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三限项目安置房项目协议出让供地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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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一级开发

土地一级开发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按照规划和储备开发计划,土地一级开发主体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土地,依法实施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平整,并进行适当的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按期达到土地供应标准的土地开发行为。

也就是说将“生地”变为“熟地” 。

五、土地一级开发的内容1、办理手续(授权、规划、预审、核准、环评、交评等)2、筹措资金3、具体实施: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平整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2.5 企业为什么要做一级开发?大公司:为了取得二级开发权,同时增加土地储备,为公司上市做准备;上市公司:为了取得二级开发权,同时增加公司业绩,股市上赚钱;中(小)公司:“曲线拿地”,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取得二级开发权,力争通过做完一级开发取得二级开发权。

“曲线拿地”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

一级开发商为了二级拿到地,可以说是奇招迭出:如在土地上设置障碍,“净地不净”;提出苛刻的付款条件;或在合同中规定一些苛刻的附加条款等。

迫使其他开发商退出。

但是如果做完一级还是没拿到地怎么办?那就要在一级开发中把成本做大,把利润提前挣出来。

2.6 企业参与土地一级开发对取得二级开发权到底能够获得多大优势?2.6.1 企业通过一级开发,对地块盈亏平衡点及项目内幕情况了解更清楚,比其他企业更具有信息优势,容易取得二级开发权;2.6.2 如果参与土地一级开发,就相当于对这个地块进行了一次深刻的前期调研,也就是说在土地入市之前的调研工作在一级开发过程中就已经完成了,容易对将来的二级市场作出较准确的判断;2.6.3 企业通过一级开发与政府密切合作,相互磨合,容易和政府有关部门形成一定的默契,有利于取得二级开发权。

3.1 政府主导型:即完全由政府建立的土地储备中心或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进行土地一级开发。

3.2.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型:北京:《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规定:“土地储备开发坚持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可以由土地储备机构承担或者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丰台“三定三限”项目施工图设计任务书北京金第润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4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总则1.1目的为使丰台“三定三限”项目满足居住舒适、造价经济、管理安全维修方便、施工合理的要求,提高住宅设计质量特制订本《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1.2依据本任务书作为北京金第润鸿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住宅施工图设计任务手册,是在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的基础之上,结合北京市当地行业习惯及我公司对住宅开发的实践经验,对住宅设计中的一般要求和常用做法,进行必要的明确、补充和完善后编制而成的。

1.3适用范围北京金第润鸿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开发丰台“三定三限”项目在施工图的设计中均应参照本任务书,预防设计常见问题,统一设计做法、提高住宅设计质量。

1.4内容说明本任务书以建筑设计的专业划分章节,各专业设计人员可参考本专业章节的内容进行设计。

本任务书中所列尺寸,末标明单位的按毫米,标明单位的以所标单位为准。

1.5解释权本任务书的解释权属北京金第润鸿房地产开发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建筑专业2.1设计说明2.1.1工程名称:待立项批复后确定2.1.2暂定名称:丰台“三定三限”2.1.3每套图纸出图图幅不宜超过两种,各楼的表示方法、节点构造必须保持一致性。

2.1.4建筑设计总说明各子项材料做法表、装修做法表汇总统一编写;子项说明可根据具体情况单独编写,(按北京市初装修标准选择)2.1.5建筑设计总说明中关于建筑面积的计算要确保精确,并随设计的加深不断核算,应于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报建图、施工图各阶段分别进行复核,其结果通报甲方。

建筑面积计算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北京市颁发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执行。

(按新的住宅规范计算)2.1.6所有门窗需统一编制门窗表,进行编号并注明选料,以保证施工备料中不发生混淆,门窗立面图应达到可指导门窗厂家进行二次设计之标准。

三定三限操作说明

三定三限操作说明

“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信息录入操作说明一、楼盘数据导入第一步:点击“交易管理”下的“楼盘管理—新建—导入”中的“导入”,系统中显示测绘机构上传的楼栋信息。

选中待导入楼栋,点击“导入楼栋”,将要申请现房三定三限业务的实测数据导入交易权属系统中。

第二步:在“楼盘管理—新建—确认”步骤,查看楼栋数据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点击“完成”,在弹出的“签署意见”对话框中点击“确定”,则完成楼盘数据导入业务。

