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网络犯罪案件的特点
网络安全防范与打击网络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网络安全防范与打击网络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一、工作概况经过几个月的努力,网络安全防范与打击网络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全体工作人员的高度责任心和积极性的驱动下,我们圆满完成了制定的工作目标,为维护网络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工作亮点1.资源整合:我们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建立了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机制,加大了网络安全防范与打击网络犯罪的合力。
与公安部门、通信管理部门、网络公司等建立起了紧密的协作关系,通过信息共享,加强了对网络犯罪活动的追踪和打击,提高了打击效果。
2.制定操作规范: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操作规范,提高了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规范的操作流程和标准化的工作方法,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工作失误,保证了工作质量。
3.信息安全意识提升:我们开展了一系列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了全员的信息安全意识。
通过定期组织网络安全知识培训和发布安全提示,提高了全体员工在面临网络安全威胁时的应对能力,有效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4.技术手段创新:我们积极探索和应用新的技术手段,提升了网络安全防范和打击网络犯罪的能力。
通过引进先进的安全设备和软件,建立了健全的安全防护体系,有效防范了各类网络攻击和入侵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1.管理体制不完善: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体制,缺乏一个明确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分工和协作机制。
这导致工作任务分配不明确,部分工作存在脱节的情况。
需要进一步优化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2.人员素质亟待提高:虽然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培训和宣传活动,但仍有部分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在日常工作中,存在一些基础知识欠缺和操作不规范的情况。
需要加强培训力度,提高员工的网络安全素质。
3.技术保障有待加强:尽管我们引进了一些先进的安全设备和软件,但仍有一部分设备和软件存在性能不足的问题。
此外,缺乏一支专业的技术队伍对网络安全进行监测和维护。
需要进一步完善技术保障体系,提升安全防护水平。
法院电信诈骗工作总结

法院电信诈骗工作总结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电信诈骗犯罪日益猖獗,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开展电信诈骗案件的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现将我院电信诈骗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电信诈骗案件审理基本情况过去一段时间,我院受理的电信诈骗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
这些案件涉及的诈骗手段多种多样,包括网络诈骗、电话诈骗、短信诈骗等。
犯罪分子利用虚假身份、虚假网站、虚假信息等手段,骗取受害人的钱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发现电信诈骗案件具有以下特点:1、犯罪手段智能化、专业化。
犯罪分子往往具备较高的信息技术水平,能够熟练运用各种网络工具和手段进行诈骗。
2、犯罪团伙化、组织化。
电信诈骗犯罪通常不是孤立的个人行为,而是由多个犯罪分子分工合作、协同作案,形成了较为严密的犯罪组织。
3、犯罪跨区域化。
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和通信技术,不受地域限制,对全国各地的受害人实施诈骗,增加了案件侦破和审理的难度。
4、受害人众多、涉案金额巨大。
一些电信诈骗案件的受害人多达数百人,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电信诈骗案件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刑事审判庭庭长及相关业务骨干为成员。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电信诈骗案件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案件审理工作顺利进行。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了《电信诈骗案件审理工作规范》,明确了案件受理、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加强了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了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工作合力。
3、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刑事审判法官参加电信诈骗案件审理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和审判能力。
4、加大打击力度对电信诈骗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定罪量刑,对主犯、累犯、惯犯等从重处罚,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剥夺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最大限度地挽回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公安网警个人工作总结(通用9篇)

