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
四川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认定书(编制提纲)

建议及时采取措施实施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隐患消除前应合理调度运用,加强检查监测与应急管理,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认定单位负责人(签字):
认定单位(盖章):××水利(务)局
认定日期:年月日
(二)
(三)运行管理评价:
(四)
(五)防洪标准复核:
(六)
(七)结构安全评价:
(八)
(九)渗流安全评价:
(十)
(十一)抗震安全复核:
(十二)
(十三)金属结构安全评价:
(十四)
水库大坝安全认定结论:
经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和座谈走访发现该水库存在主要病险的问题是:××××××××××××
××××××××××××××。
报告编制单位资格认定:
《××水库大坝安全认定分析报告》由××设计单位编制,为××级资质,资质符合《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要求。
专家资格认定:
《××水库大坝安全认定分析报告》评估专家组成员由水工、水文、地质、管理等专业专家组成水库大坝安全情况认定:
(一)工程质量评价:
工作程序认定:
××年××月××日,××组织设计单位××、水库管理单位××等开展了水库安全现场检查,走访了周围群众,委托××设计单位在开展实测和踏勘的基础上编制了《××水库大坝安全认定分析报告》;××年××月××日××组织专家组对《××水库大坝安全认定分析报告》进行了评估,工作程序符合上级关于小型水库病险问题审核工作的相关要求。
附件3-1:
××市(州)××县(市、区)××水库大坝安全认定书
(编制提纲;仅供坝高15米以下的小(2)型水库参考使用)
水库名称:
所在地点: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供参考)1 一般规定适用范围适用于缺乏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坝高小于15m或一般小(2)型水库大坝。
对有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或重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可参照一般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方法执行。
重要小型水库是指坝高大于15m、库容较大,下游有人口聚集的村镇、重要公路、铁路、重要通讯设施、重要厂矿及军事设施等安全将受到其影响的小型水库大坝。
主要技术工作内容大坝安全现场检查,检查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现行工作状态,编写大坝安全现场检查结果报告。
复核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的高程和基本尺寸,必要时应进行补充测量。
复核大坝的洪水标准和抗洪能力。
经技术认定,大坝在渗流稳定或结构稳定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隐患时,应视情况进行必要的补充勘探或专门的质量检测与认证工作,也可结合除险加固工作进行。
编写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综合评价报告(提纲见附录3)。
2 大坝安全检查对土石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1《土石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对混凝土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DJ 336-89(试行)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2《混凝土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大坝安全检查主要对象是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等三类建筑物;主要内容是涉及渗流稳定和影响结构安全的项目。
大坝安全检查人员中必须有一名经验丰富、熟悉工程情况的水工专业工程师(必要时还须有一名金属结构专业工程师)。
编写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并与历次检查结果(如有)作对比分析。
附录2《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的格式可供参考。
3 洪水标准复核复核大坝等级,按现行规范确定洪水标准。
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摘录如下:水库大坝等级标准洪水标准[重现期(年)]设计洪水缺乏流量资料的水库可用雨量资料推求设计洪水。
厦门市一般小(Ⅱ)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细则

