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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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东省公路条例》,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公路养护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一) 省交通厅主管全省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 省、市、县公路管理机构,市、县地方公路管理机构,对所管辖的公路行使养护工程的具体行政管理职责。

(三) 乡道养护工程的管理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

(四) 企业或经济实体经营的收费公路,其养护工程由经营企业或经济实体根据省交通厅提出的公路服务质量指标,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中,安排资金组织实施,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或受其委托的管理机构负责监管。

第三条公路养护工程按其工程性质、复杂程度、规模大小划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和改建工程,具体划分标准参见附录。

第四条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依法征收筹集的公路养护资金、财政拨款、车辆通行费和国务院、省政府规定的其它筹资方式。

第五条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应当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要求,专项用于公路的养护和改建。首先满足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和预留抗灾、抢险费用的需要,再安排改建工程,任何单位不得挪用和挤占。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国道、省道、县道的养护工程管理。

乡道和专用公路的养护工程管理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养护工程分级管理范围及职责

(一) 养护工程分级管理范围

1.收费公路(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大修、中修工程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省交通厅负责重点管理;

2.非收费国、省干线专项工程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大修、中修工程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非经营性收费公路大修、中修工程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重点管理;

3.非收费国、省干线小修保养工程、专项工程投资在500万元以下,大中修工程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和县级养护工程由市(地)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重点管理;

4.经营性收费公路小修保养工程,大修、中修工程投资在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经营企业或经济实体负责管理,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或受其委托的管理机构负责检查指导。

(二) 养护工程管理职责

1.厅的主要职责:

(1)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审核、审批;

(2)审批公路养护工程计划;

(3)审批分级管理范围内养护工程设计、重大变更设计和预算;

(4)按有关规定负责养护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5)按有关规定审批分级管理范围内养护工程开工报告;

(6)负责组织分级管理范围内养护工程验收;

(7)制定公路服务质量指标要求;

(8)制订养护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

(9)协调省管公路项目养护资金的及时拨付到位。

2.省级公路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全省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和公路服务质量指标;

(2)审批分级管理范围内养护工程设计、重大变更设计和预算;

(3)按有关规定审批分级管理范围内养护工程开工报告;

(4)负责养护工程投资管理,按养护工程进度及地方配套资金情况申请或监管省管养护资金的及时拨付;

(5)进行养护工程检查,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6)组织分级管理范围内养护工程验收工作。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公路管理机构管理范围内养护工程招投标的监督工作;

(2)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3)进行养护工程检查,协调解决养护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4.市(地)级公路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1)编制和上报本市(地)公路养护工程计划;

(2)按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的公路养护工程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

(3)审批分级管理范围保养工程的开工报告;

(4)负责养护工程地方协调工作;

(5)协助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对养护工程进行投资管理和财务管理;

(6)协助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7)负责组织分级管理范围内养护工程验收工作。

第八条公路养护工作应经常保持公路完好、平整、畅通、整洁和美观,及时修复损坏部分,周期性地进行大中修,国、省干线公路年度中修里程不低于养护里程9%,大修里程不低于养护里程6%,并逐步改善技术状况,提高公路的使用质量和抗灾能力。

第九条公路管理机构应编制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并遵循“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国省主要干线公路和具有重大政治、经济、国防意义的公路养护工程和抗灾抢险工程,要优先安排。

第十条公路管理机构在安排养护工程项目时,应参照公路路面和桥梁管理系统评定的结果,做到决策科学化。

第十一条公路养护工程应严格质量管理,养护工程应逐步建立“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三级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检查验收制度,确保养护工程质量。

(一) 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和省公路管理部门管理范围内的养护工程必须建立三级质量管理体系,按规定申报质量监督、实行社会监理和完善企业自检;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具有专业资格。

(二) 养护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按《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督实施细则》的要求,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委托地市级监督站负责监督,并负责业务指导;

(三) 养护项目组织机构的负责人是质量管理第一负责人,对养护工程质量负全责,施工企业负责人是养护工程质量管理的直接负责人,设计和监理企业分别负相应的质量管理责任。

第十二条公路养护工程应严格造价管理,建立养护工程造价审查制度,降低养护工程造价。

第十三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健全桥梁养护管理制度,落实养护管理分级负责制,桥梁安全及技术责任分级专人负责制。

第十四条公路养护工作中应推广预防性养护工作,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技术水平。

第十五条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时,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在养护工程施工路段设置标志,从事养护作业的人员应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夜间施工影响行车安全的,应设置红灯警示信号,必要时应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指挥。

在交通流量大的公路上进行大修、中修或改建施工,可能造成交通堵塞时,公路管理机构应商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疏导交通。车辆不能通行的路段,必须修建临时便道或便桥,并做好便道、便桥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路防雪、防洪、防风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根据各地的气候条件、季节特点、公路状况等,分析掌握路段、桥涵、渡口等的抗灾能力,作必要的预防

措施和应急的抢修技术方案。公路水毁抢修工程,公路管理机构要组织人员和设备及时进行抢修,恢复交通。除特殊情况外,不准跨年度。路面坑槽的修补,国道不过三天,省道不过周,县道不过旬。公路中断交通后的抢修,原则上国道三天以内,省道十天以内,县道二十天以内要恢复交通。

第十七条对有关公路养护工程的计划、统计、审计、机械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质量监督文件、竣工资料等档案信息材料,应按相应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章小修保养

第十八条小修保养是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经常进行维护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

第十九条非收费公路小修保养经费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根据所管养公路的行政等级、使用年限、技术等级、交通量、路面分类、路况等因素,依照《广东省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概算定额》(试行)和经费来源核定小修保养经费,实行总额控制和定额计量管理。

