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发〔2008〕21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特级教师讲师团赴皖北巡回讲学的通知-皖教秘师[2010]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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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特级教师讲师团赴皖北巡回讲学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特级教师讲师团赴皖北巡回讲学的通知(皖教秘师〔2010〕88号)各市教育局,埇桥区、颍上县、利辛县、凤阳县教育局: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皖北和沿淮部分市县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皖发〔2008〕2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皖北地区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0〕16号)精神,进一步提高皖北地区教师专业水平,促进皖北地区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根据《安徽省特级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选派专业技术人员支援皖北三市七县教育发展2010-2011年度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327号)要求,省教育厅组建赴皖北巡回讲学特级教师讲师团,于2010年10月中下旬赴皖北三市七县部分县(区)开展巡回讲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范围2010年皖北巡回讲学特级教师讲师团活动的主题是:聚焦课堂,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根据巡回讲学需要,从全省在职特级教师中遴选24名特级教师组成讲师团(见附件1),到埇桥区、颍上县、利辛县、凤阳县部分中小学进行巡回讲学。
二、活动时间巡回讲学活动时间为:2010年10月17日至23日(具体方案见附件2)。
三、活动方式及主要内容巡回讲学活动将采取“上一堂示范课、作一场学术报告、组织一次互动式研讨”方式进行。
主要内容为课程改革、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校本教研和教师专业发展、考试与评价等。
示范课在小学、初中和高中各安排一次,示范课后即进行交流和研讨,学术报告在小学和中学各安排一场。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校史回顾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校史回顾(1964-2011)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重庆市水利局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共同管理,其前身是1964年建校的四川省江津专区水利电力学校。
1964年7月,经四川省人民委员会(64)川教字第0379号文批准,江津地区水利电力学校在永川双石(现永四中)创办,由永四中校长张天泉代管,有教职工共9人,招收农村电气化、机电排灌两个专业共100名学生。
1965年秋,学校从永川双石搬迁到璧山牛角湾,借用璧山师范校教室、礼堂办学。
7月,王启宇出任学校第一任校长。
同年12月经四川省水电厅批准更名为江津地区半工半读水利电力学校。
1966年6月,“文革”开始,学校停课和停止招生。
1974年8月,经四川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恢复招生,更名为江津地区水利电力学校,并从壁山迁至永川原江津地区物资供应站,属地区水电局领导。
11月,成立学校革命委员会。
12月,在永川城郊粽粑村划拨土地27.4亩,投资25万元兴建校舍。
1975年1月,学校成立临时党支部,恢复招生80名。
1976年上半年,新校舍基本建成,学校搬迁到现校址西北片老校区。
1977年全国恢复高考,学院招生文革后第一批通过考试录取的学生。
1981年9月,因江津地区更名为永川地区,学校再次更名为永川地区水利电力学校,何顺万任校长,廖健康任学校党支部书记。
1984年2月因永川地区与重庆市合并,学校更名为重庆市水利电力学校,由重庆市农机水电局领导,学校校区占地27.4亩,教职工47人,其中职员12人,专业技术人员26人,工人9人,在校学生103人,校园总资产621.5万元。
设有《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电站电力设备》两个专业。
同年,学校建立第一届工会组织,陈之德任工会主席。
同年5月,学校领导换届,田必兴任学校党支部书记,聂坤先任副书记,蒋时中任校长,陈之德任副校长,廖健康、何顺万任调研员。
1985年学校申报市级文明单位成功,12月被重庆市人民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9.03.11•【字号】川教[2009]46号•【施行日期】2009.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川教〔2009〕46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教育局、财政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的意见》(教财[2008]21号)精神,现就加强我省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关心重视下,经过我省各级政府的努力,中小学教育经费得到了持续快速增长,这对教育经费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加强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是从源头上预防经济犯罪,避免国家财产损失的重要措施。
各市(州)县教育行政、财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小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
二、严格中小学收入管理中小学校要严格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
所有预算外收入必须全额缴入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要严格遵守国家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部门批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执行经批准的收费,必须使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严禁乱收费。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要规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不再缴纳课本费。
