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1)
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范文(4篇)

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保健食品质量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并依法执行。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保健食品。
二、质量管理原则1. 法律遵循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健食品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保健食品的合法性。
2. 安全优先原则:保障保健食品的安全性,确保产品对消费者无任何危害。
3. 效果真实原则:确保产品标注的功效、用途等信息真实无误,不作虚假宣传。
4. 质量控制原则: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三、质量管理体系1. 职责分工:明确质量管理的职责及相应的管理人员。
2. 质量目标:制定清晰的质量目标,包括产品质量指标、合格率等。
3. 质量计划:制定质量计划,明确质量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节点。
4. 质量控制: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原材料选用、生产工艺控制、产品检测等环节。
5. 质量评估:定期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四、原材料管理1. 原材料采购:采购原材料必须具备合法合规的证照,严禁采购假冒伪劣原材料。
2. 原材料验收:对进入公司的原材料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质量合格。
3. 原材料存储:采取合适的环境条件和储存方式,防止原材料受潮、变质等。
4. 原材料追溯:建立原材料追溯制度,确保能够追溯到每批次的原材料供应商和生产情况。
五、生产管理1. 生产工艺:制定科学合理的生产工艺流程,确保产品生产过程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 生产设备:保养和维护生产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生产过程的连续性。
3. 工作人员:对生产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技能和质量意识。
4. 生产记录: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包括原材料使用情况、生产工艺参数、产品检测结果等。
六、产品检测1. 抽检制度:建立抽检制度,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 检测设备: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确保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检测标准: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产品检测,确保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保健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经营许可
所有保健食品经营者须在相关部门申请经营许可,经审批合格方可开展保健食品经营活动。
三、产品分类
保健食品分为注册保健食品和备案保健食品两类。
注册保健食品需进行临床试验,备案保健食品需提交相关备案资料。
四、市场监督
相关部门将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将给予罚款、责令停业直至吊销经营许可。
五、产品检测
对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定期抽样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对不合格产品要求企业整改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广告宣传
对于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经营者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宣传虚假或夸大产品功效,否则将受到处罚。
七、售后服务
经营者应提供保健食品使用指导和售后服务,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和需求应及时回应和解决。
八、责任追究
对于因违规经营导致的消费者损失,经营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部门将积极查处,确保市场秩序。
九、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订将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后进行调整。
以上为《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的内容,敬请遵守执行。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由供货商盖置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井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售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白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
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做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成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
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殿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库房管进制度(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
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
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
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
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6篇)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6篇)1、为了科学的治理标准,需要企业各岗位员工在全面、精确理解和把握根本要求的根底上,自觉执行质量治理制度,不断改良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保证对保健食品的质量有效掌握。
2、在企业对质量治理的重要工作中,对员工有组织、有规划地进展培训与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企业从事质量治理、质量验收、货物储存等工作人员应定期和不定期承受专业教育与培训。
4、为了到达质量治理目标而制定的培训教育工作,必需参与由药品监视治理部门、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作组织、业务合作单位等组织的各类专业研讨及培训,并使企业不断提升企业质量治理水平。
保健食品治理制度篇二一、依据“按需购进,择优选择”的方法,依据行业动态、库存构造及品质部门反应的信息编制购货规划,报主管同意后执行。
要实行供销平衡,保证供给,避开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导致损失。
二、严格执行本店建立的保健饮料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
本店购入合法和品质牢靠的保健食品。
三、要仔细核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品质声誉,考察其履行协议的素养,必要时会同质量管控部门对其进展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合同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确立有效期。
四、加强合同治理,建立协议档案。
签订的购货合同应当标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五、质量管控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
向供货单位索要加盖企业公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制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测合格证》保健食品批文转让,以及美容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六、购进保健饮料应有合法凭证,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储存至低于保健制品有效期三年,但不得超过五年。
七、严禁选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保健食品检测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它感观性状特别的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文本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文本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本文旨在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管理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保健食品市场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文所称保健食品,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第三条经营保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法经营,不得虚假宣传。
第二部分:经营者责任第四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相关资质,认真履行经营管理职责,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第五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等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日常检验等工作得到严格执行。
第六条经营者应当对进货渠道进行审查,确保产品来源合法,不得购买来源不明的产品。
第三部分:产品管理第七条对于生产日期超过三个月及以上的保健食品,不得销售。
第八条保健食品应当明示产品名称、保健功能、成分含量、使用方法等必要信息,不得虚假夸大宣传。
第九条产品包装应当清晰醒目,不得使用与产品性质不符的宣传语言或图示。
第四部分:食品检验第十条经营者应当对从供应商处采购的保健食品进行验收检验,保证产品质量合格。
第十一条建立定期对保健食品进行抽检的机制,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第十二条对于抽检中发现有问题的产品,应当及时通知供货商并进行退货处理,确保消费者权益。
第五部分: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经营者,责令整改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视情况进行停业直至撤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第十四条对于虚假宣传、销售过期产品等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部分:附则第十五条本文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本文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自行经营的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本文规定执行。