厦门市一般小(Ⅱ)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一般小(Ⅱ)型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小(Ⅱ)型大坝)安全管理,规范小(Ⅱ)型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保障大坝安全运行,参照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和省水利厅《福建省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细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库容在10万m3~100万m3且坝高15m以下水库的大坝。
其它山塘可参照执行。
本细则所称小(Ⅱ)型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等建筑物。
第三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的小(Ⅱ)型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厦门市水利技术服务中心对全市的小(Ⅱ)型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鉴定审定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辖的小(Ⅱ)型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对小(Ⅱ)型大坝安全鉴定意见进行审定。
第四条大坝主管部门(单位)或所在镇街人民政府对所管辖的大坝安全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水库法人(业主)单位对所属大坝安全负直接责任。
大坝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所管辖小(Ⅱ)型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小(Ⅱ)型大坝安全鉴定由所在镇街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以下称鉴定组织单位)。
水库管理单位协助鉴定组织单位做好安全鉴定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水库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
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第六条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三类,分类标准如下:一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达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二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但达不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基本正常,在一定控制运用条件下能安全运行的大坝。
三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提纲讲义

广西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2007年修编)(本提纲适用于土石坝,其它坝型据情修改)1 水库大坝安全综合评价1.1 综述1.1.1 工程概况1.1.2 工程布置1.1.3 工程建设及加固情况1.1.4 工程运行管理情况1.1.5 工程特性表(包括原设计、注册登记、本次安全鉴定情况)1.2 本次安全鉴定工作简况1.2.1 组织领导1.2.2 工作安排1.3 现场安全检查1.3.1 防洪调度1.3.2 水库观测设施1.3.3 库区1.3.4 大坝1.3.5 溢洪道(泄洪洞)1.3.6 输水设施1.3.7 防汛公路1.3.8 安全监测1.3.9 管理设施1.4 大坝安全综合评价1.4.1 工程质量评价1.4.2 运行管理评价1.4.3 防洪标准复核1.4.4 渗流安全评价1.4.5 结构安全评价1.4.6 抗震安全复核1.4.7 金属结构安全评价1.5 结论和建议1.5.1 结论(提示:各分项评价结果列表与文字说明)1.5.2 建议附图附图1 水库地理位置图附图2 水库枢纽平面布置图(现状)附图3 主、副坝平面布置图(现状)附图4 主、副坝横剖面图(现状)附图5 主、副坝纵剖面图(现状)附图6 溢洪道平面布置图(现状)附图7 溢洪道纵剖面图(现状)附图8 溢洪道横剖面图(现状)附图9 输水设施平面布置图(现状)附图10 输水设施纵剖面图(现状)附图11 输水设施横剖面图(现状)2 现场安全检查2.1 现场安全检查依据和项目2.1.1 现场安全检查依据2.1.2 现场安全检查项目2.2 存在问题2.2.1 防洪调度2.2.2 水库观测设施2.2.3 库区(提示:水库渗漏、近坝库岸稳定稳定等)2.2.4 大坝2.2.5 溢洪道(泄洪洞)2.2.6 输水设施2.2.7 防汛公路2.2.8 安全监测2.2.9 管理设施2.3 结论和建议2.3.1 结论2.3.2 建议3 工程地质勘察与评价3.1 前期勘察工作成果3.2 本次安全鉴定勘察工作简述3.3 区域地质概况3.4 库区地质概况3.5 工程区地质概况3.5.1 地形地貌3.5.2 地层岩性3.5.3 地质构造与地震3.5.4 水文地质条件3.5.5 岩体风化特征3.5.6 近坝库岸稳定性3.6 主、副坝体填筑质量与评价(提示:含坝体填土分布特征与物质组成、填土物理力学性质与渗透性及安全复核参数建议值等)3.7 主、副坝基和坝肩工程地质条件与评价(提示:含物质组成与分布特征、物理力学性质与渗透性及安全复核参数建议值等)3.8 溢洪道工程地质条件与评价3.9 输水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与评价3.10 