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细则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细则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细则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资格取得

第三章从业登记

第四章从业管理

第五章资格证章管理

第六章自律规定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做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工作,规范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在我省的从业行为,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号)、《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行业自律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云建标[]号)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价协[]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云南行政辖区内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资格取得、从业、继续教育、自律和监督管理等相关事项,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管理对象界定】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依据本细则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并经登记取得从业印章,以造价员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在外省从业登记的建设工程造价员在我省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应当遵守本细则从业管理和自律规定,接受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员各级管理机构的管理。

第四条【管理原则】

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工作遵循“政府指导监督,行业依规管理,单位规范从业,个人遵规自律”的原则。

第五条【管理体制】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造价协会)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接受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的业务指导,负责全省造价员的规范管理工作。

各州、市和各专业系统造价员归口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州市或专业造价员管理机构)应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省造价协会的统筹安排,负责对其辖区内或系统内造价员进行具体管理。

造价员从业登记单位遵照本细则及建设工程造价员各级管理机构的要求,负责造价员在职从业期间的从业行为规范管理。

第六条【分类管理方式】

对建设工程造价相关人员的管理按照不同情况分类进行相应针对管理。持有资格证的人员按照是否登记从业分为从业人员和持证非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按照其登记从业单位是否具有建设工程专业资质,分为、、三类。类登记从业单位具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专业资质;类登记从业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除工程造价咨询外的建设工程专业或专项资质;类登记从业单位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专业或专项资质。

第二章资格取得

第七条【取得方式】

造价员资格实行考试认定的制度。造价员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每年举行一次。

考试形式:闭卷科目统一采用计算机网络考试,开卷科目由传统考试方式逐步过渡到计算机网络考试。

闭卷科目考试均成绩合格,才能报考开卷科目。

考试成绩本年度有效,成绩不滚动,不设补考。

第八条【资格类别】

造价员资格考试根据造价员资格专业类别设置专业科目,由考生根据专业方向选择报考专业。

第九条【报考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参加考试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报考造价员资格考试:

(一)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在读;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无考试作弊违纪记录,且获所在学校书面推荐;

(二)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满一年,无工程造价相关工作重大过失行为,且获工作单位书面推荐。

第十条【报考要求】

报名参加造价员考试的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承诺遵守考试规则,诚信参加考试;

通过核查符合本细则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应服从考试组织,遵守考试规则,维护考场秩序,诚信参加考试。

对于经查实存在考试作弊和严重违反考试规则行为的人员,取消当年度考试资格,并视情节可附加连续一至三个考试年度不得报考的限制。

第十一条【增项考试规定】

已具有资格证书的人员,若需增加其他专业从业资格,可以申请免试基础类科目,但须参加增项专业工程相应科目考试。

第十二条【报考流程】

申请参加考试人员需携下列资料到省造价协会报名:

(一)《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本人学历证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本人近期免冠半寸照片一张;

(五)本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增项考试人员适用):

(六)在读学生报考推荐表或非对口专业学历人员报考推荐表。

第十三条【考试大纲及教材】

省造价协会依据有关规定及中价协《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基本要求,编写《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云南省考试纲要》,推荐或组织编写各科目考试培训参考教材。

第十四条【考试培训】

造价员资格考试培训工作,按照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第十五条【考试合格】

凡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者,可以申请办理与报考专业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增项专业签注。

报名时属在读学生的成绩合格者,凭与报名推荐表相应学校毕业证书领取资格证书。

申请增项资格的成绩合格者,持已有资格证申请办理“增项”签注。

第十六条【办证流程——申请】

考试合格人员申请办理资格证书和增项签注,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登录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进入“造价员管理系统”,

按提示信息进行初始登记并取得初始密码;

(二)在网上按照“造价员管理系统”的提示填报和核对数据,提交申请并打印“全国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认证审批表”;

(三)携带书面审批表一式两份、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以在校身份报考人员)、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报考增项人员)、成绩单(网上直接打印)、其他证件(复印件)及半寸免冠照片张,到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所属行业系统造价员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提交的证件复印件应与原件相符,并携带原件供核查。

每年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后停止接件,未按前款规定申请办理资格证书的,可以在此后连续三个年度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

第十七条【办证流程——审核】

各有关机构按以下程序受理资格证书办理申请:

(一)州市或专业造价员管理机构应对申报人的网上申报资料与书面提交材料进行核对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在其“全国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认证审批表”相应栏签章确认,填写(打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二)初审机构在接件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登记汇总初审通过的申报人资料进行网络上报,并汇总《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全国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认证审批表”(每位初审通过人员一份)统一上报省造价协会;

(三)省造价协会在初审部门交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对于符

合取证条件的,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确认资格证书,交初审部门发放。

第十八条【办证流程——核查】

资格证书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资格证书:

(一)造价员资格考试不合格;

(二)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加考试;(三)资格考试合格后,四年内未申请或未获批准办理资格证书。

第十九条【办证流程——同步从业】

办理资格证书时未同步申请从业登记,或是不满足从业登记要求,其资格证书上签注:“暂缓从业”,暂缓从业人员符合从业登记相关要求后,可依本细则规定申请办理从业登记。

第二十条【专业类别及从业范围】

造价员资格分土建专业和安装专业,可分别从事以下工程造价活动:(一)土建专业:各类建设项目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市政道路、房屋修缮、土石方、构筑物等单位工程各阶段工程造价的编制与审核工作;