收费公路小修保养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市(地)级公路管理机构根据省级公路管理机构下达的公路养护投资计划,依照《广东省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概算定额》(试行)和经费来源,安排县(市)级公路管理机构年度公路小修保养投资,审查县(市)级公路管理机构年度公路保养工作计划并负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第二十一条县(市)级公路管理机构根据上级下达的公路养护投资计划和有关规定,实施年度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审查养护单位月度公路小修保养工作计划,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第二十二条各级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应按照部颁的《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有关操作规程的要求,加强对路基、路面、桥涵、沿线设施及绿化等的养护管理,做到全面养护,加大养护机械的投入,提高小修保养机械化的养护程度。

第二十三条公路小修保养的管理应实行检查、考核和评定制度,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公路养护质量检查或抽查;市(地)级公路管理机构实行“每季巡路检查,半年检查初评,年终检查总评的小修保养检查的评比制度;县(市)级公路管理机构执行“一月一查评,一季一评比,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公路小修保养质量检查评比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养护单位应建立各类管理台帐、图表,做好生产原始记录,严格实行成本核算。

第二十五条小修保养工程质量应严格按照部颁的《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办法》的标准进行检查评定。对已实施GBM工程、文明样板路的路段,其养护质量应达到《国省干线GBM 工程实施标准》和《国省干线公路文明建设样板路实施标准》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非收费公路养护的小修保养工作,一般由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的养护单位(企业)实施。

第三章中修工程

第二十七条中修工程是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一般性损坏部分进行定期的修理加固,以恢复公路原有技术状况的工王。

第二十八条非收费公路中修工程计划由市(地)级公路管理机构向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建议计划和概算,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后提出建议计划,报省交通厅审批后下达。

第二十九条非收费公路列入计划的中修工程项目,县(市)级公路管理机构应按有关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编制预算,按分级管理范围报有关部门审批。由县(市)级公路管理机构根据批复的设计文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选择养护施工企业(单位)。

第三十条市(地)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管理范围内中修工程项目的检查和管理,按工程进度核拨养护工程资金。工程完工后,市(地)级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质量监督机构或质量检测机构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及有关资料,按照养护工程分级管理范围,组织会同有关单位及时进行初验或验收,属于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管理范围内的中修工程,向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应组织有关单位对中修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第四章大修工程

第三十一条大修工程是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周期性的综合修理,以全面恢复到原技术标准的工程项目。

第三十二条非收费公路大修工程计划由市(地)级公路管理机构向省级公路管理机构上报建议计划和概算,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后提出建议计划,并报省交通厅审批后下达。

第三十三条非收费公路列入计划的大修工程项目,市(地)级公路管理机构应按有关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编制设计文件,按分级管理范围报有关部门审批。由市(地)级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选择养护施工企业(单位)。

第三十四条大修工程应严格按照有关的施工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实行工程监理制度,按有关规定选择监理企业。

第三十五条市(地)级公路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大修工程的检查和管理,并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核拨工程资金。工程完工后,市(地)级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质量监督机构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及有关资料,按照养护工程分级管理范围,组织合同有关单位及时进行初验或验收,属于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管理范围内的大修工程,向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应组织有关单位对大修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第五章改建工程

第三十六条改建工程是对公路、桥梁及沿线设施因不适应现有交通量增长和车辆载重量需要而提高技术等级指标,显著提高其通行能力的较大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十七条非收费国省干线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或受其委托的市(地)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县道改建工程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县级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实施,乡道改建工程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地方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第三十八条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参照新建项目执行。

第六章非经营性收费公路的养护

第三十九条非经营性收费公路的养护工作由该公路的管理机构或经营者负责,按照国家养护技术规范和省交通厅要求的公路服务质量指标进行养护。

第四十条非经营性收费公路的小修保养工程,列入年度经费计划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执行,并按有关规定选择施工企业(单位)。

第四十一条非经营性收费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应按有关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根据本细则第七条规定的分级管理范围,报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根据批准的设计,由该公路的管理机构或经营者组织实施,按本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质量管理。

第四十二条省管/非经营性收费公路的大中修计划(纳入收费列支)应提前半年由各市汇总后报省公路管理机构,省公路管理机构审核后报省交通厅,省交通厅与省财政部门商议后批复。属于地方(市、县)管理的非经营性收费公路参照执行。

第四十三条省管非经营性收费公路的大修、改建工程计划(纳入还贷基数)应提前半年向省公路管理机构逐项申报,省公路管理机构审核后报省交通厅,由省交通厅向省计划部门申请立项,其中的大修计划由省交通厅与财政部门商议后批复。

属于地方(市、县)管理的非经营性收费公路参照执行。

第四十四条省管非经营性收费公路的大中修工程费用按有关管理规定向省交通厅和财政部门申请专项支出。

属于地方(市、县)管理的非经营性收费公路参照执行。

第四十五条非经营性收费公路的大中修养护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

第四十六条非经营性收费公路的大中修工程由批准设计的单位或受其委托的机构组织验收工作。

第七章经营性收费公路的养护

第四十七条经营性收费公路的养护工作由该公路的经营企业或投资者负责,按照国家养护技术规范和省交通厅制定的公路服务质量指标进行养护。其养护工程计划由经营企业编制并报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核备。

第四十八条经营性收费公路的小修保养工程,由该公路经营企业或投资者负责,并按有关规定选择施工企业(单位)。

第四十九条经营性收费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应按有关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诈,根据本细则第七条规定的管理范围,属于省交通厅管理的养护工程,应编制设计文件报省交通厅批准,根据批准的设计,由经营企业或投资者组织实施,并按本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质量管理。