以上为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文本,如有调整,以最新文本为准。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模版(3篇)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保健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事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主管部门】保健食品的管理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第四条【保健食品定义】保健食品是指具有调节机体功能、滋补机体营养、预防疾病、保健的食品。
第五条【保健食品分类】按功能分类,保健食品分为调节机体功能类、滋补机体营养类、预防疾病类、保健类等。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六条【生产许可】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并取得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生产设备设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符合相关标准的生产设备和设施。
第八条【原料采购】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采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原料,并建立健全原料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九条【生产工艺管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工艺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工艺的培训和指导。
第十条【质量控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质量控制体系,进行产品质量的监控和检验。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经营许可】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并取得经营许可证。
第十二条【产品标签】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将产品标签上的信息真实、准确地反映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销售渠道】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选择合法、规范的渠道进行销售,并建立健全销售记录和客户反馈机制。
第十四条【宣传广告】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宣传真实、准确的宣传广告内容。
第十五条【退换货处理】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退换货处理。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六条【使用对象】保健食品的使用对象为无疾病患者、亚健康人群和有健康需求的人群。
第十七条【使用建议】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对保健食品的使用进行建议,并提供相关使用说明书。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精选10篇)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一、保健食品管理制度的定义为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保证保健食品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本方法所称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即相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整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以下简称卫生部)对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说明书实行审批制度。
二、保健食品管理制度(精选 10 篇)目前市场上的保健品大体可以分为普通保健食品、保健药品、保健化妆品、保健用品等。
下面是我整理的保健食品管理制度(精选 10 篇) ,欢迎阅读!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1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的注册行为,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保障人体食用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
即相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整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合用本方法。
第四条保健食品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平安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以及标签说明书内容等进行系统评价和审查,并打算是否准予其注册的审批过程;包括对产品注册申请、变更申请和技术转让产品注册申请的审批。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对保健食品的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对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资料的受理和形式审查,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试验和样品试制的现场进行核查,组织对样品进行检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检验机构负责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试验(包括动物试验和/或者人体试食试验)、功效成份或者标志性成份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等;担当样品检验和复核检验等详细工作。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1)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1、索证索票制度2、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3、陈列与养护管理制度4、销售记录管理制度5、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6、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制度一、索证索票制度为了确保本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把好保健品购进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1、业务部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业务部负责企业和品种的资料索取工作,建立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初审工作;并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3、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材料:3。
1、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销售人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对销售人员及其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还应提供供货单位发票、销售清单式样和加盖的印章式样(复印件)。
3.2、首营品种必须有《保健食品注册批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书》,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该产品所对应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保健食品GMP证书》。
3.3、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还同时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核查。
因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核查不清时应电话查询.查询后应在首营审批表上作好查询记录。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业务部门填报的表格及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批.5、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时,业务部应会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并由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1、索证索票制度2、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3、陈列与养护管理制度4、销售记录管理制度5、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6、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制度一、索证索票制度为了确保本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把好保健品购进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业务部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业务部负责企业和品种的资料索取工作,建立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初审工作;并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3、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材料:3.1、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销售人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对销售人员及其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还应提供供货单位发票、销售清单式样和加盖的印章式样(复印件)。
3.2、首营品种必须有《保健食品注册批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书》,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该产品所对应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保健食品GMP证书》。
3.3、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还同时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核查。
因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核查不清时应电话查询。
查询后应在首营审批表上作好查询记录。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业务部门填报的表格及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批。
5、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时,业务部应会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并由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再上报审批。
6、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保健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要在2 天内完成。
