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防治检查制度
扬尘检查制度

扬尘检查制度一、背景介绍扬尘是指在建造施工、道路施工、矿山开采、物料堆放、城市环境卫生等工作中,由于人类活动和自然因素造成的空气中悬浮的颗粒物。
扬尘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为了严重的影响,如呼吸系统疾病、能见度下降、环境污染等。
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制定扬尘检查制度是必要的。
二、目的与范围该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扬尘检查工作,确保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遵守环境保护法规,减少扬尘污染,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适合于所有建造施工、道路施工、矿山开采、物料堆放等与扬尘有关的工作。
三、责任与义务1. 扬尘检查责任部门:环保部门负责扬尘检查工作,包括扬尘监测、扬尘源排查、扬尘管理等。
2. 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应制定扬尘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配备合适的扬尘防护设备,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与整洁。
3. 监督责任:相关部门应对扬尘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催促整改。
四、扬尘检查内容1. 扬尘监测:定期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扬尘监测,确保扬尘浓度不超过国家标准。
2. 扬尘源排查: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源进行排查,包括施工设备、堆放物料等,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扬尘产生。
3. 扬尘管理措施:对发现的扬尘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如加装喷淋装置、覆盖物料等。
4. 扬尘防护设备:施工单位应配备合适的扬尘防护设备,如口罩、防尘服等,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
5. 现场清洁与整洁:施工单位应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与整洁,定期清扫道路、清理垃圾等。
五、扬尘检查流程1. 扬尘监测:环保部门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扬尘监测,记录扬尘浓度和监测时间。
2. 扬尘源排查:环保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源进行排查,记录扬尘源种类和数量。
3. 扬尘管理措施:环保部门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进行记录。
4. 扬尘防护设备检查:环保部门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配备了合适的扬尘防护设备,并记录检查结果。
5. 现场清洁与整洁检查:环保部门检查施工现场的清洁与整洁情况,并记录检查结果。
环境保护(扬尘防治)管理制度

一、环境保护(扬尘防治)管理制度一、环境保护管理规定1、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及标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2、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并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及时补充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
3、项目部要完善扬尘管控措施,对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做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4、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不准、六必须”,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5、充分利用绿色智慧工地科技手段。
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将扬尘监测设备与喷淋、雾炮等设施进行联动,实现超标预警、远程控制与自动降尘;建筑工地主要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监控系统,实现工地出入车辆“不带泥上路”,确保工地周围道路清洁。
6、电锯、电刨、砂轮锯、搅拌机、振动器、空压机等应控制噪声源,必须采取封闭式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减少人为噪声。
7、搅拌机废水、食堂污水必须经沉淀、隔油后再排入市政管线。
现场储存油漆、油料要妥善保管,防止因渗漏而污染水源。
8、经常检查环境保护设施的使用情况,对不按规定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的人员,随意停用、拆卸设施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罚。
9、经常开展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环境保护意识。
10、若需夜间施工,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的手续,且有防尘降噪措施。
二、环境保护教育制度1、环境保护知识必须纳入工人的“教育”内容,教育覆盖面达到100%。
2、施工现场所涉及的污染治理岗位作业人员,未经教育、培训和考核,不得上岗从事工作。
3、施工现场必须定期对不同岗位班组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和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每次培训考核后要汇总登记,将培训考核人员试卷及成绩汇总归档备查。
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实施方案

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实施方案扬尘污染是建设工地运营过程中常见的环境问题之一,对周边居民健康和环境质量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的防治工作,特制定《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实施方案》。
一、背景1.目的:针对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问题,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健康。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范围:适用于全市建设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二、目标1.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督查目标是确保建设工地在运营过程中未造成扬尘污染,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标准。
2.通过本次专项督查,检查工地的环保制度、设备使用情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促进建设工地的环境规范运营。
三、督查内容1.工地环保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包括环保管理体系、人员配备情况、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程序、报告制度等。
2.扬尘防治设备的使用情况:包括扬尘防治设备配置、使用及维护情况,如洒水车、喷淋设备、封闭施工措施等。
3.扬尘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覆盖、围挡、湿法喷淋、降尘网等扬尘防治措施的使用情况及效果,检查是否存在裸露地面等扬尘隐患。
4.建设工地周边环境监测:通过环境监测站点及设备,实时监测周边环境的空气质量,定期发布监测结果,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污染现象。
5.建设工地与周边社区的沟通与反馈:收集居民和工地管理方的意见反馈,对扬尘污染问题进行调查和解决,提高社区参与度。
四、督查机制1.设立专项督查组:成立由环保部门、建设管理局、职能部门和社区代表组成的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组,负责本次专项督查工作。
2.督查周期与频次: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督查,根据建设工地的情况和建设工地的数量,制定督查计划。
3.督查方法:采用现场检查、抽查核实、设备运行数据分析、居民投诉处理等方式进行督查,确保检查的客观性和有效性。
4.督查结果处理: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应当及时通报工地管理方,并要求立即整改。
扬尘防治检查考核制度