结论和建议3.10.1 结论3.10.2 建议附表岩土试验成果表附图区域地质图枢纽建筑物工程地质平面图主、副坝工程地质纵、横剖面图溢洪道工程地质纵、横剖面图输水设施工程地质纵、横剖面图钻孔柱状图4 工程质量评价4.1 评价依据及方法4.1.1 评价依据4.1.2 评价方法4.2 工程质量评价4.2.1 工程主要建设过程4.2.2 工程施工及运行表现4.2.2.1 主坝(1)基础处理与坝体填筑(2)运行表现与加固4.2.2.2 副坝(1)基础处理与坝体填筑(2)运行表现与加固4.2.2.3 溢洪道(1)施工(2)运行表现与加固4.2.2.4 输水设施(1)施工(2)运行表现与加固4.3 补充勘探、试验岩土物理力学参数4.3.1 主坝4.3.2 副坝4.3.3 溢洪道4.3.4 输水设施4.4 工程质量综合评价4.5 建议5 水库大坝运行管理评价5.1 管理概况5.1.1 管理机构5.1.2 工程管理(提示:规章制度制定、执行等情况)5.2 大坝运行5.2.1 水库调度运用5.2.2 水文观测与预报5.2.3 水库大坝运行大事记5.2.4 防洪应急预案5.2.5 水库溢洪记录5.3 大坝维修5.4 大坝安全监测5.4.1 安全监测基本情况5.4.2 安全监测设施的布置5.4.3 安全监测资料分析5.5 大坝运行管理综合评价5.6 建议6 防洪标准复核6.1 流域基本情况6.2 水文气象特性6.3 基本资料收集整理6.3.1 流域特征参数的复核6.3.2 设计洪水依据资料收集与整理6.3.3 水库库容曲线6.3.4 水库泄流能力曲线6.4 洪水标准6.5 设计洪水6.5.1 历次洪水标准复核情况6.5.2 本次设计洪水复核6.6 调洪计算6.6.1 核定起调水位6.6.2 调洪运用方式6.6.3 调洪计算及成果分析6.7 水库抗洪能力复核6.7.1 挡水安全性(提示:坝顶、防渗体顶、其他建筑物高程复核)6.7.2 泄洪安全性(提示:主要根据溢洪道结构复核成果)6.8 泄洪影响复核6.9 防洪标准复核结论7 渗流安全评价7.1 运行中暴露与渗流安全有关问题及处理措施7.2 评价依据及方法7.2.1 依据7.2.2 评价方法7.3 大坝渗流安全评价(含主、副坝)7.3.1 渗流观测资料分析7.3.1.1 渗流观测布置7.3.1.2 观测资料分析7.3.1.3 渗流量观测资料分析7.3.2 渗流计算分析(提示:坝体、坝基)7.3.2.1 计算断面及参数的选取7.3.2.2 计算方法及工况7.3.2.3 计算成果及分析7.3.3 大坝渗流安全综合评价7.5 绕坝渗流评价7.6 溢洪道渗流安全评价7.7 输水设施渗流安全评价7.8 结论8 结构安全评价8.1 水库建设及历次加固情况8.2 评价依据及方法8.2.1 依据8.2.2 设计洪水标准及特征水位8.2.3 评价方法8.3 结构安全评价8.3.1 大坝(主、副坝)8.3.1.1 大坝存在的问题8.3.1.2 大坝变形分析(1)变形监测资料分析(2)变形计算分析8.3.1.3大坝抗滑稳定分析(1)计算断面与计算方法(2)计算工况(3)计算参数的确定及安全系数(4)计算成果与分析8.3.1.4 其他结构(坝顶宽度复核、上、下游护坡稳定性评述、近坝库岸稳定性评述)8.3.1.5 结论8.3.2 溢洪道8.3.2.1 溢洪道存在的问题8.3.2.2 溢洪道结构复核(提示:含控制段及泄槽段边墙高度、稳定复核,溢流堰结构稳定复核,泄槽底板稳定复核,下游消能设施结构复核)8.3.2.3 结论8.3.3 输水设施8.3.2.1 输水设施存在的问题8.3.2.2 过水能力复核8.3.2.3 结构稳定复核8.3.2.4 结论8.4 结论9 水库大坝抗震安全复核9.1 抗震概况9.1.2 已有抗震设施9.1.3 地震监测情况(含监测设施及其布置,监测资料及其分析结果)9.2 评价依据及方法9.2.1 依据9.2.2 评价方法9.2.3 稳定安全系数9.4 地震荷载确定9.5 大坝抗震安全复核9.5.1 大坝9.5.2 溢洪道9.5.3 输水设施9.6 结论10 金属结构安全评价10.1 金属结构概况10.2 金属结构的设计、施工情况10.3 金属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根据现场检查结果)10.4 安全检测与评价(包括检测项目、检测仪器设备、检测依据标准、检测过程、检测结果与评价)10.5 计算分析(包括计算断面选取、边界条件与材料分区等简化处理、复核计算分析内容、计算工况、计算分析方法、计算参数选取、控制指标、计算结果及分析等)10.6 金属结构安全性综合评价10.7 建议。
江苏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江苏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编制单位:江苏省水利厅二〇〇四年十月目次1 总则 (1)2 基本程序及组织 (1)3 大坝运行管理评价 (3)4 防洪标准复核 (3)5 结构安全评价 (5)6 大坝安全综合评价 (6)附录1 土石坝安全检查内容 (8)附录2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 (10)附录3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综合评价报告编写提纲 (11)1 总则1.0.1 为做好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规范其技术工作的内容、方法及标准,保证大坝安全鉴定的质量,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坝高小于15m(含15m)的小型水库大坝。
坝高大于15m的,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执行。
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等建筑物。
本规定重要小型水库指下游有城镇、交通干线、重要工矿企业和军事设施的水库。