(二)安装专业:各类建设项目管道、电气、设备及工业金属结构安装等单位工程各阶段工程造价的编制与审核工作。

省造价协会可以根据行业发展需要调整造价员从业资格专业、等级和从业范围。

第三章从业登记

第二十一条【制度原则】

具有造价员资格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活动实行登记从业管理制度。

符合从业登记条件的申请从业人员,核发从业印章。取得从业印章后,方能以造价员的名义从业。

省造价协会负责全省造价员从业登记工作,州市或专业造价员管理机构协助省造价协会做好从业登记工作。

第二十二条【登记条件】

申请从业登记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持有有效的资格证书,且专业类别与申请从业一致;

(二)仅与从业单位就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关系或工作人事关系;

(三)无本细则限制登记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限制登记情形】

申请从业登记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待其消除后再行申请登记: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所持资格证书未按本细则规定通过验证;

(三)已经以其他从业单位信息登记从业,或已经以注册造价工程师名义注册执业,且在有效期内;

(四)在工程造价活动中因其违规或不当行为受中止登记限制,期限未届满;

(五)在工程造价活动中因其违规或不当行为受行政处罚,且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至申请登记之日不满两年;

(六)受刑事处罚未执行完毕;

(七)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登记被注销的,自被注销登记之日起至申请登记之日不满两年;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四条【登记流程——同步登记】

资格证书申请人办理资格证书时符合本细则第三章相关要求的,可依本细则规定同步申请办理从业登记;

与资格证同步申请办理从业登记时,除提交本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从业登记申请表;

(二)与从业单位签订并经鉴证的劳动合同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工作关系证明;

第二十五条【登记流程——分步登记】

因故暂缓从业的人员,符合从业登记相关要求可办理申请从业登记。办理从业登记时,还应提交本细则前条规定的资料。

暂缓从业人员在每年度资格证书办理期间内提出申请的,按同步登记流程办理。

暂缓从业人员在每年度资格证书办理期间外提出申请的,经州市或专业造价员管理机构初审后,本人携初审材料自行到省造价协会复核及领取从业专用章。

第二十六条【首次登记】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年内申请登记,逾期未申请登记的,须提供符合本细则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

取得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如本人工作单位与取得资格证书的管理机构为不同地区或部门,应先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完资格变更手续后,再向本人工作单位所属地区或部门的管理机构申请登记。

第二十七条【登记展期】

从业登记的有效期为申请人与从业单位的劳动人事合同所载劳动关系期限和资格证书所载明验证时限二者中较近的期限。有效期到期前的天,如需继续从业,应申请办理从业登记展期。

因劳动关系到期而申请展期的,应提交新的经鉴证的劳动合同和相关证明;因资格证书验证期限到期而申请展期,可与验证申报同步进行,展期后的有效期仍不超过按本条前款确定的期限。

第二十八条【增项从业】

已经通过登记从业的造价员,取得增项专业资格,办理资格证增项签注,换取从业印章后,即可以造价员名义从事增项专业工程造价活动。

第二十九条【变更登记】

已完成从业登记的造价员,其从业单位、联系方式及号码等从业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应在发生变化日内通过登录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进入“造价员管理系统”,提交变更登记申请。

从业单位变更分为省内变更、本省转出、外省转入三种类型,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省造价协会规定的程序办理。外省转入涉及资格复核的,应先确认资格有效,方能办理从业变更。

其他信息变化,提交变更登记申请后管理系统自动校验更新登记信息。第三十条【暂停登记】

造价员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长期(二年以上)不从事工程造价活动,造价员本人应当向省造价协会申请办理暂停从业手续,经核查符合暂停从业情形的,省造价协会在其资格证书上签注“暂停从业”,暂停从业期间不得以造价员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从业专用章由其从业单位封存保管。

造价员从其登记从业单位离职超过日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从业单位应当向省造价协会申请办理暂停从业手续,经核查符合暂停从业情形的,省造价协会在管理系统中标示“暂停从业”,并通过其登记联系方式通知造价员本人办理相关手续,暂停从业期间不得以造价员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从业专用章由造价员管理机构封存保管,拒不办理相关手续

交存从业印章的,省造价协会在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示其暂停从业信息。

暂停从业事项消除需要恢复从业的,应满足本细则第二十二条从业登记条件,并向管理机构申请恢复从业,领取从业专用章后,方可恢复从业。第三十一条【超龄登记】

年龄超过国家劳动法规及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的从业人员,本人健康状况可以满足工程造价活动要求,符合继续从业条件的,由本人到造价员管理机构提交经从业单位核实情况同意超龄从业的申请,经核查情况属实者,可办理超龄从业登记。

超龄从业者,每次申请登记从业有效期不得超过两年,期满前日,符合本条前款情况的可申请展期。

第三十二条【终止登记】

出现下列情形,省造价协会应终止当事造价员从业登记,收回其从业印章,封存从业登记信息。

(一)不再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本人提交终止从业申请;

(二)年龄超过国家劳动法规及人事管理相关规定,本人未申请超龄从业登记;

(三)造价员资格失效或被取消;

(四)因故意或渎职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终止从业登记后,当事人不得以造价员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须在日内交回从业印章,超期不交回,省造价协会应通过其登记联系方式催缴,首次催缴信息发出日仍不交回,省造价协会在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网()公示其终止从业信息,在管理系统进行核销。

第四章从业管理

第三十三条【从业基本要求】

造价员的从业活动应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造价行业协会监督管理,服从从业单位的业务工作管理,自觉遵循“遵纪守法、客观公正、敬业忠职、廉洁自律”的从业行为准则,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保证工程造价业务成果的质量。

第三十四条【从业活动内容】

以造价员名义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不得在登记从业单位以外从事工程造价活动,也不得从事与资格证书专业不相符合的工程造价活动。

造价员可以从事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清标分析、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以及协助注册造价工程师参与建设项目投资(成本)管理、合同管理、造价争议鉴证等工作。

