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主义价值观

论马克思主义价值观
论马克思主义价值观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瞧来,人一方面都有自己的各种需要,并总就是希望从她人与社会中得到尊重与满足;另一方面,又希望自己的存在与创造的一切,能满足她人与社会的需要,使自己成为一个对她人、对人民、对社会有用的人。人正就是在创造性的社会实践活动中,提高与实现着自身的价值。因而人的价值就是人在社会生活中的意义,就是人的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也就是人对自己本质的真正占有。

一、人的价值观的科学内涵

通俗的说,价值观就是人的行为准则,就是标准,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能生动的反应一个人的价值观。每做一件事,思考一个问题,出发点就是什么,就是从个人利益出发,还就是从社会利益出发;落脚点又就是什么,就是为了钱、权、名、利,还就是为了大家的利益,为了社会的发展,这些存在于每个人脑海中的处事标准决定每个人的举止行为。对一个自私的、肤浅的人来说,个人利益、少部分人的利益永远都就是最有价值、最有意义、最实在的东西,这就就是她们的行为标准,就是她们价值观的全部内容。她们所做的每一件事、说的每一句话都无不侵透者这种极端自私自利的思想,正义、道德、为人民服务等等,对她们来说一钱不值。这些人瞧似很聪明,活得很风光、很精彩,其实她们就是不过就是连自己的基本属性都瞧不到的可怜虫。因为自私,目光短浅、自以为就是,她们被死死的钉在自我这样一个狭小的圈子内无谓的纠缠、可怜的挣扎,永远无法挣脱命运的摆布与时代的局限,直到消失在这个世界。

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就是表明主体与客体关系的一个概念,

就是指客观事物对人们需要的满足。价值总就是对人而言的,凡能满足人的需要的东西,就有价值。因此,价值就是在同人的关系中产生的,并取决于满足人需要的程度。在一般的价值关系中,价值的主体就是人,可以就是个人,也可以就是集团、民族、国家以至整个人类;价值的客体就是物,可以就是自然物,也可以就是人劳动创造出来的产品;可以就是物质的东西,也可以就是精神的东西。“人的价值”就是从物品或商品的价值中引伸出来的,就是指作为客体的人对于作为主体的人的意义。人的价值也就是在同人的关系中产生的,就是在同她人、社会与自身的关系中产生的。人的价值,就在于人能满足人的需要,人能以自身的存在、劳动或其她行为,创造物质与精神产品,满足自身、她人与社会的物质与精神需要。因此,人的价值,既体现在同她人、集体与社会的关系之中,也体现在同自身的关系之中。

如果以人为价值主体,以社会为价值客体,那么人的价值体现为人的个人价值。如果人既就是价值主体,又就是价值客体,那么人的价值就体现为人的自我价值。可见“人的价值”这一命题有着异常丰富的内涵:

其一,人的社会价值。一个人的价值,首先体现在同她人、集体与社会的关系之中,表明一个人能在某种程度上满足后者的特定需要。因而一个人的社会价值,就就是指个人对满足社会物质与精神需要所作出的贡献。一个人的社会关系就是多层次、多方面的,人的社会价值也就是多层次、多方面的。一个人在自己的某种特定的社会关系中,都有其某种特定的社会价值。但不管那方面的社会价值,总要在

社会关系中体现出来。譬如,教师的价值体现在同学生的关系中,医生的价值体现在同病人的关系中,一个人离开了同她人、集体与社会的关系,就是无法体现自身的社会价值的。考察一个人的社会价值,不仅需要瞧其对社会贡献的大小,还要瞧其就是否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就是否尽职尽力。一个人无论从事何种工作,无论职位高低、才能大小,只要就是有这种精神,那么她就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其二,人的个人价值。人就是价值关系的客体,又就是价值关系的主体。考察人的价值,如果人仅仅同物一样被作为价值关系的客体,那么,人就实际上被降到物的地位了。人作为价值关系的客体,她要以自己的贡献来满足她人与社会的需要;作为价值关系的主体,她需要从她人与社会那里得到尊重与满足。否则,就不就是全面的人的价值观。

其三,人的自我价值。人的价值还体现在同自身的关系之中。在这种关系中,个人既就是价值关系的主体,又就是价值关系的客体。人在同自身的关系中体现出来的价值,称为人的自我价值。人的自我价值,就就是人在一定程度与范围内,自己满足着自己的需要。

可见,一个人的价值存在于同她人与社会的关系之中,也存在于同自身的关系之中。因此,马克思主义认为对于人的价值而言,必须强调社会价值、个人价值与自我价值的三者统一。只有这样来理解人的价值,我们才可以说就是一种科学的人生价值观。

二、人的价值的实现

马克思说,人的价值蕴藏在人的才能之中。“任何人的职责、使命、任务就就是全面地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人的价值有潜在的价值与实现的价值两种形态。潜在的价值就是指人的本质力量即主体力量所具有的创造性能力与潜能。这种潜能不就是自然界的恩赐,就是人的长期的自然进化与社会进化的积淀。人要使潜在的价值转化为实现的价值,首先就要在后天的社会生活中充分发展自己的天性,沉睡于自身中的潜能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才能被激发与涣醒。一个人的最初成长阶段,就是一个唤醒与开发自身的潜能,获得与提高人的本质力量的过程,就是一个获得与提高自身价值的过程。在这个阶段中,人更多地体现着就是“环境与教育的产物”。任何人都就是依赖于她人与社会,借助于社会的力量,先从社会中索取,享受着她人劳动的成果,才逐渐地发展着自己的本质力量的。因此,一个人自身价值的获得与提高,就是她人价值在自己身上的转化与体现。

社会实践过程就是人实现自身价值的决定过程。一个人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与劳动能力,只就是具有潜在的价值。只有通过“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即工作、劳动与创造,才能把这些能力发挥出来,表现出来,创造出自己、她人与社会所需要的物质与精神财富,才能真正实现自身的价值。因此,人就是靠辛勤的工作与创造性的劳动来实现自身价值的。不工作、不劳动、不创造,即使她具有很强的能力,具有很大的潜在价值,也还就是不可能创造出任何财富,也无法实现自身的价值。

我们承认,个人的成长、发展及其才能的发挥就是受各种条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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