公安网警个人工作总结(通用9篇)1. 个人工作总结作为一名公安网警,我一直致力于保障互联网空间的安全稳定和秩序良好。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严格执行上级的任务,积极参与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技能和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具体来说,我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破案工作:结合互联网犯罪的特点,我利用技术手段收集、分析和研判案件线索,成功破获了多起网络诈骗、网络敲诈等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群众信任。
二、舆情监测:通过多种途径对网络上出现的各类事件和群体情感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网络舆情和危机事件,有效减少了事件的负面影响。
三、宣传教育:通过网络媒体和各类宣传渠道,加强对网络安全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法制素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技术创新:结合互联网的新特点,我持续学习和研究新技术,开展应用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未来,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技能,为打击网络犯罪、维护互联网安全稳定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 善于总结、能力提升作为一名公安网警,我坚信不断学习、不断总结是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途径。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认真总结了自己的工作经验和不足,注重学习和提高自身技能。
一、总结工作经验我经常以自己的工作情况为例,与同事们进行交流和讨论,深入分析和总结案件成功或失败的经验教训,总结出了不同类型案件的应对方法,为以后的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二、不断学习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技术瓶颈,我积极参加学习培训班,加强技能和方法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应对能力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三、拓展视野我经常浏览各类网络资讯,了解不同行业和领域的最新业务发展、创新技术等,从中汲取灵感,创新和完善自身的工作方法。
未来,我将继续注重总结、学习和创新,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公安网警的工作开拓更广阔的视野和创新空间。
3. 按规定办事、保密工作公安网警是承担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一线力量,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工作流程来办事,保护国家机密和公民个人隐私。
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范工作总结

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范工作总结1500字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手机等通信技术的高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日益猖獗,给广大民众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安全隐患。
为了加强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和防范工作,本文将对电信网络诈骗的类型、特点以及宣传防范工作进行总结。
一、电信网络诈骗的类型和特点1. 类型(1)银行卡诈骗:利用伪造网站或钓鱼邮件,通过虚假网站或电话要求受害人提供个人账户密码或银行卡号码,进而盗取资金。
(2)虚假投资诈骗:以网络操盘、股票盈利、期货投资等名义进行诈骗,一般通过网络或电话方式进行。
(3)彩票诈骗:以向受害人兑现中奖为诱饵,通过网络或电话方式进行。
(4)中奖诈骗:以钓鱼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受害人中奖,要求受害人先支付手续费,进而实现骗取资金的目的。
(5)招聘诈骗:以诱骗受害人到虚假网站上填写招聘表格并支付招聘费用为诱饵,进而实现骗取资金的目的。
2. 特点(1)手法新颖:电信网络诈骗一般采用虚假的身份和欺骗和威胁等手法,使受害人难以发现真相。
(2)难于追溯:诈骗分子往往使用VPN等工具实现匿名访问、隐藏真实IP地址,使得主管部门难以追溯。
(3)信息获取方便:诈骗分子可以通过邮件、手机、社交软件等多种方式获取受害人的信息。
(4)骗术高超:诈骗分子拥有专门的团队或个人,采用高超的骗术实施网络诈骗。
二、防范措施1. 加强宣传:呼吁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切勿相信不明来电、来信或一些网上投资、中奖等虚假信息,并定期组织相关宣传活动。
2. 个人信息保护:切勿轻易将个人信息泄露给陌生人或不可靠的网站,并定期更改密码。
3. 确认身份:在不确定对方身份的情况下,严格禁止提供个人敏感信息或进行转账操作。
4. 拒绝急于转账:诈骗分子常常利用受害人的心理脆弱、贪心等心理短板,要求受害人立即转账,建议受害人提高警惕。
5. 建立黑名单:可将接到诈骗电话、短信的号码记录并加入黑名单中,以便避免以后受到类似诈骗。
6. 安装防诈骗软件:可挑选一些手机APP,如短信拦截、陌生电话识别等防诈骗软件,提高防范意识。
打击网络犯罪工作总结