第五十条经营性收费公路的大中修养护工程的施工应按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

第五十一条经营性收费公路的大中修工程由批准设计的单位组织验收工作。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由广东省交通厅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本办法自2003年8月1日起实行。

首件制实施细则

首件制实施细则 一、目的及意义 推行首件确认制,实现标准化施工;实施过程确认,用数据指导施工。 首件确认制立足于“预防为主,先导试点”的原则,对首件工程的各项工艺、技术和质量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最佳工艺、建立样板工程,以指导后续工程施工,预防和纠正后续生产中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承建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 1、结构工程:桩基,承台及墩台身(帽),斜拉桥塔柱节段,预制构件,上部结构现浇(预应力梁、板),桥面铺装(试验段),防撞护栏(单幅试验段)。 2、小型结构物:不同结构形式的涵管、通道、排水管道等。 3、路基工程:河塘填筑、软基处理、不同压实标准及不同填料的路基填筑工程(试验段)。 4、路面工程:路面铺装(试验段)。 5、防护工程:浆砌片(块)石,水泥混凝土预制块铺砌、坡面防护等。 6、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旋喷、深层搅拌桩、降水。 7、对工程质量和安全影响较大的临时结构和附属设备设施,如工程首次使用的模板、支架、运输安装设备设施等。 三、相关文件 公司《程序文件》;

GB/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 《QC小组活动指南》;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08-119-2005)。 四、管理职责 1、质量技术部负责监督检查试验(样板)段及过程确认的相关证据。对项目形成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审核并有选择性的在全公司推广。 2、分公司质量负责人组织质量分析会,制定本单位的改进目标,确定需制作试验(样板)段的施工过程。 3、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过程确认,收集数据,总结工艺要点,形成《施工作业指导书》,完善施工技术交底,组织过程监控。 4、分公司按体系运行要求,结合QC质量管理方法,组织项目部成立QC小组,采用科学的统计技术方法,开展质量管理活动。 五、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每个工程参照附表确定工程需要进行确认(样板引路)的过程,按确认内容和方式制作首件工程(标准),放置明显标识并保持到该过程隐蔽。 (二)对于工程规模小于300万或者工期小于3个月的工程,可不做首件工程验收,但必须做出样板段,并由分公司质安科检查样板段质量情况,合格后方

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2961

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在认真总结我公司一级管理、一级核算经验的基础上,保证项目主要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和在国内外建筑市场的竞争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项目管理指导思想 推行项目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从公司实际出发,建立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基础、以项目成本核算为中心、以管理层与作业层合理分离为特征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实施与此相适应的内部配套改革,全面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二、项目部组织模式、机构设置和职能 1、组织模式 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 ①、项目经理是公司经理在项目上的代表人,对公司经理负全责,同时对工程项目合同目标负责; ②、项目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主要负责组织、指挥本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进入本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设备等生产要素; ③、负责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 2、机构设置 ①、项目部组织机构应“精干高效、结构合理”,根据工程项目规模、技术、工艺特点及管理工作量的大小,组建适合项目特点的组织机构。公司不专设施工队伍,由项目部根据项目特点报请公司组织外包施工队伍; ②、公司应有意向地派项目经理预备人选参加项目的投标和合同谈判工作。 3、项目部的职能是:做好对项目工期、成本、质量、安全四大控制,搞好合同、信息、现场、回款四项管理和组织协调,全面完成项目目标计划。 三、公司对项目的考核与项目审计 1、公司对项目部的考核 ①、公司对项目部年、季、月考核指标是:总包和自行完成施工产值、成本降低率和成本降低额、资金回收率、主要控制点、安全生产、工程合格率和优良品率、全员劳动生产率、机械利用率、现场管理、贯标情况、内审结果等。 ②、项目交工后结合《项目经理责任书》公司对项目进行经济分析与技术评价。 经济分析包括工期、全员劳动生产率、成本降低率、降低额和财务收支分析,同时还包括综合社会效益。技术评价包括工程质量及为提高质量而采用的先进管理技术。 2、实行项目经理述职报告制度,项目完工后项目经理必须向公司进行述职。由办公室组织,公司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参加。 3、实行对项目审计制度,公司对施工周期一年以上项目分别进行期中和完工审计,对施工周期一年以内的项目进行一次完工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执行财经法规情况,工程结算和项目盈亏情况。清理核算项目资产,考核评价项目主要财务指标。 四、项目部与公司的关系 1、项目部是公司在施工项目上的派出机构,项目部代表公司对项目施工生产经营全面行使控制、管理和协调职能。项目部必须接受公司职能部门的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项目管理人员在行政和业务上均要服从项目部领导,对项目经理负责。同时要接受公司对口职能部

