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国际贸易付款方式——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

保的形式来委托另一家银行(通常为受益人所在地银行) 保的形式来委托另一家银行(通常为受益人所在地银行)代 其出具保函,并由后者向受益人承担付款责任。 其出具保函,并由后者向受益人承担付款责任。 申 请 人 提出 申请
反 担 开立反担保 保 以电或信方式 人
担 保 人
开立保函 受 益 人
5 1
受益人
3 2 4
担保人
通知行
4 6
银行保函业务的主要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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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函的开立方式
一般来说,保函开立的方式有三种:直开、转开、转开和加保、 一般来说,保函开立的方式有三种:直开、转开、转开和加保、 加签和背签。 加签和背签。 1.直开 即所谓“直接担保”,是指担保银行应合同一方当事人申请,径向 直开 即所谓“直接担保” 是指担保银行应合同一方当事人申请, 合同另一方开立以其为受益人的保函, 合同另一方开立以其为受益人的保函,并凭此直接向受益人承担支付责任 的行为。实务中包括直交和转递两种。 的行为。实务中包括直交和转递两种。 (1)直开—“直交”。 )函(Letter of Guarantee,L/G),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应交易一方 ),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应交易一方 保函( ), 的要求,为保证其交易项下责任或义务的履行, 的要求,为保证其交易项下责任或义务的履行,而向交易的另一方开 出的在一定期限内承担一定金额支付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付款保证。 出的在一定期限内承担一定金额支付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付款保证。 要确定一种保证文件是否属于保函的范畴,应基于以下两因素确认 要确定一种保证文件是否属于保函的范畴,应基于以下两因素确认: 第一、 第一、保函都必须包含有明确的付款金额和对这笔款项的支付保证承 否则不能称之为保函。 诺,否则不能称之为保函。 第二、 第二、保函是某一交易和合同之外的第三方以自己的信用来担保合同 中的某一方去履行某种合同义务。 中的某一方去履行某种合同义务。 银行保函( ),就是由银行所开立的保函 银行保函(Banker letter of Guarantee),就是由银行所开立的保函。 ),就是由银行所开立的保函。 换言之,银行保函实际就是银行出具的担保书。 换言之,银行保函实际就是银行出具的担保书。 上页 下页 返回
国际贸易三种常见收付方式的风险分析_[全文]
![国际贸易三种常见收付方式的风险分析_[全文]](https://img.taocdn.com/s3/m/edf26aec760bf78a6529647d27284b73f24236bc.png)
国际贸易三种常见收付方式的风险分析国际贸易支付就是国际货物买卖货款的收付。
它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买卖双方的资金周转和融通,以及各种费用负担。
在交易的过程中,买卖双方应当尽量选择对收付双方都较为公平合理的支付工具和收付方式。
(一)三种收付方式简介在目前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中,最基本的有三种:汇款、托收、信用证。
另外,还有一些延伸的结算方式,如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等。
在实务中,现在还出现了一些比较新的结算方法,如电汇中加入第三方(船方)来控制风险。
汇付(Remittance),是指汇款人(债务人)主动将款项交给银行,委托其使用某种结算工具,通过其在国外的分支行或代理行,将款项付给国外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
其分为:电汇(T/T),票汇(D/D),信汇(M/T),其中电汇使用较其余两种普遍。
托收(Collection),是指由债权人(出口商)开立汇票,委托银行通过其海外分支行或代理行,向国外债务人(进口商)收取货款或劳务价值的一种结算方式。
在国际贸易托收方式下大多采用跟单托收,跟单托收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可以分为付款交单(D/P远期,D/P即期),承兑交单(D/A)。
33></a>.信用证(L/C),信用证支付方式是近年来国际贸易中最常见、最主要的支付方式。
信用证(L/C)是开证行根据买方(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
(二)结合案例分析常用支付方式下的风险1.汇付。
汇付的缺点是风险大,资金负担不平衡。
因为以汇付方式结算,可以是货到付款,也可以是预付货款。
预付货款的结算方式有利于出口商,对进口商不利,对于出口商来说,就资金而言,货物运出前已得到一笔货款或称之为无息贷款,出口商可以先收款后购货出运,主动权在出口商的手中,就风险而言,一方面,预付货款的支付对于进口商日后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另一方面,一旦进口商违约,出口商预付货款抵扣部分货款及费用,减少其损失。