类从业登记可以承担从业单位为咨询人的本条前款所述工作;类从业登记可以承担从业单位为工程承包人或管理技术服务方的本条前款所述工作;类从业登记可以承担从业单位为发包人或参与投资项目的本条前款所述工作。各类从业登记人员签名、盖从业章出具的造价成果文件签

章页须有业务承担单位法人印章,当与从业单位名称不一致时,文件中应附从业单位盖章的情况说明。

第三十五条【签章责任】

造价员应当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业务文件上签名、加盖从业专用章,造价金额较大的工作成果(大于等于万元)还应在成果文件中附出具文件时通过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打印的从业信息登记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从业权利】

造价员从业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规以造价员名义合法从事工程造价活动;

(二)要求查验工程造价活动相对方人员的资格证书和执、从业证章;(三)对无资格证人员或未注册、登记人员从事应由工程造价执、从业人员承担的工程造价活动向有关管理机构举报;

(四)自行保管,依规使用本人的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

(五)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从业水平。

第三十七条【从业义务】

造价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二)依规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保证从业活动成果质量;(三)向工程造价活动相对方如实说明本人工程造价员资格和从业信

息,并出示相应证章;

(四)在鉴定、审查、核对类从业活动中与非委托方的当事人有直系亲属或因受托业务的经济利益关系,应当主动回避;

(五)保守从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六)依规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造价行业协会监督管理,服从从业单位的业务管理;

(七)在从业登记或从业行为调查中如实填报或陈述从业事实情况。

第三十八条【从业禁止行为】

造价员从业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涂改、伪造、倒卖、转让资格证书或从业印章;

(二)同时在两个(含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从业,或者分别以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名义执、从业;

(三)借用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业或使用从业专用章;(四)在从业中与当事人串通违法违规损害社会公众或第三人的合法利益,牟取不正当利益;

(五)违反政府部门规章、标准规范、计价依据和客观事实编制并签署不实工程造价文件;

(六)玩忽职守编制并签署存在明显错误内容的工程造价文件;(七)泄露从业过程中获知的当事人商业和技术秘密;

(八)以虚假信息诋毁其他合法从业工程造价机构或人员的声誉;(九)违背从业行为准则的其他行为。

造价员有本条前款(一)至(五)项行为,由省级造价员管理机构处停止从业登记,吊销资格的惩戒;有本条前款(六)至(九)项行为,由各级造价员管理机构视行为恶劣程度和造成危害大小进行惩戒。

第三十九条【从业信息管理原则】

省造价协会负责建立造价员从业信息管理系统,完善造价员从业信用评价体系,并开放相关信息供社会公众查询。

州市或专业造价员管理机构负责按照本细则收集、核实造价员从业信息,并参与造价员从业信用评价管理。

造价员及其从业单位应当向省造价协会及州市或专业造价员管理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造价员从业信用信息。

第四十条【从业优良信息】

下列情形作为从业优良信息记录:

(一)在工程造价工作岗位上,获得州市级以上造价员管理机构颁发先进工作者或同类荣誉;

(二)在工程造价业务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州市级以上造价员管理机构书面表彰;

(三)工程造价成果或相关课题研究获得省级以上造价管理机构表彰。

第四十一条【从业不良信息】

因造价员从业行为过错给单位或当事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损失绝对金额大于万元或相对比例大于成果正确金额的以上),或者造价员从业期间发生本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禁止行为,应作为从业不良信息记录。

第四十二条【信息记录】

从业信息记录应符合以下流程:

(一)信息经过州市级以上造价员管理机构两人以上调查核实,并取得证据;

(二)报经州市级以上造价员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

(三)记入前应通过其登记联系方式告知本人;

不良从业信息应在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不低于六个月,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具体由做出记录决定的造价员管理机构根据不良行为情节确定。

第四十三条【从业单位管理】

造价员从业单位对造价员从业登记、从业行为、继续教育、自律奖惩等事项负有相应管理责任。

造价员从业单位应结合单位情况制定相应管理规章,其内容不得与本细则有实质性冲突。类从业登记单位制定的规章应报省级造价员管理机构备案。

第五章资格证章管理

第四十四条【证章作用】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是持证人员通过相关考试,达到合格标准,由省级管理机构制发的表明其具备从事工程造价工作能力的凭证。

从业印章是持有资格证书的人员经申请满足从业登记条件,愿意接受从业监管,以造价员名义从事工程造价相应工作的凭证。

在建设工程造价文书中的从业印章印鉴及从业人员签名是明确相关人员承担相应从业责任的直接依据。

第四十五条【证章制式】

资格证书由中价协统一印制,经各级造价员管理机构依本细则规定核查申办情况,填制相关信息后,加盖“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认定委员会资格认证专用章”印鉴及钢印后生效、颁发。

从业印章样式根据中价协统一规定的基本内容,结合本细则要求,由省造价协会确定制发。

第四十六条【保管使用】

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在从业登记有效期间应由本人保管、依规使用。遗失资格证书、从业专用章,应当在公众媒体和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声明作废后,按省造价协会规定申请补发。

第四十七条【资格验证存续】

造价员资格实行定期验证制度,自取得资格起每四年为一个验证周期,每轮周期届满前至日内,持证人员应当自行通过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申报验证,超过上述时限,造价员管理机构通过其登记联系方式和网上公告方式进行催告一次,经催告仍未在周期届满前日自行通过网络申报验证的,按照自动放弃参加本年度验证,其造价员资格自本轮周期届满之日自动暂停一年,未按上述规定参加验证的人员,在资格自

