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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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确保矿井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所有采煤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工作。

第三条顶板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煤矿安全规定,并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操作。

第四条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包括顶板支护、预警监测、预控预警、喷射锚杆预支护和顶板下沉治理等内容。

第五条顶板管理工作要加强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六条顶板管理工作应实行全员参与、层层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第七条顶板管理工作应强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并追究责任。

第二章顶板支护管理第八条顶板支护是采煤工作面控制顶板下沉和防止顶板事故发生的关键工作。

第九条顶板支护必须按照设计方案进行,严禁私自变更和减少支护装置的数量。

第十条顶板支护应确保支护装置的牢固性和稳定性,定期检查和维护支护设备。

第十一条顶板支护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进行质量检验。

第十二条顶板支护工作要做好记录,包括支护装置的安装情况、检查维护情况和更换情况等。

第十三条顶板支护工作要定期组织技术交流和经验总结,提高支护工作水平。

第十四条顶板支护工作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三章预警监测管理第十五条预警监测是对顶板下沉、位移和破坏的监测工作,目的是提前预警,防止顶板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采煤工作面应设置合理的预警监测点,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预警设备和仪器要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八条预警监测数据要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和分析,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十九条预警监测数据异常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处置,确保矿井安全。

第四章预控预警管理第二十条预控预警是在顶板下沉和破坏前,通过工作面支护调整来控制顶板运动和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十一条采煤工作面支护要根据顶板运动的预警数据,及时进行调整和加固。

煤矿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煤矿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煤矿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煤矿矿山安全管理,提高矿工作面顶板的管理水平,保障矿工作面的生产安全和人员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煤矿行业规定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工作。

三、责任分工1.煤矿负责人对煤矿工作面顶板管理工作负总责,要确保本制度的执行和顶板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2.劳动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煤矿工作面顶板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3.矿井技术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矿山顶板管理工作,制定并执行相关计划和指导文件,确保矿山工作面顶板的安全稳定。

4.工长或班长负责组织矿工作面顶板的加固和支护工作,对顶板底板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顶板不稳定和危险情况。

5.顶板支护人员负责实际的支护工作,确保支护材料的正确使用和操作,及时发现并及时报告顶板的安全问题。

四、矿山顶板管理措施1.巡查制度:每日对工作面顶板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记录并报告顶板状况。

2.安全检测:对工作面顶板进行安全检测,包括顶板的稳定性、裂缝情况等,确保顶板的安全性。

3.支护工程:根据工作面的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支护材料和方式,保证顶板的稳定性。

4.风险识别:对可能存在的顶板风险进行识别,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进行人员培训。

5.应急预案:制定合理的顶板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处理、人员疏散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做出正确的应对措施。

五、严重违规处理1.对于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而不报告的责任人员,将按照相应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包括给予纪律处分甚至终止劳动合同。

2.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顶板巡查和检测的责任人员,将予以相应处罚,并要求及时进行补救措施。

3.对于擅自改变支护工程方案的责任人员,将对其进行纪律处分,并要求恢复原状。

六、监督和评估1.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对煤矿工作面顶板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严格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严格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严格煤矿顶板管理制度第一条煤矿顶板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煤矿顶板的安全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和员工的安全。

第二条煤矿顶板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的顶板管理工作,包括顶板的检测、评估、加固、支护等工作。

第三条煤矿顶板管理制度的实施主体为煤矿企业,各级管理部门对煤矿顶板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煤矿顶板管理制度要求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设备。

第五条煤矿顶板管理制度要求煤矿企业必须加强顶板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煤矿顶板管理制度要求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顶板事故应急预案,做好顶板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七条煤矿顶板管理制度要求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对顶板设备和工具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八条本制度所称顶板,是指煤矿井下开采空间的顶部岩层,包括顶板距离煤层的一定范围内的岩层。

第二章顶板检测与评估第九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顶板检测与评估机制,对矿井开采工作中的顶板进行定期检测。

第十条顶板检测与评估应该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对检测结果应该进行认真分析和评估。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顶板检测数据的管理,建立健全顶板检测档案,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顶板检测与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加固和支护方案,并及时实施。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对顶板的加固和支护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加固和支护措施的有效性。

第三章顶板加固与支护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顶板检测与评估结果,对顶板进行加固和支护工作。

第十五条顶板加固和支护工作应当采取可靠有效的措施,确保矿井地面和井下工作面人员的安全。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对顶板加固和支护工作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顶板加固和支护材料的管理,确保材料的质量和使用合理。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对顶板加固和支护工程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煤矿顶板管理的若干规定(5篇)

