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隧道养护细则范文

隧道养护细则范文第一章绪论隧道是现代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隧道养护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交通运输的安全和效率。
为了加强对隧道养护工作的规范和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隧道养护的目标和原则隧道养护的目标是确保隧道的安全运行和持续使用,保持隧道的良好状态,提供安全、顺畅、舒适的交通环境。
隧道养护的原则是科学规划、统一管理、综合施策、全过程等。
第三章隧道养护工作的内容1.隧道结构养护:包括隧道洞身、洞顶、洞壁、洞底、进出口等部分的检查、清理和维修,以及钢梁、支撑结构、照明设施等的检修和更换。
2.隧道排水养护:包括隧道排水系统的检查、清理和修复,防止水涝和积水,确保道路干燥。
3.隧道通风养护:包括隧道通风设施的检查、清洁和维护,保证隧道内空气流通,减少污染物的积累。
4.隧道设备养护:包括隧道照明、信号、通信和监控设备的检测、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隧道清洁养护:包括隧道内部的垃圾清理、道路标志和标线的维护,保持隧道整洁有序。
6.隧道环境养护:包括隧道周围的绿化和环境保护工作,提高隧道的景观效果和环保水平。
第四章隧道养护的方法和技术1.定期巡检:根据隧道的使用情况和养护计划,进行定期巡视,检查隧道各部位的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2.仪器监测:利用先进的监测设备和技术,对隧道的结构、排水、通风等进行实时监测,提供科学依据。
3.维修施工:根据隧道巡视和监测的结果,制定维修计划,进行必要的维修施工,确保隧道的正常运行。
4.养护培训:加强对养护人员的培训,掌握先进的养护理论和技术,提高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章隧道养护的管理和监督1.设立专门的养护管理机构,负责隧道养护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协调各方面资源,确保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2.建立隧道养护档案,记录隧道的养护情况,包括巡视报告、维修记录、设备检测报告等,便于后期分析和评估。
3.进行养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处理养护中的问题和隐患,确保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隧道养护管理机构及人员:规定隧道养护管理应设立专门机构,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养护队伍,确保管理层级和职责划分的清晰。
2. 养护管理计划:制定隧道养护管理计划,包括养护周期、养护内容、养护方法、养护设备和养护预算等方面的详细规划。
3. 定期巡视和检测:制定隧道巡视和检测计划,对隧道结构、设备和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养护维修工作:包括对隧道结构的保养和修复、设备的检修和更换、管线的维护和疏通、园区绿化的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5. 应急处置:制定隧道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种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组织机构,保证隧道安全和通行畅通。
6. 质量与安全监管:建立隧道养护质量和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养护过程和效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养护质量和安全标准的达到。
7. 养护记录和档案管理:建立隧道养护的记录系统和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养护过程和结果,并及时更新相关数据。
总之,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隧道养护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隧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高公路交通的运行效率和质量。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是指针对普通干线公路上的隧道进行养护管理的规定和措施。
该办法的目的是确保隧道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运行和道路畅通,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并提高应急能力。
1. 养护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养护管理机构负责隧道的养护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和权限。
2. 养护计划:制定详细的养护计划,包括定期养护、阶段性养护和应急养护等,确保养护工作的有序进行。
3. 养护工作内容:包括隧道内部设施的检修和维护,如照明设备、通风系统、供水系统等;隧道壁面的清洁和防腐蚀工作;排水系统的维护和清理等。
4. 定期检查:按照规定对隧道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隧道的安全状况。
5. 预防措施: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如安装监控设备,加强火灾防控措施,确保隧道的安全性。
6. 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制度和处置措施,针对各种突发事件做好准备工作。
7. 养护人员培训:组织养护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其对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的认识和技能。
8. 公众宣传:加强隧道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对隧道安全的重视程度。
以上是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办法细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
隧道养护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隧道养护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确保隧道安全畅通,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的隧道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保障畅通、安全至上的原则,保持隧道设施的完好和安全,提高隧道使用寿命。