扬尘防治检查考核制度一、检查制度公司成立由企业负责人牵头,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成员组成的检查小组,对公司各项目部扬尘防治情况的落实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对公司自身的扬尘防治制度落实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查。
项目部由项目经理牵头每周组织防尘管理员及卫生管理员对项目管理扬尘防治进行检查;项目部设防尘由安全员兼任的防尘管理员,每日对现场扬尘防治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二、检查内容1. 扬尘治理相关制度和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
2. 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必须采取混凝土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
(现场检查)3. 施工现场内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其他区域平整后使用碎石覆盖。
(现场检查)4.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围挡封闭。
市区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现场检查)5. 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
(现场检查)6. 施工现场是否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
(现场检查)7. 施工现场土方及砂石等散体材料是否集中堆放、严密覆盖、固定牢靠,其他裸露的地面必须采取覆盖或绿化措施。
(现场检查)8.施工现场是否成立扬尘治理管理机构。
9. 施工现场是否明确扬尘治理的人员和责任。
10. 施工现场是否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11. 建筑垃圾是否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
生活垃圾是否采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现场检查)。
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是否有凌空抛掷现象。
(现场检查)12. 施工现场是否有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现象。
(现场检查)13. 施工现场内是否有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现象。
(现场检查)。
14.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发布大气污染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拆除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查阅有关记录)15. 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扬尘防治检查制度

扬尘防治检查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扬尘防治检查工作,确保环境卫生和人民健康。
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扬尘防治检查的单位。
第二章扬尘防治检查组织形式
扬尘防治检查应由专门的扬尘防治检查组织负责。
该组织应包括领导、技术人员和工人代表等,以确保检查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第三章扬尘防治检查内容
扬尘防治检查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1.扬尘源的排放情况;
2.扬尘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
3.扬尘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
4.扬尘防治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情况。
第四章整改落实
对于发现的扬尘隐患,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得到落实。
第五章扬尘隐患的档案管理
应建立扬尘防治检查档案,记录扬尘隐患的整改情况和效果。
档案应定期更新,以便监督和评估扬尘防治工作的成效。
扬尘防治检查制度

扬尘防治检查制度避免扬尘污染。
(现场检查)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是否配备了防尘装置,使用过程中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清理和维护。
(现场检查)9.扬尘治理效果的监测与评估。
(查阅有关资料)三、检查结果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由检查小组和项目部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对于严重违反扬尘防治规定的行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将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四、其他1.检查小组和项目部应当及时汇报扬尘防治工作的情况,以及整改情况。
2.扬尘防治检查制度应当及时修订,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扬尘防治检查制度一、检查制度公司成立检查小组,由企业负责人牵头,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成员组成,每月对公司各项目部的扬尘防治情况进行2次检查,并对公司自身的扬尘防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
项目部由项目经理牵头,每月组织防尘管理员及卫生管理员进行不少于2次检查。
项目部设防尘由安全员兼任的防尘管理员,每日对现场扬尘防治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二、检查内容1.查阅有关资料,了解扬尘治理相关制度和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现场检查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是否采取混凝土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
3.现场检查施工现场内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是否采用混凝土硬化,其他区域是否平整后使用碎石覆盖。
4.现场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实行围挡封闭,市区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5.现场检查排水系统和沉淀池是否合理设置,并保持排水通畅。
6.现场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
7.现场检查施工现场土方及砂石等散体材料是否集中堆放、严密覆盖、固定牢靠,以避免扬尘污染。
8.现场检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是否配备了防尘装置,使用过程中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清理和维护。
9.查阅有关资料,了解扬尘治理效果的监测与评估情况。
扬尘检查制度范本