煤矿顶板管理的若干规定(5篇)

煤矿顶板管理的若干规定一、总则(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煤矿顶板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顶板管理、防止冒顶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和煤矿企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二)顶板管理工作必须纳入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和煤矿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贯穿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在安全监管和煤矿生产规划、实施、检查过程中,必须同时规划、实施、检查煤矿顶板管理工作。

各煤矿必须成立以矿长为首的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结合本矿实际,制定顶板管理工作目标和实现计划,推广运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提高顶板控制技术水平。

二、顶板管理责任制(一)矿长(业主)对本矿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负责及时作出加强顶板管理工作的决策和决定,全面落实好顶板管理工作的人、财、物。

(二)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的技术责任。

负责对顶板管理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贯彻和补充完善,并组织研究先进的顶板管理方法,积极推广运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

(三)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对全矿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负责顶板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负责顶板管理措施的现场落实。

(四)采掘队长(班组长)对本队(班组)工作头面管辖区域的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认真贯彻执行“三大规程”和顶板管理的有关技术政策和技术措施,及时处理现场安全隐患,全面落实上级的顶板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和指令。

三、强化矿井技术管理工作(一)确保《作业规程》合格、管理制度有效。

一是《作业规程》的编制能贯彻有关技术政策和结合实际选择先进适用的采、掘、支等技术,能有效指导现场生产(施工)作业,确保生产(施工)作业人员安全。

二是有健全的编制、审批和贯彻《作业规程》的管理制度,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作业规程》复查,形成复查结论性意见。

三是《作业规程》应结合矿压观测及地质资料(地质说明书),对支护进行设计。

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是指煤矿为保障矿井顶板的稳定和安全,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

其目的是预防煤矿顶板发生塌陷、爆炸、突水等事故,确保矿工人身安全。

煤矿顶板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顶板巡查制度:矿井管理人员制定巡查规定,定期组织矿工对矿井顶板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顶板支护制度:制定顶板支护方案,规定支护材料、支护标准及使用方法,确保矿井顶板的强度和稳定性。

3. 顶板监测制度:安装顶板监测设备,及时监测顶板运动和位移情况,预测和预警顶板事故风险。

4. 顶板治理制度:制定顶板治理方案,对有威胁的顶板进行治理和加固,确保矿井顶板的稳定性。

5. 顶板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矿井顶板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行动措施,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救援和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煤矿顶板管理制度的执行可以有效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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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板管理制度(5篇)

顶板管理制度(5篇)

顶板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成立以矿长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付矿长为付组长的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并收有班长和有经验的熟练工人、安全员、瓦检员为成员。

2、矿井必须每周对全矿井进行一次全面的预板检查发现异常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矿井每旬必须指派三人对全矿所有巷道进行一次全面的敲邦问顶发现有问题的打好支护,问题严重的立即报告矿长,制定措施,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4、各采掘作业点有数量足够的支护材料和备用支柱。

5、永久支护与临时支护之间距离不大于《作业规程》规定的要求,并严格执行临时支护跟拢碛头。

6、采掘时地质构造带、回采面初次放顶,周期来压巷道维修必须制订专项措施,并成立领板管理小组。

7、对采掘工作面支护密度不得小于《作业规程》规定,回采工作面控项距不得大于作业规程规定。

顶板管理制度(2)是指一种用于确保煤矿采矿顶板的安全的管理措施和方法。

顶板是指地下煤矿开采中顶板与煤层之间的岩层,它的稳定性直接关系到矿工的人身安全和煤矿生产的正常进行。

顶板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 顶板监测:通过安装顶板监测设备来实时监测顶板的变形和位移,及时掌握顶板的稳定情况,预警可能出现的顶板事故。

2. 顶板支护:根据顶板的岩性和变形情况,采取适当的顶板支护措施,如使用钢架、锚杆等,加固和稳定顶板。

3. 顶板控制:通过减小采煤工作面的高度、加强支护措施等措施,控制采煤工作面上方顶板的压力和变形,减少顶板事故的发生。

4. 防止顶板事故的应急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顶板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急措施,保护矿工的人身安全。

5. 顶板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顶板管理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对顶板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顶板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煤矿采矿过程中顶板的稳定,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提高矿工的安全保障水平,保障煤矿生产的正常进行。

顶板管理制度(3)是指对煤矿顶板进行安全管理的一套制度和规定。

煤矿顶板是指矿井地面以上的岩层或覆岩,包括矿井进口、邮井、回风巷等区域的顶部。

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范本

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范本

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采煤工作面顶板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