零星工程管理办法范本

贵州兴富祥立健机械有限公司 零星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零星工程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使工程管理走向规范化和程序化,减少工程管理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明确施工管理包含的管理内容和施工管理人员在管理中的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市场化管理为导向,以流程化管理为核心,全面贯彻项目施工管理责任制,强化施工的全过程监督与检查考核,本制度力求简单明了、全面细致,达到细化、量化、指标化,从而逐步达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规范化。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公司需要进行如基建、修缮工程、道路、房屋、水、电、绿化、维修、装饰等项目的零星项目。 第四条零星工程是指单项工程预算价在三十万元以下的小额工程。 第三章原则 第五条先审批后实施。 第六条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须执行招议标程序,20万以下至少要有三家以上施工单位或劳务班组参与竞争,最后择优酌定。 第七条零星工程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第四章组织管理 第八条申报工程计划。 第九条审查设计、施工方案的可行性。 第十条组织招议标或竞争性谈判。 第十一条确定施工单位。 第十二条实施工程管理。 第十三条组织工程验收。 第十四条组织工程结算。 第五章零星工作流程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发生零星工程时,先填报《零星工程申报表》,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六条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领导和部门进行会审,同时明确施工单位的确定方式(招议标或竞争性谈判),并填制《零星工程计划审批表》。 第十七条工程计划审批完成后,由工程部根据需要组织进行招议标或竞争性谈判,并将评标报告或谈判情况汇报至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确定中标单位。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开工后,工程部现场负责人对施工过程跟踪管理,并负责现场签证等工作。 第十九条工程完工后,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交付使用手续。 第二十条零星工程管理流程如下:申请部门填报《零星工程申报表》→工程部组织会审→相关分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审批(必要时报董事会签字批准)→确定施工单位→合同协议签订→工程实施与管理→组织验收→工程消缺→工程移交→工程结算→质量跟踪→资料入档。 第六章管理权限 第二十一条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须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2千元以上,10万以下的工程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2千元以下的工程报相关分管领导审批。 第七章临时用工 第二十二条临时用工是指为道路维护、绿化养护、环境清理、房屋及设施维修等发生的短期零散用工。 第二十三条公司根据市场用工行情定期制定临时用工费用标准,并据此进行结算。 第二十四条临时用工须填报《临时用工审批表》,由工程部核定费用,经相关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八章管理内容的标准化 第二十五条图纸设计 任何施工项目无论大小都要有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必须做到三个清楚:一是

工程施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打造安全廉政工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工程为分局新改建、大中修以及对外承接的工程。 第三条分局工程管理的总体原则是:集体决策、合同管理、成本核算,费用控制、效益目标考核。 第四条分局工程原则上由宜城公路养护公司实施,也可通过市场化运作向外发包。 第二章工程管理领导小组 第五条分局成立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加大工程管理力度。工程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许建设 副组长:张鑫、刘伟松 成员:王成模、丁邦平、张辉、何祖凡、黄永君、汪庭贵、丁来平、徐小玲、张仕龙 领导小组下设工程管理办公室,主任:刘伟松,成员:汪庭贵、丁来平、张仕龙 凡造价在10万元以上的工程都必须提交工程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实施。 第六条工程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对工程招投标、工程生产经营、成本核算、工程验收、工程决算、安全生产、廉政建设等方面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动态的监督与管理。 第七条工程管理领导小组是工程管理最高决策者,它做出的任何决定或任命对工程项目实施都具有强制效力,任何人不得借故推诿或消极对待。 第三章工程招投标 第八条工程招投标由工程管理办公室进行,工程管理办公室要积极收集相关招投标信息,参与市场竞争。

第九条在招投标活动中,要认真调查研究地域环境、市场行情,细化工程成本,提高中标率。对中标工程的所有参与投标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第四章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经理 第十条项目经理部人选根据“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原则进行组建,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由分局工程管理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技术人员的专业、学历及实践经验等综合确定,并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十二条项目部其他人员由项目经理推荐,并与各相关部门协商,报工程管理领导小组确定。 第十三条民工队、土方作业队、运输作业队、实行双包的附属工程施工队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原则上应邀标确定,其代理人要有良好的信誉,具备承担相应风险的能力。对不便于邀标的,也应在多方询价的基础上由工程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第十四条工程管理办公室应会同项目部开展工程现场勘察、市场调查和多方询价,针对工程特点制定避免围标的、切实可行的限价邀标办法,报工程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后实施。邀标工作由工程管理办公室组织,项目部参加,分局纪检、工会监督。评标结果报工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意后,由项目部与作业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第十五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下列制度:各种岗位职责、财务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材料管理制度、机具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项目部人员出勤考核制度、廉政管理制度等。 第十六条项目部要定时召开工地例会,讨论确定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一些重大事务,同时做好施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要按照工程管理办公室的要求报送各类报表。 第五章工程生产管理 第十七条工程实施成本核算,由分局工程管理办公室进行测算,提出效益目标和人工费、材料费、机械租赁费的指导价格,报工程管理领导小组确定。项

广东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https://www.360docs.net/doc/0211853040.html,/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东省公路条例》,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公路养护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一) 省交通厅主管全省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 省、市、县公路管理机构,市、县地方公路管理机构,对所管辖的公路行使养护工程的具体行政管理职责。 (三) 乡道养护工程的管理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 (四) 企业或经济实体经营的收费公路,其养护工程由经营企业或经济实体根据省交通厅提出的公路服务质量指标,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中,安排资金组织实施,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或受其委托的管理机构负责监管。 第三条公路养护工程按其工程性质、复杂程度、规模大小划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和改建工程,具体划分标准参见附录。 第四条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依法征收筹集的公路养护资金、财政拨款、车辆通行费和国务院、省政府规定的其它筹资方式。 第五条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应当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要求,专项用于公路的养护和改建。首先满足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和预留抗灾、抢险费用的需要,再安排改建工程,任何单位不得挪用和挤占。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国道、省道、县道的养护工程管理。 乡道和专用公路的养护工程管理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养护工程分级管理范围及职责

3.零星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及措施

零星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及措施 年月

零星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及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零星工程和井下零散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零星工程的安全管理 (一)组织领导。 矿成立“零星工程”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王豹小 副组长:杨秀峰、吕飞、王天向、薛新元 组员:邬滕、刘常孝、吴宏宝、吕建平各区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矿零星工程生产管理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煤矿零星工程技术管理工作。 (二)零星工程界定 零星工程一般是指矿井采、掘及井下辅助、地面车间单位在从事主体生产任务的同时,需要施工的临时性工程。所有零星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的规定,禁止无规程措施开工作业。 1.列入矿《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的零星工程,由生产技术部向施工单位下发联系单,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及措施管理制度》要求,及时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贯彻后方可施工。 2.临时性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及措施管理制度》要求,及时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贯彻后方可施工。 3.时间紧迫必须应急抢险施工的,可不填写申请单,不编制文字措施,但必须有3人以上(其中要有1名队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共同