绝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严格限制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力争逐年有所降低;要切实将择校生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关于评选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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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全国⽯油和化⼯⾏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作者的通知(⼈社部发[2008]21号)⼈⼒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件中国⽯油和化学⼯业协会⼈社部发…2008?21号关于评选全国⽯油和化学⼯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作者的通知各省、⾃治区、直辖市⼈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油和化学⼯业管理部门、⽯油和化学⼯业⾏业协会、省级⽯油和化学⼯业控股公司,新疆⽣产建设兵团⼈事局、劳动保障局、⽯油和化学⼯业管理部门:长期以来,全国⽯油和化⼯⾏业⼴⼤⼲部职⼯,坚持以邓⼩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新型⼯业化道路,抓住机遇,深化改⾰,扩⼤开放,开拓进取,扎实⼯作,为促进⽯油和化⼯⾏业的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批先进集体和个⼈。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展⽰⽯油和化⼯⾏业⼴⼤⼲部职⼯的精神⾯貌,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努⼒形成⽐学赶超和争创⼀流的⼯作氛围,促进⽯油和化学⼯业⼜好⼜快发展,⼈⼒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油和化学⼯业协会决定,2008年评选表彰⼀批全国⽯油和化学⼯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作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评选范围1、全国⽯油和化学⼯业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油和化⼯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包括所属⼚(矿)、处室、车间和班组。
2、全国⽯油和化学⼯业劳动模范评选范围:⽯油和化⼯企业的在职职⼯。
3、全国⽯油和化学⼯业先进⼯作者评选范围:⽯油和化⼯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的在职职⼯。
⽯油和化⼯中央企业、各级⽯油和化⼯⾏业管理部门的单位和个⼈不参加评选;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作者荣誉称号的⼈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表彰名额全国⽯油和化学⼯业先进集体100个;全国⽯油和化学⼯业劳动模范和先进⼯作者30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2)。
⼆、评选条件(⼀)全国⽯油和化学⼯业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坚持以邓⼩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决贯彻党的路线、⽅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开创⽯油和化⼯新局⾯⽅⾯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为促进本单位或本地区发展、提升竞争⼒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领导班⼦坚强有⼒,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决策科学,善于管理,勤政廉政;⼯作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重视精神⽂明建设,职⼯队伍素质良好。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汇编目录

2011年10月11日 2011年11月1日 2011年11月1日 2011年11月10日 2012年1月12日 2012年1月29日 2004年7月16日 ?? ?? 2009年10月11日 2011年12月19日 ?? 2012年4月
备注
国家教育部 国家教育部 国家教育部 国家教育部 国家教育部 国家教育部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教育厅
7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实施方案》和《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的通知(苏教基〔2007〕14号) 2007年4月18日 8 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08〕9号) 9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1020〕136号) 10 江苏省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 11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7号)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教育厅 扬州教育局 扬州教育局 扬州教育பைடு நூலகம் 高邮教育局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汇编目录
序号 1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2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3 幼儿园工作规程 4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5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6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文件
2012年6月
时间 ?? ??