制定本制度的依据是《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责任与义务1. 顶板管理人员应严格落实本制度,负责顶板的巡查、监测和维护工作。

2. 采煤工人应主动参与顶板管理工作,严禁在煤矿工作面上操作机械或进行其他危险作业。

3. 煤矿企业应为顶板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设备,并落实相应的资金投入,确保顶板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顶板管理要求1. 巡查与监测(1)顶板管理人员应每班次对采煤工作面顶板进行巡查,记录顶板下沉、开裂、冒顶、下垮等情况,并及时上报。

(2)采煤工作面应配置必要的监测设备,进行顶板运动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应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 预警与应急处置(1)顶板管理人员应建立顶板预警机制,利用监测设备的数据分析和预测能力,提前预警顶板异常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在顶板异常情况发生时,采煤工人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按照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安全疏散和紧急维修。

3. 防止冒顶和支护加固(1)煤矿企业应根据采煤工作面的地质条件、矿压变化等因素,合理选择支护方式,并按照规定加固支护,确保顶板的稳定性。

(2)采煤工作面的冒顶风险较高时,应采取防冒顶措施,如搭设防冒顶架等,保证工作面安全。

4. 顶板维护与管理(1)顶板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采煤工作面顶板进行维护,包括补强支护、清理漏矸、修补开裂等工作,确保顶板的良好状态。

(2)煤矿企业应提供必要的维护工具和设备,并对顶板管理人员进行维护操作培训,确保维护工作的质量。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顶板管理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采煤工人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并了解顶板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五、奖惩措施1. 对于顶板管理人员在巡查和维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提醒和整改。

煤矿顶板管理制度文件

煤矿顶板管理制度文件

煤矿顶板管理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顶板管理工作,保障矿工的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内的矿井,包括井下作业区域和地面作业区域。

第三条煤矿顶板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制度,进行顶板稳定性评价和监测,及时采取措施保障矿工的安全。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顶板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安全意识,确保顶板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矿长(厂长)对顶板管理工作的责任,加大投入,提供必要的设备和资金支持,保障顶板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矿顶板管理台账,及时记录煤矿顶板稳定性评价和监测数据,做好资料归档和备份,以备查阅。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做好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稳定进行。

第二章顶板稳定性评价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对煤矿顶板进行稳定性评价,确保矿井内矿柱和支护结构的稳固性,防止顶板塌落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矿井开采情况和顶板岩性特点,制定相应的顶板评价方案,选取合适的评价方法和设备,进行顶板稳定性评价。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顶板稳定性评价结果,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矿柱和支护结构,消除顶板隐患,确保矿工的安全作业。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顶板稳定性评价程序,确保评价数据准确可靠,避免因数据失实导致的顶板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顶板稳定性评价档案,保存评价数据和相关资料,以备查阅和备份,确保有关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顶板监测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对矿井顶板进行定期监测,监测频率不得低于每日一次,确保及时掌握顶板的变化情况,预防顶板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选取合适的顶板监测仪器和设备,进行顶板的监测工作,监测数据应当真实准确,无造假行为。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顶板监测人员,负责监测工作的实施和数据的处理,及时向矿长(厂长)汇报顶板监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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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祥煤业顶板管理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抓好我矿的顶板管理,保持我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如下顶板管理规定:一、组织机构:1、为确保本规定的严格执行,矿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顶板管理的各项工作,检查、落实、考核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组长:王西印成员:张允华、孙玉鹏、王金杰、周永贵、张清刘齐、张俊旗、朱田邦、邰彦申、王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由王峰负责顶板管理的具体事宜。

2、各采煤、掘进队要成立相应的顶板管理和工程质量验收小组,由主管队长担任组长。

二、管理制度1、顶板小组每周对全矿井下各采掘面进行一次全面顶板检查,并进行安全评估,每天以顶板安全预评表的形式将结果递交安检部,对检查出的隐患,顶板小组要及时向有关区队下发整改通知,区队接到整改单后必须组织人员及时整改,未及时整改者隐患者按每条隐患50元罚款,隔日加倍。

不反馈隐患整改情况的按日1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2、顶板小组每月召开2次顶板排查会议,排查顶板隐患,解决顶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预测、布置顶板管理重点,并做好会议记录。

所有小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确因有事不能参加的,要向顶板小组组长请假并说明原因,且必须安排副职参加。

