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记分标准
货物运输企业考核评分标准

南昌县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普货)考核企业:企业负责人签字:考核人员签字:
备注:
所有项目的考核分,不计负分,扣完本项目规定考核分数为止;加分项目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总分数。
考核机构评分时,应在相应的扣分原因内注明扣分原因。
交通责任事故限于考核周期内货运企业承担同责及同责以上、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交通责任事故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的次数/营运货车数;
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营运货车数;
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导致的受伤人数/营运货车数;
经营违章限于货运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交通行业管理行政法规、规章和规定,受到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政处罚的违章行为。
经营违章率=企业被查处的违章行为的次数/营运货车数。
服务质量的社会投诉是指货运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损害他人正当权益,托运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投诉,或新闻媒体对企业的服务质量事件曝光,经查属实的。
社会投诉率=服务质量投诉次数/营运货车数。
荣誉称号指货运企业在考核周期内获得的县级党政机关以上单位(不含下设机构)授予的在评先创优、安全生产、文明服务、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集体荣誉称号。
上述计算公式中营运货车数指企业上年度末在册的营运货车总数。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doc14)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统称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客运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业务的企业;道路货运企业是指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或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道路运输企业发展。
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具体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第二章质量信誉等级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 级、AA 级、A 级和B 级表示。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一)运输安全指标: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二)经营行为指标:经营违章率;(三)服务质量指标:社会投诉率;(四)社会责任指标:国家规费缴纳情况、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完成情况;(五)企业管理指标:质量信誉档案建立情况、企业稳定情况、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情况、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

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并严格按合同执行。不符合规定,每人次扣 2 分。
社会保险:企业未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育龄妇
每缺一项,扣 3 分;制度不健全或操作性不强每项扣 5 分,有制度但没有 认真落实,每发现一次扣 10 分
查制度文本及宣传 教育会议和培训记 录与责任人谈话了 解执行情况
考核项目
考核 分数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 机构 评分
评分说明 (考核方式)
备注
运输安全 80
(300 分)
(1)按规定税前提取上年度营业收入 1%作为安全风险金,注明安全经费使 用情况;
查看制度文本、日 常稽查
考核项目
考核 分数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 机构 评分
评分说明 (考核方式)
备注
10
社会责任 (120 分) 10
投保承运人 责任险
客运经营者未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每辆次扣 5 分; 客运经营者未按最低投保限额投保的,每辆次扣 5 分; 客运经营者投保的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每辆次扣 5 分。
(1)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 (2)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的; (3)客运经营者不按许可的线路、班次运行的; (4)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揽货; (5)包车客运经营者沿途揽客; (6)客运经营者擅自涨价的; (7)客运经营者未按规定提供旅客车票; (8)在高速公路违法违规停车、上下旅客的。
客运企业拖延不报或谎报企业交通责任事故,每次扣 20 分。
查制度文本 根据日常稽查、用 户反馈及有关举报
考核项目
考核 分数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 机构 评分
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评规则

1.1附件1 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评规则根据2006年交通部印发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和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关于开展道路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苏运货[2006]425号)精神,对经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设立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
1.考核周期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工作应当在考核周期次年的2月至5月进行。
2.考核等级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 级、A级和B级表示。
3.考核指标(1)运输安全指标: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2)经营行为指标:经营违章率;(3)服务质量指标:社会投诉率;(4)社会责任指标:国家规费缴纳情况、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完成情况;(5)企业管理指标:质量信誉档案建立情况、企业稳定情况、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情况、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
4.记分规则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行计分制,考核总分为1000分,加分为100分。
在考核总分中运输安全指标为300分、经营行为指标为200分、服务质量指标为200分、社会责任指标为150分、企业管理指标为150分。
企业管理指标中的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情况、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以及社会责任指标中的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完成情况为加分项目。
具体考核记分标准见表1。
表1 质量信誉考核记分标准5.考核标准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评定:(1)考核期内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或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也未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且考核总分和加分合计不低于850分的,质量信誉等级为AAA级;(2)考核期内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或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也未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且考核总分和加分合计在700分至849分之间的,质量信誉等级为AA级;(3)考核期内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或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也未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且考核总分和加分合计在600分至699分之间的,质量信誉等级为A级;(4)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的;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的;考核总分和加分合计低于600分的。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
说明:
1.2.3.4.5.6.7.8.设有全资、绝对控股子公司的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分数的计算:
服务质量的社会投诉是指客运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损害他人正当权益,旅客及其他相关人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投诉,或新闻媒体对企业的服务
质量事件曝光,经查属实的。
各项考核指标的有效数据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要求见每项的计分标准。
社会投诉率=服务质量投诉次数/营运客车数
交通责任事故限于考核周期内客运企业承担同责及同责以上、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交通责任事故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的次数/营运客车数
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分数=[Σ(子公司质量信誉考核分数)+母公司质量信誉考核分数]÷[母公司+子公司总数]子公司总数是指企业属下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数量之和
上述计算公式中营运客车数指企业上年度末在册的营运客车总数,包括客运班车、客运包车、旅游客车,不包括出租车和城市公共汽车,也不包括所有子公司的营运客车
数。
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营运客车数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导致的受伤人数/营运客车数
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指客运企业在考核周期内获得的县级党政机关以上单位(不含下设机构)授予的在评优创先、安全生产、文明服务、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集体荣誉称号。
经营违章限于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交通行业管理行政法规、规章和规定,受到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政处罚的违章行为。
经营违章率=企业被查处的违章行为的次数/营运客车数
所有项目的考核分,不计负分,扣完本项目规定考核分数为止。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单位)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单位)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
说明:
1、所有项目的考核分,不计负分,扣完本项目规定考核分数为止;加分项目不得超过本项目的分数。
考核机构评分时,应注明扣(加)分原因。
2、交通责任事故限于考核周期内货运企业承担同责及同责以上、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3、经营违章限于货运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交通行业管理行政法规、规章和规定,受到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政处罚的违章行为。
4、服务质量的社会投诉是指货运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损害他人正当权益,托运人及其他相关人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投诉,或新闻媒体对企业的服务质量事件曝光,经查属实的。
5、荣誉称号指货运企业在考核周期内获得的县级党政机关以上单位(不含下设机构)授予的在评优创先、安全生产、文明服务、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集体荣誉称号和地州市级以上文明委(办)授予的文明单位称号。
6、上述计算公式中营运货车数指企业上年度末在册的营运货车总数。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单位)质量信誉考核记分标准