打击网络犯罪工作总结网络犯罪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给人们的生活、财产和信息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有效打击网络犯罪,各级公安机关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举措。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展开了一场针对网络犯罪的斗争,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现在对这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以期提升我们今后打击网络犯罪工作的效果。
一、加强宣传教育,筑牢防线网络犯罪的防范工作不仅仅需要公安机关的努力,更需要广大市民的参与。
我们积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网络犯罪的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制作宣传片、举办宣传活动、开展线下讲座等形式,向市民普及网络犯罪的种类、危害以及预防措施。
在社交媒体上开设官方账号,定期发布网络犯罪防范的信息,及时提醒市民注意网络安全。
通过这些宣传教育工作,提升了市民的网络安全意识,形成了全社会共同抵御网络犯罪的合力。
二、加大监管力度,打击犯罪行为针对各种网络犯罪行为,我们加大了监管力度,加大了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
建立和完善网络犯罪举报渠道,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网络犯罪的举报工作。
同时,加强对互联网企业和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力度,确保他们依法依规提供服务,不为犯罪分子提供便利条件。
建立专门的网络犯罪侦查部门,提升对网络犯罪的侦查能力。
在打击网络犯罪的行动中,我们坚持依法办案,保证了打击犯罪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加强合作,形成合力网络犯罪具有跨越地域的特点,打击网络犯罪需要各方的合作。
我们加强了与其他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和行业协会的合作,建立了网络犯罪信息共享机制。
及时分享犯罪线索和取证信息,加大合作打击跨地区、跨行业的网络犯罪团伙。
与互联网企业建立了合作机制,共同打击网络犯罪分子。
通过加强合作,形成了强大的合力,有效地打击了一大批网络犯罪分子。
四、完善法律法规,提升打击力度在打击网络犯罪的过程中,我们也意识到当前的法律法规对网络犯罪的打击还有一定的不足。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建议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
工作总结打击网络犯罪成果总结

工作总结打击网络犯罪成果总结工作总结:打击网络犯罪成果总结1. 引言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快速发展,网络犯罪也日益猖獗。
为了维护社会安全和网络秩序,我单位积极参与打击网络犯罪的工作。
在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以下是对我们工作过程和取得成果的总结。
2. 任务分配与协作情况针对网络犯罪的特点,我们在重视集体行动的同时,也强调个人的专业能力。
通过合理的任务分配和协作,我们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
工作中,我们注重统筹规划,明确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 工作成果汇总3.1 网络犯罪调查与侦查我们成立了专门的网络犯罪调查与侦查小组,利用大数据分析、网络溯源等技术手段,成功侦破多起网络犯罪案件。
我们注重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加强信息共享,提高侦查效率。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协作与培训,提高了警力的整体素质。
3.2 打击网络犯罪平台网络犯罪常常依托于各类违法平台,我们积极参与了网络犯罪平台的打击工作。
通过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我们成功关闭了多个涉案平台,有效地切断了网络犯罪活动的渠道。
在此过程中,我们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行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3 专项行动的开展针对网络犯罪活动的复杂性和隐蔽性,我们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
我们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协作,重点打击了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高发案件。
通过联合行动,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并向犯罪分子传递了强烈的打击信号。
4. 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4.1 技术手段更新不及时网络犯罪技术日新月异,我们在某些方面技术手段更新不及时,制约了我们在一些案件中的侦查效果。
为此,我们加强了技术培训,提高了警力的专业素质,并与科技企业合作,引进了一些先进的技术设备。
4.2 信息共享不畅在打击网络犯罪过程中,信息的快速流动和共享对于提高工作效率至关重要。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在信息共享方面存在一些不够顺畅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与相关部门建立了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制定了更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
防范电信诈骗打击网络犯罪工作总结【3篇】