二、现房三定三限操作第一步:点击“交易管理—现房三定三限—新建—申请”—“新增”,新增一条业务。

第二步:在业务信息界面,填写业务栏信息并保存。

业务字段填写说明如下:(1)上报组织:选择房屋所在区县建委(房屋管理局)。

(2)业务编号:点击保存后,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须填写。

(3)业务细类:系统默认生成,无须填写。

(4)合同编号、拆迁(安置)协议编号:请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5)安置房项目名称、购房时间、单价、总价:均为必填项,请如实填写。

(6)是否纳入保障房计划:请按照实际情况选择。

第三步:楼栋和房屋信息填写。

1、点击“选楼栋”,从弹出的界面通过设置筛选条件,将楼栋信息从系统中调出,保存即可,不可手工录入。

如知晓楼栋序号,可直接按照楼栋序号筛选相应楼栋,在“选中”框勾选,并点击界面下方的“保存”,楼栋信息在界面上消失,表示楼栋已被选中,再点击“关闭”(按下图顺序操作),业务界面即自动刷新生成已选择楼栋。

2、房屋信息填写可以通过点开“楼盘表”勾选房屋或通过“选房屋”筛选出来,不可手工录入。

第四步:出卖人信息:系统可根据操作者所属组织自动生成出卖人信息。

如果要添加出卖人委托代理人等信息,可以点击“加行”,将“出卖人”改为2,即增加了一行出卖人的信息,将权利人类型选择为“出卖人委托代理人”,然后填写相关代理人信息并保存。

第五步:买受人信息填写。

在买受人栏填写买受人信息,如存在共有人,同上述方式点击“加行”,将“买受人”改为相应数字,即增加了相应的买受人栏,将权利人类型选择为“买受人共有人”,然后填写相关共有人信息并保存。

三定三限三结合”定向安置房建设管理的意见

三定三限三结合”定向安置房建设管理的意见

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转移,城镇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对住房需求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解决农村转移人口的住房问题,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其中“三定三限三结合”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政策。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三定三限三结合”定向安置房建设管理的意见,旨在提出相关的管理方法和建议。

二、“三定三限三结合”政策介绍1. “三定”政策:即确定、公示、监管。

要求政府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定向安置房的建设地点、建筑面积、使用权人等进行公示,并加强对项目的监管,确保房屋建设符合相关规定。

2. “三限”政策:即严格管控、限制转让、限制贷款。

要求对定向安置房的购房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限制购房人员的转让行为,并对购房人员的贷款行为进行限制,避免房屋被用于炒作。

3. “三结合”政策:即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监督。

要求政府加强对定向安置房项目的组织协调、统筹规划,企业参与房屋建设,并引入社会监督,确保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定向安置房建设管理的意见1. 完善政策法规针对“三定三限三结合”,应当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明确各方责任,规范定向安置房建设的程序和流程,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2. 严格审查购房人员资格对定向安置房的购房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保购房人员符合相关条件,避免非法购房行为。

建立健全购房人员名录,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审查的准确性和效率。

3. 强化监管力度加强对定向安置房项目的监管,建立健全项目验收制度,对房屋建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防止出现违规行为。

建立健全相关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4. 提高社会参与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定向安置房建设,可以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房屋建设,提高项目的建设效率和质量。

加强社会监督,促进项目的公开透明,确保项目的公平性。

5. 完善配套措施除了房屋建设之外,还应该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例如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资源配置等,满足购房人员的生活需求,提高居住品质。

定向安置房项目“三定三限三结合实施方案范文

定向安置房项目“三定三限三结合实施方案范文

定向安置房项目“三定三限三结合实施方案范文“三定三限三结合”实施方案目录第一部分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背景及进展情况二、项目位置及规模三、土地利用现状及地上物情况四、项目规划指标说明第二部分定向安置用房方案一、安置对象及范围二、定向安置工作原则——“三定三限三结合”三、定向安置房设计方案四、定向安置房建设内容及建设方案五、定向安置房销售价格第三部分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测算一、征地方案二、拆迁方案三、市政基础设施实施方案四、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测算第四部分定向安置用房实施方案一、定向安置用房责任主体及建设主体二、定向安置用房性质三、定向安置房分配及安置方式四、定向安置用房成本及销售价格五、资金平衡方案第五部分定向安置用房组织方案一、组织安排二、项目实施流程三、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第一部分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背景及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该项目目前进展情况;取得的各项政府批文及时间;明确项目的责任主体和建设主体。