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迟到者罚款50元。

3、实行顶板质量风险抵押金制度,正职押金500元,副职押金400元,其他成员押金300元。

押金管理由顶板小组办公室负责。

风险抵押金实行月度兑现。

顶板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区队进行考核,对能按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时整改且不出现顶板事故的区队,押金100%兑现;对不能按要求进行整改但没有顶板事故的,顶板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评结果酌情予以兑现;对出现顶板事故的区队,当月押金不予兑现,且顶板小组办公室根据事故情况扣除一定数量的押金,直到扣完为止。

扣除部分必须及时补交。

4、各采煤、掘进队及其他各队每天要对所管辖区域的顶板进行一次分析。

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矿有关领导和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备查。

5、各单位要明确领导责任,奖罚要落实到人。

三、采掘工程顶板管理规定(一)技术管理规定1、在设计采掘工作程前,工程部地测管理人员必须提供可靠的地质说明书。

2、采掘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符合本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

如遇情况变化,必须及时编制补充措施,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贯彻学习。

作业规程中必须包括顶板管理说明书。

顶板管理说明书中对于顶板来压、坚硬或复合顶板、过老巷或构造变化带、回柱放顶、工作面收尾、巷道回撤等情况必须进行说明,并制定专门的顶板管理措施。

3、支护设计必须依据工作面顶底板情况及矿压观测资料进行计算,并根据工作面支护密度的计算,合理确定工作面柱排距、工作面支护形式及机头支护形式。

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所需各种单体柱、梁的型号、数量及备用数量。

合理确定架设方法和回撤方法。

4、工作面要加强支柱管理,实行全承载支护、循环注液、制定防倒柱、防片帮措施,强化检测,保证质量。

5、沿空送巷,巷道设计与施工应避开集中压力区,施工时间必须在工作面停采、顶板动压稳定之后。

6、所有掘进工作面,迎头到永久支护之间都必须使用前探梁支架或其它临时支护形式,严禁空顶作业。

前探梁或临时支护形式、规格、质量标准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7、掘进工程和巷修工程都必须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二)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1、工作面切眼掘进一般情况下要一次掘成,形成单体支柱配合钢梁帮顶护严、支护到位。

必要时单体支柱架设要穿柱鞋。

支护不能一次装备的,要制定工作面装备支护替棚措施,明确替棚、单体支柱及顶梁架设程序和质量标准。

2、采煤工作面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开工。

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摩擦支柱和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在入井前必须逐跟进行压力实验;在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必须进行检修,检修后的支柱必须进行压力实验,方可投入使用。

3、采煤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所有支柱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柱。

工作面的排柱距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使用木支护工作面的坑木规格要在作业工程中明确规定,碰倒或损坏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

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100mm的不得小于11.4MPa;柱径80mm的不得小于11MPa。

4、工作面柱、梁必须编号,不许缺梁少柱;外观缺损的柱、梁严禁使用。

支护强度必须达到设计的支护强度要求。

5、工作面安装结束,要经过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的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生产。

6、工作面初采必须制定专项初采安全技术措施,矿上应成立专门机构,坚持跟班制度。

在工作面初采措施中,对工作面初采领导小组、工作面初采期间的支护管理和加强支护的特殊支护措施等内容,必须做出具体规定。

7、工作面初次来压前后,要有专人观测顶板压力变化情况,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8、回柱时若出现工作面大面积来压有推棚危险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加强支护,情况紧急时立即撤出人员并向调度室和值班人员汇报。

9、为保证支柱有足够的初撑力,泵站压力不能低于设计值,液压管路不能有窜、漏液现象。

10、根据我矿生产实际需要和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研究确定我矿采煤工作面单体支柱初撑力不能低于11.5MPa,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单体支柱初撑力不能低于11.4MPa。

生产期间要保证支柱稳固,坚持循环测压及循环注液制度。

11、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分段回柱距离、回柱与放顶距离及支柱与移溜距离。

12、根据上下两巷顶板情况合理确定超前支护形式,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巷道高度规定:炮采巷道净高不低于1.6m,超前支护长度不小于20m。

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必须设专人维护,保证支护安全可靠、行人畅通。

13、工作面生产时要严格执行《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落实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及敲帮问顶制度;定期分析支护质量存在问题,制定改进的具体措施。

14、工作面支柱确需穿柱鞋时,柱鞋的规格、尺寸、材质等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和说明。

15、矿要建立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和顶板事故档案,严格实行日常的事故分析制度。