防范电信诈骗打击网络犯罪工作总结【3篇】防范电信诈骗打击网络犯罪工作总结篇1为进一步增强中心全体职工防骗识骗能力意识,营造全民反诈浓厚氛围,____中心按照市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了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前部署,筹谋到位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反诈宣传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范制度,对反诈宣传、工作部署、教育培训等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落实切实将防电诈宣传工作筹划准备到位。
二、线上线下,覆盖到位组织认真学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相关内容,并一对一、手把手指导中心全体__名事业人员完成了国家反诈中心APP的下载安装和使用,安装率达到100%;依托微信群及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持续推送反电诈知识,教育引导中心职工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意识,发动全体人员积极转发分享,扩大宣传覆盖面。
线下充分发挥中心自身优势,在人员密集的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设施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宣传反电信诈骗标语;在中心办公区域张贴宣传海报宣传反电信诈骗知识,同时充分运用LED 大屏,滚动播放反诈宣传内容,达到了立体覆盖、润物无声、内化于心的效果。
三、精准辐射,教育到位按照上级要求,充分结中心党总支和各党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日常党建工作充分开展教育学习。
今年9月、10月期间,__中心一支部、二支部分别组织开展了以防骗反诈党员先行等为主题的主题党日和集中学习培训活动,全体人员通过对宣讲知识和具体案例教训的学习,进一步了解了常见的网络诈骗套路,增强了对网络诈骗的警惕意识和防范意识。
四、单位人员参与网络诈骗犯罪和受害情况经全面排查,截至目前,我单位无工作人员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或两卡等黑灰产业犯罪行为,且无被诈骗情况发生。
下一步,我中心将进一步加大防电诈宣传力度,持续推进反电诈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效能,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打击网络犯罪工作总结

打击网络犯罪工作总结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网络犯罪也日益猖獗,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为了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打击网络犯罪,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工作背景网络犯罪具有隐蔽性高、跨地域广、传播速度快等特点,给打击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近年来,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网络传播淫秽色情等犯罪活动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幸福生活。
因此,加强打击网络犯罪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利益的迫切需要。
二、工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专门的打击网络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安、网信、工信等部门组成,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完善法律法规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为打击网络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
3、强化技术手段加大对网络安全技术的研发和投入,提高网络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
建立了网络犯罪监测平台,实时监控网络犯罪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置犯罪线索。
4、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发布网络犯罪典型案例,揭露犯罪手段,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5、开展专项行动针对网络犯罪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如“净网行动”“打击网络诈骗专项行动”等,集中力量打击网络犯罪,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工作成效1、打击犯罪成果显著通过一系列的打击行动,破获了一大批网络犯罪案件,抓获了大量犯罪嫌疑人。
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等犯罪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网络环境得到了明显净化。
2、社会满意度提高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打击工作,公众对网络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对网络犯罪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也得到了增强。