国际贸易惯例:托收、保理、保函

国际贸易惯例:托收、保理、保函国际贸易惯例:托收、保理、保函一、托收(Collection)托收是指出口商将信用证或其他付款条件的单据交付给银行,由银行代表出口商向进口商索取付款。
托收是一种比较简单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适用于出口商和进口商之间信任程度较高的情况。
托收的主要步骤如下:1. 出口商将货物交付给托收银行,并提供必要的单据(如发票、装箱单等);2. 托收银行将单据转交给进口商,并要求其付款;3. 进口商收到单据后,如果单据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将向托收银行支付款项;4. 托收银行收到款项后,将款项转交给出口商。
托收的优点是相对灵活,对出口商和进口商的要求较低,但其缺点是风险较高,如果进口商拒绝支付款项,出口商只能通过法律手段追讨。
二、保理(Factoring)保理是指出口商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由保理公司提供资金和管理服务。
保理的主要步骤如下:1. 出口商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并提供相关的单据(如发票、装箱单等);2. 保理公司向出口商提供资金,以解决出口商的短期资金需求;3. 保理公司管理应收账款的收取工作,向进口商追讨款项;4. 进口商支付款项给保理公司。
保理的优点是能够提前获得资金,减轻出口商的资金压力;,保理公司通常会承担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保障出口商的权益。
保理的成本相较于其他支付方式较高,对出口商的要求也较为严格。
三、保函(Letter of Credit)保函是指银行以其信誉承担责任,保证债务人履行合同的支付义务。
保函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使用,其主要方式为:1. 出口商与进口商在合同中约定采用保函支付方式;2. 进口商通过开立保函的形式,委托银行承担付款责任;3. 银行开立保函,向出口商承诺付款;4. 出口商按照合同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
保函的优点是可以减轻进出口商的信任风险,保障付款的安全性;,保函还可以作为出口商取得融资的担保工具。
开立保函的手续较为繁琐,费用较高。
大学教育-国际结算-第六章--保函

效事件发生的单据被提交的日期 • 如果既规定失效时间又规定了失效事件,则
以较早发生者为失效日 • 如果保函没有规定失效日或失效事件,则保
函自开立日起三年之后终止
五、保函的内容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保函也失效,无论保函 是否退还给担保人: 一是保函金额随着保函项下的支付而递减, 在全部金额支付完毕后,保函即失效; 二是如果受益人以书面声明形式解除担保人 的责任,并将保函及修改退还给担保人,该 保函的效力告终。
• 见索即付保函或保函是指任何已签署的承诺, 无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该承诺保证凭相符索 赔的单据进行付款。
一、Definition
• 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出的书面付款 保证承诺。银行保证在申请人未履行某项义务 或受益人在履行了合同义务后凭相符单据支付 一定款项给受益人。
• 银行承担了支付的或有可能
六、银行保函的种类
• 出口类保函(申请人是出口商) • 进口类保函(申请人是进口商) • 其它
• 从属性保函 • 独立性保函
• 信用类保函 • 付款类保函
• 直接保函 • 间接保函
六、银行保函的种类
• 所谓从属性保函,是将保函置于基础合同的从属 地位,以合同条款为中心来判断保函项下的索赔 是否成立。
• 是银行为出口方提前收回留置金所做的归还承 诺。
• 留置金保函维修保函中的一个类别,所以单独 开立留置金保函在业务中已不多。
质量保函(Quality Guarantee)和维修保函
(Maintenance Guarantee)
• 是担保行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所出具的保函,担 保行向受益人保证申请人所提供的货物或承建 的工程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旦标的物 的质量不符要求而申请人又不能维修时,就由担 保行向受益人进行赔偿。
【国际商务单证】第四章--国际贸易付款方式

第四章国际贸易付款方式【应掌握的主要技能】1.了解并掌握国际结算票据的基本类型2.汇票的种类、流转与缮制3.能对汇票、支票与本票进行比较4.了解并掌握付款方式的选择,汇付与托收5.跟单信用证,信用证的种类、审核与修改6.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国际保理,福费廷7.了解信用融资的概念和基本内容第一节国际结算票据一、国际结算票据的概述(一)票据的定义和种类票据可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凡约定由出票人本人付款的称为本票,约定由另一人付款的则称为汇票或支票。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主要使用汇票,有时也用本票和支票。
(二)票据法全球范围尚无统一的票据法。