动暂停期限届满前至日内,可以自行通过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申报消除资格暂停补充验证,超过补充验证自行申报时限,经催告仍未在时限届满前日自行通过网络申报消除资格暂停补充验证的,按照继续自动放弃参加本年度补充验证处理,连续三个年度自动放弃参加补充验证者,经省级造价员管理机构核实,按照自动放弃造价员资格,收回或公告核销其资格证书。

无论是否登记从业或因故暂停、停止从业,凡须保有造价员资格的人员均须按本条前款规定进行验证。

已登记从业的人员,资格自动暂停期间从业登记也自动中止登记,并通知造价员从业单位收存其从业印章,中止登记期间不得以造价员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

第四十八条【继续教育】

取得造价员资格的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在每个验证周期内应接受不少于学时的继续教育。

全省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由省造价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各州市或专业造价员管理机构应在省造价协会统一协调下,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或系统内的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四十九条【验证内容】

持证人员通过网络申报验证后,应按照造价员管理机构通知或网络公告的要求,携下列书面材料到州市或专业造价员管理机构办理核验:(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续期验证审批表;

(二)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从业专用章;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需查验原件);

(四)本验证周期内完成的两项工程造价业绩证明(聘用单位加盖公章);

(五)本验证周期内参加继续教育合格的证明材料。

第五十条【核验流程】

各有关机构按以下程序受理资格证书续期验证申请:

(一)州市或专业造价员管理机构应对申报人的网上申报资料与书面提交材料进行核对初审,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续期验证审批表”上注明初审意见并加盖机构公章;

(二)初审机构登记汇总初审情况后进行网络上报,同时汇总“《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续期验证审批表”及书面材料上报省造价协会;

(三)省造价协会对续期验证申请进行复核确认。

续期验证应检查持证人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业绩、继续教育、从业行为、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根据本细则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作出验证结论。

续期验证结论分为合格、限期改正和不合格三种。

验证合格者由省造价协会在资格证书“验证记录栏”内加盖“年验证合格,资格续展至年月日”印章和公章。

第五十一条【验证整改】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一、农村宅基地面积的相关规定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本省依法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制度。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第十四条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农村村民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并且满二年未转让其多余的住宅的,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第十五条农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应当退出其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偿收回。二、宅基地登记的条例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七条由于住宅转让、继承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换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八条集体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当事人应当自接到县(市)人民政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进行注销登记,收回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宅基地面积是多少才符合要求呢?从上文来看农村的宅基地是一户人知有一个住宅,就是该住宅下的一块宅基地。该宅基地的面积需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计算,不能多占。并且农村宅基地的登记也是要经过人民政府批准的。由此可见,国家对于宅基地的使用管理是很严格的。

昆明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昆明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布部门】昆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3.15 【实施日期】2010.03.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昆明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2010年3月1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合理、节约集约使用土地,保护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昆明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以下简称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自用住宅占(使)用农村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宅基地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具体负责所属区域内宅基地的管理。 规划、建设、房屋和民政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宅基地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第六条农村宅基地年度用地总量实行严格计划控制,对村内有空闲地的,不再新增宅基地规模。 鼓励城市规划区外农村居民建造住宅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鼓励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丘陵坡地进行农村住宅建设。 第七条农村住宅的建设标准应当按照省、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市城市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镇)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禁止建设低层联体式和单户独院式农村住宅,应当按照城市居住区模式集中建设多层或者中、高层建筑。 前款范围以外,可以建设低层联体式和单户独院式农村住宅,住宅楼层不超过4层,建筑高度和层高不得超过规划批准的高度,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2020年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综合知识和基本能力》事业单位考试

2020年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综合知识和基本能力》事业单位考 试 (说明:本卷共100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一、单选题 1. 我国领土最北端位于省(),我国领土最西端位于省()。 A、内蒙古,新疆 B、内蒙古,西藏 C、黑龙江,新疆 D、海南,新疆【答案】C 2. 李白笔下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指的是哪个风景区?()A、庐山B、黄山C、峨眉山D、五台山【答案】A 3.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提出()是加强学习的有力保证。 A、讲学习 B、学习制度化 C、学习理论化 D、坚持马克思主义【答案】B 4. 下列哪一项是无效的合同?()A、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B、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行为能力范围的民事行为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D、无权处分行为,指没有处分权而擅自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答案】C 5.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执法原则的是()。 A、合法性原则 B、合理性原则 C、执法权独立行使原则 D、效率原则【答案】C 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控制货币投放、稳定金融工作的情况通报》属于下列哪一类通报?()A、表彰性通报B、情况通报C、指示性通报D、批评性通报【答案】B 7. 设想没有运动的物质,是()。 A、客观唯心主义观点 B、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观点 C、主观唯心主义观点 D、不可知论的观点【答案】B 8. 痴呆是一种以认知功能缺损为核心症状的获得性智能损害综合征,其智能损害的程度足以干扰社会或职业功能,是慢性进展性的疾病,损害的范围涉及记忆、行为、人格、判断、注意力、视空间技能、语言、逻辑推理等多种高级神经功能。据统计,痴呆已成为仅次于心血管疾病,癌症和脑猝的第四大杀手,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三年级下册语文期末测试卷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三年级下册语文期末测试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亲爱的同学,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你们一定学到不少知识,今天就让我们大显身手吧! 一、基础知识与积累运用 (共6题;共43分) 1. (6分) (2019六上·镇原期中) 写出下划线字的正确读音。 稍(shāo sāo)________微屈(qǖqū)________服橡(xiàng xàng)________皮沙漠(mòmè)________ 流淌(dǎng tǎng)________ 淋(líng lín)________雨 2. (4分)读拼音,写词语。 duōshǎo shítou bújiàn rìch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2分)选词填空。 必须必需 ①淡水是人类生存的________品。 ②当世界年纪还小的时候,每样东西都________学习怎么生活。 4. (12分)比一比组成词语。 江________ 秋________ 忙________ 红________ 伴________ 志________ 雨________ 看________ 晚________ 雪________ 着________ 兔________ 5. (6分)在前后两个横线上填上一对反义词组成成语。