3、形成长效机制在打击网络犯罪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打击网络犯罪长效机制,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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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网络犯罪案件的特点近年来,我国网络科技越来越发达,随着“互联网+”的推行,网络已渗透到越来越多的生产生活领域,其在构筑起便捷的沟通平台的同时,也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通过对XX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网络犯罪案件为视角进行分析,浅析网络犯罪的特点、形成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网络犯罪的概述(一)网络犯罪的定义网络犯罪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逐渐普及发展演变而来,具体来说是通过计算机技术与网络技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目前我国理论界对网络犯罪的定义存在广义说和狭义说两种观点。
狭义的网络犯罪是传统意义上的网络犯罪,是指以网络为侵害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
广义的网络犯罪是指以网络为侵害对象或者以网络为侵害工具所实施的犯罪行为。
对网络犯罪应当进行广义上的界定,即通过计算机利用网络技术,实施危害计算机系统,妨害互联网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并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二)网络犯罪案件的特点1、犯罪主体呈低龄化趋势。
随着计算机技术在全社会的推广和全民化,网络犯罪的主体平均年龄有逐年降低的趋势,因为他们从小就接触到计算机,他们的成长期正是中国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的阶段,在学到计算机应用本领的同时,也掌握了一定的作案技巧。
譬如运用计算机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在网站上发布信息、利用计算机技术盗取网络帐号、公民个人信息、银行卡号等等。
新洲区院近三年来,办理的利用网络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平均年龄在二十岁左右,并呈逐年下降趋势。
2、犯罪手段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空间,行为人的身份可以虚拟化,网络犯罪也没有特定的表现场所和客观表现形态,不易识别,也不易被人发现,作案范围一般情况下也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行为人对犯罪结果发生的时间可以随心所欲的控制,与传统犯罪相比,不易被公安机关侦破,犯罪的安全系数高。
如新洲区院办理的涉嫌网络犯罪案件中,公安民警在侦查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涉嫌诈骗案时,蔡某某所在的作案地点长期关闭,周围居民反映,每天早晚有多名年轻人结伴进出,这才引起民警警觉,以消防检查为由进入作案场所,发现十余名青年男女每人面对着一台电脑,每台电脑都登录着多个QQ和微信号,疑似正在进行网络诈骗,这样才导致案件发生。
3、犯罪成本低,社会影响面广。
当前,网络犯罪成本低廉,犯罪嫌疑人只需一台电脑,连接互联网,雇佣能熟练操作电脑的青年男女,即可开始在互联网上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除了犯罪成本低,网络媒体传播信息的速度非常迅速,与传统犯罪相比,网络犯罪没有国家、区域的限制,传播范围无限制,具有将时间、空间高度压缩于一体的优势,且迅速突破地域局限,加大了犯罪案件的复杂性,增加了破获案件的难度。
4、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国家的国防、科技、财政、金融等部门都实施信息化管理,这些部门的计算机一旦受到,就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造成的破坏甚至连行为人自己都无法预测和控制,严重危及国家安全,或者导致公民个人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造成的危害比传统犯罪大得多。
如新洲区院办理的蔡某某雇佣十余名社会青年为业务员,通过QQ和微信添加好友,并自称为“专家”,向不特定股民推荐股票,股民如获利,便收取30%-50%佣金,亏损则由股民自行承担,致使数百名股民上当受骗,给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
5、网络犯罪管辖权存在争议。
在实践中,网络犯罪的特殊性给网络犯罪管辖权带来了新的问题。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以犯罪地管辖为主,以犯罪人的居住地、案件的最初受理地管辖为辅。
但网络犯罪因其自身的特点,往往造成其管辖权的冲突。
以新洲区院办理的张某某诈骗案为例,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北京、江西等地通过手机上网购物作案,难以明确作案地点,被害人京东商城系在全国范围内调货发送,报案人XX京东金德有限公司只是京东商城的华中地区公司,发货并不全在该处。
根据一般意义上的犯罪地,犯罪分子登陆信息网络所在地应该可以作为犯罪行为发生地,被害人所在地应该作为犯罪危害结果发生地,相关各地都应该有管辖权。
但从司法实践看,普遍的管辖权并不能实现对犯罪分子更好的打击,相反容易造成办案部门争抢案件或者互相推诿,以至浪费大量的司法资源或者打击不力。
因此,网络犯罪管辖不明的状况实际上已经成为了打击网络犯罪的障碍。
二、网络犯罪案件频发的原因分析(一)网络环境的特点易诱发犯罪在网络空间中,没有地域的概念。
一位美国计算机犯罪专家说到:“这里的犯罪方式既廉价又无处不在……所需的只是一台连上因特网的计算机。
而且,从理论上来说,潜在的受害者数量只受一个因素的限制,即与因特网相连的人数。
”因此,网络环境是跨时空性的,具有开放性、虚拟性的特点。
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更具有高度的隐蔽性,犯罪过程只在网络中形成无形的电子数据和电磁记录,呈现不稳定、易改变、易删除,易销毁的情形,低风险、高回报的诱惑使人容易突破自身道德防线而进行违法犯罪。
(二)技术管理措施滞后导致防范打击不力在当前,网络犯罪案件已经几乎和技术密不可分,在此类案件中,嫌疑人往往都比较熟悉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公安机关网监民警要想侦破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在很大程序上体现一场智力的较量,一场技术的较量。
现有的技术管理在网络环境内并没有完全与时俱进,网络安全防范手段存在缺陷。