英国《英国票据法》、国际联盟特别委员会《日内瓦统一法》、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二、汇票(bill of exchange,简称:draft/bill)是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票据。
(一)汇票的定义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卖方给买方的无条件支付命令。
汇票一式二份,两张正本,付一不付二,付二不付一,先到先付。
(二)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汇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出票人(drawer):指写成汇票并将汇票交付给收款人。
汇票的主债务人,一般是出口商。
付款人(drawee, payer):出票人在汇票中指定的、在收到汇票提示时进行付款的当事人。
在信用证业务中,汇票的付款人是开证行或其指定的银行。
在托收业务中,汇票的付款人是买方。
承兑后:出票人是汇票的从债务人,付款人是主债务人。
收款人(payee):从出票人手中获得汇票的当事人,唯一的债权人,一般是出口商指定的银行。
(三)汇票的内容1.票据名称(word of exchange)汇票必须表明“汇票”字样2.无条件的支付命令(unconditional order to pay)汇票总必须要有无条件支付委托的文句,该委托不受任何限制,不能将其他行为的履行或事件的发生作为其先决条件。
(国际贸易实务课件)9第九章信用证和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的流程
申请、审核、开立、通 知、修改、兑付等环节 ,涉及多个当事人和单
据。
银行保函的优点
为交易提供额外的保障 ,降低风险和不确定性 ,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
THANKS FOR WATCHING
感谢您的观看
银行保函的流程
申请人向银行申请开立 保函,提供相关资料和
信息。
01
银行同意开立保函后, 与申请人签订保函协议,
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03
在保函有效期内,如果 发生受益人索赔的情况, 银行将按照协议规定进
行赔付。
05
银行审核申请人的资信 状况和申请事项的真实
性、合法性。
02
银行将保函交给受益人, 并按照协议规定收取保
风险承担不同
信用证的风险承担比较明确,通常由开证申请人承担欺诈 风险,而银行保函的风险承担则根据具体约定而有所不同 。
04
信用证和银行保函的风 险与防范
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
欺诈风险
由于信用证的独立性特点,欺诈行为可 能发生。例如,卖方提供假单据、买方 诈骗等。
VS
单据风险
信用证条款可能规定不清晰或存在漏洞, 导致单据不符点,影响正常交货和收款。
信用证的种类
不可撤销信用证
一旦开出,即无法撤销或修改,除非得到开 证行的同意。
可撤销信用证
开证行有权在任何时候修改或取消该信用证, 无需通知受益人。
保兑信用证
由保兑行对信用证进行保兑,承诺在开证行 拒付时承担付款责任。
不保兑信用证
未经保兑行保兑的信用证,只有开证行承担 付款责任。
信用证的流程
开立信用证
买方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并缴纳一定比例的押金或提供担保。
国际贸易常用六种付款方式

国际贸易常用六种付款方式在国际贸易中,付款方式的选择对于买卖双方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关系到交易的顺利进行,还涉及到资金的安全和风险的控制。
下面就为大家介绍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六种付款方式。
一、汇付(Remittance)汇付是指付款人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主动将款项汇给收款人。
汇付方式分为信汇(M/T)、电汇(T/T)和票汇(D/D)三种。
信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将信汇委托书寄给汇入行,授权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信汇的优点是费用较为低廉,但速度较慢,如今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较少。
电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电传或 SWIFT给在另一国家的分行或代理行(即汇入行)指示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电汇的特点是速度快,但费用相对较高。
票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票汇的优点是可以自带汇票,灵活性较大,但汇票有丢失或损毁的风险。
汇付方式通常用于预付货款、货到付款以及赊销等业务。
在预付货款的情况下,买方承担较大风险;而在货到付款时,卖方则要承担较大风险。
二、托收(Collection)托收是指债权人(出口商)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
根据托收时是否附带货运单据,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
