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示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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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

委托人(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居间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就公司就购买广州白云区金沙洲商住地事宜向甲方提供居间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互利互惠、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物

乙方向甲方提供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的转让居间服务。

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居间方权利义务

3.1、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第三方与委托方进行实

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3.2、居间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

3.3、居间应对在提供居间服务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四、委托方权利义务

4.1、委托方应对居间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4.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委托方全面履行和土地转让单位所签订的合同。委托方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居间方无关。

五、居间费用

5.1、甲方与第三方合同签订成功后,甲方应在该块商住土地首期楼盘、别墅开发项目封顶后,30个作日内分别赠予乙方(身份证号码:),商品房面积:平方及别墅面积:平方;

(身份证号码:),商品房面积:平方及别墅面积:平方,因居间活动促成甲方成功收购该商住地的感谢费,并协助乙方就其赠予房产办理过户的一切相关证件。

5.2、乙方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促成甲方与第三方就购买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900亩商住地事宜成功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税后)为该土地总地

价的百分之一点五(1.5%)。

5.3、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乙方因收取居间报酬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甲方代为缴纳。

六、保障条款

6.1、如委托人与第三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第三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支付居间服务费。

6.2、如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第三方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支付居间服务费。

6.3、委托方未能与第三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服务费。

七、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居间服务费。

7.2、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拒不支付居间费用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30%的违约金。

八、其它

8.1、本合同所指促成交易,系指甲方与第三方签订土地转

让合同,且以该合同成立为标准。

8.2、甲方与土地转让方对于合同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

九、争议的解决

9.1、甲乙双方在解释或者履行意向书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居间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年月至年月,付款方式:每,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年月日合计收取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

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

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乙方: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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