二、项目位置及规模项目的区域位置描述及附图、四至范围。

三、土地利用现状及地上物情况包括项目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分析:集约土地、国有土地数量和、建设用地(宅基地)分布;农用地(含耕地等)、未利用土地的数量和分布。

项目需具有国土部门出具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函。

包括项目范围内地上物现状调查分析:结合现场调查、分别在地形图上进行房屋现状调查统计;并按照住宅、非住宅分类;统计地上重要的公建设施情况。

拆迁人口、户数等数据需由公安部门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被拆迁房屋面积、地上附属物等基础数据需经乡(镇)、村等有关单位核实。

四、项目规划指标说明主要规划指标说明、并附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或相当于控规批复的规划部门的意见。

第二部分定向安置用房方案一、安置对象及范围项目范围内需要安置人员数量,如本项目需安置项目范围外人员需单独说明;项目安置标准及安置用房的总量。

安置人员、安置用房数量需建设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二、定向安置工作原则——“三定三限三结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别详细阐述三定、三限和三结合的内容。

整理定向安置房项目 “三定三限三结合”实施方案

整理定向安置房项目 “三定三限三结合”实施方案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整理表姓名:职业工种:申请级别:受理机构:填报日期:A4打印/ 修订/ 内容可编辑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目录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依据 11.2 适用范围 11.3 登记机构 11.4 登记原则 11.5 不动产单元 21.6 不动产权籍调查 21.7 不动产登记簿 31.8 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31.9 登记的一般程序 41.10 登记申请材料的一般要求 41.11 代理81.12 其他92 申请 (11)2.1 单方申请112.2 共有不动产的申请112.3 一并申请112.4 业主共有的不动产122.5 到场申请123 受理 (12)3.1 查验登记范围123.2 查验申请主体123.3 查验书面申请材料133.4 询问133.5 受理结果134 审核 (14)4.1 适用144.2 书面材料审核144.3 查阅不动产登记簿144.4 查阅登记原始资料144.5 实地查看154.6 调查154.7 公告154.8 审核结果165 登簿 (16)6 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16)7 不动产登记时限 (17)分则 (18)8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18)8.1 首次登记188.2 变更登记188.3 转移登记198.4 注销登记209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21)9.1 首次登记219.2 变更登记229.3 转移登记249.4 注销登记2610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26)10.1 首次登记2610.2 变更登记2810.3 转移登记3010.4 注销登记3311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 (34)11.1 首次登记3411.2 变更登记3511.3 转移登记3611.4 注销登记361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37)12.1 首次登记3712.2 变更登记3912.3 转移登记4012.4 注销登记4113 地役权登记 (42)13.1 首次登记4213.2 变更登记4313.3 转移登记4413.4 注销登记4414 抵押权登记 (45)14.1 首次登记4514.2 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4714.3 变更登记4814.4 转移登记4914.5 注销登记5015 预告登记 (51)15.1 预告登记的设立5115.2 预告登记的变更5215.3 预告登记的转移5315.4 预告登记的注销5316 更正登记 (54)16.1 依申请更正登记5416.2 依职权更正登记5517 异议登记 (55)17.1 异议登记5517.2 注销异议登记5618 查封登记 (56)18.1 查封登记5718.2 注销查封登记5719 换证、补证登记 (58)19.1 换证登记5819.2 补证登记5820 登记资料保护与利用 (59)20.1 登记资料范围5920.2 登记资料管理5920.3 登记资料查询5921 法律责任 (61)21.1 登记人员责任6121.2 当事人责任61附则 (62)附录 (63)1.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63)1.2 通知书、告知书 (67)1.2.1 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671.2.2 不动产登记不予受理告知书681.2.3 不动产登记补充材料通知书691.2.4 不动产登记补充材料接收凭证701.2.5 不予登记告知书711.2.6 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退回通知书711.2.7 不动产更正登记通知书731.2.8 公告异议申请审查结果告知书741.3 公告文书 (75)1.3.1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751.3.2 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761.3.3 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771.3.4 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781.3.5 公告异议申请表791.4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文书 (80)1.4.1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801.4.2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受理凭证801.4.3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予受理告知书821.4.4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831.5 不动产实地查看记录表 (84)1.6 接收协助执行法律文书登记表 (84)1.7 授权委托书 (85)1.8 询问记录 (87)1.9 承诺书 (88)1.10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89)1.11 不动产登记送达回证 (90)总则一般规定依据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简称《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及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三定三限三结合