附件1: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单位)质量信誉考核记分标准
说明:
一、所有项目的考核分不计算负分,扣完本项目规定考核分数为止。
二、交通责任事故指考核周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单位)承担同责及同责以上、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交通责任事故率=企业(单位)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的次数/营运货车数;
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企业(单位)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营运货车数;
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企业(单位)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导致的受伤人数/营运货车数。
三、社会投诉率=收到投诉经核实件数/营运货车辆数。
四、违法违章经营行为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单位)及其
从业人员违反道路交通行业管理行政法规、规章和规定,受到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交警部门行政处罚的违章经营行为,违反国家治理超限超载运输有关规定,列入治超“黑名单”者,加倍处罚。
五、服务质量的社会投诉是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损害他人正当权益,旅客、货主或其他相关人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投诉,或新闻媒体对企业(单位)的服务质量事件曝光,经查属实的。
六、市级荣誉称号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单位)在考核周期内获得的市级党政机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授予的在评优创先、经营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服务、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集体荣誉称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单位)在考核周期内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授予的在评优创先、经营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服务、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集体荣誉称号。
七、上述计算公式中营运货车数是指企业(单位)上年度末企业在册的营运货车数,包括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河南省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标准

附件1: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表企业名称(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河南省客运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代码:登记日期:年月日注:该表应附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交通规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附件2-2:河南省货运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代码:登记日期:年月日注:该表应附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交通规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附件2-3:河南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代码:登记日期:年月日注:该表应附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交通规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附件2-4:河南省客运出租车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代码:登记日期:年月日注:该表应附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规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附件2-5:河南省公交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代码:登记日期:年月日注:该表应附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2-6:河南省机动车维修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代码:登记日期:年月日注:该表应附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2-7:河南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机构代码:登记日期:年月日注:该表应附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2-8:河南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基本情况登记表机构代码:登记日期:年月日注:该表应附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2-9:河南省客运站基本情况登记表客运站代码:登记日期:年月日注:该表应附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2-10:河南省货运站基本情况登记表货运站代码:登记日期:年月日注:该表应附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3: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记录企业名称:代码:扣分总值:填写时间:附件4: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得分排名等级评定一览表市(县):代码:填写时间:注明:排名是按信誉得分的高低进行,按客运企业、客运出租车企业、公交企业、货运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维修企业、驾培机构、检测站、客运站、货运站十类分别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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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记分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
分数
记分标准
自查
分数
核查
分数
运输安全
(300分)
交通责任事故率
货运企业
50
每1次/百车,扣5分。
50
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
货运企业
150
每0.5人/百车,扣25分。
150
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
货运企业
100
每0.5人/百车,扣10分。
100
经营行为
(200分)
30
不按规定要求为营运车辆安装GPS或行车记录仪,情节严重的,扣20分;情节较轻,能及时改正的,扣10分。
30
车辆管理
40
不按规定对营运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车辆年审合格率低于95%以上的,扣20分;情节较轻,能及时改正的,扣10分。车辆技术等级或车属专用设备、用具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扣20分。单车档案资料不建全,每缺一项扣5分。
20
加分项目
(100分)
企业形象
20
营运车辆统一标识和外观的,加10分;服务人员统一服装的,加10分。
10
20
科技进步及
先进管理应用
20
危险品运输车辆及8吨以上(含8吨)普通或专项营运货车安装GPS或行车记录仪并有效应用的,加20分。
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30
获得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加30分;获得省直党政主管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省运管局授予荣誉称号的,加10分。
经营违章率
货运企业
200
每1次/百车,扣10分。
200
服务质量
(200分)
社会投诉率
货运企业
200
每0.5次/百车,扣10分。
200
社会责任
(100分)
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100
不按法律法规要求为营运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每车次扣10分。
100
企业管理
(200分)
安全生产管理
30
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设施设备不完善,情节严重的,不得分;情节较轻,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分数
记分标准
自查
分数
核查
分数
加分项目
(100分)
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
30
圆满完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令性应急运输任务的加分:完成县级指令性任务,加10分;完成市级指令性任务,加20分;完成省级指令性任务,加30分。未按要求完成的,不加分,并发生一次从考核总分中扣除相应分数。
查验结果及说明:
查验专家(签名):
年 管理体系不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情节严重的,不得分;情节较轻,能及时整改的,扣10分。
10
从业人员管理
20
不按规定资格条件聘用从业人员或弄虚作假的,扣20分;情节较轻,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20
考核项目
考核分数
记分标准
自查
分数
核查
分数
企业管理
(200分)
科技进步及先进管理应用
20
质量信誉档案
40
质量信誉档案不健全的,每缺一项,扣5分;不按要求上报质量信誉情况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30
企业稳定
20
由于企业管理原因,导致发生违反《信访条例》规定,出现过激行为、严重扰乱政府办公或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不得分;情节不严重,或经批评教育后及时改正的,每次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