化________为________舍________求________若________若________ 6. (13分)背一背,填一填。 (1) ________ 初,性________善, 性________ ,________ 。 苟________教,性乃迁, 教________道,贵以专。 (2) ________ ,非所宜, 幼________ ,老何为? ________ 琢,________ 器, ________,________知________。 二、阅读积累与运用 (共2题;共18分) 7. (11分)阅读短文,完成练习。 蝴蝶总理 几十年前,加拿大有一个小男孩,由于生病导致左脸局部麻痹,嘴角畸形,每当讲话时嘴巴总是歪向一边,因此他相貌十分丑陋。更糟糕的是,他还有口吃的毛病,另有一只耳朵什么都听不见。可以说,生命中所有的不幸都降临在这个可怜的小男孩身上了。 但是,这个小男孩并没有因为自己有如此多的不幸而自暴自弃,灰心绝望,羞于见人,相反,他总是尽一切努力去克服自己的缺陷。 为了矫正自己的口吃,他模仿古罗马一位有名的演说家,每天在嘴里含一块小石子讲话、朗诵。几天下来,他的舌头和腮部就被石子给磨破了。看着他的嘴巴和舌头被石子磨得鲜血直流,母亲心疼地抱着他流着眼泪说:“不要练了,我的孩子,妈妈一辈子都陪着你。”懂事的孩子替妈妈擦掉眼泪说:“妈妈,书上说,每一只漂亮的蝴蝶,

河南省宅基地管理办法

河南省宅基地管理办法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就是为大家提供的关于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细则,来看下面: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用地是指农村居民个人取得合法手续用以建造住宅的土地,包括房屋、厨房和院落用地。 第三条河南省土地管理局主管全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的管理工作,市(地)、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宅基地用地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四条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 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 第五条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应遵循节约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尽量利用荒废地、岗坡劣地和村内空闲地。 村内有旧宅基地和空闲地的,不得占用耕地、林地和人工牧草地等。

基本农田保护区、商品粮基地、蔬菜基地、名特优农产品基地等一般不得安排宅基地。 第六条农村居民建造住宅,应严格按照乡(镇)村建设规划进行。 严禁擅自占用自留地、自留山建造住宅。 第七条农村居民建造住宅,以户为单位,每户宅基地的用地标准,应严格按照《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突破用地标准。 禁止随意套用地域类别。 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用地: (一)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二)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三)集体经济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的; (四)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五)原宅基地影响规划,需要收回而又无宅基地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 (一)出卖、出租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房屋的; (二)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生的; (三)一户一子(女)有一处宅基地的; (四)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五)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六)

云南户籍管理条例全文,户籍规定制度及户籍中心电话.doc

2019年云南户籍管理条例全文,户籍规定制 度及户籍中心电话 云南户籍管理条例全文,户籍规定制度及户籍中心电话 云南户籍管理条例全文,户籍规定制度及户籍中心电话 1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在全省取消农业、非农业及其他类型户口的登记管理模式划分,不在户口簿上填写、打印和加盖带有区分“农业”和“非农业”的标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 “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为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为农业人口,“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为居民委员会的为城镇人口。 记者从会上获悉,继明确“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放宽除昆明主城区以外的城镇租赁性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条件”、“放宽城镇(除昆明市主城区外)直系亲属投靠落户”、“放宽大中专(技校)学生落户条件”、“放宽现役军人家属投靠落户条件”、“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等几个新规定后,公安部门对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落户、跨国婚姻所生子女户口登记以及安置移民、自发移民的落户等3项内容作出最新规定。 10类群体落户细则如下: 1、建制镇和小城市 除昆明市主城区(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

区,下同)和绿春县、彝良县、东川区等特定城市以外的建制镇和小城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 证件:凭落户人户口簿、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居住地申报常住户口。 2、中等城市 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和办理居住证分别满1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 证件:凭落户人户口簿、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缴纳1年以上城镇社会保险、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居住地申报常住户口。 3、昆明市主城区 ●在昆明市主城区具备合法稳定住所(不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或其他生活来源,且实际居住的。 证件:本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可在居住地申报常住户口。 ●在昆明市主城区具备合法稳定住所(不含租赁)并实际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均住房面积不得低于当地对住房困难家庭规定的标准。 证件:本人凭落户人户口簿、身份证、缴纳2年以上城镇社会保险、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居住地申报接迁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含配偶父母)户口。 ●在昆明市主城区租住公租房、廉租房和其他租赁性质合法稳定住所的,按昆明市主城区的积分落户制度办理落户。昆明市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五年级下册数学期末试卷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五年级下册数学期末试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亲爱的小朋友们,这一段时间的学习,你们收获怎么样呢?今天就让我们来检验一下吧! 一、填空题。(共20分) (共10题;共20分) 1. (2分)填空 黄瓜的种植面积是总面积的________ ,番茄的种植面积是总面积的________ ;黄瓜的种植面积是番茄的________ ,番茄的种植面积是黄瓜的________ . 2. (2分) (2019五下·吴忠期末) 4和28的最大公约数是________,最小公倍数是________。 3. (2分)一个最简真分数,它的分子与分母的积是24,这个最简真分数是________或________。 4. (2分)的分数单位是________,去掉________个这样的分数单位后就是最小的质数。 5. (2分)填上“>”“<”或“=”。 1 ________1.3 3.1________ 0.35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0.14 0.6________ 6. (2分) 100毫升100毫升地数,数100次是________。 7. (2分) (2020五上·龙华期末) 4÷9= 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保留两位小数) 8. (2分) 3个同样大小的正方体,拼成一个长方体,计算表面积应算________个面。 9. (2分)一个正方体,容积是216升,把这一箱油的倒入一个长4分米,宽2.5分米的长方体油箱内,