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单据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即仅把汇票委托银行托收。
这种方式多用于货款尾数、小额货款、贸易从属费用的收取。
跟单托收是指金融单据附带商业单据或仅凭商业单据的托收。
跟单托收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
付款交单是指代收行在进口商付款后才将单据交给进口商。
付款交单又分为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和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
即期付款交单是指出口商开具即期汇票,通过银行向进口商提示,进口商见票后立即付款赎单。
【国际商务单证】第四章--国际贸易付款方式

【国际商务单证】第四章--国际贸易付款⽅式第四章国际贸易付款⽅式【应掌握的主要技能】1.了解并掌握国际结算票据的基本类型2.汇票的种类、流转与缮制3.能对汇票、⽀票与本票进⾏⽐较4.了解并掌握付款⽅式的选择,汇付与托收5.跟单信⽤证,信⽤证的种类、审核与修改6.银⾏保函和备⽤信⽤证,国际保理,福费廷7.了解信⽤融资的概念和基本内容第⼀节国际结算票据⼀、国际结算票据的概述(⼀)票据的定义和种类票据可分为汇票、本票和⽀票三种,凡约定由出票⼈本⼈付款的称为本票,约定由另⼀⼈付款的则称为汇票或⽀票。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主要使⽤汇票,有时也⽤本票和⽀票。
(⼆)票据法全球范围尚⽆统⼀的票据法。
英国《英国票据法》、国际联盟特别委员会《⽇内⽡统⼀法》、中国《中华⼈民共和国票据法》⼆、汇票(bill of exchange,简称:draft/bill)是国际贸易结算中使⽤最⼴泛的票据。
(⼀)汇票的定义汇票是出票⼈签发的,委托付款⼈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期⽆条件⽀付确定的⾦额给收款⼈或者持票⼈的票据。
卖⽅给买⽅的⽆条件⽀付命令。
汇票⼀式⼆份,两张正本,付⼀不付⼆,付⼆不付⼀,先到先付。
(⼆)汇票的基本当事⼈汇票有三个基本当事⼈,即出票⼈、付款⼈和收款⼈。
出票⼈(drawer):指写成汇票并将汇票交付给收款⼈。
汇票的主债务⼈,⼀般是出⼝商。
付款⼈(drawee, payer):出票⼈在汇票中指定的、在收到汇票提⽰时进⾏付款的当事⼈。
在信⽤证业务中,汇票的付款⼈是开证⾏或其指定的银⾏。
在托收业务中,汇票的付款⼈是买⽅。
承兑后:出票⼈是汇票的从债务⼈,付款⼈是主债务⼈。
收款⼈(payee):从出票⼈⼿中获得汇票的当事⼈,唯⼀的债权⼈,⼀般是出⼝商指定的银⾏。
(三)汇票的内容1.票据名称(word of exchange)汇票必须表明“汇票”字样2.⽆条件的⽀付命令(unconditional order to pay)汇票总必须要有⽆条件⽀付委托的⽂句,该委托不受任何限制,不能将其他⾏为的履⾏或事件的发⽣作为其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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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际 商 务 单 证 精 品 课 —— 国 际 货 款 结 算 之 银 行 保 理 业 务
第六节 各种支付方式的结合使用
• 一、信用证与汇付相结合 • 这种方法是指部分货款用信用证支付,余 数用汇付方式结算。例如双方约定:信用 证规定凭装运单据先付发票金额的若干成, 余数待货到目的地后,根据检验的结果, 按实际品质或重量计算出确切的金额,再 用汇付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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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银行保函的主要内容
• (五)保函失效日期或失效事件。如未规定, 当保函退还担保人,或受益人书面声明解 除担保人的责任,则认为该保函已被取消。 • (六)保函所适用的法律与司法。保函的适 用法律是担保人营业所在地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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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银行保函的当事人及其主要责任
• 1、申请人(Applicant),即向银行提出申请, 要求银行开立保函的一方。其主要责任是 履行合同的有关义务,并在担保人履行担 保责任后向担保人补偿其所作的任何支付。 • 2、受益人(Beneficiary),受益人即收到保 函并有权按保函规定的条款凭以向银行提 出索赔的一方。受益人的责任是履行其有 关合同的义务。在投标保函项下,通常为 招标人;在承包工程的履约保函和预付款 保函项下,通常为工程的业主。
• 国际保理又叫承购应收帐款业务,是指在使 用托收、赊销等非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时, 保理商(Factor)向出口商提供的一项集买方 资信调查、应收款管理和追帐、贸易融资及 信用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金融服务。 • 其基本做法是,在以商业信用出口货物时, 出口商按照与保理商事先商定的协议,向进 口商交货后把应收帐款的发票和装运单据转 交给保理商,即可得到保理商的资金融通, 取得应收帐款的全部或大部分货款。日后一 旦发生进口商不付款或逾期付款,则保理商 承担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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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保理业务的当事人及职责