研究制定施工方案,并做好文字记录,由队长及以上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实施,并及时向矿调度所汇报工程进展情况。 4.零星工程内容及范围: (1)更换支架立柱、运输机溜槽、齿箱等大型零部件(含地面); (2)采煤工作面拉移变、泵站; (3)施工及拆除封闭墙、避难硐室、风门,装卸及转运风门、木料、水泥、黄沙、瓦石、砖等材料; (4)主要大巷冲洗巷道; (6) 隔爆水袋的安装和拆除; (7) 井下局部地点顶板冒顶、片帮、脱皮、掉浆的修护; (8) 三岔门、四岔门等特殊地点的临时支护和加强; (9) 做皮带机基础等; (10)其他临时安排的杂活及其他安装和施工。 (三)四步工作法 1.填单 临时性零星工程施工前,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填写《零星工程申请单》(见附件1),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时间、作业内容和影响范围等。 2.告知 《零星工程申请单》填写完毕,经分管矿领导或专业副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在矿调度会上提出申请,由安监处、生产技术部、调度所、通防科、经营管理部及相关影响单位签字。

公路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

公路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

XX公路一期工程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质量(内在质量、外观质量、档案质量)的管理,努力消除质量事故隐患,杜绝质量通病,进一步提高现场管理水平,依据《湖南省干线公路建设实施首件工程认可制指导意见》(湘路工建[2010])241号,下文简称“指导意见”)及省、市公路局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主要按“指导意见”,对其部分章节进行细化、补充、完善而编制成。 一、关于“首件工程的目的和作用”的深层认识 1、由于不同的工程项目是在不同的环境下进行的,材料、人员、设备、工艺、地理条件、安全环保要求等均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将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工程质量,通过首件制工程,可以评

价对工程质量影响程度。 2、通过首件工程的实施,便于承包人施工工艺组合,总结经验,加强管理,为规范化施工创造条件。 3、通过首件工程的实施,可预见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解决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减少了承包人的损失,避免施工后期赞成返工。 4、通过首件工程的实施,熟悉设计规范和技术要求,根据项目特点,确定表面质量等级及验收标准,落实业主对具体分项的特殊要求。 二、首件工程认可组织机构 首件工程检评工作组由以下单位的全部或部分组成: 1、项目业主; 2、监理单位; 3、设计代表;

4、施工单位项目部 监理负责对施工方案、工艺方案、安全措施、工程材料进行审核并监督实施,统一报检程序和检表格式,对首件工程进行初检。经施工单位自检后,现场监理抽检后,总监牵头由相关单位组成质量检评组,对首件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三、“首件工程认可制”的评价标准 1、业主用于质量管理与控制的相关文件规定,及业主对所属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和有关规范; 3、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有关制度和办法。 四、首件工程申报、实施、检查验收流程

工程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部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为贯彻执行公司的管理战略和经营思路,加强工程部日常工作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使工程部员工热爱公司事业,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更好的完成各项任务,更好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计划和各项经济指标的顺利完成,协调好工程部内部运行及与衔接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统一、规范管理,持续提高技术积累,特制定本细则: 适用范围凡经本公司录用的所有工程人员(包括试用期员工)。第一章总则 1、建立并执行工程项目、出差、施工机会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2、建立并实现所有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责任明确到人的责任管理机制,在责、权、利明确的基础上实行绩效与奖惩相结合、工程质量及工程效率(工程进度)与项目奖惩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3、实行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与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与工作效率(工作进度)、工作效率(工作进度)与工作过程跟踪三位一体的过程管跟踪理模式; 4、不断通过经验积累及发展壮大,丰富和拓展工程部人才建设、技术建设、资料建设。

注:本细则中各类工作申请表,相关管理人员应提前打印备用,按本则要求填写并报办公室;如因公差在外的,可以提交电子报表,电话沟通后留作备案,返司后应立即补办相关手续,否则不予核销。 第二章管理制度 一、员工守则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公司的上下班制度,不准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准私自外出(无工程任务时),特殊情况须有分管领导的批准方可外出(半天内口头请假、半天以上须书面请假)。 3、严格遵守公司请假制度,请假人使用公司统一的请假条,请病假应出示医院有效证明。 4、严禁向外单位或个人泄露公司的各项技术、安装工艺、器材和客户资料。 5、要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 6、服从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努力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 7、严格公司电脑使用管理规定,上班时不得使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所有员工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遇到困难,所有员工应及时帮助解决。工程部管理细则 9、不损人利己、不讥讽挖苦、不窥探他人隐私、不对他进行人身攻击,不以工作以外的事情议论他人。 10、接听、拨打电话要文明礼貌,必须使用文明用语。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交公路发,2001,32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工作。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公路养护工程的具体管理工作~根据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授权~以及目前各级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 乡道养护工程的管理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 第三条公路养护工程按其工程性质、复杂程度、规模大小划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和改建工程,作业内容参见附录~具体划分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条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依法征集的 1 公路养护资金、财政拨款、车辆通行费和国务院规定的其它筹资方式。 第五条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公路的养护和改建。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挤占。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国道、省道、县道的养护工程管理。乡道和专用公路的养护工程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编制~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编制时应遵循"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对于国省干线公路和具有重大政治、经济、国防意义的公路养护工程、抗灾抢险工程,要优先安排。 公路管理机构在安排养护工程项目时,应参照公路路面和桥梁管理系统评定的结果~做到决策科学化。 第八条经营企业经营的收费公路,其养护工程计划由经营企业编制并报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核备。经营企业应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 第九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先进养护技术,大力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技术水平。 第十条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要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检查验收制度,提高投资效益。 2 第十一条对于公路养护的中修和大修工程,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应引入竞争机制~并逐步推行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对于公路改建工程,应当实行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对修复、增设、绿化等专项工程~应根据工程量、规模大小~分别按中修、大修和改建工程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在养护工程施工路段设置标志~必要时还应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指挥,以确保养护工程实施路段的行车安全。车辆不能通行的路段必须修建临时便道或便桥,并做好便道、便桥的养护管理工作。

