保护要求等。

已建成项目(建筑)不予直接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的变更,其变更内容与批准方案不一致的,应从方案变更开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直接受理许可内容变更:1.建设单位名称变更;2.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但不变更施工图,经核查属笔误或计算错误的,且符合规划要求;3. 在建项目未按规划要求建设,但不影响城市规划或整改后符合规划要求,在建设单位接受行政处罚后的变更;4.文字表述中个别错字或笔误。

5. 工业项目、公用设施项目(划拨用地)在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前提下,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平面尺寸、局部建筑层数、局部外立面、增加门卫配电等附属设施等的变更。

6. 房地产项目中不增加小区住宅套数的户型变更、建筑内部分隔变更,因非主观因素规划调整需要变更建筑层数、局部外立面变更、为本小区配建的配电房等市政配套设施变更、门卫等的变更。

(二)变更程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的变更,按照新的报建项目审批程序进行。

属于经营性项目且涉及增(扩)建或改建,必须与相关部门会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报市政府审批和实施。

(三)处于验收阶段申请变更的项目1. 对于不可更正的违法建设(如突破容积率,建筑最小间距不满足,建筑超出用地红线等),责令整改并处罚。

2. 在建项目未按规划要求建设,非工业项目应先接受行政处罚,若不影响城市规划或整改后符合规划要求,可按程序申请变更。

审批科室对变更内容审查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变更手续,如公示期间反响强烈,则按原许可内容进行整改;工业项目若不影响城市规划或整改后符合规划要求,可按程序申请变更。

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

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

一、规划放线(5-7个工作日)1.申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建设单位应提交放线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经审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坐标定位图等技术资料、报建批准的施工图原件(已盖规划审核章)等相关材料向规划分局申请放线。

注:申报时应同时提交以上申请材料的电子文件(图件为DWG格式),提交复印件材料需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审核。

规划分局审核,同意后发放《建设项目定位放线通知单》。

3.钉桩、放线。

建设单位委托经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认可,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对建设工程进行钉桩、放线。

二、规划验线1.规划初验。

(3-5个工作日)建设单位在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进行施工放线后,应提交验线申请和测绘单位出具的放线测量报告向规划分局申请验线。

建筑工程初验主要内容:用地四至界线、建筑位置、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界线的距离、建筑间距、每栋建筑的外墙轴线尺寸、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设置情况等。

市政管线工程初验主要内容:管线的平面坐标、管径或者断面尺寸等。

市政道路工程初验主要内容:道路中线坐标和边线、桥梁平面等。

规划分局到建设项目工程现场进行初验,合格后发放《建设项目工程开工验线合格通知单》。

建设单位拿到《建设项目工程开工验线合格通知单》后,可按初验合格的灰线进行开挖施工。

2.工程规划复验(5-7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施工到基础±时,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申请基础±复验。

复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初验的所有内容、地下空间的退让距离、地下空间面积、地下空间出入口位置等。

市政管线工程在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提出复验申请。

复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初验的所有内容、管径、管底标高、管顶标高、覆土深度以及与相关管线的最小间距等。

市政道路工程在路面层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提出复验申请。

复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初验的所有内容、道路断面形式以及标高等。

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办事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办事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办事流程一、规划放线(5-7个工作日)1.申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建设单位应提交放线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经审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坐标定位图等技术资料、报建批准的施工图原件(已盖规划审核章)等相关材料向规划分局申请放线。

注:申报时应同时提交以上申请材料的电子文件(图件为DWG格式),提交复印件材料需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审核。

规划分局审核,同意后发放《建设项目定位放线通知单》。

3. 钉桩、放线。

建设单位委托经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认可,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对建设工程进行钉桩、放线。

二、规划验线1.规划初验。

(3-5个工作日)建设单位在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进行施工放线后,应提交验线申请和测绘单位出具的放线测量报告向规划分局申请验线。

建筑工程初验主要内容:用地四至界线、建筑位置、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界线的距离、建筑间距、每栋建筑的外墙轴线尺寸、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设置情况等。

市政管线工程初验主要内容:管线的平面坐标、管径或者断面尺寸等。

市政道路工程初验主要内容:道路中线坐标和边线、桥梁平面等。

规划分局到建设项目工程现场进行初验,合格后发放《建设项目工程开工验线合格通知单》。

建设单位拿到《建设项目工程开工验线合格通知单》后,可按初验合格的灰线进行开挖施工。

2.工程规划复验(5-7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施工到基础±时,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申请基础±复验。

复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初验的所有内容、地下空间的退让距离、地下空间面积、地下空间出入口位置等。

市政管线工程在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提出复验申请。

复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初验的所有内容、管径、管底标高、管顶标高、覆土深度以及与相关管线的最小间距等。

市政道路工程在路面层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提出复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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