同时,从网络个人用户来看,大多数网民缺乏基本的安全防护知识,不知道如何有效保护自己的计算机不受攻击,或者在感染了病毒、木马等有害程序后毫不知情,社会大众普遍的安全意识与防范能力已明显滞后,这也是导致网络犯罪发生的原因之一。
(三)国家运用法律手段规制不够近年来,我国加强了网络违法犯罪的刑事、行政立法,出台了一系列的部门规章,构建了我国预防、查处、惩治网络违法犯罪问题的法律法规体系,但从实践来看,存在刑事立法滞后、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制约了法律层面对于网络犯罪的预防和惩治效果。
如窃取他人账号,破解密码实现自己免费上网“窃取服务”的犯罪为例,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盗窃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帐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由于当前网络用户基本都采取包月或包年上网,对被盗上网帐号用户来说达不到电信资费损失较大或者根本没有损失,以传统思路来评价网络空间中的“盗窃”行为造成适用困难。
此外,还存在司法实践环节的诸多困难,如电子证据的取证、固定、鉴定、举证等问题,这些都没有法条可遵循。
(四)网络犯罪的综合性防护体系尚未全面建成。
网络运营商、服务提供商和网站经营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他们对侦查机关的工作往往在消极配合甚至不配合,影响案件调查取证。
公安机关的网侦、刑侦、经侦、治安等相关业务部门在网络犯罪案件线索的发现和核查等方面没有完全形成信息互通、协调配合的机制。
此外,有的犯罪嫌疑人使用境外服务器建立网站,涉案数据保存在境外,通过涉外司法途径获取证据周期较长、难度较大,在国际协作方面力度不够,协作效率低下,还需进一步完善跨国打击网络犯罪的协作机制。
(五)法制观念淡薄,网络犯罪法制宣传不到位。
许多网络犯罪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者本身并没有具体犯罪动机或犯罪目的,仅仅是因为法制观念淡薄或道德感的缺失而实施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行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
三、网络犯罪的防控对策与建议(一)完善网络犯罪的刑事立法1、增加网络犯罪的具体罪名。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就导致了许多网络犯罪行为通过立法上的空白最终逃避了法律的制裁。
为了更好地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建议完善网络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在有关的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中明确网络犯罪中的诸多专业术语。
譬如如何定义虚拟货币与财产?何为侵入?这些术语既是专业技术用语,更是法律上的新概念,使现实中五花八门的网络犯罪有法可依、处罚有据。
2、增设单位作为网络犯罪主体。
我国目前《刑法》规定的计算机犯罪主体仅限于自然人,但从实际情况看,存在各种形式的由法人实施的网络犯罪。
在《刑法》中增设法人网络犯罪的相关章节或条款,是现实的需要。
在网络犯罪中至少把利用网络实施的诈骗等增加单位作为网络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罚金刑或其他惩治性措施。
除此之外,应进一步调整单位罚金刑在罚金裁量制度、单位累犯罚金刑制度方面的缺陷。
3、进一步明确网络犯罪的管辖权网络犯罪的管辖权问题是立法的一大挑战,虚拟的网络世界,很难确定具体的犯罪行为实施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目前,采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条:“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
”一味以传统方式不变应万变来判断网络犯罪相关行为究竟由谁来管辖,并不能实现司法的高效率,难以及时打击犯罪,建议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明确网络犯罪的管辖权。
一是在国际层面应当加强国际司法协作,以实现对网络犯罪相关行为的有效打击。
二是在国内层面应适当提高效率,可探索建立优先管辖原则,或以立法形式固化网络犯罪相关行为的特殊管辖原则,避免产生实际管辖争议,导致抢案或推诿。
(二)提高网络安全技术防控一是建立国家级漏洞库。
从技术角度来看,网络是通过无数的硬件、软件等的结合体,网络离不开各种软件的应用,只要是计算机系统或者软件,它本生就存在一定的漏洞。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成国家级的安全漏洞防护库。
对于操作系统、软件漏洞的发现、收集、分析、整合、应对缺乏核心技术研究,与应用软件编制能力与信息化水平较高的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因此必须加大建立国家级漏洞库的力度。
二是加强数据加密技术研究。
就目前网络犯罪案件的高发势头而言,我国现有安全防范技术还远不能适应形式的需要,建议充分借鉴国外的网络安全技术,依靠各种技术手段,大力推广数据加密技术。
提高“防火墙”技术研发,利用掌上指纹扫描等手段,提高网络用户登录网络系统时的安全性,积极改进通信协议,增加网络安全功能,加强对网络犯罪的防范和控制。
三是加强对有害信息的技术过滤。
要通过各种过滤软件加大对特定人群、特定内容的防护力度,及时过滤各种有害信息,特别是要加强对青少年的保护,防止有害信息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
(三)加大网络犯罪打击力度。
一是公安机关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技术的发展需要,将管理触角延伸到网络当中,通过设立“网上警务室”进行法律宣传和网上接警,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网络犯罪问题,维护网民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对网络犯罪的调查取证能力,大力提高网络队伍侦查和打击网络犯罪的能力,及时发现各类网络犯罪行为线索,充分利用先进的工具和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设置“陷阱”,加强监视等办法,在网络上跟踪、追查网络犯罪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