零星工程管理办法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零星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零星工程的管理,规范零星工程的管理程序,做到“宏观控制、规范管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零星工程是指单项工程预算价在十万元以下的小额工程。 第三条零星工程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先审批后实施; 2、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须执行招标程序; 3、原则上零星工程须与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申报工程计划; 2、审查设计、施工方案的可行性;

3、编制工程预算; 4、组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 5、参与确定施工单位; 6、实施工程管理; 7、组织工程验收。 第五条、经营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参与工程招标; 2、参与确定施工单位; 3、参与工程验收。 第三章零星工程管理流程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发生零星工程时,先填报《零星工程申请表》,并附设计或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编制工程预算。 第七条预算编制完成后,将《零星工程申请表》,并附设计或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清单交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时明确施工单位的确定方式(招标或竞争性谈判)。 第八条工程计划审批完成后,由相关负责人根据需要组织进行招议标或竞争性谈判,并将评标报告或谈判情况汇报至公司总经理,由公司总经理确定中标单位。

第九条施工单位开工后,工程管理部门委派现场负责人对施工过程跟踪管理,并负责现场签证等工作。 第十条工程完工后,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交付使用手续。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合格后由经办人办理结算业务。 第十二条办理结算业务时,需附工程申请表、工程验收单。 第四章临时用工 第十二条临时用工是指为道路维护、绿化养护、环境清理、房屋及设施维修等发生的短期零散用工。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市场用工行情定期制定临时用工费用标准,并据此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临时用工须填报《临时用工审批表》,经公司总经理领导批准后实施 附表1:零星工程申请表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

榆林绕城快速干道西段建工程项目LM4合同段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质量(内在质量、外观质量、档案质量)的管理,努力消除质量事故隐患,杜绝质量通病,进一步提高现场管理水平,依据《榆林绕城快读干道西段建设项目“首件工程认可制”指导意见》(榆绕建发[2014] 4号,下文简称“指导意见”)及省、市公路局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主要按“指导意见”,对其部分章节进行细化、补充、完善而编制成。 一、关于“首件工程的目的和作用”的深层认识 1、由于不同的工程项目是在不同的环境下进行的,材料、人员、设备、工艺、地理条件、安全环保要求等均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将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工程质量,通过首件制工程,可以评价对工程质量影响程度。 2、通过首件工程的实施,便于承包人施工工艺组合,总结经验,加强管理,为规范化施工创造条件。 3、通过首件工程的实施,可预见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解决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减少了承包人的损失,避免施工后期赞成返工。 4、通过首件工程的实施,熟悉设计规范和技术要求,根据项目特点,确定表面质量等级及验收标准,落实业主对具体分项的特殊要求。 二、首件工程认可组织机构

首件工程检评工作组由以下单位的全部或部分组成: 1、项目业主质量监督组(总监办); 2、监理单位:驻地监理处; 3、设计代表组; 4、施工单位项目部 总监办及驻地监理负责对施工方案、工艺方案、安全措施、工程材料进行审核并监督实施,统一报检程序和检表格式,对首件工程进行初检。经施工单位初检后,驻地监理初检后,总监办牵头由相关单位组成质量检评组,对首件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三、“首件工程认可制”的评价标准 1、业主用于质量管理与控制的相关文件规定,及业主对所属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和有关规范; 3、榆林市交通局制定的有关制度和办法。

房地产工程管理制度以及实施细则

工程部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规范公司工程开发项目管理,根据国家、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保证我公司从设计、开发、采购、施工、验收、保修整个过程均能实现质量、投资、进度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部是房地产企业的重要部门,本部门实行经理负责制。工程部负责人在总经理、总工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工程部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副经理,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若干工程技术人员。工程部工作人员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根据不同分工,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工程部全体工作人员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应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时贯彻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文件及规定,自觉遵守集团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科技创新意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三、认真贯彻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确保本部门质量目标的实现。参与项目规划方案的构思,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施工图设计管理及图纸会审,参与总包、重要工程分包等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 四、主办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协调拆迁、现场地质勘察、三通一平工作。主持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安全措施及标准化管理方案。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确定工程总包、分包单位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工程正式开工前召开由承包方、监理方、项目经理、总监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在本次会议上应重点讲明工程概况、开竣工时间、质量目标等合同主要条款内容。并就分包项目、材料供应、各种签证程序、文件收发方式、计划提报时间、应遵守的我方各项制度及细则等做出详细说明。该会议应有较详细的会议记要,并要由项目经理、总监、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 六、应对工程施工阶段加强管理,自工程破土动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加强施工安全协管。配合监理方定时召开监理例会,做好各工程项目的施工日志。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实现合同目标。