16、采煤工作面因片帮造成最大控顶距超过规定距离时要采取安全措施;倾角在25°以上的回采工作面要采取防止大面积顶板垮落的措施。

17、采煤工作面一次放炮长度要根据顶板情况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放炮前要作到工作面无空顶、无不完整支架、无失效柱,并加固周围地点的支架;放炮中出现顶网破损、顶板超高、崩倒支柱或顶板来压等现象时要及时处理;放炮后要认真检查顶板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进行支护。

18、矿要加强采煤工作面矿压观测工作。

要通过矿压观测成果,对开采的主采煤层进行顶板分类,及时制定相应的顶板管理措施。

(三)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1、临时支护管理(1)掘开工作面必须使用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2)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工作面控顶距做出明确规定。

(3)作业规程中必须对采用的临时支护方式、数量和操作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2、锚杆支护巷道顶板管理(1)锚杆锚固长度不小于600㎜,顶锚杆锚固力不小于70kN,螺母拧紧力矩不小于150N•m,帮锚杆锚固力不小于50kN,螺母拧紧力矩不小于120N•m。

(2)锚杆间排距误差不超过设计值的±50mm,孔深度不小于杆体有效长度,且不大于杆体有效长度30mm。

(3)锚杆的托板必须紧贴岩面,锚杆外露托盘的长度不超过50mm,锚杆与围岩的角度不超过设计值的±15°。

(4)必须使用锚杆钻机、风动扳手、电动扳手等机械工具安装锚杆。

(5)锚杆锚固力每班必须检查,生产队组要留有详细记录;锚杆螺母必须使用气扳机或力矩扳手拧紧,保证力矩符合有关要求。

(6)锚杆支护巷道,掘出后,顶板有效支护距煤头最大空顶距不超过400mm,且临时支护的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临时支护的时间不得超过4h。

3、锚索支护巷道顶板管理(1)交叉点、巷宽大于3.2m的工作面顺槽、切眼,优先选用锚索支护。

(2)锚索长度应根据巷道顶板岩层情况确定,使锚索锚固到稳定的岩层中,当稳定岩层与巷道顶板距离过大时,锚索长度应超过自然平衡拱2m以上,并满足锚固段长度不小于1m,自由段长度不小于3m,张拉端长度要保证张拉工艺要求的长度,一般不小于150mm。

(3)锚索外露长度一般不超过200mm。

(4)对锚索预紧力每班要进行抽查,不合格的要重新补打,预紧力低于设计值80%时,必须重新预紧。

(5)锚索张拉预紧力规定:φ15.24mm不小于120kN、φ17.8mm 不小于160kN。

(6)锚索孔距误差不应超过200mm,孔深误差不应大于200mm,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不应大于3°。

(7)锚索各组件的材质和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托板安设位置、方向符合设计要求,紧贴岩面。

(8)锚梁网索联合支护巷道锚索加强支护要紧跟锚杆支护到迎头,落后迎头一排锚杆不大于3.2m。

4、架棚巷道顶板管理(1)架设棚子前,当班跟班班队长或班长必须指派有经验的工人按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并有专人监护,将浮石活矸清理干净。

(2)放炮前,靠近掘进工作面10m长度内的支架必须加固。

放炮后,必须对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先行修复,修复支架时必须先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迎头作业在超前支护或临时支护下作业。

(3)支架间必须用牢固的撑木或拉杆连接起来。

可缩性金属支架必须用金属拉杆,并用机械力矩扳手拧紧卡缆,卡缆拧紧扭矩不得小于150N·m。

支架和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接顶和背实。

(4)坚持对煤或松软围岩进行松帮卸压,减少支架变形,降低复修工程量,对确实需要修复的巷道,要及时编制措施进行修复。

5、井巷维修的顶板管理(1)在井巷维修前应进行现场顶板鉴定,确定施工方法,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且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向维修人员贯彻。

施工中明确顶板监护人员。

(2)巷道维修作业,必须采取临时支护措施。

(3)维修巷道应有外向里逐段进行,回撤巷道金属支架时应由里向外进行,严禁维修人员进入维修地点里侧。

(4)维修巷道前必须先加固附近支架。

在拆除原支架、架设新支架前必须护好帮顶,防止帮顶漏岩(煤),翻一架给一架,严禁大翻大挑。

在一架棚未完成之前不得终止作业。

撤换支架的工作要连续进行,如不能连续施工,每次工作结束时必须背实帮顶。

(5)扩大断面和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能撤出人员的安全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倾斜巷道维修要由上向下进行;巷道对头维修时两处都必须有安全出口,距离小于20米时停止一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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