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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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进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一个重要的改革任务,是促进政府治理能力和透明度的必要手段。

实施方案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于服务人民群众的需要,以公开透明和效率提升为目标,全面推进政权力的公开透明化,保障公共权益,提高政府对民众的满意度。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政府公开透明化的重要举措。

要立足于全面、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出发点,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首先,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框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善公开信息的种类、范围和时限。

其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推广力度,让公众了解政府工作的进展和政策的落实情况。

二、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权力清单是政府部门权力的公开清单,明确了政府部门权力的范围、种类、程序和依据等信息,有助于规范政府部门的工作行为,防范和遏制干部的权力寻租和腐败问题。

要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并进行全面公开,以确保政府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同时,要建立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随着政府部门的工作变化和政策调整随时更新权力清单。

三、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权力运行监督是保障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行为合法、公正、透明的关键环节。

要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完善权力运行的公开和透明制度,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政策评估制度,建立权力监控和追责制度。

发挥社会力量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对政府的批评和监督,并建立投诉机制,及时处理公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

四、提升政府部门工作效率政府工作效率是推进政府公开透明化的重要支撑,要建立完善的绩效管理制度,突出重点,量化考核标准,确保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的工作成果及时公开和透明。

要优化政府工作流程和部门职责分工,整合政府资源,推动政府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此外,应当建立和完善公安、质监等特定领域监管机构的目标管理体系,量化认真、严格、公正监管的标准和方法,确保政府部门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水平。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制度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制度

传统的行政权力运行方式往往 缺乏透明度,容易导致权力滥 用和腐败现象。
社会各界对行政权力运行信息 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要求政 府更加透明、公正地行使权力 。
目的和意义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制度,有助于提高政府透明度,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
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可以有效地监督政府,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案例二
江苏省南通市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制度。南通市政府对行 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分类,并制定了相应的运行流程图,同时 对每个流程环节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办理时限等进行了详 细规定。
实践经验总结
1 2 3
公开透明是前提
只有将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才能确保公众的 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防止权力滥用。
制度建设是保障
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制度还能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和互动,推动社会和谐 发展。
02
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制 度概述
定义和概念
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制度是指政府及其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定,向社会公众 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的信 息,以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政权力运行的依据和结果,使公众更好地监督政府工作,防止权力滥用
和不公现象的发生。
对社会监督的作用
强化监督力度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制度有利于强化社会监督力度,通过公开行政权力 运行的流程和结果,使公众更好地了解政府机构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 不当行为。
增强监督的公正性
信息公开制度有利于增强监督的公正性,通过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和结果 ,使公众能够更加客观地评价政府机构的工作表现,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
责任追究
对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部门பைடு நூலகம்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 究其责任,保障信息公开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制度

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制度

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开、廉洁高效的原则,以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宗旨,实现权力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三条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公开权力运行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各级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机构和职责,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五条各级机关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建设,实现权力运行信息的实时更新、查询和监督。

二、权力清单管理第六条各级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职责权限,制定权力清单,明确权力事项名称、编码、类型、行使主体、行使范围、运行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等要素。

第七条权力清单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职责调整,及时更新调整。

第八条各级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权力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对权力清单的动态管理,确保权力清单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政务公开第九条各级机关应当依法公开政务信息,主要包括:(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三)财政预算、决算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标准;(四)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源配置;(五)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事项;(六)公务员招考、录用、培训、考核、奖惩等信息;(七)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

第十条政务公开应当遵循便于公众知晓、获取和查询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实现政务信息的全面公开。

第十一条各级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职责,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四、决策公开第十二条各级机关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充分征求公众意见,通过政府网站、公众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修改版]

关于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修改版]

第一篇:关于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把行政权力运行置于有效制约和监督之下,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制定药监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反腐倡廉、从严治政的方针,以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为着力点,以便民、利民、患民为落脚点,以政务公开透明为基本要求,以制度健全创新为基础,以民主监督为保障,以减少环节、提高效能为目标,按照依法实施、全面真实、注重实效、便于监督的原则,加大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力度,实现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目的,有效促进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目标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必须与贯彻全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进程相一致、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衔接、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使行政权力的行使逐步做到决策科学、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妇康舒宁胶囊”公正、监督有力,有效遏制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公开的内容和步骤公开的原则: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应公开的行政权力外,凡涉及群众普遍关心的行政权力必须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权力必须公开,涉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改革等重大的行政权力必须公开,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的主要环节必须公开。