三定三限三结合

(一)三定
1.定性:此类定向安置房为普通商品房性质,土地供应采取定向供应原则;
2.定向:专为上述各类工程、项目需要征收集体土地特别是征地范围内涉及农村居民点搬迁的农(居)民安置使用;
3.定量:严格限定需定向安置的农(居)民的人数、标准和建设规模,即定向安置房人均建筑面积按不超过50平方米掌握.
(二)三限
1.限户型:原则上按照国办发[2006]37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90/70"的相关标准;
2.限价:此类定向安置房的销售价格可按:一级开发成本+建安成本+相关税费+出让金(毛地价)+类似经济适用房建议的合理利润率(3%)进行核定.防止畸高畸低,体现既照顾和保护被征地拆迁农(居)民的利益,又不会形成对全市商品房市场过大冲击的原则;
3.限交易:(1)此类安置房不予办理预售许可,严格掌握定向、定量的原则;(2)此类定向安置房的产权人今后对所购安置房进行出售、转让等市场交易行为比照"两限"普通商品房"退出机制"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三结合
1.此类定向安置房建设方式应与相对应的征地拆迁方式相结合;
2.此类定向安置房的销售价格应与相对应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相结合;
3.此类定向安置房建设应与我市现行的农村地区拆迁安置用房政策相结合.。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主城区储备土地留地安置的试行意见-衡政〔2014〕50号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主城区储备土地留地安置的试行意见-衡政〔2014〕50号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主城区储备土地留地安置的试行意见正文:----------------------------------------------------------------------------------------------------------------------------------------------------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主城区储备土地留地安置的试行意见桃城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加快主城区土地收储工作,规范留地安置,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实施征地,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留地安置方式,但要加强引导和管理”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试行意见:一、留地安置,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在集体土地征收后为村集体规划预留建设用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与合作开发企业依法实施联合开发经营,以期通过发展二、三产业为失地农民培植稳定收入来源,妥善安置被征地村民今后的生产生活。

安置留用地比例严格控制在被征地面积的10%。

为便于规划和整体开发,安置留用地面积最少应控制在15亩以上(含15亩)。

二、安置留用地应纳入市、区土地储备。

在我市主城区(包括桃城区、工业新区和滨湖新区)范围内实施征收储备土地时,被征地村集体享有留地安置政策。

安置留用地应安排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由市、区土地储备中心进行转用征收,所有征地费用(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除规划公共用地外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