这个油箱内的油高________分米。 10. (2分) (2019五下·涧西期末) 某公司生产某批次的6个零件中,只有1个零件质量轻。如果用没有砝码的天平去称2次,能保证找出这个轻的零件,你将按________个一组来分它们. 二、判断题。(共5分) (共5题;共5分) 11. (1分)一个合数至少得有三个因数。 12. (1分)判断对错. 分数的分子和分母同时乘上或者同时除以一个不等于0的数,分数的大小不变. 13. (1分)判断 如果是3的倍数,那么就一定是9的倍数 14. (1分) (2020六上·苏州期末) 棱长为5分米的油箱的容积和体积比,一样大。() 15. (1分)下图中,小海和小灵看到的一样。 三、选择题。(共5分) (共5题;共5分) 16. (1分)(2019·东莞) 将厚度是0.1毫米的纸,对折3次后,厚度是()毫米。 A . 0.3 B . 0.8 C . 1.6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2019-2020年度高二上学期地理期末考试试卷C卷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2019-2020年度高二上学期地理期末考试试卷C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一、选择题 (共17题;共54分) 1. (2分)下列关于商品谷物农业叙述正确的是 A . 种植的作物主要是水稻和小麦 B . 基本特征是生产规模大、机械化程度高 C .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最大的商品谷物生产国 D . 中国的商品谷物农业一般是家庭经营的 2. (2分) (2018高二上·大连期末) 现代地理信息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国家气象局每天为电视新闻提供的卫星云图主要使用了() ①遥感技术②地理信息技术③全球定位技术 A . ①② B . ①③ C . ②③ D . ①②③ 3. (4分) (2017高二下·孝感期末) 据悉,摩拜共享单车2017年5月5日晚上已正式登陆孝感市,目前已在孝感东站、槐荫公园、保利广场等地投放单车。摩拜单车,一种基于移动App和智能硬件开发而兴办的无桩借还共享单车出行模式,见下图。使用摩拜单车智能手机软件,用户可以用自己的手机查看单车位置,继而预约并找到所选单车。然后通过扫描车身上的二维码开锁即可骑行。摩拜单车不仅为城市居民的短途出行提供了便捷的共享单车服务,更倡导着健康、低碳的生活方式。据此完成下列各题。

(1)在摩拜单车的约车、找车过程中,应用的地理信息技术有() A . RS GPS B . GIS RS C . RS GIS D . GPS GIS (2)共享单车的推广使用,其产生的影响有() ①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②城区交通拥堵有所缓解 ③解决短途出行问题 ④提升旅游城市用户感受 A . ①②③ B . ②③④

云南省社保参保单位工资总额组成的具体范围(2020最新)

云南省社保参保单位工资总额组成的具体范围 (2020最新) 一、关于计算缴费基数的具体项目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作为工资总额统计,在计算缴费基数时作为依据: (一)计时工资,包括: 1.对已完成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即基本工资部分; 2.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4.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技能工资及岗位(职务)工资; 5.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职工受处分期间的工资、浮动升级的工资等。 6.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二)计件工资,包括: 1.买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奖金,包括: 1.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王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2.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 3.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资金; 4.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工人的奖金、体育运动员的平时训练奖; 5、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运输系统的堵漏保收奖,学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从各项收入中以提成的名义发给职工的奖金等。 (四)津贴,包括: 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包括: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微波站津贴、冷库低温津贴、邮电人员外勤津贴、夜班津贴、中班津贴、班(组)长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广播电视天线工岗位津贴、盐业岗位津贴、废品回收人员岗位津贴、殡葬特殊行业津贴、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岗位津贴、环境监测津贴、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科研辅助津贴、卫生临床津贴和防检津贴、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津贴、护林津贴、林业技术推广服务津贴、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津贴、水利防汛津贴、气象服务津贴、地震预测预防津贴、技术监督工作津贴、口岸鉴定检验津贴、环境污染监控津贴、社会服务津贴、特殊岗位津贴、会计岗位津贴、野外津贴、水上作业津贴、艺术表演档次津贴、演出场次津贴、艺术人员工种补贴、运动队班(队)干部驻队

海口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doc

海口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村宅基地承担着农民的基本生活和生产保障功能,作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有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是历史发展和历史积淀的结果,是与国家当时的政治、经济背景以及农村经济落后等具体国情相适应的。下文是海口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海口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取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本户自用住房及附属生活设施的土地。 本办法所称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表行使人是指依法确定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 第四条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村民集体所有,村民个人只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 (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 (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建设文明生态集镇和文明生态村。 第六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全市农村宅基地的统一管理,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各区、镇设立的土地管理派出机构负责对农村宅基地进行具体管理。 各区、镇人民政府及规划、建设、房产、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分别负责农村宅基地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供地计划 第七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编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要求,合理确定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 第八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区、镇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编制镇的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没有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的,原则上不予安排宅基地。 市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指导、协助镇人民政府做好村庄、集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市、区人民政府应为镇人民政府编制村庄、集镇建设规划安排专项经费。 第九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全市农村宅基地的年度计划指标。各区、镇的农村宅基地安排不得超过供地计划指标。