2018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养护质量和效益,部对《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1〕327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 2018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养护质量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公路养护工程是指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实施并按照项目进行管理的公路养护作业,不包括日常养护和公路改扩建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道、省道的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县道、乡道、村道和专用公路的养护工程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养护工程应当遵循决策科学、管理规范、技术先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养护工程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依据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对国道和省道的管理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养护工程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从事公路养护作业的单位应当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的养护管理目标,按照标准规范、有关规定及本办法要求组织实施养护工程,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筹措必要的资金用于养护工程,确保公路保持良好技术状况。 非收费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以财政保障为主,主要通过各级财政资金解决。收费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主要从车辆通行费中解决。 第八条养护工程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养护决策咨询、养护设计、养护施工、工程管理及质量控制、工程验收、项目后评估、监理咨询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用养护工程资金。 第九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加强信息技术在养护工程中的应用。 第二章养护工程分类 第十条养护工程按照养护目的和养护对象,分为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 第十一条预防养护是指公路整体性能良好但有轻微病害,为延缓性能过快衰减、延长使用寿命而预先采取的主动防护工程。 第十二条修复养护是指公路出现明显病害或部分丧失服务功能,为恢复技术状况而进行的功能性、结构性修复或定期更换,包括大修、中修、小修。 第十三条专项养护是指为恢复、保持或提升公路服务功能而集中实施的完善增设、加固改造、拆除重建、灾后恢复等工程。 第十四条应急养护是指在突发情况下造成公路损毁、中断、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等,为较快恢复公路安全通行能力而实施的应急性抢通、保通、抢修。 第十五条组织实施各类养护工程所涉及的技术服务与工程施工等相关作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和资格条件的单位承担。 应急养护,可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直接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队伍实施。 第十六条养护工程应当按照前期工作、计划编制、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等程序组织实施。应急养护除外。 第三章前期工作

零星工程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670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零星工程管理办法标准 版本

零星工程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基建、修缮、安装等零星工程发包的管理,根据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零星工程是指金额小、时间紧、建设内容简单、不属于基本建设的范围的零星的或临时的工程;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零星工程的使用部门、施工单位等,必须遵守本办法。 1.3 适用于本办法的零星工程是指预算价在5万元以下的基建工程配套项目以及道路、房屋、水、电、绿化、设计、勘察、监理、维修、装饰等项目。

1.4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各项临时、零星的工程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零星工程相关人员及职责 2.1使用部门,公司各部门根据需要提出工程申请,并明确工程要求。 2.2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负责人认真负责零星工程的申请的审批。 2.3 项目部负责零星工程的筹划、实施;邀请施工方,确定项目实施方案,主导工程报价、询价、确定工程价格或预算价格,监督工程的实施,组织收方,核定工程量及工程价格,并按照核定工程价款支付工程款。 2.4供应部负责工程相关材料价格的核定及采购。 2.5中介服务机构负责参与工程方案的会商、工

程合同的评审及工程签证单的确定,参与工程量的确定、核定工程价格,签署付款申请等。 第三章零星工程实施管理流程 3.1 零星工程由公司及各分子公司领导或相关使用部门提出,并经部门负责人及分子公司负责人审批。 3.2零星工程经批准后,交项目部实施。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从公司现有施工单位或公司项目数据库中选择挑选施工单位,组织使用部门、施工单位讨论、确定实施方案。 3.3 实施方案确定后,根据需要或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实施方式(1)施工单位包工包料;(2)包工不包料,公司负责工程材料的采购。项目部组织供应部对工程材料的价格的确认或采购。 3.4项目部根据确定的工程方案通知施工单位施

首件工程评估实施计划方案

. 目录 一.编制依据 (1) 二.编制目的 (1) 三.适用范围 (1) 四.首件工程评估单元划分原则 (2) 五.首件工程布置及时间节点 (2) 六.评估管理体系 (3) 七.首件评估内容 (3) 八.首件工程实施与评估 (4) 九.首件工程评估标准 (5) 十.首件评估需准备的资料 (5) 十一.首件工程总结推广 (5) 十二.附件 (5)

首件工程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1.铁办工管【2012】76号文件颁布的《铁路路基工程首件评估实施细则(暂行)》; 2.工管技【2011】35号文件颁布的《无砟轨道和高速道岔首件工程评估实施细则》; 3.工管技【2011】40号文件颁布的《悬臂浇筑连续梁首件工程评估实施细则(暂行)》; 4.工管质【2011】36号文件颁布的《关于铁路高风险隧道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5.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相关文件; 6.珠三角城际土建一指【2014】192号关于印发《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土建工程首件工程评估工作流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7.现行铁路路基、桥涵、隧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施工技术指南及相关规程; 8. 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二.编制目的 1.首件工程是指标段内最先开工且满足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工艺工序具有推广价值,能够对后续同类工程起到引领作用的工程。 2.为了深入推进路基、桥梁、隧道标准化管理,强化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推广达到样板引路的目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在本标段实行首件制。 三.适用范围 1