1996年3月9日 2010年9月6日 2010年11月21日 2012年3月
序号文件时间备注幼儿园工作规程国家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国家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10江苏省教育厅11江苏省教育厅12江苏省教育厅13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财政学前教育综合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江苏省教育厅14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江苏省教育厅15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江苏省教育厅16江苏省教育厅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汇编目录2012年6月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2010年11月21日2012年3月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实施方案和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的通知苏教基200714号2007年4月18日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08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1020136号2010年11月3日江苏省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2011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的通知苏教基200428号2011年10月11日2011年11月1日2011年11月1日2011年11月10日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2012年1月12日17江苏省教育厅18江苏省教育厅19江苏省教育厅20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江苏省教育厅21扬州教育局22扬州教育局23扬州市幼儿园管理规范试行扬州教育局24高邮教育局关于转发教育部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苏教基20123号2012年1月29日江苏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办法苏教基200428号2004年7月16日江苏省03岁婴幼儿教养方案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扬教基2009442009年10月11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的意见扬府发2011265号2011年12月19日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邮教发201246号2012年4月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废止和继续保留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废止和继续保留部分规范性文件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5.11.30
•【字号】淄教办字〔2015〕87号
•【施行日期】2016.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废止和继续保留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淄教办字〔2015〕87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直属各单位、局属各学校: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我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我局对2012年1月1日前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经过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100件,继续保留规范性文件32件,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有效期
淄博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30日附件1
附件2。
中国传媒大学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广告学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电校教〔2008〕21号关于印发《中国传媒大学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广告学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学院、八一学院、总参学院、西藏学院、残疾人教育学院:为落实《中国传媒大学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广告学专业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合作协议书》的有关工作,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与中国传媒大学经充分协商,制定了《中国传媒大学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广告学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本实施细则适用2006秋、2007春、2007秋、2008春入学注册的学生。
二、2008秋(含)以后入学注册的学生暂按本细则实施,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附件:中国传媒大学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广告学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此页无正文)二○○八年七月十四日主题词:电大开放教育学士学位广告学实施细则通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2008年7月14日印发附件:中国传媒大学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广告学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甲方:中国传媒大学乙方: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在甲乙双方签定的《中国传媒大学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广告学专业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合作》协议下,参照《中国传媒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结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广告学专业开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学位授予条件凡属乙方本专业的注册学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在毕业时或毕业后二个月内依照本协议规定申请授予学士学位: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
教秘学〔2008〕21号_1