• 4、进口保理商(Import Factor)进口保理商 是指在进口国内同意代收由供货商转让给 出口保理商的应收帐款,并承担信用风险 审查以及负责应收帐款催收和管理的当事 人。 • 在一项国际保理业务中,供货商与出口保 理商签订国际保理合同,进、出口保理商 之间签订保理商代理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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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保理业务
(International Facto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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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保理业务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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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各种支付方式的结合使用
• 二、信用证与托收相结合 • 这是指部分货款用信用证支付,余数用托 收方式结算。一般做法是,信用证规定出 口人开立两张汇票,属于信用证部分的货 款凭光票付款,而全套单据附在托收部分 汇票项下,按即期或远期付款交单方式托 收。但信用证上必须订明“在发票金额全 部付清后才可交单”的条款,以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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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银行保函的种类
• (二)还款保函(Repayment Guarantee) • 还款保函又称预付款保函或定金保函。是指 担保人应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向合同另 一方当事人开立的保函。保函规定,如申请 人不履行他与受益人订立合同的义务,不将 受益人预付或支付的款项退还或还款给受益 人,担保人向受益人退还或支付款项。 • 除上述两种保函外,还可根据其他功能和用 途的不同,分为其他种类的保函,如:投标 保函、补偿贸易保函、来料加工保函、技术 引进保函、维修保函、融资租赁保 商 务 单 证 精 品 课 —— 国 际 货 款 结 算 之 银 行 保 函
二、银行保函的当事人及其主要责任
• 3、担保人(Guarantor),担保人又称保证人, 即开立保函的银行。担保人的责任是在收到 索赔书和保函中规定的其他文件后,认为这 些文件表面上与保函条件一致时,即支付保 函中规定数额的经济赔偿。 • 4、通知行(Advising Bank),通知行又称 转递行(Transmitting Bank)。即根据开立 保函的银行的要求和委托,将保函通知给受 益人的银行。通常为受益人所在地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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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保理业务步骤
1.订立合同前(托收或赊销),需要担保收款的出口 若提供资金融通,可以预 出口商一旦将手中的债权凭证一次 人与出口地保理商联系,得到认可后与其签订保理 支一定比例的货款金额。 性卖断给银行,也就同时卖断了所 协议(factoring agreement)。 有风险,如进口国国家风险、进口 2.在规定的额度内与进口商订立买卖合同。 出口地保理商调查出口人资信情况和经营作风; 商信用风险、担保风险、利率和汇 可以要求在提供保收服务 3.出口人发运货物,并向出口地保理商提交单据。 率风险,而银行提供的的这种无追 进口地保理商调查进口人资信情况,并将调查 索权的融资,即便遭到拒付,出口 的同时,提供资金融通。 结果和该进口人信用额度告知出口地保理商。 4.出口地保理商通过进口地保理商向进口人收款,并 商也不承担责任。 随时通过进口地保理商向出口人报告收款情况并将 已收款拨交出口人。 5.按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向出口人支付,收取1%左右的 服务费,以及融资利息。(应收帐款买断,应收帐 款收购及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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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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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行保函的含义及其性质