1.0.3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指导。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管辖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以下简称鉴定组织单位)。
1.0.4 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以下简称鉴定审定部门)。
2 基本程序及组织2.1 大坝安全鉴定包括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三个基本程序。
2.1.1 大坝安全评价内容包括大坝运行管理评价、防洪标准复核和结构安全评价等。
2.1.2 鉴定组织单位负责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鉴定承担单位)对大坝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报告和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2.1.3 鉴定审定部门组织并主持召开大坝安全鉴定会,组织专家审查大坝安全评价报告,通过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2.1.4 鉴定审定部门审定并印发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2.2 重要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单位承担;其他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单位承担。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

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供参考)1 一般规定1.1 适用范围1.1.1 适用于缺乏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坝高小于15m或一般小(2)型水库大坝。
1.1.2 对有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或重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可参照一般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方法执行。
重要小型水库是指坝高大于15m、库容较大,下游有人口聚集的村镇、重要公路、铁路、重要通讯设施、重要厂矿及军事设施等安全将受到其影响的小型水库大坝。
1.2 主要技术工作内容1.2.1 大坝安全现场检查,检查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现行工作状态,编写大坝安全现场检查结果报告。
1.2.2 复核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的高程和基本尺寸,必要时应进行补充测量。
1.2.3 复核大坝的洪水标准和抗洪能力。
1.2.4 经技术认定,大坝在渗流稳定或结构稳定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隐患时,应视情况进行必要的补充勘探或专门的质量检测与认证工作,也可结合除险加固工作进行。
1.2.5 编写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综合评价报告(提纲见附录3)。
2 大坝安全检查2.1 对土石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1《土石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2.2 对混凝土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DJ 336-89(试行)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2《混凝土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2.3 大坝安全检查主要对象是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等三类建筑物;主要内容是涉及渗流稳定和影响结构安全的项目。
2.4 大坝安全检查人员中必须有一名经验丰富、熟悉工程情况的水工专业工程师(必要时还须有一名金属结构专业工程师)。
2.5 编写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并与历次检查结果(如有)作对比分析。
附录2《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的格式可供参考。