教秘学〔2008〕21号关于公布安徽省大学生“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演讲比赛结果的通知各高等学校:为深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充分发挥国家资助体系作用,教育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强自立,勤俭节约,激发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励志成才、报效祖国的热情,培养大学生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好学上进、和谐安定的校园环境,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大学生“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演讲比赛活动。
在各有关高校的高度重视下,通过积极宣传发动和精心组织,广大学生踊跃参与,经过校内预赛,154名选手参加了半决赛,产生参加决赛选手48名。
5月31日,省教育厅、财政厅、团省委在合肥工业大学举行决赛。
经过紧张而有秩序的比赛,有15名选手获得一等奖,33名选手获得二等奖,106名选手获得三等奖,12所高校获得组织奖。
现将演讲比赛评选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1、2)。
希望受到表彰的选手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努力学习,牢固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大力弘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自觉确立发奋成才的奋斗目标,把个人理想与人民的共同理想结合起来,把个人命运与民族命运结合起来,把实现个人价值和服务社会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胸怀大志,正视困难,乐观向上,刻苦学习,以优异的成绩报答党和人民的教育和培养,将来以出色的才华和创造性的劳动担负起建设家乡、报效国家的历史重任。
希望高校通过这项活动,从为国家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进一步深刻认识资助工作的重要现实意义,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要把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作为学生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关心学生,育人为本,努力把育才和育人更好地结合起来,促进学生健康成才。
附件1.安徽省大学生“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演讲比赛获奖名单附件2.安徽省大学生“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演讲比赛组织奖获奖名单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安徽省教育厅办公室2008年6月10日印发打印:胡晓云校对:胡晓云共印85份附件1:安徽省大学生“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演讲比赛获奖名单本科组:高职(专科组):附件2:安徽省大学生“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演讲比赛组织奖获奖名单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合肥师范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淮南联合大学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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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发〔2008〕21号
关于召开2008年全市教育外事工作会议暨九江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认真总结近年来九江市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经验,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外事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发展目标,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渠道,推进全市教育外事工作发展。
经研究,决定召开2008年全市教育外事工作会议暨九江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第四届理事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8年4月9日
二、会议地点:九江市教育局七楼会议室
三、与会人员:各会员单位负责人,见附件一。
四、会议内容:
欧阳礼彬局长出席并讲话,梅武林副局长做工作报告,江西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九江市外办、九江市外国专家局领导将专门应邀与会讲话,会议还将安排有关单位做经验交流,并组织观看教育交流专题片。
五、其他:
1.各县(市、区)参会人员于4月8 日下午在市教育宾馆总台报到(电话:8989888);
2.请参会人员妥善安排好工作,按时与会。
3. 请各会员单位缴纳会费300元整。
特此通知。
九江市教育局九江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二○○八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教育外事工作会议通知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2008年4月1日印发
附件一:
九江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会员名单(86人)九江市教育局欧阳礼彬局长
九江市教育局梅武林副局长
九江市教育局曾瑜华国际合作与交流科科长九江市教育局胡亚萍国际合作与交流科科员九江市外事办公室吴小船副主任
九江市外事办公室刘伟文外事科科长
九江市教研室钱国伟主任
九江市勤工俭学办公室陆超主任
九江市教育技术装备站万秋华站长
九江市电教馆张为民馆长
九江市高招办蔡锦光主任
九江市职教培训中心柯盛桦主任
九江市第一中学樊仁校长
九江市同文中学胡德喜校长
九江市第三中学万金陵校长
九江市田家炳中学张小华校长
九江市外国语学校段火香校长
九江市第六中学张成卓校长
九江学院浔阳附中李玲校长
九江市实验中学田绍兴校长
九江庐山旅游中专梅芳田校长九江科技中专胡丽芬校长九江市第十一中学陈新山校长九江市第十二中学江明海校长九江金安高级中学熊鹰校长九江民办晨光学校李洵生校长九江市私立早期教育实验学校彭泉生校长九江市双峰小学戴芳校长九江师范附属小学汪保祥校长九江市长虹小学张小林校长九江实华学校陈晓校长九江市特殊教育学校邓阿金校长九江市中心幼儿园吴英园长浔阳区文教局张家明局长开发区文教局廖菁菁局长庐山区文教局刘合祥局长庐山管理局教科体局万正礼局长修水县教育局陈斌局长武宁县教育局汪延真局长瑞昌市教育局周庆增局长九江县教育局赵大刚局长德安县教育局胡茂席局长
永修县教育局熊茂东局长都昌县教育局詹美幸局长湖口县教育局周颖华局长彭泽县教育局吴颖悟局长星子县教育局廖晓平局长共青城社会发展局邹隆茂局长庐山区中学裴盛付校长庐山中学孟宪春校长修水县一中谢钦平校长修水县二中冷朝阳校长修水县三中刘忙华校长修水英才高级学校占幸儒校长修水琴海学校徐德仁校长武宁县一中刘家胜校长武宁县二中周武校长武宁外国语学校杨再华校长武宁丰良艺术学校宫蔚国校长瑞昌市二中彭长林校长九江县一中欧阳华钦校长九江县二中蒋炎华校长九江县三中邬乃禄校长私立陶渊明中学高云校长
德安县一中张友龙校长德安县二中陈剑校长永修县一中李军洪校长永修县二中熊小平校长永修县三中赵政洪校长永修县外国语学校董来福校长都昌县一中吴红军校长都昌县二中王学烈校长湖口中学屈鉴平校长湖口二中吴昊校长湖口第三中学鲍国松校长彭泽县一中汪洋贵校长彭泽县二中张家顺校长星子县中学孔祥金校长星子县实验中学李世茂校长共青城中学董洪亮校长九江市柴桑小学杨云校长九江市学洲小学胡永红校长九江市湖滨小学吴晓波校长九江市东风小学鲍巍芳校长浔阳区外国语实验小学钟玉霞校长庐山一小吕美霞校长
附件二:
2008年全市教育外事工作会议
暨九江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议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