第四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高度重视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隧道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制定隧道养护管理政策、规划和标准。
第六条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所辖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检查、检测、养护维修等工作。
第七条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所辖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隧道养护管理应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和专职养护制度,负责隧道土建结构、机电设施及其他工程设施的养护维修。
第三章养护管理第九条隧道养护工作应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确保隧道设施的完好和安全。
第十条隧道养护工作应包括土建结构的清洁维护、破损检查、保养维修和病害处治,机电设施(含通风、照明等设施)的养护维修,环境保护和房屋设施的养护维修等。
第十一条隧道养护工作应制定养护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隧道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隧道养护工程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招投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第十三条隧道养护工程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养护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隧道安全畅通。
第十五条隧道养护作业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隧道养护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持证上岗。
全套隧道养护管理制度范文

全套隧道养护管理制度范文隧道养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隧道养护工作的管理,确保隧道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由政府或企事业单位负责的隧道养护工作。
第三条养护工作是指对隧道设施进行巡查、保养、维修和技术管理的一系列工作。
第四条隧道养护工作依法属于养护责任单位的职责范围,必须履行养护责任单位的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进行管理。
第五条隧道养护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科学进行规划和组织,加强管理,确保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六条隧道养护工作必须依法进行,维护秩序和公平,保护环境,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第二章养护组织第七条隧道养护工作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养护组织机构,明确养护责任单位和养护人员的职责。
第八条养护组织机构应当合理配备养护人员,并注重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高。
第九条养护组织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共同做好隧道养护工作。
第十条养护组织机构应当制定年度养护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养护工作。
第三章养护计划第十一条养护计划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隧道养护的目标和任务。
二、养护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三、养护工作的时间安排和进度。
四、养护工作需要的人力物力资源的调配与使用。
第十二条养护计划应当经过养护责任单位负责人审批,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四章养护工作程序第十三条隧道养护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巡查:定期进行隧道设施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二、保养:根据巡查情况,制定保养方案,进行隧道设施的保养工作。
三、维修:对隧道设施的损坏或故障进行维修,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技术管理:对隧道设施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提高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养护工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遵守相关制度和标准,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五条养护工作必须有明确的责任人和责任区,责任人应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养护工作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做出反应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范本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普通干线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工作,确保隧道安全运行,保障公路交通畅通,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通干线公路的隧道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应遵守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维护为重的原则,科学统筹养护资源,合理安排养护任务,全面提高隧道的运营管理水平。
第四条隧道养护管理应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充分考虑隧道的结构、环境和使用功能,采取相应养护措施,确保隧道的完好性和使用寿命。