3 洪水标准复核3.1 复核大坝等级,按现行规范确定洪水标准。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实用版)目录一、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背景和重要性二、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标准和方法三、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组织和实施四、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结果和处理五、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展望和建议正文一、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背景和重要性水库是重要的水利基础设施,对于调节水资源、保障供水、防洪减灾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由于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水库大坝可能会出现病险,对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因此,进行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是十分必要的。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是对库容 10 万(含)~100 万立方米(不含)且坝高小于 15 米(不含)的小(2)型水库进行的一种安全评估。
这类水库在我国分布广泛,数量庞大,是水库安全鉴定的重点对象。
对小型水库大坝进行安全鉴定,可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水库大坝的安全运行,为国家水利工程建设和民生保障提供有力支持。
二、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标准和方法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标准主要包括《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和《坝高小于 15 米的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试行)》等文件。
这些标准明确了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为鉴定工作提供了技术指导。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方法主要包括现场检查、资料分析和模型计算等。
现场检查是对水库大坝的结构、设备和环境等方面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大坝的运行状况。
资料分析是对水库大坝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分析大坝的安全性能。
模型计算是利用计算机模拟技术,对水库大坝的稳定性和渗流等方面进行计算分析,评估大坝的安全水平。
三、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组织和实施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建立鉴定组织:由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负责组织,成立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明确鉴定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2.制定鉴定方案:根据水库大坝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鉴定方案,包括鉴定的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等。
{安全生产管理}某某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大纲

{安全生产管理}某某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大纲水库管理单位应委托有相应水利水电资质的单位按《评价导则》的规定编写防洪标准复核、结构安全评价和渗流安全评价等专题报告。
7一般中型水库和重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综合评价分类按《评价导则》的规定执行。
一般小型水库按《浙江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办法》及本大纲方法对大坝进行技术认定分类。
8水库大坝安全评价,除应符合本技术大纲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详见附录4)9本技术大纲分为通用部份和专用部份两章。
对中型、重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的共同内容列为通用部份,其不同内容列为专用部份。
需要抗震安全复核的水库大坝,其抗震安全复核可参照《评价导则》的规定执行。
二通用技术大纲1洪水标准复核1.1一般要求1.1.1洪水标准复核,主要包括设计洪水复核和调洪计算,评价大坝工程现状的抗洪能力是否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
1.1.2设计洪水,包括设计洪峰流量、设计洪水总量和设计洪水过程线。
设计洪水采用坝址洪水。
1.1.3根据资料条件,设计洪水可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计算。
1坝址或其上、下游邻近地点具有30年以上实测和插补延长洪水流量资料,并有调查历史洪水时,可采用流量频率分析法计算设计洪水。
2工程所在地区具有30年以上实测和插补延长暴雨资料,可采用暴雨频率分析法(确无实测资料的小型水库,可查暴雨图集)计算设计暴雨,推算设计洪水。
3对于难以获得流量资料的中小型水库,一般可采用雨量资料或经验公式法推求设计洪水。