本方案适用于项目部管段内的所有正线工程,里程范围为 YDK089+700~YDK103+400。 四.首件工程评估单元划分原则 根据铁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工程实际情况,首件评估单元划分按以下原则进行: 1.路基工程:首件评估按照分部工程组织开展,工序连接紧密的不同分部工程可以合并成一个首件。路基工程首件可按工程进展,分阶段在不同地段组织实施与评估,单元长度不小于200米。 2.桥梁工程:按照钻孔桩、基础及墩台身、连续梁三个单元划分。 3.隧道工程:按照不同围岩类别:10米初支、一组监控量测点、一次超前地质预报及一环上台阶开挖作为一个开挖初支评估单元;一环二衬、一环二衬钢筋、一个已浇筑填充的仰拱端头、及5米防水板挂设作为一个二衬评估单元;第一次浇筑的综合洞室、避车洞、相关接口及预埋件作为一个接口工程评估单元;水沟电缆槽50米作为一个评估单元。 4.无砟工程:200米无砟轨道作为一个单元。 五.首件工程布置及时间节点 根据项目部工程特点和施工顺序安排确定在以下单位工程进行各工序首件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2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质量,根据《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2、本办法使用于项目部所有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二、质量管理机构 项目部设劳动与安全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施工队设专职或兼职质量检查员,班组设兼职质量检查员。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张宗团 副组长:李振举周书宝王俊庄 组员:伍俊张有青王亮焦明刚门浩孙彦银 三、工程质量责任制 1.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逐级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 项目部建立逐级负责的质量责任制,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明确各级责任人,并将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和员工,按各自的职责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2.工程质量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 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1)建立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组织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2)组织质量培训教育活动,组织编制质量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创优目标。 3)严格按施工程序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组织领导各架子队或班组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并经常督促检查。 4)组织质量检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随时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认真贯彻各种技术措施,严格执行质量奖惩规定,对存在的质量问题,组织分析原因和制定整改措施。 5)依法分包工程,依法使用劳务。 1

6)确保使用合格材料和设备。 7)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按规定上报。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二)总工程师 对所属的质量管理工作负具体组织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规定以及上级颁布的规 章制度。 2)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技术交底。 3)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施工技术和 召开施工经验交流会,开展技术攻关和TQC小组活动,推广应用“四新”科技成果和工法,落实创优规划和目标,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 4)负责测量、检验、试验和计量工作。加强对工地实验室和计量等质量基础工 作领导,督促正确使用和管理检测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科学实验。 5)参加每月的定期质量检查,召开质量分析会议。 6)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施工队队长 对施工工程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 1)严格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技术交 底组织施工并督促检查。 2)认真开展质量教育活动,参加质量管理小组工作,针对存在的质量通病,组 织质量公关。组织开展创优活动。 3)掌握好施工进度和质量之间的关系,严格按程序办事搞好文明施工 4)对违反操作规程,质量低劣着必须责令改正或返工。 5)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四)班组长(工长) 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1)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规范、规程、标准和工艺流程组织施工。 2)坚持班前讲话制度,开展质量教,落实创优措施。 3)认真执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制度,使工序操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随时检 2

2018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2018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养护质量和效益,部对《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1〕327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 2018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养护质量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公路养护工程是指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实施并按照项目进行管理的公路

通过各级财政资金解决。收费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主要从车辆通行费中解决。 第八条养护工程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养护决策咨询、养护设计、养护施工、工程管理及质量控制、工程验收、项目后评估、监理咨询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用养护工程资金。 第九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加强信息技术在养护工程中的应用。 第二章养护工程分类 第十条养护工程按照养护目的和养护对象,分为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 第十一条预防养护是指公路整体性能良好但有轻微病害,为延缓性能过快衰减、延长使用寿命而预先采取的主动防护工程。 第十二条修复养护是指公路出现明显病害或部分丧失服务功能,为恢复技术状况而进行的功能性、结构性修复或定期更换,包括大修、中修、

小修。 第十三条专项养护是指为恢复、保持或提升公路服务功能而集中实施的完善增设、加固改造、拆除重建、灾后恢复等工程。 第十四条应急养护是指在突发情况下造成公路损毁、中断、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等,为较快恢复公路安全通行能力而实施的应急性抢通、保通、抢修。 第十五条组织实施各类养护工程所涉及的技术服务与工程施工等相关作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和资格条件的单位承担。 应急养护,可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直接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队伍实施。 第十六条养护工程应当按照前期工作、计划编制、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等程序组织实施。应急养护除外。 第三章前期工作 第十七条公路管理机构或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结合安全运行状况,按照公路技术状况评

零星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零星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零星工程项目的管理,理顺管理程序,提高零星工程项目实施实效,依据集团公司项目基本建设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生产、生活设施的改造、修缮等零星工程项目。 三、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零星工程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副总 成员:基建部、财务部、经营管理部、综合部、安环部、生产技术部及各分厂厂长 零星工程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建部,基建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零星工程管理领导小组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公司权限范围内的零星工程及基本建设施工管理的具体事务。 四、管理责任分工: (一)生产技术部负责零星工程的论证管理,对零星工程建设实施范围、方法、施工要求等内容提出建议。 (二)基建部负责零星工程实施阶段的质量标准、工期、范围,按管理规定程序进行施工,并建立台账。 (三)财务部负责对零星工程款项进行结算、监督、验收。 (四)安环部负责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五)经营管理部负责对零星工程进行监督、考核、验收。 (六)综合部负责现场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对零星工程管理工作进行监察及验收,并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七)各分厂、部室根据各辖区内零星工程进行申报。 五、基本管理程序 立项审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决算付款 (一)立项审批 1.首先由分厂或相关部门向经营管理部、生产技术部部提出书面报告,报告中要明确项目名称、地点、范围、状况等内容。 2.经营管理部、生产技术部部收到报告后二日内根据报告内容组织基建部、生产技术部、安环部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现场察看,然后制订实施方案、施工要求、必要时绘制施工图。由基建部负责编制预算,预算书包括施工要求、施工图纸、编制说明、工程量计算表、主材价格表、预算表、取费表(预算能够适用现行预算定额的,套用现行定额,没有可适用定额的,根据市场情况编制价格)。 3.基建部对零星工程项目进行汇总,报总经理研究,决定是否实施。 4.决定实施的工程项目实行分类实施。 (1)工作量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 (2)有危险性的工程项目。 (3).其它工程项目。 (4)50万元以上项目 对于以上第1、2类工程项目原则上通过招标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确定工程造价;第3类工程应酌情选择施工单位,原则上宜选择两家有相应资质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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