第五条隧道养护工作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各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合理配置人员和物力,确保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隧道的养护管理应当做好隧道实施方案、养护计划、养护台帐、考核评价等工作,建立健全隧道养护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隧道养护工作进展情况。
第二章隧道养护设备第七条隧道养护设备是指为隧道养护工作提供支持的各类设备和工具。
第八条隧道养护设备应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九条隧道养护设备应配备充足,按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完好性。
第十条隧道养护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隧道养护人员第十一条隧道养护人员是指从事隧道养护工作的专业人员。
第十二条隧道养护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熟悉隧道养护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隧道养护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定期接受培训,不定期进行技能考核,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
第十四条隧道养护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第四章隧道养护工作第十五条隧道养护工作分为日常养护和定期养护。
第十六条日常养护包括巡视、检修、清理和维护等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隧道的正常运行和通行安全。
第十七条定期养护是指根据隧道的使用寿命和养护计划,对隧道进行全面检修、维护和更新等工作。
云南普通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云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云交管养〔2016〕865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省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提高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质量与投资效益和养护管理水平,围绕“改革攻坚、养护转型、管理升级、服务提质”,实现安全畅通的公路网络、建立公众满意的服务体系和高效可靠的保障体系,为社会提供“畅、安、舒、美”的公路出行条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制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省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包括一般性养护工程(小修保养、预防性养护、中修和大修工程和改建工程)、专项工程(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及其它工程)和应急性养护工程。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州(市)公路局是指省公路局下属州(市)一级的省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部门。
本办法所称的公路分局是指上述州(市)公路局下属县(市)一级的省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部门。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省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和管理活动。
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六条 省级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一)省交通运输厅是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宣传贯彻、监督执行国家及省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与办法等。
(二)省公路局在省交通运输厅的领导下,是云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维修养护和改善提高,有计划地提高公路的质量和标准;督促检查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工作,履行监管职能。
第七条 州(市)公路局主要职责:(一)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省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公路的养护编制及上报工作,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公路养护工程任务。
(三)负责辖区内公路养护质量的监督检查与路况评定,对公路养护工程进行质量监督与评定。
(四)负责辖区内公路灾害的防治与抢修,保证所管养公路的安全畅通。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范本(2篇)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普通干线公路隧道是公路交通运输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干线公路通行安全和交通畅通,保护公共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养护管理办法。
二、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干线公路隧道养护工作必须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原则,确保隧道安全运行。
2.科学规划: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编制隧道养护计划,合理安排养护资源,保障养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3.分类管理:根据隧道规模、重要性、流量等级等因素,将隧道划分为不同级别,实行分类管理,分类制定养护方案。
4.全员参与:鼓励和引导广大职工和群众参与养护管理工作,形成全员参与、合力保障的良好局面。
三、养护责任1.隧道养护的责任主体为,行政主管单位、养护单位、运营管理单位和相关部门。
2.行政主管单位负责隧道养护相关政策的制定和监督,组织协调各方力量,确保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3.养护单位负责具体的养护工作,包括设备维护、设施检修、清洁保洁等,确保隧道设施的正常运行。
4.运营管理单位负责隧道的日常管理和安全运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工作。