4对设计洪水计算过程中所依据的基本资料、计算方法及其主要环节、采用的各种参数和计算成果,应进行分析检查,论证其合理性。
1.2基本资料1.2.1洪水标准复核需要收集大坝设计、运行、验收和以往安全鉴定有关的水文、洪水、库容及保护区社会经济情况等资料。
1.2.2要充分利用实测水文资料,对计算设计洪水所依据的暴雨洪水资料应作合理性检查,对流域特征值应予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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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汇流计算可根据坝址以上库区流域面积大小选用不同的方法。
集雨面积大于50km2者,可用瞬时单位线法;
集雨面积小于50km2者,可用合理化公式或推理公式。
3.3
坝顶超高复核可参照《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碾压式土石坝设计导则》(SL189-96)的规定执行,即:
附录3
(供参考)
一 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基本内容至少包括:水库地理位置、库区流域面积、总库容、水库功能,坝址下游保护对象;水库枢纽组成与平面图,大坝结构与断面图;
2 主要特性指标
工程等级与防洪标准
库水位与相应库容
大坝:坝型、坝高、坝顶高程、防浪墙高程,坝顶(底)宽、坝顶长,坝坡,
输、泄水洞(管):洞径、洞长、进口高程,材料结构、过水流量、闸门型式,尺寸,启闭机型号。
进水塔或竖井有无裂缝、渗漏、溶蚀、磨损、空蚀、碳化、钢筋锈蚀等情况
洞身
洞身有无裂缝、渗漏、溶蚀、磨损等情况
伸缩缝开合和止水情况是否正常
消能工
消能设施有无冲刷、磨损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空蚀等情况
溢洪道
控制段
泄 槽
边墙、堰顶和溢流面等处有无裂缝、损伤、砼碳化和钢筋锈蚀情况
伸缩缝和排水孔是否完好
消能工
消能设施有无冲刷、磨损和空蚀情况
小
(供参考)
1 一般规定
1.1
1.1.1适用于缺乏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坝高小于15m或一般小(2)型水库大坝。
1.1.2对有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或重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可参照一般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方法执行。重要小型水库是指坝高大于15m、库容较大,下游有人口聚集的村镇、重要公路、铁路、重要通讯设施、重要厂矿及军事设施等安全将受到其影响的小型水库大坝。
溢洪道:堰顶高程、开度、型式、泄量。
3 工程建设情况
基本内容至少包括:建设过程、筑坝材料、坝基与岸坡处理情况,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如缺乏上述确切资料时,可与原设计、施工人员座谈等形式予以收集,但需注明是回忆资料。
二 设计洪水与洪水标准复核
可按本大纲中《(二) 小型水库大坝部份》第3节“3 洪水标准复核”的内容编写。主要段落如下:
1.2.5编写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综合评价报告(提纲见附录3)。
2 大坝安全检查
2.1对土石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1《土石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2.2对混凝土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DJ 336-89(试行)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2《混凝土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岸坡
岸坡有无冲刷和滑坡等情况
工作桥
工作桥和交通桥有无不均匀沉陷、裂缝、碳化和钢筋锈蚀等情况
输、泄水洞(管)、溢洪道还应检查下列内容
闸门
包括门槽、门支座、止水设施等能否正常工作
启闭机
能否正常工作,能否应急启动工作
动力
备用电源和手动启闭是否可靠
附录2
1 基本情况
大坝名称、检查日期、检查目的与任务
检查组组成情况
坝基
和坝肩
坝基
基础岩体有无挤压、错动、松动和鼓出
坝肩
坝体与基岩(或岸坡)结合处有无错动、无裂、脱离及渗漏情况
两岸坝肩区有无裂缝、滑坡、溶蚀、绕渗及水土流失情况
基础排水
基础防渗排水设施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有无溶蚀,渗漏水量和水质(浑浊度)有无变化,扬压力是否超限。
输、泄水洞(管)
进水段
进水口有无滑坡、淤堵
50~100
30~50
20~30
校核洪水
土 石 坝
1000~2000
300~1000
200~300
混凝土坝、浆砌石坝
500~1000
200~500
100~200
3.2
3.2.1缺乏流量资料的水库可用雨量资料推求设计洪水。
3.2.2缺乏实测雨量资料的水库可直接查读暴雨图集来计算库区流域设计暴雨。设计暴雨量的时程分配可按暴雨公式计算,其中暴雨衰减指数可查读暴雨图集。
4 水库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
5 其他专题报告或材料(如有)
附录4
1 《防洪标准》GB50201-94
2 《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104-95
3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93