7、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首次经营其他类审批表”及报批资料等存档备查,并将审批后的企业名称输入微机。
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资料不全或未经审批,一律不准录入。
8、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二、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为保证入库保健食品的质量,把好验收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验收员负责进货验收及验收记录的整理归档工作。
2、验收员必须熟悉保健食品知识和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能正确处理验收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坚持原则。
3、验收员对到货保健品进行逐批验收,验收到保健食品最小包装;验收应在规定的待验区或退货区验收,待验区和退货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有黄色标示。
4 、验收时应按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4.1 、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有保健食品的专用标识、品名、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保健食品的成份、保健功能、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4.2 、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4.3 、验收进口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应凭《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验收。
4.4 、验收进货品种,应有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保健食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书;4.5、对销后退回、配送后退回的保健食品,验收人员应按验收程序的规定逐批验收,对质量有疑问的应拒收入库或抽样送检。
5、验收抽样应具有代表性和均匀性,能真实反映该批保健品的质量状况。
对验收抽取的整件保健品,抽样完毕要进行复原封箱,贴验收取样封签。
6、近效期保健品验收时实行控制性管理,对保健品有效期在1 年内,购进时已超出生产日期6 个月的保健品,除业务急需外,验收员在入库验收时应拒收。
7、对验收中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识模糊或有其它问题的品种应拒收。
并按规定的程序做上报及退货等处理。
8、验收员要在《保健食品购进验收记录》上详细写明验收情况,并签名。
9、验收记录及时、准确、完整、有效。
并按规定归档、保存。
验收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陈列与养护管理制度1.陈列保健食品的货柜、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
2.陈列的保健食品质量和包装应符合规定。
3.保健食品与药品、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分开陈列,类别标签使用恰当,放置准确,字迹清楚,标志醒目。
4.凡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准上架销售。
5.对陈列保健食品,按月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架,并做处理。
6.养护员应有高中以上学历,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考试合格,熟悉保健食品性能及养护方法的人员担任。
7.养护员依据保健食品的质量特性监督保健食品贮存的分类情况是否合理,贮藏条件是否合适。
8.库存保健食品按“三三四”的养护原则(每季度第一个月检查30%,第二个月检查30%,第三个月检查40%),陈列保健食品每月一次,定期检查陈列保健食品的质量,并做好养护记录。
9.近保质期的保健食品,易霉变、易潮解的保健食品养护周期为一个月,并建立养护档案。
督促营业员对近效期的保健食品作好催报。
10.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上午9.00-9.30,下午2.00-2.30二次观测记录温、湿度,使库内的湿度控制在45%-75%。
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保健食品的性质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保健食品储存安全。
11.养护员每季度对养护记录进行汇总,做出评价分析,评价保健食品养护情况,质量管理员审核后存入养护档案。
12.养护员每年要对养护设备进行养护检查一次。
四、销售记录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做好销售记录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业务部销售保健品前要考察销货方是否为具有合法资格的单位,合法资格指具有《卫生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企业。
2、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建立合格销货方档案,并保存销货方合法资格复印件,档案信息输入微机。
档案信息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以及联系电话、地址等。
3、不得将保健品销售给未进入公司合格销货方档案的单位,更不准销售给个人。
4、销售保健品要开具合法票据,要遵照“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开票。
做到票、帐(微机记录)、货相符,销售票据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5、微机管理系统自动形成“销售记录”,详细记录:销售单位、发货日期、保健品名称、规格、剂型、批准文号、生产企业、数量、批号有效期等,微机系统管理员对记录资料定期备份。
6、已经售出的保健食品如果发现质量问题,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及时追回保健食品并做好记录,把可能造成的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为有效控制不合格保健食品的管理,保证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质量管理部是负责对不合格保健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2、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3、不合格保健食品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挂有红牌标志,不合格品库设专人、专帐管理。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保健食品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开具停售通知单,及时通知仓储部、业务部门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追回售出保健食品,不合格保健食品及时移入不合格品区。
发现假、劣产品,要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货。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保健食品时,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保健食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保健食品,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品区。
6、在库过期失效、破损保健食品由保管员填写《报损审批表》,经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移入不合格品库,销毁时仓储部应填写《销毁清单》,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
7、销后退回、配送退回的质量可疑保健食品,验收员及时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确认不合格后,移不合格品库。
8、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报损和销毁应有记录,保存二年。
9、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会同业务部每半年对不合格保健食品情况进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以便及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减少经济损失。
六、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制度为提高全体员工的保健食品安全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职工质量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会同质管部负责公司职工的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
2、员工质量教育培训要有年初总体计划,计划要交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每一次培训还要有具体的培训安排,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公司应随时调整培训计划。
3、公司对验收、养护人员要加强培训,且每年的培训按规定不少于16 学时。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要按计划组织开展公司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指导分支机构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5、保健食品安全培训要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发放学习材料自学、集中授课、外出专业培训、接受上级药监部门的培训等;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
6、培训内容要包括《中国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列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有关保健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公司各项制度、职责等。
7、新招员工上岗前均需进行保健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经考核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 个月,试用期满再次考核,经考核合格者,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转为本公司正式职工。
考核不及格者,延长试用期一个月,成功是失败之母,一切都是努力的结果考核仍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8、对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时,对转岗员工应进行新岗位质量职责及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的培训。
9、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办公室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10、员工培训要达到预期的效果,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每次培训进行考核和总结。
11、培训、教育考核结果,应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职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12、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应不断总结职工培训教育经验。
同时借鉴外部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培训教育管理水平。
页脚内容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