5.相关部门协助行政主管单位和养护单位完成养护任务,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处理紧急情况。
四、养护管理措施1.定期巡查:养护单位应定期对隧道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处理。
2.设备维护:定期维护隧道内的设备,如通风设备、照明设备、监控设备等,确保其正常运行。
3.设施检修:对隧道内的管线、管道、排水设施等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4.清洁保洁:定期清理隧道内的垃圾和杂物,保持隧道内环境整洁,防止积水和火灾等事故发生。
5.应急预案:养护单位和运营管理单位应制定隧道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和处置措施,做到心中有数、随时应对。
五、养护检查评估1.养护单位应定期对隧道设施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设施的安全状况和养护需求。
2.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制定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隧道设施的长期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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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路隧道养护管理水平,保证公路畅通和隧道运行安全,延长隧道使用寿命,适应公路交通运输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03)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科学、实用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农村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参照执行。
第三条隧道养护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根据隧道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水文资料、围岩地质条件、气候、交通量,采取预防性、经常性的保养和维修措施,使公路隧道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第四条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人员应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03)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地掌握隧道技术状况,保障公路畅通。
第二章隧道养护管理职责划分第五条隧道养护管理实行三级负责制。
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设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也可由本单位桥梁养护工程师兼任),具体负责本辖区内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公路管理机构(或管养单位)应设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技术员),负责辖区内隧道的检查和保养维修工作。
养护道班(工区)设固定隧道养护工,协助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进行检查。
第六条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职责:审核管养单位提出的隧道养护维修工作方案,督促其小修保养工作的开展,考核管养单位隧道养护工作质量。
第七条公路管理机构(或管养单位)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技术员)职责:1.负责辖区内隧道的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技术状况评定工作。
2. 编制隧道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组织实施列入计划的小修保养工作。
3. 负责辖区内隧道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和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4. 负责审核填写各种隧道检查数据报表,并按时上报。
第八条养护道班(工区)专职隧道养护工人职责:1. 负责每天隧道的日常检查。
2. 如发生突发情况,及时向道班班长汇报,由班长向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技术员)汇报,协助班长对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第三章隧道的检查与养护要点第九条土建结构检查分为四类: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及专项检查。
(一)日常检查:要求每月不少于一次,主要是及早发现早期破损、显著病害、或其它异常情况,并做出处治措施。
检查部位为:洞口、洞门、衬砌、路面、检修道、交通标志、排水设施、吊顶、内装。
检查内容及养护要点:(1)洞口上方边(仰)坡:是否存在落石、积冰、积水,圬工体是否有损坏。
(2)洞门圬工体:是否存在起层、灰缝脱落、渗漏水、是否已妨碍交通。
(3)路面:是否有滞水结冰现象,路面是否有病害。
(4)排水设施:有无堵塞积水漫流现象。
(5)吊顶及内装:是否清洁,伸缩缝处有无内装起层、脱落现象(6)标志:突起标志是否有损坏,表面有无脏污影响其使用功能,能否有效传递交通信息。
(二)定期检查:要求每年不少于一次,对土建结构的基本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工具:钢尺、游标卡尺、裂缝观测仪、锤子、渗漏水检查用的PH试纸、升降车、施工标志。
检查内容及及养护要点:(1)洞口:仰坡上方山体是否有滑坡、岩石是否有岩崩征兆;挡土墙、截水沟等圬工体是否有裂缝、鼓肚、表面风化、下沉等现象。
(2)洞门:墙身有无开裂、块石松动;衬砌是否有起层、剥落现象;结构是否有沉陷、断裂现象。
(3)衬砌:是否有起层、剥落现象,洞顶是否有渗漏水,墙身施工缝是否有异常。
对于起层、剥落,及时清除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剥落层,并在现场用红油漆做好标记,注明检查日期,以便下次检查时进行对比,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消除行车安全隐患。
(4)洞内路面:路面伸缩缝内灌缝胶功效是否正常,路面是否有拱起、错台、断板现象。
(5)排水设施:排水沟内是否有沉沙、淤堵现象,地漏子等各部件完好情况。
(6)吊顶及内装:吊顶有无漏水,内装表面脏污程度。