4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2001
5 《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碾压式土石坝设计导则》SL189-96
1.2
1.2.1大坝安全现场检查,检查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现行工作状态,编写大坝安全现场检查结果报告。
1.2.2复核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的高程和基本尺寸,必要时应进行补充测量。
1.2.3复核大坝的洪水标准和抗洪能力。
1.2.4 经技术认定,大坝在渗流稳定或结构稳定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隐患时,应视情况进行必要的补充勘探或专门的质量检测与认证工作,也可结合除险加固工作进行。
2.3大坝安全检查主要对象是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等三类建筑物;主要内容是涉及渗流稳定和影响结构安全的项目。
2.4大坝安全检查人员中必须有一名经验丰富、熟悉工程情况的水工专业工程师(必要时还须有一名金属结构专业工程师)。
2.5编写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并与历次检查结果(如有)作对比分析。附录2《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的格式可供参考。
出口
放水期水流形态、流量是否正常;
停水期是否有渗漏水。
续附表1土石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
安全检查部位
内容与情况
输、泄水洞(管)
消能工
有无冲刷或砂石、杂物堆积等现象。
闸门
闸门及其开度指示器、门槽、止水等能否正常工作,有无不安全因素。
动力及
启闭机
启闭机能否正常工作,备用电源和手动启闭是否可靠。
工作桥
是否有不均匀沉降、裂缝、断裂等现象。
2 大坝运行情况
基本内容包括:多年来运行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检查与维修情况。
3 大坝目前状况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六、大坝安全综合评价
1 认定结论
根据本大纲和《认定办法》规定的水库大坝安全状况分类标准认定本工程大坝是三类坝、二类坝或一类坝。
2 建议
七、附件
1 水库大坝枢纽平面布置图
2 大坝断面图
3 溢洪道(洞)等主要附属建筑物断面图
B级—部份项目存在有影响正常使用的一般缺陷或异常,但目前尚不危及大坝安全运行。
C级—出现有危及大坝正常使用的严重缺陷,或影响大坝正常使用的缺陷正在加剧,按正常情况继续运行将严重危及大坝安全。
当专家组难以评价为B级或C级时,应暂定为C级。
对土坝尚应核验其坝坡,当实际坝坡不满足经验坝坡时应先暂定为C级。经地质勘察获取有关参数进行坝坡稳定分析后,最小安全系数满足规范要求时予以改正。
4.2大坝抗洪能力安全评价
根据洪水标准复核结果,按下表进行防洪安全性分级。
坝型
大坝
级别
抗御洪水频率[重现期(年)]
洪水标准
B
C
土石坝
3
1000~2000
≥1000
500~1000
<500
4
300~1000
≥300
<300
5
200~300
≥200
<200
砼 坝
浆砌石坝
3
500~1000
≥500
300~500
情况
尚应检查闸门、动力与启闭机、工作桥等内容。
附表2混凝土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
安全检查部位
内容与情况
坝 体
相邻坝段
相邻坝段之间有无错动
伸缩缝开合和止水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上下游
坝面
包括堤顶、廊道壁
有无裂缝,裂缝有无渗漏和溶蚀情况
混凝土
有无渗漏,溶蚀、锓蚀和冻塞等情况
排水孔
坝体排水孔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渗漏水量和水质有无显着变化
1 大坝等级与洪水标准
根据库容和坝型复核工程等别、工程规模和大坝等级,并确定相应的洪水标准。
2 设计洪水计算
雨量资料与参数,采用的汇流计算方法、参数与计算成果。
3 调洪计算
洪水调度的原则,调洪计算成果。
4 坝顶高程复核
三、大坝渗流与结构稳定分析
可根据《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和大坝运行情况来认定大坝是否存在渗流与结构稳定安全问题,以及问题的大小或严重性程度。主要段落如下:
3 洪水标准复核
3.1
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摘录如下:
水库大坝等级标准
工程等别
工程规模
水库总库容(m3)
永久建筑物级别
Ⅲ
中型
1000万~1亿
3
Ⅳ
小(1)型
100~1000万
4
Ⅴ
小(2)型
10~100万
5
洪水标准[重现期(年)]
水工建筑物级别
3
4
5
设 计 洪 水
防浪墙
有无开裂、挤碎、架空、错断、倾斜等情况
迎水面
护面或护坡是否损坏;
有无裂缝、剥落、滑动、隆起、塌坑,冲刷或植物滋生等现象
近坝水面有无冒泡、变浑或漩涡等异常现象
背水面
有无裂缝、剥落、滑动、隆起、塌坑、雨淋沟、散浸、冒水、渗水坑或流土、管涌等现象
草皮护坡植被是否完好
有无蚁穴、兽洞等隐患
坝址
有无冒水、渗水坑或流土、管涌等现象
排水设施是否完好。
坝端岸坡
绕坝渗水是否正常;
有无裂缝、滑动迹象;
护坡有无隆起、塌陷或其他损坏现象。
上游铺盖
有条件时应检查有无裂缝、塌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