• 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简称L/G)又称保证 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保 证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受益人)开立的 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 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 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 济赔偿责任。 • 银行保函(Banker's Letter Guarantee)是由银行 开立的承担付款责任的一种担保凭证。银行根据 保函的规定承担绝对付款责任。故银行保函一般 为见索即付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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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银行保函的种类
• 2、出口履约保函:出口履约保函是指担保 人应申请人(出口人)的申请开给受益人(进 口人)的保证承诺。保函规定,如出口人未 能按合同规定交货,担保人负责赔偿进口 人的损失。这种履约保函对进口人有一定 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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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银行保函的种类
• (一)履约保函(Performance Guarantee) • 1、进口履约保函:进口履约保函是指担保 人应申请人(进口人)的申请开给受益人(出 口人)的保证承诺。保函规定,如出口人按 期交货后,进口人未按合同规定付款,则 由担保人负责偿还。这种履约保函对出口 人来说,是一种简便、及时和确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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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保理业务的当事人及职责
• 1、供货商(Seller)。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即 出口商,是指对所提供的货物或劳务出具 发票,向保理商转让其应收帐款权利的保 理协议当事人。 • 2、债务人(Debter)。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即 进口商,是指对由提供货物或劳务所产生 的应收帐款负有付款责任的当事人。 • 3、出口保理商(Export Factor)。出口保理 商是指在出口国内对供货商的应收帐款做 保理业务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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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银行保函的主要内容
• (一)有关当事人。 • (二)开立保函的依据。保函开立的依据是 基础合同,应列明合同或标书等协议的号 码、日期。 • (三)担保金额和金额递减条款。 • (四)要求付款的条件。担保人在收到索赔 书或保函中规定的其他文件后,认为这些 文件表面上与保函条款一致时,即支付保 函中规定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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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银行保函的当事人及其主要责任
• 5、保兑行(Confiriming Bank),保兑行又 称第二担保人,即根据担保人的要求在保函 上加以保兑的银行。保兑行通常为受益人所 在地信誉良好的银行。如担保银行的资信能 力较差或属外汇紧缺国家的银行,受益人可 要求在担保行出具的保函上由一家国际上公 认的资信好的大银行加具保兑。到时如担保 人未按保函规定履行赔付,保兑行应代其履 行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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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际 商 务 单 证 精 品 课 —— 国 际 货 款 结 算 之 银 行 保 理 业 务
第六节 各种支付方式的结合使用
• 三、汇付、托收、信用证三者相结合 • 在成套设备、大型机械产品和交通工具的 交易中,因为成交金额较大,产品生产周 期较长,一般采取按工程进度和交货进度 分若干期付清货款,即分期付款和延期付 款的方法,它们一般采用汇付、托收和信 用证相结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