三、安置留用地的供应方式为协议出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经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安置留用地可协议出让给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项目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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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草拟合同、盖章、上报
三、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建筑指标的划分
住宅 商业(配套)(菜市场、超市等) 综合(开闭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中心、社 区居民委员会、治安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公厕等 ) 地下车库 地下库房 设备用房 人防
三、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一、现行的土地出让管理制度
(二)土地管理制度
我国实行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土地使用权有偿有期 限使用制度,除了国家核定的划拨土地以外,凡新增土地和原使 用的土地改变用途或使用条件、进行市场交易等,均实行有偿有 期限使用。 现阶段,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途径主要有下 列4种: 1、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含征收集体土地)取得; 2、通过国家出让方式取得(包括:协议、招标、拍卖、挂 牌 ); 3、通过土地租赁方式取得; 4、通过房地产转让方式取得(如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 式)。
二、“三定三限三结合”项目供地办理流程
(三)可以受理的基本条件 3、权属文件清晰 ①征地批复; ②《国有建设用地批准书》; ③与土地一级开发单位签订合作开发协议,以及其出具 的受让方证明; ④分局地籍部门出具的《权属审查告知书》。
二、 “三定三限三结合”项目供地办理流程
(三)可以受理的基本条件
一、现行的土地出让管理制度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 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协议、招标、拍卖、挂牌。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 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二、“三定三限三结合”项目供地办理流 程
(三)可以受理的基本条件
1、取得市政府相关批准 并通过国土局“三定三限三结合”审核会 2、用地建设文件齐备 ①立项核准文件 ②用地预审文件 ③规划条件通知书 ④ 规划复函 ⑤ 钉桩成果告知单 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部分项目)
(二)可建设“三定三限三结合”项目范围
国家级、市级重点工程需征收集体土地并涉及农村居民 点搬迁,需要建设定向安置房的; 本市规划新城建设需征收集体土地并涉及农村居民点搬 迁,需要建设定向安置房的;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联合审核设立、批准确认的开 发园区,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功能区建设,需征收集体土地并 涉及农村居民点搬迁,需要建设定向安置房的; 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经市政府批准的土地储备开 发项目需征收集体土地并涉及农村居民点搬迁,需要建设定 向安置房的。
二、 “三定三限三结合”项目供地办理流程
•中环广场综合服务大厅 转利用中心出让 科,科长分办至出 让科经办人初审 带图作业 协执查询
现场踏勘 照片 •转地价科, •接收评估报告
•报件 办理出让手续
•国土局土地利用中心办公室
•地价办组织 •召开办公会 •组织召开地价评审 •专家会审核地价
出让公示
•国土局组织召开地价评审 •局长办公会审定地价
“三定三限三结合”项目用地 供地相关问题的报告
一、现行的土地出让管理制度
(一)出、转让条例的出台
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 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提出了土地使用权 可以“出让、转让、出租、抵押”。 条例规定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人可以进行土地开发、利 用、经营,“开发权”、“经营权”的提出,使土地作特殊 商品,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经济属性首次以法律形式 表现出来。
二、“三定三限三结合”项目供地办理流 程
2、三限
限户型:原则上按照国办发[2006]37号文的有关规定, 执行“90/70”的相关标准; 限价:此类定向安置房的销售价格可按:一级开发成本 +建安成本+相关税费+出让金(毛地价)+类似经济适用房 建议的合理利润率(3%)进行核定。防止畸高畸低,体现 既照顾和保护被征地拆迁农(居)民的利益,又不会形成对 全市商品房市场过大冲击的原则; 限交易:(1)此类安置房不予办理预售许可,严格掌 握定向、定量的原则;(2)此类定向安置房的产权人今后 对所购安置房进行出售、转让等市场交易行为比照“两限” 普通商品房“退出机制”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三定三限三结合”项目供地办理流 程
3、三结合

此类定向安置房建设方式应与相对应的征地拆迁方式 相结合; 此类定向安置房的销售价格应与相对应的征地、拆迁补 偿标准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相结合; 此类定向安置房建设应与我市现行的农村地区拆迁安置
用房政策相结合。
二、“三定三限三结合”项目供地办理流 程
1、三定 定性:此类定向安置房为普通商品房性质,土地供应采
取定向供应原则; 定向:专为上述各类工程、项目需要征收集体土地特别 是征地范围内涉及农村居民点搬迁的农(居)民安置使用; 定量:严格限定需定向安置的农(居)民的人数、标准 和建设规模,即定向安置房人均建筑面积按不超过50平方米 掌握。
目前北京市有六种情况可以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教育、科技、文化、卫生、
体育用地;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用地;符合规定条件的现状经营性用地补办; 金融后台区中金融机构自用房;“三定三限项目”;绿隔项目用于产业发展的 定向出让项目。
一、现行的土地出让管理制度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 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 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 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 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 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4、具备受让资格的法人单位 ①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 属于三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 书》,经外经贸委审核批准的合作合同及公司章程,以及相 应外经贸委的批复; ③不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 面授权证明(原件)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材料 (复印件); ④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还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 书。
2、部位表及附图
地上建筑物有两种以上用途或地下含经营性用 途的,提交各类用途的部位分布表及附图 部位表由:部位名称、位置、建筑面积、备注组成 设备用房、人防、自行车库等非经营性用途统一归 为:非经营性用途,只填写总建筑面积 附图
三、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3、设计说明
应严格与规划指标一致 应按规范格式出具
4、申请表的填写 完整 准确
谢谢大家!!!
一、现行的土地出让管理制度
(四)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于出让年限问题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三定三限三结合”项目供地办理流程
(一) “三定三限三结合”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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