云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云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三章土地的利用和保护第四章国家建设用地第五章乡(镇)村建设用地第六章奖惩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和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区域内的一切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应当执行《土地管理法》和本办法。第三条土地是国家的宝贵资源,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的综合手段,依法统一管理和使用土地,保护耕地,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治水土流失,制止荒废、破坏耕地的行为。严禁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置土地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委派土地管理员负责区(镇)的土地管理工作,并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二)主管本区域内土地的调查、登记、统计和发证等工作;(三)负责审查、上报、批准本区域内土地的征用、划拨工作;(四)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本区域内的土地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五)对本区域内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协调工作;(六)制止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占地案件,调处、解决土地纠纷;(七)统一征收土地管理的各项费用,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八)参加城乡建设项目的选址,初步设计的会审,并参加竣工后的工程验收;(九)办理奖惩事宜。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六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第七条全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八条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各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所有证》,确认其所有权。[!--empirenews.page--] 全民、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使用证》,确认其使用权。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必须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第十条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全民、集体所有土地(包括村民使用的自留山、自留地、承包地、宅基地等,下同)不准买卖、出租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村民使用的集体所有土地以及单位、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只能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随意变动。第十一条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程序处理:(一)争议双方在同一乡(镇)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处理;(二)争议双方不属同一乡(镇),而又在同一县(市)的,由所在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处理;(三)争议双方不属同一县(市),而又在同一地、州、市的,由有关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报请地、州、市土地管理部门处理;(四)争议双方不属同一地、州、市的,由有关地、州、市土地管理部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省土地管理部门处理。争议双方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第三章土地的利用和保护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建立土地调查、统计制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五年级下册语文期末测试卷十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五年级下册语文期末测试卷十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亲爱的同学,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你们一定学到不少知识,今天就让我们大显身手吧! 一、积累运用(45分) (共9题;共45分) 1. (5分)看拼音,写词语 kuān chǎng qián zhītāi shēng bǔ hu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4分)给多音字组词。 盛shèng________chéng________ 晕yùn________yūn________ 夹jiā________jiá________ 3. (8分)词语积累 描写秋的四字词语: 秋高气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3分)读一读,填一填。(填序号) ①遥远②壮观③雄伟 妈妈告诉我,________的北京城,有一座________的天安门,广场上的升旗仪式非常________。 5. (1.5分)选择正确的答案,把序号写到括号里。 (1)下列词语中搭配完全正确的一项是()。

A . 发扬缺点安排工作反映情况 B . 提高认识价格高贵保卫公物 C . 改善生活天气晴朗身体强壮 D . 发现问题远大理想参观经验 (2)“村庄惊醒了”的句意理解正确的是()。 A . 这是拟人句,村民都被突如其来的洪水惊醒了。 B . 村庄睡醒了,村民们也睡醒了。 C . 这是拟人句,村庄被洪水惊醒了。 D . 这是比喻句,村庄和村民都被洪水惊醒了。 (3)“你知道吗?”桑娜说,“咱们的邻居西蒙死了。”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 . 是桑娜告诉丈夫,邻居西蒙死了。 B . 提示词“说”放在一句话的中部,“说”字后面用逗号是对的。 C . 是桑娜告诉丈夫,邻居西蒙死了,然后想慢慢引到西蒙的孩子身上。 D . “你知道吗”是反问句。 (4)下列对有关文化和文学常识的表述错误的一项是()。 A . 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19世纪中期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思想家、哲学家,代表作有《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复活》等。 B . 《桥》的作者是当代作家谈歌。 C . 《在柏林》的作者奥莱尔,是美国女作家。 D . 高尔基根据自己的经历撰写了自传体三部曲《童年》《我的母亲》《我的大学》。 6. (1.5分)下列句子中没有错别字的一项是()。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三年级上学期数学期末试卷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三年级上学期数学期末试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亲爱的小朋友们,这一段时间的学习,你们收获怎么样呢?今天就让我们来检验一下吧! 一、我会填空。(共27分) (共10题;共27分) 1. (4分) (2020三上·龙华期末) 一支粉笔长1________。 2. (2分) (2016三上·商河期中) 60毫米=________厘米 8米=________分米 1时30分=________分 7千米=________米 300厘米=________米 6000千克=________吨. 3. (5分) (2019三上·陇县期中) 在横线上填上“>”“<”或“=”。 1米________8分米100________47+58 1分15秒________75秒2千克________900克 4. (7分) (2017三上·市南区期末) 在横线里填上>、<或=. 4t________4000g 600分________6时 ________ ________

6200克________6千克 5分________350秒. 5. (2分)这个分数加上________个与它相同的分数单位后,结果是最小的质数,去掉________个与它相同的分数单位后是 . 6. (2分)找朋友,将序号填在横线上。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7. (2分) (2019三上·隆昌月考) 一场电影在8:20放映,10:45分结束,这场电影共放映了________小时________分. 8. (1分)小巧用火柴杆摆正方形或长方形,他摆出了一半,小巧摆出的是________图形?将它摆完整一共需要________根火柴杆? 9. (1分)直接写得数. 36÷8=________……________38+26=________ 36÷4=________800-300=________ 280+300=________ 720-300=________

陕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来源:作者:时间:2010/11/30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陕国土资办发[2005]56号2005年9月13日)各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现将我省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印发你们,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陕国土资办发[2005]56号2005年9月13日) 各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现将我省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厅土地利用管理处。 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利用和管理。 前款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住宅及其相关附属物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第三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第五条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必须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的原则;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坚持实施新村规划和土地整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城镇居民不得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或以买房为名,变相购置宅基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的住宅发放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过程中,除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土地登记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代收应由其他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更不允许搭车收费。 第八条严格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面积的标准:平原每户不超过133平方为(二分),川地、原地每户不超过200平方为(三分);山地、丘陵地每户不超过267平方米(四分)。 城市规划区内的村民鼓励集中建住宅楼。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和住宅楼的面积审查用地。 第九条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应纳入年度用地计划。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和农村通过建设用地整理新增加的耕地面积挂钩,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新增耕地面积检查、核定后,应在总的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分配等量的农用地转用指标用于农民住宅建设。 第十条县(市、区)可根据省、设区市下达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于每年6月30日以前,一次性向省、设区市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由县(市、区)依法按户逐宗批准供应宅基地。第十一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村内空闲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由村、乡(镇)逐级审核,批量报县(市、区)批准后,由乡(镇)逐宗落实到户。 第十二条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一)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户主是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按《婚姻法》有关规定确需分户建房,原宅基地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三)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的; (四)因发生或为防御自然灾害需要搬迁的、或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调整宅基地的; (五)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第十三条村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