(7)交通标志、标线:检修道内衬墙上的突起路标,有无锈蚀、老化失效、缺损的标志;隧道内的标线是否脏污、破损或脱落现象,要及时更换或补充、维修或重新施划。
(三)特别检查:是在隧道受到自然灾害、墙体受到外力碰撞事故、火灾等异常事件后,对受影响的结构立即进行检查,及时掌握结构受损情况。
检查内容参照定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束后,针对受损部位及结构,要有专门的检测报告,制定合理的改进措施。
(四)专项检查:是根据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的结果,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实施。
检测内容分为:(1)由于外载荷作用造成结构性破坏。
如衬砌变形、沉降,起层、剥落、突发性坍塌等。
(2)材料劣化导致结构破损。
如衬砌断面强度降低,衬砌起层、剥落,钢筋腐蚀等。
(3)由于渗漏水导致结构破损。
如从衬砌裂缝处渗水,影响行车安全;渗漏水导致结冰,砂土伴随流出。
检查完成后,应提交专项检查报告。
第十条机电设施检查重点为: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一)供配电设施的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
(1)日常检查每3天检查1次,由管养单位持有电工证的专业人员,配备专门的电工检修工具,针对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变电室内相关设备的外观,观察有无异常、异响、发热、火花、气味等现象,及时消除设备故障。
(2)定期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委托有资质的电力专业队伍来进行。
(二)照明设施主要包括灯具、托架、标志及照明线路,其检查分为:日常检查、经常性检查。
(1)日常检查要求隧道养护工要每天通过步行或养护巡查车对照明设施外观进行一般性检查员。
(2)经常性检查要求对照明设施的运转或损伤情况进行检查,破损零部件及时维修或更换。
(三)消防设施是指预防隧道火灾所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洞口处堆放的防火砂。
检查与养护要点:(1)隧道养护工应该对消防器材柜的使用功能每月检查一次:要检查锁具有无异常、柜体是否锈蚀,柜内灭火器有无失盗现象。
(2)检查灭火器有无锈蚀,软管损伤,灭火器是否过期。
(3)洞口防火砂是否码放整齐,有无妨碍行车现象。
第四章隧道的保养与维修第十一条土建结构(一)清洁维护:土建结构应经常性进行清洁维护。
(1)隧道内路面清扫应不少于每周一次,清扫的垃圾要及时清除出洞外。
(2)顶板及内装应定期进行清洁。
顶板的清洁要求根据交通量及受污染程度,每年一次;内装为条形瓷砖的,每季度一次。
在清洁过程中,常温下建议用洒水车湿法清洁,对机电设施进行保护;冬季,建议用干法清洁,防止结冰,在清扫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降尘措施。
(3)隧道内排水设施清理工作应每年不少于2次,在汛期前、汛期后分别进行,如有车辆运输砂石料且漏洒严重,应增加排水设施清理次数,以保证排水畅通。
(4)隧道内标志、标线应定期进行清洁维护,保持其清晰、醒目,保证其正常使用功能。
(二)保养与维修保养与维修工作主要包括经常性和预防性的保养和轻微损坏部分的维修工作(1)洞口:两侧排水沟及洞口上方截水沟使用功能要保持完好,洞口圬工体表面平整,无冻胀、渗水、灰缝脱落现象,各种病害要及时处治。
(2)洞身:内衬砌出现的瓷砖起层或剥落,应及时清除起层瓷砖,进行加固处理,如有渗漏水,要先将水导入边沟排出。
(3)路面:路面养护按《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或《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进行,边沟的盖板、地漏子,就近在隧道管理所储备一定数量的备件,一旦损坏,及时更换,保证洞内行车安全。
(4)吊顶及内装:要保持清洁美观,如有损坏,及时对缺损部位进行修复或更新。
(5)交通标志:应保持外观完整、清晰醒目,其位置要适当,传递交通信息准确无误,检修道内衬墙上的突起路标,牌面脏污要及时清洗,有锈蚀、老化失效的标志,要及时更换。
第十二条机电设施公路隧道机电设施主要是指为其运营服务的的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通风设施、消防及救援设施等,根据机电设施的复杂程度、工作量来配备养护人员,养护人员要培训上岗,能熟练掌握设施的使用要领和技术特性,特殊工种上岗前应作专门培训,经当地劳动部门考核,持证上岗。
机电设施的养护维修工作可分为:日常检修、经常性检修、定期和分解性检修、应急检修。
(1)日常检修主要是指中间灯连续坏2盏以上、洞口加强段连续坏3盏以上就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2)经常性检修指每月所进行的检查与保养,由专业人员进行,主要检查电压是否稳定,亮度是否正常;灯泡有无损坏,镇流器、电容、触发器、保险管有无异常;灯具的密封性,并清除附着的尘土,检查线路有无腐蚀和损伤,配电柜内各部件工作是否正常。
(3)定期和分解性检修,是隧道机电设施保养工作的强制手段,对照经常性检修所发现的问题由有资质的专业队伍,通过检测仪器对仪表、灯具等设施进行标定或检修;由消防部门对隧道内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进行检查、检修。
(4)应急检修是在隧道内或相邻地带发生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后,对机电设施进行的强制检修。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隧道的安全管理包括:正常运营、养护作业、发生各种事故时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
隧道正常运营阶段应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隧道管养单位必须制定以预防和处置隧道中断交通事故为重点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信息上报、分级响应、交通保障与恢复、事故调查等工作的职责和程序。
在汛期,除了对隧道内各种设施进行检查,还应到山顶查看山体有无滑坡、崩塌迹象,岩体有无开裂、失稳现象,进行专项检查,根据对交通威胁情况,决定是否封闭隧道。
第十四条在隧道内进行养护作业时,严格按《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并选择交通量较小时段进行,具体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制定周密的施工组织计划及安全保障方案,确定合理的工作区。
(2)养护作业机械、人员要进行安全防护(3)作业人员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
(4)如作业内的隧道结构有安全隐患,易发生危险,先处理后,再进行养护维修作业。
(5)养护施工区域所在洞,要全亮度照明。
第十五条如隧道内发生火灾或重大交通事故,影响隧道畅通,隧道管养单位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展开工作,将损失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