扬尘检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类建筑工地、拆除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等建设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检查与管理。
第三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共同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成立扬尘污染防治联合检查小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交警支队等部门组成。
联合检查小组负责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和考核。
第五条扬尘污染防治联合检查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督促。
三、检查内容第六条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施工现场围挡、喷淋、洒水、覆盖等防尘设施的设置和运行情况;(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材料堆放等产生扬尘的源头控制情况;(三)施工机械设备防尘措施的落实情况;(四)施工现场洒水、湿法作业等抑尘措施的执行情况;(五)施工现场道路硬化、绿化等防尘措施的实施情况;(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四、检查程序第七条扬尘污染防治联合检查小组按照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的方式,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检查。
第八条检查小组应当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地点、内容、人员和责任,并将检查计划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
第九条检查小组成员应当持证上岗,遵守检查纪律,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条检查结束后,检查小组应当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落实。
五、整改与处罚第十一条被检查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检查小组。
第十二条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单位,检查小组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并可以将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检查小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的行为,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扬尘治理管理制度范本

扬尘治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扬尘治理工作,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单位或项目的建设、施工、运营等环节中产生的扬尘治理工作。
第三条扬尘治理工作应遵循“防治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科学、合理的技术措施,确保环境质量符合国家的环境质量标准。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公众的身体健康,减少扬尘污染对人体的影响。
第五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单位的环境保护部门。
第六条本制度的监督机构由单位内部监督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组成,负责对扬尘治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章扬尘治理工作的要求第八条在施工阶段,应制定详细的扬尘治理方案,明确扬尘治理的目标、措施和责任人。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设立固定的扬尘治理现场,确保扬尘源纳入有效控制。
第十条施工现场的道路、堆场、堆放物料等地方应进行覆盖,防止扬尘污染。
第十一条在建设、施工阶段,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清理和维护,确保扬尘治理的效果。
第十二条在运营阶段,应定期进行扬尘治理检查,并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扬尘治理工作的措施第十四条通过合理调整施工工艺,减少扬尘污染的产生。
第十五条采用湿法降尘、覆盖、设置抑尘墙等措施,减少扬尘。
第十六条采用空气净化设备,对排放的空气进行净化处理。
第十七条编制应急预案,对突发的扬尘污染事件进行及时处置。
第四章扬尘治理工作的责任第十八条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扬尘治理工作,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项目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备专职的扬尘治理人员,负责扬尘治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问题,确保扬尘治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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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检查制度
一、检查制度
公司成立由企业负责人牵头,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成员组成的检查小组,对公司各项目部扬尘防治情况的落实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对公司自身的扬尘防治制度落实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查。
项目部由项目经理牵头每周组织防尘管理员及卫生管理员对项目管理扬尘防治进行检查;项目部设防尘由安全员兼任的防尘管理员,每日对现场扬尘防治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二、检查内容
1.扬尘治理相关制度和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
(查阅有关资料
2.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必须采取混凝土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
施。
(现场检查)
3. 施工现场内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
化,其他区域平整后使用碎石覆盖。
(现场检查)
4.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围挡封闭。
市区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
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现场检查)
5. 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
(现场检查)
6. 施工现场是否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保
持路面清洁湿润。
(现场检查)
7. 施工现场土方及砂石等散体材料是否集中堆放、严密覆盖、固
定牢靠,其他裸露的地面必须采取覆盖或绿化措施。
(现场检查)
8.施工现场是否成立扬尘治理管理机构(查阅有关资料)。
9. 施工现场是否明确扬尘治理的人员和责任(查阅有关资料)。
10. 施工现场是否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查阅有关资料)
11. 建筑垃圾是否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
生活垃圾是否采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现场检查)。
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是否有凌空抛掷现象。
(现场检查)
12. 施工现场是否有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现象。
(现场检查)
13. 施工现场内是否有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现象。
(现场检查)。
14.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发布大气污染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拆除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查阅有关记录)
15. 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现场检查)。
16.是否落实公示牌制度,明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建设单位、施工和监理企业及主要责任人(现场检查)
17. 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封闭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