云南省昆明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云南省昆明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合理、节约集约使用土地,保护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昆明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以下简称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自用住宅占(使)用农村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宅基地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具体负责所属区域内宅基地的管理。 规划、建设、房屋和民政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宅基地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第六条农村宅基地年度用地总量实行严格计划控制,对村内有空闲地的,不再新增宅基地规模。 鼓励城市规划区外农村居民建造住宅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鼓励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丘陵坡地进行农村住宅建设。 第七条农村住宅的建设标准应当按照省、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市城市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镇)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禁止建设低层联体式和单户独院式农村住宅,应当按照城市居住区模式集中建设多层或者中、高层建筑。 前款范围以外,可以建设低层联体式和单户独院式农村住宅,住宅楼层不超过4层,建筑高度和层高不得超过规划批准的高度,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第八条农村居民建造住宅占用林地,应当依法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造农村住宅,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建造农村住宅。 在公路、河道两侧或者高压线下安排宅基地,还应当符合交通、水务、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申请和审批 第九条申请建设农村住宅应当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年满18周岁已独立成户且无宅基地的; (二)原住宅不符合规划或者确需易地新建房屋的; (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需要分户建房的; (四)因国家建设征收、农村公共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以及实施城市、集镇和村庄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等公共利益占用宅基地,需要重新调整的; (五)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需要重新调整的; (六)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到农村落户和回原籍定居,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户口的; (七)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宅基地: (一)一户已拥有一处已达到标准宅基地的; (二)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尚未依法处理的; (三)将原宅基地改变用途,用于出租、兴办企业或者其它经营性用途的; (四)将原住宅以出售、赠与等形式转让给不符合使用宅基地条件人的; (五)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宅基地面积以户为单位,每户人口以农村户籍实有人数计算,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主城城市规划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镇)规划范围内,人均建设用地不得超过20平方米,每户建设用地总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 (二)其他区域人均建设用地不得超过25平方米,每户建设用地总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山区、半山区、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可以适当放宽,但每户建设用地总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2019版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地理试题C卷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2019版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地理试题C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一、选择题 (共11题;共42分) 1. (2分) (2016高一下·吉林期末) 下图中甲、乙、丙反映了三类工厂的投入构成情况,乙类工厂运费低的原因最不可能的是() A . 需要的原料和能源少 B . 产品科技含量高、运量小 C . 以航空运输为主 D . 靠近原料地和消费市场 2. (4分) (2017高二下·南京会考) 2016年5月,飞利浦、富士康等五家全球知名制造企业宣布撤资或退出中国。据此完成下列各题。 (1) 下列最有可能成为外资撤离中国的产业类型是() A . 劳动密集型 B . 资源密集型 C . 技术密集型 D . 资金密集型 (2) 要摆脱外资撤华困境,中国制造业发展方向是()

①加大科技投入,提升产品质量 ②依靠政府资金,加快矿产资源开发 ③加强自主创新,树立品牌意识 ④提高资源利用率,构建绿色生产体系 A . ①②③ B . ①②④ C . ①③④ D . ②③④ 3. (4分) (2017高二下·枣庄期末) 近年来,全球变暖使北极(海洋运输)航线的开通逐渐成为可能。下图示意计划中的北极航线(包括东北航线和西北航线)。据此完成下列各题。 (1)东北航线、西北航线汇合处N临近()的分界线 A . 北冰洋和大西洋 B . 亚洲和欧洲 C . 亚洲和北美洲

D . 欧洲和北美洲 (2)若北极航线开通,该航线() A . 可全年航行 B . 单位距离能源消耗较少 C . 航行的船舶维护费用较低 D . 不宜使用罗盘导航 4. (6分)(2017·南昌模拟) 抱坡岭是三亚市一座山体裸漏、地形起伏较大的废弃石灰岩矿山,自开展“城市修补、生态修复”以来,抱坡岭成为首批山体修复试点之一,相关部门采用了削坡退台、设置V型槽等综合治理办法恢复山体的生态环境。据此完成下面小题。 (1) 抱坡岭需要人工修复最主要的原因是() A . 石灰岩易风化,造成危岩崩落,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B . 处于台风多发区,易引发地质灾害 C . 山体坡度大,涵养水土的能力差,自我修复能力丧失 D . 美化环境,增加旅游景点 (2) 每一级退台都设置为外缘高、内部低的主要目的是() A . 降低爬山难度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藏族自治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藏族自治州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迪政办发[2008]48号 【发布部门】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8.05.05 【实施日期】2008.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藏族自治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 通知 (迪政办发〔2008〕48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迪庆藏族自治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已经2008年4月18日州十一届人民政府第7次州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五日 迪庆藏族自治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7〕130号)精神,结合迪庆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指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建立居民家庭缴费和政府补贴、社会捐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按照低费率、保住院、保大病,缴费和待遇水平相一致,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第三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州级统筹的原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政策制定、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基金筹集、费用征收、待遇支付等具体业务的经办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保障范围 第四条具有本州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大、中专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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