公开的内容:(1)行政执法权;(2)行政处罚权;(3)本单位内部人员任免、奖惩权,财务支配、重大事项决策权。

公开的方法和步骤:1、全面清理行政职权,编好职权目录(从现在起到8月31日)。

我们要依照党和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职责,从有利于社会监督和正确行使行政权力,确保行政权力正常运行出发,对我局行政权力分别登记造册。

按照上级“六清六要”的要求,对本单位职权全面进行清理,该强化的行政权力要坚决强化,该减少环节的行政权力要坚决减少,该合并的行政权力要坚决合并,明确责任,层层把关,层层负责,按照权力类别,逐项列明职权行使的依据,主管领导和内部机构、人员职责分工,行使权力的规则,服务承诺,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等行政职权的主要内容编制行政职权目录。

建立公开透明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建立公开透明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建立公开透明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公开透明是审判权力行使的重要标准。

在司法领域,公开透明既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司法权威的重要体现。

为此,我们需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监督,维护社会公正正义。

第一步:规范审判程序首先,建立公开透明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需要通过规范审判程序来保障。

在实际审判活动中,我们要坚持“法无规定不可为”的原则,确保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比如在审判过程中,要确保公开开庭审理、公正平等对待当事人、公开宣判判决等程序步骤,同时公开发布相关裁判文书和相关信息,让社会全面监督和评价司法行为。

第二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其次,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也是建立公开透明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重要措施之一。

法院应当加强对各个渠道的信息发布,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多个公开渠道发布法律案例、审判信息、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主动回应公众关切,提高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同时,建立法律咨询平台,让公众能够及时解决自己的法律问题,减少纠纷的发生,维护社会公正正义。

第三步:加强司法办案信息互联互通还需要加强司法办案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与其他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实时获取案卷信息、涉案当事人信息等各类数据,避免数据错漏,确保立案、审判等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第四步:强化公众评价机制最后,重要的是要强化公众评价机制,建立评价公正、参与广泛、效果显著的评价制度。

通过开展案例评选、普法知识测试等形式,让公众更好地了解司法审判工作,同时也可以直接参与评价工作,加强对司法行为的监督和评价,确保司法运行的公开透明和公正公平。

总之,积极建立公开透明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选择。

我们应当以完善的制度、规范的程序、科学的手段,不断提高审判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度,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更为信任并满意。

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方案

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方案

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方案实施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方案是确保政府和公共机构运作的有效性和透明度的重要步骤。

这个方案旨在加强政府和公共机构对公众负责,增强公民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和参与,并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一、建立透明政权体系1. 设置权力公开透明的目标:明确政府和公共机构应遵循的权力行使和决策规则,确立权力公开透明的原则,如公开、公平、公正、无歧视等。

2. 立法和法规制定: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确保政府和公共机构的运作符合权力公开透明的要求。

例如,设立行政程序法义务,规定政府和公共机构应当主动公开信息,回应公众的请求和呼声。

3.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政府和公共机构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包括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期限和责任主体等。

4. 建设政务公开平台: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查询和监督机制。

政务公开平台应具备便民、透明、互动等特点,方便公众了解和参与政府决策。

二、加强权力监督与问责1. 建立独立监督机构:设立独立的权力监督机构,负责对政府和公共机构的权力行使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权力滥用和不当行为。

2. 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完善政府和公共机构内部的监督机制,包括财务审计、业务审计等,确保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建立举报和投诉机制:建立快速、高效的举报和投诉机制,鼓励公民监督政府和公共机构的行为,并对举报和投诉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保护举报人和投诉人的权益。

4. 强化问责机制:建立健全的问责制度,对权力滥用和不当行为进行追责。

对政府和公共机构的工作进行绩效评估,使其相应表现得到体现,并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提升公众参与和决策公正1. 建立政策制定的公众参与机制:在制定重要政策之前,组织公众听证、集体讨论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充分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 加强媒体监督和报道:鼓励媒体对政府和公共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报道,通过舆论监督来推动政府和公共机构的运作更加公开透明。

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监督及责任追究制度

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监督及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完善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监督及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 和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定义与概念
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指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权力机构在行使行政权力、管理社 会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方式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确保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度创新,探索新的监督方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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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
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社会监督员,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行监 督评价,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不断优化和提升。
03
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的原则与程序
依法依规原则
责任追究工作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党规党 章进行,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
公开透明原则
责任追究工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
意义
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监督及责任追究 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政府权力规范运 行、提高权力使用透明度、加强廉政建 设具有重要意义。
VS
效果
本制度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效果,包括加强 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提高了公众对权力 运行的知情权,增强了政府公信力,促进 了社会公平与正义。
与其他制度的关联与影响
关联
本制度与其他制度如行政程序公开制度、行 政审批制度等密切相关,共同构成了权力运 行监督体系。
• 案例背景:某市政府部门在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过程中,通过制定权力清单、公开流程、加强监督等措施 ,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 总结词:该市政府部门通过制定权力清单、公开流程、加强监督等措施,实现了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提高了 工作效率和公信力。
• 详细描述:该市政府部门在制定权力清单方面,梳理出各部门和岗位的权力事项,明确权力的范围和责任,避 免了权力的滥用和乱用。同时,通过公开流程,让公众了解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增强了公众对权力的监督和 信任。此外,该市政府部门还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了举报、投诉等渠道,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行为 。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公信力,也促进了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和互动。

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制度范文

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制度范文

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促进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以确保政府工作的公开、透明和高效为原则,遵循依法行政、阳光权力、政务公开、问责机制的原则。

第三条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适用范围包括政府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活动,涉及行政机关的全部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政策制定和决策程序第四条政府在制定政策和决策时,应当充分听取各方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并邀请持不同意见的专家、学者、媒体等进行评议和参与。

第五条政府应当建立政策制定和决策程序的公开透明机制,对重大政策和决策应当先行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和建议,形成决策后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六条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策制定和决策程序的记录和档案管理,确保过程的可追溯和公正透明。

第三章行政信息公开第七条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预算、决策依据、执法公示等。

第八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行政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行政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和时限,并定期公布行政信息公开制度指南。

第九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行政信访和投诉受理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信访和投诉受理情况。

第四章行政执行和服务公开第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行政执行和服务公开制度,明确行政执行和服务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和时限,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依法程序和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行政审批和审批结果公开制度,公开各类审批文件、审批标准、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

第五章行政监督和问责机制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日常工作和决策的监督,并及时公开监督结果。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纪和不作为的行为进行问责,并及时向社会公开问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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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
一、决策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促进重大决策的公开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决策包括:
1.审定送县法制办审核的规范性文件;
2.研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涉及民生的项目;
4.局领导认为有必要集体研究确定的重大事项。

(二)局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科学决策原则。

遵循民政工作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民政事业的长久发展;
2.民主决策原则。

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决定相结合,体现和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依法决策原则。

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坚持行政首长负总责、末位表态发言,全程记录并签字制度。

(三)局重大决策的结果应当通过民政信息网站等方式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除外。

(四)局重大决策应当经过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按相关程序执行。

(五)决策承办股室、单位负责重大决策的调研、方案起草与论证等前期工作。

(六)决策承办股室、单位应当深入开展决策调研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决策所需的有关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形成决策调研报告。

(七)决策承办股室、单位根据调研报告初步提出决策意见,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征求对初步决策意见的反馈意见,并作详细记录。

(八)局重大决策可以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决策备选方案进行评审,形成综合评审意见。

(九)对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要通过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公布或者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并采纳社会公众对重大决策备选方案的意见。

举行公开听证的,应当按照听证程序规定办理。

(十)决策承办股室、单位根据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决策文本,并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十一)规范性文件承办股室、单位的决策文本在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前,应交办公室法制办审核,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后,再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

(十二)本局重大决策实施后,决策执行股室、单位要及时组织对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决策的落实情况等报告局领导。

(十三)局办公室法制办、监察室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重大决策执行的检查、督办等工作,根据决策方案,采取跟踪检查、督促催办等措施,确保决策方案的正确实施。

(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决策程序的;
2.未经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个人擅自决策的;
3.不如实向局长办公会议介绍情况的;
4.未按上级要求重新议事的;
5.违反保密纪律的;
6.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重大决策失误或出现偏差的。

上述违反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当在局长办公会上进行检讨,接受批评;情节较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接受诫免谈话;情节严重并造成重大损失的,按规定上报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二、权力运行公开制度
为制约行政主体滥用行政权力和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增强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项目
1.对外要严格按照县政府审批的行政权力目录,公开行政审批权和其他依法行使的权力。

2.对内公开重大项目、资金分配、固定资产处置和工程招投标等重要事项决策权;内部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权;经费管理、物资采购分配等管理权。

3.行政权力公开不仅要公开行政权力目录,而且要公开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和结果。

除涉密和个人隐私问题都要公开。

(二)公开的时间
对权力的基本依据和固定性事项,要长期公开;对经常性事项,要定期公开;对一些临时性事项,要随时公开。

公开的时间,要服从公开内容的需要,服从群众监督的需要。

(三)公开形式
1.对外公开的形式:
本着方便、实用、真实、便于办事群众查询的原则,利用政务公开栏、业务咨询电话,印发办事指南、工作简报、服务承诺;电视播放等形式。

2.对内公开的形式:
根据本局实际情况,从方便干部职工知情与监督出发,采取设立内部事务公开栏、印发文件、召开会议或利用本部门局域网等方式公开。

要创新公开载体,体现环保特色。

(四)公开程序
推行行政权力公开工作,要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1.公开前,领导小组要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2.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由单位主管领导向联席会议报告,提出方案,经过讨论审议并由单位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后方可实施;3.公开后,领导小组要采用各种形式,征求群众意见,并需将群众建议的办理结果和群众所提问题的答复意见及时向群众反馈;4.每项公开工作结束后,将有关资料及时立卷、归档保存。

三、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制度
为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规范权力网上公开事项,制定本制度。

(一)建设原则
应当根据行政权力运行的特点,发挥网络办公的优势,细化、优化、简化、固化工作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程序,减少纸质材料的流转,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二)公开范围
在我局民政工作中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事项,在条件许可的条件下要及时主动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公开内容
1.单位性质、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职责;
2.行政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
3.办事的条件、程序、过程、时限和结果;
4.收费项目的依据、标准;
5.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情况;
6.涉及公众利益的行政执行情况;
7.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行政执行事项;
8.便民措施,服务承诺;
9.监督办法、违法违纪的投诉责任追究;
10.群众关心的其他事项。

(四)职责分工
1.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小组负责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工作的统
一领导、组织、协调。

2.局监察室具体负责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综合协调管理、电子监察工作。

3.局办公室法制办具体负责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的法制审核和监督工作,主要包括:行政权力的梳理审核、上报;办理行政权力事项、权力状态、流程、自由裁量等的变更、调整工作;做好行政权力库的建设、维护工作。

4.局办公室信息办具体负责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主要包括:系统软硬件的日常运行、维护;系统应用知识的培训、辅导;研究解决软件系统在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并适时进行软件升级。

5.局机关各相关股室及单位应根据工作职责、权力事项流程及时限要求,及时办理有关行政权力事项,做好行政权力事项的统计上报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定落实保密责任制。

四、内部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制度,保障局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范围
在局民政工作中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事项,与干部职工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

(二)公开内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内部财务预算、收支情况;
3.干部人事管理情况;
4.纳入政府采购的大宗物资采购、大宗维修工程等重大事项;
5.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等情况;
6.涉及干部职工利益政策的制定、修改事项;
7.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公开方式
1.每季度召开专项会议对各项工作内容进行通报。

由各股室和单位负责人汇报季度工作情况。

2.适时召开会议学习和通报市县相关政策。

3.在局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张贴公布相关内容。

4.发文件对事实进行告知。

5.其他方式。

(四)责任单位
1.局工会
2.局党支部
3.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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